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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利:《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原章程条款修订后条款
1第五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 邮政编码:276700第五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 经营场所: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225省道与朝阳街交汇处东北侧 邮政编码:276700
2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大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大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3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
(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要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财务部门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应按照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实际的经营情况制定各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就利润分配方案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上述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现金分红的利润少于本章程规定的额度时,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现金分红的利润少于本章程规定的额度时,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资金。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资金。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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