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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加股票简称:南京医药 股票代码:600713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A幢)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四月

1-1-1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性质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兼具债券性质和股权性质的投资工具,交易条款比较复杂,需要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投资者购买本次可转债前,请认真研究并了解相关条款,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评级机构评级,并出具了《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根据该评级报告,南京医药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稳定。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诚信国际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无任何担保。如果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发生严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偿债能力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大风险。

四、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最近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重大资金使用安排,将区分以下情形,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1-3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四)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50,518.28万元、59,566.78万元和57,782.56万元,实现的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5,955.87万元;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后,发行人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55,013.96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98.32%。

五、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所募集资金拟用于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服务于公司整体战略,已经公司充分论证和系统规划。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存在着不确定性。如果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受到宏观经济波动、上下游行业变化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募投项目进度缓慢、无法实施或发生变更,从而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用地采用“先租后让”的土地出让模式,租赁期为5年,租赁期届满且满足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验收条件后,福建同春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合同》并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所在地主管机关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已出具说明,租赁期届满后,在项目符合《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要求的情况下,经企业申请,福州市仓山区将保障企业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

但如果出现土地政策发生重大变更等不利因素,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存在延

1-1-4

期取得或无法取得的风险,可能造成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实施或者变更实施地点,将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除上述风险外,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

六、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一)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1、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规范合理使用、积极配合保荐人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战略规划,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并扩张物流配送网络优势、完善公司战略布局,加速实现公司数字化转型,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确保资金能够按照既定用途投入,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方案,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监督和调整机制。

1-1-5

4、强化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不采用任何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个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1-1-6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1-1-7

目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性质 ...... 2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三、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 2

四、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 2

五、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3

六、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 4

目录 ...... 7

第一节 释义 ...... 10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4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4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15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18

四、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基本条款 ...... 20

五、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30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 32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3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33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36

三、其他风险 ...... 36

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 ...... 40

一、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40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 41

三、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44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所作出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49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55

1-1-8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64

七、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82

八、公司主要技术情况 ...... 93

九、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97

十、特许经营权及主要资质情况 ...... 101

十一、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102

十二、境外经营情况 ...... 102

十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102

十四、公司最近三年发行债券情况 ...... 106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08

一、财务会计信息 ...... 108

二、财务状况分析 ...... 127

三、经营成果分析 ...... 157

四、现金流量分析 ...... 171

五、资本性支出 ...... 173

六、技术创新分析 ...... 174

七、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 175

八、本次发行的影响 ...... 175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176

一、合规经营情况 ...... 176

二、同业竞争 ...... 182

三、关联交易 ...... 183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95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 195

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196

三、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210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11

一、最近5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211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212

三、前次募集资金运用专项报告结论 ...... 215

1-1-9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216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16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 222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223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228

五、发行人审计机构声明 ...... 229

六、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 230

七、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 231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232

一、备查文件内容 ...... 232

二、备查文件查询时间及地点 ...... 232

附件一:发行人的房屋情况 ...... 234

附件二: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房屋情况 ...... 235

附件三:发行人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 251

附件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 252

附件五:发行人一级子公司经营资质 ...... 267

附件六: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商标情况 ...... 273

附件七: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 ...... 287

附件八: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 ...... 288

1-1-10

第一节 释义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词汇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南京医药、上市公司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新工集团、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药集团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金陵药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白敬宇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中山制药南京中山制药有限公司
南京梅山医院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艾德南京艾德凯腾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益同南京益同药业有限公司
南药湖北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
湖北中山医疗湖北中山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鑫一汇南京鑫一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华晓医药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福建同春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天星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华东医药南京华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医药国药南京医药国药有限公司
百信药房南京医药百信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南药扬州南京医药扬州有限公司
淮安天颐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
鼓楼大药店南京鼓楼大药店有限公司
南京药业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康捷物流南京医药康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广济药店徐州市广济连锁药店有限公司
鹤龄药事服务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
南通健桥南京医药南通健桥有限公司
滁州天星南京医药滁州天星药事服务有限公司
厦门同春厦门同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南药马鞍山南京医药马鞍山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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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回春福州回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合肥大药房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淮安天颐药房南京医药淮安天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福建东南医药福建东南医药有限公司
合肥天润南京医药合肥天润有限公司
六安天星南京医药六安天星有限公司
中健信息江苏中健之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东方漆空间福州东方漆空间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江苏恩华和润江苏恩华和润医药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南京医药徐州恩华有限公司
Alliance HealthcareAlliance Healthcare Asia Pacific Limited,为发行人第二大股东
英特集团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王生物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鹭燕医药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股份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州通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医药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柳药集团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瑞康医药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药控股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证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毕马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诚信国际、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最近三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
报告期各期末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末

1-1-12

报告期末2023年末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股东大会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南京市国资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卫健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药监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A股人民币普通股
m2平方米
专业性释义
医药流通企业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将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等医药商品销售给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以及消费者的药品/器械经营企业的总称;包括药品/器械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含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药品零售单体企业),也包括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
两票制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购销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购销发票,由此药品从生产企业到终端医疗机构全部只开两次发票,称为“两票制”
带量采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通过招标竞价方式,确定药品的中标价格和供应企业,以量换价、量价挂钩,并签订采购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
DTP直接面向患者提供更有价值的专业服务的药房,是英文名Direct to Patient的缩写
GSP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的缩写,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WMS英文Warehouse Management System的缩写,是一个实时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对信息、资源、行为、存货和分销运作进行更完美地管理,提高效率
CRM英文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的缩写,是管理客户档案、销售线索、销售活动、业务报告、统计销售业绩的先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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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英文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的缩写,是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
零售药店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开办和经营许可,以向消费者直接销售药品及相关健康产品为主要业务,并为消费者直接提供药学和健康领域专业服务的零售营业场所;按形态可分为零售单体药店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下辖门店
新医改2009年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向社会公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相较于1997年开始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本次改革简称或者俗称为“新医改”
一致性评价是《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的一项药品质量要求,即国家要求仿制药品要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具体来讲,要求杂质谱一致、稳定性一致、体内外溶出规律一致
互联网+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双通道药房可以与定点医疗机构协同满足国谈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机制的定点药房

本募集说明书中,相关财务数据及其指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可能导致部分数据之和与合计数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形。

本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有关行业的统计及其他信息,均来自不同的公开刊物、研究报告及行业专业机构提供的信息,但由于引用不同来源的统计信息可能其统计口径有一定的差异,故统计信息并非完全具有可比性。

1-1-14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Nanjing Pharmaceutical Company Limited股票简称:南京医药股票代码:600713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日期:1994年1月25日注册资本:1,310,231,012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周建军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A幢办公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A幢邮政编码:210012电话号码:86-25-84552601传真号码:86-25-84552601公司网址:www.njyy.com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化妆品生产;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装卸搬运;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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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家用电器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电子产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背景

1、医药流通行业市场规模稳步扩大

医药流通行业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领域。医药流通企业是连接上游药品及器械生产商和下游各类医疗机构、零售药房等终端的核心纽带。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政府卫生投入持续增加、医保体系不断健全、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居民支付能力和大健康理念持续增强,全社会医药健康服务需求将不断增长,为医药产业链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增长基础,医药流通行业作为医药产业链的中间环节,其总体发展规模将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根据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发布的《2022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全国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稳中有升。统计显示,2022年,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27,516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6.0%。未来,人口老龄化和医疗消费升级将推动医疗消费需求持续增长,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医药电商、带量采购扩容、医保支付基金、新药评审加速等政策落地的叠加和联动效应推进下,医药流通行业仍将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2、现代医药物流中心加速发展

现代医药物流是医药流通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全国及区域性药品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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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企业不断加快医药物流迭代升级,加速向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方向发展。医药流通企业围绕构建便捷、高效、安全、智能、绿色的现代医药物流体系,持续加强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物流技术和智能装备的升级应用,构筑由智慧化平台、数字化运营、智能化作业组成的现代医药物流中心。商务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着力提升药品流通能级,大力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因此,国内主要医药流通企业均在大力发展现代化物流中心,加快流通要素升级整合,不断提升医药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和流通效率,在市场营销、仓储物流、客户服务等重要环节加快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建设,不断推进精准营销、精心服务和精细管理,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核心竞争力。

3、医药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趋势明显

医药流通行业的重点是保障医疗相关产品供给的稳定,并在此基础上提升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而医药流通行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已经趋于成熟,如何构建多元协同的数字运营模型,充分认知把握企业运营规律并提升服务价值,将是医药流通行业提质增效的重点方向。近年来,随着行业逐步创建以数字化为支撑的现代药品流通方式,全国性和区域性药品流通龙头企业也以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为支撑,积极整合供应链上下游各环节资源,促进“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融合,建立多元协同的医药供应链体系,打造特色零售服务体系,从供应链体系及内部管理出发提质增效,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的智能化技术及应用与医药流通行业深度融合后,将有效整合产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及患者健康需求和消费习惯等数据信息,从而提高整个医药供应链的运作效率。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目的

1、满足公司主业规模化发展的资金需求

医药流通行业具有典型的规模经济和资金驱动型特点。由于行业上游医药生产企业给予医药流通企业的信用期限和额度往往低于行业下游医院的信用期限和额度,导致医药流通企业日常经营需要占用较大规模的营运资金。同时,医院等下游终端客户对药品供应及时性的需求也使得医药流通企业需要备有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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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的存货,进一步扩大了医药流通企业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作为医药流通行业内的区域性集团化企业,市场网络覆盖江苏、安徽、福建、湖北等地及云南部分地区,业务覆盖近70个城市,具有丰富的医药商业运作经验、资源和品牌知名度,近三年在行业内的业务规模排名逐年提升。随着公司经营的不断扩张,充足的营运资金是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运营效率的必要条件。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实力,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

2、加快现代化物流中心建设,巩固物流配送网络优势,夯实主业发展的基础支撑建设现代化医药物流尤其是满足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冷链物流、应急物流体系成为新的发展趋势,是未来医药流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近年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张,在销售渠道、供应链及运营体系建设方面不断发展,营业收入从2021年度的451.23亿元快速增长到2023年度的535.90亿元。伴随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加,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药品品类日益丰富,对公司的仓储能力、物流体系、配送范围、物流供应链管理系统等要求日益提高。现有物流中心已难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同时,公司物流中心在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等方面仍有较大升级空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部分将用于公司主要业务区域中的江苏、福建两地的现代化物流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域物流仓储配送网络,加快供应链系统数字化转型升级,在物流中心的仓储能力、分拣能力、智能化水平及物流配送效率等方面进一步巩固区域竞争优势,为供应链上下游客户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服务。

3、推进数字化转型战略,赋能公司主业提质增效、协同发展

随着医药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的不断提升,如何在产业链中融合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医药流通行业的能效提升,打造前沿技术驱动下的新型医药流通行业运营模式并开展成熟的应用示范,是当前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面临的现实问题与重大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等明确提及“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和“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数字化也正在推动行业转型升级,为公司数字化转型发展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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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方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部分将用于公司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公司将以本次发行为契机,重点围绕含数字物流的数字供应链平台、数字新零售运营平台、数字运营决策平台等数智化平台建设,打造数字化和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为基础的平台支撑,实现基础设施管理软件的全面覆盖,完善数据治理体系,实现数据资产增值。公司将持续提升数字管理水平,打造南京医药深度融合业务场景的数字化平台,建设集团化业务支撑的中台系统,将数字化转型作为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手段,以服务驱动创新,以价值链促进行业发展,全面实现提质增效、协同发展的目标。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8,149.11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预计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8,149.11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万元。具体发行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五)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账户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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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六)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08,149.11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22,379.0022,379.00
2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16,677.7914,238.06
3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47,164.0039,087.32
4补充流动资金32,444.7332,444.73
合计118,665.52108,149.11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七)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八)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等。承销费将根据承销协议中相关条款及发行情况最终确定,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等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增减。

项目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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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万元)
律师费用【】
会计师费用【】
资信评级费用【】
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等【】
合计【】

(十)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安排如下:

日期发行安排停复牌安排
【】年【】月【】日T-2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年【】月【】日T-1日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正常交易
【】年【】月【】日T日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网下、网上申购日正常交易
【】年【】月【】日T+1日刊登网上中签率及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公告;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正常交易
【】年【】月【】日T+2日刊登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结果缴款;网下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缴款;网上、网下到账情况分别验资正常交易
【】年【】月【】日T+3日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认最终配售结果正常交易
【】年【】月【】日T+4日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本次可转债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十一)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持有期的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四、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基本条款

(一)可转债存续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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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二)债券面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五)评级事项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评级机构评级,并出具了《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根据该评级报告,南京医药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稳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诚信国际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六)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为规范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明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认购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债数额享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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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3)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4)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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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减资,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本次可转债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8)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10)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2)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持有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七)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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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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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3、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八)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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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九)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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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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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公司将在可转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十一)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

(1)在本次可转债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或预计不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2)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第1项所述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对发行人履行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可转债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3)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4)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发行人在本协议或本次可转债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5)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6)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次可转债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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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发生上述所列违约事件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

3、可转债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债发行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向公司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期债券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他义务。

(十二)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债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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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十五)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六)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尚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十七)债券受托管理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适时聘请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就受托管理相关事宜与其签订受托管理协议。

五、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建军
办公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A幢
联系人李文骏
电话86-25-84552601
传真86-25-8455260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中信建投证券
保荐代表人叶佳雯、刘蕾
项目协办人杨普盛
经办人员黄宇雄、连子云
电话86-10-85156379
传真86-10-561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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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保荐代表人刘兆印、王刚
项目协办人闫培新
经办人员张红、杨秀飞、宋文锦、樊成浩、刘姝含、祁星竹
电话86-25-58519900
传真86-25-83367377

(四)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赵洋
签字律师王峰、冯曼、顾泽皓
联系人冯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4层
电话86-10-58091000
传真86-10-58091100

(五)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邹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徐春、吴岚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电话86-10-85085000
传真86-10-85185111

(六)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衍
签字评级人员田梦婷、陈光远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胡同2号银河SOHO5号楼
电话86-10-66428877
传真86-10-66426100

(七)收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收款账户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开户行81107010133023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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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账号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
联系电话86-21-68808888
传真86-21-68804868

(九)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电话86-21-58708888
传真86-21-58754185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衍生品交易部持有发行人71,500股股票,持股比例0.01%。发行人控股股东新工集团持有南京证券258,475,359股股票,持股比例7.01%,为南京证券重要关联方;新工集团控制的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南京证券1,237,645股股票,持股比例0.03%;发行人通过全资子公司盐城恒健药业有限公司持有南京证券23,588,065股股票,持股比例

0.64%。

除上述关系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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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1、经营资质无法展期的风险

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并保证上述资质证书的有效性,需在相关资质证书到期前办理换证或展期。此外,行业主管部门亦会不定期更新相关资质取得、存续的要求和标准。发行人一直以来合法合规经营,重视质量控制,但仍面临因未能及时换发、展期相关资质证书,或在未来不能完全满足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导致未能取得相关资质证书的风险。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或办理资质展期、换发,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可能受到重大影响。

2、产品质量及药品安全风险

药品安全涉及药品销售流通的各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导致药品安全问题。公司在医药批发、医药零售及其它业务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能面临赔偿或产品召回责任,虽然公司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药品上游生产厂商进行追索,但追偿金额和时间无法确定,也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声誉。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发生过重大药品安全问题,但由于药品不良反应的成因较为复杂,且部分药品的不良反应需经过较长时间后才会显现,因此在客观上公司仍存在一定的药品安全风险。

3、销售区域集中的风险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集中在江苏、安徽、福建、湖北四省,公司营业收入的区域集中度较高,业务范围由上述重点省份为核心向外扩展。目前,公司在上述省份的医院覆盖和渗透能力较强,但一旦该区域的医药招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瑕疵土地和房产相关风险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存在部分房屋未取得对应的权属证书,截至报告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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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共计18,217.11平方米,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全部房屋面积的比例为

3.71%。上述土地和房产存在权属瑕疵,其对应的房屋存在被要求搬迁或拆除的风险。尽管上述无权属证明的房屋占发行人拥有的房屋总面积比例较小,但未来若被要求搬迁或拆除,仍可能对发行人子公司的业务经营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5、子公司管理风险

发行人是医药流通行业内的区域性集团化企业,细分业务包括医药批发、零售、医药“互联网+”及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业务,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日趋庞大。同时,发行人依靠收购地方区域性医药流通企业扩展销售渠道。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92家,业务网络覆盖全国近70个城市,管理跨度较大,不同地域间企业发展差异较为明显,并购企业文化各有特点,内部管理难度持续加大。随着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地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以适应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6、业务合作风险

作为医药流通企业,与上游医药产品供应商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取得其医药产品授权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经过多年业务拓展,公司与上游供应商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已基本实现与国内主流药品供应商达成稳定合作关系。但公司仍无法保证现有上游供应商会继续维持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关系,也难以确保公司可以与新的供应商建立稳固的业务关系。如果公司无法维持与上游供应商的关系,则公司可能面临市场份额减少、货物供应不及时导致营业利润下降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为医药流通企业,由于行业的商业模式和业务特点以及公司规模化发展、业务结构等原因,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达79.78%、78.85%和74.46%。虽然本次发行完成转股后将使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但公司仍存在一定偿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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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相应增长。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080,987.20万元、1,433,052.85万元和1,174,100.6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96%、

28.53%和21.91%。前述情况是由公司以医院销售为主的业务结构所决定。公司客户以公立三甲医院为主,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概率较低。但是随着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公司应收账款可能继续增长,若不能继续保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将对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造成较大压力且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3、有息债务规模上升较快的风险

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短期借款、非金融机构借款、短期应付债券、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等有息债务的余额合计分别为923,151.90万元、926,931.90万元和879,630.17万元。较高的有息负债规模将使得公司财务费用金额较大,同时也对公司的现金流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后续公司不能够很好地管理有息负债的规模,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4、存货规模较大且存在减值的风险

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51,775.68万元、578,730.73万元和579,800.6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7.45%、18.28%和20.41%。公司是江苏、安徽、福建药品器械储备定点单位以及部队药品器械储备定点单位,承担了为大型医院及军需药品战略保供储备的社会责任。公司保持较大的存货规模是为了保证医院对药品及时性以及多样性的需求,与公司快速增长的营业收入规模相适应。公司对存货的管理较为有效,存货周转天数稳定,并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核算要求计提了减值准备,但如出现存货大规模损毁或可变现净值降低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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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政策法规调整风险

医药流通行业属于严格监管的行业,行业的发展受到国家有关政策的规范,医疗卫生、医疗保障、医药流通体制等方面改革对行业的影响较大。随着医改不断深化,国家相关部门相继出台的两票制、带量采购、零加成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及政策,既不断完善并促进我国医药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也对行业运行模式产生影响。随着药品价格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及带量采购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或出台,预计我国药品降价趋势仍将持续,将压缩整个医药生产行业的利润空间,对医药流通行业的盈利也可能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医药流通行业为高度竞争的行业。目前,我国医药流通企业众多且地域分散,部分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逐步形成,市场竞争激烈。“两票制”的推广使药品采购渠道更加统一,医药流通企业在市场区域、品种、客户的争夺以及医院合作等方面的竞争进一步加剧。在此种竞争环境下,如果公司未来未能保持其市场地位、有效控制成本费用,将有可能影响公司的发展经营。

三、其他风险

(一)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1、审批风险

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已经得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可,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可转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相关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发行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发行人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其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果因公司股票价格走势低迷或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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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等原因导致可转债到期未能实现转股,公司必须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还本息,将会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负担和生产经营压力。

3、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后,若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在因转股和财务计量方式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幅度小于总股本和净资产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4、利率风险

本期可转债采用固定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可转债的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公司将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5、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金。此外,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公司将在短时间内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因此,若公司经营活动未达到预期回报,将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投资者回售时的承兑能力。

6、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以及修正幅度不确定的风险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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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存续期内,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将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或者提出与投资者预期不同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同时,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亦存在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可能。因此,未来在触及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时,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此外,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且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仍存在转股价格修正幅度不确定、股票价格仍低于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的风险。因此,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幅度也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7、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已经评级机构评级,并出具了《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根据该评级报告,南京医药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8、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赋有股票期权的混合性证券,其票面利率通常低于可比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转股期内可能出现正股价格低于转股价格的情形。可转债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正股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向下修正条款以及投资者的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因此,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存在着价格波动,甚至低于面值的风险,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甚至发生投资损失。

9、可转债未担保风险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无任何担保。如果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发生严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偿债能力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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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担保而增大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项目进度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所募集资金拟用于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服务于公司整体战略,已经公司充分论证和系统规划。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存在着不确定性。如果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受到宏观经济波动、上下游行业变化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募投项目进度缓慢、无法实施或发生变更,从而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2、募投项目用地尚未取得的风险

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用地采用“先租后让”的土地出让模式,租赁期为5年,租赁期届满且满足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验收条件后,福建同春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合同》并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所在地主管机关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已出具说明,租赁期届满后,在项目符合《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要求的情况下,经企业申请,福州市仓山区将保障企业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

但如果出现土地政策发生重大变更等不利因素,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存在延期取得或无法取得的风险,可能造成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实施或者变更实施地点,将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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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1,310,231,012股,具体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268,619,76820.50%
国有法人持股250,753,76819.14%
其他内资持股17,866,0001.36%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17,866,0001.36%
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1,041,611,24479.50%
人民币普通股1,041,611,24479.50%
三、股份总数1,310,231,012100.00%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股份性质
1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78,207,28644.13250,753,768限售流通A股、A股流通股
2Alliance Healthcare Asia Pacific Limited144,557,43111.03-A股流通股
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094,1561.46-A股流通股
4吴晓林4,963,9000.38-A股流通股
5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人民币资金汇入3,445,3110.26-A股流通股
6严罡3,410,8000.26-A股流通股
7上海品恩展览有限公司3,281,2000.25-A股流通股
8杨慧斌2,684,8000.20-A股流通股
9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582,7540.20-A股流通股
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20,4000.19-A股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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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股份性质
-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控制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31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一级子公司概况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 资本实收 资本持股比例主要业务主要 经营地
直接间接
1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993-09-283,302.703,302.7081.08%-药品批发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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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 资本实收 资本持股比例主要业务主要 经营地
直接间接
2南京医药国药有限公司2004-01-309,500.009,500.00100.00%-药品批发南京
3南京医药医疗用品有限公司2000-12-274,000.004,000.00100.00%-医疗器械南京
4南京华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1993-05-295,000.005,000.00100.00%-药品批发南京
5南京医药康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01-04-2825,000.0025,000.00100.00%-配送物流南京
6南京医药德轩堂生物制品有限公司2020-07-083,000.003,000.0051.00%-药品批发南京
7南京医药杏通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0-12-31800.00800.0051.00%-医疗器械南京
8江苏中健之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1-08-191,500.001,500.00100.00%-其他服务业南京
9南京中健之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1-02-24100.00100.00100.00%-其他服务业南京
10南京医药扬州有限公司2002-10-301,000.001,000.00100.00%-药品批发扬州
11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2001-05-153,000.003,000.00100.00%-药品批发淮安
12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2006-09-084,100.004,100.00100.00%-药品批发盐城
13盐城恒健药业有限公司1994-06-277,590.007,590.00100.00%-药品批发盐城
14南京医药南通健桥有限公司1989-10-283,000.003,000.00100.00%-药品批发南通
15南京医药泰州有限公司2017-12-212,000.002,000.00100.00%-药品批发泰州
16南京医药常州有限公司2017-12-293,000.003,000.00100.00%-药品批发常州
17南京医药苏州恒昇有限公司1992-09-103,600.002,277.0051.00%-药品批发苏州
18南京医药徐州恩华有限公司1988-08-301,100.001,100.0070.00%-药品批发徐州
19南京医药弘景大药房有限公司2017-09-07500.00500.00100.00%-药品零售南京
20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02-12-2848,394.0048,394.0086.36%-药品批发合肥
21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02-2417,000.0017,000.0070.41%-药品批发福州
22福建东南医药有限公司1995-05-103,000.003,000.0080.00%20.00%药品批发福州
23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2009-11-2310,000.0010,000.0051.00%-药品批发武汉
24云南云卫药事服务有限公司1993-04-161,406.391,406.3971.10%-药品批发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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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 资本实收 资本持股比例主要业务主要 经营地
直接间接
25辽宁康大彩印包装有限公司2007-08-295,000.005,000.00100.00%-其他服务业沈阳
26南京同仁堂西丰皇家鹿苑有限公司2011-06-284,800.004,800.0051.00%-其他服务业铁岭
27南京同仁堂(抚松)参业有限公司2011-08-224,800.003,840.0080.00%-药品批发抚松
28南京药事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1-04-25400.00400.00100.00%-其他服务业南京
29南京新涛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1-01-062,000.002,000.0051.00%-医疗器械南京
30南京鼓楼大药店有限公司2003-02-261,000.001,000.0066.67%33.33%药品零售南京
31南京医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22-04-071,000.001,000.0051.00%-医疗器械南京

2、公司一级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一级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43,759.2735,491.72480,873.324,547.26
2南京医药国药有限公司73,966.37-5,677.53150,835.09219.25
3南京医药医疗用品有限公司44,522.328,404.7465,532.021,814.78
4南京华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52,553.267,849.2972,999.361,034.60
5南京医药康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46,614.8742,565.6018,633.175,326.70
6南京医药德轩堂生物制品有限公司14,738.504,014.4231,661.74825.54
7南京医药杏通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8,716.981,249.2122,146.40250.79
8江苏中健之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486.622,235.252,338.23306.65
9南京中健之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3.73-653.36148.4392.98
10南京医药扬州有限公司21,313.862,848.3956,831.56645.18
11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126,264.5416,618.59306,779.363,880.21
12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128,202.6012,526.09267,348.80861.19
13盐城恒健药业有限公司23,483.6822,496.660.00234.42
14南京医药南通健桥有限公司72,857.287,626.04179,281.69704.38
15南京医药泰州有限公司46,901.721,684.3870,732.4887.97
16南京医药常州有限公司35,993.492,542.5960,414.8350.79
17南京医药苏州恒昇有限公司97,701.095,152.96147,987.481,3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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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8南京医药徐州恩华有限公司67,511.023,527.07111,216.53700.31
19南京医药弘景大药房有限公司806.91750.021,674.810.02
20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862,740.42118,927.651,417,942.6623,476.83
21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49,858.8251,310.98430,398.995,364.49
22福建东南医药有限公司5,848.052,920.794,815.51-241.06
23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262,834.7227,826.92540,995.609,791.41
24云南云卫药事服务有限公司21,311.873,137.5124,117.34393.29
25辽宁康大彩印包装有限公司1,368.03-7,248.75--110.69
26南京同仁堂西丰皇家鹿苑有限公司587.20234.37--62.30
27南京同仁堂(抚松)参业有限公司2,300.18375.53--
28南京药事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655.75537.421,582.1286.77
29南京新涛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782.531,542.97708.05-220.12
30南京鼓楼大药店有限公司3,277.29543.2114,789.78272.97
31南京医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9,441.23807.095,379.01-190.61

注:1、上述2023年财务数据均已包含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经毕马威审计;2、南京同仁堂(抚松)参业有限公司、辽宁康大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和南京同仁堂西丰皇家鹿苑有限公司因为停业原因未产生营业收入;3、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

3、公司联营及合营企业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联营及合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 比例主要业务注册地
1南京鑫一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0-09-031,000.0020.00%企业管理咨询南京
2北京智博高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02-12-167,000.0028.57%药品生产及销售北京
3南京鹤龄名中医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2019-10-21500.0010.00%营养健康咨询南京
4南京新工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3-03-1620,000.0030.00%股权投资南京

三、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1-1-45

图所示:

(二)控股股东简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工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78,207,2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1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1、新工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号91320100671347443B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
法定代表人王雪根
注册资本455,347.4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品牌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8年4月29日
股东情况南京市国资委持有90.83%股权、江苏省财政厅持有9.17%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新工集团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总资产8,694,248.39
净资产3,723,369.26
项目2022年度
营业收入6,081,983.39
净利润174,740.35

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90.83%

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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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出具。

3、主营业务情况

新工集团是南京市市属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承担着经营管理市属国有工业企业、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以及对重大产业发展项目融资并进行先导性投资、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职责。目前,新工集团业务板块包括新医药与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文美、生产性服务业、基金投资。

4、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工集团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直接持股 比例主要业务
1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09,802.00100.00%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及其他受托资产运作、经营;投融资;资产重组;机械、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成套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服务。
2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61,319.00100.00%经营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及其收益,投融资;资产重组;轻纺产品的生产、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服务。
3跃进汽车集团有限公司60,000.00100.00%汽车、发动机、汽车零部件、汽车专用生产线及其装备制造、销售。
4南京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100.00%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科技创新园投资、建设及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科技信息咨询。
5南京化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46,033.00100.00%国有资产及其它受托资产的运作、经营;投、融资;资产重组;化工、建材、冶金产品生产和销售;成套设备销售、安装;项目工工程咨询。
6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5,600.00100.00%在市政府授权的范围内负责国有资产经营;承担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实业投资;房屋租赁。
7南京市金盾押运护卫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7,500.00100.00%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区域秩序维护等保安服务;智能安防设备制造、设计研发;智能安防、押运管理软件系统研发、生产、销售;智能交通设备制造。
8南京新装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588.88100.00%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工业设计服务;品牌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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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直接持股 比例主要业务
9南京新工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00100.00%新兴产业项目投资及管理;与上述经营项目相关的投资咨询、技术咨询。
10南京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300.00100.00%门卫、巡逻、守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区域秩序维护等保安服务和培训;保安器材及相关装备销售及维护;保安咨询服务;安防系统工程技术设计、安装及售后维护。
11南京保通电讯有限责任公司1,000.00100.00%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信息应用技术的研发、销售;安防工程、土建工程、楼宇控制系统集成;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电器监理;电子警察系统;各类联网报警系统安装服务。
12南京工艺美术有限责任公司529.90100.00%卷烟、烟丝零售;酒类销售;工艺美术品、珠宝销售;百货、日用杂品销售;包装、装璜、雕塑、模型设计、制作;文体用品、木制家具销售;艺术辅导培训。
13南京市能源有限责任公司500.00100.00%石油及制品、煤炭批发;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能效项目的评估和审计,融资咨询服务;二氧化碳减排咨询服务;节能及环保技术开发、咨询和节能产品研制、开发、销售。
14南京新工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0.00100.00%资产管理;自有房屋、设备租赁;代收水电费等。
15南京市工业供销有限公司382.70100.00%金属建材、五金交电、普通机械、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电子计算机、汽车(不含九座以下的乘用车)、百货、仪器仪表、工艺美术品、文体用品、农副产品、化工产品销售。
16南京裕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0.00100.00%处置授权范围内改制企业核销的不良资产;授权范围内债务重组及相关资产经营管理;项目投资;财务咨询。
17南京大连山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50.00100.00%烟草制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鞋制造;玩具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
18南京新工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29.00%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19南京二机齿轮机床有限公司14,023.0795.13%金属切削机床、齿轮智能制造装备、车库及仓储机器人搬运器;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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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直接持股 比例主要业务
轮及传动件自动生产设备的制造、维修、改造、销售、技术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20南京东宇汽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00.0073.45%汽零部件的研发、销售及技术转让;汽车零部件生产;汽车产业园投资;投资管理;商业管理;资产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1南京新工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59.90%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服务。
22南京机床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96.5659.00%数控机床、齿轮机床、专用机床、普通机床。
23南京工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7,053.0152.98%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工业装备功能部件、精密机械、橡塑机械和电工机械及配件;工业装备销售、技术咨询及成套工程施工。
24南京先正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200.0051.00%电子产品、冲制件的生产、加工、销售。
25南京新颐健康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51.00%房地产开发经营、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26江苏宝庆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5,275.5951.00%金、银、铂金制品、珠宝首饰、投资金、银条加工、销售和仓储服务。
27南京新工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3,000.0051.00%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生产和租赁。
28南京紫金山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51.00%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区管理服务。
29南京新工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00.0049.83%医疗产业投资;投资管理。
30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1,113.6044.60%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药物临床试验服务;药品进出口;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
31南京化纤股份有限36,634.6035.41%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纤维素纤维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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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直接持股 比例主要业务
公司料及纤维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
32南京中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0.0025.18%传感器、集成电路及其应用产品等业务

(三)实际控制人简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南京市国资委。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期初,公司控股股东为南药集团。2021年6月23日,新工集团与其全资控制的南药集团签署《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新工集团以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南药集团所持发行人241,811,214股股份,无偿划转后发行人控股股东由南药集团变成新工集团。

除上述变化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未发生其他变化。

(五)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股权质押或其他争议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所作出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时、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关于南京医药的公开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过往重要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 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解决同业竞争新工集团新工集团承诺:本公司作为南京医药控股股东期间,郑重承诺: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或参与与南京医药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本次收购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2021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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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或间接从事与南京医药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3、本公司保证不利用作为南京医药的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南京医药的正当权益。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本公司与南京医药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披露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
解决关联交易新工集团新工集团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继续规范与南京医药之间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医药《公司章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准则》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并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公平操作,不会利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南京医药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本公司与南京医药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披露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2021年 6月29日
其他新工集团新工集团承诺: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就本次收购完成后保持南京医药的独立性作出如下承诺:(一)关于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二)关于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其资金使用。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控制的2021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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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其他企业双重任职。(三)关于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四)关于上市公司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2、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五)关于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若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与2021年非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新工集团新工集团承诺:1、新工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新工集团具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格。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新工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南京市国资委与南京医药不存在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况。3、新工集团通过现金认购而取得的南京医药股份(以下简称“该等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由于南京医药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锁定至上述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满。4、新工集团具有足够资金实力认购南京医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新工集团本次认购南京医药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非公开发行的所有规定,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南京医药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南京医药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新工集团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持股的情形。2021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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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5、新工集团保证为南京医药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6、自定价基准日2021年9月11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新工集团不存在减持南京医药股票的情形;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新工集团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南京医药股票,亦不安排相关减持计划。如违反上述承诺,新工集团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其他公司本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本公司的利益相关方间接向认购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及其最终投资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上述确认和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有违反,本公司自愿承担违反上述确认和承诺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2021年 9月10日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7、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2021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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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承诺;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其他新工集团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2021年 9月10日
其他新工集团1、自定价基准日(2021年9月11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新工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南京医药股票的情形。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新工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南京医药股票,亦不安排相关减持计划。3、如新工集团或其控制的关联方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的,新工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南京医药所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2021年 11月26日

(二)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承诺

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新工集团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023年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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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
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2、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不采用任何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个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2023年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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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
措施。
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的相关承诺上市公司1、若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相关主体”)在南京医药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减持南京医药股票的情形,本公司将督促相关主体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亦不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2、若相关主体在南京医药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南京医药股票的情形,相关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若认购成功,本公司将督促相关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债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的规定,自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前六个月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相关主体不减持南京医药股票及本次认购的可转债。 3、本公司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相关主体违反上述要求减持南京医药股份或本次认购的可转债,相关主体因此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南京医药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南京医药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督促相关主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若本承诺函出具之后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2023年 8月22日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现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发行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发行人第九届监事会现有监事3名,其中设有监事会主席1名,职工监事1名,任期三年。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余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发行人聘任了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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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国籍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周建军董事长中国572015年1月29日2025年4月28日
张靓董事、总裁中国502022年4月28日2025年4月28日
徐健男董事、党委书记中国452021年4月26日2025年4月28日
陆志虹董事中国572022年4月28日2025年4月28日
骆训杰董事、副总裁美国552017年8月17日2025年4月28日
Marco Kerschen董事卢森堡492021年9月27日2025年4月28日
胡志刚独立董事中国512018年4月23日2025年4月28日
王春晖独立董事中国682022年4月28日2025年4月28日
陆银娣独立董事中国612022年4月28日2025年4月28日
徐媛媛监事会主席中国522019年7月5日2025年4月28日
姚霞职工监事中国512019年3月8日2025年4月28日
杨庆监事、总审计师中国522011年12月25日2025年4月28日
冯闯副总裁中国482014年10月29日2025年4月28日
唐建中副总裁中国582016年1月15日2025年4月28日
彭玉萍副总裁中国432022年6月21日2025年4月28日
肖宏副总裁中国462022年6月21日2025年4月28日
李文骏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中国522014年8月14日2025年4月28日
孙剑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中国492012年4月25日2025年4月28日

