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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24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
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uaxin New Material Co.,Ltd.
                (江苏省新沂市大桥东路18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1,6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4.24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10 月 26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6,400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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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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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一、公司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
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李振斌及其子李明澈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华智工贸及股东徐州华诚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苏州国发、北京同创、盐城中科、常熟中科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李振斌、束珺、张道远、何培武、蒋峰、高
维松、杨建成、苗华中、高光辉、李军、王光战、李兰分别承诺: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
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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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
他规定。
     上述相关主体承诺,如果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第六条、第七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的,不得减
持公司股份。
     上述股份限制及锁定期间如存在属于同一承诺期间且限制程度不同的承诺
内容的,将优先遵守股份流通限制程度较为严格的承诺内容。
     (二)关于减持价格和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振斌、控股股东华智工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束珺、
张道远、何培武、蒋峰、高光辉、李军、王光战、李兰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公司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
价,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
锁定期。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
承诺。
     另外,公司控股股东华智工贸及股东徐州华诚、苏州国发、北京同创、盐城
中科、常熟中科、李振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李振斌、束珺、张道
远、何培武、蒋峰、高维松、杨建成、苗华中、高光辉、李军、王光战、李兰作
出以下承诺:
     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
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在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
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
计划实施完毕后,在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
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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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
数的 5%,转让价格的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中,华智工贸、徐州华诚、苏州国发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不再
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在六个月内应当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减
持比例的规定,还应当继续遵守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信息披露的规定。
     苏州国发、北京同创、盐城中科、常熟中科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出让方、受让方在六个月内应当继续遵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第
一款减持比例的规定。
     4、如未来法律法规或证监会对于股份减持出具其他新规定或新要求的,本
企业/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证监会的要求执行。
     (三)发行前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华智工贸、徐州华诚、苏州国发、
北京同创及受同一控制的盐城中科、常熟中科就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事项作出以下承诺:
     1、减持条件:
     华智工贸、徐州华诚承诺:持股锁定期届满且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同时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
     苏州国发、北京同创及受同一控制的盐城中科、常熟中科承诺:持股锁定期
届满且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
     2、减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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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以及其他
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3、减持数量:
     华智工贸、徐州华诚承诺:持股锁定期届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的 25%,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25%,并通
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苏州国发、北京同创及受同一控制的盐城中科、常熟中科承诺:在持股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内,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或投资需求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
前提下,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
     4、减持价格:
     华智工贸、徐州华诚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
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苏州国发、北京同创及受同一控制的盐城中科、常熟中科承诺:减持价格不
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5、减持期限:
     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
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减持交易应在公告之日
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上述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则需重新履行公告程序。
     (四)约束措施
     如违反承诺进行减持或转让股份的,承诺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
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所持公司股份在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3、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或法律规定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益则应将归
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承诺人支付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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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或薪酬中等额的资金。
      二、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为充分保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如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
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
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被触发后,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含独立董事和
外部董事,含上市后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3)公司回购股份等措
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实施程序及约束机制
     1、启动程序
     (1)公司应在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将增持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股票数量范
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董事会做出增持公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开始履行与增持相关法
定手续,并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3)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可不再实
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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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控股股东
     ①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合计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
     ②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
1 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
不再继续实施。
     ③对于增持部分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④对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针对稳定股价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赞成票。
    (2)实际控制人
     ①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 50 万。
     ②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
1 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
度不再继续实施。
     ③对于增持部分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④对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针对稳定股价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赞成票。
     3、约束措施
     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上述违反承诺情形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应: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股东违规减持所获得的收益应全部上缴给公司。
     (5)公司有权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其增
持义务或用于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如已经连续两次以上存在上述情形时,则公司
可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丧失对相应金
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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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
事、高管”)增持股份的实施程序及约束机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价仍低于最近一期
每股净资产时或上述各方无法继续增持股份时,公司董事、高管应采取增持股份
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1、启动程序
     (1)公司应在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董事、
高管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将增持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股票数量范围、价格区
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董事会做出增持公告。
     (2)董事、高管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开始履行与增持相关法定手续,并
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3)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可不再实
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2、董事、高管增持股份计划
     (1)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其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税后)
总和的 30%,但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自公司
领取薪酬(税后)总和的 6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
再继续实施。
     (2)对于增持部分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3)对于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针对稳定股价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赞成票。
     3、约束机制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股东违规减持所获得的收益应全部上缴给公司。
     (4)公司有权对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
金额的应付薪酬予以截留,直至其履行其增持义务或用于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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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连续两次以上存在上述情形时,则公司可将与其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
薪酬予以截留用于股份回购计划,其丧失对相应金额薪酬追索权。
     (五)公司回购股票的实施程序及约束机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价仍
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或上述各方无法继续增持股份时,公司应采取回购股份
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1、启动程序
     (1)公司应在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之后 10
日内召开董事会。
     (2)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后 15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议案须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关于回购股份的决议做出之日开始履行与回购相关
法定手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6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
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可不再实
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2、公司回购股份计划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三年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所募集资金净额的 10%。
     (2)公司单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单一会计年
度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 1 项与本项冲
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3)如果在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
条件的,董事会可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3、约束机制
     如公司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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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应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3)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责任,对投
资者进行赔偿。
      三、关于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
诺及约束措施
     1、公司承诺及约束措施
     (1)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法院生效裁决认定招股说明书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
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按照发行价和
违法事实认定之日前一日收盘价孰高的价格为基础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及约束措施
     (1)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法院生效裁决认定招股说明书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华智工贸将及时提出老股回购预案,按照发行价和违
法事实认定之日前一日收盘价孰高的价格为基础依法回购其公开发售的股份。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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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振斌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及约束措
施
     (1)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二)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验资机构、评估机构承诺及
约束措施
     民生证券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康达律师作为发行人律师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申报会计师、验资机构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承诺: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推动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在人员、技术、
市场等方面具有相应储备,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管理层的论证,符合发行人
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发行人的长期发展。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产能的释
放需要一定时间,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下降,投资即
期回报将被摊薄。
     针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事项,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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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降低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
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措施。特别提醒投资者,下列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并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情况做出保证。
     1、加强对募投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公司董事会已制定《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不仅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投资项目,
还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的检查和监督,以防
范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除此之外,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还将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
监事会的作用,公司如有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或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将提请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
     2、加大现有产品销售力度,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规模
     为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公司将充分利用目前良好的市场环境,继续加
大现有产品的销售力度,进一步开拓国内外的市场空间,并合理控制各项成本,
从而努力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水平,争取在公司募投项目实现预期效益
之前,努力降低由于本次发行导致投资者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在扩大市场份额和提升竞争力的同时,更加注重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以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性、营运的效率与效
果。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
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和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各项费用支出、
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以提升现有业务盈利能力以更好地回报股东。
     4、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一旦实施将有助于扩大现有产品
产能、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其中研发中心项目一旦建成,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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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研发实力和效率,加大研发资源的覆盖领域,推动研发成果的产业化,从
而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
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5、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明确了
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
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另外,为建立对
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公司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
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与稳定,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的可操作性,便于
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1、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及约束措施
     本公司/本人承诺将保证或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努力降
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
归属于本公司/本人的原因致使上述措施未能实现的,本公司/本人将采取以下措
施:
     (1)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3)华智工贸、李振斌承诺在违反承诺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领取股东分红/
薪酬,并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履行相应的承诺或其他替
代措施;
     (4)华智工贸、李振斌承诺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
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
户;
     (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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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振斌、束珺、张道远、何培武、蒋峰、蔡万
旭、路国平、马传刚、杨鸣波、高光辉、李军、王光战、李兰承诺及约束措施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接受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人的原因致使上述措施未能实现的,将接受
以下约束措施:
     (1)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
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3)在违反承诺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领取薪酬,并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履行相应的承诺或其他替代措施。
     (4)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三)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预计合理,填补即期回
报措施切实可行,并已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已对填补股东回报事项做出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精神。
      五、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
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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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有关本次
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
原则;(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3)同股同权、同股
同利的原则;(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
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顺序: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
红进行利润分配。
     (五)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也可以同时采取股票股利分配
方式,但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股票价格
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利润分配条件后,采取发放
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
分考虑以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
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
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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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或购买资
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或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
利润分配方案。
     (六)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
司过半数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全体监事过半
数表决同意。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过半数表决同意。
     3、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
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
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七)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
制:
     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生
产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
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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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
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
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
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八)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方能提交股东
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以股东权
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充分考虑独立董事、
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
公司经营亏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
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
补以前年度亏损;
     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三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 20%;
     5、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如出现以上五种情形,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中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除以上五种情形外,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关于上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安排,本公司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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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并执行《关于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和《公
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否则,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利润分配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
      七、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制定时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了经营
发展实际及业务发展目标、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
因素;充分考虑了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
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
回报机制,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将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
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的要求和意愿,坚持以现金分红为基本的分
配原则,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
情况下,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
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
足上述现金利润分配条件后,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
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
     (三)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相关决策机制和编制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
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要求和意愿对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
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期间的股东回报计划。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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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
整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
和说明原因,并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股
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表决同意。
     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
公司经营亏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
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
补以前年度亏损;
     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三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 20%;
     5、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发
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
事和外部监事(如有)的要求和意愿,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
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东首三年分红回报计划
     公司在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草案)》规定
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如公司采
取现金及股票股利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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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目前处于成长期。另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未来仍
存在资金支出的安排。因此,目前如公司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结合的方式分配利
润的,现金分红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未来董事会将根据
公司发展情况及重大资金支出的安排,按公司章程的规定适时调整现金与股票股
利分红的比例。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
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
有)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本规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实施。
      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下游智能
卡制造行业景气度下降的风险、产能扩张导致产品价格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原
材料价格上升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冲击的风险等,公司己经在本招股说明书“第
四节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及全面披露。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成长性,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目前,并不存在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因此,在所处
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出现不利于正常生产经营的突发事件,
以及未发生重大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发行人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下游智能卡制造行业景气度下降的风险
     公司属于功能性塑料膜片制造行业,目前主要为国内外智能卡生产企业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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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提供定制化的智能卡基材,因此,身份证、银行卡、通信卡、社保卡等智能卡
细分领域的行业发展趋势对于公司业务影响较大。
     近年来全球经济发展增速放缓,但智能卡制造行业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同
时,由于公司客户主要为东信和平(证券代码:002017)、恒宝股份(证券代码:
002104)、天喻信息(证券代码:300205)等上市公司,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等政
府证件制作单位,以及捷德集团(Giesecke & Devrient GmbH)、欧贝特(Oberthur
Technologies)、金雅拓(Gemalto)、金邦达有限公司等著名跨国制卡集团或其
子公司,因此,公司抵御未来智能卡行业景气度下降的能力较强。但是,如未来
国家宏观政策、个人消费习惯等因素导致智能卡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
业务发展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二)产能扩张导致产品价格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智能卡基材长期定位于国内上市公司及国际知名企业等高端
客户。虽然公司报告期内产销两旺,向下游智能卡制造商销售时具有较强的议价
能力,但因受限于现有产能,公司无法大规模拓展经营规模。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8000 吨智能卡基材项目”是公司基于下游市
场供求状况所设计。项目达产后,现有客户可有效消化部分产能,且依托公司服
务行业高端客户所积累的声誉,未来公司可向更多的智能卡制造中端客户提供卡
基材料。但是,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如果项目建成后相关市场环境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该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充分利用,进而出现公司产品价
格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上升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冲击的风险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1-6 月,直接材料占公司生产成本的比
例均超过 70%。公司主要产品智能卡基材选用 PVC 树脂(聚氯乙烯、氯醋树脂)
或经过粉碎的 PETG 树脂(聚酯切片)等作为主原料,辅料为钛白粉、碳酸钙、
冲击改性剂、稳定剂、润滑剂、紫外线吸收剂及填料、颜料等。
     前述原材料大部分为石油加工的下游产品,其价格受到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波
动的直接影响。2014 年-2015 年,由于全球原油价格下降,导致大宗化工商品的
价格持续下降以及公司供应商所处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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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整体下降的趋势;2016 年,受全球原油价格企稳回升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
原材料的采购单价回升。2017 年 1-6 月,公司主要原材料聚氯乙烯的市场价格
缓步下行。
       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而公司未能通过调整产品价格消化原材料价
格上涨因素,则公司盈利能力存在波动的风险。
       (四)技术泄露导致核心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公司拥有专业研发团队及独立研发中心,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
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智能卡卡基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大研发平台,形
成了高效的研发机制和完善的研发体系。
       公司目前拥有发明专利 15 项,实用新型专利 18 项,已积累了一批业内领先
的核心技术,掌握制造 PETG、PHA 等高性能新型环保膜片材料的关键技术,部分
产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其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基材(PETG)
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被国家科技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四部委
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PHA 生物降解膜片、PHA 智能卡基材、PVC 基制卡片膜、
PVC 激光刻蚀基材、个性化数码打印片专用 PVC 基材、热封型 PETG 功能聚酯薄
膜等产品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华信牌制卡用特种片材被授予江苏名牌
产品;公司产品获得国家金卡工程优秀成果金蚂蚁奖。
       突出的技术优势是公司在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的重要因素,系公司在高端智
能卡基材市场的核心竞争力。虽然公司对核心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但如公司核
心员工私自泄露技术秘密,或者公司在对外商业活动中泄漏公司核心技术,则可
能导致公司失去技术优势,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五)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其他领域的产品开发风险
       公司属于功能性塑料膜片制造行业,目前产品主要应用于制卡行业。功能性
塑料膜片材料具有非常广泛的应用领域,可应用于电子、电器、电气绝缘、标牌
/铭牌、线路板、仪器仪表、医药、汽车、印刷、包装、建筑建材、新能源等各
行业。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为智能卡制造行业提供卡基材料,并成为国内规模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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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产品系列最全、影响力最大的智能卡基材生产企业之一;“华信”商标已被
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在国际市场也有享有较高知名度。报告期内,公司除
继续巩固在卡基材料领域的领先地位以外,持续推进产品应用领域纵深化战略,
已为向数码打印材料、功能性聚酯薄膜市场拓展提供了充分的技术及市场储备。
公司在智能卡基材领域的成功及行业影响力为在其他功能性塑料膜片制造行业
的业务拓展奠定了基础。
     但是,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及时将这些产业做大做强,未使公司新的业务增长
点持续扩大,则公司行业影响力可能长期集中于智能卡基材行业,对于公司在市
场容量巨大的功能性膜片制造材料领域实现纵深发展形成不利影响,并对于公司
未来成长性造成不利影响。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预计 2017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17,300.00 万元-18,800.00 万元,同比
增长 10.10%-19.6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000.00 万元-3,300.00
万元,同比上升 1.21%-11.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 2,830.00 万元-2,880.00 万元,同比增长 0.85%-2.63%。公司预计 2017
年 1-9 月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呈现增长,经营状况良好。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整体经营环境、经营模式、主
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未发生重
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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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目录
本次发行概况 ...................................................... 2
发行人声明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公司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
意向等承诺 ................................................................................................................... 4
     二、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 8
     三、关于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12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13
     五、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16
     六、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17
     七、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20
     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 22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 22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 25
第一节 释 义 ..................................................... 30
第二节        概 览 .................................................... 33
     一、发行人简介 ................................................................................................... 33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 ................................................................................... 33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 34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35
     五、募集资金用途 ............................................................................................... 36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8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38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39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权益关系 ........................................... 40
     四、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 40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2
     一、下游智能卡制造行业景气度下降的风险 ...................................................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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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产能扩张导致产品价格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 42
   三、原材料价格上升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冲击的风险 ................................... 43
   四、技术泄露导致核心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 43
   五、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其他领域的产品开发风险 ....................................... 44
   六、环保型产品的研发风险 ............................................................................... 44
   七、规模扩大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 45
   八、固定资产及研发支出大量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 45
   九、管理模式不能适应公司规模扩张导致效率下降的风险 ........................... 45
   十、核心人才流失的风险 ................................................................................... 46
   十一、人工成本上涨风险 ................................................................................... 46
   十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 46
   十三、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 47
   十四、移动支付导致的下游产业替代风险 ....................................................... 47
   十五、业绩下滑以及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 48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9
   二、发行人设立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9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 52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 53
   五、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 .......................... 54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 61
   七、发行人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 62
   八、工会或员工持股会、股份代持、股权激励、纠纷或潜在纠纷等情况 ... 62
   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 74
   十、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74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77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 77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89
   三、发行人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 102
   四、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 109
   五、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18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 126
   七、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 ................................................................................. 126
   八、研发与技术储备情况 .................................................................................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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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 136
     十、未来发展规划 ............................................................................................. 136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43
     一、发行人的独立性 ......................................................................................... 143
     二、同业竞争情况 ............................................................................................. 144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146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情况 ................................................................. 148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 152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 153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 153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
情况 ........................................................................................................................... 160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 161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 162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签定的协议及其履
行情况 ....................................................................................................................... 163
     六、近两年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164
     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
运行情况 ................................................................................................................... 164
     八、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168
     九、发行人报告期内合法经营的情况 ............................................................. 169
     十、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 169
     十一、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和报告期内
的执行情况 ............................................................................................................... 169
     十二、发行人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情况 ............................................................. 172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75
     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175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 181
     三、影响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发行人具有核心
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 182
     四、发行人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84
     五、主要税项 ..................................................................................................... 211
     六、非经常性损益 ............................................................................................. 213
     七、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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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八、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 ................................................................................. 220
   九、分部报告 ..................................................................................................... 220
   十、其他重要事项 ............................................................................................. 220
   十一、盈利能力分析 ......................................................................................... 221
   十二、财务状况分析 ......................................................................................... 269
   十三、现金流量分析 ......................................................................................... 301
   十四、比较财务数据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 ..................................................... 310
   十五、公司资本性支出分析 ............................................................................. 315
   十六、股利分配 ................................................................................................. 316
   十七、本次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 318
   十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 321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22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32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 324
   三、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分析 ............................. 348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349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 351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52
   一、重要合同 ..................................................................................................... 352
   二、对外担保情况 ............................................................................................. 354
   三、诉讼或仲裁事项 ......................................................................................... 354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358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5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59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 36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 361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362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63
   五、评估机构声明 ............................................................................................. 364
   六、验资机构声明 ............................................................................................. 365
第十三节 附件 ................................................... 367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67
   二、文件查阅联系方式 ..................................................................................... 367
                                                       1-1-29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
                             指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华信、华信股份
                                  江苏华信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新沂市华信塑业有限公司,
华信塑业、华信有限           指
                                  发行人前身
实际控制人                   指   李振斌
华智工贸、控股股东           指   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金卡有限、基材有限           指   新沂市金卡基材有限公司
金卡基材厂                   指   新沂市金卡基材厂
苏州国发                     指   苏州国发智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徐州华诚                     指   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乾道投资                     指   乾道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同创                     指   北京同创共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盐城中科                     指   盐城市中科盐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常熟中科                     指   常熟市中科虞山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亚华                     指   江苏亚华新材料有限公司,2014 年 11 月注销
江苏亚塑                     指   江苏亚塑科技有限公司
邳州正昌                     指   邳州市正昌塑业有限公司
华亚环球                     指   华亚环球(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2 年 2 月注销
钟吾股权                     指   新沂市钟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指本次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600 万股人民币普
本次发行                     指
                                  通股(A 股)的行为
                                  指发行人根据本招股说明书向社会公开发行的面值为 1
社会公众股、A 股             指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
申报会计师、瑞华会计师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
康达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                     指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东大会                     指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1-30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上市后适用的《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草案)》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1-6 月
报告期末                     指   2017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除特别注明外,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通过对一种或几种塑料材料的原料配比、加工工艺的研
功能性塑料                   指   发,所开发出的针对某一行业、某一领域具有某些特殊
                                  功能的塑料材料
                                  以基膜(片)的配方工艺为基础,添加一定量的激光显
镭射膜                       指
                                  影剂制得的适用于激光快速打码的功能性材料
                                  在基膜的表面涂一层热熔胶,使其与证卡打印片基或印
带胶膜                       指
                                  刷层具有良好的覆合效果
                                  将加热塑化的热塑性塑料通过一系列加热的压辊,使其
压延                         指
                                  连续成型为薄膜或片材的一种成型方法
                                  先经过挤出机把原料塑化熔融,并通过 T 型结构成型模
                                  具挤出,呈片状流延至平稳旋转的冷却辊筒的辊面上,
流延                         指
                                  膜片在冷却辊筒上经冷却降温定型,再经牵引、切边后
                                  把制品收卷的一种塑料膜生产工艺。
                                  将糊状聚合物、熔融态聚合物或聚合物溶液通过不同方
涂布                         指
                                  式转移于纸、布、塑料薄膜等承载物上的加工工艺
                                  英文名 Polyvinylchlorid,简称 PVC,主要成份为聚氯
聚氯乙烯/PVC                 指   乙烯,是氯乙烯单体(Vinyl Chloride Monome)通过聚合
                                  反应得到的高分子材料
                                  由对苯二甲酸(PTA)、乙二醇(EG)和 1,4-环己烷二甲醇
非结晶性共聚酯/PETG          指   (CHDM)三种单体用酯交换法缩聚得到的一种透明、非结
                                  晶型共聚酯
                                  英文名 Polyhydroxyalkanoates,简称 PHA,由很多细菌
聚羟基脂肪酸酯/PHA           指   合成的一种细胞内聚酯,是一种天然可降解高分子生物
                                  材料
                                  英文名 Acrylonitrile Butadiene Styrene Copolymers,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
                             指   简称 ABS,是丙烯腈、1,3-丁二烯、苯乙烯的三元共聚
聚物/ABS
                                  物
                                  英文名 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简称 PET,由对
聚酯/PET                     指
                                  苯二甲酸与乙二醇通过缩聚反应得到的热塑性聚酯
                                  英文名 Polylactide,简称 PLA,又称为聚丙交酯,通过
聚乳酸/PLA                   指   乳酸缩聚或丙交酯开环聚合得到的一种可生物降解的高
                                  分子材料
                                  英文名 Polycarbonate,简称 PC,由双酚 A 和碳酰氯
聚碳酸酯/PC                  指
                                  (COCl2)通过缩聚反应得到一种高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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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丁二酸丁二醇酯(PBS)由丁二酸和丁二醇经缩聚反应
                                  而得,树脂易被自然界的多种微生物或动植物体内的酶
聚丁二酸丁二醇酯/PBS         指
                                  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是一种可完全生物降解高分子材
                                  料
                                  IC 卡全称集成电路卡(Integrated Circuit Card),又
IC 卡                        指   称智能卡(Smart Card),可读写,容量大,有加密功能,
                                  数据记录可靠,使用方便
                                  ID 卡全称为身份识别卡(Identification Card),是一
ID 卡                        指   种不可写入的感应卡,含固定的编号,主要有台湾 SYRIS
                                  的 EM 格式、美国 Hidmotorola 等各类 ID 卡
                                  SIM 卡是(Subscriber Identity Module 客户识别模块)
SIM 卡                       指   的缩写,也称为用户身份识别卡、智能卡,GSM 数字移动
                                  电话机必须装上此卡方能使用
                                  射频识别,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
                                  技术,又称无线射频识别,是一种通信技术,可通过无
射频识别技术/RFID            指
                                  线电讯号识别特定目标并读写相关数据,而无需识别系
                                  统与特定目标之间建立机械或光学接触
     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数数
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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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Huaxin New Material Co., Ltd.
