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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30
证券简称:松原股份证券代码:300893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余姚市牟山镇运河沿路1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七月

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联合资信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本次可转债主体信用评级为A+级,债券信用评级为A+级。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联合资信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不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存续期间出现对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风险。

四、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

(一)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还可以视情况公开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各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要求,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合理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情况拟定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③项规定处理。

“(4)原则上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在确定现金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未来经营

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影响以及公司现金存量情况,并充分关注社会资金成本、银行信贷和债权融资环境,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5)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仍有可供分配的利润且董事会认为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的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6)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8)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率高于70%、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经过详细论证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润分配情况

1、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2年5月17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00,00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75,000,000股。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3年5月9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2年年末总股本22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2,5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3、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3年年末总股本22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5,12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9,778.3711,804.0011,126.68
现金分红(含税)4,512.002,250.003,000.00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22.81%19.06%22.4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9,762.00
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可分配利润14,236.35
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率68.57%

(四)发行人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发行人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主要用于主营业务项目投资和补充营运资金,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及可持续

发展。

五、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认购可转债并转股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前(截至2024年6月20日),公司社会公众股占比为25.27%,接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社会公众持有公司股份的下限。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他非社会公众人员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并将认购的可转债转换为发行人的股票,则存在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风险。同时,若单一社会公众股东通过取得公司股票或取得可转债后转股等方式导致其持有公司股权比例超过10%,则亦存在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风险。

(二)因前次募集资金不规范使用而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2022年下半年,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出现超出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形,且“测试中心扩建项目”投入进度不及预期,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有所延后。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不规范使用情形发生时,公司未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虽然公司已针对上述事项完成整改且公司已因上述事项先后收到了深交所的自律监管措施和宁波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但是不排除公司未来因上述事项进一步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及/或处罚的风险。

(三)因前次募集资金不规范使用对本次再融资构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2022年下半年,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出现超出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形,且“测试中心扩建项目”投入进度不及预期,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有所延后。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不规范使用情形发生时,公司未履

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虽然公司已针对上述事项完成整改且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申请已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但不排除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申请带来的其他不利影响。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安全气囊和方向盘产品的现有产能、产能利用率、本次募投项目拟建产能及其他已规划的在建、拟建产能情况如下:

单位:万套

项目安全气囊方向盘
现有产能150141.01
现有产能利用率41.11%32.98%
本次募投项目拟建产能400130
其他已规划在建及拟建产能-58.98
合计产能550330
本次募投项目扩产比例266.67%92.19%

注:本次募投项目扩产比例=本次募投拟建产能/现有产能。

公司安全气囊和方向盘现有产能利用率分别为41.11%和32.98%,当前产能利用率较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安全气囊和方向盘产品产能的扩产比例分别为266.67%和92.19%,整体产能扩张幅度较大。公司对于上述新增产能的可行性分析论证是基于当前的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宏观市场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综合决定的。未来若出现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或者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动、技术水平发生重大更替等情况,可能造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无法完全消化的风险。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预计效益水平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现有业务盈利水平、预计市场空间、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基础上做出的审慎预测。本项目效益测算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主要经营指标指标值
达产年份销售收入(万元)74,682.00
其中:安全气囊50,476.00
方向盘24,206.00
达产年份利润总额(万元)9,792.05
达产年份毛利率18.42%
其中:安全气囊21.24%
方向盘12.53%
税后内部收益率18.71%
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7.33年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安全气囊、方向盘预计毛利率与公司现有产品毛利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年份毛利率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期后实际数据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参考数据
2023年1-6月毛利率2022年毛利率2022年1-9月毛利率2021年毛利率
汽车安全气囊(剔除气囊控制器)21.24%21.17%24.65%25.71%24.13%
汽车方向盘12.53%8.48%15.59%14.46%15.79%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毛利率系100%达产情况下的预测毛利率,测算时已考虑未来产品降价对毛利率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产品达产年份销售单价为T+1年预测单价的95%)。受2023年1-6月相关产品订单量影响,相关产品产能利用率较2022年有所下降,且汽车安全气囊2023年1-6月销售均价较2022年有所下降,上述因素导致相关产品毛利率2023年1-6月下降,并低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预测毛利率。

若未来出现项目延期实施或管理方面不达预期、市场竞争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跌、订单增长不及预期、产能利用率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可能造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六)新增折旧摊销对业绩影响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会使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规模增大,并将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计提折旧摊销,短期内会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影响测算如下: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T+1T+2T+3T+4T+5(达产)T+6-T+10T+11-T+14
1、对营业收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①2,455.142,455.142,455.142,455.142,455.141,988.95572.32
现有业务营业收入②99,186.7799,186.7799,186.7799,186.7799,186.7799,186.7799,186.77
募投项目新增营业收入③23,583.6038,805.5061,297.5268,081.4074,682.0074,682.0074,682.00
总营业收入(④=②+③)122,770.37137,992.27160,484.29167,268.17173,868.77173,868.77173,868.77
新增折旧摊销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⑤=①/④)2.00%1.78%1.53%1.47%1.41%1.14%0.33%
2、对净利润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税后折旧摊销⑥1,841.361,841.361,841.361,841.361,841.361,491.71429.24
现有业务净利润⑦11,804.0011,804.0011,804.0011,804.0011,804.0011,804.0011,804.00
募投项目新增净利润⑧1,793.353,870.766,600.357,034.937,344.047,693.688,756.15
总净利润(⑨=⑦+⑧)13,597.3515,674.7618,404.3518,838.9319,148.0419,497.6820,560.15
新增折旧摊销占总净利润的比例(⑩=⑥/⑨)13.54%11.75%10.00%9.77%9.62%7.65%2.09%

注1:现有业务营业收入为2022年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注2:上述总营业收入和总净利润仅为测算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折旧或摊销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注3: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税后折旧摊销=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1-25%)。注4:现有业务净利润为2022年公司合并口径净利润,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募投新增折旧摊销占未来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0.33%-2.00%,占总净利润的比例2.09%-13.54%,整体占比均较小,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影响较小。由于项目从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且如果未来行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管理不善,使得项目在投产后没有产生预期效益,则公司存在因折旧摊销费用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七)汽车安全气囊和方向盘收入无法持续增长的风险

公司汽车安全气囊和汽车方向盘产品系新开发业务模块,于2021年度实现批量生产。2021-2023年度,公司汽车安全气囊的收入分别为250.61万元、9,276.34万元和18,856.9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5%、9.73%和15.36%;汽车方向盘的收入分别为219.99万元、5,445.61万元和7,650.4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1%、5.71%和6.23%。虽然公司汽车安全气囊和汽车方向盘产品已通过多家客户认证,并在2022年和2023年实现了收入的大幅增长,但是如果已合作客户的汽车未来销量增长放缓甚至下滑,或者公司相关产品对新客户、新车型的开拓不顺利,无法取得新客户、新车型的订单,则公司汽车安全气囊和方向盘产品收入将面临无法持续增长甚至下滑的风险。

(八)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8.91%、43.52%和46.26%,呈上升趋势,主要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增加银行借款以满足经营资金需求。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银行借款余额分别为10,218.42万元、31,231.96万元和42,701.4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41%、20.20%和21.55%。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41,000.00万元,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在不考虑转股等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以2023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计算,资产负债率将由46.26%进一步提升至55.47%。随着资产负债率的不断上升,将使得公司面临的偿债风险不断增加,甚至面临无法按期支付可转债和现有银行借款本息的风险。此外,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经营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过高的资产负债率也将为公司进一步新增债务融资带来压力,不利于公司未来通过债务融资方式解决经营资金压力。

(九)汽车行业周期性波动及景气度变化的风险

公司属于汽车行业上游的零部件行业,其生产的安全带总成、安全气囊总成及汽车方向盘是汽车安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客户为国内自主品牌汽车厂商,公司的业务发展与我国汽车行业息息相关。汽车行业受宏观经济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汽车消费需求旺盛,汽车行业发展迅速,进而带动上游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滑阶段时,汽车消费需求低迷,汽车行业发展放缓,进而影响上游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作为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公司的经营发展及经营业绩将受到汽车行业发展周期性波动影响。我国汽车工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从无到有,进入21世纪后,开始步入快速发展阶段,2017年我国汽车产销量达到了峰值。目前我国汽车行业快速增长期已结束,进入了成熟期和结构换挡期。2018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780.92万辆和2,808.06万辆,同比分别下滑4.16%和2.76%,为21世纪以来首次出现年度下滑,随后2019年、2020年我国汽车产销量进一步下滑,出现了连续3年的下滑。2021年和2022年受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爆发式增长影响,我国汽车销量扭转了连续3年下滑的局面,但是距离2017年的销量高峰还有不少距离。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全年销量688.7万辆,同比增长

96.9%,市场占有率达到25.6%,提前完成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制定的目标——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不断提升,预计未来难以保持持续的爆发增长态势。如果未来新能源汽车增速也出现放缓,将可能影响我国汽车整体销量水平,汽车行业发展可能再次进入景气度下行周期,将对汽车零部件行

业造成较大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因此,汽车行业景气度变化也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十)已获定点项目延期、变更、中止、终止或未来量产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基于汽车零部件对安全质量及供货稳定性的严格要求及行业惯例,汽车零部件企业与整车厂商通常采取定点合作的模式,即整车厂商针对每款车型的主要零部件确定定点供应商,对于零部件厂商而言,针对一款车型开发的产品称为一个定点项目。在该款车型长达数年的生命周期内,定点的零部件厂商一般不会更换,整车厂商与供应商签订明确定点型号的开口合同,根据对应车型销售情况动态发出采购数量需求,不存在明确约定采购数量的长期订单。

公司根据截至2023年6月25日已定点尚未量产项目生命周期内预计销量测算的平均每年安全气囊、方向盘需求情况如下:

项目数量(万套/件)金额(万元)
安全气囊368.8055,320.00
方向盘82.8023,184.00

注:上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状况的判断,不构成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

基于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及已取得的定点项目数量,公司规划本次募投项目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计划新增方向盘总成产能130万套及气囊总成产能400万套。

一方面,由于定点项目并不构成销售合同,可能出现因不可预计、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等风险。另一方面,由于汽车行业竞争激烈,车型更新换代加速,一款车型如果市场竞争力不足,其实际生命周期及生命周期内的销量可能不及预期。由于整车厂也是根据实际产品销售订单进行零部件的采购,因此,一旦公司已获定点项目未来量产销售不及预期,公司未来实际能够取得的业务订单量将低于预测数量,导致本次募投项目无法充分利用,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十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前五名客户的合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37%、67.78%和65.42%。公司主要客户营收占比较高,主要原

因为:一方面,公司重要客户包括国内外主流汽车整车厂及座椅厂,其中又以国内自主品牌的大型汽车整车厂为主。公司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和供货要求已成功进入这些大型整车厂的供应链体系,已经与上述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另一方面,随着近年国内自主品牌汽车销量的快速增长,上述大客户的订单总量迅速增长,多品种、多批次、非标化的订单产品需求逐年增多,且相应的产品升级较快。尽管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且在积极开拓其他品牌厂商客户,但如果主要客户流失或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动,将对公司的主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7,767.12万元、41,080.77万元和65,045.1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56%、26.56%和32.83%,其中各期末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均超过98.00%。公司应收账款单位主要为吉利汽车、长城汽车、奇瑞汽车、上汽通用五菱等整车厂。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出现重大恶化,或者经营情况和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应收账款可能产生坏账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十三)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33.10%、28.39%和31.52%,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受不同产品销售收入占比结构变化影响,而各类产品的毛利率则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或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而出现下降。除此之外,公司各类产品的毛利率的水平还受行业发展状况及竞争格局、产品价格、员工薪酬水平、成本控制和产能利用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公司毛利率可能持续下滑,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四)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塑料、织带、金属铸件、回位弹簧及气体发生器。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价格呈现整体上升趋势,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单位

直接材料较上年度分别上涨15.85%、40.05%和31.30%,其中2022年受新产品汽车方向盘和汽车安全气囊生产、销售占比提升影响,2022年单位直接材料成本上涨尤为显著。2022年,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比例为67.71%,以公司2022年业绩数据为基准,假设除原材料价格外,销售价格等其他因素均保持不变,则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毛利率、净利润的敏感性分析计算如下:

原材料成本变动率营业成本变动率毛利率毛利率变动净利润 (万元)净利润变动率
-20.00%-13.54%38.08%9.70%19,880.0968.42%
-15.00%-10.16%35.66%7.27%17,861.0751.31%
-10.00%-6.77%33.23%4.85%15,842.0534.21%
-5.00%-3.39%30.81%2.42%13,823.0317.10%
0.00%0.00%28.39%0.00%11,804.000.00%
5.00%3.39%25.96%-2.42%9,784.98-17.10%
10.00%6.77%23.54%-4.85%7,765.96-34.21%
15.00%10.16%21.11%-7.27%5,746.94-51.31%
20.00%13.54%18.69%-9.70%3,727.92-68.42%
25.00%16.93%16.26%-12.12%1,708.89-85.52%
盈亏平衡点(29.23%)19.79%14.21%-14.18%0.00-100.00%
30.00%20.31%13.84%-14.55%-310.13-102.63%

2022年,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成本比例为67.71%,毛利率为28.39%,净利润为11,804.00万元。以该数据为基准,假设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毛利率敏感系数为﹣0.48,净利润对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敏感系数为﹣3.42,即原材料价格上升1%,毛利率下降0.48个百分点,净利润下降3.42%,影响较小。公司2022年盈亏平衡的单位材料成本变动率为29.23%,此时盈亏平衡的毛利率为

14.21%。

如果主要原材料价格未来持续大幅上涨,公司材料成本将相应增加,若公司产品售价调整不及时,无法有效传导上游原材料涨价带来的成本压力,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五)潜在诉讼或纠纷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专利诉讼情况如下: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号原告案件基本情况案件进展判决履行情况涉及产品型号对报告期内收入影响对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影响
1奥托立夫开发公司2020年6月,原告提起诉讼,认为公司产品侵害其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1080034686.6,名称:自锁式安全带卷收器)2021年9月16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判决原告胜诉,要求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万元,该诉讼已于2022年4月结案公司已停止制造、销售相关产品,并已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相关诉讼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已消除紧急锁止安全带(VF11项目)涉诉产品于2019年停止生产销售,2019年销售收入为285.06万元,报告期内未产生收入两起诉讼涉及的赔偿金、案件受理费及法律服务费用约为146.27万元,截至2020年6月底,两起涉案产品存货及生产工具余额为44.83万元,总损失金额占公司2022年利润总额的比例未超过5%
2奥托立夫开发公司2020年6月,原告提起诉讼,认为公司产品侵害其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0580004469.1,名称:一种用于防震带扣的闭锁元件)2021年9月22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原告胜诉,要求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该诉讼于2022年4月结案公司已停止制造、销售相关产品,并已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相关诉讼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已消除锁扣(零件号:23755057)涉诉产品于2020年6月停止生产销售,2020年,涉诉产品销售收入为4.18万元,销售收入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占比均较小
3法兴萨尔茨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2月,原告提起诉讼,认为公司生产销售的“HA203”型号两点式安全带涉嫌侵害其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1180054403.9;名称:用于安全带卷收器的带有端位锁紧阻挡的缩紧单元)2022年9月6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原告胜诉,要求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万元,该诉讼于2022年11月10日结案公司已停止制造、销售相关产品,并已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相关诉讼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已消除“HA203”型号两点式安全带涉案产品于2022年10月停止生产,2020-2023年,涉诉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505.64万元、1,114.99万元、420.81万元和0元,销售收入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占比均较小诉讼涉及的赔偿金、案件受理费及法律服务费用约为50.12万元。截至2022年末,公司涉案产品存货余额为58.75万元,总损失金额占公司2022年利润总额的比例未超过5%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因技术争议而产生的专利方面的诉讼。虽然公司上述已结案的专利诉讼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公司核心技术不存在依赖第三方的情形,但不排除公司在未来因其他专利权或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新增其他与技术争议相关的专利诉讼或纠纷的风险。

六、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进行短线交易的承诺

(一)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进行短线交易的承诺

为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避免触及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胡铲明、沈燕燕、胡凯纳和明凯投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本合伙企业将在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的范围内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认购。

“2、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人除外)不存在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可转债的计划或安排,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可转债。

“3、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6个月内,本人/本合伙企业不存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4、若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日距本人/本合伙企业最近一次减持其股份之日在6个月之内的,本人/本合伙企业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

“5、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合伙企业参与松原股份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自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合伙企业完成本次可转债认购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及可转债。

“6、本人/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不通过任何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

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买卖公司股票或可转债的行为,不实施或变相实施短线交易等违法行为。“7、本人/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监事关于不进行短线交易的承诺

为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避免触及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就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存在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可转债的计划或安排。

“2、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可转债。

“3、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21

一、一般术语 ...... 21

二、专业术语 ...... 23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5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25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27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42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 45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46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46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58

三、其他风险 ...... 61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65

一、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65

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66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68

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 70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 79

六、公司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 88

七、公司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 88

八、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88

九、公司主营业务的基本情况 ...... 106

十、与公司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 122

十一、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24

十二、公司经营许可资质 ...... 128

十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130

十四、公司境外经营的情况 ...... 131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 131

十六、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情况 ...... 134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35

一、财务报告情况 ...... 135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135

三、合并财务报表变化说明 ...... 139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40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 ...... 141

六、财务状况分析 ...... 144

七、盈利能力分析 ...... 169

八、现金流量分析 ...... 186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 188

十、技术创新 ...... 188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及重大期后事项 ...... 191

十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92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195

一、合规经营 ...... 195

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 196

三、同业竞争情况 ...... 197

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 ...... 199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09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20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 209

三、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或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情况 ...... 209

四、发行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情况 ...... 210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 211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218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34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234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234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243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 245

第九节 声明 ...... 246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46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249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250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 252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53

六、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 255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257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259

附表一、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 ...... 260

第一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松原股份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松原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41,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实际控制人胡铲明、沈燕燕、胡凯纳三名自然人
博一汽车余姚市博一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安徽松原松原(安徽)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宁波奥维萨宁波奥维萨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明凯投资

南京明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汽通用五菱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汽车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宇通客车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更名为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东风乘用车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
奇瑞汽车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吉利汽车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北汽福田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长安汽车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汽轿车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AMFAMF-BRUNS GMBH & CO. KG
IMMIINDIANA MILLS MANUFACTURING INC
VALEDAVALEDA Co. D.B.A. Q'STRAINT
东南汽车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铃汽车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江淮汽车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汽大通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
大众(安徽)大众汽车(安徽)有限公司
德国大众德国大众汽车集团
美国福特美国福特汽车公司
合众汽车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一汽大众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上汽大众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比亚迪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蔚来上海蔚来科技有限公司
理想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小鹏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奔驰梅赛德斯-奔驰集团旗下汽车品牌
奥迪德国大众汽车集团旗下汽车品牌
均胜电子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金杯沈阳金杯锦恒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延锋百利得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重庆光大重庆光大产业有限公司
奥托立夫Autoliv Inc.,奥托立夫公司是全世界最大的“汽车乘员保护系统”生产商
法兴萨尔茨堡法兴萨尔茨堡有限责任公司
采埃孚ZF Friedrichshafen AG,是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传动系统产品专业制造厂家之一
博世BOSCH,主营业务涉及汽车与智能交通技术、工业技术、消费品和能源及建筑技术等行业
大陆Continental AG,德国运输行业制造商。主要产品为轮胎,制动系统,车身稳定控制系统,发动机喷射系统,转速表,以及其他汽车和运输行业零部件
巴斯夫BASF SE,世界领先的化工公司,向客户提供一系列的高性能产品,涵盖化学品、塑料、特性产品、作物保护产品以及原油和天然气
电装DENSO,电装株式会社是世界汽车零部件及系统的顶级供应商,提供包括汽车空调设备和供热系统、电子自动化和电子控制等产品
爱信精机Aisin Seiki,日本一家主要制造汽车零部件、汽车保修设备、五金、机械设备、电动工具等产品的公司
松下Panasonic,世界著名的国际综合性电子技术企业集团
麦格纳国际MAGNA INTERNATIONAL,加拿大的一家汽车配件供应商,主营业务包括设计、开发、制造汽车系统、总成、模块与组件,并具备设计和组装整车的能力
现代摩比斯Hyundai mobis,韩国的一家世界级的汽车零部件企业,业务包括核心零部件制作、车辆模块制造、售后零部件制造和销售三大板块
佛瑞亚FORVIA,零部件供应商佛吉亚与供应商海拉(Hella)合并组成的集团,主营业务包括内饰、座椅、汽车电子等产品
李尔Lear Corporation Limited,全球汽车座椅和电子电气技术供应商,致力于为全球消费者提供非凡的汽车舱内体验
KSS公司Key Safety Systems Inc.全球领先的汽车安全系统的研发、设计及生产商
高田公司TAKATA,主要生产汽车安全气囊、安全带、方向盘等汽车安全装置及其零配件
延锋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汽车内饰、安全系统、座
椅、座舱电子和外饰等产品
松益汽配余姚市松益汽配铸造厂(普通合伙)
宁波高发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岱美股份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乘联会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是国内知名的汽车行业信息交流和市场研究平台
OICA世界汽车组织,成立于1919年,是全球汽车制造业唯一的国际组织和代表,由世界各国汽车制造商组成
EMR(Expert Market Research)一家美国市场研究机构,成立于2009年,提供多个行业的市场数据和研究咨询服务
SNE Research一家韩国市场研究机构,成立于2010年,为第二电池行业、可再生能源行业、能源等相关行业提供全球市场研究和咨询服务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章程》《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天册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最近三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术语

汽车被动安全系统汽车被动安全系统通常包含汽车车身结构、汽车安全带总成、安全气囊、转向柱能量吸收装置、安全玻璃等组成,是保障乘员安全的重要汽车组成部分
汽车安全带总成属于汽车被动安全系统重要组件之一,由卷收器、带(锁)扣、高度调节器、织带、导向环、预张紧器和锁紧装置等组成,可对乘员进行约束,是起到保护乘员作用的必要安全装置
卷收器卷收器是汽车安全带总成的核心组件,实现的功能包括紧急锁止、预张紧、限力等功能
气体发生器汽车安全系统中使用的气体发生器,由发生器体、火药、点爆连接器组件组成。作用时,ECU发送讯号,通过线束进入点爆组件,直接引爆火药,产生高压气体从发生器体另一头开孔处直接冲出,推动预张紧装置中的传动件使卷轴回拉或使囊带挤破气囊盖板,充气成型
预张紧公司汽车安全带总成的功能之一,通过引爆气体发生器,产生高压气体作为卷曲动力,提前拉紧安全带,最快时间内为驾乘者消除安全带与人体之间的间隙,减少人体胸部向前的位移量,并拉开与前方安全
气囊的距离
限力公司汽车安全带总成的功能之一,将人体束缚的肩带力瞬间控制在一定力量范围内,缓解对驾乘者胸部带来的冲击力
紧急锁止公司汽车安全带总成的功能之一,通过卷轴内部离心式离合器的作用,自然阻止卷收器继续转动,同时锁止安全带
特殊座椅安全装置应用于特殊座椅的行驶安全装置,包括车载轮椅、儿童座椅、农用机械座椅等的肩带、腰带、锁扣等装置
安全气囊一种被动安全性的保护系统,它与座椅安全带配合使用,可以为乘员提供有效的防撞保护
方向盘操纵行驶方向的轮状装置,其功能是将驾驶员作用到转向盘边缘上的力转变为转矩后传递给转向轴
整车厂汽车整车生产企业
乘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可细分为基本型乘用车(轿车)、多功能乘用车(MPV)、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专用乘用车和交叉型乘用车
商用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可细分为客车、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半挂牵引汽车、专用汽车、客车非完整车辆、货车非完整车辆
电子控制单元英文简称为 ECU( Electronic Control Unit)。汽车专用微机控制器,也叫汽车专用单片机,由微处理器、存储器、输入/输出接口、模数转换器以及整形、驱动等大规模集成电路组成
同步开发零部件企业按整车企业给定的系统级或零件级目标,与整车企业同步进行项目开发工作,从而缩短整车开发周期
批量生产/量产产品已经完成了生产件批准程序认可,具备大批量生产的条件,是正式批量生产的起点。英文简称“ SOP( Start of Production)”
一级供应商直接为整车厂进行产品配套的供应商
C-NCAPChina-New Car Assessment Program,中国新车评价规程,是将在市场上购买的新车型按照比中国现有强制性标准更严格和更全面的要求进行碰撞安全性能测试,评价结果按星级划分并公开发布,旨在给予消费者系统、客观的车辆信息,促进企业按照更高的安全标准开发和生产,从而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伤害及损失
3C证书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是中国政府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Songyuan Automotive Safety Systems Co.,Ltd.
注册地址余姚市牟山镇运河沿路1号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松原股份
股票代码300893
注册资本22,618.87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铲明
成立日期2001年7月6日
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730145332E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国内乘用车市场自主品牌和新能源汽车崛起为国内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近年来,自主品牌乘用车发展迅速,在国内乘用车市场,自主品牌市场份额由2020年的35.8%提升至2023年一季度的49.7%,国内乘用车自主品牌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为优质的自主品牌零部件厂商提供了广阔的机遇。公司主要客户或合作伙伴为国产自主品牌整车厂商,在2022年国内乘用车批发销量前15名厂商中已有7名自主品牌厂商,前5名厂商中已有3名自主品牌厂商,公司未来将持续受益于自主品牌市场占有率的提升。

同时,新能源汽车市场在中国发展迅速,已成为国内乘用车主要的增量市场。在新能源汽车市场,自主品牌2022年市场份额更是达到了84.6%。新能源汽车行业涌现出的一批国产造车新势力,由于发展时间相对较短,其供应链尚未成熟,

更偏好具备成本优势的国内零部件厂商,能够带动本土供应链发展,提供国产替代的机会。

2、汽车安全法规愈加严格及整车厂对汽车安全配置的重视,推动市场需求扩大随着各国对于汽车安全系统的法规愈加严格化及汽车安全评级标准的升级,汽车安全系统单车价值增加,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以欧盟为例,其要求在2021年之前,所有在欧洲销售的新车必须强制安装包括紧急刹车系统、紧急停止信号、智能车速辅助系统及车道保持辅助系统等在内的12项汽车安全配置,该规定不仅是针对欧洲的车厂,还包括其他国家的汽车厂商出口到欧盟的车辆。在我国,《C-NCAP管理规则(2018年版)》增加了关于侧气帘加分的技术要求,引导新车加强安全配置。随着汽车乘员保护要求的不断提升,各类安全气囊(驾驶座气囊(DAB)、乘员座气囊(PAB)、侧气囊(SAB)、侧气帘(CAB)和膝部气囊(KAB))将逐步发展成为我国汽车生产的标配。与此同时,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部分新能源汽车品牌对安全气囊的配置明显高于传统燃油车。如比亚迪汉系列车型配置了主/副驾座安全气囊、前后排侧气囊、前后排头部气囊、膝部气囊等全套安全气囊,同级别 2023 款奥迪 A6L,则没有膝部气囊,侧气囊需要加价选配。

随着汽车安全法规愈加严格及整车厂对汽车安全配置的重视,将进一步推动汽车被动安全市场空间的扩大。

3、公司安全气囊和方向盘产品销售订单快速增长推动公司扩产需求

近年来,公司与现有整车厂客户合作不断深入,公司利用自身的优势,在安全气囊、方向盘等产品方面,在现有客户基础上实现了供应产品从点到面的突破。公司汽车安全气囊和汽车方向盘产品于2021年度实现批量生产。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汽车安全气囊的收入分别为250.61万元和9,276.34万元;汽车方向盘的收入分别为219.99万元和5,445.61万元,均实现了快速增长。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开拓,公司汽车安全气囊和汽车方向盘销售订单快速增长,推动公司扩产需求。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布局,巩固并提高行业地位和市场占有率公司一直致力于国内汽车被动安全系统自主品牌的发展。安全气囊和方向盘均属于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产品,安全气囊和方向盘的扩产能够有效丰富公司现有产品矩阵。公司现有整车厂客户在报告期内主要采购公司的安全带产品,其采购的安全气囊和方向盘产品相对较少,根据公司目前客户需求的反馈情况,考虑到安全气囊和方向盘与安全带均为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产品,而且各类产品在开发试验中有着相互关联的作用,因此公司现有部分客户也希望公司能够同时承接其安全气囊和方向盘业务,提供更为综合和丰富的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产品。

本次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将有效扩大公司安全气囊和方向盘产品产能,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布局,巩固并提高行业地位和市场占有率。

2、优化债务结构,促进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自有资金无法完全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银行借款金额持续增加,为公司带来了较大的财务压力。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6.26%,短期借款余额为7,405.28万元,长期借款余额为35,296.15万元。

本次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能有效缓解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长远发展。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核准注册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召开的2023年第65次审核会议,并于2023年11月2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621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

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及相关授权延期的议案》,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日(即2024年11月19日)。

(二)本次发行基本条款

1、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1,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410.00万张。

3、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4年8月1日至2030年7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5、票面利率

第一年为0.20%、第二年为0.40%、第三年为0.8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2.00%、第六年为2.5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8月7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年2月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年7月3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本次可转债转股股份仅来源于新增股份。

8、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8.7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9、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中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为转股数量;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3、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照

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4、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5、发行对象

(1)发行人原股东: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3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社会公众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3〕511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31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1,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

发行人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普通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8126元可转债的比例,并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每股配售0.018126张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226,188,700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的股本总数为226,188,70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4,099,896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4,100,000张的99.9975%。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2)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893”,配售简称为“松原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3)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网上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370893”,申购简称为“松原发债”。最低申购数量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0,000张(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保荐

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日日终为准。

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③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i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ii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iii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iv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v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②拟修改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③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④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i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ii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公司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iii公司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iv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v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vi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vii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⑤公司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⑥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⑦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提议;

②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③债券受托管理人;

④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1,000.00万元(含4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35,447.5928,700.00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12,300.0012,300.00
合计47,747.5941,000.00

如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经营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19、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日(即2024年11月19日)。

(三)预计募集资金量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1、预计募集资金量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预计募集资金量为不超过41,000.00万元(含41,000.00万元)。

2、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存储的专项账户。

(四)债券评级及担保情况

1、债券评级

公司聘请联合资信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本次可转债主体信用评级为A+级,债券信用评级为A+级。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联合资信将持续跟踪评级。

2、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五)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事项

2022年9月,公司与中信建投签订了《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2023年5月,公司与中信建投签订了《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中信建投将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公司在《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次可转债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次可转债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时,公司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2)公司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第(1)项所述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对公司履行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可转债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3)公司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公司就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公司就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4)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公司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5)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公司在《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次可转债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6)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公司发生其他对本次可转债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公司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可转债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受托管理协议》的签订、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受托管理人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七)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1、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足41,000.00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41,000.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2,3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2、承销期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为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7日。

(八)发行费用

项目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596.00
项目金额(万元)
律师费93.58
审计及验资费70.75
资信评级费23.58
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5.19
合计789.11

注:以上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各项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九)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及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与停、复牌安排如下(如遇不可抗力则顺延):

日期交易日发行安排停牌安排
2024年7月30日 星期二T-2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等正常交易
2024年7月31日 星期三T-1日网上路演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正常交易
2024年8月1日 星期四T日刊登《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 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确定网上中签率正常交易
2024年8月2日 星期五T+1日刊登《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进行网上申购摇号抽签正常交易
2024年8月5日 星期一T+2日刊登《中签号码公告》 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2024年8月6日 星期二T+3日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2024年8月7日 星期三T+4日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向发行人划付募集资金