1、董事简历

周建军先生,1966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药师职称。曾任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南京医药药事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药品物流中心总经理、药品分公司经理、大客户事业部总监、医疗机构供应链服务事业部总经理、副总裁、董事、副董事长、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张靓先生,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材分公司见习经理、副经理、经理,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厂长,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执行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公司业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徐健男女士,197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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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政治工作部文员、团委副书记、副主任、团委书记、主任,工会主席、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陆志虹先生,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南京轻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新工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公司董事。

骆训杰先生,196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美国国籍。曾任美国信安金融集团财务分析师,艾默生电气财务规划和分析经理,伊顿公司业务拓展和战略规划经理,美标/特灵空调公司财务规划和分析总监、财务总监,克轮思特殊材料公司财务副总裁/首席财务官,美国管业铸造集团中国总裁,艾里逊变速箱中国、日本和韩国区执行总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大娘水饺餐饮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大娘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Marco Kerschen先生,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卢森堡国籍。曾在欧莱雅,拉夫·劳伦和宝洁公司担任高级领导职务,拥有跨国公司20年以上的国际法律工作经验。现任Walgreens Boots Alliance, Inc.国际业务总法律顾问;公司董事。胡志刚先生,197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南通普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江苏众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江苏中天嘉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第四届惩戒委员会委员。现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江苏办公室负责人;公司独立董事。

王春晖先生,1955年出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移动集团重要子公司总法律顾问;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及数字经济战略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现任浙江大学教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启星讲座教授;网络空间治理与数字经济法治(长三角)研究基地主任兼首席专家;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学术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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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副主任;中国数字经济安全与发展50人论坛执行主席;中国互联网协会应用创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公司独立董事。

陆银娣女士,196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苏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经济和合作科副科长;苏州医药对外贸易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美国礼来制药亚洲公司全国高级商务总监;礼来苏州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万户良方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兼任零售分会副会长、商业保险及药品流通分会秘书长;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简历

徐媛媛女士,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铁路局南京分局员工、代理列车长,沪宁杭公司列车长;江苏省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机场路管理处养护公司综合办主任;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改革部从事资产与企业改制工作、政工部副部长兼团委书记;新工集团党群工作部副主任兼机关党委副书记、兼南京黄埔大酒店党支部书记,新工集团党建工作部部长、机关党委副书记。现任新工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兼政治工作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公司监事会主席。

姚霞女士,197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南京医药药事服务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党支部副书记、运营管理部副经理、党支部书记兼企业文化部经理。南京医药药事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分工会主席。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级)、公司工会主席、职工监事。

杨庆女士,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公司内部银行副行长、财务审计部副经理、财务资产部副经理、投资发展部副经理、财务资产部经理、信用与风险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总监、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公司副总审计师兼任审计监察内控部总经理、公司总审计师(审计负责人)兼审计内控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公司总审计师(审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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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冯闯先生,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现已更名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项目经理;江苏众天信会计师事务所(现已更名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高级经理;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一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会计监管处主任科员;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唐建中先生,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批发部副主任、副经理;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瑞金路批发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经理;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质量总监、副总裁;南京医药国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裁。

彭玉萍女士,198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记者、项目经理;南京海昌中药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江苏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沿海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邦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投资副总监;德生堂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裁。

肖宏先生,197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车间技术员、销售员;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市场与政府事务部品牌主管、市场经理、战略投资部投资经理;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战略规划高级经理、运营管理部医改创新总监;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业务发展中心副总经理、市场部部长;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海国药医药零售有限公司投资项目总监;上海国药健行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楚济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

李文骏先生,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华飞彩色显示系统有限公司质量部技术员、总务处处长助理、总经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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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公司人力资源部专业经理、(兼)管理一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政治工作部主任、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兼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孙剑先生,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财务总监;昆明昆卫药事服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职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周建军董事长372,0000.03%
张靓董事、总裁160,0000.01%
徐健男董事、党委书记260,0000.02%
唐建中副总裁260,0000.02%
冯闯副总裁260,0000.02%
李文骏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60,0000.02%
肖宏副总裁224,0000.02%
彭玉萍副总裁224,0000.02%
孙剑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160,0000.01%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持股数量包括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从发行人获得的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
周建军董事长现任218.59
张靓董事、总裁现任210.35
徐健男董事、党委书记现任178.62
陆志虹董事现任0.00
骆训杰董事、副总裁现任140.83
Marco Kerschen董事现任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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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任职状态从发行人获得的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
胡志刚独立董事现任12.00
王春晖独立董事现任12.00
陆银娣独立董事现任12.00
徐媛媛监事会主席现任0.00
姚霞职工监事现任136.31
杨庆监事现任99.40
冯闯副总裁现任150.56
唐建中副总裁现任152.74
彭玉萍副总裁现任108.30
肖宏副总裁现任122.29
李文骏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151.09
孙剑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现任125.08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或控制的企业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之外单位任职的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职务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的职务
陆志虹董事新工集团副总经理
徐媛媛监事会主席新工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兼政治工作部(人力资源部)部长
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Marco Kerschen董事Walgreens Boots Alliance, Inc国际业务总法律顾问
胡志刚独立董事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江苏办公室负责人
王春晖独立董事浙江大学教授
陆银娣独立董事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兼任零售分会名誉副会长、商业保险及药品流通分会秘书长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庆监事北京智博高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控制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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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1、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董事会成员:周建军、疏义杰、骆训杰、Richard JosephAnthony Gorsuch为非独立董事,武滨、李文明、胡志刚为独立董事。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补选邹克林先生、徐健男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021年5月21日,因有其他工作安排,公司董事Richard Joseph AnthonyGorsuch先生辞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MarcoKerschen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022年4月28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成员,选举周建军先生、张靓先生、徐健男女士、陆志虹先生、骆训杰先生、Marco Kerschen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选举胡志刚先生、王春晖先生、陆银娣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疏义杰先生、邹克林先生,独立董事武滨先生、李文明先生任期届满离任。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周建军先生为董事长。

2、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化。徐媛媛女士为监事会主席,姚霞女士为职工监事,杨庆女士为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疏义杰先生为总裁,唐建中先生、冯闯先生、骆训杰先生、高大庆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王秋霜女士为公司总工程师(副总裁级),李文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孙剑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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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8日,公司副总裁王秋霜女士、高大庆先生任期届满离任。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张靓先生为总裁,聘任唐建中先生、冯闯先生、骆训杰先生、李文骏先生为副总裁,聘任李文骏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孙剑先生为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聘任杨庆女士为总审计师(审计负责人)。2022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聘任肖宏先生、彭玉萍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向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骨干团队授予限制性股票。2022年1月4-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2年1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人民币2.2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22年10月26-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2年10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以人民币2.5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1月15-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已为符合条件的396名激励对象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上述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2月2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骨干团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周建军董事长36.00
张靓董事、总裁16.00
徐健男董事、党委书记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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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唐建中副总裁26.00
冯闯副总裁26.00
李文骏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6.00
肖宏副总裁22.40
彭玉萍副总裁22.40
孙剑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16.00
核心管理/骨干1,425.60
合计1,597.60

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监管体制及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变化

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医药流通行业,处于医药行业中游。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的分类,公司从事的药品流通业务属于F类“批发和零售”,细分类别为F515“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与F525“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行业监管部门及体制

目前,我国医药流通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商务部;行业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主要行业协会自律组织包括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和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

商务部及各级商务部门主要负责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逐步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开展行业培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职能机构价格司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药品价格政策,监督价格政策的执行,调控药品价格总水平等。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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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制定国家药典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和注册管理、质量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相关国际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制定;负责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等。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承接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和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是医药流通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主要工作是开展医药流通行业、地区医药经济发展调查研究,督促行业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向政府部门提出医药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重大经济政策、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为企业依法经营、理顺和规范医药市场秩序积极开展工作。

2、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变化

公司所处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涵盖药品监督管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经营资质许可管理和定价与支付管理四个方面。最近三年,对行业影响较大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1)药品监督管理

①《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实施)

该办法是为加强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生产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主要规定包括: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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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范,确保生产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履行药品上市放行责任,对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质量负责。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当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相关义务,确保中药饮片生产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原料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核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生产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等。

②《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实施)

该办法要求企业强化药品质量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保障药品生产经营持续合法合规,切实履行药品质量主体责任。主要规定包括:药品检查应当遵循依法、科学、公正的原则,加强源头治理,严格过程管理,围绕上市后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开展。根据检查性质和目的,药品检查分为许可检查、常规检查、有因检查、其他检查。

③《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实施)

该办法是为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和药品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活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主要规定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提供药品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该办法,具体内容包括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管理、监督检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

(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①《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实施)

该办法是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主要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主要规定包括:对医疗器械的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经营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作出具体要求等。

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实施)

该条例主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主要规定包括: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产品注册与备案、生产、经营与使用分类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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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质量管理现场检查指导原则》(2023年实施)该文件是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规范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器械在运输、贮存环节的质量安全,促进医疗器械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制定。主要规定包括: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经营许可(含变更和延续)或者经营备案后的现场核查,以及对该类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等。

(3)经营资质许可管理

①《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20年实施)

该办法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规范药品注册行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主要规定包括:药品注册按照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进行分类注册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建立药品注册管理工作体系和制度,制定药品注册管理规范,依法组织药品注册审评审批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等。

②《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20年实施)

该办法是为规范保健食品的注册与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主要规定包括:保健食品在中国境内实行注册与备案及其监督管理制度。

③《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2021年实施)

该办法是为加强生物制品监督管理,规范生物制品批签发行为,保证生物制品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有关规定制定。主要规定包括:对获得上市许可的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在每批产品上市销售前或者进口时,需经指定的批签发机构进行审核、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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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21年实施)

该办法是为规范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行为,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主要规定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等。

(4)定价与支付管理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实施)

该办法是为加强和规范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主要规定包括:定点零售药店的确定、运行管理、经办管理、动态管理及监督服务等。

(5)主要行业政策

医药流通行业主要政策如下:

序号时间颁布部门文件名称含文号主要内容
12020年1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号)其中明确“药价”将以市场为主导,采用竞价采购模式,以保持适度的竞争性,允许多家企业中选。同时,在群众负担降低的前提下,允许同一药品不同中选企业的价格存在差异。同时指出第二批要求联盟地区(全国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自愿参加。联合采购办公室根据中选企业的数量按采购总需求的50%—80%确定约定采购量,实施带量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产生结果后,即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2202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一是明确覆盖范围。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各类药品。二是完善采购规则。合理确定采购量,完善竞争规则,优化中选规则。三是强化保障措施。加强质量保障,严格药品质量入围标准,强化中选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四是完善配套政策。改进结算方式,医疗机构应承担采购结算主体责任,按采购合同与企业及时结清药款。五是健全运行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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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颁布部门文件名称含文号主要内容
制。六是强化组织领导。
3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1]20号)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强化改革系统联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统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继续着力推动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将加快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增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等。
42021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36号)一是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质量,优化完善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和筹资机制,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和医疗互助发展,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二是优化医疗保障协同治理体系,完善医疗保障支付机制和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健全基金监管体制机制,协同建设高效的医药服务供给体系。三是构筑坚实的医疗保障服务支撑体系,健全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法治支撑,推动安全发展,加快医保信息化建设,健全标准化体系。
52021年10月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药品流通行业与我国新发展阶段人民健康需要相适应,创新引领、科技赋能、覆盖城乡、布局均衡、协同发展、安全便利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更加完善。培育形成1-3家超五千亿元、5-10家超千亿元的大型数字化、综合性药品流通企业,5-10家超五百亿元的专业化、多元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00家左右智能化、特色化、平台化的药品供应链服务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98%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70%的总体目标。
6202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国办发[2021]46号)结合我国国情和冷链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实际,聚焦制约冷链物流发展的突出瓶颈和痛点难点卡点,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畅通通道运行网络,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健全监管保障机制,加快建立畅通高效、安全绿色、智慧便捷、保障有力的现代冷链物流体系,提高冷链物流服务质量效率,有效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和食品流通浪费,扩大高品质市场供给,保障食品和医药产品安全,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7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到2025年,基本建成供需适配、内外联通、安全高效、智慧绿色的现代物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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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颁布部门文件名称含文号主要内容
的通知》(国办发[2022]17号)系。展望2035年,现代物流体系更加完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物流企业成长壮大,通达全球的物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对区域协调发展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更加有力,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行业竞争格局、市场集中情况、市场地位、主要竞争对手及行业壁垒

1、发行人所处行业竞争格局、市场集中情况

医药流通行业处于医药产业链中游,承担着传统的医药商品集中与分发功能,在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健康价值链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医药流通业务是指主要流通商品为药品及医疗器械的销售业务,上游是药品及器械生产商,下游是医疗机构、药店等。医药流通企业商业模式主要分批发和零售两大类,零售是将药品或者医疗器械销售给终端消费者,批发指流通企业将药品或医疗器械批量配送至医疗机构、药店和其他批发企业。批发又可分成纯销和分销两类,其中纯销是由流通企业直接配送给医疗机构和药店,分销是医药流通企业间的销售和配送行为。

(1)我国医药流通行业总体发展水平与现状

在GDP增长、社会消费水平提高、人口老龄化、城镇化以及消费结构升级等因素的驱动下,我国整个医药市场持续扩容,医药市场扩容决定了医药流通产业规模的扩大。

商务部发布《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在此背景下,药品流通行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医药供应链协同发展,经营模式不断创新,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目前我国医药流通行业现状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①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及居民医疗需求提升的带动下,中国医药流通行业商品销售总体规模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22年药品流通行业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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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统计分析报告》信息显示,2022年,全国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稳中有升。统计显示,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含税值)27,516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6.0%。2018-2022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趋势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根据商务部《2022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整理

②医药物流市场竞争明显加剧

在现代医药物流建设方面,全国性物流配送网络已经进入密集建设期。大中型药品流通企业在加快省级物流中心布局的同时,将重要节点放在了具有战略地位的地级市上,快捷、可及、安全供给的现代医药物流服务保障体系正在形成。根据商务部《2022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2年全国医药物流直报企业共424家,共拥有1,298个物流中心,仓库面积约1,389万平方米。传统药品批发企业和医药物流企业不断加快物流资源投入和网络布局。

(2)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子行业——医药批发行业概况

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末,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

1.39万家。行业发展特点方面,药品批发行业销售总额一直处于高增长态势,自2011年起增速稍微放缓,发展态势基本与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吻合。其中大型医药批发企业增速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药品批发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2022年,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100位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75.20%,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

行业发展趋势方面,中国医药批发行业政府鼓励与监管政策同时推进,上下游需求在不断变化中。2016年4月21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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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26号),提出将在指定的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全省范围内推行从生产到流通和从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的“两票制”,压缩流通渠道层级,减少中间环节层层加价,使药价更加可负担。因此,未来医药批发的发展趋势将体现在中间流通环节减少、渠道扁平化、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等方面。规模较大且拥有终端覆盖能力的医药商业公司将会进一步提升既有区域的市场覆盖率并拓展流通网络覆盖面,同时积极推动创新业务发展,布局医药电商,向上下游提供更丰富的供应链增值服务,实现转型升级。

(3)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子行业——医药零售行业概况

①我国药品零售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随着我国GDP的快速增长,人均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以及医改政策的持续推动,我国药品行业保持稳定的增长态势。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数据统计,2022年药品零售市场销售规模总体呈现增长态势,增速明显。据统计,2022年全国药品零售市场销售总额(含税值)为5,990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0.70%。

数据来源:中国医药商业协会《2022年中国药品零售市场发展报告》

②零售药店连锁化率提高

目前我国零售药店主要由单体药店和连锁药店构成。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统计,截至2022年末,全国共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6,650家,下辖门店3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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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零售单体门店26.33万家,零售药店门店总数达62.33万家。

③医药分开及传统药店逐渐向DTP药房转型

随着我国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的逐步推进,医药分开、处方药外流的趋势越发明显。2015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提出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并将在未来形成常态化趋势。因此,专利药品面临药品价格大幅下降或者谈判失败的选择与压力,专利药或独家生产药品在医院进行终端销售受到限制。此外,我国药品招投标间隔期较长,新药无法迅速进入医院终端,以及新一轮招投标中各省降价幅度相继增大等因素,均将推动处方药院外化的趋势。国家《“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指出,“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发展药品现代物流,推动流通企业向智慧型医药服务商转型,调整市场格局,使零售药店逐步成为向患者售药和提供药学服务的重要渠道”。其中DTP药房模式因符合市场需求及政策支持发展迅速。DTP模式下,制药企业将其产品直接授权给DTP药房做经销代理,省去代理商环节,患者在拿到处方后就可以在DTP药房购买药品并获得专业用药指导。DTP药房的推行使药房逐渐脱离传统模式,转而向专业化发展。随着政策落地及药房逐渐专业化,药房将逐渐完成从单纯的药品销售转向专业药事指导的转型,并探寻可能的治疗管理及其他药事服务。

(4)行业发展趋势

①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导致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根据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2022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84.2亿人次。其中,医院38.2亿人次(占45.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2.7亿人次(占50.7%),其他医疗卫生机构3.3亿人次(占3.9%)。2022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84,846.7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23,916.4亿元,占28.2%;社会卫生支出38,015.8亿元,占

44.8%;个人卫生支出22,914.5亿元,占27.0%。卫生总费用的增长反映了医疗需求的持续增长和市场规模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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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我国生态环境压力增大、计生政策调整、户籍制度改革、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和自我保健的需求仍将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为医药保健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扩展了空间。未来,药品、保健品和健康服务的市场规模将继续稳步增长。

②行业集中度日趋提高

我国医药流通市场目前呈现出整体分散,趋于集中的竞争格局,行业整合不可避免。根据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末,我国共有医药商业批发企业1.39万家。由于医药流通企业数量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业务模式领先且具有区域销售优势的医药流通企业将依托自身品牌、渠道、资金和管理等优势加快兼并收购步伐,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同时,越来越多的上游制药企业销售渠道日趋扁平化,对合作的医药流通企业进行梳理,逐步与有销售网络优势的医药流通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这也为行业整合和集中度提升提供了契机。2022年,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100位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75.20%,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前10位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57.00%。

③生产企业和终端客户对医药流通企业的依赖性增强

国外医药商业行业的发展历程表明,随着医药行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医药商业流通渠道的两端(生产企业和终端客户)对医药流通企业的依赖日趋加强。药品生产企业可借助医药流通企业广泛而专业的销售网络实现销售;医疗机构和药店等终端客户可以方便快捷地从医药流通企业购进品种齐全、质优价廉的药品。因此,经过市场竞争和行业整合,拥有强大的市场覆盖、物流配送、客户服务、品种保证等能力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将会占领更多的上、下游资源及市场份额。

④行业监管愈加严格,不规范企业将被逐渐淘汰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医药流通行业的规范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一些不规范的医药流通企业将会逐渐被淘汰,行业环境将会逐步改善,这给规范运行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带来了扩张机会。

⑤信息化程度大幅提升,现代医药物流加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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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GSP标准对药品的流通环节全产业链进行了规范,从药品生产环节开始所涉及的药品销售、储存和运输活动,实现全程的有效控制并建立追溯体系。信息化手段实现对药品流通全过程的监管成为流通行业的发展趋势:如电子监管码的实时上传,药品在库、在途温湿度数据的监管,现代医药物流中心众多信息化设施设备的使用等,都有赖于医药流通企业信息化内控手段的提升。信息化程度的提高,有利于降低人力成本,提高药品流通环节的效率。信息化系统的推广将提高行业内企业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率。

⑥批零一体化将加快行业的进一步整合

药品批零一体化是整合现有资源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一种体现,主要表现为医药分销企业通过新设或收购等途径兼营零售连锁药店,向零售终端延伸。批零一体化有利于减少医药流通的中间环节,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进一步加快行业整合,提高行业的集中度,是医药流通企业适应“医药分开”政策导向的重要举措。因此,批零一体化将成为未来医药流通行业发展的主要业态之一。

2、发行人市场地位

我国主要的全国性医药流通企业共4家,分别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医药、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九州通。主要区域性医药流通企业包括南京医药、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英特集团、鹭燕医药和柳药集团等。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发布的“2022年药品流通行业批发、零售企业前百位榜单”显示,南京医药在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排名中位列全国第六位。

相关公司排名如下表所示:

序号企业名称序号企业名称
1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13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
4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安徽华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5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6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6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7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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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8四川科伦医药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9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9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料来源: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3、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发行人在江苏、安徽和福建地区具有较大区域优势,在湖北地区也具有较健全的客户网络、较高市场占有率和较密切的客户关系。主要竞争对手来自于全国性及区域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唯一一家以医药健康产业为主业的中央医药企业,是中央医药储备单位,中国和亚洲综合实力和规模领先的综合性医药健康产业集团。该公司的医药商业板块共有三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分别为国药控股(1099.HK)、国药股份(600511.SH)、国药一致(000028.SZ)。2023年的年报显示国药控股、国药股份、国药一致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分别为5,965.70亿元、496.96亿元和754.7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90.54亿元、23.34亿元和19.58亿元。

(2)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上海的全国性医药产业集团,主营业务包括医药研发与制造、分销与零售。其分销网络覆盖全国31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该公司已实现A+H两地上市。2023年的年报显示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2,602.95亿元,净利润51.67亿元。

(3)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华润医药集团全资拥有的大型医药商业企业,前身为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医药商品营销、物流配送以及供应链相关服务,建有以北京为中心覆盖全国31个省市的营销网络,主要服务于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医药商业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该公司未独立上市。

(4)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药品、医疗器械、生物制品、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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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等产品批发、零售连锁、药品生产与研发及有关增值服务为业务的大型企业集团,具有全国性销售及物流配送网络。该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22年的年报显示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404.24亿元,净利润22.86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披露日,该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尚未披露)

(5)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服务于医药全产业链的大型国有控股现代医药流通企业,立足医药商业和医养健康协同发展,是西部领先的医药健康产业集团。2022年的年报显示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678.29亿元,净利润11.63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披露日,该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尚未披露)

4、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规模渠道及商业网络优势

发行人是医药流通行业内的区域性集团化企业,业务网络覆盖江苏、安徽、福建、湖北及云南部分地区,业务覆盖近70个城市,在区域市场积累了丰富的医药商业运作经验、资源和品牌知名度,2022年业务规模居国内医药流通业第六位(较上年度提升1位),2023年《财富》中国上市公司500强第257位(较上年度提升24位)。公司拥有全国性的布局和物流配送能力,经营品类齐全,并且多年来在销售渠道、供应链及运营体系建设方面不断发展,在华东区域保持良好的规模、渠道以及商业网络竞争优势。依托自身竞争力、地缘优势和巨大的市场需求,公司近年来的销售规模持续提高,在江苏、安徽、福建和湖北四省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

(2)客户综合服务优势

发行人借助批零协同的渠道优势、客户资源、数字供应链平台及现代物流优势,提升为上下游合作伙伴服务能力以争取更多合作支持。

发行人通过组建合规的专业化、规范化的综合性商业服务企业或专业服务团队,集健康产品营销管理、开发推广、市场准入等功能于一体,提升对上游供应商尤其战略供应商的营销服务能力;通过与上游供应商探索以技术、模式驱动上下游融合数字化供应链新模式,实现数据共享,提高工业与商业企业间的业务流程协作效率,帮助企业降本增效;通过为下游各级医疗机构客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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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专业化、个性化与增值化的综合服务解决方案,建立医疗服务终端,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同时获得数据支持系统,有效整合上下游资源,重构供应链,提升产业链效率。发行人将传统的医药流通服务升级为药学服务、药房管理等综合服务方案,实现了医药流通公司与患者、医院、药械生产商/代理商等多方互利共赢。发行人领先的客户综合服务优势有助于提升差异化竞争能力,进一步突破行业竞争同质化局面。

(3)仓储及物流配送优势

发行人已有物流中心50个(其中主要物流中心16个,均配备有双回路供电、自有发电、双冗余制冷系统等高可靠性用电及制冷安全保障的冷库),并持续投入开展物流设施规模扩建和现代物流管理水平升级建设,拥有全国范围内较高水平的终端配送能力、辐射周边地区的快速配送网络体系以及药品仓库的较高管理水平。

发行人拥有物流自有车辆400余辆,其中专用药品冷藏车105辆,具备车辆定位、温湿度监控、订单跟踪系统等质量保障技术,且依靠相关物流仓储管理的信息化系统、质量监管技术等对冷链全过程进行区域和集团的双重质量管控,保障了冷链药品的质量安全。发行人的仓储面积、仓储量、物流配送能力、订单反应能力均居于行业内企业前列,并已开展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业务及相关物流增值服务。其中,位于南京的物流中心目前是江苏省内规模居前的专业化药品与医疗器械物流中心,其物流装备先进性在国内领先,冷库容积近10,000立方米并采用全机器人作业,满足疫苗、蛋白、生物制剂及其他二类药品的存储功能。

发行人是江苏、安徽、福建等地药品器械应急储备及解放军总后、海军药品器械战略储备定点单位。2023年2月,发行人先后荣获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医药供应链物流评估委员会颁发的双五星《药品经营企业医药物流服务能力认证证书》(即医药物流规模硬件能力和服务综合能力)、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颁发的“2022年中国医药供应链年度企业”称号;南京医药中央物流中心入围江苏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发行人子公司安徽天星获评安徽省首家“医药物流服务综合能力五星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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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化管理优势

发行人时刻关注新型信息技术的发展,并致力于这些新型信息技术与公司自身业务、管理、发展战略相结合的实际应用。发行人以数据中心为载体,可视化运营分析、物流客户服务、患者服务以及面向供应链上下游的协同服务平台等项目在企业管理、对外服务以及模式创新上予以应用,取得良好的实际效益和成果。发行人积累了丰富的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实践经验,并拥有全资的信息化子公司(江苏中健之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其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江苏省软件企业,具有软件著作权54项和实用新型专利7项,为公司业务经营、管理与企业发展战略的实现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和保障,也为公司科技创新、数字化建设和转型发展助力。

(5)集成化供应链体系优势

加强药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是国内外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发行人多年来坚持开展以社会公众的健康消费需求为订单、以药事服务管理为核心特征、以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为依托、以提供健康产品与服务为目标的集成化供应链体系建设,努力将专业化、现代化的物流服务延伸到药品生产和终端销售环节,与其他竞争者形成差异化经营。发行人已入选全国首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在医药供应链服务创新及实践方面多次荣获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奖项。

5、进入发行人所属行业的主要壁垒

(1)行业准入资质

医药商业流通行业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特殊行业,政府对行业进入者实行行政许可制度。目前国家药监主管部门为严格控制医药商业流通企业的数量,对于新办医药商业流通企业在场地、设施、资金、信息化管理、药品存储环境监测以及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准十分严格。

(2)资金要求

医药商业流通企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是通过向上游医药生产企业采购药品,再向下游的医疗机构、分销商和药店等销售,在日常经营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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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因此属于资金密集型企业。同时,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医药流通企业的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可能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进而对资金形成一定的占用。

此外,医药商业流通企业需要投入相应的流动资金建设仓储、物流设施和购置运输设备和配备信息系统,才能完成日常的经营活动。目前为了规范医药经营企业,国家药监部门对于新进入者的硬件设施和流动资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新进入者必须要有较高的资金实力。

(3)上下游市场资源的积累

医药商业流通行业作为服务性行业,上、下游客户众多,上游客户主要为医药生产企业,下游客户主要为医院等。从上游客户看,医药生产企业在选择医药流通企业时,十分关注其下游的客户资源,即销售到终端的渠道;上游医药厂商通常要求医药流通企业具备较为广泛覆盖的医院网络、履约能力、按时回款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服务。从下游客户看,一定规模以上医院配送市场的准入情况成为衡量医药流通企业核心竞争力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医院通常要求流通企业具备齐全的品种、配送及时性、资金实力(承受较长的账期)和良好的服务。目前,我国各区域大多存在一个或数个医药流通龙头企业,这些企业经过在业内多年的经营,已经掌握了大量的上、下游资源。因此,行业新入者要在短时间内积累上、下游市场资源非常困难。

(4)规模壁垒

一方面,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以来,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商提出了更高的遴选条件,例如在销售规模、仓储能力、冷藏库体积、特殊管理药品经营资格、配送车辆、药品品种及配送覆盖率等方面对配送商进行量化评分。总体而言,配送商遴选条件的提高,将逐步淘汰不具规模优势的药品流通企业。

另一方面,从行业特点和国外同行业发展趋势来看,在医改降药价和压缩流通环节的大背景下,医药流通企业必须通过不断扩大经营规模以提升盈利能力。并且,在新的招投标体制下,上游医药工业企业更趋向与省级区域内的大中型医药流通企业合作,具有规模优势的配送商将更具竞争优势。同样,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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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医院、零售药店而言,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配送商能够提供更齐全的药品品种,更及时的配送,更全面的服务,因此更趋向于选择区域龙头企业。

(三)行业与上下游行业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发行人属于医药流通行业,产业链上游是药品及医疗器材的生产企业,其产品主要有七大类(西药类、中成药类、中药材类、医疗器械类、化学试剂类、玻璃仪器类以及其他类);产业链中游为医药流通企业,主要负责产品的采购、仓储、管理和销售;产业链下游是医药产品的终端消费市场,包括医院、社区诊所等医疗机构,以及零售药店、医药电商等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的零售商。

医药流通行业产业链关系如下图所示:

1、公司所处行业与上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其发展状况

公司所处行业上游为医药及医疗器械生产行业。一方面,因医药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且基础产品中同类型药械产品丰富,导致医药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需要依托医药流通企业的销售能力扩大其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对于生产创新型药品及医疗器械、或者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优势较强的企业,则在选择流通企业方面处于强势地位,通常要求医药流通企业具备较为广泛覆盖的医院终端网络、履约能力、及时回款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服务。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在获取优质上游企业及代理优质产品上的竞争也较为激烈。

2、公司所处行业与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其发展状况

公司所处行业下游是医药产品的终端消费市场,涉及的主体是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药店等。在我国,目前医院销售的药品仍占我国药品销售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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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70%左右,医院在购销两端具有较大的话语权,现仍然是药品销售的主要渠道,医药流通企业议价能力较弱;药店、基层医疗机构等销售终端的特点是数量多、区域分散,单体消化量小,所占份额较小,医药流通企业议价能力较强。随着新医改的持续深入、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患者可凭医生药方到药店或基层医疗机构购买药品,这将会使我国药品销售市场份额在未来得到重新划分,药店、基层医疗机构的市场占有率将会得到一定提升。

七、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立足于大健康产业发展,以数字化和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健康消费需求订单为导向,打造以药品、医疗器械、大健康产品流通业务为主业的集成化供应链,从上游医药生产企业采购产品并提供渠道服务,通过医院、药店等或通过自有多模式零售服务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公司市场覆盖江苏、安徽、福建、湖北等地及云南部分地区,业务覆盖近70个城市,在区域市场积累了丰富的医药商业运作经验、资源和品牌知名度,2022年业务规模位居国内医药流通业第六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分为医药批发、医药零售、医药“互联网+”和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四类。

1、医药批发业务

根据终端销售对象和渠道的不同,公司医药批发业务具体分为纯销业务和分销业务两类。其中纯销业务又分为医院纯销业务和第三终端及零售纯销业务。

(1)医院纯销业务

医院纯销业务是指公司作为上游供应商(医药工业企业)的配送商,面向各级医疗机构提供的配送服务。由于中国的医院占药品销售终端最大比重,且医院纯销方式符合“两票制”的医改政策方向和渠道扁平化趋势,故医院纯销业务仍将是我国医药商业重要的发展模式,也是公司未来药品批发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

在巨大的医药市场需求下,公司借助信息化技术以及智能化、自动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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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完善药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依托区域性集团化企业的地缘优势,为医疗机构提供医药批发服务和标准化、专业化、个性化与增值化的综合药事服务解决方案,为上游供应商提供多维度增值服务,在销售市场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公司医院纯销业务在江苏、安徽、福建、湖北等区域优势明显。江苏省:公司是江苏省规模居前的医药商业公司,拥有最核心的网络和资源,配送网络覆盖全省。目前,公司在江苏省拥有6,850余家医院客户(含基层及各级医疗机构),其中二级及以上医院客户720余家。安徽省: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星是安徽省大型医药商业企业,销售网络覆盖安徽省16地市59县,年销售额在安徽地区领先。

福建省: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同春是福建省大型的医药商业企业之一,年销售额位于福建地区前三强。

湖北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药湖北是湖北省内客户网络较健全、市场占有率较高、客户关系密切、发展速度较快的企业之一。

(2)第三终端及零售纯销业务

第三终端及零售纯销业务指的是为个体诊所、厂矿卫生室等医疗机构和连锁药房、社会单体药店提供配送服务。公司依托近年来持续建设的“三级两网”物流网络(中央物流、区域物流、卫星物流;配送网络及信息网络),引入以电子商务平台、物流系统、CRM系统为支撑的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在收到客户订单的24-48小时内将药品快速配送到位,具有较强竞争力。

(3)分销业务

分销业务又称调拨业务,指公司作为上游供应商的分销商,将采购的商品销售给其他医药流通企业。

2、医药零售业务

医药零售业务的主要业务模式包括社会零售药房和特药药房两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零售门店合计552家。其中,特药药房(自有DTP药房、院内院边专业化药房和连锁药店)共135家;社会零售药房门店共41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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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零售药房

公司社会零售药房业务终端分布在江苏、安徽和福建等三省八市,主要通过直营店和部分加盟店连锁形式销售处方药、非处方药、医疗器械及医疗保健品等医药产品并提供相关健康服务。公司零售业务以客户健康需求为导向,强化药学服务水平,切实做好会员管理与服务,探索多模式医药零售业务,打造“南京医药健康管理”零售品牌。结合“互联网+”发展趋势,在医药电商、会员健康管理、慢病管理等方面积极布局并持续实践。公司社会零售药房拥有百信药房等10家区域品牌连锁机构和417家门店,其中定点医保资质门店占比超90%。百年老字号药店有:“回春”(始创于1790年)、“泰和生”(始创于1824年)、“广济”(始创于1848年)、“童恒春”(始创于1873年)、“张泰和”(始创于1904年),在老字号当地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商务部《2022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公司社会零售药房在2022年零售企业销售总额前100位排序中位列第28名。

在体现行业发展趋势的权威榜单“2022-2023年度中国药店价值榜”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医药国药有限公司入选百强企业,子公司安徽天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均入选精锐企业。

(2)特药药房

公司发挥集团化供应链平台优势,持续拓展主营新特药的特药药店业务,包括开设自有DTP药房、院内院边专业化药房和连锁药店,强化批零一体资源协同发展并提供专业化服务,积极布局医疗机构处方外流市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特药药房合计135家,网点分布在公司批发业务覆盖的江苏、安徽、福建等省份的相关城市,其中8家获评中国医药商业协会《零售药店经营特殊疾病药品服务规范》达标药店(首批共60家)。

3、其他业务

近年来,公司在经营医药批发和医药零售业务基础上,积极培育医药“互联网+”业务和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业务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通过医药“互联网+”业务不断创新主导业务,相继启动了“互联网+药事服务”和“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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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中药药事服务”等新药事服务模式,同时积极开展O2O和B2C电子商务创新零售业态。此外,在确保物流配送服务与自身主导业务间高效协同的基础上,公司持续探索实施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业务及其增值服务。

报告期内,医药“互联网+”业务和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业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低。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及业务流程

1、采购模式

(1)采购管理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进行采购管理,在满足国家及行业监管的法律法规的同时,优化药品采购管理模式,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加强对药品采购管控的同时,发行人总部供应链管理中心对下属子公司的采购进行专业线管理。发行人通过整合公司资源,搭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建立覆盖整个公司的集成化供应链体系。

(2)采购策略与政策

发行人依据“以销定采”原则对药品采购业务实行预算管理,在销售预算确定的基础上,由各采购分中心根据销售部门编制的年度、季度、月度销售计划,上报药品采购预算,一经核准,原则上不予调整,以此控制采购成本。

