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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普智能: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3年,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现将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孙健先生、独立董事杨丹萍女士和董事朱雪松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孙健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

日期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2023/4/18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完成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3/4/26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8/2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10/30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报告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12/7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和履职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天健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多份财务报告,在此过程中,天健事务所能够独立、客观地完成审计工作,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或问题的情况。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各阶段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

(二)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计划的可执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

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给予指导性意见。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并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能够有效落实各项内控制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运作情况符合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股票于2022年3 月 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 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完成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委员会进行了审议,同事公司将披露《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等相关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积极协调财务报告和内控的相关工作,保证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本着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谨慎、勤勉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充分发挥了监督、检查、指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孙健、杨丹萍、朱雪松

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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