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若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本次发行的证券不设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铲明董事会秘书/联系人:叶醒住所:余姚市牟山镇运河沿路1号联系电话:0574-62499207传真:0574-62495482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常青保荐代表人:孙泉、马忆南项目协办人:何海畅经办人员:俞康泽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联系电话:021-68801584传真:021-68801551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事务所负责人:章靖忠经办律师:傅羽韬、曹亮亮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联系电话:0571-87901111(总机)传真:0571-87901500

(四)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负责人:王国海经办注册会计师:孙敏、金杨杨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联系电话:0571-87901111(总机)传真:0571-87901500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机构负责人:万华伟经办人员:孙长征、杨恒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17层联系电话:010-85679696传真:010-85679228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联系电话:0755-88668888传真:0755-82083295

(七)收款银行

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110701013302370405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八)股份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传真:0755-21899000

(九)受托管理人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法定代表人:王常青联系人:孙泉联系电话:021-68801584传真:021-68801551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截至2023年3月31日,中信建投衍生品交易部持有发行人10,100股A股股票。除上述情形外,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保荐人已建立了有效的信息隔离墙管理制度,保荐人衍生品交易部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不影响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此次发行的可转债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信息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认购可转债并转股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前(截至2024年6月20日),公司社会公众股占比为25.27%,接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社会公众持有公司股份的下限。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他非社会公众人员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并将认购的可转债转换为发行人的股票,则存在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风险。同时,若单一社会公众股东通过取得公司股票或取得可转债后转股等方式导致其持有公司股权比例超过10%,则亦存在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风险。

(二)与前次募集资金不规范使用相关的风险

1、因前次募集资金不规范使用而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2022年下半年,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出现超出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形,且“测试中心扩建项目”投入进度不及预期,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有所延后。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不规范使用情形发生时,公司未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虽然公司已针对上述事项完成整改且公司已因上述事项先后收到了深交所的自律监管措施和宁波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但是不排除公司未来因上述事项进一步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及/或处罚的风险。

2、因前次募集资金不规范使用对本次再融资构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2022年下半年,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出现超出原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的情形,且“测试中心扩建项目”投入进度不及预期,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有所延后。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不规范使用情形发生时,公司未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虽然公司已针对上述事项完成整改且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申请已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但不排除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申请带来的其他不利影响。

(三)经营与财务风险

1、汽车安全气囊和方向盘收入无法持续增长的风险

公司汽车安全气囊和汽车方向盘产品系新开发业务模块,于2021年度实现批量生产。2021-2023年度,公司汽车安全气囊的收入分别为250.61万元、9,276.34万元和18,856.9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5%、9.73%和15.36%;汽车方向盘的收入分别为219.99万元、5,445.61万元和7,650.4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1%、5.71%和6.23%。虽然公司汽车安全气囊和汽车方向盘产品已通过多家客户认证,并在2022年和2023年实现了收入的大幅增长,但是如果已合作客户的汽车未来销量增长放缓甚至下滑,或者公司相关产品对新客户、新车型的开拓不顺利,无法取得新客户、新车型的订单,则公司汽车安全气囊和方向盘产品收入将面临无法持续增长甚至下滑的风险。

2、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前五名客户的合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37%、67.78%和65.42%。公司主要客户营收占比较高,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公司重要客户包括国内外主流汽车整车厂及座椅厂,其中又以国内自主品牌的大型汽车整车厂为主。公司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和供货要求已成功进入这些大型整车厂的供应链体系,已经与上述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另一方面,随着近年国内自主品牌汽车销量的快速增长,上述大客户的订单总量迅速增长,多品种、多批次、非标化的订单产品需求逐年增多,且相应的产品升级较快。

尽管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且在积极开拓其他品牌厂商客户,但如果主要客户流失或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动,将对公司的

主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3、已获定点项目延期、变更、中止、终止或未来量产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基于汽车零部件对安全质量及供货稳定性的严格要求及行业惯例,汽车零部件企业与整车厂商通常采取定点合作的模式,即整车厂商针对每款车型的主要零部件确定定点供应商,对于零部件厂商而言,针对一款车型开发的产品称为一个定点项目。在该款车型长达数年的生命周期内,定点的零部件厂商一般不会更换,整车厂商与供应商签订明确定点型号的开口合同,根据对应车型销售情况动态发出采购数量需求,不存在明确约定采购数量的长期订单。公司根据截至2023年6月25日已定点尚未量产项目生命周期内预计销量测算的平均每年安全气囊、方向盘需求情况如下:

项目数量(万套/件)金额(万元)
安全气囊368.8055,320.00
方向盘82.8023,184.00

注:上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状况的判断,不构成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基于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及已取得的定点项目数量,公司规划本次募投项目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计划新增方向盘总成产能130万套及气囊总成产能400万套。一方面,由于定点项目并不构成销售合同,可能出现因不可预计、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等风险。另一方面,由于汽车行业竞争激烈,车型更新换代加速,一款车型如果市场竞争力不足,其实际生命周期及生命周期内的销量可能不及预期。由于整车厂也是根据实际产品销售订单进行零部件的采购,因此,一旦公司已获定点项目未来量产销售不及预期,公司未来实际能够取得的业务订单量将低于预测数量,导致本次募投项目无法充分利用,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4、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安全带总成产品、安全气囊总成和方向盘等产品,是汽车重要的安全部件之一。一旦公司在未来生产经营中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可能会导致下游整车厂大规模召回的情况发生,并给公司

造成巨大损失。同时,产品质量问题还会给下游整车厂对其产品的认证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进而阻碍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从而导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恶化。

5、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8.91%、43.52%和46.26%,呈上升趋势,主要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增加银行借款以满足经营资金需求。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银行借款余额分别为10,218.42万元、31,231.96万元和42,701.4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41%、20.20%和21.55%。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41,000.00万元,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在不考虑转股等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以2023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计算,资产负债率将由46.26%进一步提升至55.47%。随着资产负债率的不断上升,将使得公司面临的偿债风险不断增加,甚至面临无法按期支付可转债和现有银行借款本息的风险。此外,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经营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过高的资产负债率也将为公司进一步新增债务融资带来压力,不利于公司未来通过债务融资方式解决经营资金压力。

6、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7,767.12万元、41,080.77万元和65,045.1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56%、26.56%和32.83%,其中各期末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均超过98.00%。

公司应收账款单位主要为吉利汽车、长城汽车、奇瑞汽车、上汽通用五菱等整车厂。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出现重大恶化,或者经营情况和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应收账款可能产生坏账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7、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4,812.35万元、23,788.09万元和24,869.1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63%、15.38%和12.55%。公司存货占总资产比例相对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呈增长趋势,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订单及收入的增长,公司相应增加备货。

若未来因为市场的变化导致存货发生跌价损失,将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8、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33.10%、28.39%和31.52%,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受不同产品销售收入占比结构变化影响,而各类产品的毛利率则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或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而出现下降。除此之外,公司各类产品的毛利率的水平还受行业发展状况及竞争格局、产品价格、员工薪酬水平、成本控制和产能利用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公司毛利率可能持续下滑,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9、税收风险

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2019年11月27日和2022年12月1日重新申请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资格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公司按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各期实行15%所得税率带来的所得税优惠额分别为869.25万元、204.63万元和1,616.95万元,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占净利润比重分别为7.81%、1.73%和8.18%。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10、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分别为9,084.94万元、8,606.98万元和11,050.68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19%、8.68%和8.63%。公司主要出口地为美国、欧洲等地区,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和欧元。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99.00万元、﹣261.10万元和﹣17.09万元。随着公司出口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若美元等结算货币的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导致公司的毛利率下降、大额汇兑损失,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法律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专利诉讼情况如下: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号原告案件基本情况案件进展判决履行情况涉及产品型号对报告期内收入影响对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影响
1奥托立夫开发公司2020年6月,原告提起诉讼,认为公司产品侵害其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1080034686.6,名称:自锁式安全带卷收器)2021年9月16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判决原告胜诉,要求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万元,该诉讼已于2022年4月结案公司已停止制造、销售相关产品,并已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相关诉讼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已消除紧急锁止安全带(VF11项目)涉诉产品于2019年停止生产销售,2019年销售收入为285.06万元,报告期内未产生收入两起诉讼涉及的赔偿金、案件受理费及法律服务费用约为146.27万元,截至2020年6月底,两起涉案产品存货及生产工具余额为44.83万元,总损失金额占公司2022年利润总额的比例未超过5%
2奥托立夫开发公司2020年6月,原告提起诉讼,认为公司产品侵害其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0580004469.1,名称:一种用于防震带扣的闭锁元件)2021年9月22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原告胜诉,要求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该诉讼于2022年4月结案公司已停止制造、销售相关产品,并已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相关诉讼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已消除锁扣(零件号:23755057)涉诉产品于2020年6月停止生产销售,2020年,涉诉产品销售收入为4.18万元,销售收入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占比均较小
3法兴萨尔茨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2月,原告提起诉讼,认为公司生产销售的“HA203”型号两点式安全带涉嫌侵害其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1180054403.9;名称:用于安全带卷收器的带有端位锁紧阻挡的缩紧单元)2022年9月6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原告胜诉,要求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万元,该诉讼于2022年11月10日结案公司已停止制造、销售相关产品,并已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相关诉讼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已消除“HA203”型号两点式安全带涉案产品于2022年10月停止生产,2020-2023年,涉诉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505.64万元、1,114.99万元、420.81万元和0元,销售收入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占比均较小诉讼涉及的赔偿金、案件受理费及法律服务费用约为50.12万元。截至2022年末,公司涉案产品存货余额为58.75万元,总损失金额占公司2022年利润总额的比例未超过5%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因技术争议而产生的专利方面的诉讼。虽然公司上述已结案的专利诉讼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公司核心技术不存在依赖第三方的情形,但不排除公司在未来因其他专利权或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新增其他与技术争议相关的专利诉讼或纠纷的风险。

(五)技术风险

1、科技创新的风险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汽车整车制造厂商已逐步向精简机构、打造供应链方向转变,因此对配套零部件供应商的依赖逐步加强,进入产业链供应体系的零部件企业存在先发优势。随着双方同步开发和合作开发的进行,零部件企业在整车厂商推出新车型之前就已经介入配套零部件的开发,若开发成功,一旦新车型推出,就会优先成为该零部件的指定供应商。因此,公司汽车安全系统新产品的同步开发能力、开发成功与否,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是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与持续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此外,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不断普及和发展,汽车行业呈现出来的新能源、轻量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将促使汽车零部件企业开发相应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客户对产品工艺、质量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需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改善生产工艺以满足不同客户提出各项需求。

公司一贯重视技术研发与创新,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3,983.30万元、5,606.78万元及6,732.84万元,研发投入持续增长。但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提高技术水平、升级生产工艺,不能保证研发投入稳步增长,不注重持续的技术开发与科技创新,就会存在因不能适应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换代而被淘汰的风险。

2、新产品开发风险

公司产品具有特定的销售生命周期。为保障业务稳定增长,公司需要与客户持续合作开发新产品。新产品必须经过客户严格的质量认证后方可批量供货,认证过程周期长、环节多,不确定性较大,公司存在因新产品未通过认证而影响业绩增长及客户合作关系的风险。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技术人才的选拔和培养,经过多年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的方式,公司现已拥有一支专业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研发团队,构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汽车零部件行业技术升级较快、科技含量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对相关核心技术人才的依赖也越来越高。如果相关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使公司面临两方面的风险:一是公司相关技术或产品的研发进程会受到较大影响;二是相关技术可能面临泄密风险。

4、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通过多年的持续自主研发,公司已拥有一系列关于产品开发及生产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产品结构设计、产品工艺技术等。核心技术对于公司开拓市场、维护客户关系、控制生产成本非常重要。如果掌握公司核心技术的员工离职或私自泄露公司核心技术,公司核心技术可能会被第三方掌握,导致公司失去竞争优势,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管理风险

1、内部控制风险

公司产业链完整,生产流程长,对销售、采购、生产的规范管理要求较高。随着公司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合法规范经营的要求不断提高及市场竞争压力的增加,如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无法及时健全或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将面临内部控制风险。

2、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由于公司的生产规模和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并伴随未来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释放,将延伸公司的管理维度和跨度,从而对公司在业务持续增长过程中的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无法在生产管理、质量控制、人力资源以及客户服务等方面及时跟进相应的管理措施,可能增加公司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风险,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3、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人才为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随着行业竞争格局的不断演化,行业内对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发展前景、薪酬、福利、工作环境等方面持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和激励机制,可能会造成人才队伍的不稳定,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4、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胡铲明、沈燕燕和胡凯纳三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发行人73.41%股份,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尽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制订并实施“三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规范性制度,防止实际控制人作出不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决策和行为。但若未来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在公司的控股地位,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不当影响,则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安全气囊和方向盘产品的现有产能、产能利用率、本次募投项目拟建产能及其他已规划的在建、拟建产能情况如下:

单位:万套

项目安全气囊方向盘
现有产能150141.01
现有产能利用率41.11%32.98%
本次募投项目拟建产能400130
其他已规划在建及拟建产能-58.98
合计产能550330
本次募投项目扩产比例266.67%92.19%

注:本次募投项目扩产比例=本次募投拟建产能/现有产能。

公司安全气囊和方向盘现有产能利用率分别为41.11%和32.98%,当前产能利用率较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安全气囊和方向盘产品产能的扩产比例分别为266.67%和92.19%,整体产能扩张幅度较大。公司对于上述新增产能的可行性分析论证是基于当前的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宏观市场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综合决定的。未来若出现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或者行业政

策发生不利变动、技术水平发生重大更替等情况,可能造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无法完全消化的风险。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预计效益水平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现有业务盈利水平、预计市场空间、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基础上做出的审慎预测。本项目效益测算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主要经营指标指标值
达产年份销售收入(万元)74,682.00
其中:安全气囊50,476.00
方向盘24,206.00
达产年份利润总额(万元)9,792.05
达产年份毛利率18.42%
其中:安全气囊21.24%
方向盘12.53%
税后内部收益率18.71%
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7.33年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安全气囊、方向盘预计毛利率与公司现有产品毛利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年份毛利率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期后实际数据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参考数据
2023年1-6月毛利率2022年毛利率2022年1-9月毛利率2021年毛利率
汽车安全气囊(剔除气囊控制器)21.24%21.17%24.65%25.71%24.13%
汽车方向盘12.53%8.48%15.59%14.46%15.79%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毛利率系100%达产情况下的预测毛利率,测算时已考虑未来产品降价对毛利率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产品达产年份销售单价为T+1年预测单价的95%)。受2023年1-6月相关产品订单量影响,相关产品产能利用率较2022年有所下降,且汽车安全气囊2023年1-6月销售均价较2022年有所下降,上述因素导致相关产品毛利率2023年1-6月下降,并低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预测毛利率。

若未来出现项目延期实施或管理方面不达预期、市场竞争导致产品销售价格

下跌、订单增长不及预期、产能利用率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可能造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3、新增折旧摊销对业绩影响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会使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规模增大,并将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计提折旧摊销,短期内会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影响测算如下: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T+1T+2T+3T+4T+5(达产)T+6-T+10T+11-T+14
1、对营业收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①2,455.142,455.142,455.142,455.142,455.141,988.95572.32
现有业务营业收入②99,186.7799,186.7799,186.7799,186.7799,186.7799,186.7799,186.77
募投项目新增营业收入③23,583.6038,805.5061,297.5268,081.4074,682.0074,682.0074,682.00
总营业收入(④=②+③)122,770.37137,992.27160,484.29167,268.17173,868.77173,868.77173,868.77
新增折旧摊销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⑤=①/④)2.00%1.78%1.53%1.47%1.41%1.14%0.33%
2、对净利润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税后折旧摊销⑥1,841.361,841.361,841.361,841.361,841.361,491.71429.24
现有业务净利润⑦11,804.0011,804.0011,804.0011,804.0011,804.0011,804.0011,804.00
募投项目新增净利润⑧1,793.353,870.766,600.357,034.937,344.047,693.688,756.15
总净利润(⑨=⑦+⑧)13,597.3515,674.7618,404.3518,838.9319,148.0419,497.6820,560.15
新增折旧摊销占总净利润的比例(⑩=⑥/⑨)13.54%11.75%10.00%9.77%9.62%7.65%2.09%

注1:现有业务营业收入为2022年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注2:上述总营业收入和总净利润仅为测算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折旧或摊销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注3: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税后折旧摊销=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1-25%)。注4:现有业务净利润为2022年公司合并口径净利润,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募投新增折旧摊销占未来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0.33%-2.00%,占总净利润的比例2.09%-13.54%,整体占比均较小,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影响较小。由于项目从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且如果未来行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管理不善,使得项目在投产后没有产生预期效益,则公司存在因折旧摊销费用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4、本次发行摊薄即期股东收益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将可能部分或全部转股,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实施至产生预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公司收益增长可能不会与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5、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能全额募足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投资总金额47,747.59万元,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41,000.00万元(含41,000.00万元)。若发行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公司业绩、公司股价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本次发行存在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未全额募足的风险,进而导致公司采取其他途径解决项目投资所需资金,可能会增加公司资金使用成本,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汽车行业周期性波动及景气度变化的风险

公司属于汽车行业上游的零部件行业,其生产的安全带总成、安全气囊总成及汽车方向盘是汽车安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客户为国内自主品牌汽车厂商,公司的业务发展与我国汽车行业息息相关。汽车行业受宏观经济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汽车消费需求旺盛,汽车行业发展迅速,进而带动上游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滑阶段时,汽车消费需求低迷,汽车行业发展放缓,进而影响上游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作为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公司的经营发展及经营业绩将受到汽车行业发展周期性波动影响。

我国汽车工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从无到有,进入21世纪后,开始步入快速发展阶段,2017年我国汽车产销量达到了峰值。目前我国汽车行业快速增长期已结束,进入了成熟期和结构换挡期。2018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780.92万辆和2,808.06万辆,同比分别下滑4.16%和2.76%,为21世纪以来首次出现年度下滑,随后2019年、2020年我国汽车产销量进一步下滑,出现了连续3年的下滑。2021年和2022年受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爆发式增长影响,我国汽车销量扭转了连续3年下滑的局面,但是距离2017年的销量高峰还有不少距离。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全年销量688.7万辆,同比增长

96.9%,市场占有率达到25.6%,提前完成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制定的目标——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不断提升,预计未来难以保持持续的爆发增长态势。如果未来新能源汽车增速也出现放缓,将可能影响我国汽车整体销量水平,汽车行业发展可能再次进入景气度下行周期,将对汽车零部件行业造成较大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因此,汽车行业景气度变化也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近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国内汽车安全带总成及零部件生产企业众多,且以中小企业为主,客户主要围绕国内自主品牌整车厂。由于受到技术积累较薄弱的影响,国内汽车安全带总成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在中低端整车市场竞争激烈。

虽然公司已经开发了预张紧限力式安全带等中高端产品,但是如果公司不能利用已在安全带总成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和质量优势,进一步提高自主研发能力

和创新能力、提升产品性能质量并紧跟整车厂产品升级的步伐,扩大产能,则公司可能面临越来越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塑料、织带、金属铸件、回位弹簧及气体发生器。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价格呈现整体上升趋势,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单位直接材料较上年度分别上涨15.85%、40.05%和31.30%,其中2022年受新产品汽车方向盘和汽车安全气囊生产、销售占比提升影响,2022年单位直接材料成本上涨尤为显著。

2022年,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比例为67.71%,以公司2022年业绩数据为基准,假设除原材料价格外,销售价格等其他因素均保持不变,则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毛利率、净利润的敏感性分析计算如下:

原材料成本变动率营业成本变动率毛利率毛利率变动净利润 (万元)净利润变动率
-20.00%-13.54%38.08%9.70%19,880.0968.42%
-15.00%-10.16%35.66%7.27%17,861.0751.31%
-10.00%-6.77%33.23%4.85%15,842.0534.21%
-5.00%-3.39%30.81%2.42%13,823.0317.10%
0.00%0.00%28.39%0.00%11,804.000.00%
5.00%3.39%25.96%-2.42%9,784.98-17.10%
10.00%6.77%23.54%-4.85%7,765.96-34.21%
15.00%10.16%21.11%-7.27%5,746.94-51.31%
20.00%13.54%18.69%-9.70%3,727.92-68.42%
25.00%16.93%16.26%-12.12%1,708.89-85.52%
盈亏平衡点(29.23%)19.79%14.21%-14.18%-0.00-100.00%
30.00%20.31%13.84%-14.55%-310.13-102.63%

2022年,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成本比例为67.71%,毛利率为28.39%,净利润为11,804.00万元。以该数据为基准,假设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毛利率敏感系数为﹣0.48,净利润对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敏感系数为﹣3.42,即原材料价格上升1%,毛利率下降0.48个百分点,净利润下降3.42%,影响较小。公司2022年盈亏平衡的单位材料成本变动率为29.23%,此时盈亏平衡的毛利率为

14.21%。

如果主要原材料价格未来持续大幅上涨,公司材料成本将相应增加,若公司

产品售价调整不及时,无法有效传导上游原材料涨价带来的成本压力,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本息兑付风险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除此之外,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公司还需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多种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如未达到预期的回报,将可能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而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可转债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使本次可转债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流动性风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及时申请本次可转债在深交所上市流通。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次可转债在深交所上市后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可转债。因此,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次可转债后可能面临由于可转债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本次可转债,或者由于可转债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次可转债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四)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未转股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在转股期限内是否转股取决于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好及其对公司未来股价预期等因素。若本次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限内转股,公

司则需对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支付利息并兑付本金,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和资金压力。

(五)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甚至低于面值的风险可转债作为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走势、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过程中,市场价格存在波动风险,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甚至市场价格低于面值或与其投资价值背离的现象,从而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因此,公司提醒投资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强制赎回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约定了如下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公司行使上述赎回权,赎回价格有可能低于投资者取得可转债的价格,从而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或向下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中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可能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但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由于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经营业绩等多重因素影响,审议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均难以预测,因此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触发后,存在向下修正幅度不确定性的风险。

(八)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联合资信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债券信

用等级为“A+”。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联合资信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等因素变化,导致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发生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九)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按相关规定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而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6月2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226,188,700股,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类型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13,210,35750.05%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113,210,35750.05%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113,210,35750.05%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12,978,34349.95%
1、人民币普通股112,978,34349.9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226,188,700100.00%

截至2024年6月2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胡铲明境内自然人105,468,75046.63%79,101,562
2沈燕燕境内自然人45,200,89419.98%33,900,670
3南京明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一般法人18,080,3567.99%-
4科威特政府投资局境外法人3,327,9651.47%-
5澳门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境外法人3,033,0301.34%-
6易方达泰丰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理财产品等2,604,4611.15%-
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淳厚信睿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1,586,8000.70%-
8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零组合基金、理财产品等1,458,8000.64%-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1,375,7000.61%-
10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209,8800.53%-

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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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主要 经营地币种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直接间接
1宁波奥维萨汽车部件有限公司2013年9月2日浙江宁波人民币300.00万元100.00-未实际经营相关业务
2Songyuan Europe GmbH I.G.2018年4月22日Gustav-Stresemann-Ring 1, 65180 Wiesbaden欧元25,000.00欧元100.00-未实际经营相关业务,待注销
3上海松垣汽车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0月29日上海人民币500.00万元100.00-汽车零部件领域前瞻技术研发
4松原(安徽)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2022年4月12日安徽巢湖人民币10,000.00万元100.00-未实际经营相关业务
5合肥市松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0日安徽巢湖人民币15,000.00万元100.00-未实际经营相关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宁波奥维萨、欧洲松原、安徽松原和合肥松原未实际经营相关业务,上海松垣主要定位于前瞻技术研发。报告期内,上述子公司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占公司合并报表相关指标比例较小,整体经营情况对公司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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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胡铲明,截至2024年6月20日,胡铲明直接持有公司105,468,75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6.63%。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胡铲明、沈燕燕和胡凯纳三名自然人,截至2024年6月20日,胡铲明和沈燕燕二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50,669,64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6.61%,胡铲明和胡凯纳通过明凯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5,368,30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79%,胡铲明、沈燕燕和胡凯纳三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73.41%的股份。胡铲明、沈燕燕为夫妻关系,胡凯纳系胡铲明和沈燕燕之子。公司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胡铲明、沈燕燕和胡凯纳三人基本情况如下:

胡铲明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12月至2001年6月,就职于余姚市保安器材厂,任厂长;2001年4月至2007年1日,兼任上虞市联盛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监事;2001年6月至2003年4月,就职于博一汽车,任总经理;2003年4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余姚市松原汽车安全装置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3年5月至2016年7月,兼任兰溪市联盛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监事;2005年9月至2010年4月,兼任浙江双冠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1年12月至2017年11月,兼任余姚市卓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9月至2015年12月,兼任宁波奥维萨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3月至2017年6月,兼任杭州九凯实业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4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兼任浙江容创电机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2月至今,兼任宁波奥维萨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2月至今,就职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沈燕燕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4月至1997年12月,就职于牟山汽车附件厂,任财务主管;1997年12月至2001年6月,就职于余姚市保安器材厂,任财务主管;2001年6月至2003年4月,就职于博一汽车,任法人代表;2003年4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余姚市松原汽车安全装置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浙江松原安全系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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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任总经办工作人员;2016年12月至2019年4月,就职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办工作人员;2015年12月至今,就职于宁波奥维萨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任监事;2020年10月至今,就职于亦善(浙江)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任监事。2022年12月至今,就职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胡凯纳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10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余姚市松原汽车安全装置有限公司,任外贸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任外贸总监;2015年12月至今,兼任宁波奥维萨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经理;2016年12月至2022年12月,就职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董事;2022年12月至今,就职于江西合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22年12月至今,就职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及权属情况

截至2024年6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为胡铲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胡铲明、沈燕燕和胡凯纳三名自然人。胡铲明直接持有公司105,468,750股股份,通过明凯投资间接持有公司602,678股股份;沈燕燕直接持有公司45,200,894股股份;胡凯纳通过明凯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4,765,624股股份。胡铲明和沈燕燕二人合计直接持股比例为66.61%,胡铲明和胡凯纳通过明凯投资间接持股比例为6.79%,胡铲明、沈燕燕和胡凯纳三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73.41%的股份,其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形。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投资的其他企业及兼职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胡铲明、沈燕燕和胡凯纳除松原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外,对其他企业的直接投资及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实际控制人投资及兼职企业名称主营业务兼任职务注册资本投资占比
1胡铲明南京明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未实际经营业务3,000.003.33%
2余姚市卓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实际经营业务500.0029.50%
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裕股权投资及相关咨1,000.003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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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实际控制人投资及兼职企业名称主营业务兼任职务注册资本投资占比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询服务
4沈燕燕亦善(浙江)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信息技术咨询及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监事1,000.0044.00%
5胡凯纳南京明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未实际经营业务3,000.0081.67%
6江西合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健康咨询、培训服务董事长1,000.0051.00%

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及一期内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根据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所作出的重要承诺事项内容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松原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松原股份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松原股份回购该等股份。

“2、在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松原股份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松原股份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松原股份的股份。

“3、松原股份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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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松原股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5、自松原股份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松原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承诺。”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一、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

“1、对发行人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拟长期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若减持发行人的股份,需满足以下前提条件:(1)本次发行时所本企业(或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承诺的锁定期届满;(2)如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3、若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适用)且本企业承诺将约束合伙人的行为,保证本企业合伙人遵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相关法律法规。

“4、本企业(或本人)保证减持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上述相关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由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及原因;

“2、承诺人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3、由发行人董事会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承诺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5、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的损失。”

(3)关于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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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的复权调整。),即触及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本人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严格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增持公司股份,并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4)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本并在创业板上市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则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

“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5)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现在或将来均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松原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松原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松原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本人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松原股份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因本人未履行承诺给松原股份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松原股份的实际损失。”

(6)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本人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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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松原股份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作为松原股份关联方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松原股份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人将严格遵守松原股份《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利用松原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松原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7)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承诺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承诺函出具之日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松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之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本人、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与松原股份及其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如果日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违反上述承诺,与松原股份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任何资金往来而使得松原股份或其子公司受到处罚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8)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保证松原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在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完成后,如发行人被中国证监会依法认定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相关违法情形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程序,依法回购或买回欺诈发行上市的全部股份。”

(9)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函

“如因公司欠缴少缴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经营主体,下同)被相关人员或有权机关要求补缴社会保险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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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或者对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处罚的,本人将无条件地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款项及相关费用,且在承担后不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追偿,保证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如因政策调整,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出现需要补缴之情形,本人将无条件地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公司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的连带责任,且在承担后不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追偿,保证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10)关于奥托立夫诉松原股份专利纠纷案件的有关事项承诺“若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原股份’)专利诉讼最后形成对松原股份任何不利结果,本人将承担生效判决结果所认定的应由松原股份承担的赔偿金、诉讼费用等一切损失,并向松原股份补偿因上述专利诉讼导致的生产、经营损失,以保证松原股份和松原股份上市后的未来公众股东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2、报告期内公司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1)关于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的复权调整),即触及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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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公司关于欺诈发行股份购回事项承诺如下:

“1、保证松原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在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完成后,如发行人被中国证监会依法认定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相关违法情形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程序,依法回购或买回欺诈发行上市的全部股份。”

3、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和股份减持的承诺

公司除胡铲明、胡凯纳、沈燕燕外的持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李可雷、赵轰承诺:

“1、自松原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松原股份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松原股份回购该等股份。

“2、在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松原股份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松原股份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松原股份的股份。

“3、松原股份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4、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松原股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5、自松原股份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松原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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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承诺如下: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的复权调整),即触及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严格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增持公司股份。”

(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则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

“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4)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承诺函出具之日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松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之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本人、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与松原股份及其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如果日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违反上述承诺,与松原股份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任何资金往来而使得松原股份或其子公司受到处罚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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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核心人员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为核心技术人员赵轰、施炳军,二人分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监事,其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参见上述“3、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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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公司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和承诺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预期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同时,公司将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建成实现收益,并更好地推动公司长远业务发展。

“2、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确保公司股东的利益回报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规定拟订了《公司章程》及《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要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宗旨,高度重视对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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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在制定具体分配方案时广泛听取独立董事、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情况及时完善、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和利益保障。“3、加强公司管理,提升营运效率和盈利水平“公司将通过内外部结合方式加强组织对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学习培训,持续提升其管理能力水平及创新意识以适应公司资产、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及国内外市场需求结构变化的需要,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组织架构,强化内部控制,实行精细管理,从而提升公司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利润水平。”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进行短线交易的承诺为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避免触及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事宜作出关于不进行短线交易的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进行短线交易的承诺”。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

1、现任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7名,公司现任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期限2023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胡铲明董事长602022.12.14-2025.12.1382.34
胡凯纳董事、总经理362022.12.14-2025.12.1350.69
沈燕燕董事612022.12.14-2025.12.13-
李可雷董事、副总经理452022.12.14-2025.12.1385.79
程峰独立董事672022.12.14-2025.12.136.00
涂必胜独立董事602022.12.14-2025.12.136.00
陈晚云独立董事452022.12.14-2025.12.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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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任监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监事3名,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期限2023年从公司领取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施炳军技术经理、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392022.12.14-2025.12.1339.86
景占东监事442022.12.14-2025.12.1378.46
王苗夫监事502022.12.14-2025.12.139.95

3、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5名,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期限2023年从公司领取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胡凯纳董事、总经理362023.04.17-2025.12.1350.69
李可雷董事、副总经理452022.12.14-2025.12.1385.79
赵轰副总经理382022.12.14-2025.12.1361.43
叶醒董事会秘书482022.12.14-2025.12.1346.27
郭小平财务总监442023.08.02-2025.12.1335.47