同时,发行人对采购品种进行目录化管理,依据归口管理的原则,由总部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集成采购品种的目录管理,由各采购分中心负责编制区域品种目录以及专业线品种目录。

对采购过程实施控制,规范各个节点的采购行为,对采购人员实行轮岗制度,并由审计内控部对采购协议的履行等关键控制过程进行审查,加强采购管控。

以信息化为主导,建立以终端客户为导向的客户评价体系,与上游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形成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体系。

发行人对上游供应商进行分级管理,总部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战略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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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服务和管理。发行人建立战略供应商的档案并进行动态跟踪维护,定期互访及交流,以增强与其战略合作。

2、销售模式

(1)医院纯销业务

医院纯销业务模式下,医药工业企业首先参与国家及省级集中招标,中标后根据销售总额、资金状况、仓储条件、终端覆盖能力、增值服务等标准遴选医药流通企业。经选定的医药流通企业向中标的医药工业企业采购产品建立库存。在收到医院的订单后,医药流通企业按照中标价格将药品销售给医院。中标价格一旦确认后,在一个招标采购标期内通常不允许改变。

医院纯销业务盈利来源于进销差价。因医药纯销业务的终端客户以医院客户为主,回款周期较长,该类业务对流动资金占用较大。

医院纯销业务流程图如下所示:

(2)第三终端及零售纯销业务

公司针对未纳入政府药品集中采购体系的个体诊所、厂矿卫生室、零售药店等机构进行销售,销售价格由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定价。公司通过销售人员与该等客户建立业务沟通,根据客户采购订单实施配送。

第三终端及零售纯销业务盈利主要来源于进销差价。

第三终端及零售纯销业务流程图如下所示:

进行缺货采购

医院客户

医院客户销售部门

销售部门仓库

仓库要货下单

要货下单确认客户资质资

信,确认库存

缺货反馈

缺货反馈采购部门

采购部门缺货登记

缺货登记供应商

供应商

物流配送

物流配送

医院收货后按信

用期支付货款

医院收货后按信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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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销业务

分销业务以其他医药商业公司的订单安排发货,销售价格由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定价。该销售模式相较医院纯销业务优势在于资金周转速度较快,避免了资金占用,并且其渠道建设成本较低。

分销业务盈利来源于药品的调拨价差。

分销业务流程图如下所示:

(4)社会零售药房

社会零售药房业务的盈利模式主要为将药品通过零售门店销售给个人客户,通过获取商品进销差价取得利润。发行人已建立集中化供应链体系,零售业务的采购也纳入发行人统一的集成化采购目录中,各子公司、零售药店根据集成化目录实施采购,进一步降低了采购成本。同时,零售业务采用统一物流规划、计划和统一管理,降低了零售平台公司与各节点企业运营成本。

南京医药国药在社会零售药房建设中是控制决策机构、经营总部及成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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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主要负责对零售子公司的药品批发、信息管理、物流配送和资金结算,同时对子公司开设新店、人事任免等经营决策事项进行总部管理,各子公司负责日常经营活动。

(5)特药药房

特药药房销售和盈利主要来源如下:

特药销售:主要销售订单来源于重大疾病针对性治疗药物、上市后暂无法在医院销售的药物、进医保后暂时未进医院销售药物以及罕见病药物。

营养、康复性药物销售:主要是特殊医学配方食品销售。特药药房客户群多为重大疾病患者,除有针对性治疗药物的需求外还有大量的营养支撑药物、康复性药物的使用需求。特药药房通过参与重大疾病患者的全病程管理,挖掘其各类用药、康复、营养支撑需求并匹配相应的商品。

依托特药药房强大的患者管理体系,对慢性病患者进行跟踪服务。对在内分泌、心脑血管、肠道、呼吸等领域需要长期用药的患者进行随访跟踪。通过用药安全指导、疾病知识宣讲、不良反应管理和新药、新治疗方法传递等方式,增强客户粘性。

公司从事批发业务的子公司在特药药房建设中是控制决策机构、经营及成本中心,主要负责所属特药药房的信息管理、物流配送和资金结算,同时对开设新店、人事任免等经营决策事项进行统一管理,在特药药房专业线的统一管理下,特药药房销售业务持续增长。

(三)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公司业务经营情况

(1)按主营业务列示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5,347,337.1599.78%5,007,408.6199.71%4,496,411.1999.65%

1-1-89

其他业务收入11,629.320.22%14,747.770.29%15,908.330.35%
合计5,358,966.47100.00%5,022,156.38100.00%4,512,319.51100.00%

(2)按业务类别列示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医药批发5,072,630.8194.86%4,769,872.2795.26%4,249,388.0594.51%
医药零售232,849.694.35%202,347.664.04%184,790.944.11%
医药“互联网+”39,241.320.73%32,829.860.66%60,363.711.34%
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2,615.330.05%2,358.830.05%1,868.490.04%
合计5,347,337.15100.00%5,007,408.61100.00%4,496,411.19100.00%

(3)按区域列示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按区域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江苏2,919,702.5554.60%2,695,305.4553.83%2,383,859.4053.02%
安徽1,425,325.1926.65%1,388,670.8327.73%1,249,079.7927.78%
福建437,442.258.18%417,807.328.34%397,538.688.84%
湖北540,749.8110.11%483,946.539.66%441,498.219.82%
其他24,117.340.45%21,678.490.43%24,435.110.54%
合计5,347,337.15100.00%5,007,408.61100.00%4,496,411.19100.00%

2、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无税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江苏省人民医院162,951.153.04%
2南京鼓楼医院98,788.241.84%
3安徽省立医院82,788.001.54%

1-1-90

4江苏省中医院71,030.311.33%
5南京市第一医院61,828.671.15%
合计477,386.378.91%
2022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无税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江苏省人民医院161,324.103.21%
2南京鼓楼医院92,720.661.85%
3安徽省立医院76,066.671.51%
4江苏省中医院59,845.281.19%
5江苏益丰医药有限公司42,884.230.85%
合计432,840.948.62%
2021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无税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江苏省人民医院103,795.092.30%
2南京鼓楼医院91,233.492.02%
3安徽省立医院66,810.061.48%
4江苏省中医院56,908.801.26%
5东部战区总医院43,396.560.96%
合计362,144.008.03%

注:统计口径为非合并口径。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前五大客户中占有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超过50%的情形,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占比超过30%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客户属于前五大客户的情况。

(四)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公司主要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1-91

医药批发4,789,511.0795.34%4,490,513.0795.72%4,001,387.2194.94%
医药零售198,672.573.95%168,107.263.58%153,543.713.64%
医药“互联网+”33,786.960.67%31,869.760.68%59,136.841.40%
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1,566.100.03%766.710.02%723.670.02%
合计5,023,536.70100.00%4,691,256.80100.00%4,214,791.43100.00%

2、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度
序号供应商名称无税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
1阿斯利康(无锡)贸易有限公司100,729.272.00%
2辉瑞制药有限公司84,237.911.68%
3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76,174.031.52%
4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75,542.641.50%
5西藏中健药业有限公司74,326.951.48%
合计411,010.808.18%
2022年度
序号供应商名称无税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
1阿斯利康(无锡)贸易有限公司97,923.412.09%
2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83,885.741.79%
3辉瑞制药有限公司83,710.311.78%
4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61,254.881.30%
5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60,611.431.29%
合计387,385.778.25%
2021年度
序号供应商名称无税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
1阿斯利康(无锡)贸易有限公司131,719.243.12%
2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101,542.732.41%
3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99,126.582.35%
4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75,212.121.78%
5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70,452.861.67%
合计478,053.5311.33%

注:统计口径为非合并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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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前五大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占比超过50%的情形,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占比超过30%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供应商属于前五大供应商的情况。

(五)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十四五”战略定位是以数字化和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客户为导向,以创新及专业化、标准化服务为核心,为公众和社会持续创造价值,成为大健康产业领先、可信赖的健康产品和服务提供商。

公司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在聚焦主业及充分发挥南京医药既有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主动融入“健康中国”发展战略,立足大健康产业,形成“价值发现、批零协同、药械相长、适度延伸、数字赋能”的发展模式,积极探索新业态、新业务,拓展转型创新发展的新空间。

公司业务具体发展安排包括:

1、深化国企改革,积极开展创一流示范企业专项行动

积极响应深化国企改革号召,聚焦既定发展战略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完善公司治理体制机制、推动布局优化资源整合、健全市场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市场化激励约束、激发科技创新动能等方面,开展创一流示范企业专项行动,助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并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全国、全省的行业知名度和影响力。

2、聚焦稳固主业,深耕区域网络并加强渠道服务

持续完善市场网络布局,通过内生性增长结合外延式扩张,继续深耕重点业务区域并择机开拓进入新市场区域。同时加强渠道服务,提升区域市场竞争力并逐步丰富品种结构及服务品类。

3、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供应链协同能力

加强渠道服务,提高增值服务能力,提升传统渠道价值。巩固和扩大战略供应商合作项目,紧密工商关系。持续推进SPD项目,紧密终端合作关系。完

1-1-93

成中药板块子公司混改,嫁接整合资源,打通中医药产业链,打造行业标杆。

4、产业链适度延伸,优化产业布局

积极寻求产业链及价值链适度延伸,探索布局大健康产业相关领域细分服务,打造第二增长曲线;参与组建产业基金,投向新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并重点聚焦于创新型的医疗器械或耗材、诊断试剂及大健康产品等产业链项目;探索国外产品国内代理人、总经销商模式;打造总部健康产业集聚区。

5、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赋能

完成南京医药数字化顶层设计,开展数字化架构设计、关键场景设计、标准化流程设计、数字化演进路线等相关工作;推进数字化转型场景项目实施;继续推进“三大数字平台”(含数字物流的数字供应链平台、数字零售平台、数字运营决策平台)建设;启动数据治理、中台项目建设,构建以信息安全与高效运营为核心的“中台管理系统”,不断完善“纵向各级打通、横向业务协同、内外生态互联”的数字化南药体系;实现中央物流中心智能分拣;扩展中药汤剂智能制造数字化管理;搭建自营B2C平台及处方流转平台。

6、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升集团管控和抗风险能力

加快推进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完成全流域企业信用管理、折让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持续深入开展“审计内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质量风险管理,突出对高风险环节和高风险品种的风险控制;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风险预控和隐患治理,集中力量解决安全难题,推广安全标准化、安全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工作;全力做好药械物资保供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更好满足医疗机构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八、公司主要技术情况

(一)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基于所处行业与主营业务的特性,公司不从事医药研发活动。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095.76万元、2,743.42万元及3,618.9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05%、0.05%及0.07%。

1-1-94

(二)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主要为数字化信息系统相关人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分别为54人、55人及56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0.84%、0.87%和0.90%。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相对稳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动。

(三)公司核心技术的情况

公司的技术与研发主要针对数字供应链(包括数字物流)、数字零售和数字运营决策系统开发,更好地服务客户、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通过客户、合作方等多种途径收集需求信息,并进行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经过产品规划、设计、编码、测试、验收等环节实现系统研发及产品化。

公司主要系统及功能情况如下:

1、数字供应链(数字物流)系统

(1)WMS仓储智能化管理系统

本系统实现了入库、质检、出库、库存调拨和仓库管理等功能,包含批次管理、物料对应、库存盘点、质检管理、库存管理等应用,有效控制并跟踪仓库业务物流的全过程,完善了企业的仓储信息管理,实现了物流作业无纸化、物流管理信息化、物流监控网络化。

(2)物流客户服务管理系统

本系统建立了物流客户服务标准之“配送时效标准”,可统计和评价客户销售订单的“配送准确率”和“配送完整率”,并定期反馈给物流客户。建立物流服务客户投诉反馈管理机制,与物流客户人员进行交互,接收物流客户投诉信息反馈,对收集到的物流客户的投诉意见进行汇总统计与分析,并形成物流服务客户投诉统计分析报告。

(3)车辆运输过程监管系统

本系统通过对基础信息的统一维护、对运输作业流程的规范化处理,实现了集团化管控,从根本上提高了南京医药全流域运输服务水平。系统建立统一

1-1-95

的基本信息管理,实现了对车辆和驾驶员在运输过程各个环节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的监控,对物流中心及卸货地位置进行测绘并监控冷藏车辆温湿度等信息。

(4)上游供应链协同系统

本系统通过数据共享与协同,打通双方供应链服务平台。通过电子订单数据共享,大幅降低了采购订单管理中人工操作的比例;通过物流数据和电子文件共享,优化了仓库和运输资源;通过发票数据共享,提高了付款结算效率,确保数据更加准确可靠。

(5)CRM数字营销及项目管理系统

本系统服务于南京医药上游客户委托项目的开拓、跟进及维护,强化业务人员对销售信息的及时掌握和处理,快速应对客户的需求,从而支撑公司业务的开展。

(6)中药药事服务系统

本系统利用机器人、大数据、物联网等高新技术实现智能处方管理,根据处方进行饮片智能调剂、智能加水浸泡、智能煎煮、自动倒渣清洗、智能灌装贴标和成品的配发。整个过程由系统控制完成,全程数字化,协助医院更好地实现煎药的管理,提升煎药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2、数字零售系统

(1)零售药店CRM会员管理系统

本系统帮助连锁药店提升会员服务水平,以满足会员个性化、多样性的需求为导向,搭建以客户为中心的会员管理、市场营销和运营服务体系,提供顾客画像、内容设置、客群定位、专业化知识、慢病管理、健康测量、精准分析、决策支持等功能。通过深度的会员增值服务体系管理,构建以专业化服务为基础的顾客信任体系以及以顾客需求为导向的快速反应体系。

(2)患者服务云平台

本系统以患者药学服务为中心、以专业化管理为导向,融合了远程下单配送服务、冷链药品配送管理、患者药历电子化、电子处方管理、药学知识库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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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呼叫中心等众多业务模块,从服务和管理两个维度出发,全面提升DTP药店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3、数字运营决策系统

(1)经营决策可视化系统

本系统通过信息的集成融合、管理流程规范以及数据处理及展现,为公司经营管理层提供高效的信息可视化和共享平台,集中、及时、准确的汇总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经营数据,从母公司层面实现对各子公司的管理。同时对全流域经营数据进一步加工与分析,为进一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优化经营管理提供帮助。

(2)集团信用管控系统

本系统通过人工核算授信、系统业务管控的方式对各子公司进行客户信用管理。及时发现各子公司业务开展中存在的管控指标合理性、管控精细度、运营维护难、管理闭环不周密以及信用数据不准确等问题。

(3)数字中台管理系统

本系统使用企业互联网架构的中台支撑技术打造标准集约的后台、共享贯通的中台和快速创新的前台,实现各级业务协同。通过共享服务、业务集中管理,提高实施效率并降低运维成本。

(四)报告期内主要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形成的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主要应用于数字化信息系统,具体详见本节“九、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二)无形资产”。

(五)核心技术来源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是针对数字供应链(包括数字物流)、数字零售和数字运营决策系统开发,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公司自主研发和积累,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独立性不构成不利影响。

1-1-97

九、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表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116,022.4356.53%119,399.7858.67%107,347.0158.42%
机器设备52,364.8025.51%49,198.7824.17%44,167.1624.04%
运输设备7,866.663.83%7,702.213.78%7,202.773.92%
其他设备29,000.1514.13%27,226.9913.38%25,042.9613.63%
合计205,254.04100.00%203,527.77100.00%183,759.90100.00%
二、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33,056.1237.33%30,434.3138.38%27,268.9939.30%
机器设备29,950.4533.83%25,733.7132.45%21,590.1031.11%
运输设备4,683.045.29%4,582.575.78%4,354.786.28%
其他设备20,854.7623.55%18,549.0623.39%16,176.9023.31%
合计88,544.36100.00%79,299.65100.00%69,390.76100.00%
三、减值准备2,962.21100.00%2,962.21100.00%2,962.21100.00%
四、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80,203.5770.51%86,202.7371.09%77,315.2869.40%
机器设备22,214.8819.53%23,265.6119.19%22,377.5920.09%
运输设备3,183.632.80%3,119.642.57%2,848.002.56%
其他设备8,145.397.16%8,677.937.16%8,866.067.96%
合计113,747.47100.00%121,265.91100.00%111,406.93100.00%

1、房屋建筑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为116,022.43万元,账面价值为80,203.57万元,总体成新率为69.13%。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

(1)已获证书的房屋建筑物情况

发行人自身共拥有11处房屋,总面积为16,631.06平方米。该等房屋均已

1-1-98

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一“发行人的房屋情况”。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拥有257处房屋,总面积为455,697.01平方米,该等房屋均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二“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房屋情况”。

(2)未获证书的房屋建筑物情况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存在部分房屋未取得对应的权属证书,建筑面积共计18,217.11平方米,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全部房屋面积的比例为3.71%。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用途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况面积(m2)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全部房产面积的比例
1百信药房商业未取得房产权属证书及土地权属证书422.000.09%
2南药扬州商业未取得土地权属证书8,390.021.71%
3安徽天星商业、办公未取得土地权属证书4,202.790.86%
4南京药业商业、住宅未取得土地权属证书818.060.17%
5淮安天颐商业未取得土地权属证书668.250.14%
6合肥天润商业未取得土地权属证书93.560.02%
7南京华东医药商业未取得土地权属证书158.760.03%
8南药马鞍山商业未取得房产权属证书及土地权属证书3,463.670.71%
合计18,217.113.71%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上述房产瑕疵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发行人上述瑕疵房产不存在占用他人或公共用地或妨碍城市交通、周围建筑物的使用的情况。对于上述瑕疵房产,发行人已于2024年4月12日出具《确认函》,确认“1、该等瑕疵物业的账面价值、所占相关权属的比例等均相对较小。2、截至本确认函出具之日,该等瑕疵物业未因此引发争议,没有第三方针对该等瑕疵物业主张权利或提出异议,南京医药及其控股子公司亦未收到有权部门或机构针对该等瑕疵物业的任何处罚、责令搬迁或强制拆除等任何影响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拥有或使用相关物业的命令或要求。3、如果上述物业因土地使用权瑕疵导致南京医药控股子公司无法继续使用而必须搬迁时,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在相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的合法经营场所继续办公经营,该等搬迁

1-1-99

不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因该等瑕疵物业所占相关权属的比例相对较小,且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其并未因此引发任何重大法律争议并已积极采取各项相关防控措施,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与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二)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形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表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账面原值
土地使用权21,580.3445.94%22,637.8047.60%22,886.8348.65%
软件18,415.9239.21%17,946.1337.73%17,076.3636.30%
客户关系及合同权利6,976.3614.85%6,976.3614.67%6,976.3614.83%
其他----106.590.23%
合计46,972.62100.00%47,560.28100.00%47,046.14100.00%
二、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5,782.2423.63%5,716.3725.49%5,324.5327.13%
软件15,803.2764.59%14,192.9963.29%12,721.1164.81%
客户关系及合同权利2,883.2511.78%2,516.2511.22%1,487.977.58%
其他----95.070.48%
合计24,468.76100.00%22,425.60100.00%19,628.69100.00%
三、减值准备606.27100.00%606.27100.00%606.27100.00%
四、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15,238.1069.59%16,361.4366.70%17,002.3063.41%
软件2,566.3811.72%3,706.8715.11%4,308.9816.07%
客户关系及合同权利4,093.1118.69%4,460.1118.18%5,488.3820.47%
其他----11.520.04%
合计21,897.60100.00%24,528.42100.00%26,811.18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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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218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三“发行人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及附件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2、商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拥有203项商标。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六“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商标情况”。

3、专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拥有7项专利。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七“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拥有60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八“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

(三)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承租的主要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报告期内累积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情况如下: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坐落租赁期限届满日租赁面积(m2)用途是否具有产权证书
1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医药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A幢部分物业2024年7月4日9,604.70办公
2南京中山制药鹤龄药事服务南京市栖霞区经济开发区恒发路21号交付房屋之日起3年(辅楼)2,550.00日常经营和办公
交付房屋之日起9年(主楼二层)5,400.00
交付房屋之日起10年(主楼一层及夹层)8,940.13
3徐州市智博商贸有限公司广济药店徐州市淮海东路51号王府井一期商厦2026年10月5日735.00日常经营
4江苏宝湾发行人南京市江北新2024年12月253,833.00仓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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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出租方承租方坐落租赁期限届满日租赁面积(m2)用途是否具有产权证书
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区星座路68号日(四号库一层一分区)
2025年12月25日(四号库一层二分区)3,849.00
康捷物流南京市江北新区星座路68号2028年4月19日(一号库一层三分区)5,130.68
2028年8月31日(一号库一层一、二分区)10,261.36
5南京市儿童医院百信药房南京市建邺区江东南路8号南京市儿童医院河西院区门诊一楼西侧区域2028年12月13日165.00日常经营

注:1、上述租赁物业均签订了租赁合同,但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2、上述第4项和第5项租赁物业报告期内累计金额未超过1,000万元,但合同总金额累计超过1,000万元。

十、特许经营权及主要资质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医药批发、医药零售、医药“互联网+”业务和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业务,主要涉及药品经营、食品经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运输、增值电信、互联网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等事项,需要取得相应许可或备案。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一级子公司拥有的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主要资质许可情况如下:

发行人已获得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编号为苏AA0250066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9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苏宁食药监械经营许20160959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5月31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苏宁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0729号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编号为JY13201140113008号《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9日)、南京市雨花台区交通运输局核发的苏交运管许可宁字320114325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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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2月27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编号为(苏)-经营性-2023-0034《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至2028年10月26日)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编号为合字B2-20230236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7月7日)。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药监部门自2019年12月1日起取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不再受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不再发放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发行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已到期,到期后不再续期,适用现场检查。

发行人一级子公司经营资质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五、发行人一级子公司经营资质”。

十一、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十二、境外经营情况

发行人未在境外设立机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

十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将优先选择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应当充分考虑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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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因素。

3、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4、现金、股票分红条件及比例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发放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如下:

(1)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若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或审计机构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或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公司当年将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重大资金使用安排,将区分以下情形,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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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分配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董事会未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提出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未用于利润分配的留存收益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

6、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和决策机制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具体如下:

(1)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2)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出台新规定;

(3)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现金分红政策;

(4)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调整或变更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由董事会拟定调整方案,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听取股东的意见和诉求。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调整或变更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的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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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总股本1,308,821,01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7,058,521.44元。

(2)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以总股本1,310,315,01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3,444,101.68元。

(3)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总股本1,310,231,01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9,636,961.92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具体如下: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万元)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1年15,705.8550,518.2831.09%
2022年18,344.4159,566.7830.80%
2023年20,963.7057,782.5636.28%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金额(万元)55,013.96
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55,955.87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98.32%

(三)现金分红能力及影响因素

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50,518.28万元、59,566.78万元和57,782.56万元,实现的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955.87万元;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后,发行人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55,013.96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8.32%,现金分红比例相对较高,公司具备较强的现金分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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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影响公司现金分红的因素主要包括公司的收入规模、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发展所处阶段、资本性支出需求、未来发展规划等。

(四)实际分红情况与公司章程及资本需求的匹配性

1、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市后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进行现金分红的金额达到《公司章程》要求的标准;公司现金分红相关事项由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合规;公司上市后,董事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现金分红与资本支出需求的匹配性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后,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为98.32%。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支出等业务的实际需求,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的要求,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综合考虑,实施相关现金分红计划。现金分红与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相匹配。

综上,公司实际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较匹配。

十四、公司最近三年发行债券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分别为45,866.95万元、57,899.36万元和57,582.30万元。参考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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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8,149.11万元,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票面金额108,149.11万元全额计入应付债券科目,则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108,149.11万元,未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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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202319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3691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4658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节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后附的经审计财务报表或根据其中相关数据计算得出。

公司提醒投资者,除阅读本节所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外,还应审阅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完全的财务资料和相关信息。非经特别说明,本节引用数据均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一、财务会计信息

(一)审计意见与重要性水平

1、审计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对上述报表及其附注分别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202319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3691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4658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所处行业,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综合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营业收入、总资产及税前利润金额的比重是否较大或公司认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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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37,157.88232,719.58209,332.09
应收票据235,659.46240,824.50250,097.70
应收账款1,174,100.631,433,052.851,080,987.20
应收款项融资211,096.63256,546.42194,053.55
预付款项89,390.81115,201.42105,405.18
其他应收款58,788.6149,812.1646,946.28
存货579,800.61578,730.73451,775.68
其他流动资产15,295.0419,260.617,196.56
流动资产合计2,601,289.662,926,148.272,345,794.24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4,238.121,236.571,288.4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9,526.0919,408.3024,129.78
投资性房地产9,133.758,264.008,938.69
固定资产113,747.47121,265.91111,406.93
在建工程13,007.708,022.7015,340.39
使用权资产23,925.6622,618.2722,457.45
无形资产21,897.6024,528.4226,811.18
商誉7,216.697,216.697,216.69
长期待摊费用4,334.183,689.193,424.48
递延所得税资产22,281.7422,492.6718,078.05
其他非流动资产424.51204.973,684.87
非流动资产合计239,733.51238,947.70242,777.00
资产总计2,841,023.173,165,095.962,588,571.2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76,367.10180,455.21366,885.06
应付票据278,432.05294,510.68256,109.40
应付账款690,926.04718,580.90550,3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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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合同负债10,357.3921,912.007,477.58
应付职工薪酬24,576.3923,537.5620,654.10
应交税费20,934.5726,725.5230,879.67
其他应付款207,739.25422,726.88244,715.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9,936.86148,033.037,827.86
其他流动负债217,333.71391,896.24267,611.96
流动负债合计1,856,603.362,228,378.021,752,464.0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10,098.54160,154.0098,119.00
应付债券101,679.1762,011.39164,721.20
租赁负债11,902.2010,323.2712,439.68
递延收益29,706.1329,316.9830,460.81
递延所得税负债5,541.155,423.696,990.13
非流动负债合计258,927.18267,229.34312,730.82
负债合计2,115,530.542,495,607.362,065,194.8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31,023.10131,031.50104,161.12
资本公积245,965.93242,907.86165,160.44
减:库存股3,589.823,858.44-
其他综合收益8,972.388,197.5213,476.29
盈余公积27,848.8723,737.2319,689.92
未分配利润233,298.96197,970.26158,143.0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643,519.42599,985.95460,630.87
少数股东权益81,973.2169,502.6662,745.52
所有者权益合计725,492.63669,488.61523,376.38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2,841,023.173,165,095.962,588,571.2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5,358,966.475,022,156.384,512,319.51
其中:营业收入5,358,966.475,022,156.384,512,319.51
二、营业总成本5,264,543.924,918,622.294,424,915.96
其中:营业成本5,027,636.174,696,243.014,218,59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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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税金及附加10,759.2811,655.049,136.51
销售费用117,310.07115,758.38107,607.05
管理费用51,744.3448,705.4443,293.74
研发费用3,618.912,743.422,095.76
财务费用53,475.1543,516.9944,184.36
其中:利息费用37,849.3833,290.1838,018.87
利息收入1,013.541,140.831,317.10
加:其他收益3,939.512,876.261,547.4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58.10-4,864.49-8,773.8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606.17-51.90-290.01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152.27-9,531.1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929.24-9,833.19-798.2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24.84-677.13-861.7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9.712,396.726,054.2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00,744.2793,432.2884,571.34
加:营业外收入256.64806.171,697.03
减:营业外支出3,194.103,637.252,381.7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97,806.8190,601.1983,886.63
减:所得税费用26,525.9219,009.2322,831.4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1,280.8971,591.9661,055.1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1,280.8971,591.9661,055.1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7,782.5659,566.7850,518.28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3,498.3312,025.1810,536.9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53.61-5,395.96-4,435.05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74.86-5,265.21-4,1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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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1.24-130.75-251.06
七、综合收益总额72,034.5166,195.9956,620.13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8,557.4254,301.5746,334.30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3,477.0911,894.4310,285.8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50.480.4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50.480.49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977,711.394,923,716.034,678,921.98
收到的税费返还1,929.0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9,329.51262,381.8399,445.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58,969.965,186,097.864,778,367.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324,998.454,887,581.654,478,975.27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7,904.0989,985.5283,755.52
支付的各项税费98,056.49103,068.0574,215.1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47,370.41173,693.9071,888.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868,329.445,254,329.124,708,834.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640.52-68,231.2769,533.0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5117.204,273.1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40.05252.92320.3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9.5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59.829,331.433,789.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04.389,601.558,402.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5,821.6615,527.7830,65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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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投资支付的现金2,4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0.32-2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221.9815,527.7830,853.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317.60-5,926.23-22,451.8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252.80105,425.143,593.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2,252.802,450.003,593.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45,749.761,883,287.362,495,760.27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749,942.55399,971.8841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085.00460.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06,030.122,389,144.582,909,353.2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841,799.922,275,745.592,795,414.1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8,145.3555,313.8499,147.8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9,351.177,024.455,660.9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762.0911,423.0311,706.3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21,707.362,342,482.452,906,268.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677.2446,662.133,084.8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7,645.67-27,495.3750,166.1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1,761.24189,256.61139,090.4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9,406.91161,761.24189,256.61

2、最近三年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45,512.56158,207.96158,003.65
应收票据11,934.8781,190.7577,012.80

1-1-114

项目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144,134.90178,515.11185,857.56
应收款项融资66,534.02115,197.2735,649.36
预付款项9,548.1813,606.9610,734.52
其他应收款886,224.27903,946.46824,787.08
存货142,064.84124,927.7390,684.56
其他流动资产3,766.147,584.683,547.93
流动资产合计1,409,719.771,583,176.941,386,277.4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90,975.03186,639.58185,099.9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76.53176.53176.53
投资性房地产931.84419.18517.73
固定资产5,893.406,021.676,444.79
在建工程1,599.461,508.802,303.18
使用权资产672.781,349.152,111.75
无形资产1,913.803,100.633,393.75
长期待摊费用931.59420.96151.62
递延所得税资产4,723.415,965.814,255.56
其他非流动资产11.4516.76112.47
非流动资产合计207,829.30205,619.08204,567.36
资产总计1,617,549.071,788,796.011,590,844.8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30,070.83138,152.97327,784.16
应付票据49,426.1868,636.1933,204.35
应付账款169,815.72170,445.97130,724.82
合同负债1,330.992,425.64979.01
应付职工薪酬7,545.736,934.455,143.80
应交税费2,565.312,560.406,139.61
其他应付款87,479.92159,157.94186,205.5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2,889.65141,765.19108.60
其他流动负债204,706.51371,609.12255,451.71
流动负债合计875,830.861,061,687.87945,741.63
非流动负债:

1-1-115

项目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长期借款110,098.54160,154.0098,119.00
应付债券101,679.1762,011.39164,721.20
租赁负债131.88513.172,042.92
递延收益1,062.731,147.961,052.77
非流动负债合计212,972.31223,826.53265,935.90
负债合计1,088,803.171,285,514.391,211,677.5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31,023.10131,031.50104,161.12
资本公积251,952.20250,205.87172,614.82
减:库存股3,589.823,858.44-
其他综合收益-1,246.71-1,930.29-674.36
盈余公积27,625.7523,514.1119,466.80
未分配利润122,981.38104,318.8783,598.92
所有者权益合计528,745.90503,281.62379,167.31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1,617,549.071,788,796.011,590,844.83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1,358,233.211,272,384.541,138,906.25
减:营业成本1,313,424.531,223,133.791,094,473.78
税金及附加1,740.701,877.531,511.95
销售费用17,634.4318,756.5416,223.65
管理费用9,535.459,172.757,467.95
研发费用700.25689.73491.09
财务费用1,926.952,980.6310,040.08
其中:利息费用33,732.7829,787.5938,912.14
利息收入38,550.7234,979.9129,340.05
加:其他收益385.01164.66148.4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0,316.5225,962.3022,612.0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633.27-2,596.96-393.4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0.9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196.7519.24259.04

1-1-116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5,801.5339,322.8231,323.88
加:营业外收入10.4416.11200.82
减:营业外支出568.80681.47168.4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5,243.1838,657.4631,356.23
减:所得税费用4,126.80-1,815.652,025.5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1,116.3840,473.1129,330.7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1,116.3840,473.1129,330.7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83.58-1,255.9376.46
六、综合收益总额41,799.9639,217.1829,407.16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53,659.631,343,552.531,300,766.77
收到的税费返还1,929.0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0,977.11119,067.0284,905.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26,565.801,462,619.551,385,672.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80,687.291,321,652.841,216,898.89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7,020.5512,176.7910,508.36
支付的各项税费12,906.1618,549.4112,043.3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3,555.6073,278.2460,309.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54,169.591,425,657.281,299,760.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396.2136,962.2785,911.6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5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7,426.9860,873.0452,096.9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05.8751.29296.4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1,901.43

1-1-117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9,459.8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7,097.2260,924.3354,294.7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943.792,166.694,020.60
投资支付的现金2,400.00219,447.92120,662.6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4,828.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43.79221,614.61129,511.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753.43-160,690.28-75,216.5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2,975.14-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820,000.001,791,322.092,344,720.00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749,942.55399,971.8841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69,942.552,294,269.112,754,72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635,022.092,180,020.002,621,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6,429.0946,690.1090,178.6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15.09958.761,479.2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92,566.272,227,668.862,712,657.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2,623.7266,600.2542,062.1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1,525.92-57,127.7652,757.3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0,048.24157,176.00104,418.6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1,574.15100,048.24157,176.00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1-1-118

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2023年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共92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 资本持股比例主要业务注册地
直接间接
1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993-09-283,302.7081.08%-药品批发南京
1-1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2011-12-155,959.96-51%药品批发南京
1-1-1南京鹤龄药店有限公司2017-12-1150.00-100%药品零售南京
1-2南京鹤芝龄大药房有限公司2016-06-0750.00-100%药品零售南京
1-3江苏泉方中医药发展有限公司2019-02-143,000.00-100%药品批发南京
1-4南京鹤益龄大药房有限公司2019-09-2550.0018%42%药品零售南京
1-5南京鹤龄房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1-11-013,000.00-100%其他服务业南京
2南京医药国药有限公司2004-01-309,500.00100%-药品批发南京
2-1南京医药南通健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2002-05-20310.00-100%药品零售南通
2-2南京医药淮安天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2002-03-011,100.00-100%药品零售淮安
2-3南京医药扬州康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2004-12-17100.00-97%药品零售扬州
2-4福州回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1993-04-301,000.00-100%药品零售福州
2-5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2003-09-261,000.00-100%药品零售合肥
2-6南京医药百信药房有限责任公司1998-09-105,000.00-100%药品零售南京
2-6-1南京医药百信药房高淳有限公司2018-07-09100.00-70%药品零售南京

1-1-119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 资本持股比例主要业务注册地
直接间接
2-6-2南京医药百信众爱药房有限责任公司2003-03-311,800.00-100%药品零售南京
2-7徐州市广济连锁药店有限公司2002-04-272,800.00-100%药品零售徐州
2-8江苏盐淮百信连锁药业有限公司2003-03-11500.00-60%药品零售盐城
2-9南京医药万户良方健康管理有限公司2018-03-09500.00-60%药品零售南京
3南京医药医疗用品有限公司2000-12-274,000.00100%-医疗器械南京
3-1徐州南药医疗用品有限公司2009-09-21600.00-100%医疗器械徐州
3-2南京医药湛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21-12-141,000.00-51%医疗器械南京
4南京华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1993-05-295,000.00100%-药品批发南京
4-1南京华东医药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1-01-22900.00-51%药品批发南京
5南京医药康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01-04-2825,000.00100%-配送物流南京
6南京医药德轩堂生物制品有限公司2020-07-083,000.0051%-药品批发南京
7南京医药杏通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0-12-31800.0051%-医疗器械南京
8江苏中健之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1-08-191,500.00100%-其他服务业南京
9南京中健之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1-02-24100.00100%-其他服务业南京
10南京医药扬州有限公司2002-10-301,000.00100%-药品批发扬州
11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2001-05-153,000.00100%-药品批发淮安
11-1南京医药(淮安)天颐医疗用品有限公司2009-07-24294.12-68%医疗器械淮安
12江苏华晓医药物流有限公司2006-09-084,100.00100%-药品批发盐城
12-1盐城市中福华晓药房有限公司2014-04-03150.00-100%药品零售盐城
13盐城恒健药业有限公司1994-06-277,590.00100%-药品批发盐城
14南京医药南通健桥有限公司1989-10-283,000.00100%-药品批发南通
14-1南通市健诚大药房有限公司2019-07-1950.00-100%药品零售南通

