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4-028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迪威”)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05)。
因业务发展需要,本次需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迪威”)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05)。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原预计金额 | 累计已发生金额 | 新增预计发生金额 | 调整后预计发生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调整后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 | - | - | - | - | - | - |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商品 | 15,000,000.00 | 3,436,245.23 | 2,000,000.00 | 17,000,000.00 | 19,301,387.98 | 业务发展需要 |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 - | - | - | - | - | - |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 - | - | - | - | - | - |
其他 | 物业租赁 | 150,000.00 | 27,600.00 | 0 | 150,000.00 | 0 | 新增关联方 |
合计 | - | 15,150,000.00 | 3,463,845.23 | 2,000,000.00 | 17,150,000.00 | 19,301,387.98 |
注:上表中“累计已发生金额”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关联方名称:江西奥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丰医疗”)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广源注册资本:2000万元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3日住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北侧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实际控制人: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奥丰医疗2023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701.59万元,净资产1694.55万元,净利润-60.45万元,因成立初期公司尚未产生营业收入。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曙光先生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担任奥丰医疗的董事,自辞去奥丰医疗董事之日起后12个月,公司与奥丰医疗仍构成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依法存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内容:我司2024年度向关联方奥丰医疗销售商品预计2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7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曙光、黄海涛回避了本次表决。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于2024年4月17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监事回避表决的情形。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新增关联交易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未超过3,000.00万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双方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定价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双方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双方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双方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签署相关协议。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该范围内的不再提交董事会审议,如有超出部分将根据决策权限分别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签署相关协议。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该范围内的不再提交董事会审议,如有超出部分将根据决策权限分别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六、 保荐机构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因此,保荐机构对奥迪威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目录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因此,保荐机构对奥迪威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一)《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