4、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2名,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2023年从公司领取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赵轰副总经理3861.43
施炳军技术经理、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3939.86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历

1、董事

(1)胡铲明先生: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胡凯纳先生: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沈燕燕女士: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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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可雷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国家高级生产运作管理师。2003年2月至2005年5月,就职于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任生产调度员;2005年5月至2010年10月,就职于浙江爱信宏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任制造课长;2010年10月至2012年8月,就职于宁波东浩铸业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4年9月,就职于余姚市振兴工贸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余姚市松原汽车安全装置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就职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

(5)程峰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原在浙江科技学院任教,担任汽车工程系主任,车辆工程研究所所长,中国内燃机学会编委会委员、浙江省汽摩配商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内燃机学会理事,浙江省汽车服务行业协会监事会监事,浙江省汽摩配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汽车服务行业协会专家,浙江省汽车领域专家组成员,杭州汽车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程峰先生还兼任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涂必胜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86年至今,历任浙江工商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2019年12月至今,就职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涂必胜先生还兼任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玺匠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陈晚云先生: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本科学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历任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伙人、律师。2022年8月至今,就职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还兼任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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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

(1)施炳军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8月至2006年11月,就职于宁波科控电子有限公司,任技术维修员;2006年11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余姚市松原汽车安全装置有限公司,任技术员;2015年4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任技术科长;2021年10月至今,就职于上海松垣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任监事;2022年4月至今,就职于松原(安徽)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任监事;2016年12月至今,就职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任技术经理、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2)景占东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04年7月至2008年4月,就职于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08年4月至2011年9月,就职于浙江玉立电器有限公司,任销售总监;2011年9月至2015年8月,就职于宁波富诚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任商务经理;2015年8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16年12月至今,就职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任国内市场部经理、监事。

(3)王苗夫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10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任行政经理兼主管;2016年12月至今,就职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任行政经理;2023年12月至今,就职于合肥市松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任监事;2021年12月至今,就职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1)胡凯纳先生,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李可雷先生: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历”之“1、董事”。

(3)赵轰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2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余姚市松原汽车安全装置有限公司,任技术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任技术经理;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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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至2021年10月,就职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任技术总监;2021年10月至今,就职于上海松垣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执行董事;2021年10月至今,就职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4)叶醒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11年11月,就职于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监事;2011年12月至2020年6月,就职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就职于浙江佳源创盛集团,任投资部副主任;2021年6月至今,就职于浙江松原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由于松原股份原财务总监李未君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2022年10月至2023年8月1日,叶醒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5)郭小平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3年7月至2012年7月,任双林集团苏州双林塑胶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2年7月至2022年7月,任敏实集团金属饰条产品线财务部高级经理;2022年7月至2023年5月,任苏州迅雷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6月至今,就职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8月2日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4、核心技术人员

(1)赵轰先生,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历”之“3、高级管理人员”。

(2)施炳军先生,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历”之“2、监事”。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兼职单位兼职情况
1沈燕燕亦善(浙江)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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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兼职单位兼职情况
2胡凯纳江西合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3程峰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4涂必胜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5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杭州玺匠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陈晚云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伙人、律师
10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截至2024年6月20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持股数量(万股)
2024-06-2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胡铲明董事长10,546.875010,546.875010,546.87507,031.2500
沈燕燕董事4,520.08944,520.08944,520.08943,013.3929
李可雷董事、副总经理12.006.00--
赵轰副总经理12.006.00--
叶醒董事会秘书3.75---

截至2024年6月20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的数量(万股)
2024-06-2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胡铲明董事长60.267860.267860.267840.1786
胡凯纳董事、总经理1,476.56241,476.56241,476.5624984.3750
李可雷董事、副总经理60.267860.267860.267840.1786
赵轰副总经理60.267860.267860.267840.1786
叶醒董事会秘书----

(五)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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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议案于2022年1月24日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月25日,以17.3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授予268.85万股限制性股票。

(2)实施情况

2022年1月25日,公司以17.3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授予268.85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对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7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3750万股进行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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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根据深交所新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证上〔2022〕28号)中关于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对激励计划中关于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的原归属安排和归属条件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和《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02)。

202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6)。

2023年7月7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归属股票共计60.00万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560万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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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5)。

2024年6月18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归属股票共计58.87万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618.87万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8)。

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基本情况

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议案于2023年9月27日获公司2023年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0月23日,以11.2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授予67.8万股限制性股票。

(2)实施情况

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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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5)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六、公司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七、公司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安排。

八、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概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公司属于汽车制造业(分类代码: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分类代码:

C3670)。

(二)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受行业宏观管理职能部门与行业自律性组织相结合的管理体系监督。其中,行业宏观管理职能部门主要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负责制定产业政策与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性自律性组织主要是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负责对行业内企业进行自律管理。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能如下表所示:

主管部门部门职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结构调整及实施行业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范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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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部门职能
作,推动技术创新。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承担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及修订行业标准,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内企业行为,促进企业公平竞争等日常事务。

2、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我国颁布的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行业的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主要政策、法律法规及其主要内容如下表所示:

序号政策及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发布单位及日期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鼓励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限购地区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更多通过法律、经济和科技手段调节汽车使用,因地制宜逐步取消汽车限购,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建立健全汽车改装行业管理机制,加快发展汽车后市场。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4月)
2《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鼓励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支持再制造产品进入自身售后体系销售。禁止再制造产品进入汽车整车生产环节。鼓励保险公司将通过再制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再制造企业产品纳入维修备件体系。鼓励汽车维修企业采用通过再制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再制造产品。国家倡导消费者使用再制造产品。鼓励政府机关、部队等公共机构在汽车维修中优先使用再制造产品。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 (2021年4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提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3月)
4《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立足新时期汽车市场新情况、新特点、新趋势,从汽车全生命周期着眼,将扩大汽车消费和促进产业长远发展相结合,不断完善汽车消费政策,有序取消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规定,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加快建设现代汽车流通体系,助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促进汽车市场高质量发展。商务部 (2021年2月)
5《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具体包括坚持平缓补贴退坡力度,保持技术指标门槛稳定;做好测试工况切换衔接,实现新老标准平稳过渡;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市场化长效机制;切实防止重复建设,推动提高产业集中度。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 (2020年12月)
6《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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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政策及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发布单位及日期
展规划(2021-2035年)》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0%左右。(2020年10月)
7《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调整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用好汽车消费金融等。发改委、工信部等11部委 (2020年4月)
8《关于有序推动工业通信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优先支持汽车、电子、船舶、航空、电力装备、机床等产业链长、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大力提升食品包装材料、汽车零部件、核心元器件、关键电子材料等配套产业的支撑能力。工信部 (2020年2月)
9《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智能汽车发展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智能汽车的积极性。打破行业分割,消除市场壁垒,创新产业体系、生产方式、应用模式,推动智能汽车与信息通信、交通运输、国防军工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智能汽车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发改委、工信部等11部委 (2020年2月)
10《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要求“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更好满足居民出行需要”,例如“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市场交易平台,对报废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同时购买新车的车主,给予适当补助。可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适当补贴,带动农村汽车消费。可将更多补贴用于支持综合性能先进的新能源汽车销售,鼓励发展高技术水平新能源汽车”。发改委、工信部等10部委 (2019年1月)
11《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企业投资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节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先进制造装备发改委 (2018年12月)
12《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指出,随着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推进,海外新兴汽车市场的发展,我国汽车产量仍将保持平稳增长,预计2020年将达到3,000万辆左右,2025年将达到3,500万辆左右;规划同时提出“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全产业链实现安全可控”“中国品牌汽车全面发展”“新型产业生态基本形成”“国际发展能力明显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高”等规划目标,以及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完善中国汽车质量品牌建设等重点任务。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 (2017年4月)
13《中国制造2025》继续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提升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形成从关键零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国务院 (2015年5月)

公司积极按照国家政策引导和法律法规要求来开展和规范自身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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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发展概况

公司为汽车零部件制造商,所在行业属于汽车产业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汽车产业链以汽车整车制造业为核心,向上延伸至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及相关的其他基础工业;向下可延伸至汽车服务贸易业,包括汽车销售、维修等。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为汽车整车制造业提供相应的零部件产品,下游汽车产销情况对汽车零部件市场具有决定性影响。

1、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汽车行业产业链较长且涉及行业众多,带动经济增长能力较强,在全球主要经济大国的产业体系中一直占据重要地位。目前全球汽车产业仍以燃油车为主,已步入成熟期。汽车产业集中度较高,市场主要由丰田、大众、现代、通用、福特等数十家国际整车厂商主导。

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此后几年全球汽车产销量出现一定程度下滑;2010年开始,全球汽车行业逐步复苏,实现稳定增长;2020年,受全球芯片短缺影响,汽车产销量出现下滑;2021-2022年,芯片短缺问题得到控制并相对有所缓解,全球汽车产销量恢复正增长。

数据来源:OICA

(2)我国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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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我国汽车行业整体发展情况

我国的汽车工业经过多年发展,已经成为提升我国经济整体实力的支柱产业,在拉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增加财政税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是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因素。2011-2017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呈现稳步增长态势;2018-2019年,由于购置税优惠政策全面退出、宏观经济增速回落、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汽车产销量相对下降;2020年,受芯片短缺影响,我国汽车产销量进一步下降;2021-2022年,随着芯片短缺问题缓解,我国汽车产量分别同比增长3.52%和3.61%,汽车销量分别同比增长3.88%和2.29%。目前,我国汽车产销量连续多年蝉联全球第一,随着我国产业升级和相关支持政策的陆续出台,我国汽车行业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②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情况

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已经成为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趋势,而我国在新能源汽车方面的发展已处于全球领先地位,领先于全球其他主要经济大国。2015-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快速增长,产销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4.37%和56.15%。2022年实现产量704.04万辆,占全国汽车产量的比例为26.08%;实现销量687.23万辆,占全国汽车销量的比例为25.60%。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增长将有力推动我国汽车行业整体发展,也是我国汽车工业实现“弯道超车”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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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为我国自主汽车品牌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国内的合资整车厂掌握的传统汽车发动机、底盘和变速箱等核心技术已经较为成熟,新兴的国产自主整车厂想进入传统汽车领域并占据一定市场份额的难度较大。而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在于电池、电机和电控,合资整车厂在这一领域的技术储备较少,国产自主整车厂在技术水平上能够迅速追赶上合资整车厂并实现反超。因此新能源汽车的兴起为我国国产自主汽车品牌提供了“弯道超车”的机会。从目前发展情况来看,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中自主品牌市场份额远超主流合资品牌,以乘用车市场为例,2018-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自主品牌乘用车销量占全部新能源乘用车销量的比例始终保持在70%以上,2021年自主品牌的新能源乘用车销量为479.9万辆,远超合资品牌的31.9万辆。整体来看,自主品牌在新能源汽车市场上的先发优势较大,未来发展前景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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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乘联会

2、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概况

随着整车制造企业向整车研发、设计、组装的专业化生产模式转变,其对汽车零部件的需求愈发依赖外部零部件供应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逐步独立于整车制造企业。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规模庞大、技术力量雄厚、资本实力充足、产业集中等特点。国际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均具备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研发力量,如德国的博世、采埃孚、大陆、巴斯夫;日本的电装、爱信精机、松下等跨国零部件巨头,引导世界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方向。根据《美国汽车新闻》(Automotive News)披露数据显示,2021年度全球前十大汽车零部件配套供应商营业收入合计3,215亿美元。根据EMR(Expert Market Research)的数据,2020年全球汽车零部件市场规模约为3,800亿美元,预计到2026年将增长至4,530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2.97%。

(2)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概况

随着我国汽车市场规模扩大和全球化采购迅速增长,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供应体系逐步完善,形成了全球规模最大、品类齐全、配套完整的产业体系,我国已深度融入全球供应链体系,成为重要的生产和供应基地。根据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的《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年报(2021)》,2020年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业营业收入为36,311亿元,同比增长1.55%,2012-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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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年报(2021)》尽管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业营业收入稳步增长,但是其相对于我国快速发展的汽车整车制造业仍略显不足。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业营业收入占比汽车制造业比例维持在45%左右,整车制造收入和零部件制造收入比例接近1:1,和汽车工业发达国家1:1.7的整零比例相差较大,我国汽车零部件占整个汽车产业的比重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汽车行业广阔的市场空间为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保障。而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同样为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带来了增长机会:一方面,我国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发展迅速,部分核心技术已经达到全球领先水平,推动国内零部件厂商市场份额上升,以动力电池为例,根据SNE Research的报告,2022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排行前十的企业中有六家为中国企业;另一方面,由于传统汽车厂商,尤其是外资背景厂商(独资以及中外合资)的供应链相对稳定,国产零部件厂商想切入其供应链体系较为困难,而新能源汽车行业涌现出的一批国产造车新势力,由于发展时间相对较短,其供应链尚未成熟,更偏好具备成本优势的国内零部件厂商,能够带动本土供应链发展,提供国产替代的机会。因此随着未来国内汽车零部件技术的逐步成熟和新能源汽车行业进一步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厂商有望突破外资背景厂商的技术垄断,汽车零部件行业将迎来国产替代的机会。此外,由于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起步较晚,国内企业在企业规模、制造技术等方面滞后,汽车零部件进口依赖程度较高,但随着国内汽车零部件技术的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进口迎来国产替代机会,2022年进口金额为2,078.54亿元,同比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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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8%。出口方面,随着中国在全球汽车零部件供应链的地位持续提升,我国汽车零部件出口额持续增长,2022年出口金额为5,411.28亿元,同比上升10.72%。因此进口国产替代和出口稳步增长有望拓展汽车零部件行业增长空间。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①我国汽车安全带市场概况

汽车安全带属于被动安全系统产品,在发生事故时,主要起到固定成员身体,避免发生碰撞的作用,能够降低用户在事故中的伤害,提升存活率。汽车安全带市场规模随着汽车产量和保有量的提高而持续增加,根据安信证券研究所的报告,一般乘用车前排主副驾驶会配备预紧限力安全带,后排根据车座搭配相应数量的紧急锁止限力安全带或普通紧急锁止安全带,安全带平均单车价值在350-400元。按照2022年我国乘用车产量为2,381.35万辆进行测算,安全带市场规模在83.35-95.25亿元。

2011-2020年,我国每千人汽车保有量逐年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90%,2021年,我国每千人汽车保有量为213.79辆。虽然我国每千人汽车保有量增长较快,但是距离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2020年日本和德国的每千人汽车保有量分别为

621.43辆和628.61辆,我国安全带行业市场规模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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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公安部、世界银行、日本自动车工业协会、德国汽车工业联合会安全带行业产品相对丰富,行业的趋势正在从传统机械构件向电控方向转变,从被动向主动发展。安全带产品功能也更加完善,技术含量逐渐提高,除了紧急锁止、预张紧、限力技术的应用之外,为进一步加强被动安全系统的保护能力,安全带制造企业也陆续开发了双边预张紧限力、髋部锁定等功能;为加强安全带适用性,安全带制造企业针对性开发了儿童锁、防反锁等功能;为提高驾乘人员的安全带佩戴体验,安全带制造企业持续开发了噪音抑制、可调倾角、低敏触发等功能。因此,安全带产品单价也随着功能丰富和技术水平上升而提高。此外,跨过被动安全系统的范畴,安全带行业中ECU芯片及电机部件的应用也逐渐普及,被动及主动安全系统融合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推升安全带单车价值量。因此安全带行业受益于汽车行业持续增长带来的数量增长和产品矩阵优化带来的单价提升,未来市场规模增长空间较大。

②我国安全气囊行业市场概况

A、市场规模安全气囊主要是为了防止汽车碰撞时车内乘员和车内部件间发生碰撞而造成的伤害,它通常是作为安全带的辅助安全装置出现,二者共同作用。汽车安全气囊市场规模同样随着汽车产量和保有量的提高而持续增加,根据安信证券研究所的报告,目前国内主要乘用车配备1-2个安全气囊,平均单车价值量在150-400元。按照2022年我国乘用车产量为2,381.35万辆进行测算,安全气囊市场规模在35.72-95.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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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对汽车安全愈发重视,未来汽车安全气囊个数将会逐步增加,市场规模增长趋势明显。

B、新兴市场安全气囊行业发展潜力较大根据奥托立夫2021年年报,在发达市场,例如西欧、北美、日本和韩国等地,汽车安全系统的单车价值量约为310美元,其增长主要来自新的汽车安全配置,例如膝部安全气囊和前排中央安全气囊等。而在新兴市场,汽车安全系统的单车价值量约为200美元,我国汽车安全相关零部件的单车价值,尤其是安全气囊的单车价值提升潜力较大。

此外,汽车保有量方面,2021年,我国每千人汽车保有量为213.79辆。距离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2020年日本和德国的每千人汽车保有量分别为621.43辆和

628.61辆。因此,随着单车价值量的提高和汽车保有量的上升,我国安全气囊行业未来增长空间较大。

C、消费升级推动安全气囊行业发展

目前低端车型主要配置驾驶员气囊、副驾驶气囊,中端车型增加了侧气囊,高端车在中端车基础上,不但增配了侧气帘、安全带气囊、后排气囊、外部气囊等,还可以根据乘员特征进行智能识别、分析,动态改变安全气囊起爆条件参数,从而达到最优保护效果。根据懂车帝APP的统计,销量排行前十的价格在30万元以上车型全部配置了至少3个安全气囊,其中奔驰、奥迪和理想部分车型配置了4个或5个安全气囊,价格越高的车型配置安全气囊数量也相对更多,安全气囊单车价值量更高。

销量排行30万元以下车型30万元以上车型
车型气囊数量安全气帘数量车型气囊数量安全气帘数量
1宋PLUS DM-I 2021款 DM-i 110KM 两驱旗舰 PLUS31Model Y 2022款 改款 长续航全轮驱动版41
2五菱宏光MINIEV 2022款 马卡龙时尚款 磷酸铁锂10宝马5系 2023款 530Li 行政型 M运动套装31
3轩逸 2023款 超混电驱 超豪华Ultra31奔驰C级 2023款 C 260 L 皓夜运动版51
4朗逸 2023款 1.5L 自动得逸版41奔驰GLC 2022款 三次改款 GLC 300 L 4MATIC 豪华型51
5Model Y 2022款 改款 后41汉DM 2022款 DM-i 121KM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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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量排行30万元以下车型30万元以上车型
车型气囊数量安全气帘数量车型气囊数量安全气帘数量
轮驱动版尊享型
6卡罗拉 2022款 双擎 1.8L E-CVT先锋版51Model 3 2022款 Performance高性能全轮驱动版31
7凯美瑞 2023款 双擎 2.5HGVP 领先版61汉EV 2023款 冠军版 610KM四驱旗舰型51
8海豚 2023款 时尚版31宝马3系 2023款 325Li M运动套装31
9速腾 2023款 280TSI DSG超越版Plus31奥迪A4L 2023款 40 TFSI 豪华动感型41
10长安CS75 PLUS 2022款 第二代 2.0T 自动旗舰型31唐DM 2023款 DM-i 冠军版 112KM 尊荣型31

数据来源:懂车帝(数据期间为2022年3月末至2023年3月末)

根据乘联会发布的乘用车市场深度分析报告,我国30万元以上汽车销量和占比逐年增长,2019-2022年,30万元以上汽车销量占比汽车总销量的比例由6.20%上升至12.20%。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提升以及国内消费升级,30万元以上汽车的占比能够保持上升的态势,从而推动安全气囊行业进一步扩张。

数据来源:乘联会

③我国方向盘行业市场概况

方向盘是汽车操纵行驶方向的轮状装置,作为汽车上最重要的安全部件之一,是确保汽车沿正确路线行驶的关键。汽车方向盘市场规模同样随着汽车产量和保有量的提高而持续增加,根据安信证券研究所的报告,汽车方向盘的单车价值在8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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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左右,2022年我国乘用车产量为2,381.35万辆,则测算的安全带市场规模约为

19.05-47.63亿元。

2011-2020年,我国每千人汽车保有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90%,2021年,我国每千人汽车保有量为213.79辆,距离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2020年日本和德国的每千人汽车保有量分别为621.43辆和628.61辆。简单参照日德千人汽车保有量数据类比测算,我国方向盘行业市场规模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仍有接近两倍的增长空间。此外,随着智能驾驶技术普及,方向盘产品逐渐向自动化和多功能化趋势发展。通过集合马达震动、辅助预热等功能,自主根据汽车行驶状况,导致汽车方向盘技术含量和行业进入门槛更高,单车价值有望提升。因此量价齐升将打开方向盘行业未来业绩空间。

(四)行业的竞争状况

1、行业整体竞争格局及市场集中情况

(1)全球汽车零部件市场竞争情况

根据AutmotiveNews发布的2021年全球Top100汽车零部件配套供应商排名显示,排名前十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分别为博世、电装、采埃孚、麦格纳国际、爱信精机、现代摩比斯、佛瑞亚、大陆、巴斯夫、李尔。2021年排名前十大企业营业收入总和为3,215亿美元,较2020年同比上涨10%,行业集中度进一步上升。

汽车安全领域方面,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2021年奥托立夫市场占有率约40%;均胜电子收购美国KSS公司和日本高田公司资产之后成为汽车安全领域第二大供应商,市场占有率约30%;采埃孚市场占有率约17%,前三大供应商合计占据87%以上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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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华经产业研究院

(2)国内汽车零部件市场竞争情况

汽车零部件行业依托于汽车产业链,其竞争格局与整车厂竞争格局密切相关。过去国内汽车市场以合资品牌为主,而合资整车厂的产业链较为成熟,在发展过程中通过持有股权等方式加强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采购零部件也因此优先考虑自有体系内的零部件企业,从而形成了相对封闭的产业配套体系。合资整车厂的产业链中多为外资、合资的零部件制造企业,导致国内汽车零部件市场同样以外资和合资零部件企业为主。根据AutmotiveNews发布的2021年全球Top100汽车零部件配套供应商排名显示,我国共有10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入围,其中除延锋排名16位之外,其他企业排名均相对靠后,收入规模较小。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在关键零部件领域仍旧处于弱势地位,产品主要集中在原材料密集、劳动力密集型产品,一些关键零部件市场仍由外资和合资零部件企业占据。国产零部件企业想切入合资整车厂的供应商体系较为困难。但随着国产新能源汽车的崛起,涌现出了一大批国产造车新势力,例如蔚来、理想、小鹏等,这些新兴整车厂由于产业链尚未完善,更青睐具有成本优势的国产自主品牌零部件供应商,有力推动了零部件行业自主品牌的发展。同时,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庞大的汽车消费市场成为了国际主流整车厂和零部件企业的关键市场,众多整车厂降本压力增加,而随着自主品牌零部件供应商研发生产等能力的增强,许多整车厂开始在国内寻找替代供应商,加大本土化采购力度。由于国产零部件供应商研发能力和产品性能持续提高,成本优势显著,以及提供服务和即时响应能力更强,优质的自主品牌零部件厂商迎来了国产替代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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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安全领域方面,国内企业主要包括松原股份、均胜电子、沈阳金杯、延锋百利得、重庆光大等,除均胜电子通过收购美国KSS公司和日本高田公司资产使得汽车安全系统主营业务发展迅速外,整体来看其他企业规模较小,客户主要为内资整车厂商。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国际主流整车厂和零部件企业纷纷在我国设立研发机构。国际汽车零部件产业逐步向中国转移,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2、松原股份的市场地位

松原股份自成立以来始终深耕汽车被动安全系统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汽车安全产品研发和生产经验。凭借多年积累的综合竞争优势,已在多家国内主流内资整车厂中确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并获得多项客户授予的供应商荣誉,同时公司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车身附件委员会理事长单位。

随着中国自主品牌整车厂的发展以及中国汽车产业零部件的自主化,公司通过多年不断的自主研发以及与整车厂长期合作,突破了外资品牌的长期技术垄断,实现了汽车安全系统产品的自主化生产。同时,公司在安全气囊、方向盘等产品方面已实现批量生产,未来公司将凭借产品成本优势、先发优势及整体配套优势,沿着“自主品牌低端-自主品牌高端-合资品牌-外资品牌”战略方向,加速开拓新客户,进一步巩固、扩大和提升公司在汽车被动安全系统行业的知名度及行业地位。

3、松原股份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1)瑞典奥托立夫公司(AUTOLIV)

瑞典奥托里夫公司(AUTOLIV)是在瑞典设立的一家国际跨国公司,成立于1956年,1997年于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ALV.N”。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电子安全系统,座椅安全带系统以及电子控制单元,汽车方向盘系统等,是全世界最大的汽车安全系统供应商。

(2)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在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600699”,股票简称为“均胜电子”,专注于智能座舱/网联系统、智能驾驶、新能源管理系统和汽车安全系统的研发和制造。2016年和2018年,均胜电子相继收购了美国K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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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日本高田公司资产,扩充汽车安全系统业务。2022年,均胜电子汽车安全系统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4亿元。

(3)沈阳金杯锦恒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沈阳金杯锦恒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是由锦州锦恒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沈阳热电发展有限公司于2003年共同出资设立组建,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汽车安全气囊、安全带及相关零部件产品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及产品的售后服务。

(4)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是由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和美国百利得安全系统公司(Key Safety Systems,Inc.)共同投资成立,主要从事汽车安全系统的设计、开发、测试、制造以及销售,产品包括方向盘、安全气囊模块和安全带以及整个汽车被动安全系统。

(5)重庆光大产业有限公司

重庆光大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以汽车零部件为主的集设计、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民营企业。公司坐落于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工业园骝马山大型生态公园脚下,主要产品包括汽车安全带总成、汽车发动机飞轮总成、驱动盘总成等十余个系列百余类产品。

(五)公司所处行业的行业壁垒

1、技术壁垒

汽车被动安全系统的性能和质量直接影响了整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其主要体现在疲劳性能、高低温性能、锁止性能、强度性能、动态性能等,同时还需要适应震动、粉尘、腐蚀、高热、寒冷等各种复杂条件的工作环境;为满足上述要求,就需要汽车被动安全系统制造企业具备较高的关键零部件结构设计、工艺制造、检测能力等。因此,汽车被动安全系统制造要求企业集材料研发能力、结构设计能力、试验验证能力、工艺的改良创新和品质的检测评定等综合能力为一体,需要有多年积累和实践的专业人员进行研究、设计、仿真分析、验证,所以形成了较强的技术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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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质壁垒

汽车零部件行业实行严格的质量认证体系。例如体系认证IATF16949:2016技术体系认证,该认证体系作为进入汽车行业的必备条件,要求供应商在原材料管理、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控制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平。

此外,各大整车厂商、一级零部件供应商还实行严格的供应商评审体系,对供应商的研发技术能力、生产能力、质量管理控制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评审的企业才能进入各大整车厂商、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的“合格供应商名录”。

上述认证往往需要1-3年的时间,严格、复杂、漫长的认证流程是进入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重要壁垒。而汽车被动安全系统相关零部件为汽车安全部件,属于汽车行业A类零部件,相较于其他普通汽车零部件,准入门槛更高,审核程序更为严格。

3、客户壁垒

整车厂商一旦通过对汽车零部件生产厂商的认证并与其建立起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一般不愿意轻易变更供应商,因为对新的供应商进行认证会产生额外的时间成本和认证成本。此外,变更供应商也可能面临产品质量风险,尤其是变更汽车安全相关零部件生产厂商。由于汽车安全零部件的质量好坏直接决定了乘车人的出行安全,整车厂商在考虑更换供应商时更加慎重。因此行业新进入者面临拓展客户的壁垒。

4、人力资源壁垒

由于汽车零部件,尤其是汽车安全相关零部件技术要求较高,因此对技术研发人才需求较大,而且由于汽车型号和配置更新较快,经常更换模具,同样需要企业具备专业高效的模具设计开发团队。因此,能否吸引并留住行业的优秀人才也是行业进入的壁垒之一。

5、资金壁垒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资金密集性行业,在设备投入、技术研发、日常运营等方面需要大量资金,而且零部件的产品单位价值较低,企业只有达到足够的生产规模才能产生良好的效益。此外,各大整车厂商、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均要求其供应商拥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生产规模,才能满足其大规模订单的需求,保证供货的稳定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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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性。

(六)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1、行业与上下游产业的关联性

公司属于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的上游行业主要包括钢材、塑料、电子元器件行业等;下游是汽车制造行业,主要为各大整车厂商。

2、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1)上游行业发展状况

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生产原材料主要为钢铁、塑料、金属铸件、织带,其中金属铸件以钢材及铝合金为基础原材料,织带以涤纶、丙纶等纺织原料为基础原材料。国内钢材、铝合金、塑料、纺织原料等原材料市场竞争充分,供应充足,同时金属铸件和织带的生产企业众多,确保了公司主要原材料持续稳定的供应。但是近年来由于受到铁矿石、石油、橡胶等资源类大宗商品价格频繁波动的影响,钢材、橡胶、塑料及其他化工材料价格亦出现大幅波动,对国内汽车零部件行业生产经营的稳定性造成一定的压力。

(2)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汽车零部件行业下游行业为汽车制造业,主要客户为国内外整车厂及其零部件配套供应商。近年来,我国汽车市场的蓬勃发展对上游零部件行业及相关产业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本土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通过多年的摸索和实践,逐渐进入了国内外主流整车厂的供应商体系,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从宏观环境来看,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以及居民收入增长将带动二、三线城市及农村市场的汽车消费需求,新能源汽车市场进一步发展,我国整车制造业及零部件制造业仍将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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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司主营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1、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一级供应商之一,致力于国内汽车被动安全系统自主品牌的发展,坚持“舒适、安全、可靠、环保”的经营理念,为交通出行提供满足安全创想的汽车被动安全系统解决方案。公司专业从事汽车安全带总成、安全气囊、方向盘等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产品及特殊座椅安全装置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

公司汽车安全带总成具有紧急锁止、单边和双边预张紧、单边和双边限力、噪音抑制、儿童锁、防反锁等多重先进功能,广泛应用于紧凑型车、中型车、运动型多用途汽车(SUV)、多用途汽车(MPV)、客车、卡车等众多主流车型。在同属被动安全系统模块的安全气囊、方向盘等产品方面,公司在现有客户量产的基础上,利用自身的先发优势,实现点向面的突破,目前公司已与吉利汽车、上汽通用五菱、奇瑞汽车、北汽福田、合众汽车等客户进行项目开发合作,其中已为五菱宏光MINI、奇瑞QQ冰淇淋、合众哪吒V车型配套供货,实现了该新业务模块的批量生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产品通过供应商认证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通过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认证程序家数通过供应商认证程序的主要客户
汽车安全带14上汽通用五菱、奇瑞汽车、吉利汽车、长城汽车、一汽轿车、宇通客车、北汽福田、AMF、IMMI、VALEDA、合众汽车、东南汽车、江铃汽车、富卓汽车内饰(安徽)有限公司
汽车安全气囊9上汽通用五菱、奇瑞汽车、吉利汽车、一汽轿车、合众汽车、北汽福田、宇通客车、东南汽车、富卓汽车内饰(安徽)有限公司
汽车方向盘6上汽通用五菱、奇瑞汽车、吉利汽车、一汽轿车、合众汽车、北汽福田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产品

(1)汽车安全带总成产品

汽车安全带总成覆盖整车座椅,安全带总成及相关零部件的安装位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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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安全带总成主要由卷收器、带(锁)扣组件、高度调节器、织带(包括肩带及腰带)和其他部件等组成。卷收器作为汽车安全带总成的核心部件,紧急锁止、预张紧、限力、噪音抑制、儿童锁、防反锁等各项汽车安全带总成主要功能均由卷收器提供;锁扣起到了固定和解除固定安全带的作用;高度调节器起到了调节安全带高度的作用;织带起到对乘员主要躯干进行约束的作用。具体到每个汽车座椅,汽车安全带总成主要部件安装位置如下:

公司各款汽车安全带总成以功能进行区分,主要产品包括普通紧急锁止式安全带、紧急锁止限力式安全带、预张紧限力锁止式安全带和双边预张紧双极限力式安全带。部分高端型号具备单双边预张紧、单双边限力、噪音抑制、儿童锁、防反锁等附加功能,以提供更高效的安全防护功能并增强佩戴及驾乘的舒适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安全带产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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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平台型号产品功能产品图示
双边预张紧双极限力式安全带P13双边预张紧、双边限力、双极限力、紧急锁止
预张紧限力锁止式安全带HA308.2单边预张紧、单极限力、双极限力、紧急锁止
预张紧限力锁止式安全带HA305、HA308单边预张紧、单极限力、紧急锁止
紧急锁止限力式安全带HA304.2、HA309.2单极限力、紧急锁止
普通紧急锁止式安全带HA203、HA301、HA302、HA304.1、HA304.7、HA309.1紧急锁止

(2)汽车安全气囊产品

汽车被动安全系统除了包含安全带总成以外,还包括安全气囊、转向柱能量吸收装置、安全玻璃等,其中安全气囊主要由指示灯、气囊、传感器和充气系统等部分组成,并根据所在位置的不同分为驾驶座气囊(DAB)、乘员座气囊(PAB)、侧气囊(SAB)、侧气帘(CAB)和膝部气囊(KAB)等类型。当汽车遭受一定碰撞力量以后,隐藏在车内的安全气囊瞬间充气弹出,在乘员的身体与车内零部件碰撞之前及时到位,从而减轻身体所受冲击力,最终达到减轻乘员伤害的效果,在保护乘员安全中起到极为重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安全气囊产品如下:

产品名称产品功能产品图示
驾驶座气囊(DAB)安装在方向盘的中间位置,保护驾驶员的头部和胸部
乘员座气囊(PAB)安装在仪表盘上,保护乘员的头部和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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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产品功能产品图示
侧气囊(SAB)安装在座椅外侧,减缓侧面撞击造成的伤害
侧气帘(CAB)安装在汽车B柱上,减缓侧面撞击造成的伤害

(3)汽车方向盘产品

汽车方向盘由骨架、发泡、真皮、喇叭、安全气囊等构成,汽车通过转动方向盘,将扭矩传递给齿轮齿条机构,从而推动车轮实现转动,齿条推动距离越长,轮胎转动的角度就越大。除控制方向以外,方向盘还具有感知轮胎气压、危险预警、音响控制等功能,在车辆行驶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方向盘除了需要具有一定强度、硬度,并能承受一定扭转力及弯曲应力外,还需要具有一定的柔韧性,按表面材质可分为塑料、纯皮或仿皮质、木皮相配、真皮翻毛以及炭纤维等几种。随着智能驾驶技术普及,方向盘产品逐渐向智能化和多功能化趋势发展。通过集合马达震动、辅助预热等功能,方向盘能够辅助驾驶员及时应对动态情况,提高汽车行驶安全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方向盘产品如下:

产品名称产品功能产品图示
方向盘(PU)控制汽车转向,塑料材质
方向盘(牛皮)控制汽车转向,牛皮材质

(4)特殊座椅安全装置

公司特殊座椅安全装置产品与安全带总成产品工艺、技术、结构类似,但其主要应用于特殊座椅的行驶安全,包括车载轮椅、儿童座椅、农用机械座椅等。根据不同座椅的使用场景,按照客户要求定制化设计和制造安全装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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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车载轮椅及乘客安全固定装置

车载轮椅及乘客安全固定装置主要由卷收器、带(锁)扣组件、织带(包括肩带与腰带)等其它部件组成。卷收器作为车载轮椅及乘客安全固定装置的核心部件,自动锁止、非自动锁止、手动调节、自动调节等主要功能均由卷收器提供;带(锁)扣起到了固定和解除座椅安全装置的作用;织带起到对座椅安全装置轮椅脚与乘员躯干进行约束的作用。具体到每个座椅安全装置,车载轮椅及乘客安全固定装置主要部件安装位置如下:

车载轮椅及乘客安全固定装置作为行动障碍人士乘车安全必不可少的装置,是固定在机动车辆车厢内,保证轮椅及其乘客安全的限位系统,四个轨道固定在车辆地板上,同时四个卷收器分别卡在轨道和轮椅相应的框架上,从而保证轮椅及其乘客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安全。

②专用车座椅和儿童座椅安全装置

除车载轮椅及乘客安全固定装置外,公司特殊座椅安全带装置还应用于专用车和儿童座椅,其中专用车安全装置主要包括建筑、农用安全约束系统。其由一个自锁卷收器和一个报警锁扣组成,防止车辆在侧翻时司机坠地受伤,且锁扣报警系统防水,能在户外不受天气的影响进行长时间的工作,适用于非公路车辆如挖掘机、叉车、收割机、推土机、装载机等。

儿童座椅是专门为儿童设计、安装在汽车中,能够有效提高儿童乘车安全性的座椅。其可以在汽车发生碰撞或突然减速情况下,减缓对儿童冲击力和限制儿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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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移动。由于使用场景和使用对象的特殊性,因此儿童座椅的安全带产品较普通安全带对制造商提出了更高的设计和制造要求。设计上儿童座椅安全装置尺寸需要适合儿童的身体结构,制造上通常需要采用特殊的研磨及表面处理工艺以达到产品在表面光洁度及耐腐蚀性上的要求。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织带、金属铸件、回位弹簧、塑料、气体发生器等,公司运营中心下设有采购部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组织采购工作。经过多年经营管理,公司已根据IATF16949:2016标准建立了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并形成规范完整的管理体系。公司采购部根据《供应商管理手册》等相关制度审核并选择符合汽车行业质量标准的供应商,公司采购部负责采购原材料、辅料及组装件等物资,并负责收集分析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控制采购成本;同时由采购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管理、评估和监控,确保所采购的物资供应及时、质量合格、价格合理,满足生产交付和技术标准的需求。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通过逐月签订详细规格的采购合同/采购订单进行采购。公司实际生产中综合销售订单、销售预测信息、采购周期、生产计划及库存等因素,通过ERP系统提出请购申请,按流程审批完成后交由采购部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量生产。公司及时跟踪客户需求情况,根据所掌握的客户生产计划或客户的订单反馈给公司运营中心;运营中心根据库存情况和客户的订单及生产计划,编制公司月度生产计划,并在每月初分解下发到各车间以及外协单位作为生产依据;生产车间按照运营中心编制的月度生产计划,分解为周计划组织生产,每周对接周计划完成情况,强化生产调度。

3、销售模式

(1)销售机构的设置

公司设有营销中心,下辖国内销售部和国际销售部。国内市场按照客户分为五大区,各区域配备区域销售总监及驻厂代表;国际市场由业务经理进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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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开发模式

由于公司涉及的零部件为国家法规件,产品质量要求较高、技术难度较大,因此新项目的开发和验证周期较长。

公司项目开发分为两种模式:①配合整车厂对新车型进行协同开发;②针对整车厂既有车型进行开发,以满足整车厂的降本要求。上述两种模式的开发流程一致,具体如下:

(3)销售方式

①整车厂客户

公司作为整车厂一级供应商,以直销模式向整车厂以及其他客户供货。

由于汽车行业的特殊性,公司开拓整车厂客户时一般需要通过其供应商体系认证程序,成为客户在某一零部件的合格供应商后才能开始正式项目开发及后续供货,但对于被动安全零部件供应商而言,体系要求尤其严格,认证时间周期相对更长,所以整车厂更换零部件供应商的切换成本高且周期长,因此双方形成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相对稳定。

待项目量产以后,公司销售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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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非整车厂客户

非整车厂客户主要系特殊座椅安全装置客户,以出口直销为主。针对非整车厂客户,公司销售流程如下:

(4)产品定价和信用政策

公司主要根据“成本加成原则”确定产品的价格。项目定点后公司与整车厂签订采购协议(订单),并约定当年年度采购价格。

整车厂为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周转率,一般要求零部件供应商给予一定的商业信用。按照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惯例,公司给予信用较好的客户一定的信用期,一般是开票后2-3个月回款,具体期限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采购协议确定。

(5)售后服务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整车厂协商确定产品售后服务规定时限,公司营销中心承担售后服务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惯例,公司对整车厂提供“三包”的售后服务,包括对整车厂生产过程中使用本公司产品的服务、整车厂售出后对用户等服务。对于海外客户,出于保持长期合作和便于执行的原则,若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公司与海外客户协商确定补运或扣款方案。

4、研发模式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一级供应商之一,专业从事汽车安全带总成及零部件等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产品及特殊座椅安全装置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同时为国内外主流汽车整车厂及座椅厂提供汽车被动安全系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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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及特殊座椅安全装置,在与整车制造企业和座椅厂的合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和管理经验。

公司目前在上海和宁波两地分设了研发中心。内部组织架构按照产品进行分类,包括安全带、安全气囊和方向盘三个产品开发部门。研发中心还设置了前瞻技术研究部门、项目管理部门、试验中心等部门,主要承担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工作。此外,公司各事业部下属设置了研发科,主要负责现有产品的设计开发。

公司研发模式主要包括三种,第一种模式是以对标市场新发布车型的配置以及下游客户提出的要求作为研发导向的开发模式;第二种模式是通过和高校合作研发,主要是基础材料的前沿技术开发;第三种是通过调研国外的德国大众、美国福特等车企的最新专利、未来技术路线,衍生出相应的开发需求和产品技术。

(三)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汽车安全带总成90,382.9970.59%73,957.2874.56%64,401.2186.44%
特殊座椅安全装置5,882.284.59%6,675.946.73%6,950.909.33%
汽车安全气囊18,856.9014.73%9,276.349.35%250.610.34%
汽车方向盘7,650.455.98%5,445.615.49%219.990.30%
其他业务5,265.574.11%3,831.613.86%2,685.483.60%
总计128,038.20100.00%99,186.77100.00%74,508.19100.00%

公司的产品以汽车安全带总成为主,汽车安全气囊和汽车方向盘是公司未来重点的发展方向,公司专注于为客户提供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照区域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116,987.5291.37%90,579.7991.32%65,423.2587.81%
境外11,050.688.63%8,606.988.68%9,084.9412.19%
合计128,038.20100.00%99,186.77100.00%74,508.1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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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产品的产销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的自产产能、产量情况如下所示:

产品类别项目单位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汽车安全带产能万套2,154.321,826.041,711.14
产量万套1,670.341,492.911,378.26
产能利用率77.53%81.76%80.55%
汽车安全气囊产能万套150.00150.0083.46
产量万套118.3461.665.85
产能利用率78.89%41.11%7.01%
汽车方向盘产能万套141.0168.1135.85
产量万套46.5037.995.50
产能利用率32.98%55.78%15.34%

注1:安全带总成和特殊座椅安全装置总成均围绕着卷收器/带(锁)扣进行设计安装及使用,二者生产工艺、产品结构、功能用途相近,因此在统计产能和产量时,以卷收器作为一套安全带总成或者特殊座椅安全装置的计算口径。上述汽车安全带产品产能和产量仅统计成套产品,未包含安全带零部件及特殊座椅安全装置的儿童座椅锁舌件。

注2:上述“产量”系根据“年入库量”统计。

注3:汽车安全气囊和汽车方向盘产品自2021年3月份开始生产,因此2021年产能、产量数据为3-12月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及产销率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项目单位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汽车安全带销售量万套1,631.181,470.941,366.03
生产量万套1,670.341,492.911,378.26
产销率97.66%98.53%99.11%
汽车安全气囊销售量万套119.4654.421.16
生产量万套118.3461.665.85
产销率100.95%88.27%19.79%
汽车方向盘销售量万套50.4534.941.71
生产量万套46.5037.995.50
产销率108.50%91.98%31.10%

注1:安全带总成和特殊座椅安全装置总成均围绕着卷收器/带(锁)扣进行设计安装及使用,二者生产工艺、产品结构、功能用途相近,因此在统计销量时,以卷收器作为一套安全带总成或者特殊座椅安全装置的计算口径。上述汽车安全带产品销量仅统计成套产品,未包含安全带零部件及特殊座椅安全装置的儿童座椅锁舌件。

注2:汽车安全气囊产品包括公司自行生产的气囊总成与外采后直接对外销售的气囊控制器,此处销量为公司自行生产的气囊总成销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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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序号客户(按同一控制人)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3年度1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31,713.9224.77%
2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4,708.3519.30%
3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778.978.42%
4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9,806.247.66%
5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6,755.515.28%
合计83,762.9965.42%
2022年度1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8,420.0918.57%
2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8,199.8618.35%
3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16,257.7916.39%
4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1,499.2611.59%
5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850.372.88%
合计67,227.3767.78%
2021年度1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13,036.2717.50%
2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1,777.3215.81%
3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1,544.1315.49%
4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398.517.25%
5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4,711.806.32%
合计46,468.0462.37%

注:对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计算其销售额,其中,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销售收入主要包括贵州吉利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吉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长兴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湖南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工厂和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销售收入;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收入主要包括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销售收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收入主要包括重庆市永川区长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诺博汽车系统有限公司销售收入;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收入主要包括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销售收入;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收入由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客车分公司销售收入合计统计得出。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50%,主要系汽车零部件行业准入门槛较高,新整车厂客户的开发需要若干年的审核认证过程,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产品质量以及资金流的稳定,因此汽车零部件公司,尤其是一级供应商开发新客户的节奏较其他行业周期更长,整车厂客户也不轻易更换供应商,两相促进之下,公司的客户集中度均保持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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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30%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中占有任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未发生变化。

(五)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所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织带、金属铸件、塑料、回位弹簧和气体发生器等。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原材料大类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
钢材8,625.6922.57%12,216.1532.45%10,289.4034.83%
织带7,362.2619.26%6,317.0016.78%5,444.8618.43%
金属铸件6,614.5817.31%6,644.7417.65%5,127.2017.35%
塑料4,200.3410.99%3,998.2710.62%3,866.3113.09%
回位弹簧3,046.697.97%3,154.708.38%2,748.599.30%
气体发生器8,368.3321.90%5,315.3814.12%2,069.177.00%
合计38,217.89100.00%37,646.23100.00%29,545.5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稳定,不存在短缺情形。

2、主要能源的采购及耗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购和耗用的能源为电力,供应稳定。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用电采购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用电量(万千瓦时)1,905.811,252.561,064.73
电费(万元)1,386.901,006.89716.77
平均电价(元/千瓦时)0.730.800.67

3、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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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2023年度1化药(湖州)安全器材有限公司6,562.5110.13%
2鞍钢钢材配送(合肥)有限公司5,123.057.90%
3绍兴华磊汽车部件有限公司2,955.614.56%
4南通众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364.193.65%
5北京万得嘉瑞汽车技术有限公司2,329.193.59%
合计19,334.5426.80%
2022年度1鞍钢钢材配送(合肥)有限公司8,985.3714.65%
2化药(湖州)安全器材有限公司4,598.647.50%
3余姚市松益汽配铸造厂(普通合伙)3,385.095.52%
4绍兴华磊汽车部件有限公司3,049.014.97%
5北京万得嘉瑞汽车技术有限公司2,360.163.85%
合计22,378.2736.49%
2021年度1鞍钢股份有限公司5,273.0413.36%
2马钢(杭州)钢材销售有限公司2,862.857.25%
3绍兴华磊汽车部件有限公司2,684.646.80%
4余姚市松益汽配铸造厂(普通合伙)2,500.616.33%
5化药(湖州)安全器材有限公司1,834.794.65%
合计15,155.9338.39%

注:对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采购供应商,合并计算其采购额。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金额数据由鞍钢钢材配送(合肥)有限公司和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合并计算。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超过50%、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占比超过30%的情况。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中的余姚市松益汽配铸造厂(普通合伙)系实际控制人沈燕燕的妹妹沈群群持有25.00%的财产份额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中占有任何权益。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有所变动,其中:2022年前五大供应商新增了北京万得嘉瑞汽车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前五大供应新增了南通众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前五大供应商变动原因如下:

供应商主要采购内容进入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原因
北京万得嘉瑞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安全气囊控制器公司2021年开始生产新产品安全气囊,并开始与北京万得嘉瑞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合作。2022年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相应增加安全气囊控制器的采购。
南通众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铝锭2022年开始与公司合作,由于公司致力于安全带总成零部件的自制,减少了对余姚市松益汽配铸造厂(普通合伙)的芯轴采购,增加了更上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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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主要采购内容进入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原因
铝锭原材料的采购。

4、外协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主要为表处理、热处理及开条等工艺流程,属于公司生产非核心技术环节。受制于生产场地有限,综合考虑成本、产能、环保等因素,公司将表处理及热处理等工艺全部外包给专业厂商,自身不从事表处理、热处理加工。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金额较低,各期外协采购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在2%-6%之间。

(六)主要进口国的进口政策、贸易摩擦情况

公司出口产品主要销往欧美等发达地区。虽然美国自2018年3月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加征关税,但是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小,且逐年降低,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影响较小。除美国外,公司其他欧洲客户所在国家均未与中国发生重大贸易摩擦。

(七)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1、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制定了《生产安全操作管理制度》,积极宣传并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定期安全工作检查,对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和指导。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制定了相关制度,规范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固态废弃物、噪声等。

(1)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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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余姚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固态废弃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有一定量的边角料产生,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给回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3)噪声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冲床、磨床工作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在工厂噪音处理方面,公司采取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声源设备车间落实相应的隔音、降噪、减振措施。

发行人于2020年4月7日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330281730145332E001W,有效期为2020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6日。

宁波奥维萨于2019年11月12日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3302810749301206001Z,有效期为2019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1日。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不存在被环保主管部门检查发现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情形,不存在环保处罚记录,不存在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环保事件。

(八)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1、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公司现有产品主要包括安全带、安全气囊、方向盘和特殊座椅安全装置。公司将在稳定提升特殊座椅安全装置的同时,重点做好安全带、安全气囊、方向盘等被动安全业务的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工作。

(1)产品开发安排

在安全带方面,以现有安全带产品为基础,不断加大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继续围绕汽车整车安全性和轻量化的发展主题,引导整车厂使用公司技术领先产品,实现与整车厂同步研发,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同时,加大高端机械式预紧安全带、电子控制安全带(MSB)等新一代产品的试制研发,缩小与行业龙头在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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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的差距。

在安全气囊、方向盘方面,公司于2022年成功实现安全气囊、方向盘产品的规模供货。根据安信证券研究所的报告,目前国内主要乘用车配备1-2个安全气囊,平均单车价值量在150-400元,汽车方向盘的单车价值在80-200元左右。安全气囊、方向盘业务成功批量供货,极大地提升公司产品单车配套价值,该业务已成为公司第二增长极。公司将在做好已配套客户项目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产品的生产能力,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加大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力度,丰富安全气囊、方向盘产品类型,如四气囊/多气囊、侧气囊/膝部气囊/头部气囊、方向盘的HOD功能、电加热功能、马达提醒功能,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2)市场开发安排

公司将加强与现有核心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在维护和巩固与奇瑞汽车、吉利汽车、上汽通用五菱、长城汽车、宇通客车等国内主流整车品牌合作关系的基础上,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研发技术水平,充分利用作为其汽车被动安全系统核心供应商的资格优势,直接参与安全系统产品竞标,扩大安全带产品在其现有车型及新增车型的配套数量。

公司将依托在安全带领域与客户形成的良好合作关系,通过对安全气囊、方向盘产品的技术推广,切入主要客户在安全气囊、方向盘等领域的供应链,实现安全带、安全气囊、方向盘配套供应,逐步打开安全气囊、方向盘的市场空间。目前安全气囊、方向盘业务已与吉利汽车、上汽通用五菱、奇瑞汽车、北汽福田、合众汽车等客户开展项目开发合作及配套供货,如五菱宏光MINI、奇瑞QQ冰淇淋、合众哪吒V车型。

公司充分把握国内自主品牌乘用车发展机遇及新能源汽车发展机遇,积极开拓新客户,努力实现在新客户项目上的量产供货。在新能源汽车客户方面,公司已成功定点配套上汽通用五菱新能源、长城欧拉、吉利新能源、奇瑞新能源、合众汽车、零跑汽车及比亚迪等一线新势力品牌车型,为进一步提升在新能源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中的配套份额及新客户的开拓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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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致力于国内汽车被动安全系统自主品牌的发展,坚持“舒适、安全、可靠、环保”的汽车安全系统经营理念,为交通出行提供满足安全创想的汽车安全系统解决方案。公司将凭借产品成本优势、先发优势及整体配套优势,沿着“自主品牌低端-自主品牌高端-合资品牌-外资品牌”进行客户结构优化,加速开拓新客户,实现“国产替代,自主崛起”,成为具备相当规模和体量的被动安全件供应商,在全球行业内建立自身地位,并实现有一定实力与外资龙头供应商抗衡的民族品牌的创业初心。

目前公司已形成了以安全带、安全气囊、方向盘为一体的汽车被动安全产品矩阵,实现了公司从单一安全带总成产品供应商转型为气囊、方向盘、安全带总成为一体的汽车被动安全系统模块集成供应商。此外,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汽车零部件向电动化、智能化、轻量化方向发展。在完善以安全带、安全气囊、方向盘为核心的汽车被动安全产品矩阵的同时,公司还将积极关注汽车零部件电动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开拓、探索与汽车主被动安全相关的电子电气业务,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公司产品矩阵和业务布局。

十、与公司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一)报告期内研发投入的构成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研发费用6,732.845,606.783,983.30
营业收入128,038.2099,186.7774,508.19
研发投入占比5.26%5.65%5.35%

公司的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薪酬、测试费用、研发耗材、研发设备折旧等。

(二)报告期内研发形成的重要专利及非专利技术以及其应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公司运用自身核心技术生产的产品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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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形成的授权专利技术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之“2、专利权”。

(三)现有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以及报告期内前述人员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为赵轰、施炳军2人,未发生变化。核心技术人员简历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历”之“4、核心技术人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研发人员数量159133112
员工总数990863744
研发人员占比16.06%15.41%15.05%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研发人员数量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增加,符合公司经营需要。

(四)核心技术来源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

公司作为汽车被动安全系统行业中的先行者,2016年荣获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并在2019年和2022年重新申请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具备汽车被动安全系统的自主开发能力,多项核心技术已取得国家发明专利。公司通过多年不断的自主研发,较早地突破了预张紧安全带技术,并且搭载多种车型在C-NCAP测试中取得5星安全评价。

除了紧急锁止、预张紧、限力技术的开发以外,为进一步加强被动安全系统的保护能力,公司陆续开发了双边预张紧限力、髋部锁定等功能;为加强安全带适用性,公司针对性开发了儿童锁、防反锁等功能;为提高驾乘人员的安全带佩戴体验,公司持续开发了噪音抑制、可调倾角、低敏触发等功能。

在安全气囊和方向盘研发上,公司拥有行业内多名资深领军人,公司设有产品设计开发部门、CAE仿真和系统集成以确保产品开发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引进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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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的装配设备,以提升安全气囊和方向盘的装配线的自动化率及保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公司在坚持自主研发和创新的基础上,不断对研发试验室进行升级改造,通过积极引进价值千万的伺服台车测试系统等国内外先进设备和专利技术授权,实现公司被动汽车安全系统产品的技术升级。跨过被动安全系统的范畴,公司将进一步布局ECU芯片及电机部件在被动安全系统领域的应用,促进及开发被动及主动安全系统的融合发展,完成“碰撞前提前预张紧”“提前矫正坐姿”“周期曲线限力”等技术的创新及开发,进一步保护驾乘人员安全。

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高度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长期保持较高强度的研发投入,运用先进的研发模式和规范的研发体制。公司在多年的研发过程中,自主掌握了多种核心技术,涵盖了公司主要产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15项发明专利、80项实用新型专利及3项外观设计专利。公司掌握的核心技术均为行业内的主流技术,短期内被竞争对手替代、淘汰的风险较小。

十一、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27,715.324,294.10-23,421.2284.51%
通用设备2,020.54990.67-1,029.8750.97%
运输工具2,064.801,474.91-589.8828.57%
专用设备45,810.7511,304.56-34,506.1975.32%
合计77,611.4118,064.25-59,547.1776.72%

注:成新率=账面价值/账面原值

1、房屋建筑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4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70,194.45㎡,其中3处房产为工业用途,1处位于重庆市合川区土场镇前坝路74号的房产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该商服房产系公司通过与供应商之间的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目前用于对外出租,租赁期限为2022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9日,第一年租金为

1.44万元,每年递增5%,暂无处置计划。公司承诺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范围均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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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房地产业务,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不会用于购买商业地产,亦不会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公司也不会利用现有房产、土地从事或变相从事房地产业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座落证书编号设计用途建筑面积(㎡)他项权利
1松原股份余姚市牟山镇牟山村等浙(2017)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06299号工业4,715.40
2松原股份余姚市牟山镇金牛中路59号浙(2018)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03154号工业10,201.40
3松原股份合川区土场镇前坝路74号渝(2019)合川区不动产权第001245575号商业服务179.96
4松原股份余姚市牟山镇运河沿路1号浙(2023)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43190号工业55,097.69抵押

2、主要机器设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中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数量(台)原值(万元)净值(万元)成新率
1智能立体仓库21,362.191,225.6589.98%
2注塑机741,291.44999.6077.40%
3自动冷室压铸机141,236.241,118.8390.50%
42.0MN伺服台车测试系统11,152.79543.6747.16%
5闭式双点压力机71,039.80966.0992.91%
6激光裁切机(含上海力克气袋切剪机软件)1971.63810.1083.38%
7精密冲压机2922.15841.8491.29%
8闭式单点压力机17898.94820.7291.30%
9三合一料架伺服整平送料机32672.64639.1595.02%
10308.2 正绕生产线2635.40567.8989.38%
11倾角及车带感三合一测试机30614.26408.8066.55%
12高精密冲床33536.8845.958.56%
13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1510.93484.6494.85%
14HPM40六加色八混合头方向盘发泡生1402.65364.409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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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数量(台)原值(万元)净值(万元)成新率
产线(发泡3号线)
15电泳生产设备(PLC控制)1396.46361.9491.29%
16新产品试制线2381.5093.2924.45%
17机械手62373.39280.9575.24%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8宗土地,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191,860.94㎡,均为工业用地。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证书编号地址终止日期面积(㎡)用途使用权类型他项权利
1松原股份浙(2017)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06299 号余姚市牟山镇牟山村等2051.11.286,677.01工业用地出让
2松原股份浙(2018)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03154 号余姚市牟山镇金牛中路59号2052.10.244,183.53工业用地出让
3松原股份浙(2021)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39164号余姚市牟山镇新东吴村2067.03.2914,641.00工业用地出让
4松原股份浙(2021)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39660号余姚市牟山镇东吴村2071.06.2234,727.00工业用地出让
5安徽松原皖(2023)巢湖市不动产权第0024193号居巢经开区(亚父园区)安成路、春华路、港口大道、南外环路围合地块2072.08.1958,494.79工业用地出让抵押
6安徽松原皖(2023)巢湖市不动产权第0008198号居巢经开区安成路、方墩路、港口大道、南外环路围合地块2072.08.1918,251.77工业用地出让抵押
7安徽松原皖(2023)巢湖市不动产权第0008199号居巢经开区安成路、方墩路、港口大道、南外环路围合地块2072.08.198,765.83工业用地出让抵押
8松原股份浙(2023)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43190号余姚市牟山镇运河沿路1号2063.10.1346,120.01工业用地出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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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序号5不动产权证因挂失补办,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于2023年7月5日登记变更为皖(2023)巢湖市不动产权第0024193号。

2、专利权

(1)专利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98项专利权,其中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80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具体情况参见“附表一、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

(2)专利实施许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与和励科技有限公司(Helia 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和励”)、苏州智利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智利康”)分别签署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①香港和励

许可方香港和励
被许可方松原股份
许可范围mCore产品设计图纸著作权、产品相关的技术秘密、以及中国专利及技术的使用权和生产许可权;许可方如就现有mCore系列产品生产技术向中国专利主管部门申请新的专利保护,被许可方自动获得该项专利许可并无需向许可方支付额外费用;许可方提供前款项下所有知识产权中国范围内的一揽子许可
许可方式普通许可
许可年限自2013年3月15日起至专利有效期结束,相关专利最迟到期日为2037年4月10日
许可使用费相关约定一次性合作费+计件收费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号2018990000336

②苏州智利康

许可方苏州智利康
被许可方松原股份
许可范围包括“一种锁扣铆接及检测装置”(专利号2019224759318)在内的12件专利
许可方式普通许可
许可年限2020年12月1日至2029年12月30日
许可使用费相关约定无偿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号X20203200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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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商标注册情况如下:

序号注册号商标图案权利人核定使用商品有效期
18586878松原股份车辆座位安全带; 车辆座椅用安全束带; 汽车座安全带2021.08.28-2031.08.27
238829174松原股份汽车座椅安全带; 运载工具座椅用安全带; 气囊(汽车安全装置); 汽车方向盘; 运载工具座椅用安全束带; 运载工具用安全带; 汽车用安全座; 运载工具用方向盘; 运载工具方向盘罩; 汽车用方向盘套2020.04.07-2030.04.06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标均为原始取得。

十二、公司经营许可资质

根据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许可资格与资质情况如下:

(一)进出口贸易资质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公司已完成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并持有宁波海关于2017年3月22日核发的《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编码为3312961203,有效期为长期。

(二)排污许可证

发行人于2020年4月7日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330281730145332E001W,有效期为2020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6日。

宁波奥维萨于2019年11月12日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3302810749301206001Z,有效期为2019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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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认证

1、3C证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就其所生产的产品取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签发的3C证书38项,公司拥有的3C证书情况如下:

序号证书编号产品名称发证日期有效期至
1CCAP2014091104000207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2CCAP2014091104000208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3CCAP2014091104000209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4CCAP2014091104000210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5CCAP2014091104000211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6CCAP2014091104000212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7CCAP2014091104000213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8CCAP2014091104000253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9CCAP2014091104000266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10CCAP2014091104000267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11CCAP2016091104000412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12CCAP2015091104000447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13CCAP2015091104000466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14CCAP2016091104000810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15CCAP2016091104000847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16CCAP2016091104000848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17CCAP2016091104000865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18CCAP2016091104000889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19CCAP2016091104000890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20CCAP2016091104000966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21CCAP2016091104000967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22CCAP2017091104000999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23CCAP2017091104001000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24CCAP2017091104001026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25CCAP2017091104001125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26CCAP2018091104001178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27CCAP2003091104000009汽车安全带2020.05.082025.05.07
28CCAP2020091104020162汽车安全带2020.07.072025.07.06
29CCAP2020091104020163汽车安全带2020.07.072025.07.06
30CCAP2020091104020164汽车安全带2020.07.072025.07.06
31CCAP2020091104020223汽车安全带2020.07.302025.07.29
32CCAP2020091104020224汽车安全带2020.08.032025.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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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证书编号产品名称发证日期有效期至
33CCAP2023091104020682汽车安全带2023.02.082028.02.07
34CCAP2023091104020732汽车安全带2023.06.082028.06.07
35CCAP2023091104020733汽车安全带2023.06.082028.06.07
36CCAP2023091104020743汽车安全带2023.06.202028.06.19
37CCAP2023091104020744汽车安全带2023.06.202028.06.19
38CCAP2023091104020782汽车安全带2023.12.042028.12.03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公司持有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于2022年12月1日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23310158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2022-2024年。