1-1-120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 资本持股比例主要业务注册地
直接间接
14-2南通市康正大药房有限公司2021-12-1450.00-100%药品零售南通
15南京医药泰州有限公司2017-12-212,000.00100%-药品批发泰州
16南京医药常州有限公司2017-12-293,000.00100%-药品批发常州
17南京医药苏州恒昇有限公司1992-09-103,600.0051%-药品批发苏州
17-1南京医药苏州恒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20-04-26900.00-51%医疗器械苏州
17-2苏州爱尔健药房有限公司2017-04-2750.00-100%药品零售苏州
18南京医药徐州恩华有限公司1988-08-301,100.0070%-药品批发徐州
19南京医药弘景大药房有限公司2017-09-07500.00100%-药品零售南京
20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02-12-2848,394.0086.36%-药品批发合肥
20-1安徽天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2019-12-174,000.00-51%药品批发合肥
20-2南京医药合肥天润有限公司2002-12-285,000.00-74.50%药品批发合肥
20-3南京医药滁州天星药事服务有限公司2009-05-263,100.00-80%药品批发滁州
20-4南京医药安庆有限公司2010-11-192,000.00-51%药品批发安庆
20-5南京医药六安天星有限公司2011-09-283,445.00-55.01%药品批发六安
20-6安徽天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2005-09-151,200.00-100%药品零售合肥
20-7南京医药马鞍山有限公司2004-12-201,000.00-100%药品批发马鞍山
20-7-1南京医药马鞍山天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2019-08-12400.00-100%药品零售马鞍山
20-8马鞍山天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3-11-281,000.00-100%其他服务业马鞍山
20-9阜阳天星医药有限公司2020-10-293,000.00-67%药品批发阜阳
20-9-1界首天星医药有限公司2020-07-201,000.00-70%药品批发界首
20-10亳州天星医药有限公司2021-11-173,000.00-51%药品批发亳州
20-11安徽天星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2022-04-14500.00-100%其他服务业合肥

1-1-121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 资本持股比例主要业务注册地
直接间接
20-12合肥市天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03-07-162,000.00-51%医疗器械合肥
20-13安徽天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23-10-092,000.00-60%医疗器械合肥
21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02-2417,000.0070.41%-药品批发福州
21-1福州常春药业有限公司1996-02-023,000.00-100%药品批发福州
21-2福建回春药业有限公司1996-01-123,000.00-100%药品零售福州
21-3福州同春中药有限公司2011-09-162,000.00-100%药品批发福州
21-4福州同春企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06-06-0150.00-100%其他服务业福州
21-4-1福州东方漆空间文化创意有限公司2010-06-231,898.54-50%其他服务业福州
21-5厦门同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5-12-262,500.0010%60.13%药品批发厦门
21-6福建三明同春医药有限公司2007-10-291,000.00-51%药品批发三明
21-7福建省莆田同春医药有限公司2004-11-291,300.00-60%药品批发莆田
21-8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同春医药有限公司2015-01-121,230.00-51.22%药品批发宁德
21-9福建龙岩同春医药有限公司2005-01-311,600.00-100%药品批发龙岩
21-10福州同春医疗用品有限公司2004-09-08607.80-51%医疗器械福州
22福建东南医药有限公司1995-05-103,000.0080%20%药品批发福州
23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2009-11-2310,000.0051%-药品批发武汉
23-1南京医药孝感有限公司2017-12-011,000.00-70%药品批发汉川
23-2南京医药恩施州有限公司2020-05-20800.00-51%药品批发恩施
23-3南京医药咸宁有限公司2020-09-01800.00-51%药品批发咸宁
23-4南京医药仙桃有限公司2022-11-17800.00-60%药品批发仙桃
23-5南京医药鄂州有限公司2022-11-15800.00-60%药品零售鄂州
23-6南京医药武汉新洲有限公司2022-12-011,000.00-51%药品批发武汉
23-7南京医药监利有限公司2022-11-24800.00-60%药品批发荆州

1-1-122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 资本持股比例主要业务注册地
直接间接
23-8南京医药宜昌有限公司2010-10-121,000.00-100%药品批发宜昌
24云南云卫药事服务有限公司1993-04-161,406.3971.10%-药品批发昆明
25辽宁康大彩印包装有限公司2007-08-295,000.00100%-其他服务业沈阳
26南京同仁堂西丰皇家鹿苑有限公司2011-06-284,800.0051.00%-其他服务业铁岭
27南京同仁堂(抚松)参业有限公司2011-08-224,800.0080%-药品批发抚松
28南京药事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1-04-25400.00100%-其他服务业南京
29南京新涛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1-01-062,000.0051%-医疗器械南京
30南京鼓楼大药店有限公司2003-02-261,000.0066.67%33.33%药品零售南京
30-1南京医锦康大药房有限公司2020-04-1428.00-51%药品零售南京
31南京医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22-04-071,000.0051%-医疗器械南京

注1:发行人持有福州东方漆空间文化创意有限公司50%股权,但对其经营和财务具有实质控制权,因此纳入合并范围。注2:南京同仁堂(抚松)参业有限公司已在清算程序中,该公司清算组由发行人的人员组成。其少数股东已被分配其应得资产份额,该公司剩余资产均属发行人享有。

注3:南京医药万户良方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完成注销。

(2)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情况如下:

报告期公司名称变化情况合并报表变化原因
2023年度安徽天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加公司新设成立
南京医药宜昌有限公司增加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南药湖北递梯批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减少公司清算注销
2022年度南京医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加公司新设成立
安徽天星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增加公司新设成立
亳州天星医药有限公司增加公司增资控股
南京医药仙桃有限公司增加公司新设成立
南京医药鄂州有限公司增加公司新设成立
南京医药武汉新洲有限公司增加公司新设成立
南京医药监利有限公司增加公司新设成立
马鞍山市江南大药房有限公司减少公司清算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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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名称变化情况合并报表变化原因
厦门绿金谷大药房有限公司减少公司清算注销
昆明南药新特药医药有限公司减少公司清算注销
2021年度南京药事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增加公司新设成立
南京华东医药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加公司新设成立
南京鹤龄房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增加公司分立设立
阜阳天星医药有限公司增加公司增资控股
界首天星医药有限公司增加公司增资控股
南药湖北递梯批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增加公司新设成立
南京新涛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加公司新设成立
南京医药湛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加公司新设成立
南通市康正大药房有限公司增加公司新设成立
辽宁南药民生康大医药有限公司减少公司破产清算
安徽天星智慧养老中心有限公司减少公司清算注销
福州同春康捷储运有限公司减少公司清算注销
武汉丰知瑞科技有限公司(原“南京医药武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减少公司协议转让
四川省雅通药业有限公司减少公司协议转让

(四)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401.311.34
速动比率(倍)1.091.051.08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74.46%78.85%79.7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67.31%71.86%76.1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114.004.54
存货周转率(次)8.689.119.83
总资产周转率(次)1.781.751.8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1.46-0.520.6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44-0.210.48
利息保障倍数3.663.823.29

注: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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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净额+期末存货净额)÷2]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2、公司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号)要求计算,公司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利润报告期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3年9.29%0.450.45
2022年10.58%0.480.48
2021年11.20%0.49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3年9.26%0.440.44
2022年10.28%0.460.46
2021年10.17%0.440.44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

3、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适用于2023年度明细表)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号)(适用于2021年度和2022年度明细表),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75.412,378.976,054.2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2,81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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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876.261,547.4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893.16-2,813.33-684.70
减:所得税影响额29.14569.191,722.6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31.42205.29542.93
合计200.261,667.424,651.33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4,651.33万元、1,667.42万元和

200.26万元,数额逐期下降。2022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减少主要原因系处置非流动资产减少及净营业外支出增加所致,2023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减少主要原因系处置非流动资产减少及所得税影响额减少所致。

(五)报告期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2021年变更情况

发行人于2021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财会[2018]35号)(“新租赁准则”)《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及《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主要影响如下:

①原租赁准则下,上市公司根据租赁是否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新租赁准则下,上市公司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公司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上市公司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上市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在新租赁准则下,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应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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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除转租赁外,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020年12月31日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与2021年1月1日租赁负债的调节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月1日
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224,823,095.54
按2021年1月1日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209,267,752.64
减:自2021年1月1日后12个月内将完成的短期租赁的影响金额-6,530,634.60
加:可合理确定将行使的续约选择权的影响金额23,945,517.03
加:2020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确认的长期应付款2,514,182.07
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下的租赁负债229,196,817.14

②《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2022年度变更情况

发行人于2022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解释第15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解释第16号中“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

1-1-127

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2023年度变更情况

发行人于2023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规定,发行人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即租赁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发行人对该交易初始确认所产生的新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发行人在上述新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于未来各期间转回时有充足尚未确认递延所得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此确认了与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相等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该新增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满足资产负债表净额列报的条件。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会计差错更正。

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与资产质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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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流动资产2,601,289.6691.56%2,926,148.2792.45%2,345,794.2490.62%
非流动资产239,733.518.44%238,947.707.55%242,777.009.38%
总资产2,841,023.17100.00%3,165,095.96100.00%2,588,571.2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588,571.24万元、3,165,095.96万元和2,841,023.17万元。2023年末总资产金额较2022年末减少主要系流动资产金额减少所致。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0.62%、92.45%和

91.56%,2023年末流动资产金额相较2022年末有所减少主要原因系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减少所致。

公司资产的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货币资金237,157.889.12%232,719.587.95%209,332.098.92%
应收票据235,659.469.06%240,824.508.23%250,097.7010.66%
应收账款1,174,100.6345.14%1,433,052.8548.97%1,080,987.2046.08%
应收款项融资211,096.638.12%256,546.428.77%194,053.558.27%
预付款项89,390.813.44%115,201.423.94%105,405.184.49%
其他应收款58,788.612.26%49,812.161.70%46,946.282.00%
存货579,800.6122.29%578,730.7319.78%451,775.6819.26%
其他流动资产15,295.040.59%19,260.610.66%7,196.560.31%
流动资产合计2,601,289.66100.00%2,926,148.27100.00%2,345,794.24100.0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1-1-129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库存现金3.710.00%12.780.01%3.440.00%
银行存款221,831.2193.54%163,777.3570.38%189,113.4990.34%
其他货币资金15,322.976.46%68,929.4629.62%20,215.179.66%
合计237,157.88100.00%232,719.58100.00%209,332.0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209,332.09万元、232,719.58万元和237,157.8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92%、7.95%和9.12%。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大并且在资产中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专注于医药流通业务且旗下子公司众多,因此具有业务现金流大、资金需求量大的特点。货币资金主要为保证医药流通业务的正常开展并保证付款的及时性。

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第三方支付平台余额及和其他保证金,均为保证业务正常开展所需的货币资金。

公司2022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23,387.49万元,其中银行存款减少25,336.14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的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及存货相应增加,从而增加对货币资金的占用。其他货币资金增加48,714.29万元主要是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有所增加。

公司2023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4,438.30万元,其中银行存款增加58,053.86万元,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减少53,606.49万元,主要是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有所减少。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银行承兑汇票235,659.46100.00%240,190.1099.74%249,197.3199.64%
商业承兑汇票0.000.00%634.400.26%900.380.36%
合计235,659.46100.00%240,824.50100.00%250,097.7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250,097.70万元、240,824.50

1-1-130

万元和235,659.4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66%、8.23%和9.06%。发行人应收票据主要由银行承兑汇票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兴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票据池业务具体模式为兴业银行给予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兴业银行进行质押,形成票据池额度后,在额度范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进行票据融资。该模式下公司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在银行获取开具应付票据融资额度,公司仍保留了对该应收票据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报酬,未终止确认该等应收票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3)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及变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1,174,100.631,433,052.851,080,987.20
营业收入5,358,966.475,022,156.384,512,319.51
占营业收入比例21.91%28.53%23.9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080,987.20万元、1,433,052.85万元和1,174,100.6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6.08%、

48.97%和45.14%,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96%、28.53%和21.91%。

2022年末,公司的应收账款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较高,主要系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下游医疗机构客户回款有所放缓。2023年末,公司的应收账款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以及保理业务终止确认应收账款金额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金融机构开展了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2023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通过保理业务以不附追索权的方式转让了应收账款,由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1,223,757.24万元。

1-1-131

②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128.910.09%1,128.91100.00%-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196,447.0199.91%22,346.381.87%1,174,100.63
合计1,197,575.92100.00%23,475.291.96%1,174,100.63
种类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367.300.30%4,367.30100.00%-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457,848.9999.70%24,796.141.70%1,433,052.85
合计1,462,216.30100.00%29,163.451.99%1,433,052.85
种类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281.150.39%4,281.15100.00%-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098,369.3699.61%17,382.161.58%10,809,87.20
合计1,102,650.51100.00%21,663.311.96%10,809,87.20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与资产实际状况相符。

③应收账款账龄结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152,362.3896.32%3,226.610.28%
1-2年30,415.132.54%5,891.4119.37%
2-3年2,585.820.22%2,144.6882.94%
3年以上11,083.680.93%11,083.68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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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196,447.01100.00%22,346.381.87%

公司应收账款绝大多数的账龄在一年以内,账龄均较短,风险较低。

④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与公司关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总额的比例
定远县总医院非关联方19,440.27345.881.62%
南京明基医院非关联方13,819.2368.611.15%
江苏益丰医药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1,048.6130.940.92%
江苏省人民医院非关联方10,931.6832.110.91%
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非关联方9,907.55114.550.83%
合计/65,147.33592.095.44%

公司主要销售对象是医院客户,一般信用状况良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期末应收账款合计65,147.33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5.44%,集中度较低。

(4)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分别为194,053.55万元、256,546.42万元和211,096.63万元。应收款项融资为公司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管理的票据和应收账款,分别为未放入票据池且承兑人信用等级较高在背书或贴现时能够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可用于资产支持票据和保理的应收账款。2022年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有所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持续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2023年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有所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拟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规模减少。

(5)其他应收款

①其他应收款及变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46,946.28万元、49,812.16万元和58,788.6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0%、1.70%和2.26%,整体占比

1-1-133

较低。

②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按性质分类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押金及保证金52,131.4074.23%43,478.3370.81%35,283.8762.49%
土地处置补偿金3,311.194.71%3,311.195.39%9,211.9016.31%
备用金165.290.24%95.100.15%164.410.29%
其他14,622.8020.82%14,518.5123.64%11,805.7120.91%
合计70,230.68100.00%61,403.12100.00%56,465.88100.00%

③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449.452,449.452,018.2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992.639,141.517,501.35
合计11,442.0811,590.969,519.60

④前五大其他应收款客户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与公司关系款项性质账面余额坏账准备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总额的比例
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湖北省中山医院)非关联方保证金4,000.0020.005.70%
南京市浦口医院非关联方保证金4,000.0020.005.70%
六安市人民医院非关联方保证金3,750.0018.755.34%
抚松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非关联方土地处置补偿金3,311.191,373.014.71%
界首市中医院非关联方保证金2,000.0010.002.85%
合计//17,061.191,441.7624.30%

(6)预付款项

1-1-13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及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一年以内89,111.57114,786.65103,638.29
一至二年269.93316.06837.41
二至三年0.4691.54680.32
三年以上8.857.17249.16
合计89,390.81115,201.42105,405.1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105,405.18万元、115,201.42万元和89,390.8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49%、3.94%和3.44%。

报告期内,公司的预付款项主要是预付货款,上游供应商针对部分品种会要求先款后货,为了保证药品的供给,发行人针对该类品种一般采取预付货款的方式。报告期内,公司一年以内的预付款项占比均在95%以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与公司关系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账面余额总额的比例
山东福牌阿胶药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5,157.265.77%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5,022.435.62%
江苏锦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非关联方4,741.205.30%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340.922.62%
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999.682.24%
合计-19,261.4921.55%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及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581,148.271,347.66579,800.61579,803.371,072.65578,730.73452,654.20878.52451,775.68
合计581,148.271,347.66579,800.61579,803.371,072.65578,730.73452,654.20878.52451,775.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51,775.68万元、578,730.73万

1-1-135

元和579,800.6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26%、19.78%和22.29%。

医药流通行业从上游供应商购进药品,在进入批发和零售环节前存放在仓库,因此,公司存货均为库存商品。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不断上升,主要原因系存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销售收入的增长而增长。

公司对库存商品采取动态管理,每月对库存商品进行可销月分析和近效期品种分析。对全年库存数量变动较少或效期不足六个月的品种,且预计无法退货或难以销售的库存商品会重点关注。公司未发生因药品滞销,退货带来的重大损失。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与资产实际状况相符。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特种储备物资7,184.308,939.692,321.83
待抵扣进项税额7,117.917,742.814,610.65
待摊费用609.15559.78215.72
预缴所得税383.682,018.3248.36
合计15,295.0419,260.617,196.5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196.56万元、19,260.61万元和15,295.0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1%、0.66%和

0.59%,整体占比较低。2022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2021年末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政府防疫物资储备增加所致。

2、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4,238.121.77%1,236.570.52%1,288.480.5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9,526.098.14%19,408.308.12%24,129.789.94%
投资性房地产9,133.753.81%8,264.003.46%8,938.69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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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113,747.4747.45%121,265.9150.75%111,406.9345.89%
在建工程13,007.705.43%8,022.703.36%15,340.396.32%
使用权资产23,925.669.98%22,618.279.47%22,457.459.25%
无形资产21,897.609.13%24,528.4210.27%26,811.1811.04%
商誉7,216.693.01%7,216.693.02%7,216.692.97%
长期待摊费用4,334.181.81%3,689.191.54%3,424.481.41%
递延所得税资产22,281.749.29%22,492.679.41%18,078.057.45%
其他非流动资产424.510.18%204.970.09%3,684.871.52%
非流动资产合计239,733.51100.00%238,947.70100.00%242,777.00100.00%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1,288.48万元、1,236.57万元和4,238.1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中的比例分别为0.53%、0.52%和1.77%,占比较小。2023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增加主要系公司新增联营企业南京新工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823.2818,705.3423,375.77
片仔癀(漳州)医药有限公司518.39518.39566.38
其他184.43184.58187.63
合计19,526.0919,408.3024,129.7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24,129.78万元、19,408.30万元和19,526.0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94%、8.12%和8.1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波动主要系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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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8,938.69万元、8,264.00万元和9,133.7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中的比例分别为3.68%、3.46%和3.81%,占比较小。

(4)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116,022.4356.53%119,399.7858.67%107,347.0158.42%
机器设备52,364.8025.51%49,198.7824.17%44,167.1624.04%
运输设备7,866.663.83%7,702.213.78%7,202.773.92%
其他设备29,000.1514.13%27,226.9913.38%25,042.9613.63%
合计205,254.04100.00%203,527.77100.00%183,759.90100.00%
二、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33,056.1237.33%30,434.3138.38%27,268.9939.30%
机器设备29,950.4533.83%25,733.7132.45%21,590.1031.11%
运输设备4,683.045.29%4,582.575.78%4,354.786.28%
其他设备20,854.7623.55%18,549.0623.39%16,176.9023.31%
合计88,544.36100.00%79,299.65100.00%69,390.76100.00%
三、减值准备2,962.21100.00%2,962.21100.00%2,962.21100.00%
四、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80,203.5770.51%86,202.7371.09%77,315.2869.40%
机器设备22,214.8819.53%23,265.6119.19%22,377.5920.09%
运输设备3,183.632.80%3,119.642.57%2,848.002.56%
其他设备8,145.397.16%8,677.937.16%8,866.067.96%
合计113,747.47100.00%121,265.91100.00%111,406.9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11,406.93万元、121,265.91万元和113,747.4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5.89%、50.75%和

47.45%。

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占固定资产的比例在70%左右,主要是因为公司医药营销网络遍及全国,诸多物流中心、零售门店和子

1-1-138

公司拥有自主房屋及建筑物。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金额较为稳定。

(5)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5,340.39万元、8,022.70万元和13,007.7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32%、3.36%和5.43%,占比较小。2022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21年末减少主要系公司子公司物流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相关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所致;2023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22年末增加主要系物流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6)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2,457.45万元、22,618.27万元和23,925.6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中的比例分别为9.25%、9.47%和9.98%。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权资产金额较为稳定。

(7)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账面原值
土地使用权21,580.3445.94%22,637.8047.60%22,886.8348.65%
软件18,415.9239.21%17,946.1337.73%17,076.3636.30%
客户关系及合同权利6,976.3614.85%6,976.3614.67%6,976.3614.83%
其他----106.590.23%
合计46,972.62100.00%47,560.28100.00%47,046.14100.00%
二、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5,782.2423.63%5,716.3725.49%5,324.5327.13%
软件15,803.2764.59%14,192.9963.29%12,721.1164.81%
客户关系及合同权利2,883.2511.78%2,516.2511.22%1,487.977.58%
其他----95.070.48%
合计24,468.76100.00%22,425.60100.00%19,628.69100.00%
三、减值准备606.27100.00%606.27100.00%606.27100.00%
四、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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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土地使用权15,238.1069.59%16,361.4366.70%17,002.3063.41%
软件2,566.3811.72%3,706.8715.11%4,308.9816.07%
客户关系及合同权利4,093.1118.69%4,460.1118.18%5,488.3820.47%
其他----11.520.04%
合计21,897.60100.00%24,528.42100.00%26,811.1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6,811.18万元、24,528.42万元和21,897.6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04%、10.27%和9.13%。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

(8)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7,216.69万元、7,216.69万元和7,216.6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7%、3.02%和3.01%。报告期内公司商誉金额保持稳定。

公司商誉账面原值及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①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云南云卫药事服务有限公司38.2338.2338.23
辽宁康大彩印包装有限公司306.71306.71306.71
南京医药苏州恒昇有限公司1,114.291,114.291,114.29
南京医药马鞍山有限公司2,594.172,594.172,594.17
南京医药徐州恩华有限公司3,469.993,469.993,469.99
合计7,523.417,523.417,523.41

②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辽宁康大彩印包装有限公司306.71306.7130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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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306.71306.71306.71

报告期内,公司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与资产实际状况相符。

③ 商誉账面价值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云南云卫药事服务有限公司38.2338.2338.23
南京医药苏州恒昇有限公司1,114.291,114.291,114.29
南京医药马鞍山有限公司2,594.172,594.172,594.17
南京医药徐州恩华有限公司3,469.993,469.993,469.99
合计7,216.697,216.697,216.69

(9)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3,424.48万元、3,689.19万元和4,334.1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1%、1.54%和1.81%,占比较小。

(10)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信用/资产减值准备7,083.878,460.035,791.63
预提费用269.74339.15367.47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3,947.854,006.143,945.33
可抵扣亏损1,892.531,384.131,699.09
递延收益6,814.175,610.255,869.02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474.29643.23649.35
应付职工薪酬991.69950.15514.6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16.23216.23219.88
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802.091,080.54398.22
租赁负债4,048.2890.27261.76

1-1-141

项目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股份支付717.67393.04-
合计27,258.3823,173.1519,716.44
与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金额4,976.64680.481,638.38
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22,281.7422,492.6718,078.0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8,078.05万元、22,492.67万元和22,281.7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45%、9.41%和9.29%。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系资产减值准备、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及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等事项导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组成。2022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有所增加系资产减值准备和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684.87万元、

204.97万元和424.5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2%、0.09%和

0.18%,占比较小。2022年度其他非流动资产大幅减少主要原因系公司子公司前期预付租金的土地已完成交付所致;2023年度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子公司预付工程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二)负债结构与负债质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体结构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流动负债1,856,603.3687.76%2,228,378.0289.29%1,752,464.0484.86%
非流动负债258,927.1812.24%267,229.3410.71%312,730.8215.14%
总负债2,115,530.54100.00%2,495,607.36100.00%2,065,194.8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065,194.86万元、2,495,607.36万元和2,115,530.54万元。2023年末公司总负债金额较2022年末减少主要原因系公司流动负债金额有所减少。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4.86%、89.29%和

87.76%,流动负债占比较高。2022年末非流动负债较2021年末有所下降主要

1-1-142

原因系将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列报至流动负债所致。2023年末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有所减少主要原因系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金额减少所致。

1、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176,367.109.50%180,455.218.10%366,885.0620.94%
应付票据278,432.0515.00%294,510.6813.22%256,109.4014.61%
应付账款690,926.0437.21%718,580.9032.25%550,302.7331.40%
合同负债10,357.390.56%21,912.000.98%7,477.580.43%
应付职工薪酬24,576.391.32%23,537.561.06%20,654.101.18%
应交税费20,934.571.13%26,725.521.20%30,879.671.76%
其他应付款207,739.2511.19%422,726.8818.97%244,715.6813.9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9,936.8612.38%148,033.036.64%7,827.860.45%
其他流动负债217,333.7111.71%391,896.2417.59%267,611.9615.27%
流动负债合计1,856,603.36100.00%2,228,378.02100.00%1,752,464.04100.00%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保证借款20,500.0020,177.7938,099.80
信用借款155,867.10160,277.42328,785.26
合计176,367.10180,455.21366,885.0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366,885.06万元、180,455.21万元和176,367.1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0.94%、8.10%和9.50%。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占负债比例较高,且以信用借款为主。2022年末短期借款大幅减少主要原因系公司短期借款到期兑付及融资结构调整所致。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256,109.40万元、294,510.68万元和

1-1-143

278,432.0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4.61%、13.22%和15.00%。公司作为医药流通企业在医药流通产业链中承担了部分资金垫付的功能,通过票据结算方式可以适当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压力,有利于业务拓展,因此应付票据占公司负债总额比例较高。公司的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550,302.73万元、718,580.90万元和690,926.0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1.40%、32.25%和37.21%。公司作为医药流通企业,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上游供应商货款。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应付账款规模增大,与公司收入增长趋势一致。2022年末应付账款较2021年末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增长及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所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与公司关系账面余额占应付账款账面余额总额的比例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6,122.602.33%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2,353.511.79%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9,280.881.34%
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非关联方8,878.531.29%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关联方8,729.631.26%
合计/55,365.158.01%

公司应付账款均在供应商给予的信用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现金流问题而延迟付款或改变结算方式的情况。

(4)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7,477.58万元、21,912.00万元和10,357.3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43%、0.98%和0.56%,占比较小。2022年末合同负债较2021年末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2023年末合同负债较2022年末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系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20,654.10万元、23,537.56万元和24,576.3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18%、1.06%和1.32%。公司应

1-1-144

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尚未发放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30,879.67万元、26,725.52万元和20,934.5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76%、1.20%和1.13%。公司应交税费主要系所得税和增值税。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应付股利3,703.553,801.272,832.26
其他应付款204,035.70418,925.61241,883.42
合计207,739.25422,726.88244,715.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244,715.68万元、422,726.88万元和207,739.2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3.96%、18.97%和11.19%。其中,报告期内公司除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外的其他应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非金融机构借款47,681.7712,220.1520,246.34
暂收资产支持票据回款--63,552.52
代收应偿保理款31,362.72294,966.6669,245.89
履约保证金52,265.5441,983.3626,594.17
工程设备款及保证金3,579.225,207.223,412.6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589.823,858.44-
其他65,556.6460,689.7958,831.87
合计204,035.70418,925.61241,883.42

公司2022年末其他应付款较2021年末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代收应偿保理款增加所致。公司2023年末其他应付款较2022年末大幅下降主要原因系代收应偿保理款减少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14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7,827.86万元、148,033.03万元和229,936.8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45%、6.64%和12.38%。2022年末及2023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以及中期票据增加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短期应付债券201,964.54353,734.84252,912.76
药品储备款13,840.5735,476.3814,699.19
待转销项税1,528.602,685.01-
合计217,333.71391,896.24267,611.9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267,611.96万元、391,896.24万元和217,333.7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5.27%、17.59%和11.71%。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包括药品储备款、短期应付债券及待转销项税。其中,药品储备款系由于公司为军区战略物资储备单位以及政府药物储备定点单位所收到药品采购款项后代为储备相关药品形成。2022年末其他流动负债较2021年末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增加所致;2023年末其他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减少主要原因系债务融资工具到期兑付所致。

2、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借款110,098.5442.52%160,154.0059.93%98,119.0031.37%
应付债券101,679.1739.27%62,011.3923.21%164,721.2052.67%
租赁负债11,902.204.60%10,323.273.86%12,439.683.98%
递延收益29,706.1311.47%29,316.9810.97%30,460.819.74%
递延所得税负债5,541.152.14%5,423.692.03%6,990.132.24%
非流动负债合计258,927.18100.00%267,229.34100.00%312,730.8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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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98,119.00万元、160,154.00万元和110,098.54万元。2022年末长期借款较2021年末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优化融资结构所致,2023年末长期借款较2022年末减少主要原因系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列报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2)应付债券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债券分别为164,721.20万元、62,011.39万元和101,679.17万元。公司应付债券为公司发行的中期票据。

(3)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分别为12,439.68万元、10,323.27万元和11,902.2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为3.98%、3.86%和4.60%。报告期内公司租赁负债金额保持稳定。

(4)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政府补助29,706.1329,316.9830,460.81
合计29,706.1329,316.9830,460.8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30,460.81万元、29,316.98万元和29,706.13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74%、10.97%和11.47%。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收益均由收到政府补助产生,具体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地块改造项目补助24,751.8724,119.2325,314.67
江苏省现代服务业项目补助421.35469.05381.60
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862.73957.751,052.77
物流中心工程项目补助2,341.672,442.432,583.25
东方漆空间项目补偿1,098.511,098.511,098.51
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补贴200.00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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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西丰梅花鹿补助专项资金30.0030.0030.00
合计29,706.1329,316.9830,460.81

(5)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6,990.13万元、5,423.69万元和5,541.15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24%、2.03%和2.14%,占比较小。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偿债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401.311.34
速动比率(倍)1.091.051.08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74.46%78.85%79.7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67.31%71.86%76.17%
利息保障倍数(倍)3.663.823.2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34、1.31和1.40,速动比率分别为

1.08、1.05和1.09。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较低,主要系因公司流动负债规模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同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0.62%、

92.45%和91.56%,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存货构成,前述资产合计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3.20%、

93.70%和93.7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4.86%、89.29%和87.76%,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构成,前述负债合计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6.63%、96.76%和96.9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78%、78.85%和

74.46%。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公司近年来发展迅速,营业规模和业务范围均有所扩大,相关投资支出、运营成本增加。但是公司的信誉良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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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规模较大,现金流状况稳定,利息保障倍数稳步提高,到期不能偿债风险较小。

2、未来到期有息负债的偿付能力及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非金融机构借款、短期应付债券、租赁负债、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构成,针对未来到期有息负债的偿付能力及风险,具体分析如下:

(1)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12,319.51万元、5,022,156.38万元和5,358,966.47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18.28万元、59,566.78万元和57,782.56万元,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能有效保障有息负债的到期偿还。

(2)公司经营实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公司与银行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银行给予公司的授信额度较高。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借款方主要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工集团,公司作为新工集团核心产业新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的核心企业,得到新工集团大力支持,包括根据公司需求提供资金支持。

(3)公司目前主要通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进行债务融资,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评委函字【2023】跟踪0291号信用评级报告,南京医药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信用评级较高,融资渠道稳定,未发生债务违约的情形。

综上,公司未来到期有息负债的偿付能力较强,有息负债无法偿付的风险较低。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对比分析

可比上市 公司资产负债率
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英特集团尚未披露70.50%71.29%
海王生物尚未披露83.14%80.57%
鹭燕医药74.76%76.32%74.38%
国药股份45.97%46.44%47.75%
九州通尚未披露68.91%68.50%

1-1-149

上海医药62.11%60.63%63.86%
柳药集团尚未披露65.79%63.42%
瑞康医药尚未披露68.62%63.28%
重药控股尚未披露77.78%76.32%
平均值60.94%68.68%67.71%
南京医药74.46%78.85%79.78%
可比上市 公司流动比率(倍)
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英特集团尚未披露1.351.39
海王生物尚未披露1.061.06
鹭燕医药1.161.171.19
国药股份2.042.021.94
九州通尚未披露1.271.28
上海医药1.331.351.27
柳药集团尚未披露1.491.55
瑞康医药尚未披露1.031.25
重药控股尚未披露1.201.30
平均值1.511.331.36
南京医药1.401.311.34
可比上市 公司速动比率(倍)
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英特集团尚未披露0.951.02
海王生物尚未披露0.920.93
鹭燕医药0.840.870.86
国药股份1.751.731.66
九州通尚未披露0.981.00
上海医药1.031.040.97
柳药集团尚未披露1.261.34
瑞康医药尚未披露0.951.13
重药控股尚未披露1.001.11
平均值1.211.081.11
南京医药1.091.051.08

数据来源:Wind资讯,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23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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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流通行业上市公司普遍资产负债率较高,这主要是由于医药流通行业作为连接医药行业上下游的中间环节,应收账款及存货占用大量资金,行业整体对资金需求较大,因此整体负债率较高。公司在上市医药流通行业可比公司中资产负债率偏高且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这主要是由于公司95%左右的营业收入来自于医药批发业务,前述业务在医药流通产业链中承担了部分资金垫付的功能,且多与公立医疗机构发生,从而对资金需求较大导致资产负债率偏高。

(四)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1、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有关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次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4.114.004.54
存货周转率8.689.119.83
总资产周转率1.781.751.83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54、4.00和4.11,2022年度较2021年度下降主要原因系下游客户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回款放缓。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9.83、9.11和8.68。2022年度及2023年度存货周转率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了存货储备。

报告期各期,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1.83、1.75和1.78,较为稳定。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对比分析

可比上市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英特集团尚未披露5.095.15
海王生物尚未披露2.002.30
鹭燕医药3.463.573.91
国药股份6.767.948.33
九州通尚未披露5.204.76
上海医药3.733.723.89

1-1-151

柳药集团尚未披露2.382.51
瑞康医药尚未披露1.711.76
重药控股尚未披露2.492.62
平均值4.653.793.91
南京医药4.114.004.54
可比上市 公司存货周转率(次)
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英特集团尚未披露9.019.09
海王生物尚未披露8.539.52
鹭燕医药7.167.447.52
国药股份11.9011.5213.05
九州通尚未披露7.917.43
上海医药6.446.557.32
柳药集团尚未披露7.909.00
瑞康医药尚未披露7.046.88
重药控股尚未披露8.919.70
平均值8.508.318.84
南京医药8.689.119.83
可比上市 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次)
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英特集团尚未披露2.412.28
海王生物尚未披露1.021.06
鹭燕医药1.681.791.90
国药股份1.601.591.77
九州通尚未披露1.581.47
上海医药1.271.281.38
柳药集团尚未披露1.111.12
瑞康医药尚未披露0.550.73
重药控股尚未披露1.271.36
平均值1.521.401.45
南京医药1.781.751.83

数据来源:Wind资讯,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23年度报告。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接近和略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资产周转能力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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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1、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财务性投资的界定如下:

①财务性投资包括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②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③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④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⑤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2)类金融业务的认定依据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7号》,类金融业务的界定如下: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贷业务等。

1-1-153

2、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2023年2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新工集团及其他投资人参与投资设立南京新工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该基金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6,000万元,占该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30%。上述产业基金将依托新工集团及公司产业、载体资源,重点关注新医药与生命健康领域“专精特新”企业,挖掘一批医疗大健康领域科技型、技术研发、产品驱动型企业,有利于公司以投资拓展产业广度,以并购加强产业深度,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市场竞争力。

