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为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计算。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为了确保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再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6日。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其他授权范围保持不变。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