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
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