2023年9月1日,公司正式签订《南京新工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协议约定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投资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单个投资项目,或对于其所审议的,投资方向明显不属于医疗器械、诊断试剂产业链、大健康产品三个领域的相关投资项目,应当由与会有表决权的全体委员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由于南京医药将委派一名委员作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并对于投资方向不属于公司产业链的投资具有一票否决权,因此,前述产业基金属于围绕公司产业链进行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项,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无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3、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能与财务性投资核算相关的报表项目,以及相关核算内容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备注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司不存在交易性金融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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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备注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资产
其他应收款58,788.61其他应收款为押金及保证金、土地处置补偿金、备用金等
其他流动资产15,295.04其他流动资产为特种储备物资、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额、预缴所得税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9,526.09其他权益工具主要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片仔癀(漳州)医药有限公司的投资款

片仔癀(漳州)医药有限公司不属于财务性投资。除片仔癀(漳州)医药有限公司外其余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账面价值合计为19,007.70万元,属于财

务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4,238.12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为北京智博高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南京鹤龄名中医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新工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智博高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南京新工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其余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合计为45.56万元,属于财务性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司不存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不适用
其他非流动资产424.51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上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5年参与投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股比例为0.6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0年11月23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注册资本368,636.103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1-155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期货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信用交易业务等。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与南京医药不具有协同关系,该笔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

(2)片仔癀(漳州)医药有限公司

公司于2005年参与投资片仔癀(漳州)医药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股比例为3.42%,该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片仔癀(漳州)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3月18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高新区西桥街道桥南国道南路24号甲骨文园区8#1-2层、10#1-2层、中庭及长廊办公区
注册资本5,84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酒类经营;药品进出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模具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医疗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片仔癀(漳州)医药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医药流通行业。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与南京医药具有协同关系,南京医药对该公司的投资以扩展销售渠道、加深合作为主要目的,该笔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北京智博高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2年参与投资北京智博高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股比例为28.57%。北京智博高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北京智博高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1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工业区21号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制、生产、销售体内放射性药品(具体品种见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0日);销售第

1-1-156

北京智博高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药品生产与销售。该公司的主营业务属于南京医药产业链上游,南京医药对该公司的投资以获取药品供应渠道为主要目的,该笔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南京鹤龄名中医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9年参与设立南京鹤龄名中医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股比例为10%。南京鹤龄名中医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类医疗器械;销售Ⅰ类医疗器械、II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机电产品、文化用品、日用百货、通讯设备、轻纺产品、汽车配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南京鹤龄名中医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0月21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路6号4幢5层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营养健康咨询;诊疗服务(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医院管理;中草药材(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保健食品(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食品(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耗材、卫生用品、初级农产品、工艺品(不含文物)、化妆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医疗器械(许可项目除外)的销售;电子商务;网页设计;网络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保健按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鹤龄名中医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营养健康咨询。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与南京医药主营业务具有一定协同关系,但因受到南京医药拟建设的江苏省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中心项目进度影响,目前暂未体现出协同效果,归于财务性投资。

(5)南京新工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于2023年参与设立南京新工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6,000万元,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30%。南京新工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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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南京新工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3年3月16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228号财富广场二期8幢1014室(江宁高新园)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新工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领域包括新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重点关注医疗器械、诊断试剂产业链、大健康产品。前述产业基金属于围绕公司产业链进行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为19,053.26万元,占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2.96%,公司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且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对于前述财务性投资,公司暂无处置计划,公司不存在类金融业务。

三、经营成果分析

(一) 收入构成情况及变动分析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行业分类标准,公司所处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中的批发业(行业代码:F51),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行业代码:F515)。

1、营业收入构成及其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5,347,337.1599.78%5,007,408.6199.71%4,496,411.1999.65%
其他业务收入11,629.320.22%14,747.770.29%15,908.330.35%
合计5,358,966.47100.00%5,022,156.38100.00%4,512,319.5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

1-1-158

收入主要来源于房租及物业管理等。

2、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模式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模式分类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医药批发5,072,630.8194.86%4,769,872.2795.26%4,249,388.0594.51%
医药零售232,849.694.35%202,347.664.04%184,790.944.11%
医药“互联网+”39,241.320.73%32,829.860.66%60,363.711.34%
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2,615.330.05%2,358.830.05%1,868.490.04%
合计5,347,337.15100.00%5,007,408.61100.00%4,496,411.1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由医药批发、医药零售、医药“互联网+”及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构成。

(1)医药批发业务

报告期各期,医药批发业务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4,249,388.05万元、4,769,872.27万元和5,072,630.8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51%、

95.26%和94.86%。

2021年度,公司医药批发业务销售收入较2020年度同比增长13.64%,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新产品引进,强化品种分类管理。全年引进销售三年内新上市的创新药品规同比增长108.51%,品种引进率达83%。第四、五批国家组织集采品种引进率达97%以上。

2022年度,公司医药批发业务销售收入较2021年度同比增长12.25%,主要原因系公司持续完善供应链体系建设,年内公司开展战略供应商合作项目124项,累计引进新药品种64个,合计经销三年上市新药176个品规,上市新药引进率84.94%,新药销售同比增长251.48%。第六批、第七批国家集采品种引进率分别为99.10%和98.60%。

2023年度,公司医药批发业务销售收入较2022年度同比增长6.35%,主要原因系市场需求增加且公司加快创新药、国家集采品种、国谈品种引进。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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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上市新药引进率达84.66%,新药累计销售同比增长250.11%;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引进率达95%;国谈品种引进率达99.15%,累计销售同比增长29.44%。

(2)医药零售业务

报告期各期,医药零售业务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184,790.94万元、202,347.66万元和232,849.6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1%、

4.04%和4.35%。

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公司医药零售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为4.09%、9.50%、15.07%。零售业务收入逐年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强化批零协同、持续拓展主营新特药的特药药店业务。

(3)医药“互联网+”业务

报告期各期,医药“互联网+”业务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60,363.71万元、32,829.86万元和39,241.3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4%、0.66%和0.73%,整体占比较低。

(4)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业务

报告期各期,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业务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1,868.49万元、2,358.83万元和2,615.3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4%、0.05%和0.05%,整体占比较低。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江苏2,919,702.5554.60%2,695,305.4553.83%2,383,859.4053.02%
安徽1,425,325.1926.65%1,388,670.8327.73%1,249,079.7927.78%
福建437,442.258.18%417,807.328.34%397,538.688.84%
湖北540,749.8110.11%483,946.539.66%441,498.219.82%
其他24,117.340.45%21,678.490.43%24,435.110.54%
合计5,347,337.15100.00%5,007,408.61100.00%4,496,411.1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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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江苏和安徽地区,公司在上述区域实现收入合计为3,632,939.19万元、4,083,976.28万元和4,345,027.7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80%、81.56%和81.26%。

4、营业收入季节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季度分类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1,408,179.0526.28%1,170,060.3923.30%1,108,475.6724.57%
第二季度1,326,133.4024.75%1,224,038.9724.37%1,081,201.0923.96%
第三季度1,320,365.8124.64%1,349,517.6826.87%1,150,006.0525.49%
第四季度1,304,288.2124.34%1,278,539.3425.46%1,172,636.7025.99%
合计5,358,966.47100.00%5,022,156.38100.00%4,512,319.51100.00%

公司收入的时间分布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二) 成本结构情况及变动分析

1、 营业成本构成及其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5,023,536.7099.92%4,691,256.8099.98%4,214,791.4399.91%
其他业务成本4,099.470.08%4,986.200.11%3,807.120.09%
合计5,027,636.17100.00%4,696,243.01100.00%4,218,598.54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99.91%、99.98%及

99.92%,与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基本匹配。

2、 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模式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医药批发4,789,511.0795.34%4,490,513.0795.72%4,001,387.2194.94%

1-1-161

医药零售198,672.573.95%168,107.263.58%153,543.713.64%
医药“互联网+”33,786.960.67%31,869.760.68%59,136.841.40%
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1,566.100.03%766.710.02%723.670.02%
合计5,023,536.70100.00%4,691,256.80100.00%4,214,791.43100.00%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规模也相应扩大,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4,214,791.43万元增长至5,023,536.70万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9.17%。报告期内,公司医药批发业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4,001,387.21万元、4,490,513.07万元和4,789,511.07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4.94%、95.72%和95.34%,系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最大驱动因素。

(三) 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变动分析

1、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毛利比例毛利比例毛利比例
医药批发283,119.7487.44%279,359.2088.36%248,000.8488.06%
医药零售34,177.1210.55%34,240.3910.83%31,247.2311.10%
医药“互联网+”5,454.361.68%960.100.30%1,226.870.44%
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1,049.240.32%1,592.120.50%1,144.820.41%
合计323,800.45100.00%316,151.81100.00%281,619.7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贡献主要来自医药批发业务,构成了公司毛利的主要部分,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布情况相匹配。

2、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
主营业务6.06%99.78%6.31%99.71%6.27%99.65%

1-1-162

其他业务64.75%0.22%66.19%0.29%76.07%0.35%
合计6.18%100.00%6.49%100.00%6.51%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51%、6.49%和6.18%,较为稳定。其中,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业务模式分类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医药批发5.58%5.86%5.84%
医药零售14.68%16.92%16.91%
医药“互联网+”13.90%2.92%2.03%
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40.12%67.50%61.27%
合计6.06%6.31%6.27%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最高的医药批发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84%、5.86%和5.58%。医药批发业务的利润来源于购销差价,受产品结构、产品采购价格及销售价格等因素影响,公司在不同年份的毛利率会有一定的波动,报告期内医药批发业务毛利率整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公司医药零售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91%、16.92%和14.68%。2023年度毛利率有所下降的原因主要系政策调整导致药品价格下调。

公司医药“互联网+”业务及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对公司综合毛利率影响不大。

3、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医药流通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毛利率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英特集团尚未披露6.47%6.53%
海王生物尚未披露10.02%10.71%
鹭燕医药7.60%7.79%7.82%
国药股份8.03%8.40%7.81%
九州通尚未披露7.80%8.04%
上海医药12.04%13.14%13.23%
柳药集团尚未披露11.51%11.42%
瑞康医药尚未披露13.58%18.23%
重药控股尚未披露8.58%9.18%

1-1-163

可比上市公司 毛利率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平均值9.22%9.70%10.33%
南京医药6.18%6.49%6.51%

数据来源:Wind资讯,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23年度报告。

公司属于医药流通行业,整体具有销售额大、毛利率低的行业特点。在国内医药产业政策变动、药品价格持续下降趋势的背景下,医药流通行业的利润空间逐步被压缩,此外行业内的激烈竞争也进一步加剧了行业整体盈利水平下降。公司毛利率水平低于行业内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要从事医药批发业务,下游客户主要为二级及二级以上等级医院,承担主流药品尤其是进口合资品种及品牌处方药的配送服务工作,该等品种配送服务毛利率较其他品种相对较低,影响公司整体毛利率。此外,医疗器械配送较药品配送毛利率较高,但公司营业收入中医疗器械营业收入占比较低。

(四)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销售费用117,310.072.19%115,758.382.30%107,607.052.38%
管理费用51,744.340.97%48,705.440.97%43,293.740.96%
研发费用3,618.910.07%2,743.420.05%2,095.760.05%
财务费用53,475.151.00%43,516.990.87%44,184.360.98%
合计226,148.474.22%210,724.234.20%197,180.914.37%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合计分别为197,180.91万元、210,724.23万元和226,148.4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7%、4.20%和4.22%。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保持稳定。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1-164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费用59,562.6050.77%56,712.3248.99%53,086.5749.33%
股份支付费用405.930.35%438.020.38%--
劳务费12,398.6610.57%11,600.0710.02%10,281.789.55%
折旧及摊销10,026.058.55%9,723.998.40%10,147.789.43%
使用权资产折旧9,543.578.14%8,947.647.73%7,954.847.39%
租赁及物业费2,251.161.92%2,147.471.86%2,243.042.08%
办公及水电费5,603.074.78%5,400.824.67%5,149.754.79%
差旅及业务招待费7,697.966.56%7,635.666.60%8,667.408.05%
专业服务费5,557.434.74%6,210.545.37%3,504.653.26%
其他4,263.653.63%6,941.846.00%6,571.256.11%
合计117,310.07100.00%115,758.38100.00%107,607.05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销售费用分别为107,607.05万元、115,758.38万元和117,310.0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8%、2.30%和2.19%。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费用、劳务费、折旧及摊销和使用权资产折旧,报告期内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费用36,246.1770.05%33,960.7369.73%30,932.4571.45%
股份支付费用1,289.102.49%1,154.622.37%--
折旧及摊销5,295.2010.23%5,239.8210.76%4,554.2010.52%
使用权资产折旧1,722.953.33%1,564.393.21%1,435.323.32%
办公及水电费1,553.753.00%1,577.403.24%1,606.093.71%
差旅及业务招待费1,241.232.40%1,144.132.35%1,115.752.58%
租赁及物业费245.080.47%188.570.39%436.621.01%
专业服务费2,418.794.67%1,825.533.75%1,435.923.32%
其他1,732.093.35%2,050.264.21%1,777.384.11%
合计51,744.34100.00%48,705.44100.00%43,293.74100.00%

1-1-165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管理费用分别为43,293.74万元、48,705.44万元和51,744.3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96%、0.97%和0.97%。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费用和折旧及摊销。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基本稳定,主要系公司加强费用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导致管理费用变动较小。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2,095.76万元、2,743.42万元和3,618.9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5%、0.05%和0.07%,占比较小。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贷款及应付款项的利息支出37,086.4369.35%32,550.8374.80%37,121.7084.02%
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762.961.43%739.351.70%897.172.03%
保理利息及手续费14,373.6126.88%10,174.7023.38%5,880.9713.31%
存款利息收入-1,013.54-1.90%-1,140.83-2.62%-1,317.10-2.98%
其他财务费用2,265.704.24%1,192.942.74%1,601.633.62%
合计53,475.15100.00%43,516.99100.00%44,184.36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44,184.36万元、43,516.99万元和53,475.1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98%、0.87%和1.00%。公司主要通过短期银行贷款补充营运所需资金,因此贷款及应付款项的利息支出占财务费用比重较高。2022年财务费用较2021年降低主要原因系融资综合成本降低所致;2023年财务费用较2022年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融资规模增长所致。

5、期间费用率同行业比较

(1)销售费用率比较

报告期内,可比公司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销售费用率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1-1-166

可比上市公司 销售费用率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英特集团尚未披露2.24%2.26%
海王生物尚未披露4.01%3.73%
鹭燕医药2.23%2.22%2.16%
国药股份1.94%2.10%2.02%
九州通尚未披露2.94%3.00%
上海医药5.34%6.16%6.17%
柳药集团尚未披露2.80%2.86%
瑞康医药尚未披露6.88%8.28%
重药控股尚未披露3.00%3.20%
平均值3.17%3.59%3.74%
南京医药2.19%2.30%2.38%

数据来源:Wind资讯,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23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

(2)管理费用率比较

报告期内,可比公司管理费用占销售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管理费用率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英特集团尚未披露1.46%1.56%
海王生物尚未披露3.08%2.88%
鹭燕医药1.56%1.54%1.83%
国药股份0.94%0.96%0.90%
九州通尚未披露1.82%2.01%
上海医药2.19%2.15%2.38%
柳药集团尚未披露2.19%2.41%
瑞康医药尚未披露5.71%4.86%
重药控股尚未披露1.89%1.78%
平均值1.56%2.31%2.29%
南京医药0.97%0.97%0.96%

数据来源:Wind资讯,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23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

(3)研发费用率比较

1-1-167

报告期内,可比公司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研发费用率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英特集团尚未披露0.04%0.03%
海王生物尚未披露0.13%0.10%
鹭燕医药0.03%0.02%0.02%
国药股份0.14%0.15%0.12%
九州通尚未披露0.13%0.15%
上海医药0.85%0.91%0.92%
柳药集团尚未披露0.14%0.11%
瑞康医药尚未披露0.18%0.05%
重药控股尚未披露0.00%0.02%
平均值0.34%0.19%0.17%
南京医药0.07%0.05%0.05%

数据来源:Wind资讯,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23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

(4)财务费用率比较

报告期内,可比公司财务费用占销售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财务费用率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英特集团尚未披露0.47%0.54%
海王生物尚未披露2.39%1.97%
鹭燕医药1.12%1.13%1.09%
国药股份-0.25%-0.06%-0.04%
九州通尚未披露0.81%0.90%
上海医药0.57%0.57%0.58%
柳药集团尚未披露1.16%1.19%
瑞康医药尚未披露2.94%2.20%
重药控股尚未披露1.61%1.74%
平均值0.48%1.22%1.13%
南京医药1.00%0.87%0.98%

数据来源:Wind资讯,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23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

1-1-168

(五)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 年度2021 年度
地块改造项目补助1,367.361,195.4493.00
供应链系统建设补助95.0295.0295.02
物流中心工程项目补助100.76140.82158.30
省现代服务业项目补助47.707.95-
房租补贴16.615.28-
医药储备资金补助120.24335.31202.85
稳岗补贴293.38302.99268.95
税收优惠1,013.94223.4021.48
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资金170.18190.4054.30
企业经营贡献奖355.00170.1972.00
其他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收益性政府补助359.31209.46581.50
合计3,939.512,876.261,547.40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1,547.40万元、2,876.26万元和3,939.5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与企业正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2022年度公司其他收益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地块改造项目补助增加及收到的税收补贴增加所致。2023年度公司其他收益增加主要原因系税收优惠增加所致。

(六)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606.17-51.90-290.01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0.12-601.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236.50252.92320.32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5,152.27-9,531.10
其他15.5586.77125.93
合计858.10-4,864.49-8,773.87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8,773.87万元、-4,864.49万元和858.10

1-1-169

万元。2022年度及2023年度投资收益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资产支持票据循环购买损失减少所致。

(七)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1,929.24-9,833.19-798.24
资产减值损失-624.84-677.13-861.75
合计1,304.40-10,510.32-1,659.99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等。其中,坏账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计提的减值。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较2021年度大幅增加的原因系公司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较2022年度大幅减少的原因系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所致。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逐年减少的原因系公司加强存货管理所致。

(八)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6,054.24万元、2,396.72万元和

219.71万元,主要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九)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无法支付的款项23.02335.341,311.59
其他233.62470.83385.44
合计256.64806.171,697.03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697.03万元、806.17万元和256.6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逐年减少主要原因系无法支付的款项逐年减少所致。

1-1-170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44.3017.76-
各项基金1,417.431,320.471,146.16
对外捐赠1,458.111,062.57615.35
罚款及税费滞纳金支出101.89117.447.99
其他172.381,119.02612.23
合计3,194.103,637.252,381.73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2,381.73万元、3,637.25万元和3,194.10万元,主要为各项基金及对外捐赠。

(十)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75.412,378.976,054.2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2,815.7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876.261,547.4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893.16-2,813.33-684.70
减:所得税影响额29.14569.191,722.6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31.42205.29542.93
合计200.261,667.424,651.33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4,651.33万元、1,667.42万元和

200.26万元。2022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减少主要原因系处置非流动资产减少及净营业外支出增加所致,2023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减少主要原因系处置非流动资产减少及所得税影响额减少所致。

1-1-171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640.52-68,231.2769,533.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317.60-5,926.23-22,451.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677.2446,662.133,084.8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7,645.67-27,495.3750,166.13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977,711.394,923,716.034,678,921.98
收到的税费返还1,929.0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9,329.51262,381.8399,445.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58,969.965,186,097.864,778,367.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324,998.454,887,581.654,478,975.2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7,904.0989,985.5283,755.52
支付的各项税费98,056.49103,068.0574,215.1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47,370.41173,693.9071,888.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868,329.445,254,329.124,708,834.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640.52-68,231.2769,533.07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9,533.07万元、-68,231.27万元和190,640.52万元。

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因为公司下游客户以医院为主,医院回款周期较长,随着销售规模的增长,应收账款余额也相应增加。其次,因医疗市场的特殊性,医药流通企业的药品仓储及配送必须满足终端需求的及时性、不确定性的要求,同时,还需应对医药工业生产的周期性和在途运输的不确定性。因此,医药流通企业必须对药品保持一定的库存量,从而形成了对资金的占用。

2022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较2021年度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随

1-1-172

着业务规模扩大而增加采购,且应收账款增加所致。2023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较2022年度增加主要系公司销售回款增加及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所致。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5117.204,273.1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40.05252.92320.3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9.5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59.829,331.433,789.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04.389,601.558,402.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5,821.6615,527.7830,653.9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0.32-2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2,4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221.9815,527.7830,853.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317.60-5,926.23-22,451.84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451.84万元、-5,926.23万元和-17,317.60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及其子公司持续加大现代物流建设投入,导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高。2022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1年度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收到土地补偿款增加及资产购置和在建工程支出减少所致。2023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度大幅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收到土地补偿款减少及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1-1-173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252.80105,425.143,593.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45,749.761,883,287.362,495,760.27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749,942.55399,971.8841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085.00460.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06,030.122,389,144.582,909,353.2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841,799.922,275,745.592,795,414.1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8,145.3555,313.8499,147.8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762.0911,423.0311,706.3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21,707.362,342,482.452,906,268.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677.2446,662.133,084.89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84.89万元、46,662.13万元和-115,677.2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2022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21年度增加主要系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所致。2023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度减少主要系公司上期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及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

五、资本性支出

(一)最近三年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30,653.93万元、15,527.78万元、15,821.66万元,主要用于物流建设。

(二)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1-1-174

六、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先进性及其具体体现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八、公司主要技术情况”。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正在从事的重要研发项目。

(三)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1、建立统一管控机制,开展集团化业务管控

南京医药作为集团化企业,旗下各子公司在总部管理下遵照“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规范”开展业务。总部各专业线针对业务关键点、风险点、进行过程化管理以达到降风险、提效率、保效益。各子公司间实现信息共享从而高效开展业务协同、提高业务执行效率。

公司通过信息集中的方式重构信息化架构,解决信息化系统多、关系复杂的问题。通过搭建部署稳定的数据集成环境实现核心业务数据全面覆盖,建立有效的数据校验维护机制以保障运用数据的及时准确。此外,公司全面升级优化可视化系统,为南京医药及全流域各节点提供数据运用服务,提升数据运用能力,培训培养数据运用人才。

2、坚持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数字南药”建设

结合南京医药“十四五”数字化建设的指导原则、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及总体思路,通过对信息系统的集成整合、数据的融合共享,形成管理协同、简单易用、决策科学高效的信息系统生态,把信息化建设与业务应用融入到企业全面管理中,推进数字供应链(含数字物流)、数字新零售、数字运营决策等专业线业务支撑类应用、全流域规划管控类应用落地。满足公司多元化高质量发展的数字需求,全面推进“数字南药”建设。

3、根据业务规划,开展技术创新与项目实施

基于南京医药“对内数字化提质增效、对外供应链协同共赢”的“十四五”

1-1-175

数字化转型举措,规划出各业务领域的创新项目,明确项目的项目范围,将举措的关键内容纳入到细分项目中。从项目的紧迫程度(如安全、业务连续性等风险)和业务价值(如与业务战略高度匹配、具备全局影响并对各领域转型有牵引示范作用)两个维度入手,并根据与数字技术的相关性,选择“高优先级”和“次优先级”的项目,有顺序的进行数字化转型。同时基于每个项目承接的数字化转型关键举措以及项目预期的数字化成果,通过业务架构设计明确项目需要新建或补全的业务能力,进而推导、识别出项目的关键任务。

七、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除对子公司的担保外,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或有事项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

(三)重大期后事项

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重要非调整事项主要为发行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八、本次发行的影响

(一)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和资产规模会进一步扩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开展,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而导致的业务及资产的整合计划。

(二)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1-1-176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合规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发行人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的单笔处罚金额超过1万元的行政处罚事项如下:

序号被处罚 对象处罚机关处罚时间处罚情况处罚决定书文号整改情况
1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回春国药馆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 3月5日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擅自改变经营方式将药品批发给医疗机构以及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将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批发给医疗机构。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2条没收违法所得1,656元,罚款3,312元;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54条,罚款10,000元鼓市监罚字2021第037号1、及时整改;2、缴纳罚款
2南京医药百信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西善桥药店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 7月22日存在销售过期药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98条第一款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57条的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责令当事人购销药品按照规定记录;没收复方樟脑乳膏1支、固本咳喘片1盒、地高辛片1盒、复方苯甲酸酊1瓶、多烯磷脂酰胆碱胶囊;没收违法所得13.80元;并处罚款150,000元;罚没合计150,013.80元雨市监处字[2021]10155号1、及时整改;2、缴纳罚款
3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红星在路店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6月11日对两款涉案药品有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和第二十条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50,000元。合市监庐罚字[2021]72-1号1、及时整改;2、缴纳罚款
4南京医药康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 11月22日公司使用4台托盘堆垛车未办理使用登记证和未经定期检验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32条第一款规定,罚款40,00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33条规定,按时限改正完毕,对该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宁新区管市监处罚[2022]276号1、及时整改;2、缴纳罚款
5南京医药南通健桥有限公司如东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 5月11日公司仓库二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系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6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25,000元东消行罚决字[2022]第0106号1、及时整改;2、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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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被处罚 对象处罚机关处罚时间处罚情况处罚决定书文号整改情况
6南京医药南通健桥有限公司如东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 5月11日公司新仓库西侧加设中药库房圈占室内消火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的规定,罚款15,000元东消行罚决字[2022]第0107号1、及时整改;2、缴纳罚款
7南京医药苏州恒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 10月18日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断裂强力单项评价不合格。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7条的规定,没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4,000件;处货值金额0.5倍罚款,罚款60,000元海市监处罚[2022]00500号1、及时整改;2、缴纳罚款
8福建三明同春医药有限公司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明药品稽查办公室2021年 5月7日因2019年至2020年2月销售的稻芽“出芽率”不符合规定,属于《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劣药”。对发生在2019年12月1日前的违法行为(适用《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处没收违法所得912元,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912元2倍罚款1,824元;对发生在2019年12月1日后的违法行为(适用《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301,824元闽明药稽行罚[2021]2号1、及时整改;2、缴纳罚款
9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 6月25日因在用的1台叉车未经首次检验,处罚款30,000元;其在用的1台叉车未办理使用登记,但按时限改正完毕,对该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合经海市监罚字[2021]5号1、及时整改;2、缴纳罚款
10南京医药扬州康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医诊所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 5月9日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处警告,罚款18,400元;因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不予行政处罚。仪卫医罚[2023]7号1、及时整改;2、缴纳罚款
11南京鼓楼大药店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 9月1日因销售了外包装未注明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的具体信息的药品,被认定为销售劣药,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没收相关外包装不合格药品、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处罚决定。宁鼓市监处罚[2023]00320号1、及时整改;2、缴纳罚款

1、第1项处罚分析

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改变经营方式的“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修正)》第五十四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扩大经营范围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本处罚中,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回春国药馆分别被处于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以及1万元罚款,系按照最低标准进行的处罚,不属于被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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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况。

2、第2项处罚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零售药品未正确说明用法、用量等事项,或者未按照规定调配处方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本处罚中,百信药房西善桥药店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为13.8元,不足一万元,按一万元计算,被处150,000元罚款,系按照较低处罚标准进行的处罚,且违法行为并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加重处罚,不属于被相关规定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况。

3、第3项处罚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本处罚中,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红星在路店上述处罚系按照减轻处罚的标准所作出。根据《处罚决定书》,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红星在路店“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积极整改纠正违法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因此“决定对其减轻处罚”。不属于被相关规定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况。

4、第4项处罚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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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罚款”,第八十三条规定,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本处罚中,南京医药康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在用4台叉车未经首次检验被处罚款40,000元,系按照从轻处罚的标准进行的处罚;其在用的4台叉车未办理使用登记行为,因按时限改正完毕,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因此上述行为不属于被相关规定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况。

5、第5项及第6项处罚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项和第四项规定,消防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及圈占消火栓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本处罚中,南京医药南通健桥有限公司分别被处以25,000元和15,000元的罚款,系按照较低处罚标准进行的处罚,不属于被相关规定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况。

6、第7项处罚分析

根据《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注的医疗器械,“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本处罚中,南京医药苏州恒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被处货值金额0.5倍罚款,罚款60,000元,系处罚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裁量后减轻处罚,不属于被相关规定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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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8项处罚分析

根据《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四条及《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根据生产、批发、零售的货值及具体情节严重程度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其中,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本处罚中,福建三明同春医药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日前的违法行为被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罚款系按照较低标准进行的处罚;2019年12月1日后的违法行为被罚款300,000元,远低于货值金额的十倍,系按照较低处罚标准进行的处罚。福建三明同春医药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并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加重处罚,不属于被相关规定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况。

8、第9项处罚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第八十三条规定,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本处罚中,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被处罚金30,000元,系按照从轻处罚的标准进行的处罚,不属于被相关规定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况。此外,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修复。

9、第10项处罚分析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处罚中,南京医药扬州康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医诊所被处罚款18,400元,系按照较低的标准进行的处罚,不属于被相关规定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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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11项处罚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本处罚中,南京鼓楼大药店有限公司被处罚款20,000元,系按照减轻处罚标准作出,不属于被相关规定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况。综上,发行人上述行政处罚均已执行完毕,不存在被相关规定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或其他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的情节严重情形,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所涉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针对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均已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了整改。

(三)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以及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四)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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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1、发行人属于医药流通行业,主要从事药品流通业务,即从上游医药生产企业采购药品,然后再批发给下游医院、药店、第三方终端等或通过零售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在最近三年营业收入中的平均占比超过99%。

2、新工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南京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新工集团属于投资控股型公司,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工作,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3、新工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涉及医药行业业务的子公司为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其简要情况如下: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8日,注册资本为511,136,000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药物临床试验服务;药品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饮料生产;化妆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脏器生化制药机械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药物检测仪器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仪器仪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贸易经纪;农副产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新工集团持有金陵药业44.60%的股权。金陵药业是一家以制药为核心业务的A股医药行业上市公司,其生产的产品包括脉络宁注射液/口服液、琥珀酸亚铁片、香菇多糖注射液、吸收性明胶海绵,主要业务为药品制造和医康养护服务。药品制造主要是指中西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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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康养护服务主要是指由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有限公司、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有限公司、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安庆市石化医院有限公司提供的综合性医疗服务,以及湖州福利中心提供的康养护理服务。金陵药业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综上,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措施及履行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新工集团于2021年6月29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就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或参与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南京医药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

3、本公司保证不利用作为南京医药的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南京医药的正当权益。

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本公司与南京医药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披露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未实施与承诺相背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的股权控制结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等资料,根据重要性原则,发行人的关联方如下:

1、关联法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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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集团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44.13%的股份。南京市国资委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新工集团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发行人的关联法人。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三、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二)控股股东简介”。

(3)除控股股东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Alliance Healthcare为发行人第二大股东,持有发行人11.03%的股份,为发行人关联法人。

(4)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或控制的企业情况”。

(5)发行人子公司及发行人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发行人子公司及发行人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组织结构及主要对外投资情况”之“(二)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6)其他关联法人

报告期内,其他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新工集团的联营企业
南京中山制药有限公司原新工集团下属企业的联营企业,于2022年转让
南京艾德凯腾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新工集团的联营企业
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新工集团的控股企业
湖北中山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南药湖北的少数股东
南京益同药业有限公司新工集团下属企业的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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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报告期末,南京中山制药已不再是发行人的关联方。

2、关联自然人

(1)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发行人关联自然人。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章 公司基本情况”之“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发行人关联自然人。

(2)直接或间接控制发行人的法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新工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发行人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及依据

公司判断是否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界定为重大关联交易,不符合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的为一般关联交易。

3、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如下:

① 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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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金陵药业采购商品6,567.160.13%6,054.390.13%6,254.310.15%
南京白敬宇采购商品604.480.01%537.690.01%977.170.02%
南京中山制药采购商品396.750.01%2,170.790.05%2,292.170.05%
南京益同采购商品3,433.950.07%4,344.520.09%3,548.490.08%
合计-11,002.350.22%13,107.390.28%13,072.140.31%

发行人作为医药流通企业,主要经营模式为向上游医药生产企业进行采购后对下游医院、第三终端和其他医药流通企业等客户进行药品销售。发行人对金陵药业、南京白敬宇、南京中山制药、南京益同的采购均是发行人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向上游生产企业和分销商进行的药品采购。采购价格为市场化定价,关联交易存在必要性、合理性且价格公允。关联采购占当期营业成本比重较小,对发行人当期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②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陵药业销售商品30,744.370.57%32,149.340.64%36,366.880.81%
南京梅山医院销售商品11,783.350.22%12,720.520.25%9,705.190.22%
合计-42,527.720.79%44,869.860.89%46,072.071.02%

金陵药业下属医院、南京梅山医院均为发行人下游客户,发行人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求对其进行药品销售。销售价格为市场化定价,关联交易存在必要性、合理性且价格公允。关联销售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对发行人当期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得公司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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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的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与交易相关的关联方往来期末余额

① 发行人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应付账款金陵药业367.23932.722,300.01
应付账款南京益同597.79806.832,192.70
应付账款南京中山制药-32.5040.31
应付账款南京白敬宇56.6578.69143.62
合同负债金陵药业0.27-0.31
合同负债南京中山制药-0.76-
其他应付款金陵药业504.7326.5726.57
其他应付款南京白敬宇0.140.148.14
其他应付款南京益同4.514.52-
其他应付款南京梅山医院7.478.17-
合计-1,538.791,890.904,711.66

报告期内,关联方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和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采购药品产生的尚未结算的款项。

② 发行人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账面 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应收账款金陵药业9,337.6526.159,954.5331.857,441.6326.05
应收账款南京梅山医院3,610.9310.111,818.825.821,762.206.17
预付款项南京中山制药--49.800.00554.580.00
预付款项南京益同14.560.00--320.020.00
预付款项南京白敬宇8.770.0039.760.00--
预付款项金陵药业94.820.005.680.003.750.00
其他应收款金陵药业6.920.1215.821.228.400.04
合计-13,073.6536.3811,884.4138.8910,090.58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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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关联方应收账款主要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销售药品产生的尚未结算的款项。关联方预付款项主要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付的采购销售药品款项。

4、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1)股权及资产交易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南药湖北以现金方式收购其少数股东湖北中山医疗的全资子公司湖北凯菩特医药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南京医药宜昌有限公司)100%股权。湖北凯菩特医药有限公司全部权益资产评估价值为0.32万元,南药湖北以

0.32万元的价格协议收购湖北凯菩特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南药湖北对湖北凯菩特医药有限公司增资69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3年7月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共同对外投资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新工集团及其他投资人参与投资设立南京新工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6,000万元,占该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30%。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已缴付首期出资款2,400万元。

发行人参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参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利于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3年2月1-3日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为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4)关联租赁

① 作为出租方租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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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出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租金收入
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南京鑫一汇房屋及土地349.01372.02359.64

② 作为承租方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承租方向关联方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租金支出
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南京中山制药房屋建筑物233.551,027.57-

注:2023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仅计算作为关联方期间租金支出。

前述交易存在必要性、合理性,租赁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前述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2021年至2023年,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830.162,104.831,263.31
股份支付费用214.19178.42-
合计2,044.352,283.251,263.31

公司支付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及股份支付费用构成关联交易。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予以确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予以兑现。

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同意向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骨干团队授予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1,815.5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81.55万股。前述股权激励计划已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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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一般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如下:

(1)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金额金额
南京中山制药销售商品市场化定价-3.375.05
南京艾德销售商品--0.03
南京白敬宇销售商品8.17-0.07
合计-8.173.375.15

(2)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其他一般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新工集团收到研发项目经费202.1765.00-
Alliance Healthcare代垫股利税金202.38173.47159.01

6、关联资金往来

(1)与新工集团资金往来

单位:万元

期间期初余额本期拆入本期拆出期末余额利息支出
2021年度110,000.00465,000.00575,000.000.005,377.06
2022年度0.00360,000.00360,000.000.001,370.39
2023年度0.00210,000.00190,000.0020,000.001,114.94

报告期内,南京医药存在向新工集团借款情况,交易产生原因系公司医药批发业务对资金需求较大。为满足主营业务资金需求并优化整体融资结构,公司向新工集团借款用于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定价依据实际借款利率银行借款利率
2021年度不超过同期1年期LPR利率3.20%-3.40%3.30%-3.55%
2022年度不超过同期 LPR3.00%-3.20%2.9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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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定价依据实际借款利率银行借款利率
2023年度不超过同期 LPR3.00%2.40%-3.20%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新工集团借款的利率基本与同期向银行借款利率相似。发行人向新工集团借款较银行借款的优势在于发行人可根据对货币资金需求随时提取并随时偿还。上述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均已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与湖北中山医疗资金往来