 注册地址:            新沂市大桥东路 189 号
 办公地址:            新沂市大桥东路 189 号
 注册资本:            4,8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9 年 7 月 8 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13 年 10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          李振斌
 经营范围:            智能卡基材、环保型新材料(土工膜、透气膜、装饰装潢片
                       膜)、新型包装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化工原
                       料(危险品除外)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提供商,专业从事功能性塑料膜
片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为国内外智能卡生产企业及单位提供定制
化的智能卡基材。
     目前,公司主要生产 PVC、PETG、ABS、PHA 等四大系列 20 多种智能卡基材
产品及生物环保新材料,涵盖智能卡生产的主要卡基材料种类,产品应用于金融、
交通、医疗、电子信息、社会保障、安全保障、装饰、包装等领域。经过多年的
行业探索和对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工艺、配方的不断研发,公司目前已发展为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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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档智能卡基材行业生产规模最大、产品档次最高、品种系列最全的企业之一。
     公司设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江苏省智能卡卡基材料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和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创新平台,目前已取得专利 33 项,其中发
明专利 15 项,实用新型专利 18 项。公司研发的 PETG 材料是公安部指定的“第
二代居民身份证”专用卡基材,被科技部等四部委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并获
得国家金卡工程金蚂蚁奖,目前已广泛应用于各类证件卡制作生产。公司研发的
PHA 全降解环保卡基新材料系国内首次将 PHA 材料应用于卡基材料行业,填补国
内空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优秀企业”、“江苏省环境保护先进企业”,
并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公司先
后 通 过 “ ISO9001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多项认证。公司“华信”商标被
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自公司成立以来,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
     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发行人 68%股份。
     华智工贸成立于 2004 年 3 月 15 日,注册资本 500 万,注册地址新沂市北沟
镇珠江路以西、南山路以南,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
机械设备及配件研发、生产、销售;管理软件服务;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形象策
划、管理咨询服务;办公设备维修、清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仓储服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智工贸除控股发行人以外,无其他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企业。
     (二)实际控制人
     李振斌直接持有公司 1.6%的股份,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华智工贸 57.84%
的股权。李振斌先生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李振斌,男,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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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码:32032619631202****。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振斌先生除通过华智工贸实际控制发行人以
 外,无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
 标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合计        377,808,742.00 371,074,241.69        321,217,452.73 277,546,024.32
    负债合计         91,911,553.75     108,531,673.03    80,706,699.71     79,314,032.9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5,897,188.25     262,542,568.66    240,510,753.02 198,231,991.40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130,277,499.38    227,823,367.15    239,538,700.95 214,292,071.13
    营业利润          22,097,729.01     45,983,092.79     48,779,242.47    36,497,626.28
    利润总额          27,277,908.77     48,991,121.64     49,159,942.47    37,324,586.12
      净利润          23,354,619.59     42,191,815.64     42,278,761.62    31,678,612.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3,354,619.59     42,191,815.64     42,278,761.62    31,678,612.87
  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18,951,466.83     39,641,614.92     41,961,286.62    30,988,066.66
  有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7,547,397.44     54,696,917.87     48,979,857.74    24,596,330.84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0,439,337.19 -43,727,685.91       -28,477,566.58 -16,987,56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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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20,794,562.52    -3,329,744.33              -212,455.63         3,488,080.56
金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523,439.74       937,166.51              664,958.49            30,025.19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209,942.01     8,576,654.14            20,954,794.02        11,126,869.49
净增加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50,757,879.97    54,967,821.98            46,391,167.84        25,436,373.82
价物余额
      (二)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倍)                             2.31             2.83            4.82             1.98
 速动比率(倍)                             1.97             2.45            4.16             1.6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4.91%           29.98%          25.84%          29.8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5.96             5.47            5.01             4.13
 (元)
 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
                                                  -                -              -                -
 比例
                                        2017 年
               项 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6 月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27             2.45            2.78             2.86
 存货周转率(次)                           3.21             6.36            6.64             6.56
 利息保障倍数(倍)                        25.74            19.90           22.20            15.3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57             1.14            1.02             0.51
 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9             0.18            0.44             0.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52%           17.12%          19.27%          17.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
                                           6.91%           16.08%          19.13%          16.99%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             0.88            0.88             0.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
                                            0.39             0.83            0.87             0.65
 (元/股)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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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年产 8000 吨智能卡基材项目            16,152.50      10,671.82
  2      年产 4000 吨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           5,903.80      4,903.80
  3                研发中心项目                   4,425.00      4,425.00
                  合   计                        26,481.30     20,000.62
      如未发生重大的不可预测的市场变化,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根据项
目的轻重缓急按以上顺序进行投资。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筹
方式解决。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本次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
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预先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募
集资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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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股数:公司本次计划公开发行新股 1,600 万股。
     4、每股发行价格:14.24 元。
     5、发行市盈率: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审计的 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5.96 元/股(按照本公司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
审计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7.59 元/股(按照本公司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
审计的净资产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市净率:1.88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9、发行方式:采取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
     10、发行对象:符合条件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
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1、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2、拟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22,784.00 万元。
     14、预计募集资金净额:20,000.62 万元。
     (二)发行费用概算
     预计发行费用约为 2,783.38 万元,主要包括:
                 项 目                         金额(万元)
             承销保荐费用                                       2,037.74
               审计费用                                           19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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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费用                                         217.92
             发行手续费用                                          31.50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302.83
     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此费用数值保留 2 位小数,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
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李振斌
      注 册 地 址: 新沂市大桥东路 189 号
      联 系 电 话: (0516)81639999
      传           真: (0516)88682389
      联    系     人: 束珺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冯鹤年
      注 册 地 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联 系 电 话: (010)85127747
      传           真: (010)85127940
      保 荐 代 表 人: 汪兵、肖继明
      项 目 协 办 人: 蔡硕
      其 他 经 办 人 :姜振华、杜峰、佟牧、王世辰、迟骋、崔明舒、王昊、
                            吉阳、刘鹏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乔佳平
      注 册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 40 号楼 C 座 40-3 四层-五层
      联 系 电 话: (010)50867666
      传           真: (010)50867998
      经 办 律 师: 娄爱东、李包产、张狄柠
(四)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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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    责    人: 顾仁荣
      注 册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3-4 层
      联 系 电 话: (010)88095588
      传          真: (010)88091199
      经 办 会 计 师: 王需如、刘涛
(五)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负    责    人: 李伯阳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3
      注 册 地 址:
                         层
      联 系 电 话: (010)68090088
      传          真: (010)68090099
      经 办 评 估 师: 吕艳冬、石俍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 册 地 址:
                         广场 25 楼
      联 系 电 话: (0755) 21899999
      传          真: (0755) 21899000
(七)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 册 地 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5 号
      联 系 电 话: (0755)82083333
      传          真: (0755)82083190
(八)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户          名: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 款 账 号: 【】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权益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
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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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7年10月25日
 申购日期                    2017年10月26日
 缴款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
 股票上市日期
                             所挂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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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敬请将下列风险因素相关资料连同本招股说明
书中其他资料一并考虑。下列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
程度大小分类排序的,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下游智能卡制造行业景气度下降的风险
     公司属于功能性塑料膜片制造行业,目前主要为国内外智能卡生产企业及单
位提供定制化的智能卡基材,因此,身份证、银行卡、通信卡、社保卡等智能卡
细分领域的行业发展趋势对于公司业务影响较大。
     近年来全球经济发展增速放缓,但智能卡制造行业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同
时,由于公司客户主要为东信和平(证券代码:002017)、恒宝股份(证券代码:
002104)、天喻信息(证券代码:300205)等上市公司,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等政
府证件制作单位,以及捷德集团(Giesecke & Devrient GmbH)、欧贝特(Oberthur
Technologies)、金雅拓(Gemalto)、金邦达有限公司等著名跨国制卡集团或其
子公司,因此,公司抵御未来智能卡行业景气度下降的能力较强。但是,如未来
国家宏观政策、个人消费习惯等因素导致智能卡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
业务发展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二、产能扩张导致产品价格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智能卡基材长期定位于国内上市公司及国际知名企业等高端
客户。虽然公司报告期内产销两旺,向下游智能卡制造商销售时具有较强的议价
能力,但因受限于现有产能,公司无法大规模拓展经营规模。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8000 吨智能卡基材项目”是公司基于下游市
场供求状况所设计。项目达产后,现有客户可有效消化部分产能,且依托公司服
务行业高端客户所积累的声誉,未来公司可向更多的智能卡制造中端客户提供卡
基材料。但是,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如果项目建成后相关市场环境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该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充分利用,进而出现公司产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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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上升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冲击的风险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1-6 月,直接材料占公司生产成本的比
例均超过 70%。公司主要产品智能卡基材选用 PVC 树脂(聚氯乙烯、氯醋树脂)
或经过粉碎的 PETG 树脂等(聚酯切片)作为主原料,辅料为钛白粉、碳酸钙、
冲击改性剂、稳定剂、润滑剂、紫外线吸收剂及填料、颜料等。
     前述原材料大部分为石油加工的下游产品,其价格受到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波
动的直接影响。2014 年-2015 年,由于全球原油价格下降,导致大宗化工商品的
价格持续下降以及公司供应商所处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呈
现整体下降的趋势;2016 年,受全球原油价格企稳回升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
原材料的采购单价回升。2017 年 1-6 月,公司主要原材料聚氯乙烯的市场价格
缓步下行。
     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而公司未能通过调整产品价格消化原材料价
格上涨因素,则公司盈利能力存在波动的风险。
      四、技术泄露导致核心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公司拥有专业研发团队及独立研发中心,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
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智能卡卡基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大研发平台,形
成了高效的研发机制和完善的研发体系。
     公司目前拥有发明专利 15 项,实用新型专利 18 项,已积累了一批业内领先
的核心技术,掌握制造 PETG、PHA 等高性能新型环保膜片材料的关键技术,部分
产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其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基材(PETG)
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被国家科技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四部委
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PHA 生物降解膜片、PHA 智能卡基材、PVC 基制卡片膜、
PVC 激光刻蚀基材、个性化数码打印片专用 PVC 基材、热封型 PETG 功能聚酯薄
膜等产品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华信牌制卡用特种片材被授予江苏名牌
产品;公司产品获得国家金卡工程优秀成果金蚂蚁奖。
     突出的技术优势是公司在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的重要因素,系公司在高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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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卡基材市场的核心竞争力。虽然公司对核心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但如公司核
心员工私自泄露技术秘密,或者公司在对外商业活动中泄漏公司核心技术,则可
能导致公司失去技术优势,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五、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其他领域的产品开发风险
       公司属于功能性塑料膜片制造行业,目前产品主要应用于制卡行业。功能性
塑料膜片材料具有非常广泛的应用领域,可应用于电子、电器、电气绝缘、标牌
/铭牌、线路板、仪器仪表、医药、汽车、印刷、包装、建筑建材、新能源等各
行业。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为智能卡制造行业提供卡基材料,并成为国内规模最
大、产品系列最全、影响力最大的智能卡基材生产企业之一;“华信”商标已被
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在国际市场也有享有较高知名度。报告期内,公司除
继续巩固在卡基材料领域的领先地位以外,持续推进产品应用领域纵深化战略,
已为数码打印材料、功能性聚酯薄膜市场拓展提供了充分的技术及市场储备。公
司在智能卡基材领域的成功及行业影响力为在其他功能性塑料膜片制造行业的
业务拓展奠定了基础。
       但是,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及时将这些产业做大做强,未使公司新的业务增长
点持续扩大,则公司行业影响力可能长期集中于智能卡基材行业,对于公司在市
场容量巨大的功能性膜片制造材料领域实现纵深发展形成不利影响,并对于公司
未来成长性造成不利影响。
       六、环保型产品的研发风险
       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引起关注,因此生态环境材料引起密切关注。未来功能性
薄膜等功能材料的开发,在满足机械工程、电子工程、生物工程等各领域功能需
要的前提下,将进一步朝节约资源、绿色环保、再循环等方向发展,因此,研究
开发能使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协调性材料已成为行业重要研发方向,主要涉及
仿生材料、环境保护材料、环境净化与治理材料、可循环使用材料等研发领域。
       公司多年以来着力研发使用可降解材料生产的生物环保新材料,并已推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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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降解高档信用卡、购物卡、名片、文具包装类相关产品。但如公司不能紧扣行
业变化趋势,不能持续保持在 PHA 等可降解卡基材料研发领域的技术优势及应用
优势,则公司可能因未来新型环保产品开发不及时,导致产品替代风险,经营状
况将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七、规模扩大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1-6 月,公司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普通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基准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6.99%、
19.13%、16.08%、6.91%。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长,同
时,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存在因净
资产规模快速扩张而引发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八、固定资产及研发支出大量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8000 吨智能卡基材项目、年产 4000 吨功能性聚
酯薄膜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 17,152.61 万元。项目建成后年新增折
旧费用 1,050.54 万元。尽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利润总额较高,足以抵
消新增的折旧费用,但在项目建成投产后的初期,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公司经
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研
发。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的实施,公司的研发支出将进一步增加。
如果这些研发支出不能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价值转化,则将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
定的不利影响。
      九、管理模式不能适应公司规模扩张导致效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振斌先生长期从事功能性薄膜制造行业
工作,其因突出业绩获得了“全国劳动模范”及“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在李振斌先生凝聚下,公司主要管理层成员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公
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管理层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公司治理结构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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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不断完善,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及内部管理机制。本次发行成功及募投项目
实施后,公司资产、业务规模将大幅提高,人员规模也会相应增长,需要公司在
资源整合、市场开拓、产品研发与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诸多方面进
行及时有效的调整,对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将对公司现有管理能力带来一定的挑
战,如果公司管理层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
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削弱公司的市
场竞争力,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并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
      十、核心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功能性塑料膜片制造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已形成了对
创新型人才良好的发展环境,建立了良好的员工考核和激励机制。但随着行业竞
争的日趋激烈,公司仍可能面临人才流失的风险。如果未来公司人力资源体系无
法与公司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相匹配或发生核心人员的流失,则公司生产经营将
受到一定的影响。
      十一、人工成本上涨风险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人才选聘及使用政策,有效提升了员工积极性,树立了积
极的企业形象,并曾因良好的劳动用工关系获得了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江苏省
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平均工资呈增长趋势,人工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日益增大。未来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一步实施,预计公司员工人数、
工资总额将进一步增长,且未来员工工资水平持续上涨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
势,人工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持续增大。如果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抵
消人工成本上涨对经营成本费用的影响,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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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
准,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期限为 2008 年-2010 年。2011 年 9 月,公司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期限为 2011 年-2013 年。2014 年 9 月,公司再次通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432000990。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税函[2009]203 号《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
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按照 15%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外,本公司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68 号《关
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享受新购进的
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加速折旧的税收优惠。
     2016 年 1 月 29 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新管理办法适当修订,取消了高新技
术企业的复审,因此有效期届满前需重新申请认定。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最新
认定标准,尚不存在不能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及补缴税款的风险。截至本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尚在有效期内,公司已申请 2017 年
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目前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
     如果公司在未来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未能通过或者国家相应的税收优惠
政策发生变化,则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将大幅度上升,从而降低公司的净利润
水平。
      十三、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公司智能卡基材产品不仅替代进口,还广泛出口乌克兰、俄罗斯、印尼、越
南、土耳其、印度、巴西、西班牙等 30 多个国家。由于公司主要出口国家和地
区智能卡基材等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进口政策较为宽松,截至目前尚未发生该领
域的贸易摩擦情况。但由于公司产品出口国众多,未来随着公司出口规模的扩大,
如果最终销售区域有关国家与中国发生关于卡基材行业的贸易摩擦,将会给公司
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十四、移动支付导致的下游产业替代风险
     近年来,我国移动支付应用得到快速发展,各种支付产品应运而生,目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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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支付应用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以支付宝、微信、百度钱包等为代表的“互
联网系”,二是以苹果支付、三星支付、华为支付以及小米支付等为代表的“手
机系”,三是以传统银行线上扫码支付为代表的“银行系”。随着移动支付技术的
不断发展,以及消费者支付习惯的逐步改变,以移动支付为代表的线上支付应用
将会逐步提升,对线下刷卡消费行为造成冲击,并逐渐对公司下游产业中的银行
卡基材领域产生不利影响,另外,由于移动支付的影响面较广,对于非银行卡基
材的其他领域(例如城市 IC 卡水、电、气表等)的市场需求也造成一定的不利
影响。虽然公司所处的功能性塑料膜片应用领域广泛,下游细分产业还包括证件
卡等其他领域,但移动支付导致的替代风险仍将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不利
影响。
      十五、业绩下滑以及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经营业绩受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及人工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较大。由
于原油价格变动对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影响较大,因此,发行人主要产品
生产成本与国际原油价格具有一定的依存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直接人工占生
产成本的比例呈增长趋势,人工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日益增大,且未来员
工工资水平持续上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及行业发展的趋势,发行人存在人工成本
上升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如果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上涨或社会用工成本出现阶段性大幅上升,则发行人
经营业绩可能出现下滑或在特定时期内呈现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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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Huaxin New Material Co.,Ltd.
 注册资本                             4,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振斌
 成立日期                             1999 年 7 月 8 日
 股份公司整体变更成立日期             2013 年 10 月 31 日
 住所                                 新沂市大桥东路 189 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516-81639999
 传真                                 0516-88682389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uaxinchina.cc
 电子邮箱                             huaxin@huaxinchina.cc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证券部
 负责人                               束珺
 电话                                 0516-81639999
    二、发行人设立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华信有限设立情况
     1999 年 7 月 6 日,新沂市金卡基材厂、陆化亮、孙守龙、高维松、张佰芳
以货币资金共同出资设立新沂市华信塑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法定
代表人为李振斌,住所为新沂市大桥东路 189 号,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PVC
特种片材。
     1999 年 7 月 8 日,华信有限取得徐州市新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203811101520。
     华信有限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新沂市金卡基材厂                     40             80%
     2                   陆化亮                          4               8%
     3                   孙守龙                          2               4%
     4                   高维松                          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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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                  张佰芳                     2                  4%
                   合   计                        50                 100%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根据华信有限全体股东签订的《发起人协议》,同意将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
股份有限公司,以华信有限截至 2013 年 8 月 31 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账
面净资产 140,284,948.98 元出资,按照 1:0.3421607 的比例折合为 4,800 万股
股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3 年 10 月 16 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资产出资抵作股款的资产作价以及股
本设置的议案》。同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3]
第 90550001 号):审验截至 201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筹)全体发起人已按《发
起人协议》、公司(筹)章程的规定,以有限公司变更基准日 2013 年 8 月 31
日的净资产作价折股,缴纳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4,800 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
公积。
     201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取得江苏省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20300400001478。2016 年 2 月 18 日,江苏省徐州工
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007036025426。
     华信股份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3,264       68.00%
   2     苏州国发智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76       12.00%
   3       乾道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480       10.00%
   4     北京同创共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40        5.00%
   5     盐城市中科盐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47.696        3.077%
   6     常熟市中科虞山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92.304       1.923%
                     合 计                                   4,800         100%
     (三)公司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2007 年收购金卡有限资产
     2007 年 1 月,控股股东金卡有限与华信有限签订协议,金卡有限将其拥有
的截至 2006 年 12 月底账面净值为 4,798 万元的压延生产线转让给华信有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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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让价格 4,798 万元。2007 年 1 月 31 日,华信有限向金卡有限付款 4,798 万元,
并完成相关生产线及设备的资产转让交割。
     2、2010 年收购琼花金诺资产
     2010 年 2 月,江苏琼花金诺智能卡基材有限公司与华信有限签订协议,江
苏琼花金诺智能卡基材有限公司将其位于新沂市大桥东路 186 号的土地使用权、
房屋、机器设备等资产转让给华信有限,转让价格为 2,350 万元。华信有限至
2013 年 3 月付清上述价款并办理完毕相关资产的过户和转移手续。
     3、2011 年收购参股子公司江苏亚塑 65%的股权
     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4、2011 年收购江苏亚华 100%的股权
     江苏亚华系由华亚环球(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环球”)、
江苏亚塑于 2010 年 4 月 28 日以货币出资的方式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资本为 5,000 万元,其中华亚环球持股比例为 55%、江苏亚塑持股比例为 45%。
     2011 年 5 月 29 日,江苏亚华召开股东会并决议:(1)吸收华信有限为新
股东;(2)同意华亚环球将其持有的 55%股权转让给华信有限;(3)同意江苏
亚塑将其所持有的 45%股权转让给华信有限。
     2011 年 6 月 7 日和 6 月 14 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中同华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 1522 号)
和《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1)第 236 号),江苏亚华截至 2011
年 4 月 30 日的净资产账面净值为 4,992.94 万元,评估价值为 5,333.34 万元。
     2011 年 9 月 26 日,华亚环球、江苏亚塑分别与华信有限签订协议,华亚环
球和江苏亚塑向华信有限出售其持有江苏亚华 55%和 45%的股权,合计转让价款
5,00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华信有限持有江苏亚华 100%的股权。
     5、2014 年,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苏亚华
     2014 年 8 月 12 日和 201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和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苏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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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的相关议案。