3、质量认证

公司已取得的主要质量认证证书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证书名称认证范围证书编号有效期发证部门
松原 股份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2016安全带、安全气囊和方向盘的设计和制造IATF 04206402021.08.30-2024.08.29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松原 股份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松原股份测试中心CNAS L129252019.12.18-2025.12.17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4、环境及健康认证

公司已取得的主要环境及健康认证证书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证书名称认证范围证书编号有效期发证部门
1松原股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汽车安全带的设计和生产00221E31873R2M2021.05.26-2024.06.10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2松原股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汽车安全带的设计和生产00221S21665R2M2021.05.26-2024.06.10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十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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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公司境外经营的情况

(一)公司境外经营的总体情况

公司境外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二)公司境外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境外资产。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一)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还可以视情况公开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各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要求,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合理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情况拟定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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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利润;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③项规定处理。

“(4)原则上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在确定现金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影响以及公司现金存量情况,并充分关注社会资金成本、银行信贷和债权融资环境,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5)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仍有可供分配的利润且董事会认为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的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6)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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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率高于70%、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经过详细论证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润分配情况

1、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2年5月17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00,00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75,000,000股。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3年5月9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2年年末总股本22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2,5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3、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3年年末总股本22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5,120,000.00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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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9,778.3711,804.0011,126.68
现金分红(含税)4,512.002,250.003,000.00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22.81%19.06%22.4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9,762.00
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可分配利润14,236.35
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率68.57%

(四)发行人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发行人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主要用于主营业务项目投资和补充营运资金,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及可持续发展。

十六、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情况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债券发行和偿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发行债券的情形。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各类债券一年的利息

2021-2023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126.68万元、11,804.00万元和19,778.37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4,236.35万元。参考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一、财务报告情况

(一)报告期内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公司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判断标准为: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公司首先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判断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主要考虑项目金额(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交易的成交金额、交易产生的利润等)是否超过对应项目的10%。

(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 “天健审〔2022〕4218号”“天健审〔2023〕2618号”和“天健审〔2024〕1572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851.7310,811.2210,461.44
交易性金融资产51.3773.436,156.94
应收票据227.72--
应收账款65,045.1741,080.7727,767.12
应收款项融资3,765.508,724.555,367.93
预付款项3,253.34708.562,360.75
其他应收款155.05518.29185.03
存货24,869.1023,788.0914,812.35
其他流动资产1,239.392,344.1020.28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资产合计109,458.3688,049.0367,131.84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59,547.1743,105.6221,200.26
在建工程12,053.9711,466.279,818.86
使用权资产565.37-133.20
无形资产9,482.577,530.596,794.22
长期待摊费用2,245.191,860.031,109.16
递延所得税资产-542.47410.18
其他非流动资产4,802.372,093.342,041.07
非流动资产合计88,696.6366,598.3241,506.95
资产总计198,154.99154,647.34108,638.7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405.2821,021.4810,218.42
交易性金融负债-13.61-
应付票据11,145.314,946.762,742.18
应付账款25,818.0024,948.2413,263.41
合同负债132.02146.18149.48
应付职工薪酬2,823.062,105.461,789.42
应交税费697.81264.941,341.28
其他应付款201.91278.3448.3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120.50-94.09
其他流动负债72.1619.0019.43
流动负债合计52,416.0653,744.0029,666.0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5,296.1510,210.48-
租赁负债485.85-19.44
预计负债327.04276.30331.57
递延所得税负债3,144.293,066.841,391.71
非流动负债合计39,253.3313,553.621,742.72
负债合计91,669.3867,297.6131,408.79
所有者权益:
股本22,560.0022,500.0015,000.00
资本公积29,275.3627,727.7833,912.08
其他综合收益1.041.131.09
盈余公积7,310.755,325.414,135.52
未分配利润47,338.4531,795.4124,181.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6,485.6087,349.7377,230.00
少数股东权益---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所有者权益合计106,485.6087,349.7377,23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98,154.99154,647.34108,638.79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28,038.2099,186.7774,508.19
其中:营业收入128,038.2099,186.7774,508.19
二、营业总成本104,434.3586,046.8462,025.07
其中:营业成本87,681.1971,032.5649,847.06
税金及附加841.35406.85334.68
销售费用2,709.792,805.702,516.01
管理费用5,602.425,984.095,232.42
研发费用6,732.845,606.783,983.30
财务费用866.75210.86111.61
其中:利息费用1,148.26602.16274.99
利息收入281.70170.02121.95
加:其他收益1,334.20360.28538.8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86.52-187.80106.9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2.06-49.6349.9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456.72-750.61-245.9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86.31-272.31-277.2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60-44.38-11.6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2,389.0312,195.4812,643.98
加:营业外收入33.680.000.77
减:营业外支出217.9984.53214.0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2,204.7212,110.9512,430.69
减:所得税费用2,426.35306.941,304.0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9,778.3711,804.0011,126.6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19,778.3711,804.0011,126.68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778.3711,804.0011,126.68
2.少数股东损益---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0.080.030.0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0.080.030.0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9,778.2911,804.0411,126.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9,778.2911,804.0411,126.7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元)
(一)基本每股收益0.880.520.49
(二)稀释每股收益0.870.520.49

注:因报告期内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上表中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1,854.4685,724.8170,126.66
收到的税费返还467.7790.0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07.241,543.42531.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3,629.4787,358.3070,658.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7,104.4856,510.5138,564.0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9,424.1416,925.4712,751.09
支付的各项税费4,550.121,959.522,699.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210.695,832.736,178.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7,289.4481,228.2360,193.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340.036,130.0810,465.0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68.21372.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40.9540.20129.3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00.0013,946.2756,6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40.9514,054.6757,101.3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9,112.5528,662.5921,182.8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00.007,800.0053,6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612.5536,462.5974,782.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971.59-22,407.91-17,681.52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79.2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0,630.0040,200.0018,099.8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309.2040,200.0018,099.8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5,150.0019,124.147,9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472.413,588.765,698.0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0.006,000.00112.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0,622.4128,712.9013,710.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86.7911,487.104,388.9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0.08-75.680.0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2,944.85-4,866.42-2,827.4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293.539,159.9511,987.3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48.694,293.539,159.95

三、合并财务报表变化说明

(一)2021年度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公司名称变动方向取得方式或处置方式
上海松垣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投资设立

(二)2022年度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公司名称变动方向取得方式或处置方式
松原(安徽)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增加投资设立

(三)2023年度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公司名称变动方向取得方式或处置方式
合肥市松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投资设立

四、最近三年的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比率(倍)2.091.642.26
速动比率(倍)1.611.201.76
资产负债率(合并)46.26%43.52%28.9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4.66%43.66%29.24%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412.882.93
存货周转率(次)3.603.684.07
总资产周转率(次)0.730.750.76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股)0.720.270.7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13-0.22-0.19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5.26%5.65%5.35%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和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平均值;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和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平均值;

(6)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7)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9)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年度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元)稀释每股收益(元)
2023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45%0.880.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9.84%0.850.85
2022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80%0.520.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58%0.520.51
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4.51%0.49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64%0.470.47

注:因报告期内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上表中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60-44.38-11.6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890.34358.67535.52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0.72372.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2.06-49.6349.9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3.5412.5148.8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84.31-84.53-213.2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计690.11213.36781.35
减:所得税影响额107.1433.31117.95
少数股东损益---
合计582.97180.06663.40

注: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692号),因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对2021年度及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进行调整。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1、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①对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

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1)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无影响。

2)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的简化处理

i、对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ii、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

iii、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iv、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权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v、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日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vi、首次执行日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简化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②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2022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财务状况分析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作了简要的分析。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与分析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它信息一并阅读。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数据均摘自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一)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109,458.3655.24%88,049.0356.94%67,131.8461.79%
非流动资产88,696.6344.76%66,598.3243.06%41,506.9538.21%
总资产198,154.99100.00%154,647.34100.00%108,638.7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08,638.79万元、154,647.34万元和198,154.9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规模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2020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开始投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且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存货和应收账款规模也不断扩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分别为67,131.84万元、88,049.03万元和109,458.36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比例分别为61.79%、56.94%和55.24%;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41,506.95万元、66,598.32万元和88,696.63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比例分别为38.21%、43.06%和44.76%。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总

资产的比例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1)报告期内,公司采购设备、建设厂房,以扩大产能,满足上升的产量需求,固定资产增加;(2)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在建工程增加。

(二)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0,851.739.91%10,811.2212.28%10,461.4415.58%
交易性金融资产51.370.05%73.430.08%6,156.949.17%
应收票据227.720.21%----
应收账款65,045.1759.42%41,080.7746.66%27,767.1241.36%
应收款项融资3,765.503.44%8,724.559.91%5,367.938.00%
预付款项3,253.342.97%708.560.80%2,360.753.52%
其他应收款155.050.14%518.290.59%185.030.28%
存货24,869.1022.72%23,788.0927.02%14,812.3522.06%
其他流动资产1,239.391.13%2,344.102.66%20.280.03%
合计109,458.36100.00%88,049.03100.00%67,131.8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存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资产合计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18%、95.94%和95.55%。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库存现金24.930.23%12.270.11%14.400.14%
银行存款10,705.5998.65%10,393.9696.14%9,145.5687.42%
其他货币资金121.211.12%405.003.75%1,301.4912.44%
合计10,851.73100.00%10,811.22100.00%10,461.44100.0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9,503.0487.57%6,517.6860.29%1,301.4912.4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0,461.44万元、10,811.22万元和10,851.7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58%、12.28%和9.9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金额较为稳定,不存在剧烈变化。报告期内,公司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系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用于质押(开具银行承兑和借款抵押)的大额银行存单。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1.37100.00%73.43100.00%6,156.94100.00%
其中:银行理财----6,047.4998.22%
权益工具投资51.37100.00%73.43100.00%109.461.78%
合计51.37100.00%73.43100.00%6,156.9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分别为6,156.94万元、73.43万元和51.37万元,由银行理财和权益工具投资构成,其中银行理财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购买,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构成财务性投资;权益工具投资系公司在众泰汽车破产重整时取得的*ST众泰(000980)股票,其形成来源为公司对众泰汽车的经营性应收款项,与主营业务相关,非公司主动支付资金在二级市场上购买所得,不构成财务性投资。公司以对众泰汽车应收账款的债权于2021年12月通过债务重整取得*ST众泰(000980)股票,取得时间不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召开日(2023年4月28日)前6个月内,且不涉及公司额外支付资金,公司在持有期间未进行过任何交易,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7,767.12万元、41,080.77万元和65,045.17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1.36%、46.66%和59.42%。2021年至2023年,公司期末应收账款逐期增长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持续增加所致。2021年至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4,508.19万元、99,186.77万元、128,038.20万元,逐年增加,与应收账款变化趋势保持一致。

(1)应收账款按风险特征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余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2023-12-3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805.421.17%445.3555.29%360.07
其中:北汽瑞翔汽车有限公司8.020.01%1.0613.17%6.97
重庆众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83.490.12%83.49100.00%-
北京宝沃汽车有限公司13.560.02%6.7850.00%6.78
汉腾汽车有限公司73.210.11%36.6050.00%36.60
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153.320.22%102.0466.55%51.28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43.270.06%0.100.23%43.16
天际汽车(长沙)集团有限公司430.550.62%215.2750.00%215.2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8,155.4498.83%3,470.345.09%64,685.10
合计68,960.86100.00%3,915.685.68%65,045.17
2022-12-3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79.960.87%208.9054.98%171.06
其中:北汽瑞翔汽车有限公司8.470.02%1.1213.17%7.35
重庆众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88.140.20%66.1075.00%22.03
北京宝沃汽车有限公司13.560.03%6.7850.00%6.78
汉腾汽车有限公司73.210.17%36.6050.00%36.60
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153.320.35%76.6650.00%76.66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43.270.10%21.6350.00%21.6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3,120.7999.13%2,211.095.13%40,909.71
合计43,500.76100.00%2,419.985.56%41,080.77
2021-12-3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71.791.60%224.3447.55%247.45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余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北汽瑞翔汽车有限公司15.190.05%2.0013.17%13.19
重庆比速汽车有限公司40.170.14%14.1235.15%26.05
重庆众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88.140.30%44.0750.00%44.07
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3.560.05%6.7850.00%6.78
汉腾汽车有限公司73.210.25%36.6050.00%36.60
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153.350.52%76.6750.00%76.67
沈阳金杯安道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44.910.15%22.4550.00%22.45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43.270.15%21.6350.00%21.6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9,025.8898.40%1,506.215.19%27,519.67
合计29,497.66100.00%1,730.555.87%27,767.1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基于对期后货款收回风险的评估,将相关客户应收账款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差额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合理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68,005.4398.6143,023.3898.9029,100.4098.65
1-2年515.770.75188.720.43142.250.48
2-3年164.130.24117.430.2742.360.14
3-4年117.430.1718.600.04149.810.51
4-5年18.590.0393.780.2240.170.14
5年以上139.510.2058.840.1422.670.08
合计68,960.86100.0043,500.76100.0029,497.6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均超过98.00%,账龄结构较为安全和合理。公司客户主要为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国企、国内外知名企业,在行业里面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实力雄厚,资信良好,与公司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应收账款回收有较大保障。

(3)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68,960.8643,500.7629,497.66
期后回款金额45,675.9542,449.0728,939.38
回款比例66.23%97.58%98.11%

注:期后回款金额统计截止时点为2024年3月31日。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整体情况良好。

(4)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比例的比较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公司属于汽车制造业(分类代码: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分类代码:C3670),同行业上市公司众多,此处选取同行业公司宁波高发、岱美股份、均胜电子进行比较。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宁波高发、岱美股份和均胜电子采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和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相结合的坏账计提方法。报告期内,公司按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比例的情况与宁波高发、岱美股份比较如下:

账龄本公司宁波高发岱美股份
1年以内5%5%0.5%
1-2年10%20%10%
2-3年30%50%30%
3-4年50%100%50%
4-5年80%100%80%
5年以上100%100%100%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均胜电子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以逾期天数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均胜电子2021-2023年对应收账款计算的违约损失率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违约损失率
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组合违约损失率
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未逾期0.66%0.08%0.69%
逾期1年以内3.06%5.65%3.62%
逾期1年至2年(含2年)17.06%19.70%38.97%
逾期2年至3年(含3年)30.95%30.22%83.07%
逾期3年以上99.40%99.52%100.00%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比例与同行业公司较为接近,其中1年以内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相同或较高,因报告期内公司一年以内应收账款金额占比分别为98.65%、98.90%和98.61%,占比非常高。因此,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公司无重大差异,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5)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转回和核销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当期计提1,499.25736.32351.96
当期转回3.5412.5148.87
当期核销-34.37148.22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金额分别为351.96万元、736.32和1,499.25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83%、6.08%和6.75%;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转回金额分别为48.87万元、12.51万元和3.54万元,金额较小。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转回对经营情况影响较小。

(6)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单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序号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是否为当期前五大客户
2023-12-311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9,869.6428.81%24,708.3519.30%
2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15,966.9223.15%31,713.9224.77%
日期序号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是否为当期前五大客户
3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6,411.619.30%5,673.994.43%
4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5,029.007.29%10,778.978.42%
5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3,794.825.50%9,806.247.66%
合计51,072.0074.06%82,681.4864.58%
2022-12-311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2,381.0228.46%18,199.8618.35%
2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9,020.3020.74%16,257.7916.39%
3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4,502.2110.35%18,420.0918.57%
4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3,719.658.55%11,499.2611.59%
5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1,830.514.21%2,640.512.66%
合计31,453.6872.31%67,017.5167.56%
2021-12-311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6,493.5022.01%13,036.2717.50%
2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5,553.2018.83%11,777.3215.81%
3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267.8211.08%5,398.517.25%
4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352.947.98%11,544.1315.49%
5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1,598.255.42%4,711.806.32%
合计19,265.7165.32%46,468.0362.37%

注:对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计算其应收账款金额。2022年末及2023年末,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额较大且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取得的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且公司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故将其作为“应收账款”进行列示。剔除上述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后,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应收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货款8,880.14万元和16,634.31万元,与收入规模相匹配。

公司主要客户均存在一定规模的应收账款,各期末前五大应收账款方主要为公司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与收入规模基本匹配,符合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

(7)应收账款周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平均周转天数情况如下:

单位:天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151.27126.68124.57

注: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5天/(营业收入/期初和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平均值)。

整车厂为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周转率,一般要求零部件供应商给予一定的商业信用。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惯例,给予信用较好的客户一定的信用期,一般为当月领用确认收入后于下月开票。由于大部分客户在取得发票后2-3个月内回款,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与信用政策基本匹配。2021-2022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较为稳定,2023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较2021-2022年有所提升系:(1)2022年起,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期限为6个月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支付部分货款,由于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且公司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故将其作为“应收账款”进行列示,导致2022年末和2023年末应收账款增加,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增加。剔除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影响后,2022年和2023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120.24天和141.67天;(2)2022年起,公司对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入增长较快,由于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款周期略长于其他客户,导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合理,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无重大差异,对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坏账准备的计提、收回及转回对经营情况影响较小;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单位与主要客户匹配,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4、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银行承兑汇票3,765.50100.00%8,724.55100.00%5,367.93100.00%
合计3,765.50100.00%8,724.55100.00%5,367.9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由银行承兑汇票构成,用于向银行进行贴现或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其账面余额分别为5,367.93万元、8,724.55万元和3,765.50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00%、9.91%和3.44%。2022年末,应收款项融资较2021年末增加3,356.62万元,增幅为62.53%,当期系公司当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大于贴现和背书转让;2023年末,应收账款融资额较2022年末减少4,959.06万元,降幅为56.84%,主要系当期票据贴现增加所致。

5、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4,422.3817.78%4,349.8218.29%2,359.2415.93%
在产品7,362.5429.61%6,401.7026.91%3,833.1025.88%
库存商品11,157.0844.86%9,896.9341.60%7,059.1447.66%
委托加工物资1,927.117.75%3,139.6413.20%1,560.8710.54%
合计24,869.10100.00%23,788.09100.00%14,812.3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4,812.35万元、23,788.09万元和24,869.10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06%、27.02%和22.7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金额逐期增加,主要原因包括:(1)2021年至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4,508.19万元、99,186.77万元和128,038.20万元,营业收入规模呈逐年增长态势,相应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增加;(2)为减少钢材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公司提前采购囤积钢材等原材料备库,相应原材料库存。

(1)存货各项目的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存货账面余额及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库龄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1年以内4,246.3693.33%4,306.5495.72%2,326.2192.42%
1-2年213.234.69%65.191.45%39.261.56%
项目库龄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2-3年9.810.22%16.020.36%55.972.22%
3年以上80.231.76%111.522.48%95.433.79%
合计4,549.63100.00%4,499.27100.00%2,516.87100.00%
在产品1年以内7,241.7197.86%6,091.2792.97%3,776.5396.56%
1-2年150.172.03%349.285.33%42.391.08%
2-3年7.690.10%27.710.42%38.140.98%
3年以上0.350.00%83.431.27%54.011.38%
合计7,399.92100.00%6,551.69100.00%3,911.07100.00%
库存商品1年以内9,747.8178.37%9,164.9287.55%6,654.6888.78%
1-2年1,687.0113.56%359.723.44%274.743.67%
2-3年392.383.15%412.723.94%220.172.94%
3年以上611.254.91%530.705.07%346.364.62%
合计12,438.44100.00%10,468.05100.00%7,495.95100.00%
委托加工物资1年以内1,927.11100.00%3,139.64100.00%1,560.87100.00%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合计1,927.11100.00%3,139.64100.00%1,560.87100.00%
存货总金额26,315.10100.00%100.00%100.00%15,484.76100.00%
其中:1年以内合计23,162.9888.02%22,702.3792.07%14,318.2992.4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1年以内占存货总金额的比例92.47%、92.07%和

88.02%。公司1年以上库龄存货占比基本稳定,风险可控。

(2)退换货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不存在退换货情况。

(3)在手订单情况

整车制造企业作为大批量连续生产型企业,且国家法律法规对整车产品有严格的强制标准和安全要求的情况下,整车制造企业在选择零部件供应商时,一般需要经过长期、严格的认证,从产品的供货能力、供货质量、生产管理等方面考核其供应商。一旦公司成为整车厂零部件项目定点供应商,在不存在重大供货质量情况下,公司通常可获得合作项目车型全生命周期内的订单。项目量产后,公司与整车厂通常会签署主采购合同,整车厂根据月度生产计划,提前向公司下发

未来1-3月的滚动生产计划,公司根据整车厂生产计划安排备料并组织生产。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根据已取得的整车厂生产需求计划及与主要客户沟通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全年经营预算,预计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7-18亿元

,根据2023年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测算,对应成本金额为11.89-12.59亿元,可合理覆盖公司的存货金额。

(4)库龄较长存货的形成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1年以上库龄原材料金额及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风险可控;原材料库龄在一年以上的存货占比相对较低,库龄在一年以上的原材料主要系公司为保障供货链稳定性,对部分核心零部件进行的备货,由于相关车型销量不及预期,导致部分零部件使用缓慢,除部分后续仍可使用的原材料外,公司已对一年以上库龄的原材料全部按照会计政策要求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库龄在一年以上在产品主要是前期领用的未使用完毕的零部件及部分客户受市场环境影响,整车销售放缓,公司相应产品生产放缓所致。库龄在一年以上库存商品的形成,主要系部分客户受市场环境影响,整车销售放缓所致。公司根据产成品的销售情况、期后订单、相关车型市场销售情况及自制半成品的领用情况等确定产成品及自制半成品的跌价风险,并根据成本与预计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除部分可用于售后维护及客户指定后续可消耗的存货以外,1年以上在产品及库存商品已全部按照会计政策要求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5)是否存在大量的残次冷备品,是否存在滞销或大量的销售退回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库龄结构合理,对于滞销产品,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要求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公司不存在大量的销售退回,也不存在大量的残次冷备品。

(6)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该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状况的承诺,不构成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127.258.80%149.4617.17%157.6423.44%
在产品37.382.59%149.9817.23%77.9711.60%
库存商品1,281.3788.61%571.1265.60%436.8264.96%
委托加工物资------
合计1,446.00100.00%870.56100.00%672.4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一年以内存货金额占期末存货金额的比例分别为92.47%、

92.07%和88.02%,占比较高,因此公司报告期内整体跌价风险可控。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稳定,保持在25%以上,公司原材料用于产成品生产,不存在亏损情形;公司主要大宗市场材料为钢材和塑料,未出现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而导致产品亏损的情况;公司安全带总成产品平均销售单价未出现短期内大幅下跌的情况。公司所持的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主要为生产产品及销售而备货。根据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结合产品的毛利率情况,考虑结存原材料、在产品继续加工成品的继续加工成本及销售费用和税金后,若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不计提减值,否则将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存货跌价的计提充分合理。

(7)发出商品情况

公司发出商品主要系截至期末公司已发货但客户尚未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及已发货但客户尚未领用结算的产成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发出商品3,539.251,921.482,540.19

2023年末,公司发出商品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2023年四季度业务量较同期大幅增长,发出商品较同期也相应大幅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前五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发出商品余额占发出商品合计数的比例(%)是否销售前五大
2023-12-31
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610.3717.25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499.0214.10
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78.1313.51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379.8110.73
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151.654.28
合计2,118.9859.87
2022-12-31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479.3824.95
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318.2316.56
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81.1914.63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32.006.87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129.496.74
合计1,340.2969.75
2021-12-31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504.7819.87
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354.3813.95
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88.6611.36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86.9711.3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79.507.07
合计1,614.2963.5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前五大客户均为公司主要客户。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主要存放于客户厂区或者运往客户厂区途中;确认收入尚需履行的后续程序为客户验收入库或者客户领用并用于生产;截至2023年末的大部分发出商品已于2024年一季度确认收入。公司已发出但尚未确认收入的产品均存放于客户厂区或者运往客户厂区途中,公司由专人及时与客户核对已到货情况及领用生产情况,公司能及时了解产品的情况,对产品进行跟踪管理,且商品发出至生产领用周期较快,不存在重大损毁灭失风险。

(三)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固定资产59,547.1767.14%43,105.6264.72%21,200.2651.08%
在建工程12,053.9713.59%11,466.2717.22%9,818.8623.66%
使用权资产565.370.64%--133.200.32%
无形资产9,482.5710.69%7,530.5911.31%6,794.2216.37%
长期待摊费用2,245.192.53%1,860.032.79%1,109.162.67%
递延所得税资产--542.470.81%410.180.99%
其他非流动资产4,802.375.41%2,093.343.14%2,041.074.92%
合计88,696.63100.00%66,598.32100.00%41,506.9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上述资产合计占公司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6.02%、96.39%和96.83%。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23,421.2239.33%17,174.3939.84%8,583.0740.49%
通用设备1,029.871.73%675.531.57%524.542.47%
运输工具589.880.99%952.882.21%1,025.294.84%
专用设备34,506.1957.95%24,302.8156.38%11,067.3752.20%
合计59,547.17100.00%43,105.62100.00%21,200.2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1,200.26万元、43,105.62万元和59,547.17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1.08%、64.72%和

67.14%。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其合计占固定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2.69%、96.22%和97.2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逐期增加,主要原因是:(1)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公司为满足生产需求,购置相关设备;(2)随着公司在建工程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1)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比较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年

项目本公司均胜电子宁波高发岱美股份
房屋及建筑物2010-5020-3020-32
专用设备5-105-153-105-15
通用设备3-553-53-5
运输工具4-52-204-54-5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由上表可知,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2)固定资产折旧及减值准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具体类别、折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一、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27,715.3220,552.9111,418.07
通用设备2,020.541,429.991,106.99
运输工具2,064.802,027.301,718.90
专用设备45,810.7531,979.0716,854.09
二、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4,294.103,378.522,835.00
通用设备990.67754.46582.45
运输工具1,474.911,074.42693.60
专用设备11,304.567,676.265,786.73
三、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23,421.2217,174.398,583.07
通用设备1,029.87675.53524.54
运输工具589.88952.881,025.29
专用设备34,506.1924,302.8111,067.37
合计59,547.1743,105.6221,200.2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固定资产期末不存在减值迹象。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房屋及建筑物9,221.213,242.524,982.37
待安装设备1,190.027,096.814,149.78
模具1,642.741,126.95686.72
合计12,053.9711,466.279,818.8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9,818.86万元、11,466.27万元和12,053.97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66%、17.22%和13.59%。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金额略有增长,主要系公司为满足新增需求持续加大房屋建筑和设备投入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状况良好,期末不存在减值迹象。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土地使用权8,130.9785.75%7,089.2494.14%6,351.6493.49%
软件1,089.0011.48%441.345.86%442.586.51%
铸造产能指标262.602.77%----
合计9,482.57100.00%7,530.59100.00%6,794.2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794.22万元、7,530.59万元和9,482.57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37%、11.31%和10.69%。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2022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较2021年末增加736.37万元,增幅为11.59%,系公司在安徽巢湖购置地块所致。2023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1,951.98万元,增幅为25.92%,主要系公司购置地块及软件所致。

公司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年

项目本公司均胜电子宁波高发岱美股份
项目本公司均胜电子宁波高发岱美股份
土地使用权5040-5050480、600和840个月
软件3-105-105-102-7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由上表可知,公司土地使用权及软件预计使用寿命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稳定,无形资产期末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4、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041.07万元、2,093.34万元和4,802.37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92%、3.14%和5.41%,由公司预付设备款和预付技术服务费构成。

(四)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52,416.0657.18%53,744.0079.86%29,666.0894.45%
非流动负债39,253.3342.82%13,553.6220.14%1,742.725.55%
总负债91,669.38100.00%67,297.61100.00%31,408.7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31,408.79万元、67,297.61万元和91,669.3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29,666.08万元、53,744.00万元和52,416.06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94.45%、79.86%和57.18%,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742.72万元、13,553.62万元和39,253.33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5.55%、20.14%和

42.82%。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金额逐期增加,主要原因是:(1)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经营性负债相应增加;(2)公司出于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向银行借款,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的银行借款金额较高。

(五)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7,405.2814.13%21,021.4839.11%10,218.4234.44%
交易性金融负债--13.610.03%--
应付票据11,145.3121.26%4,946.769.20%2,742.189.24%
应付账款25,818.0049.26%24,948.2446.42%13,263.4144.71%
合同负债132.020.25%146.180.27%149.480.50%
应付职工薪酬2,823.065.39%2,105.463.92%1,789.426.03%
应交税费697.811.33%264.940.49%1,341.284.52%
其他应付款201.910.39%278.340.52%48.370.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120.507.86%--94.090.32%
其他流动负债72.160.14%19.000.04%19.430.07%
合计52,416.06100.00%53,744.00100.00%29,666.0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税费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负债合计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8.95%、99.15%和91.36%。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抵押借款1,900.0025.66%15,800.0075.16%6,590.0064.49%
信用借款5,500.0074.27%5,200.0024.74%3,609.8535.33%
借款未付利息5.280.07%21.480.10%18.570.18%
合计7,405.28100.00%21,021.48100.00%10,218.4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10,218.42万元、21,021.48万元和7,405.2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4.44%、39.11%和14.13%。2021年以来,公司短期借款呈快速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加银行借款。2023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22年末减少13,616.20万元,主要

是公司短期借款到期后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银行承兑汇票11,145.31100.00%4,946.76100.00%2,742.18100.00%
合计11,145.31100.00%4,946.76100.00%2,742.1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2,742.18万元、4,946.76万元和11,145.3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24%、9.20%和21.26%。公司应付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客户主要采取票据结算货款,为了提升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采购款。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呈增长趋势,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采用应付票据结算的采购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13,263.41万元、24,948.24万元和25,818.0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4.71%、46.42%和49.26%。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的材料款、设备工程款、模具款、运费、加工费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持续增加,主要系公司生产经营持续规模扩大,公司采购需求同步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长期、大额的原材料采购款未支付而影响原材料及时供应的情况。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789.42万元、2,105.46万元和2,823.0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03%、3.92%和5.39%。2021年以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持续增加,主要系公司生产经营持续规模扩大,职工薪酬也相

应增加所致。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1,341.28万元、264.94万元和697.8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52%、0.49%和1.33%。公司应交税费的波动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波动所致。

(六)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借款35,296.1589.92%10,210.4875.33%--
租赁负债485.851.24%--19.441.12%
预计负债327.040.83%276.302.04%331.5719.03%
递延所得税负债3,144.298.01%3,066.8422.63%1,391.7179.86%
合计39,253.33100.00%13,553.62100.00%1,742.7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负债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8.88%、

100.00%和98.76%。

1、长期借款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长期借款。截至2023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35,296.15万元,其中包括16.15万元借款未付利息。

2、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分别为331.57万元、276.30万元和327.04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9.03%、2.04%和0.83%。其中,2021年末预计负债由公司计提的售后服务费和诉讼赔偿构成,其余各期末预计负债均为公司计提的售后服务费。

3、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1,391.71万元、3,066.84万元和3,144.29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9.86%、22.63%和8.01%,系固定资产税前一次性抵扣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产生。

(七)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3-12-31/ 2023年度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
资产负债率(合并)46.26%43.52%28.9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4.66%43.66%29.24%
流动比率(倍)2.091.642.26
速动比率(倍)1.611.201.76
利息保障倍数(倍)20.3421.1146.20

注: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26、1.64和2.09,速动比率分别为

1.76、1.20和1.61。2021年以来,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因为公司2020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账,货币资金大幅增加导致当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2021年以来,随着募投项目投入建设以及公司短期借款的增加,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逐渐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层面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8.91%、43.52%和46.26%。2021年以来,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公司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生产经营需求,银行借款规模增长较快,导致资产负债率呈现上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46.20、21.11和20.34,公司盈利情况能够较好地覆盖利息支出,付息能力较强。