单位:万元

期间期初余额本期拆入本期拆出期末余额利息支出
2021年度5,880.0019,420.0016,500.008,800.00373.63
2022年度8,800.0011,100.0018,300.001,600.00610.81
2023年度1,600.0033,000.0020,710.7513,889.25564.85

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南药湖北存在向其少数股东湖北中山医疗的借款,用于南药湖北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借款目的是降低南药湖北的融资成本并整合融资渠道。具体情况如下:

年份定价依据实际借款利率银行借款利率
2021年度综合考虑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和南药湖北对外综合融资利率,与同期南药湖北向本部借款利率保持一致。3.40%-3.55%3.30%-3.55%
2022年度3.40%-3.55%2.90%-3.40%
2023年度3.10%-3.20%2.40%-3.20%

注:银行借款利率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借款利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南药湖北向湖北中山医疗的借款利率基本与同期银行借款利率相似。上述交易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均已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与措施

1、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新工集团于2021年6月29日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就关联交易承诺如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继续规范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医药《公司章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准则》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并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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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公平操作,不会利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南京医药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本公司与南京医药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披露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

2、《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

发行人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第四十一条 对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发生资金、商品、服务、担保或者其他资产的交易,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防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形发生。

第八十三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第一百一十七条 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应由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但下列关联交易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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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为关联人提供的任何担保;

(3)公司与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累计高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3、关联交易准则关于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决策程序的规定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制定并通过了《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准则》。主要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 关联交易的定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此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应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据此商定交易价格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影响定价的因素:

①主要供应或销售地区的市场价格;

②比较地区的自然地理环境差异及由此导致的经济成本差异;

③比较地区的综合物价指数和增长系数及行业物价指数和增长系数差异;

④比较价格相对应的数量、质量、等级、规格等的差异;

⑤其他影响可比性的重大因素。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应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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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应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按本行业通常的成本毛利率计算)。第二十五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当及时披露。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二十六条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当及时披露。第二十七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并将该交易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若交易标的为股权,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资产,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一年。

1-1-195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概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08,149.11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1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22,379.0022,379.0020.69
2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16,677.7914,238.0613.17
3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47,164.0039,087.3236.14
4补充流动资金32,444.7332,444.7330.00
合计118,665.52108,149.11100.00-

注: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均为备案项目其中一期。

上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且均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行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发展战略的关系

医药流通行业通常具有规模经济和资金驱动型的特点,作为行业领先的药品流通企业,公司以数字化和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为基础,致力于打造以药品、医疗器械、大健康产品流通业务为主业的集成化供应链。伴随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加,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对公司的仓储能力、物流体系、配送范围、物流供应链管理系统等要求日益提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拟在江苏、福建新建或扩充现代化医药商品仓储物流基地。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助力公司完善在福建、南京等区域物流仓储配送网络以及供应链系统数字化升级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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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提升产品的存储能力、分拣能力和物流配送效率,为供应链上下游客户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服务。“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将基于公司现有信息系统,打造南京医药深度融合业务场景的数字平台,最终在“十四五”规划期间,实现从医药流通运营向专业化药学服务为基础的健康管理转型升级。项目完成后,将有效整合数据信息并在可视化运营分析、物流客户服务、患者服务以及面向供应链上下游的协同服务平台等项目上予以应用,从而提高公司整体药品供应链的运作效率,帮助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实现“数字化南药”的战略转型。

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扩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能够有效调整负债结构,改善公司的偿债能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公司股票后,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将得到提升,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增强公司的财务稳健性和综合抗风险能力,并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奠定好的基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结合国家对医药产业的政策支持及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巩固并扩张物流配送网络优势、完善公司战略布局,加速实现公司数字化转型,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118,665.52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08,149.11万元,其余所需资金公司将通过自筹解决。

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

1、项目概况

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总投资22,379.00万元。结合自身信息化现状与数字化转型发展目标,本项目计划完成“三大数字平台”建设,包括面向上下游供应链协同、药事服务集成管理及物流智能执行交付的“含数字物流的数字供应链平台”;医药零售创新服务模式与线上线下融合的“数字新零售运营平台”;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为公司经营提供大数据支撑的“数字运营决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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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将构建包含业务中台、数据中台、技术中台的中台体系,实现前端业务敏捷快速迭代、中台业务统一调度、业务数据融合共享的数字化智能服务,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1)实现数字化转型,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

近年来,全国性医药集团和区域性药品流通龙头企业以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为支撑,积极整合供应链上下游各环节资源,从供应链体系及内部管理出发提质增效,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作为药品流通行业的领先企业,南京医药时刻关注新型信息技术的发展,并将数字化转型作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本项目拟在公司已基本建成的由业务应用系统、管理应用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和平台交互系统所组成的信息应用系统基础上,打造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运营决策服务数字化中台信息系统;建设以云服务、大数据为技术支撑,面向整个药品供应链生产、流通、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药事服务集成化的含数字物流的数字供应链平台;探索发展医药新零售创新服务模式,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数字新零售运营平台;通过批零协同,实现前端业务敏捷快速迭代、中台业务统一调度、业务数据共享的自有终端全渠道数字化智能服务。最终,助力公司完成从医药流通运营向专业化药学服务为基础的健康管理服务的转型升级。

(2)优化医药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提高医药物品配送能力

公司自2018年发起医药行业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项目,以医药流通企业为中心,联合上下游各链条企业,通过构建智能化、自动化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推动供应链可持续发展。通过本次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中数字供应链平台建设,可进一步促进业务效率提升,协同上下游各企业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票据流协同,打通从生产商、批发商、医院/药店全流程信息,实现药品物流快速追踪,企业间各业务流程高效协作。

通过数字物流服务平台建设,公司可实现从仓储、运输到交付客户的物流供应链完整过程透明可视,从订单状态、作业状态到质量状态实时跟踪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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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时间与空间过程全景回溯,建立具有第三方服务特点和市场化特征的物流客户服务标准体系,从而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改善物流作业管理水平,提高医药物品配送能力,降低物流总体成本,加强医药物流服务能力的优势地位。

(3)创新零售业务模式,提升药事服务能力

公司现有零售业务采用统一的ERP系统、BI可视化系统以及CRM会员管理体系,为门店提供更加便捷的会员健康服务。近些年,公司积极探索医药零售产业新模式,开展的“互联网+药联体”数字零售试点项目,是公司零售业务扩张及服务模式的创新探索。因此,公司需要通过数字化建设来支撑零售业务的持续增加及创新业务的开展。

本次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中数字新零售运营平台将通过重建创新零售的场景,实现零售业务模式的全面创新,形成以专业化服务为基础的顾客信任体系,构建以顾客需求为导向的快速反应系统。同时,建立符合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营销服务系统,实现无边界货架展现和全流域无界销售,提升公司的专业药事服务能力。

(4)实现智能化管理和决策,保障公司持续发展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张,各类经营管理数据量也随之增长,各级机构在运营过程中存在数据存放不集中、数据管理投资大,管理实施周期较长等问题。因此,公司需要提升数据分析和管理能力,为公司管理者提供及时、准确的决策信息,使其更全面、快速、准确地了解内外部环境,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本次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中数字运营决策平台将搭建全面可视、可控、可预测的运营决策系统,通过数字运营决策平台形成以各子公司决策层、各专业线运营管控层、各业务领导层为主的三层结构,满足公司全业务的日常管理、专业线专业指导、决策层业务决策管控需求,努力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质量,对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5)建设中台管理系统,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经过多年的建设和积累,公司现有的信息化基础管理平台和信息系统有力地支持和推动了过往业务发展,大幅提升了公司的运营效率。已搭建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基本实现了业务、财务、人力资源一体化管理,但仍存在创新驱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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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交互协作成本高昂、面向快速创新业务响应慢、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本次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将在现有系统基础上,建设南京医药业务中台、数据中台系统,为公司人力、财务、物流等各职能部门的业务管理上全面赋能,通过企业互联网架构的中台技术,实现纵向各级打通、横向业务协同,降低运维成本,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同时,公司也将持续推进全流域数字化建设专业线监督检查工作,增加网络安全设备,加强网络安全防御工作,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1)国家政策支持企业信息化建设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数字中国建设按照“2522”的整体框架进行布局,即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深度融合,强化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和数字安全屏障“两大能力”,优化数字化发展国内国际“两个环境”。预计到2035年,我国数字化发展水平进入世界前列,体系建设布局完善,各领域发展协调充分,支撑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了方向与指引。

(2)公司现有信息化建设为本项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南京医药信息化建设经过“十二五”“十三五”期间的发展和积累,推动了集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全面发展。视频会议系统、OA协同办公等基础管理软件应用推广,人力资源系统、审计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管理信息融合,大幅提升了企业的运营效率,实现ERP、WMS、基础数据管理等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全覆盖,构建了以大数据应用为核心的运营决策可视化体系,全面提升了战略管控水平。目前,公司的信息化管理制度建设完善,IT基础设施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公司结合“互联网+”发展趋势,在数字供应链(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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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物流)、数字新零售、数字运营决策等领域积极实践探索。

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信息化投入,加强组织建设,完善规范化流程,为本项目的建设、发展、实施创造便利条件。

(3)经验丰富的信息技术团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保障

公司已组建专业的数字创新团队,为数字化及创新项目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以及后续的运营与维护。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健之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国家认证双软企业、江苏省软件企业,可为公司经营管理与企业战略实现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和保障。未来公司将持续引进技术人才以匹配发展需求。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努力打造“数字化南药”。公司优秀的管理团队以及信息技术人才队伍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人才保障。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22,379.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2,379.00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建设投资13,758.0061.48%13,758.00
1.1硬件设备(含安装)2,150.009.61%2,150.00
1.2软件购置(含安装)11,608.0051.87%11,608.00
2项目咨询及实施费用8,621.0038.52%8,621.00
项目总投资22,379.00100.00%22,379.00

5、项目建设周期和整体进度计划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南京医药,建设期为36个月,预计资金投资实施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含税金额T+1T+2T+3
1硬件设备(含安装)2,150.00650.00900.00600.00
2软件购置(含安装)11,608.003,140.005,060.003,408.00
3项目咨询及实施8,621.003,282.002,702.002,637.00
合计22,379.007,072.008,662.006,6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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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效益测算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项目的实施将显著改善公司现有信息化运营水平。

7、项目备案与环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备案证号:

宁谷管委备【2023】6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本项目无需办理环评审批备案手续。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

(二)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

1、项目概况

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总投资16,677.79万元,总建筑面积23,338.00平方米。本项目拟建设集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于一体的现代物流中心,帮助公司提升物流配送能力,有效解决因业务扩张导致物流仓储不足的问题。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随着药品集中采购常态化、互联网诊疗、医药电商业务发展,医药物流服务需求快速增加,医药物流的地位在医药供应链各环节中进一步凸显。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22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全国医药物流直报企业不同类型的医药物流中心数量逐年递增,至2022年已达1,298个。医药流通企业正在大力加快物流资源投入和网络布局,医药物流仓储改扩建趋势明显,智能化物流中心不断投入使用,医药物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融合了多种创新性物流技术的规划思路和运营经验,帮助公司进一步把握近年来我国医药物流中心建设的最新发展趋势,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张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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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升物流仓储能力,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2018年10月,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一期)项目正式投入使用,帮助公司快速实现了内部物流资源整合以及对上下游客户物流服务水平的升级。该物流中心目前是江苏省级重点物流基地,也是江苏省内规模居前的专业化药品与医疗器械物流中心,其物流装备先进性在国内领先,但通过近几年的运营,公司在南京地区的业务量不断增长,已建仓储的使用率已经达到设计容量峰值。如公司无法及时扩充仓储面积、优化园区整体协调能力,物流中心容量不足问题将成为制约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为了满足发展需要、提高物流效率和运营质量,公司急需对物流中心进行扩容建设。同时,作为江苏省药品器械应急储备单位,公司通过本项目建设,将更好地服务于省级药品器械储备。

(3)打造物流网络,实现公司业务快速发展

公司坚持开展“三级两网”物流网络建设(即中央物流、区域物流、卫星物流和配送网络、信息网络),目前江苏省整体业务规模占公司营业收入54%左右,南京及周边区域是公司的重要业务市场,在江苏省整体业务未来发展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与南京周边现有的物流中心产生进一步联动,形成完整物流网络,实现物流资源整合,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运营能力及经营效率。未来,公司还将在软件系统方面加大投入,实现物流系统的预测、智能调度、可视化、库内销售智能化互销等功能,保障药事服务、电子商务、零售等业务的规模扩张,助力公司快速发展。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为项目提供有利的宏观环境

2022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中指出:

“现代物流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消费,高度集成并融合运输、仓储、分拨、配送、信息等服务功能,是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的重要支撑,在构建现代流通体系、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发挥着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2021年10月,商务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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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加强智能化、自动化物流技术和智能装备的升级应用。推进区域一体化物流的协调发展,探索省内外分仓建设和多仓运营。推动建设一批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和产品信息可追溯的现代中药材物流基地,培育一批符合中药材现代化物流体系标准的初加工仓储物流中心”。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包括新建物流中心以及扩建原有中药材仓库,是公司实施战略转型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公司现有的仓储物流管理体系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为满足业务增长和国家集采政策对物流管理能力的要求,公司持续开展物流设施规模扩建和现代物流管理水平升级建设。目前,公司的仓储面积、仓储量、物流配送能力、订单反应能力均居于行业前列,在全国范围内具备较高的终端配送能力及药品仓管理水平。公司拥有物流中心50个,其中位于南京的物流中心是目前江苏省内规模最大的专业化药品与医疗器械物流中心,其物流装备先进程度属国内领先水平。公司2023年2月荣获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医药供应链物流评估委员会颁发的双五星《药品经营企业医药物流服务能力认证证书》(即医药物流规模硬件能力和服务综合能力)。公司具备成熟的仓储物流管理体系及仓储物流建设技术,为本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

(3)公司具备丰富的仓储物流管理人才

公司十分重视仓储物流管理人才体系的构建,目前已拥有一批医药仓储物流人才梯队,其中物流团队拥有多年的医药运输及配货相关行业经验,数字化团队具有多个医药仓储物流管理信息化系统开发经验。与此同时,公司具备较强的医药仓储物流管理能力,在仓储体系管理、仓储物流模式、仓储与市场销售衔接等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现有的仓储物流专业人才储备以及长期以来积累的管理经验,可为本项目建设和建成后运营阶段提供人才培养经验和指导。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16,677.79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为14,238.06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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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投资金额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1工程建设费用13,540.5981.19%13,143.42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43.0214.05%1,094.63
3预备费794.184.76%0.00
合计16,677.79100.00%14,238.06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不包括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会召开日前已投入资金。

5、项目建设地址、建设周期及整体进度计划

本项目由南京医药全资子公司南京医药康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实施地点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建设期为28个月,预计整体实施进度情况如下:

时间 内容建设期(月)
246810121416182022242628
项目前期准备
工程勘察与设计、招标
土建工程
装饰工程及配套工程
竣工验收

6、项目效益测算

本项目投入运行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间接效益将在公司的经营中体现。

7、项目备案与环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证号:宁高管内备字【2015】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本项目无需办理环评审批备案手续。

本项目实施主体已经取得编号为苏(2022)宁浦不动产权第002847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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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

1、项目概况

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计划总投资47,164.00万元,总建筑面积58,353.79平方米。本项目拟建设面向福建省各级区域的现代化、数字型物流配送平台,为公司业务规模扩张提供有力支撑。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1)缓解物流仓储面积不足的压力,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福建同春作为福建省医药流通行业的前三甲企业,快速提升仓储配送能力、把握市场先机成为其实现地区销售规模突破的重要发展方向。近几年,福建同春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其现有仓储使用量已接近饱和,部分子公司需要对外租赁仓库,导致经营分散且物流效率低下,现已成为阻碍企业未来发展的瓶颈之一。由于地区业务规模扩大、客户需求提升、竞争对手的压力等因素影响,使得福建同春的现代化物流建设更具紧迫性。此外,福建同春现有物流设施存在办公及仓库分散、库容紧张、物流仓储能力及物流信息化自动化水平落后等问题。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有效整合办公和仓库等资源,进一步提升福建同春在福建地区的整体经营效率。

(2)全面提升仓储物流能力,支撑公司业务规模扩张

随着国家谈判、带量采购的持续推进以及福建省药品阳光采购政策的落地实施,公司在福建地区的配送业务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未来将持续为福建全省各地区医院、卫生院的中标药品提供配送服务,福建同春“十四五”期间总体业务配送量将会大幅增长,而当前仓储条件下,企业不具备支撑配送业务大幅增长的物流作业能力。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将满足福建同春未来发展所需的物流配送储备,保障公司区域业务快速扩张,对实现公司持续发展具有必要性。同时,作为福建省政府医药储备单位,福建同春通过本项目建设,将更好地服务于省级医药储备。

(3)顺应医药物流发展趋势,提升公司物流体系智能化水平

本项目通过建设现代化、专业化、智能化物流平台,为公司开展互联网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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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新药品零售、药事服务创新、医疗用品推广等创新业务提供保障。以现代化物流中心的自动化、信息化为基础,通过整合公司内外部物流资源,打造面向福州各级区、县、镇、村和全省干线城市的现代化、数字型物流省级配送平台,成为仓储设备自动化、药品管理信息化以及仓储配送一体化的现代化物流中心。本项目的建设将提升福建同春物流体系运营质量,实现向自动化、高效化物流的转型。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1)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发展方向

近些年来,为了促进医药物流行业发展,国家颁布了多项关于支持、鼓励、规范医药物流行业的相关政策,鼓励医药流通企业、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建设医药物流中心,完善药品冷库网络化布局及配套冷链设施设备功能,提升药品冷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水平。同时,各省市也积极推动医药物流行业发展,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推进医药物流产业发展,具体政策如下:

序号时间部门文件名基本内容
12022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提升现代物流安全应急能力。提升战略物资、应急物流、国际供应链等保障水平,增强经济社会发展韧性。充分发挥社会物流作用,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应急物流队伍。
2202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完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网络。鼓励医药流通企业、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建设医药物流中心,完善医药冷库网络化布局及配套冷链设施设备功能,提升医药产品冷链全程无维衔接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32021年10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 部门《“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鼓励医药流通企业、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建设医药物流中心,完善药品冷库网络化布局及配套冷链设施设备功能,提升药品冷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水平。
42021年10月商务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建立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现代医药物流服务体系,提升由区域物流中心、省级物流中心和地县配送中心构成的全国医药物流网络的服务功能,发展多层次的药品供应链物流网络。
52019年 6月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第三方物流监管工作的通知》支持开展药品第三方物流业务:具备第三方药品物流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本省辖区设立分库或异地仓库;专营药品第三方冷链物流业务的企业可接受冷藏冷冻药品的委托储存、配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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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国家及地方政府支持医药流通行业供应链体系建设,鼓励医药物流行业向智能化、现代化转型,为本项目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政策支持。

(2)公司具备成熟的仓储物流管理体系和技术

公司将物流配送作为战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推动商品购进、仓储、配送体系的完善并优化进程,提高仓库运营效率。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现已逐步形成包含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岗位设置、技术支持等较为成熟的仓储物流管理体系。作为本次项目的实施主体,福建同春现有物流中心已经基本配备自动输送线、自动分拣系统、AGV货到人拣选系统、Mini load智能自动补货系统、电子标签、无线射频拣选、验收系统、智能集货系统等物流业内较为先进的设备,其成熟的仓储物流管理体系及专有的信息化仓储物流建设技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

(3)公司具备丰富的仓储物流人才及管理经验

公司十分重视仓储物流管理人才培养,具备完善的人才录用、培训、考核和激励体系,能够较好地实现人才引进、培养与激励。目前,公司已拥有一批医药仓储物流人才梯队,其中仓储团队拥有多年的医药运输及配货相关行业经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基础。在目前政府部门对医药物流行业发展有着大力扶持的政策背景下,结合公司现有的仓储物流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梯队储备以及长期以来积累的丰富仓储管理经验,可为项目建设和建成后运营阶段提供人才培养经验和指导,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保障。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47,164.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39,087.32万元。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投资金额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1工程建设费用26,666.7656.54%26,356.76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084.6740.46%12,730.56
3预备费1,412.573.00%0.00
合计47,164.00100.00%39,087.32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不包括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会召开日前已投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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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5、项目建设地址、建设周期及整体进度计划

本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同春负责实施,建设地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设期为33个月。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通过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发行人拟采取股东借款方式实施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福建同春的其他股东将不提供同比例借款。

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预计整体实施进度情况如下:

时间 内容建设期(月)
24681012141618202224252627282930313233
项目前期工作
设计及招投标
土建工程
室外工程
竣工验收

6、项目效益测算

本项目投入运行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间接效益将在公司的经营中体现。

7、项目备案与环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编号:闽发改备【2021】A030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本项目无需办理环评审批备案手续。

2020年10月28日,福建同春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建设地块(宗地编号2020-60号),根据相关政策要求,该地块采取“先租后让”的土地出让模式。2020年11月6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福建同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福建同春承租编号2020-60号宗地,面积51,969平方米,出租宗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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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租赁年期为5年。根据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与福建同春签署的《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福建同春在租赁期满后,满足监管协议约定的履约考核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土地协议出让并签订出让合同。前述“先租后让”模式符合国土资源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9年修订)》以及福建省制定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进一步降低成本减轻负担促进实体经济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

募投项目所在地主管机关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已出具说明,租赁期届满后,在项目符合《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要求的情况下,经企业申请,福州市仓山区将保障企业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福建同春预计在2025年下半年启动前述土地出让手续,募投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及进度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32,444.73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比例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2、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满足公司业务扩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公司所处医药流通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上游为医药生产企业,下游销售终端主要为医院。由于医院等下游终端客户处于强势地位,拥有较强的商业谈判能力,导致医药流通企业应收账款的回款周期较长。而上游医药制造企业给予医药流通企业的信用期限和额度往往低于下游医院的信用期限和额度,导致医药流通企业日常经营需要占用较大规模的营运资金。同时,医院等下游终端客户对药品供应及时性的需求也使得医药流通企业需要备有较大规模的存货,进一步扩大了医药流通企业的经营性资产规模。

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512,319.51万元、5,022,156.38万元和5,358,966.47万元,总体上保持持续增长态势。为实现公司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利润的进一步提升,公司有必要通过多渠道市场融资的方式获得更多的营运资金,以实现公司快速的发展并以更加优异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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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馈社会和全体股东。

(2)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9.78%、78.85%、74.46%,处于国内医药流通行业内较高水平,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44,184.36万元、43,516.99万元、53,475.15万元,财务负担较重。本次发行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银行借款的依赖,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

综上,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做强做优做大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

三、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且数字化和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是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的两大基础。本次募集资金为公司继续开拓市场、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扩大后续发展空间创造了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将得以提高,资本实力有所增强。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陆续投入,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从而提高公司净利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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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5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7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250,753,76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3.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7,999,996.64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10,525,471.7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7,474,524.9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10日全部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0606号)。

2、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已按照承诺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所产生的利息(共计人民币202,698.33元)已经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已将所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并办理完毕销户手续。

户名开户行账号募集资金存储金额
南京医药南京银行南京分行0120260000003534于2022年3月16日销户

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降低资产负债率,不涉及项目效益预测。

(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32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144,185,64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6.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38,648,555.46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21,5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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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17,098,555.4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2月1日全部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800161号)。

2、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已按照承诺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所产生的利息(共计人民币85,853.00元)已经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已将所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并办理完毕销户手续。

户名开户行账号募集资金存储金额
南京医药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4409440100100195420于2018年9月11日销户
南京医药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0101250000000052于2018年9月14日销户
南京医药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166004804013于2018年9月14日销户

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降低资产负债率,不涉及项目效益预测。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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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项目的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987,474,524.94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87,474,524.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22年987,474,524.94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 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987,474,524.94987,474,524.94987,474,524.94987,474,524.94987,474,524.94987,474,524.94-不适用
合计987,474,524.94987,474,524.94987,474,524.94987,474,524.94987,474,524.94987,474,524.94-不适用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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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917,098,555.46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17,098,555.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18年(包含置换)917,098,555.46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偿还银行贷款偿还银行贷款900,000,000.00900,000,000.00900,000,000.00900,000,000.00900,000,000.00900,000,000.00-不适用
2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7,098,555.4617,098,555.4617,098,555.4617,098,555.4617,098,555.4617,098,555.46-不适用
合计917,098,555.46917,098,555.46917,098,555.46917,098,555.46917,098,555.46917,098,555.46-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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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或延期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或延期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所产生的利息已经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并办理完毕销户手续。

三、前次募集资金运用专项报告结论

2023年7月5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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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字:

周建军 张靓 徐健男

陆志虹 骆训杰 Marco Kerschen

胡志刚 王春晖 陆银娣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17

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字:

周建军 张靓 徐健男

陆志虹 骆训杰 Marco Kerschen

胡志刚 王春晖 陆银娣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1-1-218

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字:

周建军 张靓 徐健男

陆志虹 骆训杰 Marco Kerschen

胡志刚 王春晖 陆银娣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19

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字:

周建军 张靓 徐健男

陆志虹 骆训杰 Marco Kerschen

胡志刚 王春晖 陆银娣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1-1-220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监事签字:

徐媛媛 姚霞 杨庆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1-1-221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唐建中 冯闯 李文骏

彭玉萍 肖宏 孙剑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1-1-22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之法定代表人:

王雪根

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年 月 日

1-1-223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_

杨普盛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叶佳雯 刘蕾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______________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24

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1-1-225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闫培新
保荐代表人:
刘兆印王刚
法定代表人:
李剑锋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1-1-226

保荐人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夏宏建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1-1-227

保荐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李剑锋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1-1-228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赵 洋

经办律师: A

王 峰 冯 曼 顾泽晧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年 月 日

1-1-229

五、发行人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A

周徐春 潘子健 吴岚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A

邹 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230

六、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信评级人员签名: A A

田梦婷 陈光远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 A

岳志岗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231

七、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公司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和承诺具体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1-1-232

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1、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3、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董事会编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5、资信评级报告

6、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询时间及地点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五点,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一)发行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A幢9层

联系人:李文骏

电话:86-25-84552601

传真:86-25-84552601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中信建投证券

联系人:刘蕾

联系电话:86-10-85156379

传真:86-10-65608311

1-1-233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联系人:刘兆印联系电话:86-25-58519900传真: 86-25-83367377投资者亦可在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

1-1-234

附件一:发行人的房屋情况

序号坐落建筑面积(㎡)房产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编号房屋用途权利限制
1瑞金路11号171.40白字第61541号商业-
2瑞金路11号44.20白字第61540号商业-
3南湖路6号302.80建变字第60127号商业-
4延龄巷27号4,035.10宁房权证白变字第228198号---
5延龄巷27号9,543.41宁房权证白变字第228199号---
6太平南路123号182.00白变字第60114号办公-
7昇州路109-2号41.27秦商字第60106号商业-
8昇州路109-2号171.29秦商字第60107号商业-
9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410号766.02宁房权证秦转字第240831号非住宅-
10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东白菜园14号381.00宁房权证白转字第003513号---
11厚载巷48号底层门面房992.57宁房权证鼓初字第109444号---

1-1-235

附件二: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房屋情况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坐落建筑面积(㎡)房产所有权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房屋用途权利限制
1广济药店大同街大巷口天成国贸中心1#-1-108514.33苏(2018)徐州市不动产权第0143262号商业服务-
2广济药店大同街天成国贸中心1-1j10713.37苏(2018)徐州市不动产权第0154863号商业服务-
3广济药店鼓楼区复兴北路与二环北路交会处东北隅金都华府商办楼1-106449.98苏(2019)徐州市不动产权第0115452号商业服务-
4广济药店徐州市淮海天地商住区(NO地块)六街区2幢1单元101号331.16苏(2021)徐州市不动产 权第0137254号商业服务-
5广济药店徐州市铜山区大学路299号怡和广场1#A座1单元134室154.00苏(2021)铜山区不动产 权第0045454号商业服务-
6广济药店徐州市泉山区新淮海西路延长线4号麓山荣郡商业广场一期九单元102号100.89苏(2021)徐州市不动产 权第0137253号商业服务-
7广济药店徐州市泉山区新淮海西路延长线4号麓山荣郡商业广场一期九单元118号18.35苏(2021)徐州市不动产 权第0141418号商业服务-
8百信药房六合区大厂葛关路298号102375.14宁房权证六转字第208404号非住宅-
9百信药房六合区大厂葛关路298号102673.30宁房权证六转字第208405号非住宅-
10百信药房和燕路260号6幢103室142.31宁房权证栖转263299号商业-
11百信药房秦淮区中山南路49号A11191.30苏(2022)宁秦不动产权第0001177号商业服务-
12百信药房山西路1号3D02122.53苏(2023)宁鼓不动产权第0001013号商业服务-
13百信药房山西路1号3D02222.53苏(2023)宁鼓不动产权第0001043号商业服务-
14百信药房山西路1号3D02414.37苏(2023)宁鼓不动产权第0001028号商业服务-
15百信药房山西路1号3D02514.37苏(2023)宁鼓不动产权第0001029号商业服务-
16百信药房山西路1号3D02615.02苏(2023)宁鼓不动产权第0001045号商业服务-
17百信药房山西路1号3D02712.71苏(2023)宁鼓不动产权第0001021号商业服务-
18百信药房山西路1号3D02815.16苏(2023)宁鼓不动产权第0001016号商业服务-

1-1-236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坐落建筑面积(㎡)房产所有权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房屋用途权利限制
19百信药房山西路1号3D02915.16苏(2023)宁鼓不动产权第0001018号商业服务-
20百信药房山西路1号3D03015.16苏(2023)宁鼓不动产权第0001015号商业服务-
21百信药房山西路1号3D03112.71苏(2022)宁鼓不动产权第0025334商业服务-
22百信药房山西路1号3D03215.16苏(2023)宁鼓不动产权第0001031号商业服务-
23康捷物流浦口区星驰路 99 号61,955.60苏(2022)宁浦不动产权第0028478号仓储,工业(研发), 工业(办公),工业(配套),车库、车位-
24福建同春台江区国货路南公商厦N3楼一层149.10榕房权证R字第0454155号商业-
25福建同春台江区五一中路175号4,591.95闽(2020)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109158号商业-
26福建同春鼓楼区古西街道杨桥路大王里61号3,497.78榕房权证R字第0454470号工业厂房-
27福建同春鼓楼区杨桥路大王里61号1,449.21榕房权证R字第0454469号工业厂房-
28福建同春鼓楼区杨桥路大王里61号1,440.57榕房权证R字第0454468号商业、住宅-
29福建同春鼓楼区古西街道杨桥路大王里61号1,111.72榕房权证R字第0454388号工业厂房-
30福建同春鼓楼区东街街道八一七北路4号大生春205.40榕房权证R字第0454381号商业-
31福建同春鼓楼区东街街道仙塔街仙塔小区74.69榕房权证R字第0454380号商业-
32福建同春鼓楼区七星井大市场198.89榕房权证R字第0454389号商业-
33福建同春鼓楼区七星井大市场19.32榕房权证R字第0454390号商业-
34福建同春鼓楼区湖滨路138号西湖花园72.10榕房权证R字第0454147号商业-
35福建同春鼓楼区北大路北大新庄309.40榕房权证R字第0454149号---
36福建同春鼓楼区华大街道北大路2号第二药品经营部385.74榕房权证R字第0454308号商业-
37福建同春台江区白马南路三保新村99.05榕房权证R字第0454168号商业-
38福建同春台江白马南路三保市场新村106.97榕房权证R字第0454169号其它-
39福建同春台江区下杭路219号717.30榕房权证R字第0454160号商业-

1-1-237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坐落建筑面积(㎡)房产所有权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房屋用途权利限制
40福建同春鼓楼区西洪路561号8,398.70榕房权证R字第0454465号---
41福建同春台江区建海新村159.10榕房权证R字第0454153号---
42福建同春台江区建海新村50.80榕房权证R字第0454148号商业-
43福建同春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140.48榕房权证R字第0454142号办公-
44福建同春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48.60榕房权证R字第0454145号商业-
45福建同春晋安区新店镇福飞路80号金银城广场65.54榕房权证R字第0454144号商业-
46福建同春台江区后洲安平小区86.00榕房权证T字第0600544号商业-
47福建同春台江区后洲安平小区303.55榕房权证T字第0600543号商业-
48福建同春仓山区上渡街道上渡路401号南台新苑茶花园95.73榕房权证C字第0600920号住宅-
49福建同春仓山区上渡街道上渡路401号南台新苑茶花园150.97榕房权证C字第0600993号商业-
50福建同春仓山区下渡街道三高路156号金彩新村114.76榕房权证R字第0653463号商业-
51福建同春台江区双杭街道南园路19号苍霞新城嘉和园269.69榕房权证R字第0657545号商业-
52福建同春台江区双杭街道南园路19号苍霞新城嘉和园168.23榕房权证R字第0657541号商业-
53福建同春台江区苍霞街道南园路57号苍霞新城嘉华园180.03榕房权证R字第0657544号商业-
54福建同春台江区苍霞街道南园路57号苍霞新城嘉华园58.04榕房权证R字第0657543号商业-
55福建同春台江区苍霞街道南园路57号苍霞新城嘉华园52.51榕房权证R字第0657546号商业-
56福建同春台江区苍霞街道南园路57号苍霞新城嘉华园69.02榕房权证R字第0657542号商业-
57福建同春仓山区金山工业区金山大道618号23,866.28榕房权证R字第0406481号工业厂房-
58福建同春仓山区建新镇金山大道618号金山工业区桔园洲园512.08榕房权证R字第0709527号工业(办公楼)-

1-1-238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坐落建筑面积(㎡)房产所有权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房屋用途权利限制
59福建同春台江区后洲街道玉环路10号中亭街改造291.68榕房权证R字第0752088号商业-
60福建同春台江区后洲街道玉环路10号中亭街改造468.17榕房权证R字第0752095号商业-
61福建同春台江区后洲街道玉环路10号中亭街改造646.51榕房权证R字第0752089号商业-
62福建同春台江区后洲街道玉环路10号中亭街改造594.49榕房权证R字第0752094号办公-
63福建同春台江区后洲街道玉环路10号中亭街改造594.49榕房权证R字第0752092号办公-
64福建同春台江区后洲街道玉环路10号中亭街改造594.49榕房权证R字第0752096号办公-
65福建同春台江区后洲街道玉环路10号中亭街改造594.49榕房权证R字第0752097号办公-
66福建同春台江区后洲街道玉环路10号中亭街改造594.49榕房权证R字第0752093号办公-
67福建同春台江区后洲街道玉环路10号中亭街改造594.49榕房权证R字第0752091号办公-
68福建同春台江区后洲街道玉环路10号中亭街改造516.53榕房权证R字第0752282号办公-
69福建同春台江区后洲街道玉环路10号中亭街改造182.16榕房权证R字第0752090号办公-
70福建同春台江区后洲街道玉环路6号中亭街改造56.27榕房权证R字第0820168号商业-
71福建同春台江区洋中街道八一七中路835号嘉兴小区5#楼及5#、3#楼连体1层09店面238.83榕房权证R字第1156832号商业-
72福建同春台江区洋中街道八一七中路835号嘉兴小区5#楼及5#、3#楼连体2层02店面497.17榕房权证R字第1156934号商业-
73福建同春台江区洋中街道八一七中路835号嘉兴小区5#楼及5#、3#楼连体3层02店面511.75榕房权证R字第1156833号商业-
74福建同春台江区洋中街道八一七中路835号嘉兴小区5#楼及5#、3#楼连体3层03店面449.10榕房权证R字第1157006号商业-
75福建同春台江区洋中街道八一七中路835号嘉兴小区3#、4#、5#楼地下室地下1层62车位23.07榕房权证R字第1203361号其它-