     2014 年 8 月 28 日,公司与江苏亚华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由公司吸收合
并江苏亚华,江苏亚华解散并注销。双方合并后,公司作为存续公司,名称不变,
注册资本不变;原江苏亚华所有的债务由公司承担,债权由公司享有。
     201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及江苏亚华分别在《江苏经济报》刊登《吸收合并
公告》。
     2014 年 11 月 17 日,徐州市新沂工商局出具《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03810229 公司注销[2014]第 11110001 号),准予江苏亚华注销登记。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一)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新沂市钟吾股权投资管
             其他33名自然人                                              李振斌
                                           理有限公司
                                               3.6%
                              38.56%                           57.84%
                                       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
                                               公司
盐城市中科盐发创业投   苏州国发智富创业投资           北京同创共享创业投资    常熟市中科虞山创业投   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
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68%      中心(有限合伙)      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3.077%             12%                                  5%        1.6%        1.923%                  8.4%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100%
                                       江苏亚塑科技有限公司
     (二)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1-1-5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只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江苏亚塑科技
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江苏亚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 年 8 月 3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新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北沟神山)
                             智能卡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化工原料销
 经营范围                    售及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亚塑系由赵晓琦、吴怀民于 2005 年 8 月 3 日以货币出资的方式共同设
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2005 年 8 月 2 日,新
沂市维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新维会验字(2005)第 64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05 年 8 月 2 日,江苏亚塑已收到股东出资 500 万元。江
苏亚塑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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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赵晓琦                             300               60%
     2                         吴怀民                             200               40%
                        合计                                      500              100%
     截至 2011 年 6 月,公司持有江苏亚塑 35%股权,江苏亚塑各股东出资额及
股权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振友                             800               40%
     2              江苏华信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700               35%
     3                         吴怀民                             500               25%
                        合计                                    2,000              100%
     2011 年 6 月 21 日,江苏亚塑召开股东会并决议:(1)同意李振友将所持
江苏亚塑 40%的股权转让给华信有限;(2)同意吴怀民将所持江苏亚塑 25%的股
权转让给华信有限。
     2011 年 6 月 7 日和 6 月 15 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中同华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 1521 号)
和《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1)第 234 号),江苏亚塑截至 2011
年 4 月 30 日的净资产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2,305.34 万元,评估价值为 2,997.03
万元。
     2011 年 6 月 21 日,李振友、吴怀民分别与华信有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李振友、吴怀民分别将其合法持有的江苏亚塑 40%和 25%的股权以 960 万元和 6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华信有限。本次股权转让后,华信有限持有江苏亚塑 100%的
股权。
     最近一年,江苏亚塑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2016年12月31日
           总资产                                      3,443.96
           净资产                                      3,320.65
           净利润                                        7.72
      五、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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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26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为
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    称: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 年 3 月 15 日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新沂市北沟镇珠江路以西、南山路以南
       法定代表人:李振斌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配件研发、生产、销售;管理软件服务;电子商务服
务;企业形象策划、管理咨询服务;办公设备维修、清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华智工贸已将全部生产经营性资产投入
公司,目前不从事实际生产经营业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华智工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实缴额(万元)   占比
   1            李振斌                 289.20           289.20      57.840%
   2            高维松                  38.56            38.56      7.712%
   3            张道远                  24.10            24.10      4.820%
   4            何培武                  19.10            19.10      3.820%
   5            徐会柏                   5.00             5.00      1.000%
   6            张金山                   2.41             2.41      0.482%
   7            郝其友                   4.82             4.82      0.964%
   8            杨建成                   2.41             2.41      0.482%
   9             张丽                    2.41             2.41      0.482%
   10            李军                    4.82             4.82      0.964%
   11           庄红军                   4.82             4.82      0.964%
   12           段洪新                   4.82             4.82      0.964%
   13            范超                    2.41             2.41      0.482%
   14          上官宪明                  2.41             2.41      0.482%
   15           徐希清                   4.82             4.82      0.964%
   16           陆信东                   4.82             4.82      0.964%
   17            陈红                    4.82             4.82      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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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8            王光战                          2.41            2.41             0.482%
   19            刘锡尧                          2.41            2.41             0.482%
   20             李兰                           4.82            4.82             0.964%
   21             邵强                           4.82            4.82             0.964%
   22            杨希颖                          4.82            4.82             0.964%
   23            刘运玲                          4.82            4.82             0.964%
   24            吴俊芳                          2.41            2.41             0.482%
   25            仲团结                          2.41            2.41             0.482%
   26            高光辉                          2.41            2.41             0.482%
   27             束珺                           4.82            4.82             0.964%
   28            彭夫华                          2.41            2.41             0.482%
   29             李猛                           2.41            2.41             0.482%
   30            王春华                          4.82            4.82             0.964%
   31            彭士奎                          4.82            4.82             0.964%
   32             蒋峰                           4.82            4.82             0.964%
   33            任元刚                          2.41            2.41             0.482%
   34            李夫健                          2.41            2.41             0.482%
           新沂市钟吾股权投
   35                                           18.00           18.00             3.600%
           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   计                            500.00          500.00            100.00%
     新沂市钟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由新沂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下属新沂
市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8 日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华智工贸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8,165.83                       37,493.55
    净资产                      28,974.68                       26,639.86
    净利润                      2,334.82                        4,220.75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李振斌直接持有公司 1.60%的股份,同时持有控股股东华智工贸 57.84%的股
权。李振斌先生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李振斌,男,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码:32032619631202****。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华智工贸和实际控制人李振斌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亦不存在有重大争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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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制的其他
企业。
     (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控股股东外,持股 5%以上的其他主要股东
包括苏州国发、徐州华诚、北京同创、中科盐发和中科虞山。
     1、苏州国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苏州国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苏州国发融富创
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曹友强和陆甜。苏州国发基本情况
如下:
     名称:苏州国发智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1 年 3 月 21 日
     出资额:24,150 万元人民币
     实缴额:24,15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苏州吴中大道 1368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主营业务:创业投资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无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其合伙人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序                                              出资额         实缴额
                      股东名称                                                  占比
号                                              (万元)       (万元)
      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1                                             247.599225     247.599225       1.021%
                伙)(普通合伙人)
 2         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464.124245   2,464.124245    10.204%
 3             苏州鼎鑫投资有限公司            2,464.124245   2,464.124245    10.204%
 4                      查培源                 2,464.124245   2,464.124245    10.204%
 5                      袁惠芳                 2,464.124245   2,464.124245    10.204%
 6                      陈坤生                 2,464.124245   2,464.124245    10.204%
 7                      沈水凤                 1,099.468245   1,099.468245     4.552%
 8                      许重瑾                 1,971.903796   1,971.903796     8.163%
 9                      马云峰                 1,478.683347   1,478.683347     6.122%
10                      沈伟康                 1,232.062122   1,232.062122     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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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龚文育                 1,232.062122   1,232.062122     5.102%
12                          蔡祥福                 985.440898      985.440898      4.082%
13                          金福康                 985.440898      985.440898      4.082%
14           苏州国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103.497673   2,103.497673     8.713%
15                          蒋卫东                 493.220449      493.220449      2.041%
                       合    计                     24,150.00       24,150.00     100.00%
         2、徐州华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徐州华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实际控制人为李
明澈,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振斌之子。徐州华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5 年 8 月 17 日
         出资额:2,0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新沂市新安镇幸福路 42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明澈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徐州华诚未从事
实际经营业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其合伙人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实缴额(万元)            占比
                    李明澈
     1                                        476.8               476.8            23.84%
                (普通合伙人)
     2              高维松                     71.4                71.4                3.57%
     3              张道远                     23.8                23.8                1.19%
     4              何培武                     95.2                95.2                4.76%
     5               范超                      95.2                95.2                4.76%
     6              高光辉                     95.2                95.2                4.76%
     7               李军                      95.2                95.2                4.76%
     8              王光战                     95.2                95.2                4.76%
     9               蒋峰                      71.4                71.4                3.57%
     10              束珺                      95.2                95.2                4.76%
     11              李兰                      71.4                71.4                3.57%
     12             周建石                     23.8                23.8                1.19%
     13             李振友                     95.2                95.2                4.76%
     14             李依泓                     47.6                47.6                2.38%
     15             苗华中                     95.2                95.2                4.76%
     16             吕晓伟                     47.6                47.6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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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7              许胜先                     47.6               47.6              2.38%
   18              徐祥龙                     23.8               23.8              1.19%
   19              宋维培                     23.8               23.8              1.19%
   20              张建成                     23.8               23.8              1.19%
   21              赵建球                     23.8               23.8              1.19%
   22               葛磊                      23.8               23.8              1.19%
   23              戎爱国                     23.8               23.8              1.19%
   24              李真理                     23.8               23.8              1.19%
   25              陈雪岭                     23.8               23.8              1.19%
   26              马建军                     23.8               23.8              1.19%
   27              马全领                     23.8               23.8              1.19%
   28              邵泽刚                     23.8               23.8              1.19%
   29              杨远洋                     23.8               23.8              1.19%
   30              韩光上                     23.8               23.8              1.19%
   31              纪洪伟                     23.8               23.8              1.19%
   32              阚月军                     23.8               23.8              1.19%
              合   计                   2,000.00            2,000.00            100.00%
       3、北京同创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北京同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同创伟业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2793),实际控制人为郑伟鹤、黄荔。北京
同创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同创共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1 年 10 月 21 日
       出资额:30,0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额:3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 号 C 座南楼 150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创业投资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无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其合伙人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额       实缴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占比
                                                     (万元)     (万元)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                                                       200            200     0.67%
                   (普通合伙人)
   2      同创伟业(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3,200          3,200    10.66%
                                       1-1-59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
     3      深圳同创分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600       24,600    82.00%
     4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             2,000        2,000     6.67%
                        合   计                          30,000       30,000   100.00%
         4、中科盐发和中科虞山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中科盐发和中科虞山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中
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2168),实际控制人为单祥双。
其基本情况如下:
         (1)中科盐发
         名称:盐城市中科盐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1 年 11 月 2 日
         出资额:20,018 万元人民币
         实缴额:20,018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 18 号招商中心 10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创业投资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无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其合伙人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实缴额(万元)     占比
            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
     1                                             1,054.80         1,054.80     5.27%
                限公司(普通合伙人)
            盐城市中科盐华创业投资企业
     2                                            17,543.20        17,543.20    87.64%
                  (有限合伙)
            盐城市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
     3                                             1,200.00         1,200.00     5.99%
                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                  刘德荣                       220.00           220.00     1.10%
                  合    计                        20,018.00        20,018.00   100.00%
         (2)中科虞山
         名称:常熟市中科虞山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1 年 8 月 30 日
         出资额:5,960 万元人民币
                                         1-1-60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实缴额:5,96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常熟经济开发区通港路 88 号 5 楼 51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创业投资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无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其合伙人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序                                                 出资额      实缴额
                       股东名称                                              占比
 号                                                 (万元)    (万元)
           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100        100          1.68%
                   (普通合伙人)
 2       常熟市中科虞城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860      5,860      98.32%
                      合     计                         5,960      5,960     100.00%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4,8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新
股 1,600 万股。
         (二)本次发行前后的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1      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3,264          68%       3,264     51.00%
            苏州国发智富创业投资企业
     2                                        576         12%         576         9.00%
                  (有限合伙)
            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
     3                                    403.2          8.4%       403.2         6.30%
                  (有限合伙)
            北京同创共享创业投资中心
     4                                        240          5%         240         3.75%
                  (有限合伙)
            盐城市中科盐发创业投资企
     5                                  147.696        3.077%     147.696         2.31%
                业(有限合伙)
            常熟市中科虞山创业投资企
     6                                   92.304        1.923%      92.304         1.44%
                业(有限合伙)
     7               李振斌                76.8          1.6%        76.8      1.20%
     8            社会公众持股                -             -       1,600     25.00%
                  合 计                   4,800       100.00%       6,400    100.00%
                                        1-1-6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              职务
   1           李振斌                     76.8          1.6%   董事长、总经理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股东之间关联关系如下:
       1、华智工贸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68%的股份;李振斌系公司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1.6%的股份,并持有华智工贸 57.84%的股权。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振斌和股东徐州华诚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明澈、有限合
伙人李振友、戎爱国分别是父子、兄弟、妻弟关系。
       3、中科盐发和中科虞山分别持有公司 3.077%的股份和 1.923%的股份,其执
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发行人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
他核心人员、员工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
       八、工会或员工持股会、股份代持、股权激励、纠纷或潜在纠纷
等情况
       (一)发行人不存在工会或员工持股会、股份代持、股权激励、纠纷或潜
在纠纷等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工会或员工持股会、股份代持、股权激励、纠纷或潜
在纠纷等情况。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工会或员工持股会、股份代持、股权激励、纠纷或
潜在纠纷等情况
                                       1-1-6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发行人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工会或员工持股会
     (1)发行人控股股东的设立
     2003 年起新沂市金卡基材厂按“先售后股”方式实施改制,将新沂市金卡
基材厂剥离后的净资产转让给 44 名内部职工等共同出资设立的新沂市金卡基材
有限公司。2004 年 3 月,新沂市金卡基材厂工商注销。
     (2)关于卞光明等 10 名基材有限股东曾向发行人工会转让股权的情况
     2004 年至 2008 年期间,卞光明、陈国平、朱大胜、宋明、庄严、彭叶茂、
李冠达、林新生、张佰芳、孙守龙等 10 名原金卡有限股东先后从华信有限离职,
并于 2004 年至 2009 年分别与华信有限工会委员会签订《出资转让协议》,将其
持有的金卡有限股权转让给华信有限工会委员会。
     根据卞光明等 10 名股东(或股东继承人)与华信有限工会委员会签订的《出
资转让协议》及出具的《事实确认》等相关资料,卞光明等 10 名股东将其持有
的基材有限股权转让给华信有限工会委员会的有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原始实际货   转让                 转让价款
     原股东名称      转让时间      出资额                         作价依据
号                                             币缴纳额   价格                 支付方
                                                                 原始实际货
1      卞光明       2005 年 1 月     18          12       12                    未支付
                                                                   币缴纳额
                    2009 年 12                                   原始实际货    华信有限
2      陈国平                        9               6     6
                       月                                          币缴纳额      代付
     朱大胜(曾用                                                原始实际货    华信有限
3                   2005 年 1 月    1.5              1     1
     名朱大圣)                                                    币缴纳额      代付
                                                                 原始实际货    华信有限
4       宋明        2008 年 9 月    1.5              1     1
                                                                   币缴纳额      代付
                                                                 原始实际货    华信有限
5       庄严        2007 年 8 月    1.5              1     1
                                                                   币缴纳额      代付
                                                                 原始实际货    华信有限
6      彭叶茂       2007 年 6 月    1.5              1     1
                                                                   币缴纳额      代付
                                                                 原始实际货    华信有限
7      李冠达       2006 年 3 月    1.5              1     1
                                                                   币缴纳额      代付
                                                                 原始实际货    华信有限
8      林新生       2006 年 2 月    1.5              1     1
                                                                   币缴纳额      代付
                    2004 年 12                                   原始实际货    华信有限
9      张佰芳                       1.5              1     1
                       月                                          币缴纳额      代付
10     孙守龙       2005 年 1 月    1.5              1     1     原始实际货    华信有限
                                            1-1-63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币缴纳额      代付
      虽然上述卞光明等 10 名股东与华信有限工会委员会签订《出资转让协议》,
但未经股东会决策程序并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也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法》及基材有限《章程》之规定,华信有限工会未依法取得基材有限
股权。因此,发行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工会或员工持股会持股的情况。
      (3)2012 年 2 月股权转让
      2011 年 8 月 22 日,金卡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吸收彭士奎、蒋峰、任
元刚、李夫健四人为新股东;同意将卞光明 18 万出资、陈国平 9 万出资、朱大
胜 1.5 万出资、宋明 1.5 万出资、庄严 1.5 万出资、彭叶茂 1.5 万出资、李冠达
1.5 万出资、林新生 1.5 万出资、张佰芳 1.5 万出资全部转让给李振斌;因孙守
龙去世,同意其合法继承人将所持有的 1.5 万元出资自愿转让给李振斌;同意王
爱军所持有的 1.5 万元出资转让给蒋峰;同意高建忠所持有的 1.5 万元出资中的
0.76 万元转让给李夫健,0.74 万元转让给彭士奎;同意张玮所持有的 0.76 万元
出资转让给彭士奎;同意苑冬生所持有的 0.76 万元出资转让给任元刚。
      其中,卞光明等 10 名股东分别与李振斌签订《股东出资转让协议》,将其所
持基材有限股权转让给李振斌,并出具《事实确认》等文件,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始实际
 序    股东
                 出资额      货币缴纳   转让价格     作价依据        转让价款情况
 号    名称
                               额
                                                                  李振斌向卞光明
                                                   双方协商定价,
                                                                  支付 150 万元,并
 1    卞光明       18          12       157.5193   并由李振斌代
                                                                  代卞光明偿付
                                                   偿借款
                                                                  7.5193 万元借款。
                                                                   华信有限代工会
                                                   双方协商以原
                                                                   委员会向陈国平
 2    陈国平        9           6          6       始实际货币缴
                                                                   支付,李振斌向华
                                                   纳额定价
                                                                   信有限支付
                                                                   华信有限代工会
                                                   双方协商以原
                                                                   委员会向朱大胜
 3    朱大胜       1.5          1          1       始实际货币缴
                                                                   支付,李振斌向华
                                                   纳额定价
                                                                   信有限支付
                                                   双方协商以原    华信有限代工会
 4    宋明         1.5          1          1       始实际货币缴    委员会向宋明支
                                                   纳额定价        付,李振斌向华信
                                        1-1-64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有限支付
                                                              华信有限代工会
                                             双方协商以原
                                                              委员会向庄严支
