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432,629.62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47,149,813.41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71,301,955.38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94,667,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228,27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490,906.0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202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