2、现金流量状况及银行授信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465.04万元、6,130.08万元和16,340.0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授信金额为

81,000.00万元,已使用银行授信金额44,474.27万元,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36,525.73万元。公司资信良好,按时归还各项银行贷款,无到期未归还的银行贷款,无展期及减免情况。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状况良好,不存在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情况,公司银行授信未使用额度较为充足,具有偿付未来有息负债的偿付能力。

(八)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反映营运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412.882.93
存货周转率(次)3.603.684.07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93、2.88和2.41,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07、3.68和3.60。2021-2023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呈下降趋势,主要是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及备货库存较收入增长更快。

(九)公司财务性投资分析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2、公司最近一年末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科目核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账面余额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1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121.21
2交易性金融资产51.37
3应收款项融资3,765.50
4其他应收款155.05
5其他流动资产1,239.39
6其他非流动资产4,802.37

(1)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金额为121.21万元,为保证金存款和汇票存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1.37
项目账面余额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51.37
合计51.3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系公司在众泰汽车重整时取得的*ST众泰(000980)股票,该部分股票系公司对众泰汽车的部分经营性应收款项因众泰汽车及下属8家子公司实施债务重组计划被动所得,非公司主动支付资金在二级市场上购买所得。在持有期间,未进行过任何交易,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3)应收账款融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融资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银行承兑汇票3,765.50
合计3,765.5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融资为银行承兑汇票,其形成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押金保证金117.50
应收暂付款28.43
其他9.11
合计155.0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应收暂付款等,其构成均与公司经营业务有关,不存在拆借资金和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

(5)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预缴企业所得税、社保费用30.82
合同取得成本559.13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649.44
合计1,239.3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预缴税费及社保费用、合同取得成本、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预付设备款3,143.34
预付技术服务费1,659.03
合计4,802.3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预付设备款和预付技术服务费,其形成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年末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七、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122,772.6395.89%95,355.1696.14%71,822.7196.40%
其他业务收入5,265.574.11%3,831.613.86%2,685.483.60%
合计128,038.20100.00%99,186.77100.00%74,508.19100.00%
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变动比29.09%33.12%39.03%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安全带总成、安全气囊、方向盘等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产品及特殊座椅安全装置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4,508.19万元、99,186.77万元和128,038.2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95%以上,主营业务突出。2021-2023年度,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增加。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21年度增长33.12%,主要是受(1)公司安全带总成业务保持持续增长;(2)新产品汽车安全气囊、汽车方向盘放量增长等因素影响。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22年度增长29.09%,主要是受(1)公司安全带总成业务保持持续增长;(2)汽车安全气囊、汽车方向盘业务持续增长等因素影响。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汽车安全带总90,382.9973.62%73,957.2877.56%64,401.2189.67%
特殊座椅安全装置5,882.284.79%6,675.947.00%6,950.909.68%
汽车安全气囊18,856.9015.36%9,276.349.73%250.610.35%
汽车方向盘7,650.456.23%5,445.615.71%219.990.31%
合计122,772.63100.00%95,355.16100.00%71,822.71100.00%

(1)汽车安全带总成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安全总成产品的收入分别为64,401.21万元、73,957.28万元和90,382.9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67%、77.56%和73.62%,收入金额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2022年汽车安全带总成收入较2021年增长9,556.07万元,增长幅度为

14.84%,也是导致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3.12%的因素之一。2022年汽车

安全带总成业务继续保持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对奇瑞汽车、吉利汽车、上汽通用五菱等客户收入持续增长。

2023年汽车安全带总成收入较2022年增长16,425.71万元,增长幅度为

22.21%,也是导致2023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9.09%的因素之一。2023年汽车安全带总成业务继续保持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对奇瑞汽车、吉利汽车、宇通客车等客户收入持续增长。

(2)特殊座椅安全装置

报告期内,公司特殊座椅安全装置产品的收入分别为6,950.90万元、6,675.94万元和5,882.2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8%、7.00%和4.79%。公司特殊座椅安全装置业务收入整体比较稳定,不存在较大波动,其中2023年度较2022年度收入下降793.66万元,降幅为11.89%,主要原因为对AMF和IMMI等客户的销售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3)汽车安全气囊和汽车方向盘

公司汽车安全气囊和汽车方向盘产品系新开发业务模块,于2021年度实现批量生产。2021-2023年度,公司汽车安全气囊的收入分别为250.61万元、9,276.34万元和18,856.9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5%、9.73%和15.36%;汽车方向盘的收入分别为219.99万元、5,445.61万元和7,650.4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1%、5.71%和6.23%。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开拓,公司汽车安全气囊和汽车方向盘业务收入迅速放量增长,2022年和2023年该部分业务的持续增长是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度业绩增长的驱动因素之一。

2、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分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第一季度21,556.9521,454.7215,609.32
第二季度23,794.7218,947.6716,609.57
第三季度32,548.4427,022.2115,520.59
第四季度44,872.5227,930.5624,083.23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合计122,772.6395,355.1671,822.71

受整车厂排产计划、营销策略、国民购车习惯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汽车销售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每年的第一和第四季度汽车销售较旺,即通常在春节前后达到销售旺季,并于五六月份进入销售淡季。整车厂一般与四季度开始提高产量,并与一级供应商普遍采用“下线结算”的模式,因此,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销售旺季为四季度。公司分季度收入情况与行业情况一致。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地区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区域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111,848.5691.10%86,748.1890.97%62,737.7887.35%
境外10,924.078.90%8,606.989.03%9,084.9412.65%
合计122,772.63100.00%95,355.16100.00%71,822.7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小幅增长,但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境外安全带等产品收入增长幅度低于境内安全带、安全气囊、方向盘的收入增长幅度。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未超过各期收入的20%。

4、主营业务收入按经营模式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以直销形式向客户销售产品。

5、公司营业收入波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为汽车安全带总成、汽车安全气囊和汽车方向盘等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产品及特殊座椅安全装置产品,其中汽车安全气囊和汽车方向盘为公司2021年开始生产销售的新产品。公司属于汽车制造业(分类代码:

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分类代码:C3670)。

在公司主要产品汽车安全带总成、汽车安全气囊、汽车方向盘等被动安全系统产品细分领域,国内除均胜电子(600699)通过收购美国KSS公司和日本高田公司资产进入汽车主被动安全系统业务(汽车安全带、汽车安全气囊、汽车方

向盘等)外,暂无其他以安全带总成、汽车安全气囊、汽车方向盘制造为主要业务和产品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胜电子主营业务分为汽车电子和汽车安全两大板块,汽车电子业务主要包括智能座舱/网联系统、智能驾驶、新能源管理、软件及服务等,汽车安全业务主要包括安全带、安全气囊、智能方向盘和集成式安全解决方案相关产品。以下选取均胜电子汽车安全业务收入以及申银万国行业分类中“SW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平均收入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波动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同比 变动金额同比 变动金额
松原股份128,038.2029.09%99,186.7733.12%74,508.19
均胜电子(汽车安全业务)3,852,817.0312.00%3,440,025.276.48%3,230,635.33
SW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平均值738,666.8243.70%514,017.283.50%496,613.96

注:计算SW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平均值时,同行业公司选取沪深上市公司,并剔除了截至2024年4月23日止行业中ST类公司及B股公司。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波动趋势和均胜电子业务收入波动趋势一致,波动幅度存在差异,主要是二者客户结构、销售地域结构存在差异。均胜电子通过收购美国KSS公司和日本高田公司资产进入汽车主被动安全系统业务,其客户主要以外资品牌、合资品牌为主,地域以外销为主;而公司客户主要以自主品牌乘用车为主,以内销为主。近年来,我国自主品牌乘用车增长迅速,为公司提供的业绩增长的基础。

与SW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平均收入波动趋势相比较,公司收入呈波动增长趋势,和SW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平均收入波动趋势一致。公司营业收入不存在行业政策波动、经营环境恶化等导致营业收入趋势性下滑的情形。

(二)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85,900.8097.97%70,157.3598.77%49,567.0599.44%
其他业务成本1,780.382.03%875.211.23%280.010.56%
合计87,681.19100.00%71,032.56100.00%49,847.06100.00%

报告期内,按产品列示的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汽车安全带总成60,677.4570.64%53,346.2376.04%44,936.5890.66%
特殊座椅安全装置3,461.974.03%4,472.986.38%4,256.668.59%
汽车安全气囊15,150.9317.64%7,741.3011.03%188.570.38%
汽车方向盘6,610.457.70%4,596.846.55%185.250.37%
合计85,900.80100.00%70,157.35100.00%49,567.05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的营业成本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基本一致。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分析

(1)毛利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36,871.8291.36%25,197.8189.50%22,255.6690.25%
其他业务毛利3,485.198.64%2,956.4010.50%2,405.469.75%
合计40,357.01100.00%28,154.21100.00%24,661.1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主要由主营业务毛利构成,主营业务毛利占各期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0.25%、89.50%和91.36%。

(2)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贡献率按产品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贡献率金额贡献率金额贡献率
汽车安全带总成29,705.5480.56%20,611.0481.80%19,464.6387.46%
特殊座椅安全装置2,420.316.56%2,202.968.74%2,694.2412.11%
汽车安全气囊3,705.9710.05%1,535.046.09%62.040.28%
汽车方向盘1,040.002.82%848.773.37%34.740.16%
合计36,871.82100.00%25,197.81100.00%22,255.6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汽车安全带总成和特殊座椅安全装置。2022年,随着汽车安全气囊和汽车方向盘业务迅速放量增长,其合计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贡献率快速增长至9.46%,在2023年度进一步增长至12.87%。

2、毛利率分析

(1)毛利率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30.03%26.43%30.99%
其他业务毛利率66.19%77.16%89.57%
综合毛利率31.52%28.39%33.10%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3.10%、28.39%和31.5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99%、26.43%和30.03%。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和主营业务毛利率不存在较大幅度的波动。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1年下降

4.5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公司汽车安全气囊和汽车方向盘于2021年开始批量生产交货,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导致产品毛利率较低。

(2)按产品划分的毛利率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划分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汽车安全带总成32.87%27.87%30.22%
特殊座椅安全装置41.15%33.00%38.76%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汽车安全气囊19.65%16.55%24.76%
汽车方向盘13.59%15.59%15.79%
主营业务毛利率30.03%26.43%30.99%

①汽车安全带总成

2023年度,汽车安全带总成业务毛利率较2022年度增长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2023年销售均价同比增长12.68%,高于单位成本4.87%的涨幅。

②特殊座椅安全装置

报告期内,特殊座椅安全装置的毛利率分别为38.76%、33.00%和41.15%。特殊座椅安全装置的毛利率在2022年出现下降,2022年较2021年下降5.76个百分点。2023年,该产品毛利率较2022年回升8.15个百分点。该类产品的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套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单价单位成本单价单位成本单价单位成本
特殊座椅安全装置4.352.564.152.783.732.28

注:2023年度公司未进一步拆分特殊左右安全装置总成和特殊座椅安全装置零部件。

特殊座椅安全装置主要销售至欧美等国家,销售采用美元及欧元结算。2022年,欧元兑人民币汇率继续下跌,受此影响导致该类产品以人民币计价的销售收入减少,相应收入增长慢于成本增长。此外,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该类产品2022年的单位成本持续上涨。上述两方面原因综合导致特殊座椅安全装置的毛利率在2022年出现较大幅度下降。2023年,该产品毛利率较2022年回升主要系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下降以及美元和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上升以及产品结构变化所致。

③汽车安全气囊和汽车方向盘

公司汽车安全气囊和汽车方向盘于2021年开始批量生产交货,报告期内,汽车安全气囊的毛利率分别为24.76%、16.55%和19.65%;汽车方向盘的毛利率分别为15.79%、15.59%和13.59%。这两类产品的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套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单价单位成本单价单位成本单价单位成本
汽车安全气囊136.71109.84138.75115.79145.74109.66
汽车方向盘151.64131.03155.84131.55128.51108.22

汽车安全气囊2022年毛利率较2021年下降8.21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单位成本上涨的同时,单位售价出现下降。该产品单位成本上涨主要是因为其中根据客户需求外采并直接销售的气囊控制器(外采成品)采购价格因2022年芯片短缺等因素出现上涨,而销售单价下降主要是因为低价的安全气囊销售量增加。汽车方向盘毛利率在报告期内相对稳定。

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均胜电子(汽车安全业务)15.16%9.14 %8.49%11.24%
SW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平均值21.84%20.11%22.01%21.84%
本公司31.52%28.39%33.10%31.52%

注:计算SW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平均值时,同行业公司选取沪深上市公司,并剔除了截至2024年4月23日止行业中ST类公司及B股公司。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

均胜电子通过收购美国KSS公司和日本高田公司资产进入汽车主被动安全业务领域,主要业务资产位于境外。报告期内其境外业务收入占比超过70%。受制境外资产经营管理效率的影响及境外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均胜电子汽车安全业务毛利率从2020年的11.24%下降至2022年9.14%。公司主要业务资产、客户均在国内,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均胜电子汽车安全业务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

从汽车制造业整体水平看,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与行业平均毛利率变动趋势保持一致。受全球经济形势影响,各类原材料成本上涨,行业毛利率水平整体呈现下降趋势。2022年,公司毛利率的下降比例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是受

(1)生产领用的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产品成本提高;(2)公司汽车安全气囊和汽车方向盘于2022年销售收入占比迅速提升,但相关产品2022年毛利率较低,进而拉低了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

(四)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明细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金额占营业收入比
销售费用2,709.792.12%2,805.702.83%2,516.013.38%
管理费用5,602.424.38%5,984.096.03%5,232.427.02%
研发费用6,732.845.26%5,606.785.65%3,983.305.35%
财务费用866.750.68%210.860.21%111.610.15%
合计15,911.8112.43%14,607.4314.73%11,843.3315.90%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15.90%、14.73%和12.43%。公司期间费用率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因为公司在收入增长的情况下,加强费用管控。

1、销售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运仓储费885.9532.69%844.4530.10%827.0732.87%
职工薪酬892.4932.94%919.7232.78%682.7827.14%
差旅交通费84.103.10%44.911.60%178.827.11%
业务招待费246.679.10%400.8914.29%410.2916.31%
售后费用260.129.60%330.0411.76%177.767.06%
折旧与摊销264.589.76%24.010.86%34.151.36%
其他75.882.80%241.678.61%205.158.15%
合计2,709.79100.00%2,805.70100.00%2,516.0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2,516.01万元、2,805.70万元和2,709.7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8%、2.83%和2.12%。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货运仓储费、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和售后费用构成。2022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2021年度上升289.69万元,增幅为11.51%,主要是职工薪酬增长所致。2023年度销售费用不存在较大幅度变化。

2、管理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2,289.1640.86%2,189.0836.58%2,747.1352.50%
折旧与摊销1,055.3618.84%783.0313.09%685.7813.11%
会务费1.320.02%12.630.21%12.290.23%
业务招待费152.272.72%352.895.90%358.806.86%
中介及咨询服务费497.328.88%611.4510.22%484.949.27%
检测认证费312.045.57%358.655.99%473.249.04%
办公交通费413.997.39%356.225.95%355.816.80%
修理费28.500.51%56.910.95%44.430.85%
股份支付654.3111.68%1,169.4319.54%--
其他198.163.54%93.801.57%69.991.34%
合计5,602.42100.00%5,984.09100.00%5,232.4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5,232.42万元、5,984.09万元和5,602.4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02%、6.03%和4.38%,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中介及咨询服务费、股份支付等。2022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2021年度上升751.67万元,增幅为14.37%,主要是因为公司股份支付费用增加所致。2023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2022年度下降381.67万元,降幅为6.38%,主要是股份支付金额减少所致。

3、研发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3,045.6745.24%2,713.7648.40%1,504.7037.78%
直接材料562.698.36%542.79.68%439.6711.04%
测试试验费1,890.8728.08%1,116.9319.92%926.8423.27%
无形资产摊销55.560.83%29.950.53%19.730.50%
设备折旧576.708.57%366.646.54%349.338.77%
模具工装费用70.941.05%223.113.98%106.042.66%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设备调试费4.260.06%11.410.20%41.601.04%
委外研制费57.540.85%187.443.34%430.9010.82%
其他468.616.96%414.837.40%164.514.13%
合计6,732.84100.00%5,606.78100.00%3,983.3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3,983.30万元、5,606.78万元和6,732.8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5%、5.65%和5.26%,主要包括职工薪酬、直接材料、测试试验费等。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金额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重视科技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4、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银行贷款利息支出1,148.26602.16274.99
减:利息收入281.70170.02121.95
减:汇兑收益17.09261.1099.00
银行手续费17.2939.8257.58
合计866.75210.86111.61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111.61万元、210.86万元和866.7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

(五)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538.84万元、360.28和1,334.20万元,主要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整体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成果及盈利能力的影响较小。

(六)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106.93万元、﹣187.80万元和﹣286.52万元,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进行票据贴现所产生,整体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成果及盈利能力的影响较小。

(七)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
坏账损失1,456.72750.61245.91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786.31272.31277.25
合计2,243.031,022.92523.16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分别为523.16万元、1,022.92万元和2,243.03万元,由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构成。

(八)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其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60-44.38-11.6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890.34358.67535.52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0.72372.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2.06-49.6349.9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3.5412.5148.8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84.31-84.53-213.2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计690.11213.36781.35
减:所得税影响额107.1433.31117.95
少数股东损益---
合计582.97180.06663.40

注: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692号),因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

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对2021年度及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进行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663.40万元、180.06万元和582.97万元,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九)所得税费用分析

1、所得税费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1,304.01万元、306.94万元和2,426.35万元,由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构成。

2、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根据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宁波市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甬高企认领〔2020〕1号),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宁波市2022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甬高企认领〔2023〕1号),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公司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张,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保持稳定,对税收优惠政策不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况。

(十)净利润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同比 变动金额同比 变动金额
营业收入128,038.2029.09%99,186.7733.12%74,508.19
净利润19,778.3767.56%11,804.006.09%11,126.68
扣除非经常性损19,195.4065.14%11,623.9511.09%10,463.28
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340.03166.56%6,130.08-41.42%10,465.04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1,126.68万元、11,804.00万元和19,778.37万元,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差异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是公司积极开拓客户,深化与整车厂商的合作,推进研发创新和精益化管理,提高核心竞争力,主营业务收入不断增长的结果。2022年,公司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3.12%的情况下,净利润同比增长6.09%。公司2022年1月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2022年管理费用中股份支付费用增加1,169.43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2022年净利润为12,973.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60%,仍略低于收入增长,主要系公司汽车安全气囊和汽车方向盘于2021年开始批量生产交货,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导致产品毛利率较低,从而拉低了整体的毛利率。2023年,公司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9.09%的情况下净利润同比增长67.56%,主要是因为随着主要原材料价格回落及公司管理加强,营业总成本同比仅增长23.44%,低于营业收入增速29.09%。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值分别为

94.05%、51.93%和82.62%。2021年和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不存在显著差异。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低于净利润,主要是因为2022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18,990.62万元,公司销售收到的现金增加额低于采购原材料及支付员工薪酬的现金增加额。

(十一)公司营业收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同行业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波动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同比 变动金额同比 变动金额
松原股份128,038.2029.09%99,186.7733.12%74,508.19
均胜电子(汽车安全业务)3,852,817.0312.00%3,440,025.276.48%3,230,635.33
SW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平均值738,666.8243.70%514,017.283.50%496,613.96

注:计算SW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平均值时,同行业公司选取沪深上市公司,并剔除了

截至2024年4月23日行业中ST类公司及B股公司。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波动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同比 变动金额同比 变动金额
松原股份19,195.4065.14%11,623.9511.09%10,463.28
均胜电子100,344.68219.21%31,435.10扭亏为盈-378,715.09
SW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平均值33,765.94145.07%13,778.01-0.48%13,844.36

注:计算SW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平均值时,同行业公司选取沪深上市公司,并剔除了

截至2023年4月30日行业中ST类公司及B股公司。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呈波动增长趋势,与均胜电子汽车安全业务波动趋势一致,二者波动幅度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二者客户结构、销售地域结构存在差异所致。二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波动趋势基本一致,波动幅度存在差异,主要是是因为均胜电子除汽车安全业务外,还存在规模较大的汽车电子业务。2021年均胜电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汽车安全事业部相关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约20.2亿元,使得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较大亏损。

从SW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平均收入增速看,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速与SW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平均收入增速波动趋势一致。

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持续增长主要系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的结果,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及与行业增速存在差异的分析如下:

(1)行业发展情况良好,公司现有客户下游市场需求上升

公司主要客户为奇瑞汽车、吉利汽车、长城汽车和上汽通用五菱等国内自主品牌整车厂。从国内乘用车市场结构看,自主品牌的市场占有率正在逐渐提升。自主品牌在国内乘用车零售市场占有率自2020年的35.8%迅速增长至2023年的

51.8%,增长16个百分点。公司作为国内自主品牌汽车被动安全系统的上市公司,持续受益于自主品牌市场占有率的提升。

根据公开披露数据,公司主要客户奇瑞汽车、吉利汽车、长城汽车和上汽通用五菱在报告期内的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辆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销量同比变动销量同比变动销量同比变动
奇瑞汽车1,881,31652.61%1,232,72728.15%961,92631.77%
吉利汽车1,686,51617.69%1,432,9887.90%1,328,0310.59%
长城汽车1,229,98215.85%1,067,523-16.66%1,280,95114.79%
上汽通用五菱1,403,066-12.31%1,600,007-3.62%1,660,1663.76%

资料来源:上述公司或其集团公司披露的公告、官网信息。

2021年,公司主要下游客户销量情况良好,2021年均实现增长,其中奇瑞汽车及长城汽车分别实现31.77%和14.79%的增幅,呈现良好增长势头。2022年,奇瑞汽车、吉利汽车销量较2021年进一步增长。2023年,奇瑞汽车、吉列汽车均创下历史年度销量新高,长城汽车销量重回正增长。

(2)公司持续拓展新客户、新车型带来收入增长

近年来,公司始终把开发新客户作为公司的重要发展方向,2018-2019年,公司新进入了吉利汽车、长城汽车等整车厂的供应体系并取得合作项目。由于安全带项目从产品开发到批量供货通常有2-3年的周期,因此随着上述客户前期定点项目进入批量供货阶段,2018-2019年新进入客户并合作的项目在报告期内为公司业绩增长作出了较大贡献。2021年-2023年,公司对吉利汽车销售的增长额分别为1,290.11万元、3,221.52万元和16,257.79万元;2021年度,公司对长城汽车销售的增长额为7,158.58万元。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新车型及新产品开发提高现有客户供货比例从而提升营业收入,如新增对上汽通用五菱的五菱宏光MINIEV、五菱AirEV、奇瑞小蚂蚁等车型的配套供货使公司营业收入在报告期内保持持续增长。

(3)公司新产品带来增量收入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为99,186.77万元,同比增长24,678.58万元,增幅为33.12%,除原有安全带产品收入增长外,还受益于公司新产品安全气囊、方向盘的需求放量增长,公司新产品安全气囊、方向盘2022年实现销售额14,721.95

万元,较2021年全年增长14,251.35万元。2023年,公司安全气囊收入较2022年进一步增长9,580.56万元,方向盘收入较2022年进一步增长2,204.84万元。综上所述,国内自主品牌汽车市场占有率的提升为公司带来了良好的经营环境,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不断开拓新客户、新车型、新产品实现了收入的持续增长,导致公司业绩增速与行业平均增速存在一定差异。

八、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340.036,130.0810,465.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971.59-22,407.91-17,681.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86.7911,487.104,388.9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0.08-75.680.0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2,944.85-4,866.42-2,827.42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1,854.4685,724.8170,126.66
收到的税费返还467.7790.0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07.241,543.42531.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3,629.4787,358.3070,658.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7,104.4856,510.5138,564.0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9,424.1416,925.4712,751.09
支付的各项税费4,550.121,959.522,699.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210.695,832.736,178.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7,289.4481,228.2360,193.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340.036,130.0810,465.0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465.04万元、6,130.08万元和16,340.03万元。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1年度减少4,334.96万元,降幅为41.42%,主要是因为公司采购及员工薪

酬支付的现金增长幅度较大。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度增加10,209.96万元,增幅为62.48%,主要是因为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大幅增加。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68.21372.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40.9540.20129.3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00.0013,946.2756,6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40.9514,054.6757,101.3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9,112.5528,662.5921,182.8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00.007,800.0053,6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612.5536,462.5974,782.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971.59-22,407.91-17,681.52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681.52万元、﹣22,407.91和﹣29,971.5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流出主要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购买机器设备和建造厂房所致。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79.2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0,630.0040,200.0018,099.8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309.2040,200.0018,099.8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5,150.0019,124.147,9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472.413,588.765,698.0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0.006,000.00112.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0,622.4128,712.9013,710.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86.7911,487.104,388.99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88.99万元、11,487.10万元和10,686.7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流入主要系取得银行借款,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流出主要系偿还银行借款以及现金分红。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1,182.83万元、28,662.59万元和29,112.55万元,主要为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购建主营业务相关资产。

(二)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的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有关内容。

十、技术创新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一级供应商之一,专业从事汽车安全带总成及零部件等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产品及特殊座椅安全装置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通过多年的持续自主研发,公司已拥有一系列关于产品开发及生产的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技术简介技术先进性技术来源
1紧急锁止主要应用于商务乘用汽车座椅1、在卷收器支架与芯轴之间增自主
序号核心技术技术简介技术先进性技术来源
安全带总成的安全带产品上,为乘员乘驾起到更好的安全保护作用。创新设计卷收器芯轴上的合金轴套,以及织带上增加第二织带层,在紧急锁止的过程中更好地来保护安全带总成本体加合金套环,避免受力过大时芯轴从卷收器支架中的脱落情况,提高产品的安全性;2、安全带总成通过第二织带层、固定壳体支架的作用,降低在紧急锁止状态下产品自身质量的损坏研发
2单边预紧限力式安全带总成主要应用于商务乘用汽车座椅的安全带产品上,为乘员乘驾起到更好的安全保护作用。创新设计的单边预紧限力式,提高安全带总成的性能1、采用独特的单边限力技术,在乘员收到碰撞时,限力杆会使卷收器上固定受力点降低,并降低人体胸部的压力值,起到保护乘员的作用;2、同时单边预紧发生时,装置会将织带回收,起到缓冲的作用,保护乘员的安全自主研发
3有效限制髋部位移的安全带总成主要应用于商务乘用汽车的安全带产品上,有效的解决了乘客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松垮的现象,让自己的身体有效贴紧在座椅上,让驾驶员和乘客更愿意去使用安全带,让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得到进一步的保护1、有效限制髋部位移的安全带总成的结构设计;2、汽车安全带自动回卷结构自主研发
4带有自动回弹功能可调式高调器总成主要应用于商务乘用汽车的安全带产品上,有效的解决了前排乘客在使用高度调节器的时候上下调节力不平衡的缺陷,让乘客更便捷的使用高度调节力,从而提交安全带的使用率,更好的保护乘员的安全1、带有自动回弹功能可调式高调器总成的防错结构设计;2、汽车高度调节器回弹结构设计自主研发
5带有消音功能的可调试高调器总成主要应用于商务乘用汽车的安全带产品上,有效的解决了前排乘客在使用过程中调节安全带高度的问题,更好的保护乘员的安全,以及让前排乘员及驾驶员带来更舒适的安全感体验1、带有消音功能的可调试高调器总成的消音结构设计;2、汽车高调器滑动结构自主研发
6轮椅用重椅非自锁型卷收器总成主要应用在汽车轮椅固定安全系统上。为了更好的固定轮椅,为轮椅提供一套自动调节,自动收紧,给轮椅使用者提供有效的,有保障的安全限位系统采用重型连板与支架螺栓的对接,提高了产品的承载受力程度自主研发
7具有自动切换锁止功能安全带总成主要应用于商务乘用汽车的安全带产品上,带儿童锁功能的卷收器的技术创新,有效的解决了儿童在使用过程中好动及身体过小造成不能进行正常的锁止的问题,让驾驶员更安心的驾车,也使乘客的安全得到进一步的保护1、儿童锁解锁及锁止结构设计;2、汽车安全带自动回卷结构自主研发
8大角度防主要应用于商务乘用汽车的安1、可调节角度的结构设计;2、自主
序号核心技术技术简介技术先进性技术来源
反转可倾斜式安全带总成全带产品上,当座椅靠背前后进行调节时,(调节范围在85°-125°),有效解决了汽车驾驶员和乘客由于安全带的角度不适应自己身体结构的时候不去系安全带的现状,提高了安全带的使用率,让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得到进一步的保护汽车安全带自动收缩结构研发
9电机式预紧限力式安全带总成主要用于智能驾驶和新能源车,以及一些中高端车辆上,主要目的是通过控制器对车辆传感器上的信号进行计算和逻辑处理,控制电机辅助回收安全带,从而达到辅助回收,主动提醒,碰撞前收紧等动作,提升佩戴的舒适性以及安全保护性能1、电机传动系统;2、离合结构;3、电控系统和逻辑自主研发
10下端片大预紧腰部约束装置总成主要用于前排安全带下固定点约束系统;通过火药点爆,通过拉动钢丝绳收紧织带,从而达到约束乘员胯部的目的,有效地防止碰撞过程中乘员下潜的现象,提升乘员保护性1、气体密封结构2、钢丝导向和保护结构自主研发
11高预紧性能限力式安全带总成主要用于汽车前后排安全带,为驾乘者发生意外时起到更好的安全保护作用。创新设计是预紧结构与锁止结构为同一侧,有效解决过冲问题,同时提升限力平稳性,为驾乘者提供更舒适更安全的性能1、预紧结构:有效约束乘员,防止快速往前撞击;2、预紧与锁止切换结构:有效解决过冲峰值过高问题,减少乘员伤害;3:限力平稳性:为驾乘者提供平稳有效的限力值,更加舒适安全的保护乘员自主研发
12电动汽车安全气囊系统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后,气囊控制器会输出信号将气囊点爆展开,从而避免乘员在车辆碰撞后向前倾斜时撞击其他零件而导致损伤气囊控制器的参数标定,气囊的结构设计自主研发
13绝缘降噪的安全气囊总成研发将气囊壳体进行包塑,对零件真正做到绝缘,避免卡簧塑料破裂后导致的喇叭长鸣,从而减少壳体压板,降低零件成本异响改善,成本优化自主研发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公司在积极与客户同步开发项目的同时,高度重视技术以及工艺的研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和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阶段目标客户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阶段目标客户
1电动汽车安全气囊系统研发阶段上汽通用五菱
2电机式预紧限力式安全带总成研发阶段奇瑞汽车、东风乘用车、吉利汽车、理想等
3下端片大预紧腰部约束装置总成研发阶段一汽大众、上汽大众
4绝缘降噪的安全气囊总成研发研发阶段吉利汽车

(三)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1、持续提升研发能力

公司加强自主研发,坚持创新驱动,在宁波、上海设立研发中心,引进专业研发设计人才,持续提升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2021年至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总额分别为3,983.30万元、5,606.78万元和6,732.84万元,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2、制定技术创新制度

公司技术中心根据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运作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科技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制度》《技术中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奖惩制度》《开发式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方法,详细规定了研发项目管理、新产品试制、知识产权管理、技术保密等方面的内容。

3、落实针对研发人员的激励措施

为了充分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公司制定了《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优秀人才引进制度》《科技人员培训进修制度》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在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中做出成绩、取得技术成果的部门和个人,根据其经济效益和项目的难易程度,给予不同程度的表彰和奖励。这些制度为保持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供了保障,在保证公司在稳步发展的同时,不断提高产品、工艺的技术水平。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及重大期后事项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担保情况。