 5    庄严         1.5       1        1      始实际货币缴
                                                              付,李振斌向华信
                                             纳额定价
                                                              有限支付
                                                              华信有限代工会
                                             双方协商以原
                                                              委员会向彭叶茂
 6    彭叶茂       1.5       1        1      始实际货币缴
                                                              支付,李振斌向华
                                             纳额定价
                                                              信有限支付
                                                              华信有限代工会
                                             双方协商以原
                                                              委员会向李冠达
 7    李冠达       1.5       1        1      始实际货币缴
                                                              支付,李振斌向华
                                             纳额定价
                                                              信有限支付
                                                              华信有限代工会
                                             双方协商以原
                                                              委员会向林新生
 8    林新生       1.5       1        1      始实际货币缴
                                                              支付,李振斌向华
                                             纳额定价
                                                              信有限支付
                                                              华信有限代工会
                                             双方协商除原     委员会向张佰芳
                                             始实际货币缴     支付 1 万元,李振
 9    张佰芳       1.5       1        6      纳额外,由李振   斌向华信有限支
                                             斌支付补偿款     付并向张佰芳直
                                             项               接支付补偿款 5
                                                              万元
                                                              华信有限代工会
                                                              委员会向孙守龙
                                                              继承人侯尤英支
                                             双方协商除原     付 1 万元,李振斌
                                             始实际货币缴     向华信有限支付 1
 10   孙守龙       1.5       1     11.8003   纳额外,由李振   万元;后李振斌向
                                             斌支付补偿款     孙守龙继承人侯
                                             项               尤英支付转股款
                                                              及转股额外补偿
                                                              金 合 计 10.8003
                                                              万元。
      2012 年 2 月,基材有限完成上述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综上,2004 年至 2009 年期间,卞光明等 10 名股东曾经与华信有限工会签
订《出资转让协议》,但相关股权转让事宜未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也未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华信有限工会未依法取得基材有限股权;2011 年 8 月基材
有限召开股东会,经全体股东同意,卞光明等 10 名基材有限原股东将其股权转
让给李振斌,2012 年 2 月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公司法》及基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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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李振斌受让取得的卞光明等 10 名原基材有限股东的股
权合法有效。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由员工持股,系因正
常的国有企业改制所形成,发行人控股股东在历史上不存在工会或员工持股会持
股的情形。
     2、是否存在代持情形,是否存在股权激励或其他形式的利益安排
     (1)是否存在代持情形
     发行人控股股东华智工贸自 2004 年成立以来,历史中共有 15 名股东退出,
其出具的声明和确认情况如下:
     2011 年 8 月-12 月,卞光明等 5 人分别出具《股权转让确认书》,确认其所
持股权“不存在通过委托、信托和其他任何协议或安排间接持有金卡基材股权的
情形,转让行为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上述股权来源及转让过程均不存在任何
纠纷和争议的情形”。
     2012 年 2 月 3 日,新沂市公证处出具的《遗产公证》((2012)徐新证民内
字第 62 号)确认:“被继承人孙守龙遗留有新沂市金卡基材有限公司的壹万伍仟
元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1%)”,2012 年 2 月 8 日,新沂市公证处出具的《事实
确认公证》((2012)徐新证民内字第 37 号)确认:“2012 年 2 月 3 日,孙守龙
之继承人侯尤英与李振斌签订《股东出资转让协议》,该转让行为是其所有继承
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股权来源及转让过程均不存在任何纠纷和争议的情形”。
     2011 年 8 月至 2012 年 2 月,陈国平、庄严、朱大胜、彭叶茂、宋明、林新
生、李冠达、张佰芳 8 人均出具《事实确认》明确“股权转让给李振斌,意思表
示真实、合法有效”。
     2012 年 9 月 11 日,班明慧与李振斌签订《股东出资转让协议》,自愿将其
持有的基材有限 1%股权转让给李振斌。
     根据华智工贸出具说明:陈国平、庄严、朱大胜、彭叶茂、宋明、林新生、
李冠达、班明慧等原股东在持有华智工贸股权期间,不存在上述原股东向公司说
明其所持股权为代他人持有的情形,不存在任何第三人向公司说明上述股东所持
股权系代该第三人持有的情形。
     此外,华智工贸包括李振斌等 35 名现有全部股东也出具声明:本人/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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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所持公司股权出资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筹资的资金,不存在以协议、委托、
代持、信托或任何其他方式代他人持股或受托代持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华智工贸从设立以来不
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也不存在因代持引起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2)是否存在股权激励或其他形式的利益安排
     2003 年起新沂市金卡基材厂采用“先售后股”方式实施改制,将新沂市金
卡基材厂剥离后的净资产转让给 44 名内部职工等共同出资设立的新沂市金卡基
材有限公司,设立以来股权变动情况简要如下:
     2012 年 2 月,新增彭士奎、蒋峰、任元刚、李夫健 4 名股东,由其受让苑
冬升等人所转让股权,同时,离职或死亡的股东股权转让给李振斌。
     2012 年 9 月,班明慧将其 1.5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 1%)全部转让给股东
李振斌。
     2013 年 8 月,引入新的股东钟吾股权、徐会柏。
     综上,华智工贸自设立以来历次股权转让和增资中,李振斌作为华智工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只存在受让其他股权的情况,不存在向华智工贸或发行人
员工转让股权的情况;2012 年新增员工股东彭士奎、蒋峰、任元刚、李夫健四
人股权来源于其他小股东;2013 年新增股东钟吾股权为国有独资投资公司,徐
会柏时任新沂人民医院职员。因此,华智工贸历史上不存在股权激励或其他形式
的利益安排。
     另外,根据华智工贸及其股东出具的说明,华智工贸目前不存在股权激励或
其他形式的利益安排。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华智工贸自成立以来不存在股权激励
或其他形式的利益安排。
     3、是否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影响发行人股权清晰稳定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报后,发行人控股股东新沂市金卡基材有限公司原股
东朱大胜、宋明、庄严、彭叶茂、李冠达、林新生 6 人(合计持有发行人控股股
东设立时 6%股权)对其股权转让给李振斌等相关事项存在纠纷或争议,具体争
议内容及核查情况如下:
                                  1-1-67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关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振斌运作发行人控股股东华智工贸资产及受
让小股东股权过程中的合规性
     ①关于小股东是否知悉公司经营状况的问题
     2003 年至 2004 年,新沂市金卡基材厂(发行人控股股东江苏华智工贸有限
公司前身)采用“先售后股”方式实施改制,将新沂市金卡基材厂剥离后的净资
产转让给 44 名内部职工(包括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
等共同出资设立的新沂市金卡基材有限公司(简称“基材有限”)。其中,朱大胜
(曾用名朱大圣)、李冠达、庄严、宋明、林新生、彭叶茂等 6 人分别持有基材
有限 1%股权,合计持有基材有限 6%股权。2004 年至 2008 年,朱大胜、李冠达、
林新生、宋明、庄严、彭叶茂陆续因个人原因主动从发行人离职。朱大胜等 6
人离职后,分别与华信有限工会委员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收到华信有限工会
委员会向其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华信有限代付,由李振斌支付)。
     上述人员离职前在发行人任职情况如下:朱大胜任质检中心副主任;李冠达
任市场部业务经理,分管西南片市场;庄严任市场部业务经理,分管东南片市场;
宋明任物资供应部副经理;林新生任质检中心主任;彭叶茂任市场部业务经理。
     通过取得发行人月度办公会议和年度总结大会文件、照片,访谈李振斌、何
培武、李夫健等其他股东,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除正常
按月、按季度召开生产经营办公例会外,还按年度召开年度总结大会,由全体员
工参加,总结上一年度的生产经营工作完成情况并制定当年生产经营计划,内容
包括实现销售收入、利润等情况对全体员工进行通报和公示,朱大胜等 6 人作为
发行人中层管理人员、业务技术骨干和基材有限的股东,具备了解发行人和基材
有限生产经营状况的条件。另外,基材有限向工商部门提供的系其母公司报表,
因此体现为经营状况亏损,系对其单体经营状况的反映,不属于将真实经营状况
向股东或外部机构故意披露为亏损且存在大量负债的情形。“由李振斌全面掌控,
其他小股东对公司的经营、资产及对外投资控股等状况一无所知”、“小股东从管
理层获得的信息是公司经营亏损且存在大量负债”和“公司披露的经营状况为亏
损,资产为负增长”等情形不属实。
     ②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文书签署及办理程序问题
                                   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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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大胜等 6 人离职后,将其出资转让给华信有限工会委员会,并足额收到其
出资转让款。鉴于上述事宜未经过华智工贸股东会决议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为了规范江苏华智工贸有限公司(简称“华智工贸”)股权转让行为,维护
华智工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华智工贸全体股东一致决议同意,朱大胜等 6
人将其股权转让给李振斌,并于 2012 年 2 月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朱大胜等人在办理股权转让工商登记过程中,在平等、自愿的基
础上,与李振斌签订《股东出资转让协议》和《事实确认》,明确表示其系自愿
将其持有的新沂市金卡基材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李振斌,其意思表示真实、合
法有效。根据华智工贸及经办人员的说明,李振斌、华智工贸从未以买断工龄款
等事由要求朱大胜等 6 人转让股权。
     因此,2011 年李振斌与朱大胜等 6 人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系出于规范
之前的股权转让行为,“以办理工龄买断手续为由让小股东签署相关文件”不属
实。
     通过访谈时任新沂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科副科长姜峰、公司经办人员何培武、
李夫健和实际控制人李振斌及控股股东华智工贸其他股东,并查阅《股东出资转
让协议》、《事实确认》、《股东会决议》等签署文件,以及取得发行人和控股股东
华智工贸的相关说明,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根据当时新沂市工商局办理
股权转让的流程规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到窗口办
理,并由本人现场签字确认。在双方签字前,工商局办理人员要求当事人对文件
内容进行核实,因此“小股东不清楚文件内容”、“内容被遮盖”、“小股东误认为
是办理离职手续”等情形不属实。
     ③关于股权转让款支付情况
     通过核查朱大胜等 6 人出资转让款收款凭证及其签署的《股东出资转让协
议》和《事实确认》、李振斌向华信有限付款的相关凭证,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
师认为,华信有限工会委员会向朱大胜等 6 人支付的出资转让价款,系由华信有
限代付,且李振斌已向华信有限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因此“李振斌个人没有实际
支付股权转让款”不属实。
       ④关于《股东出资转让协议》、《事实确认》、《股东会决议》签名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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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涉及前述股东签名的文件为《股东出资转让协议》、《事
实确认》、《股东会决议》,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I.前述股东在举报材料中认可《股东出资转让协议》及《事实确认》由其
本人签名
     前述股东在举报材料中称“至 2011 年 8 月,公司以办理工龄买断手续为由
让小股东签署相关文件,其中包括将股权转让给李振斌的转让协议和确认书各一
份”,及“但当时签署文件时,小股东并不清楚文件内容,除签名处外,其他地
方做了遮盖,小股东误认为是办理离职手续,导致对 2011 年 8 月的股权转让协
议中 1 万元股权转让款没有及时发现并提出异议”,因此,前述股东对其本人签
署相关文件(转让协议和确认书)的事实是认可的,但对是否在签署时知晓相关
文件(转让协议和确认书)内容有异议。
     II.前述股东在庭审中已确认《股东出资转让协议》及《事实确认》由其本
人签名
     2017 年 4 月 18 日和 27 日,新沂市人民法院对彭叶茂、庄严、朱大胜、李
冠达、林新生等 5 人分别诉李振斌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在庭审中
前述股东承认《股东出资转让协议》及《事实确认》由其本人签字。
   III.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已出具关于《股东会决议》与《股东出资转让协
议》及《事实确认》相关人员签字笔迹一致的鉴定意见
     为了确定《股东会决议》中相关股东签名的真伪,发行人针对《股东会决议》
与前述《股东出资转让协议》及《事实确认》的签名一致性申请笔迹鉴定,具体
情况如下:
     2017 年 5 月 3 日,发行人就举报信所称工商登记资料中小股东签字笔迹真
伪问题,委托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2017 年 5 月 12 日,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对上述 2012 年股权转让工商登
记资料《新沂市金卡基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中相关股东签名出具了《鉴定意
见书》(东南司法鉴定中心【2017】文鉴字第 134 号),鉴证意见:“送检标称时
间为‘2011 年 8 月 22 日’的《新沂市金卡基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上‘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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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的全体股东签名’栏内签名字迹‘李冠达’、‘林新生’、‘宋明’、‘庄严’、
‘彭叶茂’、‘朱大圣’分别与对应字迹样本‘李冠达’、‘林新生’、‘宋明’、‘庄
严’、‘彭叶茂’、‘朱大圣’是同一人所写”。根据《鉴定意见书》,对应字迹样本
为前述股东签署的《股东出资转让协议》及《事实确认》。
     IV.工商部门原办理人员访谈确认前述股东亲自签署相关工商登记文件
     针对前述文件中的股东签名情况,保荐机构通过访谈华智工贸经办人员、时
任新沂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科副科长姜峰,取得《股东出资转让协议》、 事实确认》、
《股东会决议》等文件,确认除林新生股权转让系由新沂市工商局派工作人员张
大伟赴扬州现场取得林新生本人签字外,朱大胜等另外 5 人均系在新沂市工商局
现场办理并签字。
     V.原举报人之一宋明访谈确认了由其本人亲自签署相关工商登记文件
     2017 年 5 月 12 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举报人宋明进行了访谈,宋明
称其之前在不了解具体事项的情况下由他人代签了举报信上的签名,目前对于举
报信上的内容不予认可,且已主动撤销了对李振斌的起诉,将不会对同一事项再
起诉,同时宋明确认《股东出资转让协议》、《事实确认》、《股东会决议》上的签
名为其本人签署。
     基于上述核查情况,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从工商登记资料反映小股
东的签名是伪造”情形不属实。
     综上,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振斌在运作发行
人控股股东华智工贸及发行人的股权和资产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吞并小股东
股权的情形”不属实。
     (2)发行人历史中是否存在通过关联方亚塑公司转移资产、调节收入利润
的情形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通过查阅并复核了双方历史上的购销合同、记账凭证
及相关收付款凭证、销售发票等原始凭证及相关账务记载,并访谈相关人员,对
发行人与关联方亚塑公司历史交易情况进行核查,主要情况如下:
     ①2011 年 7 月至今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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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 年 6 月,亚塑公司已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发行人无法通过与其全
资子公司进行交易以实现“调节发行人转移资产、收入利润”的情况。
     ②2005 年 8 月设立至 2011 年 6 月交易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与亚塑公司存在相互销售原材料的情形,但双方按照成本价
转让原材料,该行为不属于转移资产、调节收入利润的情形;发行人与亚塑公司
之间存在买断式销售对方产成品的情形,但双方针对买断式销售对方产品订立了
正式的《购销合同》,在《购销合同》中对于价格折让予以明确约定并能够严格
执行,且价格折让幅度具有合理性,体现了提供销售渠道而应取得的代销利润,
因此,发行人与亚塑公司销售对方产成品属于正常的买断式代理销售行为,不属
于转移资产、调节收入利润的情形;发行人存在采购亚塑公司所生产 PETG 树脂
的情形,但亚塑公司向发行人销售其所生产 PETG 树脂,属于为获取正常加工利
润的生产行为,不属于转移资产、调节收入利润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向亚塑公
司无偿或低价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历史中“通过关联方亚塑公司转
移资产、调节收入利润的情形”不属实。
     (3)发行人是否满足股权结构清晰稳定的发行条件
     发行人控股股东华智工贸 6 名股东系因个人原因主动从发行人离职后进行
的股权转让,在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实际控制人李振斌过程中,签订的《股东出资
转让协议》、《事实确认》、《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文件均系其本人签字,并确认股
权转让是真实意思表示,自愿、合法、真实有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向股东隐
瞒资产、欺骗退股的情形”不属实,退股价格系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确定,“退
股价格不公允”不属实。
     目前,发行人控股股东华智工贸持有发行人 68%股份,实际控制人李振斌持
有华智工贸 57.84%股权,并直接持有发行人 1.6%股权。朱大胜等 6 人原合计持
有基材有限 6%股权,该等股权业经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全体股东确认同意转
让,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即使扣除上述股权数量,不影响李振斌对华
智工贸的实际控制权,不影响发行人股权结构的清晰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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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股权转让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经双方平等、
自愿协商确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存在向股东隐瞒资产、欺骗退股的情形,退
股价格不公允”不属实;前述少数间接股权争议对发行人股权结构影响较小,不
会导致发行人不满足股权结构清晰稳定的发行条件。
     4、上述朱大胜等 6 人股权纠纷诉讼情况
     2017 年 4 月 1 日,李振斌收到新沂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
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该院已受理宋明、彭叶茂、庄严、朱大胜 4 人诉
李振斌股权转让纠纷,后宋明主动撤诉,另新增李冠达、林新生 2 名原告。4 月
18 日和 27 日,新沂市人民法院对上述 5 件案件进行合并审理;5 月 5 日,新沂
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要内容如下:“本院认为,本案原、被告均系金卡
公司的股东,其相互之间转让股权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原、
被告股权转让合意应为双方通过充分磋商、权衡并详细知悉合同内容的情况下签
订的,由此成立的股权转让合同应为双方当事人的理性选择和真实意思表示,且
该股权转让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合同。原告以被告隐瞒事实真相
导致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但其庭审中未举证证明签订转让协议
时有显失公平的事由,故对原告要求撤销其与被告签订的股东出资转让协议及返
还股权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因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彭叶茂、庄
严、朱大胜、李冠达、林新生等 5 人不服上述一审判决,分别向徐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起上诉。
     2017 年 6 月 28 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彭叶茂、庄严、朱大胜、
李冠达、林新生 5 人分别诉李振斌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决。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振斌作出承诺:如彭叶茂、庄严、朱大胜、李冠
达、林新生 5 人与本人的股权纠纷对于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任何损失,本人将
及时、无条件地足额补偿发行人或其他股东因此所受的损失,以确保不会给发行
人及其他股东造成任何经济损失。
     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纠纷或潜在纠纷。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和控股股东不存在工会或员
工持股会、股份代持、股权激励的情况,虽存在朱大胜等 5 人起诉发行人实际控
制人李振斌股权转让的事项,但上述存在争议的间接股权占发行人控股股东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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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较低,不构成重大争议;另外,前述诉讼已审理终结,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
求,二审维持原判决,不存在影响发行人股权清晰稳定的情形。
      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员工 360 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员
工人数变化情况如下:
          截止日期              人数(人)           比上年末增减(人)
          2014 年末                 354                      -9
          2015 年末                 368                      +14
          2016 年末                 355                      -13
    2017 年 6 月末              360                      +5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员工专业构成情况如下:
         员工专业结构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技术研发人员                56                     15.56%
           销售人员                  14                    3.89%
           管理人员                  63                    17.50%
           生产人员                 227                    63.06%
             合计                   360                   100.00%
      十、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公司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
减持意向等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公司股份限售安排、
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稳定股价的预案及
承诺”。
     (三)股份回购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关于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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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关于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的措施及承诺”。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发行上市后的
股利分配政策”。
     (七)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
竞争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八)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最近
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情况”之“(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九)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振斌作出承诺:如果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其设立之日起至
发行上市日期间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实际缴纳情况而被有关主管部门要
求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被有关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有关主管
部门、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判决或裁定向任何员工或其他方支付补偿或赔偿,
本人将及时、无条件地足额补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的损
失,以确保不会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
     (十)关于与原少数间接股东股权纠纷所作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振斌作出承诺:如彭叶茂、庄严、朱大胜、李冠达、林新
生 5 人与本人的股权纠纷对于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任何损失,本人将及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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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地足额补偿发行人或其他股东因此所受的损失,以确保不会给发行人及其他
股东造成任何经济损失。
     (十一)保荐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所作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关于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之“(二)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
验资机构、评估机构承诺及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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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
     1、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提供商,专业从事功能性塑料膜
片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为国内外智能卡生产企业及单位提供定制
化的智能卡基材。
     目前,公司主要生产 PVC、PETG、ABS、PHA 等四大系列 20 多种智能卡基材
产品及生物环保新材料,涵盖智能卡生产的主要卡基材料种类,产品应用于金融、
交通、医疗、电子信息、社会保障、安全保障、装饰、包装等领域。经过多年的
行业探索和对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工艺、配方的不断研发,公司目前已发展为国内
中高档智能卡基材行业生产规模最大、产品档次最高、品种系列最全的企业之一。
     公司设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江苏省智能卡卡基材料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和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创新平台,目前已取得专利 33 项,其中发
明专利 15 项,实用新型专利 18 项。公司研发的 PETG 材料是公安部指定的“第
二代居民身份证”专用卡基材,被科技部等四部委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并获
得国家金卡工程金蚂蚁奖,目前已广泛应用于各类证件卡制作生产。公司研发的
PHA 全降解环保卡基新材料系国内首次将 PHA 材料应用于卡基材料行业,填补国
内空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优秀企业”、“江苏省环境保护先进企业”,
并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公司先
后 通 过 “ ISO9001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多项认证。公司“华信”商标被
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自成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产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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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功能性塑料简介
     ①塑料材料简介
     塑料材料是以单体材料为原料聚合而成的一种合成高分子材料,具有质量
轻、耐腐蚀、易于塑形等优点,在现代国民经济中有着广泛的用途。并且随着科
技水平的提高以及对高分子新材料研究的不断深入,各种可以满足各行业需求的
塑料产品也不断研发问世,使得塑料制品的应用不断拓展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
域,目前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材料。高分子材料已经与金属材料、
无机非金属材料等一起成为科学技术、经济建设中的基础材料,是现代工业体系
建立和运行的重要基础。高分子材料所能实现的各种难以替代的特殊性能,直接
决定了工业体系所能实现的技术复杂度和最终工业产品的质量性能。因此,高分
子材料已经成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受到国家政策扶持。
     ②功能性塑料简介
     功能性塑料是通过对塑料材料的原料配比、加工工艺的研发所开发出的针对
某一行业、某一领域特定需求的塑料材料。随着科技水平的提升和塑料制品应用
的深入,以及各生产消费领域对产品性能需求的提高,普通塑料材料难以满足各
行业对基础材料性能日益提高的需求,而塑料作为高分子材料易于加工的特性使
得各类功能性塑料产品不断涌现,满足各行业的精细化应用需求。
     ③功能性塑料在智能卡行业的应用
     智能卡是内部嵌有微芯片的塑料卡,因其具有可靠性高、安全性好、存储容
量大、用途广泛等特点而得到广泛应用,应用范围从早期的通信领域,快速拓展
至身份证件、金融、社会保障、交通、医疗卫生、政府行政、学校管理、办公、
居民消费等领域。塑料材料因其轻便、耐用、耐腐蚀、易于加工的特点成为智能
卡基材的主要材料。而随着智能卡应用领域和需求规模的不断拓展,以及对智能
卡产品个性化需求的提升,对智能卡基材性能的要求也逐步提升,如证件类智能
卡需要表面耐磨损、易于进行高清度印刷等特殊需求,需要针对性的开发功能性
塑料材料满足应用需求。随着智能卡领域的迅速发展,其已经成为功能性塑料应
用的重要领域。
     (2)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按照基础材料化学构成不同可分为 PVC、PETG、PHA 和 A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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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类。公司主要的加工工艺分为压延工艺和涂布工艺。经过压延工艺,配置好
的 PVC、PETG、PHA 和 ABS 材料会形成不同厚度和尺寸的功能性塑料薄膜或片材。
在压延工艺基础上,公司根据不同的使用需求,在膜片材料表面使用涂布工艺处
理,形成材料表面涂层,从而使基础产品具有其他特殊的物理或化学特性。
       公司现有产品按基础材料分类及各产品用途如下:
   产品分类             产品细分                        用途
                                    用于银行卡、双界面卡、CPU 卡芯层,目前一般
                 信用卡基片
                                    配合 PVC 带胶膜使用
                                    用于制作各种非接触卡,如市民卡、公交卡、税
                 非接触卡基片       控卡、门禁卡、金融卡等,具有遮盖力高、挺度
                                    好等优点,目前一般配合 PVC 带胶膜使用
                                    适用各类 IC 卡,如金融卡、公交卡、电话卡、
                 IC 卡基片          医保卡、门禁卡及其他智能卡,目前一般配合
                                    PVC 带胶膜使用
                                    用于制作保险卡、预付卡、会员卡、贵宾卡、优
 PVC                                惠卡、健身卡、条码卡、刮刮卡、密码卡、购物
                 普通卡基片
                                    卡、积分卡、游戏卡、充值卡、年历卡、胸卡、
                                    校园卡、学生证会议卡、停车卡等
                                    用于制作银行卡、非接触/接触 IC 卡、ID 卡、
                 PVC 透明膜
                                    双界面卡、普通卡等 PVC 卡保护层
                                    用于制作透明银行卡、双界面卡、磁条卡等,一
                                    般与 PVC 带胶膜配合使用
                 PVC 透明片         用于制作各种透明非接触卡,如市民卡、公交卡、
                                    税控卡、门禁卡、金融卡等,具有透光率高、挺
                                    度好等优点,一般与 PVC 带胶膜配合使用
                                    用于制作各类证件、银行卡、IC 卡、ID 卡等 PETG
                 透明膜
                                    卡的保护层,也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等行业
                                    用于制作 PETG 卡的印刷层、嵌入层、承载层,
                                    适用于各类证件卡、银行卡、IC 卡、ID 卡、双
                                    界面卡、CPU 卡、电子标签等的制作,如居民身
                 白色芯料
 PETG                               份证、警官证、社保卡、EMV 卡、银行卡等,可
                                    与 PETG 膜直接热合或配合 PETG 带胶膜使用,也
                                    广泛应用于建筑、家具、装饰等行业
                                    用于制作耐高温 PETG 卡的印刷层、嵌入层、承
                 高维卡 PETG        载层,可直接热合或配合 PETG 带胶膜使用,用
                                    于制作高速公路卡、异形卡、电子标签等
                                    用于制作各类 SIM 卡,具有耐热、激光打码清晰
                 PVC-ABS 复合材料
                                    等特点
 ABS
                                    用于制作各类 SIM 卡,与 PVC-ABS 相比更环保,
                 纯 ABS 材料
                                    耐热性更佳
 PHA             PHA 生物降解材料   用于银行卡、公交卡、考勤卡、会员卡、名片、
                                    1-1-79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扑克牌等制作,也可通过吸塑加工,用于食品、
                                     包装等领域
                                     用于书籍包装、文具、纪念册等制作,具有生物
                                     降解性,也可用于吸塑加工
                                     用于银行卡、接触/非接触 IC 卡、ID 卡保护膜
                 PVC 镭射材料        及芯层,可进行个性化信息、图案等激光刻蚀,
                                     具有图案清晰、不变形等特点
                                     用于证件卡、银行卡、接触/非接触 IC 卡、ID
 镭射材料
                 PETG 镭射材料       卡、PETG 卡保护膜,可进行个性化信息、图案
                                     等激光刻蚀,具有图案清晰不变形等特点
                                     用于制作各类 SIM 卡,具有耐热、激光打码清晰、
                 PVC-ABS 镭射材料
                                     速度高等特点
                                     用于银行卡、接触/非接触 IC 卡、ID 卡、双界
                                     面卡保护膜,可制作各类银行卡、市民卡、公交
                 PVC 带胶膜          卡、税控卡、门禁卡、金融卡、公安交通卡、电
                                     话卡、医保卡等 PVC 卡,剥离强度可根据需要调
                                     整
 带胶膜
                                     用于证件卡、银行卡、接触/非接触 IC 卡、ID
                                     卡、双界面卡保护膜,可制作身份证、警官证、
                 PETG 带胶膜         各类银行卡、市民卡、公交卡、税控卡、门禁卡、
                                     金融卡、电话卡、医保卡等 PETG 卡,剥离强度
                                     可根据需要调整
                                     既可彩色喷墨打印机打印,也可接受传统的丝网
                 PVC-喷墨打印膜片
                                     印刷和胶版印刷,图象清晰度高,可用于各种证
                                     件卡、银行卡、非接触/接触 IC 卡等制作,可配
                 PETG-喷墨打印膜片
                                     合相对应的带胶膜层压制卡,可单面或双面打印
 打印膜片
                                     可用数码打印机打印,图象清晰度高,色彩还原
                 PVC-数码打印膜片
                                     准确、油墨附着力强,可用于各种证件卡、银行
                                     卡、非接触/接触 IC 卡等制作,可配合相对应的
                 PETG-数码打印膜片
                                     带胶膜层压制卡,可单面或双面打印
     发行人智能卡基材料的多样化,既源于发行人客户智能卡产品系列的多样化
(如各类证件卡、金融卡、交通卡等),更是由于智能卡制作工艺的特殊性(多
层复合)所致。
     智能卡基本均由多层复合而成,且高端卡的片层显著多于普通卡。例如,一
张居民二代身份证共由 7 层复合而成,主要包括 1 层承载层、2 层垫平层、2 层
印刷层及 2 层保护层,具体情况如下:
                                     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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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二代身份证每层主要功能以及对该层卡基的性能要求如下:
      ①承载层
      该层主要是用于绕线、植入芯片,起到储存和读取信息作用。该层为身份证
 7 层膜片中的最中间一层,为了满足绕线及冲孔填芯片的工艺要求,因此对于该
 层的平整度、维卡、力学性能、厚度误差等要求较高。
      ②垫平层
      防止芯片、线圈受到损坏,并且遮盖住芯片、线圈,所以除了满足维卡、力
 学性能、厚度误差等基本性能外,特别对遮盖率、光学性能有更高要求。
      ③印刷层
      将图案、文字等信息胶印到此层。为了满足印刷的需要,该层主要在润湿张
 力、粗糙度、光泽度、尺寸误差、热收缩率等方面要求较高。
      ④保护层
      保护图案、文字,防止磨损、脱落。该层为透明保护层,处于最外面起保护
 作用,所以对该层的透光率、抗划伤性、力学性能、耐候性要求较高。
      发行人可为居民身份证提供全套卡基材料,由于发行人提供产品序列完备、
 产品质量可靠,因而发行人通过长期的业务发展确立了在智能卡基材行业突出地
 位及竞争优势。
      3、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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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C     8,969.17    68.85%     16,927.73    74.31%    19,673.03    82.20%   16,466.44    76.84%
PETG    3,994.09    30.66%      5,600.90    24.59%     3,767.74    15.74%    4,273.21    19.94%
ABS        43.21     0.33%        159.50     0.70%       430.15     1.80%      663.66     3.10%
PHA        21.28     0.16%         92.70     0.41%        63.38     0.26%       25.73     0.12%
合
       13,027.75   100.00%     22,780.84   100.00%    23,934.29   100.00%   21,429.04   100.00%
计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以销定产,按需采购。销售部门接受客户订单并负责开
  拓、维护客户合作关系,生产部门按照客户订单需求安排生产,采购部门按照生
  产计划及库存情况安排原材料采购。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智能卡生产企业。由于
  智能卡行业需求具有小批量、多批次、个性化、定制化的特点,单个客户单次订
  单采购数量、金额较小,订单数量较多,因此公司采取多品种、批量化的生产模
  式,以使生产效率最大化,降低运营成本;采购方面采取根据生产订单按需采购
  的方式安排各类原材料的订单采购,满足生产的原材料需求,同时降低库存成本;
  销售方面,销售部门动态了解客户需求情况,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公司主要经营
  模式的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模式
    由于公司主要按照订单安排生产,因此公司原材料采购模式以按需采购为
  主,同时准备一定量备用原材料库存为辅。公司每月按照原材料库存和订单情况
  动态调整采购计划,保证公司原材料备货满足生产需求。
    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的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