1-1-239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坐落建筑面积(㎡)房产所有权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房屋用途权利限制
76福建同春台江区洋中街道八一七中路835号嘉兴小区3#、4#、5#楼地下室地下1层63车位23.07榕房权证R字第1203306号其它-
77福建同春台江区洋中街道八一七中路835号嘉兴小区3#、4#、5#楼地下室地下1层64车位26.21榕房权证R字第1203359号其它-
78福建同春台江区洋中街道八一七中路835号嘉兴小区3#、4#、5#楼地下室地下1层65车位25.17榕房权证R字第1203308号其它-
79福建同春台江区洋中街道八一七中路835号嘉兴小区3#、4#、5#楼地下室地下1层66车位25.17榕房权证R字第1203357号其它-
80福建同春台江区洋中街道八一七中路835号嘉兴小区3#、4#、5#楼地下室地下1层67车位25.17榕房权证R字第1203307号其它-
81福建同春台江区洋中街道八一七中路835号嘉兴小区3#、4#、5#楼地下室地下1层68车位25.17榕房权证R字第1203227号其它-
82福建同春台江区洋中街道八一七中路835号嘉兴小区3#、4#、5#楼地下室地下1层69车位26.21榕房权证R字第1203360号其它-
83福建同春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2号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工业园B区38#楼2层厂房整层,3层厂房整层,4层厂房整层,1层厂房整层3,321.84榕房权证R字第1346180号工业厂房-
84福建同春仓山区下渡街道工农路23号福园苑2#-5#连接体1层24店面192.10闽(2022)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41913号商业-

1-1-240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坐落建筑面积(㎡)房产所有权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房屋用途权利限制
85福建同春晋安区王庄街70号世欧.王庄城(王庄街北C-b1地块)B1-3#楼208单元75.63闽(2020)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05905号住宅-
86福建同春晋安区王庄街70号世欧.王庄城(王庄街北C-b1地块)B1-3#楼308单元75.63闽(2020)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05784号住宅-
87福建同春晋安区王庄街70号世欧.王庄城(王庄街北C-b1地块)B1-3#楼408单元75.63闽(2020)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05782号住宅-
88福建同春鼓楼区东大路233号1#楼1层01、2层01373.24闽(2021)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123410号商业、办公-
89福建同春仓山区上渡街道鹭岭路40号洋洽新村5#楼1层08店面60.38闽(2021)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123734号商业-
90南药湖北江夏区经济开发区藏龙岛南京医药湖北工业园一期仓库1-2层7,900.76武房权证夏字第2015000935号其它-
91南药湖北江夏区经济开发区藏龙岛南京医药湖北工业园一期办公综合楼1-4层5,689.35武房权证夏字第2015000936号综合楼-
92滁州天星定城工业园区兴隆路北侧1,350.85定远县房地权证定城镇字第00050813号综合楼办公室-
93滁州天星定城工业园区兴隆路北侧4,510.03定远县房地权证定城镇字第00050814号仓库-
94滁州天星定城工业园区兴隆路19号3,020.50房地权证定字第2013006159号库房-
95东方漆空间鼓楼区洪山镇原厝村原厝谷南7#、10#、11#楼整座5,062.60闽(2021)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85931号仓库-
96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1,317.03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820号仓库-
97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1,194.47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823号仓库-
98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6,136.66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800号仓库-
99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1,527.50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831号仓库-

1-1-241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坐落建筑面积(㎡)房产所有权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房屋用途权利限制
100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498.15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839号仓库-
101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498.15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790号仓库-
102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498.15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838号仓库-
103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498.15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782号仓库-
104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498.15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792号仓库-
105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498.15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835号仓库-
106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513.27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834号仓库-
107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498.15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788号仓库-
108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1,548.79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810号仓库-
109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1,487.07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806号仓库-
110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77.33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813号仓库-
111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178.64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816号仓库-
112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231.92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785号仓库-
113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152.54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808号仓库-
114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336.90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821号仓库-

1-1-242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坐落建筑面积(㎡)房产所有权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房屋用途权利限制
115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118.80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795号仓库-
116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18.48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824号仓库-
117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186.76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803号仓库-
118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406.40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841号仓库-
119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486.00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830号仓库-
120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15.02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815号仓库-
121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90.09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817号仓库-
122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21.32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840号仓库-
123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1,046.25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827号仓库-
124鹤龄药事服务窑岗村33,35号66.04宁房权证雨变字第335812号仓库-
125鹤龄药事服务三河镇梁墩路南侧、三新建材西侧1,296.00洪房权证三河镇字第H201318001号干燥车间-
126南京药业棉鞋营24号6,160.80宁房权证白字第61559号商业、住宅-
127南京药业中山北路407、409号426.00宁房权证鼓变字第60186号仓库-
128南京药业昇州路414号1,848.24宁房权证建字第60819号仓库-
129南京药业汉中路6号15,710.16宁房权证鼓字第61937号商业-
130南京药业东市场11号108.30宁房权转证秦字第100782号---
131南京药业泉山区段庄广场西侧西城华庭7号楼1-110224.56国房权证徐州字第SY0006293商业-

1-1-243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坐落建筑面积(㎡)房产所有权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房屋用途权利限制
132南京药业清江华府小区3幢丽景座110室122.70淮房权证清浦字第A201211085号商业-
133南京药业清江华府小区3幢丽景座111室113.12淮房权证清浦字第A201210593号商业-
134南京药业包河区屯溪路187号恒兴广场恒兴广场1层1-10176.40房地产权证合产字第8110009901号商业-
135南京药业包河区屯溪路187号恒兴广场恒兴广场1层1-102101.32房地产权证合产字第8110009896号商业-
136南京药业张王庙1号116室87.39宁房权证鼓转字第493547号商业-
137南京药业张王庙1号117室87.39宁房权证鼓转字第493552号商业-
138南京药业张王庙1号118室111.23宁房权证鼓转字第493555号商业-
139南京药业张王庙1号119室111.23宁房权证鼓转字第493556号商业-
140南京药业中央美地10号楼A-35号房51.79苏(2019)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63151号商业-
141南京药业中央美地10号楼A-34号房49.96苏(2019)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63142号商业-
142南京药业中央美地10号楼A-33号房49.73苏(2019)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63133号商业-
143南京药业东城景苑A幢88号282.95苏(2018)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74001号商业-
144南京药业鼓楼区晓街5-4号100.82苏(2022)宁鼓不动产权第0002769号经营-
145华晓医药盐城市亭湖区毓龙西路88号幸福花苑1幢103室125.14苏(2021)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011426号商业-
146华晓医药盐城市亭湖区毓龙西路88号幸福花苑1幢104室125.14苏(2021)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011423号商业-
147华晓医药盐城市盐都区海阔路217号1幢7,003.89苏(2022)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099430号仓储-
148华晓医药盐城市盐都区海阔路217号2幢33,375.10苏(2022)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099431号仓储-
149华晓医药盐城市盐都区海阔路217号3幢3,118.08苏(2022)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099432号仓储-
150华晓医药盐城市盐都区海阔路217号4幢259.67苏(2022)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099433号仓储-
151华晓医药盐城市盐都区海阔路217号5幢59.83苏(2022)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099434号门卫-
152淮安天颐西大街5号1,006.41淮安房权证字第200208229号---

1-1-244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坐落建筑面积(㎡)房产所有权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房屋用途权利限制
153淮安天颐前进路8号293.40淮安房权证字第200208240号---
154淮安天颐前进路8号211.97淮安房权证字第200208227号---
155淮安天颐前进路8号354.96淮安房权证字第200208225号---
156淮安天颐淮海南路149号3,247.56房权证淮房字第200208223号---
157淮安天颐淮海南路149号12,321.04房权证淮房字第200208237号---
158淮安天颐和平路36号和平新村2号楼105.05淮安房权证字第200207699号---
159淮安天颐健康东路110号991.43淮安房权证字第200208226号---
160淮安天颐西大街26号1,608.11淮安房权证字第200208238号---
161淮安天颐康恰广场1号楼102营业用房304.06淮房权证淮阴字第B201518131号商业-
162淮安天颐深圳东路8号分拣车间1室12,748.99苏(2016)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14372号分拣车间-
163淮安天颐深圳东路8号综合楼1室11,674.42苏(2016)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14374号综合楼-
164淮安天颐深圳东路8号高架车间2,087.50苏(2021)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53689号高架车间-
165淮安天颐荷花池小区2号楼S-4429.73苏(2016)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90618号营业-
166淮安天颐徐家湖路西巷5号1,010.44淮安房权证淮房字第200208233号---
167淮安天颐曦园街67号清城创意谷2号楼101室630.96苏(2022)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38858号办公-
168淮安天颐曦园街67号清城创意谷2号楼102室783.15苏(2022)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38924号办公-
169淮安天颐曦园街67号清城创意谷4号楼101室240.20苏(2022)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38933号办公-
170淮安天颐曦园街67号清城创意谷4号楼102室240.20苏(2022)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38929号办公-
171淮安天颐曦园街67号清城创意谷5号楼101室240.20苏(2022)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38859号办公-
172淮安天颐曦园街67号清城创意谷5号楼102室240.20苏(2022)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38936号办公-
173南通健桥掘港镇友谊西路84号4,383.60如东房权证掘港字第1220039-1号车间-
174南通健桥掘港镇友谊西路1,2,35,528.39如东房权证掘港字第1220039-2号配送大楼,特殊药品库,水泵库-

1-1-245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坐落建筑面积(㎡)房产所有权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房屋用途权利限制
175南通健桥跃龙路28号3层538.63南通房权证字第120029242号办公-
176南通健桥掘港镇青年路古池居委会703.10东房权证股份字第0110000068号---
177南通健桥掘港镇青园北路30号159.39东房权证掘股字第0110000070号---
178南通健桥如东县马塘镇仁和北路336.96东房权证马塘字第0510000126号---
179南通健桥掘港镇范堤北路9号中央广场4-4-1幢103铺,104铺157.94如东房权证掘港字第1320165号商业-
180南通健桥如东县城友谊西路北侧、虹南路西侧1、2号地块9,180.18苏(2017)如东县不动产权第0005739号仓储-
181南通健桥鸿鸣金属交易中心1幢23层1,211.25苏(2017)南通市不动产权第0056083号商业-
182安徽天星庐阳区长江中路315号无幢3,202.00皖(2017)合肥市不动产权第0220677号商办-
183安徽天星庐阳区城隍庙百味园647.00皖(2017)合肥市不动产权第0286605号经营-
184安徽天星庐阳区五河路198号1幢567.00皖(2017)合肥市不动产权第0236219号经营-
185安徽天星合肥市和平路110号华源商业街一区A101室106.13皖(2017)合肥市不动产权第0220678号经营-
186安徽天星合肥市蒙城路41号223.00皖(2017)合肥市不动产权第0220675号经营-
187安徽天星庐阳区阜阳北路157-1号95.70皖(2017)合肥市不动产权第0236220号经营-
188安徽天星合肥市绿都商城B、D区603.10皖(2017)合肥市不动产权第0220682号经营-
189安徽天星经开区慈光路118号1幢零售配送中心101/变电所102/101-2层/101-3层10,909.26皖(2020)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182780号工业-
190安徽天星经开区慈光路118号2幢零售配送中心101-负1层/101/101-2层/101-3座13,502.93皖(2020)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182777号工业-
191安徽天星经开区慈光路118号药品仓库-101/101/201/301/401/50117,021.66皖(2020)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182779号工业-
192安徽天星经开区慈光路118号药品检验楼27,628.22皖(2020)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182778号工业-
193合肥天润芜湖路49号(原芜湖路9号)4,902.60房地权合产字第065475号办公-

1-1-246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坐落建筑面积(㎡)房产所有权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房屋用途权利限制
194合肥天润芜湖路49号(原芜湖路9号)3,501.10房地权合产字第065473号仓储-
195合肥天润芜湖路49号(原芜湖路9号)2,128.00房地权合产字第065471号办公-
196合肥天润芜湖路49号(原芜湖路9号)7幢99.60房地权合产字第099324号成套住宅-
197合肥天润芜湖路49号(原芜湖路9号)5幢219.50房地权合产字第099325号仓储-
198合肥天润芜湖路49号(原芜湖路9号)9幢101.64房地权合产字第099358号仓储-
199合肥天润蚌埠路填海巷37.41皖(2023)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84113号商业服务-
200厦门同春湖里区湖里大道56号第二层S1单元2,399.27闽(2020)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8164号厂房-
201福建东南医药鼓楼区洪山镇西二环中路301号10,077.25榕房权证R字第0803061号办公-
202福建东南医药鼓楼区鼓西街道西环北路359号象山公寓45.63榕房权证R字第0141468号商业-
203南京华东医药太平门街55号2,345.50宁房权证玄转字第000024号---
204南京华东医药太平门街55号2,378.23宁房权证玄转字第000025号---
205南京华东医药太平门街55号3,165.60宁房权证玄转字第000026号---
206南京华东医药太平门街55号741.80宁房权证玄转字第000027号---
207南京华东医药昇州路4-1幢177-1号158.76秦变字第60126号商业-
208南京华东医药江宁路3号08幢之五104.57宁房权证秦初字第105872号---
209南京华东医药浦口区浦建村26幢288.61宁房权证浦转字第233020号一般住宅-
210南京华东医药和燕路148号万科红郡花园11幢一单元9室145.27宁房权证下转字第306352号商业-
211南药马鞍山花山区解放路10号4-全部2,088.97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47号商业及办公-

1-1-247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坐落建筑面积(㎡)房产所有权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房屋用途权利限制
212南药马鞍山花山区竹园路300号-全部246.14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84号商业-
213南药马鞍山花山区竹园路302号-全部437.42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85号商业-
214南药马鞍山雨山区育才路1号-11055.51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45号成套住宅-
215南药马鞍山雨山区采石唐贤街56号3-全部16.22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33号商业-
216南药马鞍山雨山区采石唐贤街56号2-全部186.95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43号商业-
217南药马鞍山雨山区采石唐贤街56号1-全部102.00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32号商业-
218南药马鞍山花山区湖南东路1122号-102130.85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81号商业-
219南药马鞍山花山区湖北东路499号-10373.33皖(2018)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11024号门面房-
220南药马鞍山花山区八亩塘41-10170.31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86号门面房-
221南药马鞍山花山区花山路141-892.40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89号商业-
222南药马鞍山花山区纺织新村28-10656.12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88号门面房-
223南药马鞍山金家庄区幸福路61号1-6-774.82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30号门面房-
224南药马鞍山金家庄区幸福路116号-101141.62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55号商业-
225南药马鞍山花山区牡丹园10-2102.18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37号门面房-
226南药马鞍山花山区湖北东路467号-3-4127.56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48号商业-

1-1-248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坐落建筑面积(㎡)房产所有权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房屋用途权利限制
227南药马鞍山金家庄区幸福路35号3-108136.46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35号门面房-
228南药马鞍山金家庄区幸福路35号3-10991.77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31号门面房-
229南药马鞍山金家庄区宁南村3-10537.03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56号商业-
230南药马鞍山雨山区新建村7-1-658.19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41号门面房-
231南药马鞍山雨山路纺东新村13-1号481.38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53号门面房-
232南药马鞍山开发区湖东南路599号3-5-全部15,838.67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44号工业-
233南药马鞍山花山区解放路50-1号-1-2层405.96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39号商业-
234南药马鞍山花山区菊花园16-102262.93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46号门面房-
235南药马鞍山花山区湖东中路1350号-全部110.25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34号商业-
236南药马鞍山花山区佳山路36号-全部180.52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40号商业-
237南药马鞍山雨山区湖南路23号1-2号237.83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49号门面房-
238南药马鞍山金家庄区幸福路72号-全部408.97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51号商业-
239南药马鞍山金家庄区北塘路9号-10337.50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38号门面房-
240南药马鞍山金家庄区北塘路9号-10437.50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42号门面房-
241南药马鞍山花山区同济花园商铺-1785.10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54号门面房-

1-1-249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坐落建筑面积(㎡)房产所有权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房屋用途权利限制
242南药马鞍山花山区同济花园商铺-1885.10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36号门面房-
243南药马鞍山花山区沙塘路4-1199.06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52号商业-
244南药马鞍山花山区沙塘路4-20758.34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87号成套住宅-
245南药马鞍山雨山区新建村7-1-587.86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50号门面房-
246南药马鞍山望梅路与华阳东路交汇处一区1#楼104/204号房210.47皖(2020)含山县不动产权第0008832号商业服务-
247南药马鞍山望梅路与华阳东路交汇处一区1#楼105/205号房212.66皖(2020)含山县不动产权第0008830号商业服务-
248南药马鞍山望梅路与华阳东路交汇处一区1#楼106/206号房212.66皖(2020)含山县不动产权第0008829号商业服务-
249南药马鞍山望梅路与华阳东路交汇处一区1#楼单元107/207号房201.16皖(2020)含山县不动产权第0008831号商业服务-
250南药马鞍山望梅路与华阳东路交汇处一区1#楼单元108/208号房210.47皖(2020)含山县不动产权第0008833号商业服务-
251南药马鞍山雨山区濮塘镇1-全部136.17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9709号商业-
252南药马鞍山竹园路300号246.16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84号商业
253南药马鞍山竹园路302号437.42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85号商业
254六安天星经三路以东纬一路以南南京医药六安天星有限公司1#楼1,731.77皖(2021)六安市不动产第0635611号办公-
255六安天星经三路以东纬一路以南南京医药六安天星有限公司2#楼587.65皖(2021)六安市不动产第0635610号仓储-
256六安天星经三路以东纬一路以南南京医药六安天星有限公司3#楼3,230.46皖(2021)六安市不动产第0635612号仓储-

1-1-250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坐落建筑面积(㎡)房产所有权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房屋用途权利限制
257六安天星经三路以东纬一路以南南京医药六安天星有限公司4#楼343.31皖(2021)六安市不动产第0635609号仓储-

1-1-251

附件三:发行人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序号坐落面积(㎡)用途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类型终止日期权利限制
1建邺区南湖路6号86.00商业宁建国用(2005)第09563号出让2045.10.24-
2白下区延龄巷27号5,665.10仓储宁白国用(2003)第16313号出让2053.10.26-
3白下区太平南路123号77.50商业宁白国用(2005)第15160号出让2045.9.21-
4鼓楼区丁家桥街道厚载巷48号底层门面房300.40住宅宁鼓国用(2002)第18621号出让2064.1.19-
5秦淮区中华路410号142.20商业宁秦国用(2005)第08830号出让2035.5.19-
6白下区东白菜园14号54.90商业宁白国用(2006)第00867号出让2039.11.29-
7秦淮区升州路109-2号57.10商业宁秦国用(2005)第10009号出让2045.10.24-
8白下区瑞金路11号52.90商业宁白国用(2007)第14270号出让2034.8.9-

1-1-252

附件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坐落面积 (㎡)用途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类型终止日期权利限制
1广济药店大同街大巷口天成国贸中心1#-1-108102.87商服苏(2018)徐州市不动产权第0143262号出让2052.5.14-
2广济药店大同街天成国贸中心1-1j1042.10商业、办公苏(2018)徐州市不动产权第0154863号出让2052.5.14-
3广济药店鼓楼区复兴北路与二环北路交会处东北隅金都华府商办楼1-106162.38批发零售苏(2019)徐州市不动产权第0115452号出让2052.5.22-
4广济药店徐州市淮海天地商住区(NO地块)六街区2幢1单元101号33.70商业苏(2021)徐州市不动产权第0137254号出让2054.1.29-
5广济药店徐州市铜山区大学路299号怡和广场1#A座1单元134室31,118.00*商业服务业苏(2021)徐州市不动产权第0045454号出让2056.6.20-
6广济药店徐州市泉山区新淮海西路延长线4号麓山荣郡商业广场一期九单元102号53.98商业服务业苏(2021)徐州市不动产权第0137253号出让2056.6.26-
7广济药店徐州市泉山区新淮海西路延长线4号麓山荣郡商业广场一期九单元118号9.82商业服务业苏(2021)徐州市不动产权第0141418号出让2056.6.26-
8百信药房六合区大厂葛关路298号102321.20商住宁六国用(2005)第00797号出让2052.9.19-
9百信药房六合区大厂葛关路298号102620.70商住宁六国用(2005)00798号出让2052.9.19-
10百信药房秦淮区中山南路49号A115,492.72*零售商业苏(2022)宁秦不动产权第0001177号出让2033.4.24-
11百信药房山西路1号3D02110,500.40*零售商业苏(2023)宁鼓不动产权第0001013号出让2051.5.15-
12百信药房山西路1号3D02210,500.40*零售商业苏(2023)宁鼓不动产权第0001043号出让2051.5.15-
13百信药房山西路1号3D02410,500.40*零售商业苏(2023)宁鼓不动产权第出让2051.5.15-

1-1-253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坐落面积 (㎡)用途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类型终止日期权利限制
0001028号
14百信药房山西路1号3D02510,500.40*零售商业苏(2023)宁鼓不动产权第0001029号出让2051.5.15-
15百信药房山西路1号3D02610,500.40*零售商业苏(2023)宁鼓不动产权第0001045号出让2051.5.15-
16百信药房山西路1号3D02710,500.40*零售商业苏(2023)宁鼓不动产权第0001021号出让2051.5.15-
17百信药房山西路1号3D02810,500.40*零售商业苏(2023)宁鼓不动产权第0001016号出让2051.5.15-
18百信药房山西路1号3D02910,500.40*零售商业苏(2023)宁鼓不动产权第0001018号出让2051.5.15-
19百信药房山西路1号3D03010,500.40*零售商业苏(2023)宁鼓不动产权第0001015号出让2051.5.15-
20百信药房山西路1号3D03110,500.40*零售商业苏(2023)宁鼓不动产权第0025334出让2051.5.15-
21百信药房山西路1号3D03210,500.40*零售商业苏(2023)宁鼓不动产权第0001031号出让2051.5.15-
22百信药房和燕路260号6幢103室62.80批发零售宁栖国用2008第07091号出让2047.11.20-
23康捷物流浦口区星驰路 99 号59,553.68工业苏(2022)宁浦不动产权第0028478号出让2066.2.1-
24福建同春台江区国货路南公商厦N3楼一层700#28.60商业榕台国用(2006)第00283800735号出让2045.12.14-
25福建同春台江区五一中路175号429.60商业闽(2020)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109158号出让2045.6.15-
26福建同春鼓楼区杨桥中路232号3,578.50工业榕国用(2005)第00143000359号出让2055.6.15-
27福建同春鼓楼区东街街道八一七北路4号大生春一层、二层37.30商业榕鼓国用(2006)第00233101020号出让2030.9.19-
28福建同春鼓楼区东街街道仙塔街仙塔小区6座底层11#店面8.70商业榕鼓国用(2006)第00243001323号出让2034.7.28-

1-1-254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坐落面积 (㎡)用途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类型终止日期权利限制
29福建同春鼓楼区七星井大市场底层14#店面4.10商业榕鼓国用(2006)第00232601771号出让2045.12.30-
30福建同春鼓楼区七星井大市场一层16号、二层16号店面42.40商业榕鼓国用(2006)第00232601786号出让2045.12.30-
31福建同春鼓楼区湖滨路138号西湖花园首层商场13.50商业榕鼓国用(2006)第00192501847号出让2045.12.30-
32福建同春鼓楼区北大路北大新庄2座03#(二层楼西侧)65.00仓库榕鼓国用(2006)第00202601800号出让2055.12.30-
33福建同春鼓楼区华大街道北大路2号第二药品经营部2座一层26#、二层2#店面81.10商业榕鼓国用(2006)第00202601768号出让2045.12.30-
34福建同春台江区白马南路三保新村1、2座综合一层43#店面16.50商业榕台国用(2006)第00234501399号出让2045.12.11-
35福建同春台江区白马南路三保市场新村1、2座连体夹层02#17.80住宅榕台国用(2006)第00234501398号出让2075.12.11-
36福建同春台江区下杭路219号263.80商业榕国用(2006)第00244400062号出让2045.12.30-
37福建同春鼓楼区洪山镇晨光村2,394.50工业榕国用(2005)第00083200362号出让2055.6.15-
38福建同春台江区建海新村B楼二层203、204-(1)号店面27.80商业榕台国用(2006)第00294300736号出让2045.10.26-
39福建同春台江区建海新村第三群体底层斜坡道北面C-1、C-2、C-3、C-4店面8.90商业榕台国用(2006)第00294300737号出让2045.9.18-
40福建同春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座11C室10.00写字楼榕鼓国用(2005)第00222800752号出让2042.9.28-
41福建同春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B#楼连体04#店面3.50商业榕鼓国用(2005)第00222800753号出让2032.9.28-
42福建同春晋安区新店镇金城投资区内金银城广场4#-5#6#店面8.90商业榕晋国用(2005)第00221100052号出让--
43福建同春台江区后洲安平小区11座一层06店4.50商业榕台国用(2006)第出让2040.11.21-

1-1-255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坐落面积 (㎡)用途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类型终止日期权利限制
00284304859号
44福建同春台江区安平小区11座三层06、03店面10.60商业榕台国用(2006)第00284304857号出让2040.11.21-
45福建同春仓山区上渡街道上渡路401号南台新苑茶花园1#楼106单元17.00住宅榕仓国用(2007)第00215106324号出让2071.3.15-
46福建同春仓山区上渡街道上渡路401号南台新苑茶花园1#楼09、10、11单元26.80商业榕仓国用(2007)第00215106323号出让2041.3.15-
47福建同春仓山区三高路156号金彩新村1#-2#楼连接体18店面22.70商业榕仓国用(2006)第00345006611号出让2037.9.28-
48福建同春台江区南园路19号苍霞新城嘉和苑(园)2、3、6、7、9座连体二层03店面41.30商业榕台国用(2006)第00244513187号出让2070.12.3-
49福建同春台江区南园路19号苍霞新城嘉和苑(园)2、3、6、7、9座连体一层56店面25.70商业榕台国用(2006)第00244513186号出让2070.12.3-
50福建同春台江区南园路57号苍霞新城嘉华苑(园)3,4,7座连接体二层01号店面27.00商业榕台国用(2006)第00244513185号出让2040.12.3-
51福建同春台江区南园路57号苍霞新城嘉华苑(园)3,4,7座连接体一层29号店面8.70商业榕台国用(2006)第00244513182号出让2040.12.3-
52福建同春台江区南园路57号苍霞新城嘉华苑(园)3,4,7座连接体一层02号店面7.90商业榕台国用(2006)第00244513183号出让2040.12.3-
53福建同春台江区南园路57号苍霞新城嘉华苑(园)3,4,7座连接体二层02号店面10.30商业榕台国用(2006)第00244513184号出让2040.12.3-

1-1-256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坐落面积 (㎡)用途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类型终止日期权利限制
54福建同春仓山区仓山区桔园洲市级工业园15,240.00工业榕国用(2005)第29835400398号出让2054.3.30-
55福建同春台江区中亭街改造利生苑连体部分1层28店面36.80商业榕台国用(2007)第00264212504号出让2037.5.14-
56福建同春台江区中亭街改造利生苑连体部分2层44店面59.00商业榕台国用(2007)第00264212502号出让2037.5.14-
57福建同春台江区中亭街改造利生苑连体部分3层03店面81.50商业榕台国用(2007)第00264212503号出让2037.5.14-
58福建同春台江区中亭街改造利生苑8#楼4层01-05室74.90写字楼榕台国用(2007)第00264212495号出让2047.5.14-
59福建同春台江区中亭街改造利生苑8#楼5层01-05室74.90写字楼榕台国用(2007)第00264212496号出让2047.5.14-
60福建同春台江区中亭街改造利生苑8#楼6层01-05室74.90写字楼榕台国用(2007)第00264212497号出让2047.5.14-
61福建同春台江区中亭街改造利生苑8#楼7层01-05室74.90写字楼榕台国用(2007)第00264212498号出让住宅:2067.5.14 商业:2037.5.14 写字楼:2047.5.14-
62福建同春台江区中亭街改造利生苑8#楼8层01-05室74.90写字楼榕台国用(2007)第00264212499号出让2047.5.14-
63福建同春台江区中亭街改造利生苑8#楼9层01-05室74.90写字楼榕台国用(2007)第00264212500号出让2047.5.14-
64福建同春台江区中亭街改造利生苑8#楼10层01-05室65.10写字楼榕台国用(2007)第00264212494号出让2047.5.14-
65福建同春台江区中亭街改造利生苑8#楼10.01层01,02室23.00写字楼榕台国用(2007)第00264212501号出让2047.5.14-
66福建同春台江区中亭街改造利安苑连体部分1层27店面7.10商业榕台国用(2008)第00264204040号出让2037.5.14-
67福建同春台江区八一七中路835号嘉兴小区5#楼及5#、3#楼连体1层09店面32.20商业榕台国用(2012)第00254100221号出让2039.4.28-

1-1-257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坐落面积 (㎡)用途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类型终止日期权利限制
68福建同春台江区八一七中路835号嘉兴小区5#楼及5#、3#楼连体2层02店面66.90商业榕台国用(2012)第00254100223号出让2039.4.28-
69福建同春台江区八一七中路835号嘉兴小区5#楼及5#、3#楼连体3层02店面68.90商业榕台国用(2012)第00254100222号出让2039.4.28-
70福建同春台江区八一七中路835号嘉兴小区5#楼及5#、3#楼连体3层03店面60.50商业榕台国用(2012)第00254100220号出让2039.4.28-
71福建同春台江区洋中街道八一七中路835号嘉兴小区3#、4#、5#楼地下室地下1层62车位3.10住宅榕台国用(2012)第00254101445号出让2069.4.28-
72福建同春台江区洋中街道八一七中路835号嘉兴小区3#、4#、5#楼地下室地下1层63车位3.10住宅榕台国用(2012)第00254101446号出让2069.4.28-
73福建同春台江区洋中街道八一七中路835号嘉兴小区3#、4#、5#楼地下室地下1层64车位3.50住宅榕台国用(2012)第00254101447号出让2069.4.28-
74福建同春台江区洋中街道八一七中路835号嘉兴小区3#、4#、5#楼地下室地下1层65车位3.40住宅榕台国用(2012)第00254101448号出让2069.4.28-
75福建同春台江区洋中街道八一七中路835号嘉兴小区3#、4#、5#楼地下室地下1层66车位3.40住宅榕台国用(2012)第00254101449号出让2069.4.28-
76福建同春台江区洋中街道八一七中路835号嘉兴小区3#、4#、5#楼地下室地下1层67车位3.40住宅榕台国用(2012)第00254101450号出让2069.4.28-
77福建同春台江区洋中街道八一七中路835号嘉兴小区3#、4#、5#楼地下室地下1层3.40住宅榕台国用(2012)第00254101451号出让2069.4.28-

1-1-258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坐落面积 (㎡)用途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类型终止日期权利限制
68车位
78福建同春台江区洋中街道八一七中路835号嘉兴小区3#、4#、5#楼地下室地下1层69车位3.50住宅榕台国用(2012)第00254101452号出让2069.4.28-
79福建同春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2号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工业园B区38#1楼2,534.10商业榕台国用(2013)第30536905136号出让2055.8.25-
80福建同春晋安区王庄街70号世欧.王庄城(王庄街北C-b1地块)B1-3#楼208单元30,347.35*住宅闽(2020)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05905号出让2080.8.26-
81福建同春晋安区王庄街70号世欧.王庄城(王庄街北C-b1地块)B1-3#楼308单元30,347.35*住宅闽(2020)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05784号出让2080.8.26-
82福建同春晋安区王庄街70号世欧.王庄城(王庄街北C-b1地块)B1-3#楼408单元30,347.35*住宅闽(2020)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05782号出让2080.8.26-
83福建同春仓山区上渡街道鹭岭路40号洋洽新村5#楼1层08店面58.65住宅闽(2021)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123734号划拨--
84福建同春仓山区下渡街道工农路23号福园苑2#-5#连接体1层24店面186.27商业闵(2022)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41913号出让2042.5.21-
85南药湖北江夏区流芳街梁山头村56,003.90工业夏国用(2010)第047号出让2058.3.3-
86滁州天星定远县经济开发区13,380.80工业定国用(2014)第0249号出让2060.4.1-
87东方漆空间鼓楼区洪山镇原厝村原厝谷南7#、10#、11#楼整座8,609.13仓储闽(2021)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85931号出让2055.6.15-
88鹤龄药事服务雨花台区窑岗村33、35号34,709.40仓储宁雨国用(2013)第12944号出让2054.3-
89鹤龄药事服务宁连路西侧、梁墩路南侧27,424.00工业洪(三)国用(2013)第5号出让后转让2060.7.7-
90鹤龄药事服务三河镇梁墩村(三河镇工业集中区)13,208.00工业洪(三)国用(2013)第6号出让后转让2059.5.27-

1-1-259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坐落面积 (㎡)用途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类型终止日期权利限制
91南京药业白下区洪武路街道棉鞋营24号2,274.50住宅宁白国用(97)第1373号——--
92南京药业鼓楼区挹江门街道中山北路407号76.60商业宁鼓国用(96)第3813号——--
93南京药业鼓楼区挹江门街道中山北路409号220.00商业宁鼓国用(96)第3814号——--
94南京药业白下区升州路414号1,220.40仓储宁建国用(2005)第01706号出让2054.3.7-
95南京药业鼓楼区沈举人巷5号2,694.70商办宁鼓国用(2005)第02990号出让办公:2054.3.7 商业:2044.3.7-
96南京药业秦淮区夫子庙街道东市场11号53.10商业宁秦国用(96)第0022号出让--
97南京药业泉山区段庄广场西侧西城华庭7号楼1-11064.60商业徐土国用(2012)第05447号出让2044.8.23-
98南京药业清江华府小区3幢丽景座110室6.10商业淮A国用(2011出)第3257号出让2046.10.23-
99南京药业清江华府小区3幢丽景座111室5.70商业淮A国用(2011出)第3258号出让2046.10.23-
100南京药业屯溪路187号恒兴广场恒兴广场1层1-1012.80商业合包河国用(2013)第03717号出让2048.4-
101南京药业屯溪路187号恒兴广场恒兴广场1层1-1023.71商业合包河国用(2013)第03718号出让2048.4-
102南京药业鼓楼区张王庙1号116室15.01批发零售宁鼓国用(2014)第18281号出让2050.5.30-
103南京药业鼓楼区张王庙1号117室15.01批发零售宁鼓国用(2014)第18268号出让2050.5.30-
104南京药业鼓楼区张王庙1号118室19.11批发零售宁鼓国用(2014)第18267号出让2050.5.30-
105南京药业鼓楼区张王庙1号119室19.11批发零售宁鼓国用(2014)第18266号出让2050.5.30-
106南京药业经济技术开发区明远东路6号10幢A-35室35,510.40*住宅苏(2019)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63151号出让2049.7.21-
107南京药业经济技术开发区明远东路6号10幢A-34室35,510.40*住宅苏(2019)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63142号出让2049.7.21-

1-1-260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坐落面积 (㎡)用途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类型终止日期权利限制
108南京药业经济技术开发区明远东路6号10幢A-33室35,510.40*住宅苏(2019)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63133号出让2049.7.21-
109南京药业经济技术开发区翔宇中道69号A区门面房幢88室41,869.00*商业苏(2018)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74001号出让2045.10.26-
110南京药业鼓楼区晓街5-4号5,79.91*零售商业苏(2022)宁鼓不动产权第0002769号出让2035.7.31-
111华晓医药盐城市亭湖区毓龙西路88号幸福花苑1幢103室40,546.30*商服苏(2021)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011426号出让2051.4.5-
112华晓医药盐城市亭湖区毓龙西路88号幸福花苑1幢104室40,546.30*商服苏(2021)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011423号出让2051.4.5-
113华晓医药盐城市盐都区海阔路217号1幢63,624.00*仓储苏(2022)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099430号出让2069.10.27-
114华晓医药盐城市盐都区海阔路217号2幢63,624.00*仓储苏(2022)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099431号出让2069.10.27-
115华晓医药盐城市盐都区海阔路217号3幢63,624.00*仓储苏(2022)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099432号出让2069.10.27-
116华晓医药盐城市盐都区海阔路217号4幢63,624.00*仓储苏(2022)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099433号出让2069.10.27-
117华晓医药盐城市盐都区海阔路217号5幢63,624.00*门卫苏(2022)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099434号出让2069.10.27-
118淮安天颐西大街5号658.50商业淮市国用(2003出)字第300号出让2041.4.15-
119淮安天颐前进路8号7,587.80仓储淮市国用(2003出)字第306号出让2051.4.15-
120淮安天颐淮海南路149号21,786.50商业淮市国用(2003出)字第303号出让2051.4.15-
121淮安天颐淮海南路149号1,548.40商业淮市国用(2003出)字第302号出让2041.4.15-
122淮安天颐市和平路36号和平新村2幢105室17.50住宅淮市国用(2003出)字第293号出让2031.2.15-
123淮安天颐健康东路110号402.60商储淮市国用(2003出)字第383号出让2051.4.15-
124淮安天颐西大街26号584.80商业淮市国用(2003出)字第305号出让2041.4.15-
125淮安天颐康怡广场1-102门面27.60商业淮Y国用(2007出)字第2893出让2040.3.19-