(二)诉讼及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和仲裁的情形。

(三)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期后事项。

十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加公司资金实力,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提升自身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对公司业务结构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和总资产规模将会进一步提升,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随着可转债陆续转股,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得到充实,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提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资产负债结构和偿债能力情况如下:

1、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0,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已获准未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净资产为106,485.60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41,000.00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假设本次可转债转股期限内投资者均不选择转股,且可转债不考虑计入所有者权益部分的金额,预计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41,000.00万元,占2023年12月末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8.50%,未超过50%。

为确保公司未来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及持续满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条件,公司承诺“自本次发行申请申报后,公司将维持稳健生产和经营,确保申报后每一期末将持续满足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的要求。如申报后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水平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公司将主动调减本次发行融资规模或撤回申请。”

2、本次发行对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假设其他条件不变,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拟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本次发行完成后(模拟)
流动资产合计109,458.36150,458.36
非流动资产合计88,696.6388,696.63
资产合计198,154.99239,154.99
流动负债合计52,416.0652,416.06
非流动负债合计39,253.3380,253.33
负债合计91,669.38132,669.38
资产负债率(合并)46.26%55.47%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会出现一定的增长,但仍维持在合理水平。随着后续可转债持有人陆续转股,公司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

3、未来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支付本息

(1)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021-2023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126.68万元和11,804.00万元、19,778.37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4,236.35万元。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41,000.00万元,按票面利率2.50%进行测算(注:此处为谨慎起见,取2.50%进行测算,并不代表公司对票面利率的预期),公司每年支付的可转债利息为1,025.00万元。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公司现金流量正常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465.04万元、6,130.08万元和16,340.03万元,公司现金流量整体情况良好,具备支付可转债利息所需的现金流。

(3)货币资金和银行授信额度充足

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不受限的货币资金为1,348.69万元(受限货币资金中有9,381.83万元为大额定期存单质押),公司银行授信金额为81,000.00万元,已使用银行授信金额44,474.27万元,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36,525.73万元。公司

信用情况良好,银行授信额度较高,能够保障未来的偿付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本次发行可转债不会对公司资产结构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稳定、现金流量正常、货币资金和银行授信额度充足,能够保障未来债券本息的偿付。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旧产业融合情况的变化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规模优势,进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公司不存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新旧产业融合情况的变化情况。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胡铲明,实际控制人为胡铲明、沈燕燕和胡凯纳。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后续转股不会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动。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合规经营

(一)报告期内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2023年2月17日,因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主体厂房内建设生产辅助用平台(夹层)一个,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余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0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逾期不提出许可申请或者虽申请但未予许可的,将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2、罚款人民币7.4万元。

公司已就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并足额缴纳了相应罚款,于2023年4月18日取得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参照余姚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25号专题会议纪要对企业重大违法违纪事项的认定标准,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公司上述违法行为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政处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不构成法律障碍。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因生产经营方面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2023年7月27日,深交所对公司、现任董事长胡铲明、现任董事兼总经理胡凯纳、现任董事会秘书叶醒出具《关于对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审纪〔2023〕7号),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松原股份董事长胡铲明、时任总经理胡凯纳、董秘兼代行财务总监叶醒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2023年8月9日,宁波证监局出具《关于对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5号),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出具《关于对胡铲明、胡凯纳、叶醒、李未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3〕16号),对公司现任董事长胡铲明、现任董事兼总经理胡凯纳、现任董事会秘书叶醒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公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因公司投资者服务电话存在多次无人接听情形且被深交所督促提醒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后仍存在无人接听情形,2024年3月15日,深交所对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叶醒出具《关于对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秘书叶醒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31号),监管函主要内容详见深交所官网中“信息披露-监管措施”栏目。

除前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督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上述事项不影响本次发行条件。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胡铲明,实际控制人为胡铲明、沈燕燕和胡凯纳三名自然人。除公司及子公司外,胡铲明、沈燕燕和胡凯纳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1明凯投资胡铲明、胡凯纳合计持有85%份额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经营业务
2江西合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胡凯纳持股51%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安全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科普宣传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创业空间服务,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健康咨询、培训服务

2、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一级供应商之一,专业从事汽车安全带总成、安全气囊、方向盘等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产品及特殊座椅安全装置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为明凯投资和江西合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明凯投资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经营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江西合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健康咨询、培训服务,不存在与发行人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为避免未来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胡铲明、实际控制人胡铲明、沈燕燕及胡凯纳于2020年6月签署了《关于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及下属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松原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下简称“竞争业务”);

“2、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及下属企业,于其作为对松原股份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主要股东或关联方期间,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从事竞争业务或可能构成竞争业务的业务;

“3、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及下属企业,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它商业机会,在同等条件下赋予松原股份该等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之优先选择权;

“4、自出具日起,承诺函及承诺为不可撤销的,且持续有效,直至其不再成为对松原股份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主要股东为止;

“5、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及下属企业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其将赔偿松原股份及松原股份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该等责任是连带责任。”

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为胡铲明、实际控制人为胡铲明、沈燕燕和胡凯纳,其基本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情况具体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投资的其他企业及兼职情况”。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明凯投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4、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5、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除前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公司的关联自然人还包括:(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2)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述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6、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除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以及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情况具体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投资的其他企业及兼职情况”。

7、其他关联方及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其他关联方及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余姚市卓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胡铲明持有29.50%股权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胡铲明持有32.80%财产份额
3亦善(浙江)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沈燕燕持股44.00%并担任监事
4余姚市松益汽配铸造厂(普通合伙)实际控制人沈燕燕的妹妹沈群群持有25.00%的财产份额
5余姚市牟山镇坚洪气阀五金厂(普通合伙)实际控制人沈燕燕的妹妹沈群群及其配偶、子女合计持有100%的财产份额
6余姚市宽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沈燕燕的妹妹沈群群及其配偶合计持有50%股权,且沈群群担任监事
7宁波众传塑业有限实际控制人沈燕燕的妹妹沈群群配偶孙坚洪持有20%股权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
8余姚市章翔塑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胡铲明兄弟的配偶章建君曾持有4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于2020年9月注销
9余姚市舜牟物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胡铲明兄弟的配偶章建君持有95%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10宁波益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胡铲明兄弟的配偶章建君持有75%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胡铲明兄弟胡军明担任经理
11宁波凯驰胶带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胡铲明姐妹的配偶胡银康持有20.00%股权并担任监事
12余姚市诚盛电器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凯纳配偶的父母沈根先、秦小娟合计持有100.00%股权,且秦小娟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13余姚市宏达电器厂实际控制人胡凯纳配偶的父母沈根先、秦小娟合计持有81.01%股权,且沈根先担任董事长
14上海恒帜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凯纳配偶的姐姐沈芳芳持有30.00%股权并担任监事
15上海拜丝特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原独立董事朱西产持股45.00%、朱西产女儿朱可欣担任执行董事
16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涂必胜的配偶冯伟芳担任董事
17霍山徽胜商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涂必胜兄弟的配偶持有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18霍山县志亿尚品服装店独立董事涂必胜兄弟的配偶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19嘉兴浙诚电力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叶醒的配偶钱冬妹及其兄弟合计持有100%股权,且钱冬妹担任执行董事
20宁波爱法奈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任财务总监李未君持有20.00%股权,李未君于2022年10月离任
21余姚市杰鸿木制品厂(普通合伙)监事王苗夫的姐妹王文娟持有50%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22江苏易行车业有限公司原独立董事朱西产担任董事的公司
23珠海大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独立董事朱西产担任董事的公司
24镇江安信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原独立董事朱西产曾持有40%股权,于2020年10月注销
25易觉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原独立董事朱西产子女朱可欣持有35%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26上海格教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独立董事朱西产曾持有8.60%股权并担任董事,于2019年9月注销
27龙姆电器(上海)有限公司原独立董事刘涛曾持股20.00% ,于2019年7月注销
28余姚市同威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景占东持有9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于2019年3月注销
29上海格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独立董事刘涛的配偶杨鹏持有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30上海傲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独立董事刘涛的配偶杨鹏持股50%并担任执行董事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31薛财文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于2023年4月离任,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上述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32何大安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2022年8月离任,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上述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33方栩威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于2021年6月离职,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上述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34徐志惠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于2021年6月离职,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上述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35陈斌权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于2021年6月离职,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上述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36李未君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于2022年10月离职,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上述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37朱西产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2022年12月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上述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38邓渝生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于2022年12月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上述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39刘涛2019年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2019年12月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上述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40丽水捷诚电力技术服务部董事会秘书叶醒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于2023年6月注销
41薛坤伦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于2023年8月离任,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上述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42苏州迅镭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郭小平原担任财务总监的公司

(二)报告期内的经常性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 发生额占营业成本比例
2023年度余姚市松益汽配铸造厂(普通合伙)购买商品1,258.421.44%
余姚市宽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购买商品348.980.40%
余姚市牟山镇坚洪气阀五金厂(普通合伙)购买商品306.930.35%
宁波益德新材料有限公司购买商品992.501.13%
余姚市杰鸿木制品厂(普通合伙)购买商品349.050.40%
2022年度余姚市松益汽配铸造厂(普通合伙)购买商品3,385.094.77%
余姚市宽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购买商品359.720.51%
余姚市牟山镇坚洪气阀五金厂(普通合伙)购买商品248.910.35%
宁波益德新材料有限公司购买商品418.780.59%
余姚市杰鸿木制品厂(普通合伙)购买商品321.670.45%
2021年度余姚市松益汽配铸造厂(普通合伙)购买商品2,500.615.02%
余姚市宽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购买商品225.620.45%
余姚市牟山镇坚洪气阀五金厂(普通合伙)购买商品185.230.37%
宁波益德新材料有限公司购买商品161.530.32%
余姚市杰鸿木制品厂(普通合伙)购买商品256.900.52%

报告期内,公司在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商品时,会同类型商品的供应商进行询价,并综合考虑报价、供货实力、质量保证等因素进行择优选择,对于没有同类型商品供应商的,公司与关联方协商确定价格。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2、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567.36599.72456.85

(三)报告期内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

(四)关联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应付票据余姚市松益汽配铸造厂(普通合伙)153.128.8472.45
应付账款余姚市宽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125.93141.4466.95
应付账款余姚市松益汽配铸造厂(普通合伙)376.411,323.20963.46
应付账款余姚市牟山镇坚洪气阀五金厂(普通合伙)22.6963.6818.83
应付账款宁波益德新材料有限公司258.59154.1848.17
应付账款余姚市杰鸿木制品厂(普通合伙)40.3369.8585.99

上述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均系日常业务开展所致。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之所需,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交易的市场化原则,相关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并经双方协商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体系,不存在严重依赖关联方的情况,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于2020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铲明、实际控制人沈燕燕和胡凯纳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在作为松原股份关联方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松原股份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人将严格遵守松原股份《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利用松原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松原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与措施

为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关联交易,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中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与程序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1、《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3)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联关系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①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与某股东有关联关系,该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②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关联关系的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③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④关联事项形成决议,必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半数以上通过;⑤关联股东未就关联事项按上述程序进行关联关系披露或回避,在不影响按照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统计的表决结果时,该决议仍然有效。若因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未回避表决而影响表决结果,有关该关联事项的一切决议无效,重新表决。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4)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5)董事会审批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关联交易的权限如下:①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下同)但不超过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或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事项除外,下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②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不超过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③公司与关联人(包括关联自然人和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后,并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6)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股东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3、《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1)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2)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①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②本公司《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审核权限的规定

(1)公司下列关联交易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①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公司与关联方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符合上述条件的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预案,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②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③虽属于董事会有权判断并实施的关联交易,但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

(2)以下关联交易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①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②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③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条所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同受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事项外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5、《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八)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对相关关联交易亦发表了同意意见。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1,000.00万元(含4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35,447.5928,700.00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12,300.0012,300.00
合计47,747.5941,000.00

如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经营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履行的募投项目备案、环评批复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备案文件环评批复
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205-340182-04-01-179900)环建审[2022]5090号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不适用不适用

注: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不属于金融、军工、重污染、危险化学品等特定行业,无需取得其他有权部门的审批或核准。

三、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或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情况

2021年5月30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对“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统计,并授权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统筹调度行政区域内“两高”项目情况。

根据安徽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试行)的通知》(皖节能〔2022〕2号),安徽省“两高”项目包括石化、焦化、煤化工、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煤电等八大行业。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的产品为汽车方向盘总成和安全气囊总成,是汽车零部件产品。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该类产品属于汽车制造业(分类代码: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分类代码:C3670),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不属于国家和安徽省界定的“两高”行业和“两高”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内容,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所生产的汽车方向盘总成和安全气囊总成未涉及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不属于生产建设类项目,不涉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或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或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情况。

四、发行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情况

本次发行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营业务为汽车安全带总成、安全气囊、方向盘等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产品及特殊座椅安全装置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属于公司汽车被动安全系统领域业务,系基于公司现有主要产品的扩产项目。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内容,公司本项目未涉及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出台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9年修订)》(第10号令)提出,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要在结构调整中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将内部配套的零部件生产单位逐步调整为面向社会的、独立的专业化零部件

生产企业;在关键汽车零部件领域要逐步形成系统开发能力,在一般汽车零部件领域要形成先进的产品开发和制造能力,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努力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制定零部件专项发展规划,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汽车零部件生产领域,促使有比较优势的零部件企业形成专业化、大批量生产和模块化供货能力;对能为多个独立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配套和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的零部件生产企业,国家在技术引进、技术改造、融资以及兼并重组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关于促进我国汽车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等诸多产业政策,引导和扶持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加快产业升级、智能制造等战略布局。其中《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形成若干家超过1,000亿规模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到2025年,形成若干家进入全球前十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

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主要产品为汽车安全气囊总成和汽车方向盘总成,是汽车被动安全系统的重要零部件,本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区别和联系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一级供应商之一,专业从事汽车安全带总成、安全气囊、方向盘等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产品及特殊座椅安全装置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其中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达产后,公司将新增方向盘总成产能130万套和气囊总成产能400万套。该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将进一步缓解公司经营资金压力、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利息费用支出,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区别如下:

项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本次募投项目
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测试中心扩建项目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投资总额27,975.30万元11,608.00万元7,932.00万元35,447.59万元12,300.00万元
实施主体松原股份松原股份、安徽松原松原股份
实施地点浙江省余姚市牟山镇新东吴村公司厂区内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亚父园区港口大道与南外环交口西南侧/
项目内容新建厂房;购置设备。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汽车安全带总成年产1,325万条产能。新建厂房;购置设备。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气囊产品年产150万套产能。购置设备,提升公司内部检验测试能力。购置土地;新建生产车间、行政楼及配套附属用房;购置设备;新增产线。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方向盘总成产能130万套和气囊总成产能400万套。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注:2021年7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余姚市牟山镇新东吴村七里江二期地块为“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的实施地点;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基础上,新增“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测试中心扩建项目”。上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有关内容为变更后内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如下:

总体来说,本次募投项目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与前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该项目是前次募投项目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的延伸,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产能,有利于公司在国产零部件产业进入国产替代的新阶段积极抢占市场份额,完善公司以汽车安全气囊、方向盘和安全带为核心的安全系统产品布局,进一步巩固、扩大和提升公司在汽车被动安全系统行业的知名度及行业地位。同时,该项目能够将前次募投项

目测试中心扩建项目中研发的技术、总结的经验落实到生产过程中,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拓展新业务、新产品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不涉及新业务、新产品。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公司将新增方向盘总成产能130万套和气囊总成产能400万套。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公司汽车被动安全系统领域业务,系基于公司现有主要产品的扩产项目,不涉及拓展新业务。同时,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的主要产品为安全气囊及方向盘,不涉及拓展新产品。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拓展新业务、新产品,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风险,公司具备实施募投项目的能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的合理性

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公司将新增方向盘总成产能130万套和气囊总成产能400万套。2022年以来,随着安全气囊和方向盘订单快速增长,预计未来产能瓶颈问题将逐步凸显,因此结合现有订单及市场情况,公司规划扩大相关产品的生产能力,本次新增产能具合理性,具体分析如下:

1、在手订单及意向性合同

基于汽车零部件对安全质量及供货稳定性的严格要求及行业惯例,汽车零部件企业与整车厂商通常采取定点合作的模式,即整车厂商针对每款车型的主要零部件确定定点供应商,对于零部件厂商而言,针对一款车型开发的产品称为一个定点项目。在该款车型长达数年的生命周期内,定点的零部件厂商一般不会更换,整车厂商与供应商签订明确定点型号的开口合同,根据对应车型销售情况动态发出采购数量需求,不存在明确约定采购数量的长期订单。由于定点供应商负责具体零部件整个生命周期的供货,直到对应车型或平台停产,因此客户和订单具有较强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根据项目状态,公司在手订单为已SOP(与整车厂已签

订了主采购合同,产品对应车型已经批量生产,公司根据整车厂生产计划备料并组织生产)项目对应订单,公司意向性合同订单为已定点(与整车厂签订了定点开发协议,但对应车型尚未批量生产)项目对应的预测订单。截至2023年6月25日,公司已SOP订单及预计2023年内SOP订单预计给2023年7-12月带来的订单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7-12月
数量(万套/件)金额(万元)
安全气囊149.4316,630.01
方向盘31.116,348.47

注:上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状况的判断,不构成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截至2023年6月25日,公司已定点意向性合同订单在生命周期内预计平均每年带来的需求情况如下:

项目数量(万套/件)金额(万元)
安全气囊368.8055,320.00
方向盘82.8023,184.00

注:上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状况的判断,不构成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公司上述意向性合同主要来自长期合作客户,订单确定性和延续性较高。除已取得的在手订单及意向性合同外,公司每年还会不断开发新客户、新车型,新的业务订单能够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支持。

2、本次扩产产品的市场容量

(1)安全气囊和方向盘产品市场容量

根据OICA数据,2022年全球汽车产量约8,163万辆,其中乘用车产量约6,160万辆,占比为75.46%,乘用车市场为汽车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以下仅考虑乘用车市场应用领域,分析公司安全气囊和方向盘产品的市场容量情况:

A、安全气囊市场容量

按照每车搭载2个安全气囊计算,2022年全球乘用车领域安全气囊市场容量约为1.23亿套(以上述OICA发布的数据计算)。国内市场方面,根据乘联会发布的《2022年12月份全国乘用车市场深度分析报告》,2022年我国乘用车(狭义)产量为2,338.61万辆,对应的安全气囊市场容量约为4,677.21万套。随着市场对汽车安全愈发重视及消费升级推动,未来单车安全气囊个数将会逐步增加,

根据懂车帝APP的统计,国内销量排行前十的价格在30万元以上车型全部配置了至少3个安全气囊,其中奔驰、奥迪和理想部分车型配置了4个或5个安全气囊,价格越高的车型配置安全气囊数量也相对更多,安全气囊单车价值量更高。根据乘联会发布的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3月份乘用车市场深度分析报告,我国30万元以上汽车销量和占比逐年增长,2020年一季度至2023年一季度,30万元以上汽车销量占比汽车总销量的比例由9.8%上升至14.0%。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提升以及国内消费升级,30万元以上汽车的占比能够保持上升的态势,从而推动安全气囊市场规模进一步增长。B、方向盘市场容量按照每车搭载1个方向盘计算,2022年全球乘用车领域方向盘市场容量约为0.62亿套(以上述OICA发布的数据计算),我国乘用车(狭义)领域方向盘市场容量约为2,338.61万套(以上述乘联会发布的数据计算)。综上,公司安全气囊和方向盘产品均有较大的市场空间。此外,2011-2020年,我国每千人汽车保有量逐年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90%,2021年,我国每千人汽车保有量为213.79辆。虽然我国每千人汽车保有量增长较快,但是距离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2020年日本和德国的每千人汽车保有量分别为

621.43辆和628.61辆,我国汽车被动安全系统行业市场规模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2)从公司现有产品市场占有率、客户结构角度及国内乘用车市场自主品牌份额不断扩大的趋势看,公司主要产品市场空间较大

A、公司安全气囊和方向盘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占有率不高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一级供应商,专业从事汽车安全带总成、安全气囊、方向盘及特殊座椅安全装置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在汽车安全带方面,多年来公司一直保持与国内外主流整车厂开展技术和业务合作,并从中积累了丰富的汽车安全带总成研发和生产经验,较早地突破了预张紧安全带技术,并且搭载多种车型在C-NCAP测试中取得5星安全评价。公司作为汽车安全带总成行业中的先行者,凭借多年积累的综合竞争优势,公司已在国内主流品牌整车厂中确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2022年的市场占有率为12.58%(数

据来源详见下表)。公司安全气囊和方向盘产品作为公司2021年开始生产销售的产品,销量及市场占有率较低,市场空间较大。公司三类主要产品2022年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类别2022年销量(万套)2022年全球市场规模(万套)2022年全球市场占有率2022年国内市场规模(万套)2022年国内市场占有率
安全带1,470.9430,799.334.78%11,693.0312.58%
安全气囊54.4212,319.730.44%4,677.211.16%
方向盘34.946,159.870.57%2,338.611.49%

注:市场规模数据按照每车5条安全带、2个安全气囊和1个方向盘计算。全球市场规模对应的2022年乘用车产量为6,159.87万辆(根据OICA数据),国内市场规模对应的2022年乘用车产量为2,338.61万辆(根据乘联会发布的《2022年12月份全国乘用车市场深度分析报告》)。

为分析全部产能投产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及市场占有率的影响,假设在公司产能按照规划投产,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均达到100%,且未增加新产能投资的前提下,按照2010-2019年全球和我国乘用车产量复合增长率对市场规模进行测算,本次募投项目达产时(项目于2023年上半年开始建设,根据建设及生产计划,将于2029年达产)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项目考虑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及在建、拟建后的产能(万套)2029年全球市场规模(万套)2029年全球市场占有率2029年国内市场规模(万套)2029年国内市场占有率
安全气囊55013,758.084.00%7,475.567.36%
方向盘3306,879.044.80%3,737.788.83%

注1:根据OICA数据,2010-2019年全球乘用车产量复合增长率为1.59%,2029年全球市场规模按照该增长率以2022年产量为基数进行计算(每车2个安全气囊)。

注2:根据中汽协数据,2010-2019年我国乘用车产量复合增长率为6.93%,2029年我国市场规模按照该增长率以2022年产量为基数进行计算(每车1个方向盘)。安全气囊和方向盘均属于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产品,安全气囊和方向盘的扩产能够有效丰富公司现有产品矩阵。公司现有整车厂客户在报告期内主要采购公司的安全带产品,其采购的安全气囊和方向盘产品相对较少,根据公司目前客户需求的反馈情况,考虑到安全气囊和方向盘与安全带均为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产品,而且各类产品在开发试验中有着相互关联的作用,因此公司现有部分客户也希望公司能够同时承接其安全气囊和方向盘业务,提供更为综合和丰富的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产品。在包括方向盘和安全气囊在内的汽车安全产品市场,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2021年奥托立夫市场占有率约40%;均胜电子收购美国KSS公司和日本高

田公司资产之后成为汽车安全领域第二大供应商,市场占有率约30%;采埃孚市场占有率约17%。目前,奥托立夫、均胜电子和采埃孚仍占据了国内汽车安全产品的主要市场,随着近年来国内自主品牌乘用车的快速发展,优质的自主品牌零部件厂商有望迎来国产替代机遇。公司作为汽车安全带总成行业中的先行者,能够有效利用公司在安全带产品上的市场资源为安全气囊和方向盘产品提供支持,助力公司在安全气囊和方向盘产品方面拓展市场份额,完善公司以汽车安全气囊、方向盘和安全带为核心的安全系统产品布局,进一步巩固、扩大和提升公司在汽车被动安全系统行业的知名度及行业地位。公司安全气囊和方向盘产品作为公司2021年开始生产销售的产品,目前销量及市场占有率较低,市场空间较大。在考虑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后,公司仍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提升空间,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具备合理性。

B、公司可拓展的外资及合资品牌整车厂的销售规模较大根据汽车之家数据,2022年全球销量前十大整车厂商的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2022年全球销量前十大整车厂商为丰田集团、大众集团、现代起亚、雷诺日产、Stellantis、通用集团、本田汽车、福特集团、铃木集团和宝马集团,均为外国品牌,其合计销量5,598万辆,占全球汽车行业市场份额65.85%。目前,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产自主品牌整车厂商,后排卷收器产品已经德国大众总部试验认可,公司正与相关客户进行(前期)项目开发合作中。总体来看,公司可拓展的外资品牌、合资品牌整车厂商销售规模巨大,未来公司将凭借产品成本优势、先发优势及整体配套优势,沿着“自主品牌低端-自主品牌高端-合资品牌-外资品牌”战略方向,加速开拓潜在新客户。随着公司新客户及新车型的不断拓展,将为公司提供充足的产能消化支持。

C、国内乘用车市场自主品牌份额不断扩大,国产替代空间较大根据乘联会发布的《2023年3月份全国乘用车市场深度分析报告》,国内乘用车市场自主品牌市场份额变化趋势如下:

数据来源:乘联会

如上图所示,近年来,自主品牌乘用车发展迅速,在国内乘用车市场,自主品牌市场份额由2020年的35.8%提升至2023年一季度的49.7%,国内乘用车自主品牌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为优质的自主品牌零部件厂商提供了广阔的机遇。公司主要客户或合作伙伴均为国产自主品牌整车厂商,2023年3月国内乘用车批发销量前10名厂商中有5名自主品牌厂商(比亚迪、吉利汽车、长安汽车、奇瑞汽车、长城汽车),其均为公司客户或合作伙伴,公司未来将持续受益于自主品牌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同时,新能源汽车行业在中国发展迅速,已成为国内乘用车主要的增量市场,在新能源汽车市场,自主品牌2023年1-3月的市场份额更是达到了81.3%。公司作为汽车被动安全系统装置一级供应商,公司不断拓展新能源汽车自主品牌乘用车客户,公司将受益于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国产替代进程的加快,为新增产能消化提供有利保障。综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具有合理性。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

实施主体: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松原(安徽)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南外环路与港口大道西南侧地块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建设2栋生产车间和1栋行政楼以及配套附属用房,并配套供配电、给排水、消防、道路、绿化等公用工程。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将新增方向盘总成产能130万套、气囊总成产能400万套。

2、项目必要性

(1)扩大产品生产能力,满足不断增长的下游市场需求

在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产品方面,公司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和成熟的销售渠道,已与吉利汽车、上汽通用五菱、长城汽车、奇瑞汽车、长安汽车、宇通客车、北汽福田等主流汽车品牌整车厂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整车行业恢复增长,公司主要客户对公司产品需求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公司产品对整车厂生产配套的能力和快速响应能力,并占据更多汽车安全系统产品市场份额,保证公司供货能力,公司亟需扩大产能。根据近年公司的产销情况,同时结合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发展、公司客户产能未来的扩产趋势以及公司目前开发项目未来新增的生产需求,公司提出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项目达产后将新增方向盘总成产能130万套及气囊总成产能400万套。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扩大公司生产能力,满足不断增长的下游市场需求。

(2)紧贴汽车产业集群、扩大成本优势,更好服务华东地区整车厂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巢湖市,公司现有客户如奇瑞汽车、江淮汽车、吉利汽车、长安汽车、上汽大通,以及潜在客户如蔚来、大众(安徽)、比亚迪,均在安徽省内及周边地区有所布局,结合合肥地区汽车产业的集聚优势,本项目建成后将能够形成快速响应、快速供货的产业链协同效益,减少物流成本及供应链风险。同时,本项目也有利于公司开拓新的整车客户资源,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加快转型升级及更好地服务安徽、江苏及其他华东地区主机厂。

(3)提升自主品牌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产品占有率,抢占市场份额

由于国外汽车安全系统行业起步较早,奥托立夫等企业凭借其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赚取较高利润,在全球汽车安全系统行业占据着主要地位。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在汽车安全领域方面,2021年奥托立夫市场占有率约40%;均胜电子在收购日本高田公司资产之后成为汽车安全领域第二大供应商,市场占有率约30%;采埃孚市场占有率约17%,前三大供应商合计占据87%以上市场份额。国内本土安全系统厂商因为发展时间尚短,产品自主率较低,行业全球竞争力较弱,业务规模较小,国产替代的市场空间巨大。汽车安全部件的发展主要受到汽车产销量增长与汽车安全配置渗透率提升的双重影响。近年来我国汽车市场跃居全球第一,为汽车安全产品的市场空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相较于重庆光大产业有限公司、沈阳金杯锦恒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等国内同业公司,在质量认证、产能扩张等方面都具备较强竞争力,在未来汽车安全系统国产替代的潮流中具备先发优势,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积极扩大业务规模,推动国产替代进程,更快的抢占市场份额。

(4)升级产品结构,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公司安全气囊和方向盘产品技术性能能够满足目前国内大部分汽车配套的要求,公司高端产品技术性能能够为车型提供较高汽车安全系统评分。随着我国汽车被动安全市场需求容量的快速增长,本次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将在稳固现有产品的基础之上,升级产品结构,提高安全气囊和方向盘产品的开发与生产能力,满足客户需求,以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3、项目可行性

(1)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内容,公司本项目未涉及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出台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9年修订)》(第10号令)提出,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要在结构调整中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将内部配套的零部件生产单位逐步调整为面向社会的、独立的专业化零部件生产企业;在关键汽车零部件领域要逐步形成系统开发能力,在一般汽车零部件

领域要形成先进的产品开发和制造能力,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努力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制定零部件专项发展规划,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汽车零部件生产领域,促使有比较优势的零部件企业形成专业化、大批量生产和模块化供货能力;对能为多个独立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配套和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的零部件生产企业,国家在技术引进、技术改造、融资以及兼并重组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关于促进我国汽车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等诸多产业政策,引导和扶持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加快产业升级、智能制造等战略布局。其中《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形成若干家超过1,000亿规模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到2025年,形成若干家进入全球前十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汽车安全气囊总成和汽车方向盘总成,是汽车被动安全系统的重要零部件,本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2)募投项目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安全带气囊和方向盘等汽车安全系统零部件,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汽车行业和汽车被动安全系统领域行业发展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三)行业发展概况”。

(3)公司具有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一级供应商,专业从事汽车安全带总成、安全气囊、方向盘及特殊座椅安全装置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在安全气囊和方向盘研发上,公司拥有行业内多名资深领军人,公司设有产品设计开发部门、CAE仿真和系统集成以确保产品开发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引进国际先进的装配设备,以提升安全气囊和方向盘的装配线的自动化率及保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公司在坚持自主研发和创新的基础上,不断对研发试验室进行升级改造,通过积极引进价值千万的伺服台车测试系统等国内外先进设备和专利技术授权,实

现公司被动汽车安全系统产品的技术升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15项发明专利、80项实用新型专利及3项外观设计专利。

(4)公司拥有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

凭借卓越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服务,公司与国内主流汽车整车厂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安全气囊产品的客户包括上汽通用五菱、奇瑞汽车、吉利汽车、合众汽车等,公司方向盘产品的客户主要包括上汽通用五菱、奇瑞汽车、吉利汽车、合众汽车、北汽福田等。

同时,随着国内外新能源汽车销量逐年快速增长,公司紧抓新能源机遇,积极协同整车厂进行新能源汽车被动安全系统开发,目前公司已成功配套上汽通用五菱宏光MINIEV、奇瑞QQ冰淇淋、奇瑞小蚂蚁及合众汽车哪吒V等畅销新能源车型。上述现有及潜在订单需求为公司本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重要保障。