  测算所需各类原材料数量,与仓储中心原材料库存对比,在计算需要的备货后确
  定所需原材料,制定采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对合格供应商市场询价选择
  合适的供应商实施采购;采购的原材料由质量技术部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出厂检验
  报告与本公司制定的采购资料进行验证,合格的予以入库,不合格的由采购部门
  做退货处理。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原材料质量问题,立即停用,并及时与供应商
  联系退货处理,保证公司产品质量。
    公司对于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实行合格供应商制度。每年公司质量技术部牵
  头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价格合理性、供货及时性和售后服务等进行考核,评审
  确认合格的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继续认定为合格供应商。公司
                                             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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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的原材料均经过市场询价,保持两个以上供应商提供货源,保证原材料货源
稳定、价格合理、品质优良,保证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的稳定性和采购周期的
及时性。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保持长期合作。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为按订单生产、以销定产,根据市场与客户需求组织生
产。对长期合作的大客户,公司定期了解客户需求信息,及时准备必要的原材料,
在客户正式下达订单后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因下游客户需求特点及公司生
产设备特性,公司生产模式为按照订单进行多品种、批量化生产,一次生产的一
个型号为一大批,再按不同厚度、规格、用户等分成小批次。
     公司订单执行流程主要为:①订单接收。市场部业务人员接到客户订单,由
市场部经理审批后签订合同,合同确认后由市场部进行集中汇总;②编制生产计
划通知单。市场部根据汇总的订单量,编制生产计划通知单,上报主管生产的副
总经理审批后下发至生产部门及市场部;③编制生产任务通知单。生产部门根据
下发的生产计划通知单,编制具体的生产任务,形成生产任务通知单,上报主管
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批;④配备物料及执行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根据审批后的生产
任务通知单,统筹组织各生产部门领料、配料、生产并配合质量技术部对产品进
行检验;⑤入库管理。仓储中心对已生产并经过质量技术部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
统计,纳入仓储管理;⑥交付。仓储中心按市场部的发货通知单,按照合同约定
实施产品交付。
     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非常重视产品质量控制,建立了严格的产品质量检测体
系。产品生产过程中采用实时控制,对产品光性能、热性能、机械性能、表观性
能等十余项目进行检测,并建立了生产过程数据库,保证不同批次产品质量稳定。
公司已通过 ISO 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 ISO 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和运行体系,实现了对原材料及产成品的全流
程质量管控。
     3、销售模式
     (1)营销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为直接针对智能卡生产厂商及单位的直销模式。由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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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不同客户对于产品有不同的使用需求和规格要求,直销
     模式下公司能够更好地了解客户及市场需求,为客户提供符合特定需求的功能性
     塑料膜片产品。
          公司除了向最终生产厂商进行销售以外,还存在向其他以贸易为目的的经销
     商客户进行销售,销售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不存在大额退换货情形。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1-6 月,公司向经销商客户的销售收入
     分别为 1,564.67 万元、1,446.65 万元、890.64 万元、728.24 万元,分别占公
     司当年营业收入 7.30%、6.04%、3.91%、5.59%。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经销
     商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占营业收
                 客户名称               交易内容     收入金额                    最终销售情况
号                                                                入比例
                                          2017 年 1-6 月
                                                                             香港、印尼、广东等地客
1    深圳市曼仕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PETG、PVC        351.45      2.70%
                                                                             户
                                                                             PLASTICARD LOCKTECH
2    NUCO INTERNATIONAL LTD(英格兰)     PETG           244.69      1.88%   INTERNATIONAL(PLI)(美
                                                                             国制卡企业)
                                                                             印尼、立陶宛等国制卡企
3     PROCARD TECHNOLOGY LIMITED          PVC             96.84      0.74%
                                                                             业
4      广东丰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VC             23.18      0.18%   俄罗斯等国制卡企业
5        JINWOO TRADING CO.,LTD           PVC              4.55      0.03%   韩国等国制卡企业
                      合计                               720.71      5.53%             -
                                             2016 年
                                                                             印尼、立陶宛等国制卡企
1    PROCARD TECHNOLOGY LIMITED         PVC、PETG        199.40      0.88%
                                                                             业
                                                                             葡萄牙、巴西、西班牙等
2    GSIGHT INTERNATIONAL LIMITED       PVC、PETG        173.43      0.76%
                                                                             国制卡企业
3    丹阳市杰杰电子商贸有限公司         PVC、PETG         97.01      0.43%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4    深圳市曼仕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PETG、PVC         96.28      0.42%   香港、印尼、广东等客户
5    广东丰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VC             94.36      0.41%   俄罗斯等国制卡企业
                      合计                               660.48      2.90%             -
                                             2015 年
1    丹阳市杰杰电子商贸有限公司         PVC、PETG        714.04      2.98%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葡萄牙、西班牙等国制卡
2    GSIGHT INTERNATIONAL LIMITED       PVC、PETG        235.59      0.98%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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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丹阳市运豪化工商贸有限公司       PVC            158.24   0.66%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4   天津土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PVC、PETG        110.51   0.46%   马来西亚等国制卡企业
5   PROCARD TECHNLOGY LIMITED      PVC、PETG        104.51   0.44%   印尼等国制卡企业
                     合计                       1,322.89     5.52%             -
                                        2014 年
1   丹阳市运豪化工商贸有限公司       PVC            940.11   4.39%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巴西、西班牙等国制卡企
2   GSIGHT INTERNATIONAL LIMITED   PETG、PVC        269.79   1.26%
                                                                     业
3   PROCARD TECHNLOGY LIMITED      PVC、PETG        117.46   0.55%   印尼等国制卡企业
4   镇江运飞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PVC            109.29   0.51%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5   天津土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PVC、PETG         69.22   0.32%   马来西亚等国制卡企业
                     合计                       1,505.87     7.03%             -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与经销商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及其关
    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与经销商客户除前述业务行为以外,无其他交易或
    资金往来,不存在经销商客户刻意压货的情形。
         公司产品应用范围广泛,涉及移动通信、金融、税务、社保、信息安全、教
    育、公用事业等众多领域的智能卡生产制造。各领域智能卡对于卡基材料均有不
    同要求,同时,智能卡个性化、定制化需求正逐步提升,这需要公司动态了解客
    户需求,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材料和产品,满足客户特定需求。凭借良好的产
    品品质和服务,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客户主要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卡基材料,但也有东信和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金邦达有限公司、中钞信用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客户采用招投标方
    式进行采购(金邦达有限公司 2016 年向发行人进行采购时最终执行方式为竞争
    性谈判、2017 年 1-6 月,金邦达有限公司以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捷德集团下
    属的捷德(中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于 2016 年 9 月开始招标采购,
    订单执行时间自 2016 年 11 月份起)。公司在与前述采用招投标方式的客户合作
    中仍能取得较高的利润水平,是由于前述客户主要生产金融 IC 卡等高端卡证,
    对于质量要求较高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①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邦达有限公司、中钞信用卡产业发展有限
    公司等客户主要生产金融 IC 卡,由于后期的加工工艺较为复杂,对卡体的主要
    指标精度控制要求较高,客观上更看重上游智能卡基材厂商的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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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由于智能卡基材成本在金融 IC 卡的成本中占比较低,但对于智能卡的整
体性能影响又非常重大,因而,导致前述客户对于智能卡基材料的价格相对不敏
感。每张金融 IC 卡中,卡体只占到每张成品卡的总成本的 2%-3%,但是,卡体
又起到比较重要的依托作用,因此前述客户更为看重智能卡基材料的质量稳定
性。
     ③前述客户的招标是按照评分标准来执行,评分标准有多种要素组成,包括
公司综合实力、产品质量、服务方面等多重因素,价格并非唯一因素。发行人与
前述客户长期合作,发行人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得到认可,所以虽然报价较高,但
投标综合评议中具有竞争优势。
       (2)定价模式
     公司定价遵循成本导向定价法和需求导向定价法结合的定价模式。公司在产
品生产成本的基础上,综合参考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客户订单数量、公司与客
户的合作关系以及客户付款条件等因素,最终确定产品销售价格。
       (3)付款模式
     公司对于重要客户给予一定账期,以赊销方式进行销售。在客户账期的确定
过程中,公司会对客户综合实力、发展前景、诚信度等因素进行考评,重要客户
一般会给予 2-3 个月的账期,并严格按合同的货款到期时间及时提醒催收货款。
对于小客户、新客户,公司一般会采取先款后货的方式,保障回款的安全。
       4、盈利模式
     公司按照客户需求将高分子材料根据公司研发的配方配比,使用专业设备并
以公司多年积累的成熟工艺生产,形成满足客户需求性能的产品,公司产品具备
较高附加值。公司以成本和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产品定价,销售产品形成盈利。
       5、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主要产品类型、生产技术和工艺、上下游发展情况等
综合因素,公司采用了目前的经营模式,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功能性塑料膜片
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及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
上述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公司的经营模式不
会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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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功能性塑料膜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
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发行人除了塑化挤出环节存在极少量的化学变化以外,其余均为物理加工工
艺,因此除了生产报废因素以外,生产过程中原材料损耗极少。发行人主要工艺
流程包括压延工艺和涂布工艺,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1、压延工艺流程图
                                    质控点1      质控点2     质控点3
       原材料          贮存原材料   计量配比   搅拌混料     塑化挤出
       检测点1                                               质控点4
      分割分切          卷取横切    冷 却        引 离      剪切压延
       检测点2
      分检包装           成 品
     2、涂布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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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控点2                      质控点3
          原材料                    计量用量                     配 胶
                        质控点1                                            质控点4
    压延片材         放 卷      纠 偏              电   晕   储 布     涂 布
         质控点5
          分卷
                             收卷     储布              冷却      纠偏      烘干
          分切
          分检     质控点6
          计量               包装    产成品
     (五)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生产工艺复杂性
     1、智能卡压延工艺
     智能卡基材作为智能卡的载体材料,需要满足智能卡的印刷、绕线、铣槽、
热合、冲切、打凸字等复杂的后期加工需求;因此对基材的厚度、规格尺寸、粗
糙度、光泽度、维卡、色彩色差、热伸缩率、白度、平整度、透光率、拉伸强度、
密度、冲击强度等十几项指标要求较为严格,所以采用压延工艺进行精准生产;
压延工艺包含电子计量、混合、高搅、低搅、挤出塑化、模切、五辊压延、引离、
冷却、X 测厚、在线检测、自动分离、卷取、精切、计数、包装等近 20 道工序。
     智能卡由多层复合而成(如身份证由 7 层复合),每层的厚度、功能作用不
同,所以对产品的配方、设备的精度、工艺指标的控制、技术人员的经验技能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仅仅厚度控制指标这一项,就需要五辊压延的每个辊筒均有独
立的温控系统,辊筒表面温度 220 度误差控制在 0.5 度之内,还要通过辊移动、
轴交叉、预负荷等工序才可以达到要求)。
     2、通用型 PVC 薄膜材料流延工艺
     区别于发行人智能卡基等功能性、专用型的膜片制造工艺,其他通用型的
PVC 薄膜材料(如包装用膜、防护用膜)多作为易耗品使用,后期加工较为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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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需要印刷、裁切加工即可,所以对产品的厚度、力学性能、耐候性能、平整度
等性能要求相对较低,故采用工艺较为简单的挤出工艺进行大批量生产,主要工
艺一般为计量、挤出、冷却、在线测厚、裁边、卷取等简单工序,并且由于其产
品的用途、功能较为单一,所以其配方设计也相对简单。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基本情况
     1、发行人所属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中的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2)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
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C)”大类下
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具体细分为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制造行业。
     2、发行人所属行业特点及发展趋势
     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具有非常广泛的应用领域,可应用于电子、电器、电气
绝缘、标牌/铭牌、线路板、仪器仪表、医药、汽车、印刷、包装、建筑建材、
新能源等各行业。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主要分类和应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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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是发展我国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能源技术等高新技术
和加强国防建设的重要基础材料,对我国基础工业与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升级,实
现跨越式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还直接关系到我国资源、环境及社会的
可持续发展。随着加工技术、设备、配方等的不断改进,未来功能性塑料膜片材
料将向轻量化、功能化、环保化三个方向发展。
     (1)轻量化
     轻量化是指在满足使用性能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原材料使用量, 如薄膜
减薄、容器壁厚减薄等。未来产品将向轻、薄、细、短、小、微等方向发展。轻
量化直接关系到制品的成本和对资源的有效利用。
     (2)功能化
     功能化是功能材料普遍追求的目标,主要体现在赋予膜片材料一定的功能,
如电、热、光、磁、阻隔、阻燃、降解等。这些功能将扩大塑料制品的应用领域。
     未来产品将趋向于结构功能化方向发展,在保留原先特定机械性能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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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一定的功能化。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则趋向于功能多样化,由单一功能向多
功能方向发展。其中复合化是提高产品性能,赋予产品多种功能的重要途径。复
合化可在产品配方中添加一种以上的功能体,使得多元功能体的复合材料具有多
种功能;也可采用多层复合结构使不同层材料各尽其能,最终使产品多功能化。
如五层复合包装膜, 最外层具有良好的印刷性,中间层提供足够的强度,内部阻
隔层,热封用涂敷层提供热封性,再加入一层废旧塑料降低成本。
     (3)环保化
     随着国民经济和工业化的发展,环境污染程度明显加剧,同时人们对生活质
量的需求日益提高,环保意识大大增强,因此生态环境材料引起密切关注。目前
行业主要研究方向为:一是直接面临的与环境问题相关的材料技术,包括生物可
降解材料技术、CO2 固化技术、废弃物资源化技术、塑料降解与再生循环技术等;
二是开发能使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协调性材料,如仿生材料、环境保护材料、
环境净化与治理材料、可循环使用材料等。
     综上所述,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将在战略新兴产业中扮演重要角色,应用前
景广阔。
     (二)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体制和主要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
     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制造行业属于塑料制造业,受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宏观管理。同时,塑料制造业实行行业自律管理,中国塑
料加工工业协会为行业管理单位。由于发行人目前主要产品为智能卡基材,因此
相关的行业协会还包括中国智能卡协会。
     2、主要法律、政策
序    法律法规及政策
                             发布机构     颁布或施行时间            相关内容
号        名称
                             国家科学技                    将“薄膜的制备技术和应用技
      《高新技术企业         术部、财政                    术”等一系列相关应用技术列入
1                                          2016 年 1 月
      认定管理办法》         部、国家税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
                               务总局                      域》
      《关于加快推进                                       为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
2     城市交通智能化         交通运输部    2015 年 6 月    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
      应用示范工程建                                       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
                                           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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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的通知》                                      建设
                                                          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
                                                          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重
                                                          点,引导社会各类资源集聚,推
                                                          动优势和战略产业快速发展。以
                                                          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
          《中国制造                                      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特种
3                             国务院      2015 年 5 月
            2025》                                        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先进复合材
                                                          料为发展重点,加快研发先进熔
                                                          炼、凝固成型、气相沉积、型材
                                                          加工、高效合成等新材料制备关
                                                          键技术和装备,加强基础研究和
                                                          体系建设,突破产业化制备瓶颈
        《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1                                    将“功能性聚酯(PET)薄膜”
4                            国家发改委   2013 年 5 月
    年本)(2013 年                                   列入“鼓励类”
            修正)》
                                                          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规范居民
                                                          健康卡的发行、制作、应用和管
        《居民健康卡管
5                             卫生部      2012 年 2 月    理,方便居民获得便捷优质的医
    理办法(试行)》
                                                          疗卫生服务,并参与个人健康管
                                                          理
                             国家发改
        《当前优先发展     委、科技部、                   将功能薄膜列入其“四、新材料
    的高技术产业化     商务部、工                     /42、特种功能材料”,作为当
6                                         2011 年 6 月
          重点领域指南     业和信息化                     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
        (2011 年度)》    部、知识产                     点领域项目
                               权局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在经济
        《关于推进金融
                             中国人民银                   发达地区和重点合作行业领域,
7       IC 卡应用工作的                   2011 年 3 月
                                 行                       商业银行发行的、以人民币为结
             意见》
                                                          算账户的银行卡应为金融 IC 卡
        《关于加快培育
                                                          在新材料产业中提出“大力发展
8       和发展战略性新        国务院      2010 年 10 月
                                                          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膜材料”
    兴产业的决定》
                                                          按照产业聚集、规模化发展和扩
                                                          大国际合作的要求,大力发展信
        《促进产业结构
9                             国务院      2005 年 12 月   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航
    调整暂行规定》
                                                          空航天等产业,培育更多新的经
                                                          济增长点
    3、主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行业主要的产品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居民身份证卡体材料及打印薄膜技术规范第 1 部分:制卡用
    1        GA 460.1-2004
                                  垫平层白色 PETG 薄膜
                                  居民身份证卡体材料及打印薄膜技术规范第 2 部分:制卡用
    2        GA 460.2-2004
                                  印刷层白色 PETG 薄膜
                                           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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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身份证卡体材料及打印薄膜技术规范第 3 部分:制卡用
  3         GA 460.3-2004
                             保护层 PETG 薄膜
                             居民身份证卡体材料及打印薄膜技术规范第 4 部分:制卡用
  4         GA 460.4-2004
                             模块、线圈承载层 PETG 薄膜
      4、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各类高分子材料是我国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重点之一,国家已将各类高分子材
料作为优先发展的鼓励项目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2015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 2025》,将新材料列为大力推动的重点领
域,要求“以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特种无
机非金属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为发展重点,加快研发先进熔炼、凝固成型、气相
沉积、型材加工、高效合成等新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和装备,加强基础研究和体系
建设,突破产业化制备瓶颈。积极发展军民共用特种新材料,加快技术双向转移
转化,促进新材料产业军民融合发展。高度关注颠覆性新材料对传统材料的影响,
做好超导材料、纳米材料、石墨烯、生物基材料等战略前沿材料提前布局和研制。
加快基础材料升级换代”。
      5、进口国相关政策
      因产品销售需要,出口时部分国外顾客要求提供产品的 RoHS 报告及 REACH
报告,涉及项目为:镉(Cd)、铅(Pb)、汞(Hg)、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之和(PBBS)、
多溴二苯醚之和(PBDES),标明产品是否与欧盟 RoHS 指令多溴联苯之和(PBBS)、
多溴二苯醚之和(PBDES),标明产品是否与欧盟 RoHS 指令(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
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2002/95/EC 以及后续修正指令的要求相符,
是否存在基于欧洲化学品管理署授权审议的高关注物质候选清单中的高关注物
质(REACH)。
      公司产品均已按照各进口国或客户的要求进行国际认证和检测。
      (三)影响发行人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塑料加工行业的快速发展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推动力
      ①塑料加工行业近年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塑料是由合成或天然高分子化合物(合成树脂)为原料,以增塑剂、填充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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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润滑剂、注塑剂等添加剂为辅助成分,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制成的塑性材料和少
量固性材料。从人类第一个塑料制品发布问世至今,全球的塑料工业迄今已有
100 多年的历史。随着世界塑料工业的迅速发展,塑料制品已成为集新材料、新
工艺、新技能、新装备为一体的新式制造业。
     塑料作为高分子材料自问世起即以重量轻、可塑性强、制造成本低、功能广
泛等特点在现代社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随着科技进步和制造工艺的进步,以
及对于塑料这一具备巨大潜力的新材料的不断研发,各种具有实用性、功能性的
新材料不断涌现,目前已广泛应用于电子、信息、能源、工业、农业、交通运输、
包装印刷、日常消费品等国民经济各领域,并且不断拓展。目前合成树脂、合成
橡胶与合成纤维三大类高分子材料已成为人类不可或缺的新型材料,已与钢铁、
木材和水泥一起构成现代社会中的四大基础材料,是支撑现代社会发展的基础材
料之一,并因其功能性特点已经呈现出替代其他基础材料的趋势。
     塑料加工行业以塑料加工为核心,涉及合成树脂、助剂及添加剂、塑料加工
机械与模具等多个领域。近年来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品产量逐年增加,全行业
不断发展壮大,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
近十年我国初级形态塑料产量呈快速增长态势,由 2005 年 2,308.86 万吨增长至
2015 年的 7,807.66 万吨。塑料原材料产量的快速增长,显示塑料制品的市场需
求十分旺盛,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字,我国塑料制品近年产量也快速增长,2005 年至
2015 年塑料制品产量由 2,198.50 万吨增长至 7,560.7 万吨,具体情况如下图所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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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字,我国塑料制品近年产量也快速增长,2005 年至
2015 年塑料制品产量由 2,198.50 万吨增长至 7,560.7 万吨,具体情况如下图所
示:
     同时,我国塑料制品出口数量也逐年提升,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实现
出口 896 万吨、951 万吨、973 万吨,整个塑料制品行业近年来总体呈现快速发
展的趋势。
     但我国塑料加工行业也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低端塑料加
工企业较多,规模较小,技术实力较弱,原材料及生产设备依赖进口的问题。近
年随着国家政策调控,环保法规的不断出台,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入,行业资源
将向技术实力较强,具备自主研发实力的企业集中。
       ②塑料制品市场空间不断拓展,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
     近年随着塑料制品在各行业及领域应用的不断拓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塑
料制品产量总体呈快速发展的趋势。同时,随着科技进步和工艺提升,新材料的
不断开发应用,塑料制品正逐步深入应用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应用范围和应
用广度均得到了快速增长,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市场潜力。受此影响,我国塑
料加工行业也整体保持稳步增长,并且随着行业产业结构逐步转型升级、技术水
平和生产工艺的不断提高,高档产品比重将逐步加大,基础配套服务功能将不断
完善。未来塑料制品市场空间仍将保持较高增速,在满足社会一般性需求的基础
                                   1-1-95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上,高端应用领域在逐步强化,稳步推进转型升级。
     (2)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为发行人提供了广阔的发展
空间
     近年来,随着功能性塑料新材料的不断研发,以及塑料加工工艺的不断提升,
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的应用领域也在不断向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拓展,市场领域
和市场规模都不断增长,不仅在原有包装及农业领域因新材料的应用而保持不可
替代的市场份额,在电子工业、建筑工业、医药行业等领域的应用也不断推广。
同时,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也因自身高分子材料的特性,以及新材料和新工艺的
不断发展,各类半透膜、太阳能面板膜、纳米微孔膜、单项导电膜等可以实现特
殊功能的膜片材料不断涌现,应用于各高新技术领域,成为国家高新技术领域及
现代信息工业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功能性材料。
     同时,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环保要求的提高,传统塑料薄膜因其降解周期长,
抛弃后易形成白色污染,早已成为环境保护部门的关注点。我国目前大量塑料加
工企业仍采取作坊式、粗放型发展,科技含量较低,在未来行业发展中,将难以
适应行业发展。而具备较高自主研发能力,能够把握市场先机和适应社会发展的
创新型企业将获得较高的竞争优势,产业资源也将向拥有较高自主研发能力的企
业集中。
     (3)智能卡领域市场规模的快速发展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前景
     ①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等法定证件的稳定需求为公司发展奠定了基础
     自我国二代身份证普及使用以来,居民身份证已经成为居民必须随身携带的
身份证件。基于我国庞大的人口总量,每年为公民制作的身份证件形成了巨大的
市场规模。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
证。而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
证,并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根据国家统计局数字,我国 1998 年至 2000 年出
生人口约为 1951.26 万人、1841.51 万人及 1778.20 万人1,约为 2014 至 2016
年每年公民身份证办理数量,市场规模巨大。
1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年鉴 2015》出生率、总人口数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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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开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基材(PETG)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被科
技部等四部委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公司为公安部指定身份证材料提供商,在
该领域竞争优势突出。居民身份证稳定、巨大的市场规模提高了公司的抗风险能
力与盈利能力。同时,居民身份证材料在材料特性、防伪等方面的技术水平,也
使公司获得了行业知名度与美誉度,有力推动了公司业务的拓展。
     近年来,港澳通行证等其他法定证件的卡片化也将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为公司
提供稳定的下游市场需求。
     ②银行卡庞大的市场规模将成为公司发展的增长点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银行卡逐步在全国普及。基于我国庞大的人
口数量,我国银行卡发行量十分巨大,形成庞大的市场规模。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的《2016 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截至 2016 年末,全国累计发行银行
卡 61.25 亿张,较上年末增长 12.54%,全国人均持有银行卡 4.47 张,较上年末
增长 11.83%。
     中国人民银行于 2011 年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金融 IC 卡应用工作
的意见》(银发[2011]64 号)要求:“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在经济发达地区和
重点合作行业领域,商业银行发行的、以人民币为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应为金融
IC 卡。”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要求,金融 IC 卡逐步取代原有的磁条卡的过程将在今后
几年形成巨大的银行卡市场需求,这也将成为公司业务发展新的盈利增长点。
     ③社会保障和医疗体系的完善将拓展智能卡的市场规模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和医疗体系的完善,我国社保卡和医疗卡将极大拓展相关
市场规模。根据十二五规划,我国社会保障人口持卡将达到 8 亿张。这一目标的
实现,将会使智能卡市场规模得到较大提升。
     健康卡虽然起步较晚,但经过卫生部的大力倡导,试点城市在进一步扩大,
一些省市在联合医院等医疗机构逐步扩大发行范围。国家卫计委和中医药管理局
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全面统筹建设
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至“十二五”末基本实现
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的信息网络安全互联。该以居民健康卡为载体的人口健康
信息化工程的推广将为健康卡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健康卡的逐步普及也将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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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卡市场的增长。
     ④公共交通领域的发展为智能卡提供了新的市场空间
     城市一卡通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大城市已经基本成熟,2015 年按照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标准统一进行建设的城市有 190 多个,基本涵盖全国所有直辖市、90%
以上省会城市和大部分地级市,覆盖了中国 7 亿以上人口,全国总发卡量达到了
7.5 亿张,其中互联互通卡 1.5 亿张2。城市一卡通已经成为发行量仅低于银行卡
和身份证件卡的数量最大的智能卡,而且随着城市一卡通向中小型城市渗透及一
卡通项目在二三线城市的深入建设,城市一卡通发行数量未来仍将稳步增长。
     未来城市一卡通的发展趋势是实现全国的互联互通。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关
于促进交通一卡通健康发展加快实现互联互通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5]65
号)指出:“围绕实现互联互通的要求,制定并实施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对新
建设系统,要严格按标准组织实施,鼓励采用实名制。对已有系统进行升级、改
造,在不影响存量卡使用的同时,采用积极稳妥、有序替换的方式,推进向统一
技术标准的平稳过渡,强化标准实施监督,实现交通一卡通跨区(市)域、跨交
通方式的互联互通”。以互联互通和实名制为目标,各地城市一卡通将逐步进行
升级换代,新一代城市一卡通的更换将大大提升智能卡的市场规模,提升智能卡
市场前景,从而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规模。
     ⑤我国科技进步和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为智能卡领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随着我国科技进步和信息化水平的逐年提高,新科技、新材料也不断应用于
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智能卡所代表的是信息化在各领域的应用,是新技术替代原
有技术提升经济和生活信息化水平的典型。未来随着国家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及普
及,智能卡的应用范围也将逐步拓展,如我国各类身份证件就正在转变为智能卡,
港澳通行证目前已经由证件变为智能卡,实现了自助电子通关,增强了防伪效果、
社会效率和个人信息保护。此类应用未来也将不断涌现,拓展智能卡的市场应用
规模。
     (4)作为国家工业基础材料,塑料加工行业受到国家政策重点支持
     塑料作为高分子材料已经成为国家工业的基础材料之一。现代工业中,新材
料技术、工艺的先进程度与应用水平关系到国家的整体工业水平,因此得到国家
2
