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 号),
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5]86号《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ST长岭”或“公
司”) 董事会根据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书面委托和提议,并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对价安
排,决定召开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为了进一步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积极稳妥解决公司股权分置问题,公司董事会将按
现行有关规定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
票权。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征集人保证,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不进行有偿或者变相有偿征集投
票权的活动;不存在利用或者变相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
诈行为。
征集人承诺,将在本次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按照股东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在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前,对委托人情况、委托投票情况、征集投票结果予以保密。
二、公司基本情况和征集事项2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ANG LING(GROUP)CO.,LTD.
股票简称: S*ST长岭
股票代码: 000561
法定代表人: 王瑄
董事会秘书: 杨婷婷
办公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清姜路75号
邮政编码: 721006
联系电话: 0917-3622253
传真: 0917-3622392
公司互联网网址: http://www.changling.com.cn
公司电子信箱: dsh@changling.com.cn
信息披露指定媒体: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二)征集事项: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三、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宝鸡市国资委的书面委托,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商沟通,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4月13日发出召开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改相关股东会议的会议通知。基本情况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2:3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09年5月4日至2009年5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5月4日、
5日、6日每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5月4日9:30时至2009年5月6日15:00时3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清姜路7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上述三种投票方式只能选择一种,不得重
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
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4、审议事项:《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方案需要获得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和参加表决的
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方为通过。
5、有关召开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09年4月13日公
告的《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
通知》。
四、征集方案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具体方案如下: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S*ST长岭截止2009年4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9年5月4日上午9:00至2009年5月6日下午14: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截止2009年4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S*ST长岭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妥授权委托书。
须按照本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
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4)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
达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同时,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09年5月6日下午14:00) 之前送达,逾
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该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也视为无效。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的指定地址如下:
收件人: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管理部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清姜路75号
邮政编码:721006
联系电话:0917-3622253
传真:0917-3622932
电子信箱:dsh@changling.com.cn
联系人:杨婷婷
五、授权委托的规则: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将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
所审核并见证。经审核见证有效的授权委托将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