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2-060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和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负责人。目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4名,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鲁楚平(董事长)、徐海明(副董事长)、彭惠、张云龙、张舟云
独立董事:刘奕华、石静霞、侯予、郑馥丽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以上各位董事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鲁楚平、张舟云、刘奕华(独立董事)、侯予(独立董事),鲁楚平为
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郑馥丽(独立董事)、彭惠、刘奕华(独立董事),郑馥丽为召集人。提名委员会:侯予(独立董事)、徐海明、石静霞(独立董事),侯予为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石静霞(独立董事)、徐海明、郑馥丽(独立董事),石静霞为召集人。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成员如下:
股东代表监事:王侦彪(监事会主席)、兰江
职工代表监事:彭魏文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以上各位监事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裁:徐海明
副总裁:张舟云、刘自文
财务总监:伍小云
董事会秘书:刘博
以上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投资者管理等能力。刘博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大道1号电话:0760-88555306传真:0760-88559031电子邮箱:bo.liu@broad-ocean.com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肖亮满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肖亮满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肖亮满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大道1号
电话:0760-88555306
传真:0760-88559031
电子邮箱:xiaoliangman@broad-ocean.com
五、聘任审计负责人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彭新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审计负责人,任期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彭新定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和审计管理经验均具备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六、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余劲松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后续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劲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余劲松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及规范运作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6月29日
附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1、鲁楚平先生,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1988年起先后担任中山威力集团洗衣机厂工程师、中山威力集团电机厂副厂长。2000年起任中山市大洋电机有限公司(公司前身)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曾任广东省人大代表、中山市政协委员、中山市人大代表、中国微特电机与组件行业协会副理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山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名誉会长、公司董事长。鲁楚平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613,591,916股,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董事彭惠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鲁楚平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鲁楚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徐海明先生,1963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1982年起在武汉铁路分局工作,1992年任职于广州先导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1年加入中山市大洋电机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现任中国微特电机与组件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徐海明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39,687,32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海明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徐海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彭惠女士,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审计师。2000年加入中山市大洋电机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法律与审计中心总监。
彭惠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份48,09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鲁楚平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彭惠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彭惠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张云龙先生,196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起先后担任北京内燃机总厂工程师、处长等职务;1994年起任北京汽车电机厂厂长;2000年起任北京金虎汽车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张云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192,3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云龙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张云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张舟云先生,1977年出生,同济大学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张舟云先生长期从事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及其控制系统开发与管理工作,主持和参加了多项国家和上海市电动汽车重大专项课题,拥有多项驱动电机控制系统专利,在国内核心期刊和国际会议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主编及参与编写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与电力电子相关专著2本。曾任西藏安乃达事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上海电驱动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国家电动汽车电驱动系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
张舟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舟云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张舟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刘奕华先生,195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英国工程师议会认定特许工程师,英国皇家特许计量及控制学会(IstMC)会士,广东省自动化学会理事长,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兼任广东工业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理事等多项职务。现任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奕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奕华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刘奕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石静霞女士,1970年出生,美国耶鲁大学法学博士,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A岗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世界银行投资争端解决中心调解员、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执行理事会成员;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第八届国务院学位办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等职务。
石静霞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石静霞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石静霞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侯予先生,197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侯予先生曾任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制冷及低温工程系主任、研究所所长等职,现任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副院长,并任国际制冷学会A2委员会委员、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摩擦学分会气体润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等,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2项,并获中国制冷学会科学技术奖、陕西青年科技奖等。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侯予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侯予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侯予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郑馥丽女士,197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曾任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前海德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郑馥丽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馥丽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郑馥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1、王侦彪先生,1967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南京陆军指挥学院陆军军事指挥专业。1986年起先后在解放军张家口通信学院、广州军区第一通信总站、南京陆军指挥学院、陆军地地导弹第二旅、广州军区通信团、广州军区鹿寨训练基地任职。2014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总裁办公室主任。
王侦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侦彪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王侦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兰江先生,1978年9月出生,电子工程师,中国电动汽车驱动电机系统标准委员会委员,中国电源学会新能源车辆充电与驱动专业委员会委员,IEEE(国际电气工程师学会)会员。1998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国营第5111厂、中山发思特电源有限公司、美美电子产品(中国)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总工程师、R&D高级经理等职务。2009年10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车辆事业集团市场技术总工。
兰江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18,4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兰江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兰江
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彭魏文先生,1965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电子工程师。1988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湛江市广东三星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通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华成电器工业有限公司担任扩建工程指挥部电气工程负责人、技术研发中心设计师、电子分厂厂长等职务。2012年3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专利工程师、职工代表监事。
彭魏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彭魏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彭魏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负责人简历
1、刘自文女士,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91年起在湖南娄底机电厂工作。2000年加入大洋电机从事生产管理工作,曾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副总裁。
刘自文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份516,4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自文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刘自文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伍小云先生,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在佛山市三水中畅玩具有限公司、广东省南海冠星陶瓷有限公司、浙江上虞银鲸陶瓷有限公司等公司从事会计及财务管理工作。2004年加入公司,历任成本主管、财务管理部部长,现任公司财
务总监。
伍小云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427,05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伍小云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伍小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博先生,198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融资总部高级经理、资产管理事业部投资主办人、客户与机构管理总部业务总监、广西分公司负责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客户部总经理助理。2020年2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刘博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93,45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博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刘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肖亮满先生,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会计师。曾任职于深圳百达五金塑料制造有限公司、国元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营业部,2011年6月加入公司,曾任投资管理专员,现任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肖亮满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肖亮满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5、彭新定先生,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和会计师资格。先后在湖南省双峰县外贸总公司、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万隆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等公司从事会计与审计工作。2007年至今,先后担任公司审计管理部部长、审计负责人。
彭新定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49,44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彭新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