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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利: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财务概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0,741,951.93元,母公司报表中实现的净利润为614,457,401.32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1,445,740.1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198,662,476.65元,扣除上年度利润分配57,844,2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93,829,937.84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88,667,283.76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099,350,769.16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97,179,251.18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693,829,937.84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88,667,283.76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及合规性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1,156,884,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3,355,500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1,153,528,500股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共计149,958,705.00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化时,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其他说明

根据上述预案,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24.41%,占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40%,低于30%的比例,原因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复合肥行业处于产业链中游位置,上游是氮磷钾等单质肥原料生产行业,下游为农资经销商及终端农户,复合肥产品价格和利润水平受上游原料价格波动和下游需求双重影响。因原料价格波动频繁且波动幅度较大,复合肥企业无法进行一次性原料采购或保持原料长期高库存,需要波段采购、随用随采,因此复合肥企业需要留存一定的资金用于原料采购。

近几年,国家大力推行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国内化肥施用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更多新型肥料逐渐取代传统肥料,肥料企业需要不断提升研发水平,加大研发投入,推出更多新型肥料以适应市场需求。公司不断研发推出新产品,丰富产品序列,完善产品结构,使公司产品更能满足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

复合肥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随着行业发展,规模型企业逐渐开始向产业链上下游扩张,以提升自身竞争力。2021年,公司制定了向上游磷产业链布局的战略规划,并相继在河北省隆化县和湖北省松滋市投资建设了上游磷化工项目,合计投资约51亿元,上述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打通磷化工—磷肥—复合肥的产业链布局,目前上述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今年下半年两个项目会大批量工程结算,届时会有资金支出。项目投产后,化工项目连续运转需要大量的物料周转,也需要一定的资金保证项目正常运营。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新项目建设投产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项目建设、项目投产、研

发投入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为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通过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运营效率等措施,增强公司经营和投资者回报能力,并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三、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全体董事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分配比例和受益人清晰明确,符合股东利益的同时,保证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此预案无异议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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