 《城市一卡通发展面面观》(《卡市场》2015.12,主办单位:中国信息产业商会智能卡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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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的重点支持。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制造 2025》(国发[2015]28 号)提出,“大
力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发展”,“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
药等战略重点,引导社会各类资源集聚,推动优势和战略产业快速发展”。对于
新材料重点指出:“以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
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为发展重点,加快研发先进熔炼、凝固成型、
气相沉积、型材加工、高效合成等新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和装备,加强基础研究和
体系建设,突破产业化制备瓶颈”。
     国家的政策支持,将促进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的开发、生产与应用,从而推动
塑料加工行业的快速增长,尤其是具备较高技术附加值的新材料,将受到政策的
扶持。
     (5)技术进步提高了塑料制品的附加值,带动塑料加工行业发展
     随着技术进步和生产工艺的提升,塑料这一高分子材料可塑性强的特点正逐
步发挥出难以替代的优势。使用同样的原材料,通过配方、工艺上的创新技术就
可以得到不同的功能性材料,使其具备如阻燃、高抗冲等特殊性能,从而满足各
行业、领域需求。功能性塑料的开发和应用,提高了塑料制品的产品附加值,而
在原料、设备等成本方面没有显著提高。越来越多种类功能性塑料的开发应用,
为下游领域的广泛应用提供了坚实基础,“以塑代钢”、“以塑代木”的发展趋
势为塑料加工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塑料工业发
展水平的指标——塑钢比,我国不仅大大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也低于世界平均水
平。我国作为塑料生产消费的大国,未来具备高技术附加值的塑料制品将成为塑
料加工行业发展的增长点。
     (6)环保政策法规的执行将使环保型塑料材料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塑料作为高分子材料具有耐腐蚀的特点,这也使得普通塑料制品难以自然降
解,从而造成环境污染。世界各国近年纷纷出台法律法规,遏制塑料造成的环境
污染,我国新颁布的环保法也对此做出了较为严厉的规定。新环保法规的执行,
将对现有产业格局造成冲击,同时对于环保型新材料也是难得的机遇,将促进高
档环保材料的业务拓展。
     2、不利因素
     (1)受大宗化工商品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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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行业内企业主要选用 PVC 树脂、PETG 树脂等作为主原料,以及冲击改性剂、
稳定剂、润滑剂、紫外线吸收剂及填料、颜料等为辅料进行生产,这些原材料大
部分为石化产品,其价格受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导致行业内企业
盈利能力存在波动风险。
     (2)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存在差距
     目前,行业内企业往往集中于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的特定领域,而在整体技
术水平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如果行业内企业不能持续提升技术
水平,将不利于行业内企业在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其他领域的长期发展。
     (四)行业竞争状况
     1、行业的市场化程度和竞争格局
     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处于有序市场竞争。公司产品市场定位为中高端卡基产
品,兼顾一些低端卡基市场。公司所处中高档材料市场对技术实力及企业规模有
较高要求,市场准入门槛较高,参与企业较少,竞争较为和缓;低端材料市场准
入门槛较低,竞争相对激烈。
     2、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与公司处于相同或相似行业的企业如下:
     (1) 国内
     ①上海达凯塑胶有限公司
     上海达凯塑胶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公司位于浦东新区外高桥工业园区,
专业生产与国家金卡工程相配套的 PVC 卡基材料和 PETG 卡基材料,拥有两条五
辊压延生产线,年生产能力达 10,000 吨。
     ②上海友浦塑胶有限公司
     上海友浦塑胶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塑料片材生产的企业,专门从事
PVC、ABS 卡基片材生产。主要产品有 IC 卡芯层、SIM 卡芯层、IP 卡芯层、FIC
卡芯层、普通卡片芯层、高档印刷片和高档扑克牌片材。
     ③常州市武进百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常州市武进百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是百兴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公司,公司拥有
4 条日本、台湾数控生产线及 36 余台自动数控空调器包扎带分切、分卷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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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各类 PVC 膜 20,000 余吨及 PVC 空调扎带 10,000 余万卷。
       ④江阴中卡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阴中卡新材料有限公司专业生产 PETG、PVC、ABS、带胶膜、刮刮膜等卡
基材料,拥有 3 条宽幅卡基材料生产线,年产 PETG/PVC/ABS 等卡基材料达 20,000
吨;2 条带胶膜生产线,年产各类带胶膜 2,500 吨;10 条刮刮膜生产流水线,年
生产 50 亿枚冷贴刮刮膜。
       (2)国外
       ①Klckner Pentaplast
     Klckner Pentaplast 1965 年成立于德国,为全球领先的包装、印刷及专
业解决方案提供商。其产品为硬质塑料材料,主要用于制药、医疗器械、食品、
饮料、卡类市场,在全球拥有 18 家生产基地,2015 年销售净额超过 12.84 亿欧
元。
       ②Bilcare Solutions
     Bilcare Solutions1953 年开始生产硬质 PVC 制卡材料,在欧洲和北美拥有
两个生产基地,主要生产硬质 PVC 及 PVC/ABS 制卡芯料,带胶、不带胶面膜及其
他多种制卡材料,年总产量约 11.5 万吨。
    注:资料来源于相关公司网站。
       (五)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行业特有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
     本行业系为智能卡生产企业提供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由于下游客户因智能
卡产品的需求不同而对功能性膜片的材料、性能、颜色、厚度等有不同的需求,
因此本行业产品大多为非标准化产品,采取以单定产的模式组织生产、销售和采
购。客户通常单个订单采购数量、金额较小,频次较高,对企业快速应对客户需
求的研发能力和快速满足订单需求的生产组织能力提出了更高需求,因此具备较
高技术研发水平,能够生产市场需求高、加工难度大、质量稳定的产品的企业将
获得更高的竞争优势和价格优势,从而具备更好的盈利能力。
       2、行业周期性
     公司所处行业下游为智能卡生产企业,涉及国民经济多个行业领域,尤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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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量巨大的身份证、银行卡、社保卡、交通卡等领域,基本不受经济周期影响,
因此公司所处行业没有明显的周期性。
     3、行业区域性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一定的行业区域性。公司下游智能卡生产企业主要集中于
经济较发达的北京、上海、江苏、湖北、广东、福建等省市,因此公司销售市场
分布存在一定的区域性特征。同时,与公司业务类似的卡基材料生产企业主要集
中在上海、江苏地区。
     4、行业季节性
     公司所处行业下游智能卡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因此,公司各季度生产
与销售较为平稳,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
     (六)本行业与上下游之间的关系
     公司上游行业供应商是生产各类高分子基础原料的化工企业。高分子材料作
为当今世界经济主要基础原料之一,产业规模十分庞大,国内外都有大量企业进
行生产,市场供应充足,能够从国内外市场得到充足供应,其发展状况对本行业
影响较小。同时,公司所处上游行业大多与石油化工行业相关。近几年,由于国
际原油价格大幅波动,上游行业的产品市场价格亦出现大幅波动,对本行业盈利
水平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下游行业客户为智能卡生产企事业单位,目前主要为各种智能卡制造企
业、政府证件制作单位。下游行业采购功能性塑料薄膜、片材作为智能卡卡基材
料,用于支撑、保护内部微芯片,表面打印及保护层等。下游行业市场需求和产
品价格相对平稳,对本行业的平稳发展构成有利的保障。
      三、发行人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行业地位及市场份额
     公司主要生产 PVC、PETG、ABS、PHA 等四大系列 20 多种智能卡基材产品,
为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中的中高端产品,对于设备性能、技术创新、生产工艺、
原料配方等方面要求较高。公司在前述方面具有竞争优势,产品性能和质量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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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的广泛认可,行业地位突出,已发展为国内中高档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生产
规模最大、产品档次最高、品种系列最全的专业卡基膜片材料供应商之一。
     (二)行业技术特点和技术水平
     功能性塑料产品行业技术特点主要集中在原料、配方、设备改进、操控精度
等方面。功能性塑料产品要实现目标行业的功能性要求,原料选取是最重要的一
环。原料性能将决定产品的主要性能,需要选取质地纯净、具备良好加工性能的
原料。在此基础上,所选用的原料或加入其他高分子材料进行共混的原料需要加
入多种高分子加工助剂进行加工,各原料配比、高分子助剂的选取、加工温度、
加工工序及加工工艺的差别都将对最终产品的性能和质量产生较大影响,由此形
成的配方系该行业企业核心技术,也是企业技术实力、生产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集
中体现,最终影响产品性能和质量。
     应用于智能卡行业功能性塑料膜片生产加工的主要工艺为压延工艺。压延工
艺生产的功能性膜片平整度好,力学性能高,是智能卡功能性塑料膜片目前普遍
采用的加工工艺。各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加工企业设备的先进性,以及企业根据
高分子材料种类不同而对设备进行的各项改进,对产品的产量、品质及性能有较
大影响,是企业研发能力、生产水平和创新能力的体现,将影响企业快速响应客
户需求的能力,从而影响企业市场影响力。
     公司目前已发展为国内中高档智能卡基材行业生产规模最大、产品档次最
高、品种系列最全的企业之一,在高档功能性制卡用膜片材料领域中占据了较大
的市场份额。
     公司是中国“金卡工程”配套企业,公安部指定的全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全
套材料指定供应商。
     1、PETG 基材为公安部采购基材的唯一产品
     我国居民二代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共由 7 层复合而成,上述 7
层卡基均为 PETG 材料,其中 1 层承载层、2 层垫平层、2 层印刷层均为白色 PETG
片材,2 层保护层均为透明 PETG 薄膜,因此,PETG 卡基材料为公安部采购基材
的唯一产品。
     2、发行人成为公安部指定的二代身份证全套材料供应商的过程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简称“研究一所”)是国家法定身份证件核心技术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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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制定与生产制作基地。2001 年,“研究一所”根据换发全国第二代居民身
份证要求,决定采用环保性好,抗老化(使用寿命长)、印刷防伪性能等指标均
比较优异的 PETG 材料换发居民身份证。
     发行人成立于 1999 年 7 月,其拥有的 6000 吨/年卡基特种片材生产线是由
国家计委批准立项建设,并纳入国家金卡工程的配套工程,产品具有较强的替代
进口能力。发行人较早即着手对 PETG 等高端材料进行前期研发,并成立了由李
振斌、高维松、高光辉、王光战等核心技术人员组成的 PETG 智能卡基材项目研
发团队。
     2001 年 4 月,“研究一所”副所长尹贵及相关专家十余人对全国基材生产
企业进行考察,根据工艺技术、生产装备水平、研发基础与能力、企业综合管理
实力等方面挑选“二代证”战略合作伙伴。经“研究一所”多次考察,选中发行
人作为研制开发单位配合研制居民身份证卡基材料 PETG 膜。
     发行人先后投入 500 多万元进行研发试验,从“二代证”成卡工艺及 PETG
原料特性入手,根据“二代证”长期使用特点,对材料抗老化、动态弯扭次数、
拉伸强度、材料印刷性能、层合性能等方面进行大量试验,掌握 PETG 材料加工
特性和加工参数,同时对材料构成及成卡条件向“研究一所”提出专业经验,确
定了“二代证”由印刷层、垫平层、承载层、面膜保护层组成。研发过程中“研
究一所”领导和专家多次来公司指导研发工作,共同探讨技术参数优化、材料层
合条件、产品测试及质量标准的制订等工作。历时 1 年多时间,发行人于 2002
年 6 月完成了“二代证”全套材料的开发,产品经“研究一所”检测,各项指标
全部符合要求。2002 年 8 月 23 日,“研究一所”出具证明,确定发行人为“二
代证”全套材料指定供应商。
     2004 年 6 月,发行人申请“身份证用 PETG 卡基及其制造工艺”发明专利(专
利号:ZL200410041031.8),并凭借所掌握的 PETG 专用材料的配方、生产工艺、
加工参数等核心技术,巩固了与“研究一所”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3、发行人销售的身份证基材在报告期内销售额的占比
     发行人销售的身份证基材主要用于我国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制作,并由少量出口印尼用于该国居民身份证制作。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向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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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居民身份证制作单位及企业的销售额为 3,051.69 万元、2,429.82 万元、
4,032.11 万元和 2,852.99 万元,分别占发行人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 14.24%、
10.15%、17.70%和 21.91%。报告期内,身份证基材类前十大客户具体销售情况
如下:
                                           销售                               占主营
序                                                   销售收入
                   客户名称                数量                   用途        业务收
号                                                   (万元)
                                          (吨)                                入比
                                    2017 年 1-6 月
 1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175.01       840.84   居民身份证       6.45%
 2   北京中安特科技有限公司               118.12       507.82   居民身份证       3.90%
 3   北京中融安全印务公司                   85.10      407.32   居民身份证       3.13%
 4   北京邮票厂                             70.95      339.59   居民身份证       2.61%
 5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22.69      106.73   居民身份证       0.82%
     绿安盛得(北京)安全防伪技术有限
 6                                          20.00       94.02   临时身份证       0.72%
     公司
 7   上海中卡智能卡有限公司                 21.03       92.77   居民身份证       0.71%
     PT.TRISAKTI MUSTIKA GRAPHIKA(印
 8                                          18.70       90.07   印尼身份证
     尼)                                                                        0.69%
 9   深圳市曼仕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8.42       77.97   印尼身份证       0.60%
10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14.93       70.20   居民身份证       0.54%
                   合计                   564.95     2,627.33                  20.17%
                                       2016 年
 1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191.50       917.40   居民身份证       4.03%
 2   北京中安特科技有限公司               158.60       683.47   居民身份证       3.00%
 3   北京邮票厂                           118.43       566.84   居民身份证       2.49%
 4   北京中融安全印务公司                 112.57       538.82   居民身份证       2.37%
     绿安盛得(北京)安全防伪技术有限
 5                                          60.00      282.05   临时身份证       1.24%
     公司
 6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8.38      213.65   居民身份证       0.94%
 7   海南太平洋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25.69      120.77   居民身份证       0.53%
 8   山东华冠智能卡有限公司                 24.22      103.49   居民身份证       0.45%
 9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1.94      103.15   居民身份证       0.45%
10   PTJASUINDOTIGAPERKASA,TBK(印尼)      16.63       97.56   印尼身份证       0.43%
                   合计                   777.96     3,627.20                  15.93%
                                       2015 年
 1   北京中安特科技有限公司               115.68       500.59   居民身份证       2.09%
                                       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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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85.61     412.94   居民身份证       1.73%
 3   北京邮票厂                          81.88     391.90   居民身份证       1.64%
 4   北京中融安全印务公司                78.87     377.50   居民身份证       1.58%
     绿安盛得(北京)安全防伪科技有限
 5                                       40.37     188.03   居民身份证       0.79%
     公司
 6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4.55     158.96   居民身份证       0.66%
 7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24.42     114.80   居民身份证       0.48%
 8   海南太平洋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9.66      92.41   居民身份证       0.39%
 9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18.28      85.93   居民身份证       0.36%
10   山东华冠智能卡有限公司              16.06      63.75   居民身份证       0.27%
                   合计                 515.38   2,386.81                    9.99%
                                    2014 年
 1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172.40     828.34   居民身份证       3.87%
 2   北京中融安全印务公司               117.83     563.96   居民身份证       2.63%
 3   北京中安特科技有限公司             129.32     559.52   居民身份证       2.61%
 4   北京邮票厂                         113.59     543.68   居民身份证       2.54%
     绿安盛得(北京)安全防伪科技有限
 5                                       40.33     188.03   临时身份证       0.88%
     公司
 6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68     165.64   居民身份证       0.77%
 7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15.69      73.77   居民身份证       0.34%
 8   山东华冠智能卡有限公司              11.42      52.20   居民身份证       0.24%
 9   海南太平洋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0.96      51.52   居民身份证       0.24%
10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4.33      20.37   居民身份证       0.10%
                   合计                 651.55   3,047.03                  14.22%
     4、其它身份证卡基供应商的数量、名称及供应量
     除发行人以外,上海达凯塑胶有限公司于 2006 年也被指定为第二代居民身
份证卡基材料指定供应商,该公司成立于 1992 年,位于浦东新区外高桥工业园
区,专业生产与国家金卡工程相配套的 PVC 卡基材料和 PETG 卡基材料,拥有两
条五辊压延生产线,年生产能力达 10,000 吨。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卡基材料由公安部指定单位提供,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制作属于非公开信息,因此,无法取得上海达凯塑胶有限公司卡基材料具体供应
量的权威数据。
     (三)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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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参见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
“(四)行业竞争状况”之“2、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四)公司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与自主创新优势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始终坚持走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路线,目前拥有专利
33 项,其中发明专利 15 项,实用新型 18 项,已掌握制造 PETG、PHA 等高性能
新型环保膜片材料的核心技术,积累了多项业内领先的核心技术,部分产品技术
指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公司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基材(PETG)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同时被国家
科技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四部委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PHA 生物
降解膜片、PVC 基制卡片膜、PVC 激光刻蚀基材、个性化数码打印片专用 PVC 基
材、热封型 PETG 功能聚酯薄膜等产品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华信牌制
卡用特种片材被授予江苏名牌产品,同时公司产品获得国家金卡工程优秀成果金
蚂蚁奖。
     公司目前已拥有一支高素质、跨领域、多层次的专业研发团队及独立的研发
中心,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智能卡卡基
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大高端研发平台,形成了高效的研发机制和完善的研发
体系。此外,公司与意大利 Rodolfo 公司等行业先进代表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
与四川大学、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合
力研发新产品,确保公司技术始终居于行业前沿。
     2、行业地位优势
     公司目前已发展为国内中高档智能卡基材行业生产规模最大、产品档次最
高、品种系列最全的企业之一,在高档功能性制卡用膜片材料领域中占据了较大
的市场份额。公司是中国“金卡工程”配套企业,公安部指定的全国第二代居民
身份证全套材料指定供应商。公司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产品体系,能够生产 PVC、
PETG、ABS、PHA 等四大系列 20 多种智能卡基材产品及生物环保新材料,满足下
游客户的各种需求。公司凭借突出的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与客户进行全方
位的合作,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针对性研发,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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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客户的各项问题。公司与下游中高档智能卡生产企业及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
的合作关系,面对客户和供应商时均具备一定的议价能力,保证了公司原材料质
量的稳定性和合理的利润水平。
     3、客户优势
     公司与东信和平、恒宝股份、天喻信息等上市公司,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等政
府证件制作单位,捷德集团、欧贝特、金雅拓、金邦达有限公司等知名跨国制卡
集团或其子公司等优质高端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拥有不同领域的国
内外客户群体,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优化了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了公司的抗风险、
抗周期能力,增强了未来发展潜力。同时,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使公司能够及
时了解到市场和客户最需要的技术和产品,优化产品研发方向,迅速实现新技术
研发的产业化和市场化。
     4、管理优势
     公司管理层十分重视企业管理与制度建设,为此建立了一套完善、科学、规
范的管理体制,为公司能够有序、高效地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公司的管
理制度覆盖了组织机构、职能配置、对外投资、采购管理、存货管理、产品开发
等各个方面;同时,公司还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保密制度
等。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度超前的原则进行研发,建立了前瞻性的产品开
发管理制度,为公司开拓新市场、取得产品优势和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重要
作用。
     基于公司管理优势,公司能够积极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变化,及时、
高效地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从而灵活应对外部变化,持续把握市场热
点,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5、团队优势
     公司拥有稳定的管理团队,管理团队具有深厚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从业经
历,熟悉行业发展的特点和趋势,对行业最新的技术水平及研发方向有着深刻的
理解,能够根据市场情况研发具有市场潜力的新产品,使公司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和盈利能力。公司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和经验丰富的生产团队能够根据用户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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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及时提供专业完善的解决方案与技术支持。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振斌先
生长期从事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行业的工作,通过将先进务实的经营理念和专业
技术背景相结合,能够准确的把握市场发展动态并规划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且管理人员和股东利益一致,
驾驭企业和面向市场的能力较强。
     (五)公司竞争劣势
     1、产能不足
     随着智能卡行业的蓬勃发展,功能性薄膜与卡基材料的市场需求也快速增
长。公司目前的生产能力已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订单需求,对公司进一步提高市
场占有率产生了阻碍,影响了公司的快速发展。
     2、融资渠道单一
     公司属于民营高科技企业,自创建以来主要依赖自有资金经营。业务发展所
需资金主要通过自身积累,融资渠道较单一。随着公司产品结构的不断丰富及公
司膜片材料产品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展,未来仅靠资金的自我积累难以支撑公司后
续项目的投资,从而制约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六)公司竞争要素最近三年变化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在智能卡
基材领域行业地位突出,各项竞争要素未发生不利变化,据此公司在功能性塑料
膜片行业进一步拓展中已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并已就研发及生产经营进行了
充分布局。在可预见未来,随着公司产品线拓展的稳步实施,公司竞争优势将不
会产生不利变化,将在维系国内智能卡基材领先企业的基础上,继续全面保持竞
争优势。
      四、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1、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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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PVC       8,969.17           68.85%   16,927.73        74.31%     19,673.03     82.20%      16,466.44        76.84%
PETG      3,994.09           30.66%      5,600.90      24.59%      3,767.74     15.74%       4,273.21        19.94%
ABS              43.21        0.33%        159.50       0.70%        430.15       1.80%          663.66       3.10%
PHA              21.28        0.16%        92.70        0.41%         63.38       0.26%           25.73       0.12%
合计     13,027.75          100.00%   22,780.84      100.00%      23,934.29    100.00%      21,429.04       100.00%
          2、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和产销率情况
                                                                                                    单位:吨
                 项    目                  PVC                PETG                ABS               PHA
                         产量             6,219.27                 802.29           39.00                 2.98
       2017 年
                         销量             6,168.61                 836.89           32.47                 3.61
       1-6 月
                        产销率              99.19%                104.31%          83.25%               121.43%
                         产量            11,187.46               1,150.56          105.16                13.57
       2016 年           销量            11,140.25               1,191.43          121.88                12.23
                        产销率              99.58%                103.55%         115.90%               90.13%
                         产量            12,087.64                 803.26          342.06                 6.34
       2015 年           销量            11,882.32                 795.51          334.84                 6.05
                        产销率              98.30%                 99.03%          97.89%               95.42%
                         产量            10,292.04               1,007.45          505.34                 3.08
       2014 年           销量            10,274.43                 897.08          503.49                 2.99
                        产销率              99.83%                 89.04%          99.63%               97.24%
          3、主要产品产能和产能利用率情况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用户订单情况配备相应的生产设备
  和人员,合理安排生产,保证用户订单及时完成。公司也预先与长期合作的客户
  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并根据客户需求动态调整生产任务,以提高生产
  效率,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生产工艺主要包括压延工艺和涂布工艺,其中少量产品在压延工艺基础
  上进行涂布深加工,压延工艺为基础工序和瓶颈工序。根据压延工序设备运行时
  间统计产能利用率如下:
   产品名称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PVC、               实际运行时间(小时)              14,162          24,049          24,519           22,169
  PETG、              设计运行时间(小时)              13,720          19,440          19,440           19,440
  ABS、PHA                  产能利用率                 103.22%         120.37%      126.12%             114.04%
                                                       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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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新建年产 8000 吨智能卡基材项目(1 条生产线)于 2016 年 12 月转固,因此该生
产线产能计入 2017 年度产能,未计算入 2016 年产能。
       4、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不含税)及其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吨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类型
                平均售价     变动率    平均售价      变动率     平均售价   变动率      平均售价
      PVC           1.45      -4.31%       1.52       -8.43%        1.66       3.75%        1.60
  PETG              4.77       1.52%       4.70       -0.84%        4.74   -0.42%           4.76
      ABS           1.33       1.70%       1.31        2.34%        1.28   -3.03%           1.32
      PHA           5.89     -22.32%       7.58      -27.67%       10.48   22.00%           8.59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较为稳定,其中:报告期内,公司 PVC
产品平均售价呈现波动。2015 年 PVC 产品平均售价受芯片卡等银行卡基材、带
胶膜类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提高影响而有所上升,2016 年受芯片卡等银行卡基材、
带胶膜类产品销售占比下降等因素影响,PVC 产品平均售价同比下降幅度 8.43%;
PETG 产品受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平均售价稳中有降;ABS 产品受原材料价格下降
及主要客户深圳欧贝特产品需求调整的影响,平均售价略有波动;PHA 产品平均
售价变动主要由内部不同规格型号产品销售收入占比的变化引起。
       5、产品的主要消费群体
       公司主要消费群体为各类智能卡生产企业以及相关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等。
       6、报告期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按同一控制口径,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营业收入
排名                    客户名称                    交易内容        收入金额
                                                                                       比例
                                        2017 年 1-6 月
            捷德(中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
  1                                                    PVC           1,204.31             9.24%
            关联方
  2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VC、PETG、PHA       984.86             7.56%
            中国机动车辆安全鉴定检测中心下
  3                                                 PVC、PETG          929.45             7.13%
            属子公司
                                           1-1-11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PETG          840.84        6.45%
  5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PVC           609.18        4.68%
                             合计                             4,568.64        35.07%
  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VC、PETG        2,276.41         9.99%
    捷德(中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
  2                                          PVC、PETG        2,007.63         8.81%
    关联方
    中国机动车辆安全鉴定检测中心下
  3                                        PVC、PETG、PHA     1,666.51         7.31%
    属子公司
  4     金邦达有限公司                       PVC、PETG        1,231.89         5.41%
  5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PVC、PETG        1,056.94         4.64%
                             合计                             8,239.38        36.17%
                                       2015 年
  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VC、PETG        2,417.35        10.10%
    黄石捷德万达金卡有限公司及其关
  2                                          PVC、PETG        1,843.66         7.70%
    联方
  3     金邦达有限公司                       PVC、PETG        1,800.89         7.52%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
  4                                          PVC、PETG        1,663.71         6.95%
    其子公司
    中国机动车辆安全鉴定检测中心下
  5                                        PVC、PETG、PHA     1,291.05         5.39%
    属子公司
                             合计                             9,016.66        37.67%
                                      2014 年度
  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VC、PETG        1,768.48         8.25%
  2     武汉天喻信通制卡有限公司             PVC、PETG        1,689.67         7.88%
    黄石捷德万达金卡有限公司及其关
  3                                        PVC、PETG、ABS     1,564.74         7.30%
    联方
    中国机动车辆安全鉴定检测中心下
  4                                        PVC、PETG、PHA     1,100.61         5.14%
    属子公司
  5     金邦达有限公司                     PVC、PETG、PHA     1,041.29         4.86%
                             合计                             7,164.79        33.43%
    注 1:黄石捷德万达金卡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主要客户,报告期内发行人还存在向该公司
同一股东 Giesecke + Devrient Gmbhprizregentenstr.(德国捷德)控制下的 Giesecke &
Devrient America Do Sul(巴西捷德)、GYD IBERICA S.A.(西班牙捷德)的少量销售;
    注 2: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还包括其全资子公司武汉天喻信通制
卡有限公司;
    注 3:发行人直接客户北京中安特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辰西维科安全印务有限公司的
控股股东均为中国机动车辆安全鉴定检测中心。
      注 4:珠海市金邦达保密卡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9 月更名为金邦达有限公司。
                                       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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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当期销售总额 50%的情形,
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销售客户的情况。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
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持有权
益。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中不存在贸易类客户,前十大客户中丹阳市杰杰
电子商贸有限公司、丹阳市运豪化工商贸有限公司为贸易类客户,二者均为恒宝
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采购商;2015 年公司向丹阳市杰杰电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额
714.04 万元,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2.98%,2016 年公司向丹阳市杰杰电
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额 97.01 万元,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0.43%;2014
年公司向丹阳市运豪化工商贸有限公司销售额 940.11 万元,占当年主营业务收
入比例为 4.39%,2015 年公司向丹阳市运豪化工商贸有限公司销售额 158.24 万
元,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0.66%。发行人向恒宝股份直接销售也向丹阳运
豪、丹阳杰杰进行销售,均系应客户要求提供产品的生产销售行为,发行人及其
关联方与恒宝股份、丹阳运豪、丹阳杰杰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保荐机构
通过对恒宝股份及丹阳运豪、丹阳杰杰进行现场核查,确认恒宝股份与丹阳运豪、
丹阳杰杰的代理采购关系,并通过比较同时期内恒宝股份与丹阳运豪、丹阳杰杰
