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近日,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陕西省高级人
民法院民事案件应诉通知书[(2014)陕民二初字 00007 号]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
院司法公开告知书[(2014)陕民二初字第 00007 号]等相关材料。
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承诺回购重庆沙坪
坝项目公司信托受益权的议案》,同意为下属项目公司重庆沙坪坝体育中心投资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获得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6 亿元信托贷款承诺回购受益权。项目公司及其相关方对公司上述承诺提供了反
担保。项目公司将上述资金全部用于重庆市沙坪坝区体育中心项目征地整治,当
地政府和项目公司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由于当地环境政策变化等原因,目前体
育中心征地整治工作尚未完成,体育场馆建设等工作未按照原计划进行,当地政
府也未按计划推出土地,导致项目公司现金流紧张,无法按期足额还款。截止公
告日,项目公司已归还信托贷款共计 4.56 亿元,尚余 1.44 亿元本金未归还。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根据《三方合作协议》,
就借款人重庆沙坪坝区体育中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尚欠借款本金 1.44 亿元及其
利息和违约金等履行信托受益权回购义务,诉讼金额为 162,552,295.31 元人民
币。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截止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无影响。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本案进展情况及时进行
披露。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