(5)公司具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产品性能可靠

公司下游整车厂客户对汽车安全系统零部件的质量要求十分严格。公司自成立以来,在质量检验体系及其设备建设上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和资金,在生产过程控制、生产工艺技术、生产装备水平、检验测试手段、清洁生产等方面都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的质量管理和品质保证体系。公司已通过IATF16949:2016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保证了产品的品质及稳定性;每批产品都经过严格测试后才能出货,有效保证产品性能安全、可靠。公司依靠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持续的质量控制措施、可靠的技术支持服务和客户建立了长期的合作信任关系。

4、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35,447.59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具体项目投资金额占总投资比例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土地费859.872.43%-
2工程费用28,992.5081.79%28,700.00
2.1建安工程费12,738.5035.94%12,738.50
2.2设备购置费16,254.0045.85%15,961.50
序号具体项目投资金额占总投资比例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其他费用1,240.213.50%-
4预备费1,511.644.26%-
5铺底流动资金2,843.378.02%-
项目总投资35,447.59100.00%28,700.00

本项目募集资金将用于工程建设及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不用于其他费用、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

5、投资金额明细依据和测算过程

(1)土地费

项目土地费合计859.87万元,用于支付土地购置款及相关税费,土地面积约87.74亩。

(2)工程费用

工程费用共计28,992.50万元,包括建安工程费用和设备购置费两部分。

①建安工程费用

建安工程费用合计12,738.50万元,其中主体建筑费用为9,800.00万元,公用工程2,414.00万元,室外工程524.50万元。

主体建筑工程测算情况如下:

序号工程名称面积(㎡)单位造价(元/平方米)投资金额(万元)
11#生产车间18,000.001,500.002,700.00
22#生产车间18,000.001,500.002,700.00
3行政楼6,000.002,000.001,200.00
4配套附属用房16,000.002,000.003,200.00
合计58,000.001,689.669,800.00

公用工程测算情况如下:

序号工程名称面积(㎡)单价(元/平方米)投资金额(万元)
1给排水工程58,000.0050.00290.00
2暖通工程58,000.0060.00348.00
3消防工程58,000.0020.00116.00
4光伏系统18,000.00600.001,080.00
5强弱电工程58,000.00100.00580.00
序号工程名称面积(㎡)单价(元/平方米)投资金额(万元)
合计250,000.0096.562,414.00

室外工程测算情况如下:

序号工程名称单位工程规模单价投资金额(万元)
1室外电气m29,827.79100.0098.28
2室外给排水m29,827.7920.0019.66
3室外消防m29,827.7910.009.83
4燃气系统m29,827.7920.0019.66
5围墙m1,000.00500.0050.00
6大门250,000.0010.00
7道路、停车场m26,025.63400.00241.03
8景观绿化工程m23,802.16200.0076.04
合计///524.50

上述固定资产投资相关费用根据建设规模、设备采购计划及相关市场报价测算得出,固定资产投资相关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

②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16,254.00万元,用于购置各新建车间所需生产设备。具体设备购置费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总金额(万元)
1方向盘生产车间2,398.00
2气囊生产车间10,199.00
3模具制作设备754.00
4其他设备2,903.00
合计16,254.00

(3)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合计1,240.21万元,主要包括土地平整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勘察设计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

(4)预备费

预备费是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难以预料的支出而事先预留的费用。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本项目基本预备费按工程费用和其它费用之和的5%估算,为1,511.64万元。

6、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1)前期准备工作3个月;

(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招标4个月;

(3)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16个月;

(4)工程验收1个月。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经营预测期共16年(建设期2年,生产期14年),生产期第1年至第4年为生产爬坡期,生产期第5年完全达产并进入稳定运营状态,其中生产期第1年生产负荷设定为30%,生产期第2年生产负荷设定为50%,生产期第3年生产负荷设定为80%,生产期第4年生产负荷设定为90%。项目达产后,主要项目经济指标如下:

序号项目达产年份指标数值
1产能规模/
1.1方向盘总成130万套
1.2气囊总成400万套
2财务数据指标达产年份指标数值
2.1年利润总额9,792.05万元
2.2年净利润7,344.04万元

本项目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33年(含建设期),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8.71%,经济效益良好。

(1)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依据及过程

①营业收入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销售额以募投项目产品销售价格乘以当年预计产能进行测算。项目产能释放情况假设如下:生产期第1年生产负荷设定为30%,生产期第2年生产负荷设定为50%,生产期第3年生产负荷设定为80%,生产期第4

年生产负荷设定为90%,生产期第5年完全达产并进入稳定运营状态,各年度产量实现全部销售。产品的价格参照规划产品类型对应的历史销售价格确定。

根据上述假设条件,本项目生产期各产品的销量、销售单价及营业收入测算情况如下:

项目T+1T+2T+3T+4T+5及以后
方向盘总成销量(万套)3965104117130
单价(元/套)196.00193.50191.03188.60186.20
销售收入(万元)7,644.0012,577.5019,867.1222,066.2024,206.00
气囊总成销量(万套)120200320360400
单价(元/套)132.83131.14129.47127.82126.19
销售收入(万元)15,939.6026,228.0041,430.4046,015.2050,476.00
销售收入合计(万元)23,583.6038,805.5061,297.5268,081.4074,682.00

注1:如无特别说明,T+1年为生产期第一年,下同。

注2:销售单价以T+1年预测单价为基准,从生产期第二年开始每年下降约1.27%,达产后价格维持在T+1年预测单价的95%。

本项目相关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公司已具备市场、人员、技术方面的储备,本项目产能消化具有可行性,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之“(一)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之“3、项目可行性”。募投项目主要产品的预测单价参照规划产品类型对应的历史销售价格(2021年、2022年1-9月销售价格)确定。虽然2023年公司相关产品价格有所波动,但预测价格整体仍较为合理,其与公司报告期内产品单价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套

名称T+1预测单价达产后预测单价2023年单价2022年单价2021年单价报告期内平均单价最近一期销售价格区间
方向盘总成196186.2151.64155.84128.51145.3370-500
其中:PU方向盘140133108.83131.05128.51122.8070-200
缝皮方向盘220209234.03280.78/257.41200-500
气囊总成132.83126.19127.73136.82145.42136.6670-280

注1:考虑到公司所处汽车零部件行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未来随着市场渗透率不断提升,将对本次募投项目规划产品的销售价格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设置一定降价幅度,本次募投项目规划产品销售单价以T+1年预测单价为基准,达产年份价格为T+1年预测单价的95%,达产年后价格维持稳定。

注2:方向盘总成单价为根据PU方向盘和缝皮方向盘按照产能加权计算所得。注3:2021年公司未销售缝皮方向盘。注4:报告期内平均单价为相关产品报告期各期平均单价的算术平均值。注5:本次募投项目规划的安全气囊产品不包含气囊控制器,上表中列示的报告期内气囊总成的单价系剔除外采并直接销售的气囊控制器(外采成品)的产品单价。本次募投项目规划的130万套方向盘总成产能包括30%的PU方向盘和70%的缝皮方向盘。本项目中方向盘总成预测单价(196元)高于公司报告期内销售的方向盘单价主要系公司目前销售的方向盘以售价较低的PU方向盘为主(2021年PU方向盘销量占比为100%,2022年PU方向盘占比超过70%,2023年PU方向盘占比超过60%),而本次募投项目规划的方向盘产品中以售价较高的缝皮方向盘为主(缝皮方向盘产能占比为70%,PU方向盘占比为30%)。分产品来看,PU方向盘产品达产后的预测单价与报告期内PU方向盘平均单价不存在较大差异。缝皮方向盘达产后的预测单价低于报告期内缝皮方向盘平均单价,主要系缝皮方向盘因采用皮革材质(真皮、仿皮等)不同会导致产品价格差异较大,本次募投项目缝皮方向盘预测单价综合考虑了未来客户对不同层次产品的需求,对缝皮方向盘价格作出谨慎预测,因此预测单价低于公司报告期内平均单价。气囊总成方面,其达产后的预测单价与报告期内平均单价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总体来看,方向盘产品和气囊产品达产后的预测单价均在公司相同产品最近一期销售价格区间内,相关产品价格预测合理。

②成本与费用

本项目成本与费用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包含燃料及动力费、折旧摊销费和修理费等)和其他费用(主要包含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等,成本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T+1T+2T+3T+4T+5及以后
1营业成本20,013.2831,704.2149,237.9355,082.5360,927.11
其中:安全气囊13,128.2420,735.5232,146.4135,950.0739,753.71
方向盘6,885.0410,968.6917,091.5219,132.4621,173.40
1.1直接材料15,619.3326,033.9741,653.3046,859.7552,066.19
其中:安全气囊10,336.9317,228.2227,565.1531,010.8034,456.44
序号项目T+1T+2T+3T+4T+5及以后
方向盘5,282.408,805.7514,088.1515,848.9517,609.75
1.2直接人工1,728.002,880.004,608.005,184.005,760.00
其中:安全气囊944.871,574.782,519.652,834.613,149.57
方向盘783.131,305.222,088.352,349.392,610.43
1.3制造费用(注)2,665.952,790.242,976.633,038.783,100.92
其中:安全气囊1,846.441,932.522,061.612,104.662,147.70
方向盘819.51857.72915.02934.12953.22
2其他费用1,179.181,940.283,064.883,404.073,734.10

注:除房屋和建筑物折旧年限为

年外,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

年,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年,因此制造费用在生产期第

年下降为2,634.73万元,在生产期第

年及以后下降为每年1,218.10万元。

上述成本与费用中各项目的测算依据如下:

A、直接材料直接材料参考公司生产同类产品单位产品原材料耗用情况,根据每年计划生产数量估算直接材料金额。B、直接人工直接人工结合新增产能所需匹配的人工数量及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进行测算,达产前按照生产负荷比例计算。C、制造费用制造费用主要包括厂房及生产设备折旧、土地使用权摊销、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等。其中,固定资产折旧费按平均年限法计算,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20年,残值率5%;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0年,残值率5%;其他设备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摊销费为土地使用权摊销费,摊销年限50年,残值率为0。外购燃料及动力费根据生产工艺确认的消耗量及市场采购价格确认。修理费根据按照生产期第1年折旧金额的1%计算。D、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含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按照对应年份收入的5%计算。

③税金及附加

本项目销售产品不涉及营业税、消费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按照生产期各年度缴纳的增值税的5%计算,教育费附加按照生产期各年度缴纳的增值税的3%计算。

④所得税

本项目的所得税按照25%进行测算。

(2)项目经济效益指标

本项目预测现金流入系运营期各期营业收入,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建设期投资、运营期付现成本及费用、税金及附加、所得税。经测算,本项目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33年(含建设期),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8.71%,经济效益良好。

(3)项目预计收益的谨慎性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序号主要经营指标指标值
1达产年份销售收入(万元)74,682.00
其中:安全气囊50,476.00
方向盘24,206.00
2达产年份营业成本(万元)60,927.11
其中:安全气囊39,753.71
方向盘21,173.40
3达产年份毛利率18.42%
其中:安全气囊21.24%
方向盘12.53%
4达产年份利润总额(万元)9,792.05
5税后内部收益率18.71%
6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7.33年

本次募投项目规划产品为汽车方向盘和汽车安全气囊总成产品,目前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主营业务产品为汽车方向盘、汽车安全气囊总成的上市公司较少,且其均未单独披露汽车方向盘、汽车安全气囊总成产品毛利率。截至目前,A股市场没有以汽车方向盘和汽车安全气囊总成作为募投项目产品的可比案例。因此,此处选取公司目前已销售的汽车安全气囊和汽车方向盘产品毛利率与本次

募投项目进行对比,考虑到公司目前销售的安全气囊中包含了部分气囊控制器(该部分气囊控制器系公司根据奇瑞汽车要求,外采成品配套销售),而本次募投项目规划的安全气囊产品不包含气囊控制器,因此下表列示的安全气囊毛利率为剔除公司销售给奇瑞汽车的气囊控制器后的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年份毛利率2023年1-6月毛利率2022年毛利率2021年毛利率最近两年一期平均毛利率
汽车安全气囊(剔除气囊控制器)21.24%21.17%24.65%24.13%23.32%
汽车方向盘12.53%8.48%15.59%15.79%13.29%

在充分考虑了未来产品进一步降价影响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达产年份销售单价为T+1年预测单价的95%),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年份安全气囊和方向盘产品的毛利率较其最近两年一期产品平均毛利率有所降低,但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项目效益测算具备谨慎性和合理性。

8、项目实施用地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用地位于安徽省巢湖市居巢经济开发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安徽省巢湖市居巢经济开发区取得三块土地的使用权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皖(2022)巢湖市不动产权第0019137号(补办变更为皖(2023)巢湖市不动产权第0024193号)、皖(2023)巢湖市不动产权第0008198号、皖(2023)巢湖市不动产权第0008199号。上述土地均为工业用地,公司将在上述地块实施本项目。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不存在涉及房地产业务的情形,不存在持有拟用于房地产开发或正在开发的土地。公司本次取得的项目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用于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符合土地规划用途,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房地产领域的情况。

9、通过全资子公司及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巢湖市,根据公司与巢湖市当地政府达成的投资意向,公司需设立注册地在巢湖市的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和经营。因此,公司在巢湖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松原作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通过安徽松

原实施募投项目能使公司更好服务合肥地区现有公司客户及安徽、江苏及其他华东地区主机厂,形成快速响应、快速供货的产业链协同效益,减少物流成本及供应链风险。

此外,由于公司具有长期的汽车零部件行业经营经验,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公司牵头实施生产设备的采购有利于提升项目实施效率。10、董事会前投入情况截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审议本次发行可转债事项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已投入1,165.83万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后将不会用于置换董事会召开前已投入的资金。

(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2,30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上市以来经营规模快速增长,未来随着公司在汽车被动安全领域汽车零部件产品的进一步量产,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仍将继续扩张,对流动资金存在需求。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能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有利于公司持续投入技术研发、产品研发等,巩固公司市场地位,提高综合竞争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6.26%,短期借款余额为7,405.28万元,长期借款余额为35,296.15万元。因此,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能有效缓解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长远发展。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的测算过程及依据

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41,000.00万元(含41,000.00万元),其中以12,3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占预计募集资金总额的30.00%。

上述补流及偿债安排依据公司未来三年日常经营的资金缺口及还款计划确定,具体测算过程和依据如下:

2021-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4,508.19万元、99,186.77万元和128,038.20万元,2021-2023年复合增长率为31.09%,以此谨慎假设公司2024年至2026年营业收入增速有所放缓,按15.00%复合增长率继续增长。假设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保持稳定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各项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关系等因素,利用销售百分比法估算2024-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估算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3年末占收入比例2024年度/2024年末2025年度/2025年末2026年度/2026年末
营业收入128,038.20100.00%147,243.93169,330.52194,730.10
应收票据227.720.18%261.88301.16346.33
应收账款65,045.1750.80%74,801.9586,022.2498,925.57
应收款项融资3,765.502.94%4,330.324,979.875,726.85
预付款项3,253.342.54%3,741.344,302.554,947.93
存货24,869.1019.42%28,599.4632,889.3837,822.79
其他流动资产1,239.390.97%1,425.301,639.101,884.96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98,400.2276.85%113,160.25130,134.29149,654.43
应付票据11,145.318.70%12,817.1114,739.6716,950.62
应付账款25,818.0020.16%29,690.7034,144.3039,265.95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32.020.10%151.82174.59200.78
应付职工薪酬2,823.062.20%3,246.523,733.504,293.53
应交税费697.810.55%802.48922.861,061.29
其他流动负债72.160.06%82.9995.43109.75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40,688.3631.78%46,791.6253,810.3661,881.91
流动资金占用金额57,711.86/66,368.6376,323.9387,772.52
新增流动资金缺口//8,656.789,955.3011,448.59
未来三年累计新增流动资金缺口30,060.66

注1: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融资+预付款项+存货+其他流动资产。

注2: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

注3:流动资金占用金额=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

注4:新增流动资金缺口=本年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上年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

根据上述测算,未来三年公司累计流动资金缺口为30,060.66万元。同时,截至2023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7,405.28万元,长期借款余额为35,296.15万元。因此,本次公司拟以12,3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具备切实的必要性,未超过预测的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需求和银行借款余额。

4、公司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比例符合相关要求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当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41,000.00万元),拟以不超过12,3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占预计募集资金总额的30%,未超过30%,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4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47元,共计募集资金33,67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26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41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86.5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128.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88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2023年12月31日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支行3960400104001623830,415.00234.09
合计-30,415.00234.09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28.43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差额部分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支付并置换。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8,128.43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8,229.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4,218.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0.55%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1年:7,408.30 2022年:21,006.50 2023年:-184.88(注1)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28,128.4319,118.9219,118.9228,218.4319,118.9219,118.92-2022年12月
2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7,251.537,251.537,251.537,251.53-2022年12月
3测试中心扩建项目2,044.351,859.472,044.351,859.47184.882024年8月(注3)
合计28,128.4328,414.80(注2)28,229.9228,218.4328,414.8028,229.92184.88-

注1:经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将“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超额投入的部分即2.015.79万元,全部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并支付利息,对应利息计入利息收入净额,相关资金将用于“测试中心扩建项目”建设。2023年度,项目投入1,830.91万元,自有资金置出已投入募集资金2,015.79万元,故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84.88万元。

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后承诺投资募集资金金额高于募集资金金额是因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其中包含了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

注3: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测试中心扩建项目”目前的实际进展情况,该项目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采购的设备交付安装时间超出原定计划时间,无法按原定计划在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测试中心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3年12月调整至2024年8月。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地点变更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结合项目实施进度以及合理化布局,综合考虑公司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结合下游客户需求,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地点调整为位于余姚市牟山镇新东吴村公司厂区内,具体包括牟山镇新东吴村七里江二期52亩地块、牟山镇新东吴村公司现有厂区西侧22亩地块,以及牟山镇新东吴村运河沿路1号现有厂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披露的《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了更好地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强化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产品系列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根据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基础上,新增“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测试中心扩建项目”。变更募集资金11,567.42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41.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的《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并将“测试中心扩建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调整募集资金额为2,651.29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9.4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披露的《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测试中心扩建项目”目前的实际进展情况,该项目采购的设备交付安装时间超出原定计划时间,无法按原定计划在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测试中心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3年12月调整至2024年8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的《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3、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

2022年下半年,“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出现超出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情形,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按“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

上述调整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经2023年2月2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合计调整募集资金额为2,651.29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9.4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差额
ABC=B-A
1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19,118.9219,118.92-
2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7,251.537,251.53-
3测试中心扩建项目2,044.351,859.47184.88
小计28,414.8028,229.92184.88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额存在差异,具体原因如下:

1、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首次补充确认

由于“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出现超出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及“测试中心扩建项目”出现延期情况,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按“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并将“测试中心扩建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经公司统计,“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分别自2022年10月27日和2022年11月4日开始,出现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原计划投入金额的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118.92万元,较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6,561.01万元超出2,557.91万元;“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251.53万元,较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6,871.78万元超出379.75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使用金额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间调 整情况

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

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27,975.3016,561.0119,118.92不涉及调整

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

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11,608.006,871.787,251.53不涉及调整

测试中心扩建项目

测试中心扩建项目7,932.004,695.642,044.35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3年12月

合计

合计47,515.3028,128.4328,414.80(注)-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合计28,414.80万元超出28,128.43万元部分系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

公司上述调整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经2023年2月2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合计调整募集资金额为2,651.29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9.4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关于更正募投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测试中心扩建项目”规划,公司在2022年下半年购置一批新产品、新部件中试设备,由于该部分设备主要用于公司未上市新产品、零部件的中试验证测试,公司将其列示于测试中心扩建项目。但考虑到该类设备待中试完成、新产品或新部件达到可批量生产状态后,公司将对上述部分中试设备转为或改造后转为安全带总成生产设备或安全气囊生产设备,从最终用途看将其作为“测试中心扩建项目”投入不合适,因此2023年2月9日公告的《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中统计在“测试中心扩建项目”中的2,015.79万元作为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已不合适。根据该些设备最终用途,原列示于“测试中心扩建项目”的2,015.79万元设备中的1,657.29万元设备需要列示为“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及358.50万元设备需要列示为“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从而导致“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分别自2022年9月2日和2022年10月14日开始,出现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原计划投入金额的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合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386.24万元,较经2023年2月审议调整后的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6,370.45万元超出2,015.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投入募集资金超出使用募集资金

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

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19,118.9220,776.211,657.29

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

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7,251.537,610.03358.50
项目名称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投入募集资金超出使用募集资金

合计

合计26,370.4528,386.242,015.79

鉴于公司计划对于“测试中心扩建项目”继续投入,对于上述两个项目超额投入的2,015.79万元,也即不合适作为“测试中心扩建项目”投入的这部分募集资金,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并支付依据当年度市场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上述置换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将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测试中心扩建项目”的建设。

本次以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已投入募集资金的事项经2023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以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已投入募集资金工作已于2023年4月28日完成,置换金额共计2,062.28万元,其中2022年12月31日前已投入募集资金2,015.79万元,前述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4月28日利息46.4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部分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暨相关公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完成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0)。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年10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7,000万元(含17,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原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10月9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10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9,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原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现金管理有效期内,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36,000.00万元,已累计赎回36,000.00万元。2021年10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7,000万元(含17,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原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4月8日、2022年5月18日、2022年6月14日、2022年7月25日、2022年8月17日、2022年9月29日和2022年10月8日累计归还17,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5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万元(含1,8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人中信建投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7月7日、2023年12月19日和2023年12月20日累计归还1,8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34.09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1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52.56%注2379.89973.857,685.649,039.38否(注1)
2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41.30%注218.251,781.541,799.79否(注1)
3测试中心扩建项目不适用无法独立核算效益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已于2022年12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项目建成后爬坡期为四年,建成后第四年达到满产),项目产线尚未达到满产状态,故未达到满产时的承诺效益。

注2:“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投资总额27,975.3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总额19,118.92万元)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效益13,034.00万元,按募集资金占比募集资金部分可实现年效益8,907.72万元;“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投资总额11,608.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总额7,251.53万元)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效益4,778.00万元,按募集资金占比募集资金部分可实现年效益2,984.82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测试中心扩建项目效益因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22年12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项目建成后爬坡期为四年,建成后第四年达到满产),项目产线尚未达到满产状态,故未达到满产时的承诺效益。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2024年4月12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天健审〔2024〕1713号”《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结论如下:“我们认为,松原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松原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九节 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 胡铲明______________ 胡凯纳______________ 沈燕燕
______________ 李可雷______________ 程峰______________ 涂必胜
______________ 陈晚云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 施炳军______________ 景占东______________ 王苗夫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 胡凯纳______________ 李可雷______________ 赵轰
______________ 叶醒______________ 郭小平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签名:

______________

胡铲明

实际控制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胡铲明______________ 沈燕燕______________ 胡凯纳

年月日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_

何海畅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孙泉 马忆南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______________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______________ 傅羽韬______________ 曹亮亮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章靖忠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六、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预期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同时,公司将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建成实现收益,并更好的推动公司长远业务发展。

2、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确保公司股东的利益回报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规定拟定了《公司章程》及《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要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宗旨,高度重视对投资者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在制定具体分配方案时广泛听取独立董事、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情况及时完善、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和利益保障。

3、加强公司管理,提升营运效率和盈利水平

公司将通过内外部结合方式加强组织对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学习培训,持续提升其管理能力水平及创新意识以适应公司资产、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及国内外市场需求结构变化的需要,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组织架构,强化内部控制,实行精细管理,从而提升公司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利润水平。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月日

第十节 备查文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四、董事会编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五、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文件;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自本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至发行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查阅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附表一、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日
12017103845802一种转接片及安全带发明专利2017.05.262019.11.05
22016101823984安全带旋转张紧装置的引导子弹、旋转张紧装置及安全带发明专利2016.03.252018.10.02
3201510928969X安全带卷收器发明专利2015.12.152017.09.29
42013105757009安全带发明专利2013.11.182016.01.06
52013105758798一种能快速脱离的安全带发明专利2013.11.182016.03.02
62013105758834汽车用安全带发明专利2013.11.182016.06.29
72013105757719一种安全带发明专利2013.11.182016.12.07
82017102901294一种安全带卷收装置发明专利2017.04.272022.11.15
9202210467333X一种用于安全带锁扣的开关组件和安全带锁扣发明专利2022.04.292023.03.24
102017103839642用于安全带的搭接片、搭接头、搭接装置以及安全带发明专利2017.05.262023.06.09
112022104527174一种汽车安全带锁舌发明专利2022.04.272023.05.05
122021112597704一种防异物装置和安全带锁扣发明专利2021.10.282023.06.06
132021230877179车载轮椅实用新型2021.12.092022.05.03
142021210108959一种调节器实用新型2021.05.122021.11.16
152021205322505一种安全带卷收器实用新型2021.03.152022.04.08
162020223426599一种预紧限力停止式芯轴和卷收器实用新型2020.10.202021.08.31
172020218213319一种锁止块和安全带锁扣实用新型2020.08.272021.06.04
182020218224440一种平衡块和安全带锁扣实用新型2020.08.272021.02.23
192020215413027一种二级限力芯轴和卷收器实用新型2020.07.302021.05.14
202020215431843一种线束开关和安全带锁扣实用新型2020.07.302021.06.04
212020211826849一种安装结构和卷收器实用新型2020.06.232021.06.04
222020211827305一种限力式芯轴和卷收器实用新型2020.06.232021.02.23
232020211837025一种车感组件和卷收器实用新型2020.06.232021.05.14
242020211837129一种预紧机构和卷收器实用新型2020.06.232021.06.04
252020201211320具有线束带夹的安全带插锁实用新型2020.01.202020.10.02
262020201211424安全带插锁的线束总成机构实用新型2020.01.202020.09.08
272019221598314头枕安全气囊系统与头枕气囊实用新型2019.12.052020.12.01
282019218905389一种用于折叠安全气囊的折叠工装实用新型2019.11.052021.04.09
292019214095166一种卷收器锁止组件和卷收器实用新型2019.08.282020.07.07
302019214096671一种卷收器锁止罩和卷收器实用新型2019.08.282020.09.11
312019214096703卷收器、卷收器芯轴实用新型2019.08.282020.09.11
322019214100963一种卷收器锁止机构和卷收器实用新型2019.08.282020.07.07
332019209220842一种织带调节扣实用新型2019.06.192020.06.02
342019205052049一种安全带锁扣实用新型2019.04.15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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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日
352019203460039一种安全带锁扣实用新型2019.03.192020.01.14
362019201466242一种安全带锁舌实用新型2019.01.282019.12.31
372018214636834用于汽车安全带上的双边锁止式高度调节器实用新型2018.09.072019.06.18
382018214645458具有锁止功能的安全带锁舌实用新型2018.09.072019.06.18
392018214651533用于汽车安全带上的限位带夹实用新型2018.09.072019.06.18
402018208394912一种卷收器外壳和卷收器组件实用新型2018.05.312019.02.15
412018208002386一种安全带锁扣实用新型2018.05.282019.02.15
422018208009883一种迷你锁扣实用新型2018.05.282019.02.15
432018208053227一种安全带的织带导套实用新型2018.05.282019.02.15
442018202190964一种螺栓垫片实用新型2018.02.082018.10.30
452018200597266一种用于安全带的防尘锁扣实用新型2018.01.122018.09.18
462018200261325一种用于安全带锁扣的保护套和一种安全带装置实用新型2018.01.082018.09.18
472017205461164安全带的调高器总成实用新型2017.05.172018.02.23
48201720546450X一种高度调节器实用新型2017.05.172018.02.23
492017205470074端片预紧总成实用新型2017.05.172018.02.23
502017205471005一种安全带的调高器总成实用新型2017.05.172018.02.23
512017205471024一种安全带锁扣实用新型2017.05.172018.03.27
522017205471043一种端片预紧总成实用新型2017.05.172018.02.16
532017205502126安全带锁扣实用新型2017.05.172018.02.16
542017205332642带儿童锁的安全带卷收器及安全带总成实用新型2017.05.152018.01.16
552017204730182安全带卷收器以及安全带总成实用新型2017.05.022018.01.16
562017204637713安全带卷收器以及安全带总成实用新型2017.04.282018.01.16
572017204707947一种安全带卷带器实用新型2017.04.282018.02.06
582015210943168自动装插销装置实用新型2015.12.262016.05.25
592015209668066织带尾部自动折叠装置实用新型2015.11.302016.04.06
602015209671529弯管自动加钢球机构实用新型2015.11.302016.04.13
612015209671548卷收器卷簧收紧装置实用新型2015.11.302016.04.06
622015209671834安全带穿带机构的防错机构实用新型2015.11.302016.04.06
632015209673149弯管自动加弹簧和传感器装置实用新型2015.11.302016.04.06
642015209673153安全带自动穿带机装置实用新型2015.11.302016.04.06
652015209673717弯管自动检测装置实用新型2015.11.302016.04.13
662015209685470安全带插扣自动测试装置实用新型2015.11.302016.04.06
672022215450006安装有吊环的车用安全带装置实用新型2022.06.182022.09.13
682022215318021带有伸缩套的安全带组件实用新型2022.06.182022.09.13
692022210252047一种用于安全带锁扣的壳体和安全带锁扣实用新型2022.04.292022.11.01
702022210235770一种防异物组件和安全带锁扣实用新型2022.04.292022.11.01
712022222552343一种汽车方向盘的喇叭装置实用新型2022.08.242022.12.20
722022227203688预紧轮和安全带卷收器实用新型2022.10.142023.02.17
732022222552540一种安全气囊烘干定型设备实用新型2022.08.242023.03.28
742022232263335用于机动车安全带的智能发光锁实用新型2022.12.02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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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日
752022232055027一种汽车塑件与金属件连接结构实用新型2022.12.012023.04.07
762022231471538应用于安全收带卷收器中的阻尼块和安全带卷收器实用新型2022.11.252023.04.18
772022230207010一种用于汽车追尾的座椅缓冲装置实用新型2022.11.142023.04.14
782022229400799一种用于安全带锁扣的开关座及安全带锁扣实用新型2022.11.042023.05.05
792022230234234一种汽车方向盘喇叭按压结构实用新型2022.11.142023.05.23
802022232053572一种用于汽车侧翻的防护装置实用新型2022.12.012023.05.26
812022236134155一种汽车方向盘安全气囊的连接壳体实用新型2022.12.312023.05.30
822022228855513一种安全带卷收器及安全带实用新型2022.10.312023.06.20
832021307061914安全带锁扣(防异物)外观设计2021.10.282022.06.03
842020306192529安全带卷收器外观设计2020.10.192021.05.14
852018305034639安全带锁舌外观设计2018.09.072019.04.05
862022104688477一种防尘卷收器发明专利2022.04.292023.07.04
872023206864967一种密封组件和安全带预紧器实用新型2023.03.242023.07.04
882022235582099一种具有限力停止功能的芯轴组件和安全带卷收器实用新型2022.12.272023.07.07
892021112599023一种安全带锁扣发明专利2021.10.282023.07.11
902022235947774一种装配于安全带锁扣的保护壳体和安全带锁扣实用新型2022.12.302023.08.15
91202320639468X一种安全带实用新型2023.03.222023.09.05
922023207436548一种线束开关和安全带锁扣实用新型2023.03.302023.09.05
932023205686962一种拉线式自适应车体感应装置器实用新型2023.03.172023.10.27
94202321721068X一种防反锁的安全带卷收器和安全带实用新型2023.07.032023.10.31
952023214446277一种用于汽车的调节带框架和收卷器实用新型2023.06.072023.11.21
962023215288162一种安全带卷收器和安全带实用新型2023.06.152023.11.28
972022101293502一种安全带卷收器发明专利2022.02.112023.12.05
982023215366689一种安全带卷收器和安全带实用新型2023.06.15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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