的同类型产品价格,确认发行人向前述三家客户采用相同价格进行销售。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丹阳运豪、丹阳杰杰向发行人采购的最终
销售对象为恒宝股份,发行人贸易类客户的销售已真实实现。
       (二)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价格变动等情况
       1、报告期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公司原材料主要分为主料、辅料和其他物料,主料是指 PVC 树脂(聚氯乙烯
和氯醋树脂)或经过粉碎的 PETG(即聚酯切片,呈现颗粒状)等,辅料为钛白
粉、稳定剂、润滑剂、冲击改性剂、紫外线吸收剂及填料等,其他物料指抗氧剂、
颜料等。
     公司原材料采购根据“比质比价”原则,主要采购方式为直接采购与间接采
购:
     直接采购:公司主要原材料从厂家直接采购,是公司主要采购模式。
                                     1-1-113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间接采购:公司部分原材料通过贸易公司进行采购,主要原因为国内外部分
    原料生产厂家设区域性贸易公司,不直接对相关区域内客户提供材料,同时贸易
    公司给客户货款价格与厂家直接采购价格相同,且提供一定账期,因此公司部分
    原材料通过贸易公司进行采购。
             按原材料类别划分,报告期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聚氯乙烯        2,373.78      31.86%        4,108.42     34.22%        3,832.57     31.78%       3,836.68       32.94%
 氯醋树脂          642.12        8.62%       1,306.16     10.88%        1,559.38     12.93%       1,174.71       10.09%
 聚酯切片        1,483.83      19.92%        1,744.96     14.53%        1,391.17     11.53%       1,786.48       15.34%
 ABS 树脂                 -             -       28.72        0.24%         72.44         0.60%       93.25        0.80%
  钛白粉           660.38        8.86%         773.46        6.44%        790.45         6.55%      810.53        6.96%
  稳定剂           385.81        5.18%         600.44        5.00%        676.63         5.61%      808.94        6.95%
  碳酸钙            60.44        0.81%         105.98        0.88%        124.86         1.04%      108.72        0.93%
   合计          5,606.36     75.26%        8,668.14      72.20%        8,447.52     70.04%       8,619.31       74.01%
当期原材料
                 7,449.52     100.00%       12,006.09    100.00%       12,061.50    100.00%      11,645.72   100.00%
  采购总额
             为保证上述主原料供应,公司与中石化齐鲁分公司、伊士曼(上海)化工商
    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供应商保持多年长期合作,原材料质量和供应均可以得到保
    证。另外,公司所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保持至少有两家及以上的供应商为公司提供
    产品,同时每次采购前进行询价,进一步保证原材料采购价格合理以及货源的稳
    定。
             综上所述,公司采购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不受季节和地域限制。公司与主
    要供应商已经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保证原材料供应的及时性和供货
    质量,满足公司生产需求。
               2、报告期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由当地电力部门提供,不存在供应短缺问题,
    报告期内电力价格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目
             (万度) (万元)          (万度)     (万元)       (万度)   (万元) (万度)       (万元)
   电力      945.98       577.21        1,727.17     1,049.36       1,745.51   1,076.65     1,553.66   1,008.93
                                                        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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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告期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
  盈利能力分析”之“(五)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4、报告期主要原材料占生产成本比重情况
                                                                                                单位:万元
生产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成本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
       6,282.79     73.59%     10,582.63      72.95%        10,953.96        72.72%        10,521.54      74.02%
材料
直接
         623.01      7.30%      1,158.41          7.99%       1,121.66           7.45%        986.33          6.94%
人工
制造
       1,631.25     19.11%      2,765.76      19.07%          2,986.63       19.83%         2,707.17      19.04%
费用
合计   8,537.05   100.00%      14,506.80     100.00%        15,062.25       100.00%        14,215.0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 PVC 产品、PETG 产品生产成本按成本核算分类构成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生产成本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4,848.04     73.59%     8,382.46        72.95%    9,052.63       72.72%     8,176.92     74.02%
       其中:聚
                  2,307.10     35.02%     3,959.40        34.46%    3,931.75       31.59%     4,017.70     36.37%
    氯乙烯
       氯醋树脂     645.77     9.80%      1,282.39        11.16%    1,525.96       12.26%     1,225.58     11.09%
PVC    辅料及其
                  1,895.17     28.77%     3,140.67        27.33%    3,594.92       28.88%     2,933.64     26.56%
    他物料
       直接人工     480.74     7.30%        917.57         7.99%        926.97      7.45%       766.54        6.94%
       制造费用   1,258.73     19.11%     2,190.75        19.07%    2,468.23       19.83%     2,103.90     19.04%
         合计     6,587.52   100.00%     11,490.78       100.00%   12,447.82      100.00%    11,047.36    100.00%
       直接材料   1,398.69     73.59%     2,050.21        72.95%    1,578.51       72.72%     1,885.22     74.02%
       其中:聚
                  1,142.64     60.12%     1,696.87        60.38%    1,293.33       59.59%     1,532.43     60.17%
    酯切片
       辅料及其
PETG                256.04     13.47%       353.34        12.57%        285.18     13.14%       352.79     13.85%
    他物料
       直接人工     138.70     7.30%        224.42         7.99%        161.64      7.45%       176.73        6.94%
       制造费用     363.15     19.11%       535.82        19.07%        430.39     19.83%       485.06     19.04%
    合计      1,900.53   100.00%      2,810.45       100.00%    2,170.53      100.00%     2,547.01    100.00%
       5、报告期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1-1-115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按同一控制口径,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不包括工程施工企业及
设备安装企业)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金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不含税)          比例
                                     2017 年 1-6 月
    1     无锡顶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222.80         16.41%
    2     苏州聚合共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67.25         10.30%
    3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新沂市供电公司                   577.21          7.75%
    4     上海红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564.38          7.58%
    5     大连申德贸易有限公司                               537.41          7.21%
                      合     计                            3,669.06         49.25%
                                        2016 年
    1     无锡顶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572.39         12.04%
    2     苏州聚合共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436.79         11.01%
    3     江苏省电力公司新沂市供电公司                     1,049.36          8.04%
    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965.35          7.39%
    5     常州市钟楼化工塑料有限公司                         492.87          3.78%
                      合     计                            5,516.76         42.26%
                                        2015 年
    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1,151.25          8.77%
    2     常州市钟楼化工塑料有限公司                       1,124.67          8.56%
    3     江苏省电力公司新沂市供电公司                     1,076.65          8.20%
    4     江阴市益民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922.36          7.02%
    5     苏州聚合共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80.53          6.70%
                      合     计                            5,155.45         39.25%
                                        2014 年
    1     苏州聚合共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32.50          8.16%
    2     江苏省电力公司新沂市供电公司                     1,008.93          7.97%
    3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树脂分公司                 887.62          7.01%
    4     伊士曼(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09.67          6.40%
    5     南通易达贸易有限公司                               759.99          6.01%
                      合     计                            4,498.71         35.55%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当期采购总额 50%的情
形,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
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持有权
                                        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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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1)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发生较大变化符合石化行业市场供应特征。除
了河北金牛由于 2014 年 9 月起停产导致其被淘汰出发行人主原料供应商以外,
发行人其他主要供应商发生较大变化的主要原因包括:
     ①公司基于拓宽采购渠道、增加合格供应商的考虑;
     ②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供应商综合实力、产品认可度、售后服务及时性等
综合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③在石化行业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背景下,公司根据询价情况选择性价比更
高的供应商。
       (2)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中的贸易性质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存在贸易性质供应商:
     ①无锡顶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其最终供应商为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和天
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②苏州聚合共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其最终供应商为韩国 SK 集团;
     ③常州市钟楼化工塑料有限公司,其最终供应商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齐鲁分公司;
     ④江阴市益民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其氯醋树脂最终供应商为徐州天阳化工有
限公司,聚氯乙烯最终供应商为泰州市正大化工有限公司;
     ⑤伊士曼(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最终供应商为 Eastman Chemical
Company(伊士曼化学公司);
     ⑥南通易达贸易有限公司,其氯醋树脂最终供应商为江阴大华化工有限公
司,碳酸钙最终供应商为宣城市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聚氯乙烯最终供应商
为泰州市正大化工有限公司;
     ⑦上海红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其最终供应商为韩国 SK 集团;
     ⑧大连申德贸易有限公司,其聚氯乙烯最终供应商为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
公司和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钛白粉最终供应商为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
       (3)发行人向贸易性质供应商采购的主要原因
                                  1-1-117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向贸易性质供应商采购的主要原因有:报告期内,发行人所
采购原材料大部分为石化产品,向贸易性质供应商进行采购符合石化行业市场供
应特点,具体而言:
     ①石化行业中的最终供应商更侧重于生产,长期以来石化行业已形成了最终
供应商自主销售网络及各区域贸易商并存的销售市场特征。
     ②石化行业贸易商由于可以大批量向最终供应商采购,因而往往可取得略低
于最终供应商市场报价的价格,在其向发行人供应时价格与最终供应商无显著差
异,发行人根据询价情况选择贸易类供应商符合自身商业利益。
     ③部分石化生产企业存在向客户计划销售的情形,选择贸易类供应商有利于
公司及时取得生产原料保证生产。
      五、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
办公设备及其他。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7,913.24            6,562.48              82.93%
机器设备                       19,252.22            9,059.99              47.06%
运输工具                            104.06               61.72            59.31%
办公设备及其他                      437.67              143.45            32.78%
    合计                   27,707.19           15,827.65              57.12%
     公司各项固定资产均处于良好状态,总体成新率为 57.12%,可以满足公司
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报告期末,发行人的固定资产主要以机器设备和房屋及建筑物为主,且相关
固定资产结构具有合理性,符合发行人生产模式特点。未来随着发行人使用募集
资金新购置机器设备,发行人机器设备成新率将进一步提升,机器设备占固定资
产比重也将进一步提高。
     发行人 2016 年末机器设备金额大幅增加,是由于 2016 年 12 月发行人 6,595
万元在建工程转固形成,未对 2014-2016 年发行人的产能和经营规模产生影响。
                                       1-1-118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机器设备规模与发行人产能产量相匹配。
     1、房屋构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10 处房屋产权,具体
情况如下:
     (1)华信股份房屋所有权
序                                        建筑面积    取得                       权利
    权证编号             坐落              2             用途   所有权人
号                                          (m )    方式                       限制
     新房权证新沂字
                        新沂市大桥东路                                华信
1    第 20110459-1                         2,476.58   自建   工业                 无
                        189 号                                        股份
     号
     新房权证新沂字
                        新沂市大桥东路                                华信
2    第 20110459-2                         1,288.27   自建   工业                 无
                        189 号                                        股份
     号
     新房权证新沂字
                        新沂市大桥东路                                华信
3    第 20110459-3                         3,147.97   自建   工业                 无
                        189 号                                        股份
     号
     新房权证新沂字
                        新沂市大桥东路                                华信
4    第 20111036-1                         4,566.77   自建   工业                 无
                        189 号                                        股份
     号
     新房权证新沂字
                        新沂市大桥东路                                华信
5    第 20111036-2                           163.41   自建   工业                 无
                        189 号                                        股份
     号
     新房权证新沂字     新沂市无锡-新
                                                                      华信
6    第 20114481-1      沂工业园珠江路     7,894.44   自建   工业                抵押
                                                                      股份
     号                 东侧
     新房权证新沂字     新沂市无锡-新
                                                                      华信
7    第 20114481-2      沂工业园珠江路      1,355.5   自建   工业                抵押
                                                                      股份
     号                 东侧
     苏(2017)新沂     新沂市无锡-新
                                                                      华信
8    市不动产权第       沂工业园珠江路     2,118.11   自建   工业                抵押
                                                                      股份
     0004970 号         东侧
     2015 年 5 月,公司与招商银行新沂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协议》,借款金
额为 3,500 万元,期限为 3 年,并且公司以新沂市珠江路东侧的厂房(新房权证
新沂字第 20114481-1 号和新房权证新沂字第 20114481-2 号)及土地(新国用
(2014)第 1838 号、新国用(2014)第 1839 号、新国用(2014)第 1840 号、
新国用(2014)第 1844 号、新国用(2014)第 1845 号)作为抵押物,与其签订
《最高额抵押合同》。
                                         1-1-119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其中因新国用(2014)第 1838 号宗地自建房屋建筑物,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8 日办理了土地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2017 年 3 月 27 日取得《不动产权证
书》(苏(2017)新沂市不动产权第 0004970 号),2017 年 4 月 5 日与招商银行
新沂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了上述情形以外公司所拥有的固定资产不存在
抵押的情况。
     (2)江苏亚塑房屋所有权
序                                                     建筑面积     取得
         权证编号                   坐落                    2               用途     所有权人
号                                                       (m )     方式
     新沂房权证北沟镇        新沂市经济技术开发                            办公、
1                                                      6,069.05     自建            江苏亚塑
     字第 2023999 号         区 B 区珠江路西侧                               车间
     新沂房权证北沟镇        新沂市经济技术开发                            车间、
2                                                      1,834.33     自建            江苏亚塑
     字第 2023999-1 号       区 B 区珠江路西侧                               其他
     2、租赁房产情况
序                                            租赁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所在地            2              费用       租赁期限      用途
号                                              (m )
              珠海公交信       珠海南屏科
                                                                             2017/4/15
1    发行人   禾物流有限       技园屏西二        232        4176 元/月                    仓储
                                                                            -2018/4/14
                公司             路二号
                               南京市玄武
                                                           租金 74000 元
              南京农大翰         区童卫路
                                                           /年,水电费      2017/4/21-
2    发行人   苑宾馆有限       20 号宾馆          -                                        办公
                                                           等发行人承        2018/4/20
                公司           附属楼 3 楼
                                                                担
                                 (部分)
              深圳和泰供       深圳市龙岗
                                                                           2017.2.10-2
3    发行人   应链服务有       区宝龙一路        75        25 元/ m2/月                    仓储
                                                                             018.2.9
                限公司           27 号
              北京京远达
                               北京昌平马                                  2017/7/27-2
4    发行人   物流有限公                         100         15000 元                      仓储
                                   池口                                     017/10/26
                  司
     上述第 1、3 项租赁房产系为满足客户要求缩短供货时间而租用,第 2 项租
赁房产系为发行人南京办事处办公而租用。
     3、主要生产设备
                                                                                    单位:万元
                                             1-1-120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名称                 数量           原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1       五辊压延生产线                   1              5,888.44           788.57          13.39%
     2       压延机                           1              3,320.19         1,312.98          39.55%
     3       压延机                           1              2,348.94         2,274.55          96.83%
     4       五辊压延机                       1              1,088.91           635.53          58.36%
     5       挤出机                           1                600.77           275.06          45.79%
     6       挤出机                           1                514.73           498.41          96.83%
     7       涂布线(二)                     1                362.71           312.94          86.28%
     8       横切机                           1                    272           35.03          12.88%
     9       涂布生产线                       1                270.31           129.07          47.75%
     10      配电柜                           1                268.91           260.40          96.83%
     11      PVC 自动配混料系统               1                265.82           257.40          96.83%
     12      横切机                           1                250.09           242.17          96.83%
     13      加热系统                         1                225.36           218.22          96.83%
     14      全自动卷取机                     1                    200          116.73          58.36%
     15      高低搅机组                       1                129.86            16.72          12.88%
     16      供电系统-其他                    1                117.92           114.18          96.83%
     17      高低压配电柜                     1                111.11            47.81          43.03%
     18      十四辊引离拉伸装置               1                    100           58.36          58.36%
     19      加热冷却站                       1                    100           58.36          58.36%
     20      压延辊备件                       2                    100           58.36          58.36%
                   合计                      21             16,536.07      7,710.87             46.63%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等。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账面无形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无形资产类别                    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3,044.89                     302.47               2,742.42
            合计                        3,044.89                     302.47               2,742.42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 13 宗,具体情况如下:
                                                              取
序                                                面积        得     用                  所有   权利
           权证编号            坐落                  2                     有效期至
号                                                (m )      方     途                  权人   限制
                                                              式
            新国用        新沂大桥东路                        出     工                  华信
1                                             15,083.59                    2054/4/4              无
          (2013)第          189 号                          让     业                  股份
                                                  1-1-12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328 号                                         用
                                                       地
                                                       工
       新国用
                      新沂大桥东路                出   业               华信
2    (2014)第                        4,937.10             2054/4/4            无
                          189 号                  让   用               股份
       287 号
                                                       地
                                                       工
       新国用
                      新沂大桥东路                出   业               华信
3    (2014)第                        9,796.00             2061/8/11           无
                          189 号                  让   用               股份
       288 号
                                                       地
                                                       工
       新国用        新沂市无锡-新
                                                  出   业               华信
4    (2014)第      沂工业园珠江路     733.88              2064/1/30          抵押
                                                  让   用               股份
       1839 号           东侧
                                                       地
                                                       工
       新国用        新沂市无锡-新
                                                  出   业               华信
5    (2014)第      沂工业园珠江路   12,393.12             2064/1/30          抵押
                                                  让   用               股份
       1840 号           东侧
                                                       地
                                                       工
       新国用        新沂市无锡-新
                                                  出   业               华信
6    (2014)第      沂工业园珠江路    8,207.98             2064/1/30          抵押
                                                  让   用               股份
       1845 号           东侧
                                                       地
                                                       工
       新国用        新沂市无锡-新
                                                  出   业               华信
7    (2014)第      沂工业园珠江路   27,717.60             2063/9/2           抵押
                                                  让   用               股份
       1844 号           东侧
                                                       地
     苏(2017)新                                      工
                     新沂市无锡-新
     沂市不动产                                   出   业               华信
8                    沂工业园珠江路   41,730.00             2059/8/24          抵押
         权第                                     让   用               股份
                         东侧
     0004970 号                                        地
                                                       工
       新国用
                     新沂市北沟镇神               出   业               江苏
9    (2006)第                       17,136.40             2056/11/5           无
                     山村塔河路西侧               让   用               亚塑
       0980 号
                                                       地
     苏(2016)新    新沂市无锡-新                     工
     沂市不动产      沂工业园钱塘江               出   业               华信
10                                    23,073.59             2066/6/29           无
         权第        路以西、一支河               让   用               股份
     0001561 号          以北                          地
     苏(2016)新    新沂市无锡-新                     工
     沂市不动产      沂工业园钱塘江               出   业               华信
11                                    13,137.01             2066/6/29           无
         权第        路以西、一支河               让   用               股份
     0001562 号          以北                          地
12   苏(2016)新    新沂市无锡-新      485.00    出   工   2066/6/29   华信    无
                                       1-1-12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沂市不动产      沂工业园钱塘江                让    业                 股份
    权第         路以西、一支河                      用
     0001571 号          以北                            地
     苏(2016)新    新沂市无锡-新                       工
     沂市不动产      沂工业园钱塘江                出    业                 华信
13                                    2,766.00                  2066/6/29           无
         权第        路以西、一支河                让    用                 股份
     0002854 号          以北                            地
    *注:因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于公司新自建房屋建筑物,新沂市不动产登
记局统一核发《不动产权证书》(苏[2017]新沂市不动产权第 0004970 号),并收回该新建房
屋建筑物所在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新国用[2014]第 1838 号)。
     2015 年 5 月,公司与招商银行新沂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协议》,借款金
额为 3,500 万元,期限为 3 年,并且公司以新沂市珠江路东侧的厂房及土地(新
国用(2014)第 1838 号、新国用(2014)第 1839 号、新国用(2014)第 1840
号、新国用(2014)第 1844 号、新国用(2014)第 1845 号)作为抵押物,与其
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2017 年 4 月,新沂市不动产登记局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苏[2017]新沂
市不动产证明第 0005058 号),抵押权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义
务人为华信股份,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17)新沂市不动产权 0004970 号,抵押
方式为最高额抵押,最高债权数额为 1,289.62 万元,债权确定期间为 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抵押土地面积为 41,730.00m2,抵押房屋面积为
2118.11m2。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了上述情形以外公司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存
在抵押、质押的情况。
     2、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持有 4 项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所有权
         注册号              商标                有效期至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号                                      人
                                       华信                   1703 橡胶、树脂、纤维半
 1   第 3575150 号                               2025/5/20
                                       股份                            成品
                                       1-1-123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 10351741                     华信                  1703 橡胶、树脂、纤维半
 2                                              2023/2/27
           号                         股份                           成品
      第 13786189                     华信                  1703 橡胶、树脂、纤维半
 3                                               2025/4/6
           号                         股份                           成品
      第 13786273                     华信                  1703 橡胶、树脂、纤维半
 4                                              2025/8/27
           号                         股份                           成品
     3、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 33 项,其中发明专利 15 项,实用
新型专利 18 项。
序                             专利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期
号                             类型                             权人
