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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仁曾)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仁曾)

2023年度,本人作为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仁曾,藏族,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87年7月至2008年8月,历任兰州商学院(今兰州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院长;2008年9月至今,任华南理工院长助理、院长、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10月至今,兼任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兼任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4日至今任奥迪威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出席董事会会议方式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王仁曾66现场或通讯方式001

本人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2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发表独立意见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5月9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2023年9月26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负责人续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按照规定召开提名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按照规定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并确认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如下:

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出席会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

(1)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5)不存在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定期沟通,及时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2023年度,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积极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课程,严格遵守并督促公司严格遵守证监会及北交所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发行融资、并购重组以及业务办理等方面的各项制度要求;对公司建立健全符合要求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和内部监督;认真践行内部控制的各项要求,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在决策、执行和监督方面的分工和制衡,完善公司治理。

八、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

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及实现战略发展持续督导,并建言献策,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为公司董事会的战略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负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好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治理水平的提高,确保公司运营合规,继续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为公司业务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仁曾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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