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的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国家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推动经济发展态势持续向好,但行业下行压力尚未扭转,行业竞争加剧,市场环境机遇与挑战并存。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竞争力提升”和“保障稳定性”两大核心战略主题,大力推进基于数字化平台的研发应用,持续开展业务模式创新探索,大力推进新业务突破,加快建全产业链业务能力,并采取一系列兼顾管理效能及经营、财务、投后稳定性提升等措施,主要经营业绩指标保持了稳定增长。
2023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1,917.14万元,同比增长15.77%;利润总额18,832.98万元,同比增长3.9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200.18万元,同比增长1.1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23,178.98万元,同比增长7.70%;实现经营性现金净流入12,513.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9.39%。2023年,公司持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研发投入为13,464.1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9.49%,较上年同期增长7.51%,彰显了公司良好的经营和财务稳定性,确保了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2023年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运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会议议案 |
1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3年1月11日 |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议案》 |
2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3年3月24日 |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3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 | 2023年4月11日 |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的议案》 7.《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考核及任期激励的议案》 8.《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9.《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12.《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5.《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6.《关于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17.《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4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3年4月24日 |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5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 2023年6月29日 | 《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
6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 2023年7月7日 | 1.《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免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4.《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会议议案 |
7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 | 2023年8月28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关于聘请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 2023年10月19日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9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 2023年10月26日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10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 2023年11月2日 | 1.《关于聘任黎曦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邵源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 2023年11月28日 |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8.《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9.《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12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 2023年12月19日 | 1.《关于延长募投项目“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决议,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程序均严格执行了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评等事项进行了指导、监督、检查,并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质、履职情况进行审核与监督,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力,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对报告期内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2024年公司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继续提升和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
2024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机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保障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持续规范信息披露
2024年,公司董事会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三)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4年,公司将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的管理工作,持续完善投资者沟通渠道和方式,通过对外投资者电话、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从而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特此报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