1-1-261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坐落面积 (㎡)用途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类型终止日期权利限制
126淮安天颐深圳东路8号分拣车间1室33,447.00*工业苏(2016)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14372号出让2063.3.4-
127淮安天颐深圳东路8号综合楼1室33,447.00*工业苏(2016)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14374号出让2063.3.4-
128淮安天颐深圳东路8号高架车间33,447.00*工业苏(2021)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53689号出让2063.3.4-
129淮安天颐荷花池小区2号楼S-445,419.69*其他商服苏(2016)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90618号出让2040.8.4-
130淮安天颐清浦区淮海南路149号1,672.00住宅淮国用(2001)字第90007号划拨--
131淮安天颐楚天置业清城创意谷2号楼101室76,658.00*商务金融苏(2022)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38858号出让2051.3.25-
132淮安天颐楚天置业清城创意谷2号楼102室76,658.00*商务金融苏(2022)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38924号出让2051.3.25-
133淮安天颐楚天置业清城创意谷4号楼101室76,658.00*商务金融苏(2022)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38933号出让2051.3.25-
134淮安天颐楚天置业清城创意谷4号楼102室76,658.00*商务金融苏(2022)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38929号出让2051.3.25-
135淮安天颐楚天置业清城创意谷5号楼101室76,658.00*商务金融苏(2022)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38859号出让2051.3.25-
136淮安天颐楚天置业清城创意谷5号楼102室76,658.00*商务金融苏(2022)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38936号出让2051.3.25-
137南通健桥掘港镇南公路27号479.00商业、住宅东国用(2003)字第100154号出让2052.6.19-
138南通健桥如东县掘港镇虹桥村友谊西路北侧48号17,600.00仓储东国用(2009)字第100148号出让2051.12-
139南通健桥南通市跃龙路28号三层149.70商服苏通国用(2012)字第01030256号出让2043.4.19-
140南通健桥掘港镇清园路30号38.75商服东国用(2002)字第100069号出让2036.7.21-
141南通健桥掘港镇范堤北路9号中央广场C区4-4-1号楼103铺21.02商服东国用(2013)第S103621号出让2046.12.28-

1-1-262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坐落面积 (㎡)用途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类型终止日期权利限制
142南通健桥掘港镇范堤北路9号中央广场C区4-4-1号楼104铺20.39商服东国用(2013)第S103622号出让2046.12.28-
143南通健桥如东县城友谊西路北侧、虹南路西侧1、2号地块20,398.00仓储苏(2017)如东县不动产权第0005739号出让2055.8.18-
144南通健桥鸿鸣金属交易中心1幢23层362.82批发零售苏(2017)南通市不动产权第0056083号出让2050.3.17-
145南通健桥如东县马塘镇仁和北路15号112.00商住东国用(99)字第200001号2047.8.26-
146安徽天星庐阳区长江中路315号无幢444.60商业皖(2017)合肥市不动产权第0220677号出让2045.9.16-
147安徽天星庐阳区城隍庙百味园446.76商业皖(2017)合肥市不动产权第0286605号出让2047.4.10-
148安徽天星庐阳区五河路198号1幢97.91商业皖(2017)合肥市不动产权第0236219号出让2046.6.14-
149安徽天星合肥市和平路110号华源商业街31.00住宅皖(2017)合肥市不动产权第0220678号出让2069.6-
150安徽天星合肥市蒙城路41号40.09商业皖(2017)合肥市不动产权第0220675号出让2047.2.8-
151安徽天星庐阳区阜阳北路157号负1号25.87商业皖(2017)合肥市不动产权第0236220号出让2047.2.8-
152安徽天星合肥市绿都商城B、D区106.29商业皖(2017)合肥市不动产权第0220682号出让2047.4.10-
153安徽天星经开区慈光路118号1幢零售配送中心101/变电所102/101-2层/101-3层54,167.18*工业皖(2020)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182780号出让2063.12.31-
154安徽天星经开区慈光路118号2幢零售配送中心101-负1层/101/101-2层/101-3座54,167.18*工业皖(2020)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182777号出让2063.12.31-
155安徽天星经开区慈光路118号药品仓库-101/101/201/ 301/401/50154,167.18*工业皖(2020)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182779号出让2063.12.31-

1-1-263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坐落面积 (㎡)用途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类型终止日期权利限制
156安徽天星经开区慈光路118号药品检验楼54,167.18*工业皖(2020)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182778号出让2063.12.31-
157合肥天润芜湖路49号6,870.00商服(办公)合国用(2007)第275号出让2053.5.26-
158合肥天润蚌埠路填海巷1,114.35*商服皖(2023)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84113号出让2063.3.21-
159厦门同春湖里区湖里大道56号第二层S1单元13,127.43*工业闽(2020)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8164号出让2041.10.29-
160福建东南医药鼓楼区二环西路东侧4,660.00综合楼榕国用(2007)第31634200064号出让2047.3.9-
161福建东南医药鼓楼区鼓西街道西环北路359号象山公寓6座(15号店面)7.10商业榕鼓国用(2003)第106309号——住宅:2068.1.25 商业:2038.1.25-
162南京华东医药宣武区后宰门街道太平门街55号5,008.30商业宁玄国用(99)字第06264号——2039.4.18-
163南京华东医药秦淮区饮虹园街道江宁路3号08幢之五17.70住宅宁秦国用(2002)字第03788号出让2065.11.14-
164南京华东医药浦口区浦建村26幢114.70住宅宁浦国用(2009)第5844P号划拨--
165南京华东医药下关区和燕路148号万科红郡花园11幢一单元8室30.60批发零售宁下国用(2010)第00935号出让2047.8.30-
166南药马鞍山花山区解放路10号4-全部3,867.60*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47号出让2045.5.8-
167南药马鞍山花山区竹园路300号-全部3,867.60*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84号出让2045.5.8-
168南药马鞍山花山区竹园路302号-全部3,867.60*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85号出让2045.5.8-
169南药马鞍山雨山区育才路1号-1107,051.73*住宅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45号出让2090.8.9-
170南药马鞍山雨山区采石唐贤街56号3-全部265.60*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33号出让2045.5.8-
171南药雨山区采石唐贤街265.60*商服皖(2020)马鞍出让2045.5.8-

1-1-264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坐落面积 (㎡)用途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类型终止日期权利限制
马鞍山56号2-全部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43号
172南药马鞍山雨山区采石唐贤街56号1-全部265.60*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32号出让2045.5.8-
173南药马鞍山花山区湖南东路1122号-1022,075.75*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81号出让2045.5.8-
174南药马鞍山花山区湖北东路499号-103521.41*商服皖(2018)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11024号划拨--
175南药马鞍山花山区八亩塘41-1013,399.04*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86号出让2045.5.8-
176南药马鞍山花山区花山路141-8355.88*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89号出让2045.5.8-
177南药马鞍山花山区纺织新村28-1062,931.71*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88号出让2045.5.8-
178南药马鞍山金家庄区幸福路61号1-6-7827.33*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30号出让2045.5.8-
179南药马鞍山金家庄区幸福路116号-1012,117.00*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55号出让2045.5.8-
180南药马鞍山花山区牡丹园10-218,832.00*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37号出让2045.5.8-
181南药马鞍山花山区湖北东路467号-3-414,679.00*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48号出让2045.5.8-
182南药马鞍山金家庄区幸福路35号3-1086,189.32*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35号出让2040.9.3-
183南药马鞍山金家庄区幸福路35号3-1096,189.32*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31号出让2040.9.3-
184南药马鞍山金家庄区宁南村3-105293.34*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56号出让2041.10.24-
185南药马鞍山雨山区新建村7-1-62,018.08*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41号出让2041.12.28-
186南药马鞍雨山路纺东新村13-1号9,284.12*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出让2041.4.27-

1-1-265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坐落面积 (㎡)用途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类型终止日期权利限制
0045853号
187南药马鞍山开发区湖东南路599号3-5-全部23,673.20*工业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44号出让2055.3.24-
188南药马鞍山花山区解放路50-1号-1-2层869.60*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39号出让2045.5.8-
189南药马鞍山花山区菊花园16-1023,926.58*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46号出让2042.1.8-
190南药马鞍山花山区湖东中路1350号-全部73.32*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34号出让2045.5.8-
191南药马鞍山花山区佳山路36号-全部102.00*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40号出让2045.5.8-
192南药马鞍山雨山区湖南路23号1-2号3,550.39*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49号出让2041.10.28-
193南药马鞍山金家庄区幸福路72号-全部230.32*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51号出让2045.5.8-
194南药马鞍山金家庄区北塘路9号-1045,415.67*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38号出让2041.7.13-
195南药马鞍山金家庄区北塘路9号-1035,415.67*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42号出让2041.7.13-
196南药马鞍山花山区同济花园商铺-1743,300.39*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54号出让2042.11.8-
197南药马鞍山花山区同济花园商铺-1843,300.39*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36号出让2042.11.8-
198南药马鞍山花山区沙塘路4-113,643.86*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52号出让2045.5.8-
199南药马鞍山花山区沙塘路4-2073,643.86*住宅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87号出让2045.5.8-
200南药马鞍山雨山区新建村7-1-52,018.08*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5850号出让2041.12.28-
201南药马鞍山望梅路与华阳东路交汇处一区1#楼104/204号房7,950.00*批发零售皖(2020)含山县不动产权第0008832号出让2050.8.31-

1-1-266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坐落面积 (㎡)用途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权证编号类型终止日期权利限制
202南药马鞍山望梅路与华阳东路交汇处一区1#楼105/205号房7,950.00*批发零售皖(2020)含山县不动产权第0008830号出让2050.8.31-
203南药马鞍山望梅路与华阳东路交汇处一区1#楼106/206号房7,950.00*批发零售皖(2020)含山县不动产权第0008829号出让2050.8.31-
204南药马鞍山望梅路与华阳东路交汇处一区1#楼单元107/207号房7,950.00*批发零售皖(2020)含山县不动产权第0008831号出让2050.8.31-
205南药马鞍山望梅路与华阳东路交汇处一区1#楼单元108/208号房7,950.00*批发零售皖(2020)含山县不动产权第0008833号出让2050.8.31-
206南药马鞍山雨山区濮塘镇1-全部437.75*商服皖(2020)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49709号出让2045.5.8-
207六安天星经三路以东纬一路以南南京医药六安天星有限公司1#楼7,014.05*工业皖(2021)六安市不动产第0635611号出让2059.8.17-
208六安天星经三路以东纬一路以南南京医药六安天星有限公司2#楼7,014.05*工业皖(2021)六安市不动产第0635610号出让2059.8.17-
209六安天星经三路以东纬一路以南南京医药六安天星有限公司3#楼7,014.05*工业皖(2021)六安市不动产第0635612号出让2059.8.17-
210六安天星经三路以东纬一路以南南京医药六安天星有限公司4#楼7,014.05*工业皖(2021)六安市不动产第0635609号出让2059.8.17-

注:表中面积后加“*”为共有宗地的面积。

1-1-267

附件五:发行人一级子公司经营资质

序号持证人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至/ 备案日期发证机关
1南京药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苏AA02500102024.12.9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苏宁食药监械经营许20140101号2024.6.13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苏宁食药监械经营备20140223号2022.7.15起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2010401489402025.7.5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苏交运管许可宁字320105301565号2030.1.31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南京医药国药药品经营许可证苏AA02501512024.12.19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苏宁食药监械经营许20150214号2024.11.17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苏宁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504号2021.1.20起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苏)-非经营性-2020-01352025.11.2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备案凭证YB132011400020502022.7.13起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南京医药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苏宁食药监械经营许20150784号2025.6.8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苏宁食药监械经营备20140239号2020.8.4起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南京华东医药药品经营许可证苏AA02500182024.12.4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A-JS19-1092024.12.24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苏宁食药监械经营许20150258号2024.11.10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苏宁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432号2021.1.14起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备案凭证YB132010201776072023.7.31起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康捷物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苏交运管许可宁字320112308343号2027.3.5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
6南京医药德轩堂生物制药品经营许可证苏AA02505082025.12.22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苏宁食药监械经营许20210126号2026.2.17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268

序号持证人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至/ 备案日期发证机关
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苏交运管许可宁字320100001364号2027.2.15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7南京新涛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苏宁食药监械经营许20210751号2026.12.29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苏宁食药监械经营备20220017号2022.9.20起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南京医药杏通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苏宁食药监械经营许20210055号2026.1.19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苏宁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0138号2023.9.20起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9南药扬州药品经营许可证苏AA51401262024.12.4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A-JS19-0922024.10.8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苏扬市监械经营许20205008号2025.7.29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苏扬市监械经营备20205028号2023.6.7起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2108100116792026.7.25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苏交运管许可扬字321081340003号2026.6.25仪征市交通运输局
10淮安天颐药品经营许可证苏AA51700212024.11.14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苏淮市监械经营许20200032号2025.5.10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苏淮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8027号2021.11.24起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2080200022392026.1.11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苏交运管许可苏淮字320801300676号2026.3.18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11华晓医药药品经营许可证苏AA51503702027.12.6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苏盐食药监械经营许20170055号2027.7.28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苏盐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2005号2022.9.21起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2090300039482026.6.21盐城市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1-269

序号持证人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至/ 备案日期发证机关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苏交运管许可盐字320903304656号2028.2.2盐城市盐都区交通运输局
12南通健桥药品经营许可证苏AA51300762024.12.9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A-JS19-1132024.12.31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苏通药监械经营许20150745号2026.2.25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苏通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001号2022.11.16起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2062300035742026.4.1如东县行政审批局
13南京医药泰州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苏AA52304632027.12.6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苏泰药监械经营许20227120号2028.11.4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苏泰药监械经营备20187121号2023.8.22起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2129100035432027.9.12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4南京医药常州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苏AA51904682028.3.28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苏常食药监械经营许20200016号2028.9.27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苏常食药监械经营备20180087号2019.1.7起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2040201251092028.10.6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5南京医药苏州恒昇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苏AA51201192024.11.14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A-JS19-0842024.9.12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苏苏食药监械经营许201670042025.12.16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苏苏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7097号2023.6.19起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2058405130582028.9.24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6徐州恩华药品经营许可证苏AA51601872024.11.28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A-JS19-0182024.6.3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苏徐食药监械经营许20151006号2025.1.6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备苏徐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3.9起徐州市市场监督管

1-1-270

序号持证人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至/ 备案日期发证机关
案凭证20141063号理局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2030301498872027.8.9徐州市云龙区行政审批局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苏交运管许可徐字320303501377号2026.4.16徐州市交通运输局
17南京医药弘景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苏DA02500472027.12.18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苏宁食药监械经营许20190366号2024.8.4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苏宁食药监械经营备20170887号2022.12.14起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备案凭证YB232010600134822023.1.9起南京市鼓楼区市场行政审批局
18安徽天星药品经营许可证皖AA55103402028.11.5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A-AHI8-0122023.12.5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皖合食药监械经营许20200039号2025.1.13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皖合食药监械经营备20180403号2022.5.10起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4017210117742027.7.25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备案凭证YB13401945001152022.5.9起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恒市场监督管理所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401012008492026.7.27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皖-非经营性-2015-00252025.10.20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9福建同春药品经营许可证闽AA59101792028.5.14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闽榕食药监械经营许20161014号2025.8.11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闽榕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3106号2022.4.22起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备案凭证YB135010200270062022.10.10起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闽)-非经营性-2015-00282025.7.7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福建东南医药药品经营许可证闽AA5910000142029.2.28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FJ01-Aa-201900102024.5.5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闽榕食药监械经营许20200003号2025.3.9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备闽榕食药监械经营备2023.10.30福州市市场监督管

1-1-271

序号持证人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至/ 备案日期发证机关
案凭证20150567号理局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5010200202952026.12.2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1南药湖北药品经营许可证鄂AA02700062024.7.3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HB01-Aa-201900182024.7.3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鄂汉食药监械经营许20180027号2024.11.7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鄂汉食药监械经营备20140305号2022.12.9起武汉市江夏区行政审批局
食品经营备案凭证YB142011500328372022.10.28起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藏龙岛市场监督管理所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鄂交运管许可武汉字420115101399号2025.9.5武汉市江夏区行政审批局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鄂)-非经营性-2019-00652024.8.25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2云南云卫药事服务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滇AA871c000352025.3.17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滇昆药监械经营许20160534号2026.3.10云南省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滇昆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0764号2023.2.21起云南省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备案凭证YB153011100365232022.8.22起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3鼓楼大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苏DA02504232024.10.7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C-JSNJ19-2562024.10.23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苏宁食药监械经营许20210360号2026.6.6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苏宁食药监械经营备20140219号2023.10.24起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备案凭证SNGPYB202103722021.12.30起南京市鼓楼区行政审批局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苏)-非经营性-2021-01942026.11.21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2311722028.8.7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苏宁械备20230322号2024.2.5起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4南京医药医疗科技有限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苏宁食药监械经营许20220234号2027.5.4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苏宁食药监械经营备20220391号2022.4.25起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272

序号持证人资质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至/ 备案日期发证机关
公司

注1: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药监部门自2019年12月1日起取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不再受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不再发放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常规检查,并确定缺陷的风险等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首次申请和变更申请涉及现场检查的需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应当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以及暂停生产、销售、使用、进口等措施,并及时公布检查处理结果。因此,上表未列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到期后已经适用现场检查的情况。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形,不存在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并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暂停生产、销售、使用、进口等风险控制措施等其他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注2:江苏中健之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中健之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药事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业务不涉及上述业务资质。

注3:盐城恒健药业有限公司没有实质经营业务,未拥有上述资质。

注4:南京同仁堂(抚松)参业有限公司、辽宁康大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南京同仁堂西丰皇家鹿苑有限公司因为停业原因不存在仍在有效期的上述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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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商标情况

序号商标权人商标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限
1发行人第10899380号1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2发行人第10899379号2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3发行人第10899378号3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4发行人第10899377号4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5发行人第10899376号5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6发行人第10899375号6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7发行人第10899374号7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8发行人第10899373号8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9发行人第10899372号9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10发行人第10899371号10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11发行人第10899370号11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12发行人第10899369号12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13发行人第10899368号13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14发行人第10899367号14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15发行人第10899366号15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1-1-274

序号商标权人商标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限
16发行人第10899365号16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17发行人第10899364号17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18发行人第10899363号18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19发行人第10899362号19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20发行人第10899361号20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21发行人第10899360号21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22发行人第10899359号22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23发行人第10899358号23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24发行人第10899357号24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25发行人第10899356号25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26发行人第10899355号26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27发行人第10899354号27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28发行人第10899353号28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29发行人第10899352号29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30发行人第10899351号30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31发行人第10899350号31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1-1-275

序号商标权人商标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限
32发行人第10899349号32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33发行人第10899348号33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34发行人第10899347号34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35发行人第10899346号35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36发行人第10899345号36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37发行人第10899344号37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38发行人第10899343号38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39发行人第10899342号392023年08月14日 至2033年08月13日
40发行人第10899341号40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41发行人第10899340号41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42发行人第10899339号42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43发行人第10899338号43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44发行人第10899337号44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45发行人第10899336号45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46发行人第10899333号1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47发行人第10899332号2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1-1-276

序号商标权人商标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限
48发行人第10899331号3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49发行人第10899330号4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50发行人第10899329号5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51发行人第10899328号6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52发行人第10899327号7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53发行人第10899326号8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54发行人第10899325号9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55发行人第10899324号10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56发行人第10899323号11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57发行人第10899322号12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58发行人第10899321号13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59发行人第10899320号14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60发行人第10899319号15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61发行人第10899318号16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62发行人第10899317号17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63发行人第10899316号18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1-1-277

序号商标权人商标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限
64发行人第10899315号19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65发行人第10899314号20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66发行人第10899313号21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67发行人第10899312号22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68发行人第10899311号23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69发行人第10899310号24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70发行人第10899309号25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71发行人第10899308号26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72发行人第10899307号27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73发行人第10899306号28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74发行人第10899305号292023年08月14日 至2033年08月13日
75发行人第10899304号302023年08月14日 至2033年08月13日
76发行人第10899303号31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77发行人第10899302号32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78发行人第10899301号33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79发行人第10899300号34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1-1-278

序号商标权人商标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限
80发行人第10899299号352023年08月14日 至2033年08月13日
81发行人第10899298号362023年08月14日 至2033年08月13日
82发行人第10899297号37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83发行人第10899296号38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84发行人第10899295号39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85发行人第10899294号40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86发行人第10899293号41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87发行人第10899292号42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88发行人第10899291号43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89发行人第10899290号442023年08月14日至2033年08月13日
90发行人第10899289号452023年8月14日至2033年8月13日
91发行人第12093326号352014年7月14日至2034年7月13日
92发行人第12093327号352014年7月14日至2034年7月13日
93发行人第12093328号352014年7月14日至2034年7月13日
94发行人第12093329号352014年7月14日至2024年7月13日
95发行人第12093330号352014年7月14日至2024年7月13日

1-1-279

序号商标权人商标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限
96发行人第12093331号352014年7月14日至2024年7月13日
97百信药房第6730236号442020年9月14日至2030年9月13日
98百信药房第9338706号32022年04月28日至2032年04月27日
99百信药房第9338759号52022年04月28日至2032年04月27日
100百信药房第9338807号102022年04月28日至2032年04月27日
101百信药房第9338877号442022年04月28日至2032年04月27日
102百信药房第12016299号35201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3日
103百信药房第12016300号352014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27日
104百信药房第12016302号352014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27日
105百信药房第12016303号352014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27日
106百信药房第12016304号352014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27日
107福建同春第1374874号352020年3月14日至2030年3月13日
108福建同春第1376853号102020年3月21日至2030年3月20日
109福建同春第1428422号52020年8月7日至2030年8月6日

1-1-280

序号商标权人商标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限
110福建同春第6365407号442020年7月14日至2030年7月13日
111福建同春第6365408号402020年6月14日至2030年6月13日
112福建同春第6365409号352020年6月28日至2030年6月27日
113福建同春第6365410号52020年9月28日至2030年9月27日
114福建同春第840074号5201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0日
115福建同春第12052450号352014年7月7日至2034年7月6日
116福州常春第12052448号352014年7月7日至2024年7月6日
117福州回春第7225278号352020年9月14日至2030年9月13日
118福州回春第12016308号352015年10月7日至2025年10月6日
119福州回春第12016309号352014年6月28日至2034年6月27日
120福州回春第12016310号352014年6月28日至2034年6月27日
121福州回春第12016311号352014年6月28日至2034年6月27日
122福州回春第12016312号352014年6月28日至2034年6月27日
123福州回春第28832975号352019年1月21日至2029年1

1-1-281

序号商标权人商标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限
月20日
124南京医药国药第16212618号352016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20日
125南京医药国药第16097471号352016年09月21日至2026年09月20日
126南京医药国药第16097521号52016年5月28日至2026年5月27日
127鹤龄药事服务第1230124号52018年12月14日至2028年12月13日
128鹤龄药事服务第40518163号52020年8月21日至2030年8月20日
129鹤龄药事服务第40518157号52020年7月21日至2030年7月20日
130鹤龄药事服务第40511418号52020年7月14日至2030年7月13日
131鹤龄药事服务第40511408号52020年7月21日至2030年7月20日
132鹤龄药事服务第40509996号52020年7月14日至2030年7月13日
133鹤龄药事服务第40500455号52020年7月14日至2030年7月13日
134福建东南医药第8625036号352022年06月21日至2032年06月20日
135福建东南医药第3633658号5201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3日
136福建东南医药第12471142号35201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6日

1-1-282

序号商标权人商标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限
137福建东南医药第26647860号352018年11月28日至2028年11月27日
138福建东南医药第11988428号352018年3月28日至2028年3月27日
139华晓医药第6627488号392020年8月28日至2030年8月27日
140华晓医药第14886883号52015年7月28日至2025年7月27日
141华晓医药第14887073号32201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6日
142华晓医药第14886854号52015年10月7日至2025年10月6日
143华晓医药第14886976号302015年7月28日至2025年7月27日
144华晓医药第11661132号52014年4月21日至2034年4月20日
145南通健桥第1680475号52021年12月14日至2031年12月13日
146南通健桥第1724256号32022年3月7日至2032年3月6日
147南京医药南通健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12029979号352014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27日
148安徽天星第55696388号352021年11月07日至2031年11月06日
149安徽天星第55713707号352021年11月07日至2031年11月06日

1-1-283

序号商标权人商标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限
150安徽天星第55713723号352021年11月07日至2031年11月06日
151安徽天星第57543678号102022年01月28日至2032年01月27日
152安徽天星第57547205号392022年01月28日至2032年01月27日
153安徽天星第57550402号32022年01月28日至2032年01月27日
154安徽天星第57557345号32022年05月14日至2032年05月13日
155安徽天星第57558431号52022年01月28日至2032年01月27日
156安徽天星第57559789号52022年05月21日至2032年05月20日
157安徽天星第65829085号352023年01月14日至2033年01月13日
158安徽天星第65834461号422023年01月21日至2033年01月20日
159安徽天星第3425997号44201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1月27日
160安徽天星第3425998号44201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1月27日
161安徽天星第5479477号52019年9月28日至2029年9月27日
162安徽天星第5479478号302019年6月7日至2029年6

1-1-284

序号商标权人商标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限
月6日
163安徽天星第5479479号352019年9月21日至2029年9月20日
164安徽天星第5479480号442019年11月21日至2029年11月20日
165安徽天星第12183978号352014年8月7日至2034年8月6日
166安徽天星第12183122号352014年8月7日至2034年8月6日
167安徽天星第12183966号352014年8月7日至2034年8月6日
168安徽天星第50277931A号352021年8月21日至2031年8月20日
169安徽天星第50269450号102021年7月7日至2031年7月6日
170安徽天星第50265931号382021年6月28日至2031年6月27日
171安徽天星第50265490号382021年7月7日至2031年7月6日
172安徽天星第50265312号52021年10月21日至2031年10月20日
173安徽天星第50261463号392021年7月7日至2031年7月6日
174安徽天星第50258209号392021年7月7日至2031年7月6日
175安徽天星第50254236号382021年6月21日至2031年6月20日
176安徽天星第50253288号352021年7月14日至2031年7月13日
177安徽天星第50251320号52021年7月7日至2031年7月6日
178安徽天星第50246276号102021年6月21日至2031年6

1-1-285

序号商标权人商标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限
月20日
179合肥大药房第6655723号352021年1月14日至2031年1月13日
180合肥大药房第12016307号352014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27日
181合肥天润第6178781号352020年6月7日2030年6月6日
182广济药店第12016297号35201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0日
183广济药店第12016298号35201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0日
184广济药店第47288275号92021年4月21日至2031年4月20日
185厦门同春第11881778号39201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27日
186厦门同春第11881067号352014年7月7日至2024年7月6日
187厦门同春第11881033号5201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27日
188厦门同春第11881642号362014年7月7日至2024年7月6日
189淮安天颐药房第31183018号352019年2月28日至2029年2月27日
190淮安天颐药房第12016306号352014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27日
191鼓楼大药店第30099985号352019年10月21日至2029年10月20日
192南药湖北第52961550号52021年8月28日至2031年8月27日
193南药湖北第52961550号102021年8月28日至2031年8

1-1-286

序号商标权人商标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有效期限
月27日
194南药湖北第52961550号442021年8月28日至2031年8月27日
195南药湖北第52938229号442021年8月28日至2031年8月27日
196南药湖北第52938229号102021年8月28日至2031年8月27日
197南药湖北第52938229号52021年8月28日至2031年8月27日
198南药湖北第57616781号352022年1月21日至2032年1月20日
199南药湖北第57635867号352022年1月21日至2032年1月20日
200淮安天颐第64247095号352022年10月21日至2032年10月20日
201南京鹤芝龄大药房有限公司第67928018号352023年5月7日至2033年5月6日
202江苏盐淮百信连锁药业有限公司第65320802号352022年12月7日至2032年12月6日
203江苏盐淮百信连锁药业有限公司第57930243号352022年1月28日至2032年1月27日

1-1-287

附件七: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

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期有效期限
1中健信息一种多路智能称重计数装置ZL 201821760861.X实用新型2018年10月29日10年
2中健信息一种药品货架隔板ZL 201620769736.X实用新型2016年7月21日10年
3中健信息一种智能柜多通道开关控制装置ZL 202022573701.8实用新型2020年11月10日10年
4中健信息一种智能疫苗柜ZL 201821761886.1实用新型2018年10月29日10年
5中健信息一种仓储物流自动化配货装置ZL 202120628596.5实用新型2021年3月29日10年
6中健信息一种中药材智能调配装置ZL 202222549993.0实用新型2022年9月26日10年
7中健信息一种存储柜智能化自动补货机构ZL 202220069482.6实用新型2022年1月12日10年

1-1-288

附件八: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

序号著作 权人软件名称权利取得方式权限范围登记日期首次发表 日期登记号
1发行人智慧型用药管理系统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9年7月22日2019年3月22日2019SR0755742
2发行人南京医药展会系统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8年12月25日2018年6月3日2018SR1064115
3发行人药店终端屏系统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8年12月25日2018年 6月4日2018SR1063903
4发行人南京医药促销会展商城系统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8年12月17日2018年6月2日2018SR1023057
5发行人DTP云药房系统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8年10月15日2018年8月20日2018SR820734
6发行人医药互联网云诊所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8年8月6日未发表2018SR618414
7中健信息中健之康中药智能调剂系统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3年8月16日2023年5月9日2023SR0941140
8中健信息中健之康SCP医药供应链服务平台软件V2.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3年8月16日2023年5月1日2023SR0941127
9中健信息中健之康中药煎制管理系统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3年8月15日2023年5月12日2023SR0934048
10中健信息中健之康运输过程监管系统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2年10月9日2021年11月25日2022SR1391357
11中健信息中健之康药品SPD可视化系统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2年9月28日2022年6月1日2022SR1378978
12中健信息中健之康患者服务云平台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2年9月28日2022年1月26日2022SR1378748
13中健信息中健之康信用管理平台软件(集团企业版)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2年9月28日2021年12月22日2022SR1378736
14中健信息中健之康DTP药房服务平台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1年10月19日2021年5月6日2021SR1529463
15中健信息中健之康中国药事服务仓库管理系统软件(中心仓库版)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2年8月30日2012年7月1日2012SR081073

1-1-289

序号著作 权人软件名称权利取得方式权限范围登记日期首次发表 日期登记号
16中健信息中健之康中国药事服务仓库管理系统软件(医院版)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2年4月25日2012年1月10日2012SR032605
17中健信息中健之康通用管理信息平台软件V1.0受让全部权利2013年4月10日2008年10月9日2013SR032706
18中健信息中健之康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医药版)软件V1.0受让全部权利2013年4月10日2009年12月28日2013SR032722
19中健信息中健之康SCP供应链协同商务平台软件V1.0受让全部权利2013年4月10日2010年11月22日2013SR032761
20中健信息中健之康link11仓单质押系统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3年5月7日2012年8月26日2013SR041328
21中健信息中健之康电子商务系统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3年5月7日2012年8月30日2013SR041373
22中健信息中健之康link11物流运输管理系统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3年5月6日2012年6月20日2013SR041243
23中健信息中健之康link11电视购物管理系统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3年5月7日2012年8月1日2013SR041324
24中健信息中健之康link11业务财务一体化平台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3年5月7日2012年6月20日2013SR041358
25中健信息中健之康link11基础信息管理平台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3年5月7日2012年6月15日2013SR041769
26中健信息中健之康运输管理系统(TMS)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3年7月31日2013年6月3日2013SR078300
27中健信息中健之康电子订货平台软件(WEB版)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3年9月4日2013年6月30日2013SR095042
28中健信息中健之康供应链可视化系统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4年10月27日2014年6月19日2014SR160670

1-1-290

序号著作 权人软件名称权利取得方式权限范围登记日期首次发表 日期登记号
软件1.0
29中健信息中健之康健康服务管理系统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4年10月27日2014年7月2日2014SR160677
30中健信息中健之康供应链客商服务系统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4年10月28日2014年6月27日2014SR161680
31中健信息中健之康货主订单物流跟踪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5年7月28日2014年9月10日2015SR144934
32中健信息中健之康Link11移动仓储管理系统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5年11月5日2015年1月1日2015SR213908
33中健信息中健之康折让管理系统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5年11月5日2015年5月31日2015SR214231
34中健信息中健之康供应商流向服务系统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5年12月4日2015年3月15日2015SR243827
35中健信息中健之康供应链协同商务系统软件(集团版)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5年12月4日2015年7月10日2015SR243917
36中健信息中健之康项目管理助手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5年12月4日2015年5月10日2015SR244416
37中健信息中健之康医院体外诊断试剂管理系统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5年12月19日2015年10月10日2015SR268356
38中健信息中健之康发票追踪管理系统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0年11月17日2020年4月10日2020SR1591053
39中健信息中健之康SPD供应链药房自动补货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0年11月17日-2020SR1591030
40中健信息中健之康ERP系统业务规则引擎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0年11月17日2020年4月10日2020SR1591028
41中健信息中健之康云康联盟采购平台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0年11月17日2020年8月4日2020SR1588205
42中健信息中健之康医院危化品管理系统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9年12月25日-2019SR1425943
43中健信息中健之康物流车辆卸货调度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9年11月21日-2019SR1187472

1-1-291

序号著作 权人软件名称权利取得方式权限范围登记日期首次发表 日期登记号
管理系统软件V1.0
44中健信息中健之康POS移动收款管理系统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9年11月15日-2019SR1159963
45中健信息中健之康项目管理助手软件V2.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8年12月28日2018年9月13日2018SR1089192
46中健信息中健之康战略供应商管理系统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8年12月14日2018年8月20日2018SR1018677
47中健信息中健之康医院耗材SPD管理系统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0月10日2018SR992980
48中健信息中健之康中国药事服务仓库管理系统软件(中心仓库版)V2.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8年4月9日2017年12月18日2018SR238386
49中健信息中健之康房产租赁管理系统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8年4月9日2017年11月10日2018SR236641
50中健信息中健之康集采平台智能填单助手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8年4月9日2018年1月25日2018SR236480
51中健信息中健之康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医药版)软件V2.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7年11月6日2017年1月10日2017SR604921
52中健信息中健之康SCP医药供应链服务平台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7年11月3日2016年9月20日2017SR602955
53中健信息中健之康SPD医院物流管理系统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7年11月3日2017年5月15日2017SR602768
54中健信息中健之康云药房平台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6年12月16日2016年7月20日2016SR376755
55中健信息中健之康云处方平台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6年12月16日2016年7月20日2016SR376756
56中健信息中健之康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0月8日2016SR374635
57中健信息中健之康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系统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1年10月19日2021年04月14日2021SR1529424

1-1-292

序号著作 权人软件名称权利取得方式权限范围登记日期首次发表 日期登记号
58中健信息中健之康试剂SPD管理系统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1年10月18日2021年05月13日2021SR1518596
59中健信息中健之康B2C电子商务平台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1年10月18日2021年07月07日2021SR1518593
60中健信息中健之康物流客户服务平台软件V1.0原始取得全部权利2021年10月18日2021年04月08日2021SR1521062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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