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现任董事马王军先生、贾谌先生、孙承铭先生、李平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马王军先生、贾谌先生、孙承铭先生、李平先生的任职经历、签署的自查文件等,上述独立董事及其亲属在过去12个月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始终保持独立性,独立公正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