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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4-012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咸阳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淼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批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6,107.69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98,163.42万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59,863.15万元。鉴于公司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

五、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进行了审核并取得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间接股东彩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合营企业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采购、销售、动能供应、厂房租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方面的关联交易。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签订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李淼先生、贺颖先生、徐剑先生、冯坤先生、方忠喜先生进行了回避。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发展及资金使用计划,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包括到期续贷及新增授信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50亿元(其中本公司28亿元、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15亿元、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31.5亿元、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45亿元),授权

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董事会审议申请授信额度事项之日止。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内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贷款事项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

十、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提高决策效率,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为91.5亿元(其中为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5亿元,为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1.5亿元,为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5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2024年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35亿元(含前述委托理财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事宜。

十二、通过《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十三、通过召开第三十二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上述议案之第二、三、四、五、八、十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三十二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事项详见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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