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6,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董宁先生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2/4~2025/2/3 |
预计回购金额 | 4,000.00万元~8,000.00万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56.80元/股(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为57元/股)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1,435,094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11% |
实际回购金额 | 4,991.73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7.69元/股~41.35元/股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2月4日,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超募资金1,100.00万元,剩余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
月6日和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7.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56.8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2025年2月3日,公司回购期限届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435,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回购最高价格41.3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7.69元/股,回购均价34.7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4,991.7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回购价格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3,589,165 | 78.81 | 27,747,432 | 40.8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4,410,835 | 21.19 | 40,252,568 | 59.19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00 | 1,435,094 | 2.11 |
股份总数 | 68,000,000 | 100.00 | 68,000,000 | 100.00 |
注:回购期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分别于2024年7月19日、2024年10月29日、2025年1月20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2024年10月21日、2025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2)、《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435,094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