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监事会成员。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春红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12月,即2024年5月7日到期。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在审核过程中,公司拟延长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5年5月6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