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更正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要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1,346,370.0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64,482,451.18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以母公司净利润664,482,451.18元为基数,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6,448,245.12元后,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337,086,340.07元,公司2023年度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7,086,340.07元。
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扣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859,285,9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63,264,335.82元,该分配方案未超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可分配范围。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62,688,641股,回购账户股份为3,402,663股,因此,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基数为859,285,978股。
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