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4-015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陕西彩虹电子玻璃有限公司、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金控”)、第二大股东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彩虹”)、间接股东彩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合营企业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采购、销售、动能供应、厂房租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方面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需要,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形成意见如下:本次拟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本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前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预计金额 | 2023年实际 发生金额 |
关联采购 | 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 70,000 | 59,467.40 |
陕西彩虹新材料有限公司 | 6,000 | 5,215.52 | |
陕西捷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500 | 2,428.58 | |
小计 | 80,500 | 67,111.5 | |
关联销售 | 瑞博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81,500 | 15,501.56 |
动能采购 | 合肥彩虹蓝光实业有限公司 | 1,500 | 0.00 |
动能销售 | 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 1,100 | 1,094.76 |
关联租赁 | 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 1,700 | 1,663.45 |
彩虹(合肥)光伏有限公司 | 800 | 703.83 | |
合肥彩虹蓝光科技有限公司 | 110 | 104.76 | |
小计 | 2,610 | 2,472.04 | |
其他 | 咸阳彩虹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等其他关联人 | 3,000 | 1,027.29 |
合计 | 170,210 | 87,207.15 |
注:
1、与陕西捷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采购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差异的原因是产品需求减少,原材料采购量减少。
2、与瑞博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关联销售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差异的原因是整机客户采购策略变化,关联销售额大幅度减少。
3、与合肥彩虹蓝光实业有限公司动能采购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差异的原因是不具备动能采购条件,报告期内未发生业务。
4、其他关联交易事项为单项金额较小的设备维护服务、动能技术服务、接受劳务、服务等事项。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2024年度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 预计金额 | 2023年 实际发生金额 |
关联采购 | 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 65,000 | 59,467.40 |
陕西彩虹新材料有限公司 | 5,200 | 5,215.52 | |
陕西捷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500 | 2,428.58 | |
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 6,500 | 0.00 | |
小计 | 80,200 | 67,111.5 | |
关联销售 | 瑞博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15,000 | 15,501.56 |
动能采购 | 合肥彩虹蓝光实业有限公司 | 1,920 | 0.00 |
动能销售 | 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 1,430 | 1,094.76 |
关联租赁 | 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 1,700 | 1,663.45 |
彩虹(合肥)光伏有限公司 | 900 | 703.83 | |
合肥彩虹蓝光科技有限公司 | 330 | 104.76 | |
小计 | 2,930 | 2,472.04 | |
其他 | 咸阳彩虹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等其他关联人 | 3,000 | 1,027.29 |
合计 | 104,480 | 87,207.15 |
注:
1、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本报告期内预计新增成都虹宁关联采购业务。
2、根据动能采购需要,本报告期内预计新增合肥彩虹蓝光实业有限公司动能采购业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会将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决议的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28日;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李淼;住所:;经营范围:液晶显示玻璃基板的生产、销
售、配套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从事与液晶显示玻璃基板有关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由于本公司董事长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6.3.3相关规定,该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2、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24日;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李淼;住所: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办新双黄路中电熊猫配套产业园;经营范围:液晶显示玻璃基板的生产和销售;从事与液晶显示玻璃基板有关货物的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提供相关配套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由于本公司董事长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6.3.3相关规定,该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3、陕西彩虹新材料有限公司
陕西彩虹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4日;注册资本:9,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高峰;住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彩虹二路;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等。
该公司系本公司间接股东彩虹集团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4、陕西捷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捷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20日;注册资本:448.98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刘宏;住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营范围:电子电器和光电产品用控制基板、电源板及其成品的设计、生产、测试、相关的技术咨询及服务等。
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咸阳金控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5、瑞博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瑞博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11日;注册资本:126,880港元;法定代表人:张继明;住所:香港湾仔骆克道越秀大厦804室;经营范围:
香港政府允许的贸易产品。
该公司系本公司间接股东彩虹集团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6、合肥彩虹蓝光实业有限公司
合肥彩虹蓝光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6月12日;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曹仕霞;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天水路与九顶山路交口合肥彩虹蓝光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园内;经营范围: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等。该公司系本公司间接股东彩虹集团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能够遵守协议约定,自愿、诚信、公正履约,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未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本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关联方2024度年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采购、销售、动能供应、厂房租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1、采购定价原则
结合关联企业的供应量及齐套能力、质量、成本、结算方式等因素,参考可比性市场价协商定价。
2、销售定价原则
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合理利润、行业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定价。
3、动能供应的定价原则
(1)有物价部门批准价格的,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价格;
(2)无物价部门批准价格的,参照当地同类企业供应价,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协商定价。
4、租赁及劳务
按照市场原则,在合理测算成本及利润率的基础上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日常运营及稳定发展。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平等、诚信的原则,以公允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