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68 公司简称:中国建筑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本报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2.7145元(含税),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的总股本41,619,952,44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约为112.98亿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82%。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建筑 | 601668 | 不适用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姓名 | 薛克庆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
电话 | 010-86498888 |
电子信箱 | ir@cscec.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致力“一创五强”战略目标,深入实施“一六六”战略路径,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凝心聚力全面落实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企业经营保持稳健发展态势。总体来看,呈现以下经营特点:
一是价值创造能力稳步增强。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额、营业收入指标继续实现较快增长,利润指标保持良好增长态势。报告期内,新签合同额4.32万亿元,同比增长10.8%;实现营业收入2.27万亿元,同比增长1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2.6亿元,同比增长6.5%;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31元,同比增长6.5%;归属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9.98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1.8%;营业现金比率同比提升0.3个百分点;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74.8%,杠杆率保持稳定。公司位居2023年《财富》世界500强榜单第13位,稳居全球最大投资建设集团地位。公司持续入选中证50、上证50、富时中国A50、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指数等重要指数,保持行业全球最高信用评级。
二是服务国家大局坚决有力。报告期内,公司牢记“国之大者”,践行初心使命,充分发挥全产业链布局优势,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对接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等战略区域发展规划,积极服务现代产业发展,在上述区域新签合同额占比达86.2%、完成投资额占比为92.3%。高质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深入实施海外高质量发展战略,高水平推进所在地区城镇化建设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主动担当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主力军。主动研究布局城市更新、城市运营新市场,深入参与“三大工程”建设,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多地承建了一批重大民生工程,特别是在广州接续投资三个代表性城市更新项目,总投资超过650亿元,持续塑强公司在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域的领先地位。
三是企业改革管理持续深化。报告期内,公司全面部署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制定十个方面85项重点改革任务和278项具体改革举措。持续优化公司治理体系,各治理主体决策清单和运行规则不断完善,落实董事会职权的子企业范围进一步扩大,海外机构治理架构得到优化。开展“十四五”战略规划中期评估和调整,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构建ESG治理机制,将ESG融入“一六六”战略路径,推动ESG与经营管理相融合。加快司库体系建设,完成全部系统功能上线,资金可视可控、集约管控水平进一步提升。“厉行节约 勤俭办企”专项行动向深层次拓展,管控范围更加深入、管控目标更加多元,进一步压降运营成本、促进管理水平提升。
四是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获批共建我国绿色建筑领域唯一国家重点实验室、土壤养分管理与污染修复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注重
发挥院士专家的科技引领作用,新增2家院士工作站,攻坚基础设施、智慧建造、建筑工业化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研攻关任务,自主研发“北斗/GNSS高精度施工测量关键技术”,成功解决长距离线性基础设施测量和建筑领域高精度测量“卡脖子”问题;AECMate BIM软件构建了覆盖基础图形平台、协同平台与专业应用软件的完整技术产品体系,入选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产品手册;运用室内增压技术和装配式模块化建造技术,打造“极地科考增压建筑”和装配式停机坪,助力南极科考。加快推进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持续扩大智慧建造装备、智能制造数字产线、建筑工业机器人等应用范围。
五是践行社会责任担当作为。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京津冀、东北等地区的抗洪抢险救援,甘肃、青海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定点帮扶、对口支援甘肃省康乐县、卓尼县、康县和福建省长汀县等地区,创新打造集产业、就业、教育、消费和党建帮扶为一体的精准帮扶“中建模式”,助力乡村振兴。发挥专业优势,因地制宜开展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房投资与建设,精心打造高品质建筑产品,持续拓展幸福空间。与产业链上下游60万家企业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共享可持续发展机会。
2024年,公司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持续做好“抓整改、保增长、促创新、深改革、固基础、防风险、强党建”七大任务,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努力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继续朝着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方向砥砺前行。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1年 | |
总资产 | 2,903,322,519 | 2,652,903,306 | 9.4 | 2,395,321,8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27,609,892 | 384,322,141 | 11.3 | 345,627,781 |
营业收入 | 2,265,529,244 | 2,055,052,070 | 10.2 | 1,892,706,3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4,264,173 | 50,950,301 | 6.5 | 51,548,5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8,538,669 | 45,233,864 | 7.3 | 49,521,3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30,123 | 3,828,927 | 188.1 | 13,989,63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36 | 13.94 | 减少0.58个百分点 | 15.9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1 | 1.23 | 6.5 | 1.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1 | 1.23 | 6.5 | 1.25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524,828,043 | 588,485,013 | 557,928,750 | 594,287,4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744,751 | 14,227,589 | 14,680,543 | 10,611,2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4,575,223 | 11,859,193 | 14,624,927 | 7,479,3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424,138 | 54,864,085 | -5,791,410 | 27,381,586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14,587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92,560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88,501,340 | 23,719,197,337 | 56.5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80,930,386 | 1,387,047,275 | 3.31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0 | 1,258,300,898 | 3.00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583,327,120 | 1.39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147,039,794 | 273,077,512 | 0.65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5,727,120 | 255,381,383 | 0.61 | 0 | 无 | 0 | 证券投资基金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7,180,000 | 205,170,036 | 0.49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9,810,700 | 155,880,345 | 0.37 | 0 | 无 | 0 | 证券投资基金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4,999,960 | 127,093,386 | 0.30 | 0 | 无 | 0 | 证券投资基金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泰星元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052,702 | 119,451,542 | 0.28 | 0 | 无 | 0 | 证券投资基金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建集团通知,中建集团将自《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23-057)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简称本次增持计划)。中建集团于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4月16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100,845,940股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约为500,004,203.40元(不含税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情请见《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临2024-017)。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3中建MTN001 | 102300386 | 2026-06-21 | 3,000,000.00 | 3.24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3中建MTN002 | 102381653 | 2026-07-13 | 3,000,000.00 | 3.14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 23中建MTN003 | 102382053 | 2026-08-14 | 3,000,000.00 | 3.08 |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正常还本付息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正常还本付息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正常还本付息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正常还本付息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 正常还本付息 |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74.8 | 74.4 | 增加0.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48,538,669 | 45,233,864 | 7.3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16.3 | 17.3 | 减少1.0个百分点 |
利息保障倍数 | 3.5 | 3.6 | -0.1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无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