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41 公司简称:时代万恒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长 | 李军 | 工作原因 | 曲运盛 |
董事 | 魏辉 | 工作原因 | 温云松 |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624,597.2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66,246,255.45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00,485,966.60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6,732,222.05元。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数,但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负数,本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本年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时代万恒 | 600241 | ST时万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庄绍英 | 曹健 |
办公地址 | 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 | 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 |
电话 | 0411-82357777-666 | 0411-82357777-756 |
电子信箱 | 600241@shidaiwanheng.com | 600241@shidaiwanheng.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涉及锂离子电池和镍氢电池两部分,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代码 C38)。目前拥有九夷锂能和九夷能源两个经营主体,九夷锂能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九夷能源主营镍氢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锂电池。九夷锂能主营业务为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拥有全自动圆柱形锂电池生产线,目标市场定位于中高端电动工具领域,产品稳定性、一致性高,综合性能良好。短期内受海内外宏观经济影响,下游终端市场景气度低迷,但随着电池成本的下降、锂电池在各领域渗透率的提升,行业总体需求依然向好。
2、镍氢电池。九夷能源产品主要应用于个人护理、民用消费品、电动工具等领域,在产品技术、生产管理、成本与质量等方面具备竞争优势。现阶段出于安全性、技术成熟度、综合成本、应用环境等多个角度考虑,下游客户在诸多领域依然选择使用镍氢电池。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放缓的趋势没有明显的好转,国内外需求不振,客户下单谨慎。加之锂电行业资金密集与技术密集的特点愈发明显,各细分领域及跨领域竞争愈发激烈,产能与市场需求的矛盾、技术迭代与资金实力的矛盾不断呈现。对此,公司针对自身产能规模偏小、技术研发能力较头部公司相对偏弱的现状,立足于电动工具细分市场争取做精做专,使主导产品能够满足国内外电动工具中高端客户的需求。同时,以保存量、促增量为目标,不断开发新的应用场景和新的客户,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主导产品工具类锂电池高毛利率客户订单减少所带来的影响,特别是镍氢电池产品在目前存量市场竞争中,取得了较为稳定的盈利预期。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388.37万元,较上年同期93,609.19万元,下降30.15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62.46万元,上年同期数为5,123.62万元,其中确认联营企业投资损失1,386.01万元、按照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461.33万元、计提商誉减值3,221.37万元,上述三项因素致使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6,068.71万元,扣除上述影响后,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45.83%。
锂电池:公司秉承中高端产品战略,继续专注于中高端电动工具电池领域。报告期内,下游消费市场阶段性低迷、需求不振,终端客户库存压力较大;同业产能扩张、竞争加剧。上述情况对订单量、利润率均造成一定影响。为此,公司加强市场开发力度,坚持“保存量,促增量”的营销方式,拓宽销售区域和产品应用范围,同时完善销售制度流程、优化销售奖励政策;加强现有产品的改进研究以及前沿产品的探索研究;通过国产材料替代、优化工艺、加强生产管理等方式降本增效,并取得一定成效。报告期内,九夷锂能陆续取得“辽宁省瞪羚企业”、“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荣誉称号。
镍氢电池:报告期内,公司主动优化客户结构、控制存货规模,提高产品利润率与资金周转效率,并持续在国产材料替代、工艺改进、产品研发、管理效率等方面不断深耕。通过上述努力,产品毛利率得到提升,整体业务利润水平基本稳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同期 增减(%) | 2021年 | |
总资产 | 1,245,749,607.59 | 1,458,640,140.46 | -14.60 | 1,368,349,122.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47,368,118.84 | 1,072,130,264.46 | 7.02 | 993,995,610.80 |
营业收入 | 653,883,738.82 | 936,091,906.60 | -30.15 | 780,855,817.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0,624,597.23 | 51,236,191.18 | 18.32 | -13,382,43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8,789,158.18 | 47,330,809.14 | 24.21 | -17,573,455.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103,542.77 | 213,965,049.87 | 不适用 | 272,969,824.5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50 | 5.02 | 增加0.48个百分点 | -1.3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17 | 23.53 | -0.0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17 | 23.53 | -0.05 |
关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的说明:本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62.46万元,上年同期数为5,123.62万元,其中确认联营企业投资损失1,386.01万元、按照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461.33万元、计提商誉减值3,221.37万元,上述三项因素致使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6,068.71万元,扣除上述影响后,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45.83%。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81,969,849.57 | 163,084,009.93 | 168,922,796.23 | 139,907,083.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529,191.92 | 13,041,977.94 | 18,852,848.86 | 16,200,578.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2,700,903.78 | 12,741,228.39 | 18,261,960.47 | 15,085,065.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004,431.25 | 11,962,378.35 | -7,405,403.32 | -11,656,086.5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0,797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2,589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 | 143,133,473 | 48.63 | 0 | 冻结 | 142,633,473 | 国有法人 |
质押 | 137,735,043 | ||||||
冻结 | 20,000,000 | ||||||
冻结 | 117,735,043 | ||||||
冻结 | 143,133,473 | ||||||
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13,163,076 | 4.47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辽宁润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0 | 5,920,181 | 2.01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吕志伟 | -590,000 | 2,531,500 | 0.86 | 0 | 无 | 未知 | |
谭丽 | 209,300 | 2,086,388 | 0.71 | 0 | 无 | 未知 | |
陈惜如 | -1,458,800 | 1,520,000 | 0.52 | 0 | 无 | 未知 | |
韩茹 | 6,431 | 1,340,400 | 0.46 | 0 | 无 | 未知 | |
许昌兵 | 800,600 | 1,298,400 | 0.44 | 0 | 无 | 未知 | |
房茂文 | -255,000 | 1,255,000 | 0.43 | 0 | 无 | 未知 | |
郭旭 | 0 | 1,200,000 | 0.41 | 0 | 无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上表所列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除以上所述,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1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集团持有公司143,133,47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94,302,115股的
48.63% 。
自上一报告期末以来,控股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情况未发生变化。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143,133,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3%;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280,368,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27%。为了解决控股集团债务危机,其母公司国资公司于2023年内继续受让各项债权,至报告期末,涉诉债权均由国资公司和混改参与方长城资产持有。2023年内,控股集团完成了部分子公司的股权及债权转让工作,取得的资金用于偿还部分债务。通过种种努力,控股集团的债务危机正逐步得以化解。控股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影响。未来,会否产生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1.2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报告期内直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没有新增质押或解除质押业务发生。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控股集团累计质押本公司股权137,735,043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6.23%,取得融资
5.3亿元。因控股集团陷入债务危机未能偿还质押股份取得的融资款项,已办理质押的137,735,043股股权现处于冻结状态。
控股股东通过股权质押取得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借款的债权人分别变更为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分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国资公司后,目前不存在被债权人强制偿债或平仓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1.3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2024年4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分别收到证监会大连证监局〔2024〕4号《关于对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及〔2024〕5号《关于对李治斌等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因公司2023年度内存在违规理财情形,大连证监局作出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对
相关责任人(包括:总经理李治斌、副总经理王昕刚、副总经理李星宇、时任副总经理彭博、董事长李军、财务总监姜道林、董事会秘书庄绍英)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公司对理财事项引起的前期会计差错已经予以更正(公告编号:临2024-004、临2024-005、临2024-006),相关责任人虚心接受监管谈话,表示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完成自我整改、勤勉尽责、依法合规履职。
1.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年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提醒报告使用者关注的强调事项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就强调事项段述及的公司联营企业对外担保尚未解决事项,公司将继续履行对联营企业的投资管理职能,密切关注事项进展,督促相关方早日解决担保事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