       居民身份证用 PETG 卡                                     华信
 1                             发明    ZL200410041031.8                 2004/6/21
         基及其制造工艺                                         股份
      RFID 标签用 PETG 印刷                                     华信
 2                             发明    ZL200910024722.X                 2009/2/11
         片材及其制造工艺                                       股份
      PHA 与 PETG 共混物薄膜                                    华信
 3                             发明    ZL201110140959.1                 2011/5/29
           及其制备方法                                         股份
      PHA 与 PETG 共混物硬质                                    华信
 4                             发明    ZL201110140948.3                 2011/5/29
         片材及其制备方法                                       股份
      聚羟基脂肪酸酯薄膜及                                      华信
 5                             发明    ZL201110140919.7                 2011/5/29
             其制备方法                                         股份
      一种卡基材涂布用水性
                                                                华信
 6    聚氨酯黏合剂的制备方     发明    ZL201310117595.4                 2013/4/7
                                                                股份
                 法
      一种数码打印片专用基                                      华信
 7                             发明    ZL201310334557.4                 2013/8/5
         材及其制备方法                                         股份
      一种 PVC、PETG 预涂膜                                     华信
 8                             发明    ZL201310113637.7                 2013/4/2
      及其挤压定量涂布方法                                      股份
      一种生物降解 PHA 透气                                     华信
 9                             发明    ZL201210549767.0                2012/12/18
         膜及其制备方法                                         股份
      一种可降低大气污染挥
                               实用                             华信
10    发物及气体的真空分离             ZL200920284355.2                 2009/12/8
                               新型                             股份
                 装置
                                      1-1-124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实用                       华信
11           割气泡机                ZL201020113285.7          2010/2/10
                             新型                       股份
                             实用                       华信
12      一种高效磨粉系统             ZL201320182289.4          2013/4/12
                             新型                       股份
      塑料压延机的皮带喂料   实用                       华信
13                                   ZL201320214284.5          2013/4/25
              装置           新型                       股份
      用于 PU 水溶性胶涂布
                             实用                       华信
14    厚度的自动测量控制系           ZL201320433225.7          2013/7/22
                             新型                       股份
                统
      一种可降解 PHA∕PBS
                                                        华信
15    共混物片材及其制备方   发明    ZL201210591920.6          2012/12/31
                                                        股份
                法
                             实用                       华信
16      涂布线胶槽搅拌器             ZL201420703719.7          2014/11/21
                             新型                       股份
      一种塑料压延机用螺旋   实用                       华信
17                                   ZL201420846525.2          2014/12/29
          气泡切割装置       新型                       股份
      一种用于除尘器废料排   实用                       华信
18                                   ZL201420845191.7          2014/12/29
            出的装置         新型                       股份
                             实用                       华信
19     一种压延机挡料装置            ZL201520166704.6          2015/3/24
                             新型                       股份
                             实用                       华信
20    一种料仓自动除尘装置           ZL201520126623.3          2015/3/5
                             新型                       股份
      一种用于热塑性树脂及
                             实用                       华信
21    加工助剂用粉料疏松装           ZL201520166398.6          2015/3/24
                             新型                       股份
              置
      一种挤出机自动供料装   实用                       华信
22                                   ZL201520126622.9          2015/3/5
              置             新型                       股份
      一种热塑性树脂加工用   实用                       华信
23                                   ZL201520166845.8          2015/3/24
      粉料防粘壁防架桥装置   新型                       股份
      用于热塑性树脂粉料输   实用                       华信
24                                   ZL201520126636.0          2015/3/5
    送的防架桥装置       新型                       股份
      一种冷混机边料自动加   实用                       华信
25                                   ZL201520126625.2          2015/3/5
            料装置           新型                       股份
      适用于双界面卡的白色                              华信
26                           发明    ZL201310194439.8          2013/5/23
    片材及制备方法                                  股份
      一种用于智能卡的 PHA                              华信
27                           发明    ZL201410827826.5          2014/12/26
      保护膜片及其制备方法                              股份
      一种用于智能卡的 PHA                              华信
28                           发明    ZL201410827829.9          2014/12/26
      印刷膜片及其制备方法                              股份
      制卡用 CPVC/PVC 片材                              华信
29                           发明    ZL201310352040.8          2013/8/13
          及其制备方法                                  股份
      一种用于智能卡的 PHA                              华信
30                           发明    ZL201410828857.2          2014/12/26
    基材及其制备方法                                股份
                                    1-1-125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种用于粉料输送或搅
                                实用                        华信
31    拌除尘系统的压力调节               ZL201621339741.3          2016/12/08
                                新型                        股份
              装置
      一种用于橡胶斗电子秤      实用                        华信
32                                       ZL201621339579.5          2016/12/08
          的气动对夹阀          新型                        股份
      一种用于破碎料输送金      实用                        华信
33                                       ZL201621339816.8          2016/12/08
      属捡出的滚筒式磁力架      新型                        股份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七、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
     (一)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
     公司成立之初只有单一 PVC 产品,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拥有了 PVC、PETG、
ABS、PHA 等 4 大系列 20 多种智能卡基材产品,实现了智能卡基材的差别化生产,
形成了融合压延、涂布、挤出流延等智能卡基材加工技术体系,掌握了从专用设
备、产品配方到生产工艺参数控制的核心技术,拥有相关技术专利 33 项,形成
了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技术体系,掌握自身所有产品的核心技术,并在这些核心
技术基础上,开发出功能性膜片的系列产品。
     发行人无法直接通过采购原材料压制成卡,而是通过自行研发的配方,对所
购 PVC、PETG 树脂等原材料适当改性,以达到特定的性能,压制得到卡基,发行
人已掌握的与配方相关的技术包括 PVC 透明膜生产技术、PETG 膜片生产技术、
ABS 卡基材料生产技术、PHA 智能卡基材生产技术、双界面卡基材生产技术等。
发行人专门在公司研发中心下设配方设计小组,根据新产品要求设计产品配方,
并组织小试,准确记录并分析试验过程,并不断优化配方,力争在行业竞争中处
于优势地位。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包括:
序    技术名称           简要说明          应用范围         知识产权情况
                                       1-1-126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号
                     该技术采用五辊压延          主要用于第二
                                                                     居民身份证用PETG卡基及其制
                     工艺加工聚酯薄膜,产        代居民身份证、
     PETG 膜 片 生                                                   造工艺(200410041031.8)
1                    品具有环保、光泽度          警官证、港澳通
     产技术                                                          RFID标签用PETG印刷片材及其
                     好、耐候性好、使用寿        行证、高档银行
                                                                     制造工艺(200910024722.X)
                     命长等优点。                卡等的制作。
                     在配方中引入聚乙烯
                     离聚体,对产品进行增                            适用于双界面卡的白色片材及
                                                 主要用于金融
     双界面卡基      强、增韧,提高产品的                            制备方法(201310194439.8)
2                                                IC 卡 等 双 界 面
     材生产技术      力学性能,该产品具有                            一种数码打印片专用基材及其
                                                 卡的制作
                     厚度均匀,绕线速度快                            制备方法(201310334557.4)
                     等特点。
                     通过研究加工助剂对
                     PVC膜力学及加工性能
                     的影响,筛选出能够进
                     行凹凸字制作、裱磁等
     PVC 透 明 膜
3                    制卡加工的薄膜配方          PVC保护膜           未申请专利
     生产技术
                     及工艺,产品具有透光
                     率高、韧性好等特点,
                     主要用于各种卡防伪
                     层及保护膜。
                     该技术通过丙烯腈、丁
                     二烯、苯乙烯组份的比
                     例调整,配合专用设                              制卡用环保高维卡ABS片材及其
     ABS 卡 基 材                                主要用于SIM 卡
4                    备,开发适于ABS卡基                             制备方法(201410677530.X),
     料生产技术                                  的制作
                     材料的加工工艺。产品                            专利申请已受理。
                     具有耐热性好、环保性
                     好的特点。
                     该技术以水性胶黏剂                              一种卡基材涂布用水性聚氨酯
                     为原料,制备适用于          卡用预涂膜、个      黏合剂的制备方法
     薄膜环保涂      CMYK色卡层合、个性化        性化数码打印        (201310117595.4)
5
     布技术          打 印 的 低 VOC 涂 布 产    材料、医用胶片      一种PVC、PETG预涂膜及其挤压
                     品,生产过程无有机溶        等。                定量涂布方法
                     剂,环保性好。                                  (201310113637.7)
                     该技术以生物降解PHA                             聚羟基脂肪酸酯薄膜及其制备
                     树脂为主原料,配合润                            方法(201110140919.7)
     PHA 智 能 卡    滑剂、抗紫外剂等,形        环保型智能卡        一种用于智能卡的PHA基材及其
6    基材生产技      成了适用于五辊压延          制作、高档文具      制备方法(201410828857.2)
     术              的基本配方,并在此基        包装等              一种用于智能卡的PHA印刷膜片
                     础上开发了适用不同                              及其制备方法
                     要求的差别化产品。                              (201410827829.9)
                     公司在引进吸收国外          应用于卡基膜        一种高效磨粉系统
     专用设备开
7                    设备技术的基础上,根        片的加工及涂        (201320182289.4)
     发
                     据产品生产、研发过程        布                  用于PU水溶性胶涂布厚度的自
                                                1-1-127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中遇到的难题,通过自                      动测量控制系统
                    主设计获得多项专用                        (201320433225.7)
                    设备,提高产品质量及                      一种塑料压延机用螺旋气泡切
                    生产效率。                                割装置(201420846525.2)
                                                              一种热塑性树脂加工用粉料防
                                                              粘壁防架桥装置
                                                              (201520166845.8)
                                                              一种用于热塑性树脂及加工助
                                                              剂用粉料疏松装置
                                                              (201520166398.6)
                                                              一种压延机挡料装置
                                                              (201520166704.6)
      (二)公司获得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及主要荣誉情况
      1、主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
序                                                                       批准/
       证书       证书编号        项目名称           对应专利技术                     先进性
号                                                                     认证机构
                   苏科鉴字      第二代居民
                                               居民身份证用 PETG       江苏省科        国内
1     成果鉴定     [2005]第      身份证基材
                                               卡基及其制造工艺        学技术厅        领先
                    1433 号      (PETG 卡基)
                   徐科鉴字
                                 RFID 印刷片    RFID 标签用 PETG 印    徐州市科        国内
2     成果鉴定     [2010]第
                                 材(PETG)     刷片材及其制造工艺     学技术局        领先
                     001 号
                                                聚羟基脂肪酸酯薄膜
                                                及其制备方法、
                  中石化联鉴                                           中国石油
                                  全生物降解    PHA 与 PETG 共混物薄                   国际
3     成果鉴定    字[2013]第                                           和化学工
                                 PHA 压延薄膜   膜及其制备方法                         先进
                    080 号                                             业联合会
                                                PHA 与 PETG 共混物硬
                                                质片材及其制备方法
      2、主要项目、产品荣誉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批准/认证机
       荣誉名称     项目/产品名称          对应专利技术                          获奖年度
 号                                                                构
       国家火炬                                               国家科技部火
 1     计划重点                                               炬计划高技术       2005 年度
         项目                                                 产业开发中心
                   第二代居民身份
                                       居民身份证用 PETG      国家科技部、
                   证基材(PETG 卡
       国家重点                        卡基及其制造工艺       商务部、质检
 2                       基)                                                    2006 年度
       新产品                                                 总局、环保总
                                                                  局
 3     江苏省科                                               江苏省人民政       2007 年度
                                           1-1-128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学技术进                                                  府
     步三等奖
                                     聚羟基脂肪酸酯薄
                                     膜及其制备方法
     江苏省高                        PHA 与 PETG 共混物
4    新技术产     PHA 生物降解膜片   薄膜及其制备方法      江苏省科技厅
       品                            PHA 与 PETG 共混物
                                                                          2011 年度
                                     硬质片材及其制备
                                     方法
     江苏省优                        RFID 标签用 PETG 印
                                                           江苏省经济和
5    秀新产品       PETG 高光膜      刷片材及其制造工
                                                           信息化委员会
       奖                            艺
     国家金卡       双界面卡基材     适用于双界面卡的      国家金卡工程
     工程金蚂                        白色片材及制备方      协调领导小组
6
       蚁奖                          法                      办公室
                                     居民身份证用 PETG
                                                                          2013 年度
     江苏省高                        卡基及其制造工艺
                  热封型 PETG 功能
7    新技术产                        RFID 标签用 PETG 印   江苏省科技厅
                      聚酯薄膜
       品                            刷片材及其制造工
                                     艺
                                     聚羟基脂肪酸酯薄
                                     膜及其制备方法、
     全国工商
                                     PHA 与 PETG 共混物 全国工商联科
     联科技进     生物降解 PHA 智
8                                    薄膜及其制备方法、 学技术奖工作
     步奖三等       能卡基材
                                     PHA 与 PETG 共混物   办公室
       奖
                                     硬质片材及其制备
                                     方法
                                     聚羟基脂肪酸酯薄
                                     膜及其制备方法、
                                                        国家科技部、
                                     PHA 与 PETG 共混物
     国家重点     PH80 生物降解薄                       商务部、质检
9                                    薄膜及其制备方法、
     新产品              膜                             总局、环保总
                                     PHA 与 PETG 共混物                   2014 年度
                                                            局
                                     硬质片材及其制备
                                     方法
                                     一种数码打印片专
                  个性化数码打印
10                                   用基材及其制备方
                  片专用 PVC 基材
                                     法
     江苏省高                        适用于双界面卡的
                  双界面卡 PVC 基
11   新技术产                        白色片材及制备方      江苏省科技厅
                        材
       品                            法
                                     在常规 PVC 智能卡基
12                PVC 激光刻蚀基材   材加工技术基础上,
                                     通过加入专用激光
                                        1-1-129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刻蚀助剂,调整树脂
                                         基体对激光的吸收
                                         量,实现智能卡激光
                                         刻蚀加工,是一种功
                                         能性 PVC 智能卡基材
                                         产品
                                         一种用于智能卡的
                                         PHA 保护膜片及其制
     国家金卡                                                  国家金卡工程
                                         备方法
13   工程金蚂      PHA 智能卡基材                              协调领导小组
                                         一种用于智能卡的
       蚁奖                                                      办公室
                                         PHA 印刷膜片及其制
                                                                              2015 年度
                                         备方法
                                         “居民身份证用
     高新技术                            PETG 卡基及其制造
14                  PETG 镭射膜                                江苏省科技厅
       产品                              工艺”专利技术的延
                                         伸开发
     国家金卡                                                  国家金卡工程
                  PETG身份证卡基         居民身份证用PETG
15   工程金蚂                                                  协调领导小组
                      系列               卡基及其制造工艺
       蚁奖                                                      办公室
                                         通过表面改性开发
                                         的功能性卡基材料,
                                         满足SIM卡水性油墨
                  高亲水ABS SIM卡
16                                       印刷需求,具表面张
                        基材
                                         力高,无氯,耐候性
                                                                              2016 年度
     江苏省高                            好、强度较高,韧性
     新技术产                              较强等特点。     江苏省科技厅
       品                                以PETG为原料,通过
                                         控制熔体的熔融粘
                                         度及流动性实现薄
17                  PETG挤出薄膜
                                         膜的低收缩性及外
                                         观均匀性,用于防
                                         伪、装饰等领域。
     (三)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             13,027.75         22,780.84        23,934.29      21,429.04
     营业收入                13,027.75         22,782.34        23,953.87      21,429.21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
                               100.00%            99.99%           99.92%        100.00%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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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研发与技术储备情况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在塑料材料技术研发及智能卡膜片产品工艺方面积累了
丰富经验,形成了完整的研发体系,包括关键、核心技术资料的积累与创新机制,
科研项目的立项、推进和验收体系,科研成果评价与奖励机制以及以效益为导向
的科研成果产业化机制,研究成果填补了多项国内空白,奠定了公司的行业技术
领先地位。公司技术开发中心被认定为江苏省智能卡卡基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
       (一)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研发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公司研发中心由研发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管理,下设配方设计小组、中试生产
小组、科技情报小组、实验室、工艺开发小组、检验检测小组、标准化小组。
     各部门分工职责:
     研发中心主任:领导管理研发中心,负责制定研发中心发展规划;新产品研
发的审批;研发人员考核等。
     配方设计小组:根据新产品要求设计产品配方,并组织小试,准确记录并分
析试验过程,并不断优化配方;配合中试生产小组实施中试。
     中试生产小组:根据产品开发计划组织实施中试,编制中试计划、整理试制
资料并提出建议。
     科技情报小组:负责收集、整理与公司发展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分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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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专利信息,为新品开发提供依据及解决方法;负责科技查新工作;跟踪收集
国内外对新产品、新技术的政策信息,制定计划,及时申报相关项目并做好后续
维护工作;协助研发中心主任修订研发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制度执行
情况;研发中心文档、印章的管理;负责联系发改委、科技局、高校院所等单位。
     实验室:负责小试、检测等设备的选型、维护、管理;配合新产品研发人员
做好研发工作;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做好现有产品的分析测试工作。
     工艺开发小组:根据产品开发计划制定工艺路线,并通过小试、中试进行验
证;提出工艺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工艺文件。
     检验检测小组:全程配合并参与产品研发工作,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提供
测试报告。负责委外检测工作。
     标准化小组:负责产品标准的收集与制定;负责企业、行业、国家标准的申
报;对研发文件是否规范进行检查。
       (二)研发人员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技术研发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占公司员工
人数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              技术研发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
           人员数量                 56
    占员工总数比例            15.56%                    0.83%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团队基本保持稳定。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技
术研发人员 56 人,占公司员工人数的 15.56%。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50
人,占技术研发人员的 89.29%。稳定的研发团队为公司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
充分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快速灵活地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奠定了基
础。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且均在公司和相关行业长期工作,具有较强的
研发能力、丰富的技术经验和研发成果。其研发成果填补了多项国内空白,多个
科学技术成果被鉴定为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并获得多项科技成果奖。公司核心
技术人员所取得的专业资质、重要科研成果、所获得的奖项等详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四)其他核心人员”。
                                  1-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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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在研项目情况
       1、公司在研项目
       公司正在进行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研发方式            拟达到的目标           所处阶段         项目性质
                                                                             新产品研发
    PHA智能卡          提高PHA智能卡基材性能,实现
  1               合作开发                                  试生产阶段       及工艺进一
           基材            PHA智能卡基材产品系列化
                                                                               步优化
         CMYK色卡          采用水性胶黏剂技术制备智能
                                                                             新产品及工
  2      预涂膜研 自主开发 卡预涂膜,提供产品质量和合        小试阶段
                                                                               艺研发
         发及应用          格率,改善上下游工作环境
                           开发可以用于超高频射频天线
         可热合低          喷墨印刷的基材,有利于提高
                                                                             新产品及工
  3      温聚酯基 自主开发 射频标签性能并进一步降低制        小试阶段
                                                                               艺研发
           材              作成本,同时促进公司产品升
                           级
       2、公司技术合作研发情况
       公司十分重视同相关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的技术合作,可以有效提高公司研
发水平,有助于公司巩固在行业中的技术优势。报告期内,公司执行的主要技术
合作研发情况如下:
 序               研发                                 知识产权
    合作方                      项目名称                      保密措施    有效期限
 号               方式                                   归属
                                                                涉密人员:
                                                                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2015年3月
       公安部第   合作       生物降解PHA法定证件卡基
 1                                                     双方共有 保密内容: 12日至2018
       一研究所   开发               材料开发
                                                                技术信息 年3月11日
                                                                和经营信
                                                                    息
                                                                涉密人员:
                                                                与技术有
                                                                  关人员
                                                                保密内容:
                                                                            2015年3月
                  技术       镭射PET/PVC卡基材料生产            技术信息
 2     四川大学                                        双方共有            15日至2017
                  服务           线改造及工艺技术               和经营信
                                                                            年3月14日
                                                                    息
                                                                保密期限:
                                                                合同生效
                                                                  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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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报告期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一直坚持以技术研发为核心,注重提升研发能力与技术创新能力以保持
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和资金实力的增强,公
司不断地进行研发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新产品研发费                        421.44         886.11       947.48      992.44
营业收入                         13,027.75      22,782.34    23,953.87    21,429.21
新产品研发费占营业收入的
                                     3.23%           3.89%       3.96%        4.63%
比例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不存在资本化的情况。
     (五)保持技术创新的机制
     1、技术创新立项管理
     为确保研发项目符合客户需求和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公司研发项目在立项之
前都要经过充分的市场调查和可行性分析,并经过公司内部评审后决定是否立
项。对决定立项的项目指定项目负责人,组建项目管理小组。公司还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技术开发质量保证体系,从立项到最终形成技术成果,公司有严格的包括
评审、论证、设计、试验、检测等完整的流程体系,以保证研发项目的顺利进行
及所形成成果的技术水平和市场价值。
     公司研发项目主要来源于以下二个方面:
     (1)跟踪市场变化,利用创新思维进行产品研发
     公司通过对功能性塑料行业技术进步的不断跟踪,并结合公司所掌握技术,
利用创新思维提出新产品的研发方向。研发部门进行立项评审确定新产品的可行
性后,正式立项进入研发环节。
     (2)通过了解客户需求进行产品研发
     公司要求在售后服务中由销售人员就产品的使用情况对客户进行访谈并收
集反馈意见。研发部门充分利用下游客户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对于产品技术和质量
的意见以及对产品的未来需求,对现有产品进行改进及研发创新。
     2、技术创新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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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建立了系统的研发项目管理制度,通过进行技术创新过程流程化和模块
化控制管理,提高了产品研发的成功率并且缩短了研发时间。公司健全的研发管
理体系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研发工作的有序进行。
       3、整合资源,带动上下游企业参与研发过程
     公司根据产品特性采用了研发创新中先进的管理理念,整合产业链中上下游
企业参与研发过程,在产品研发过程中通过集成和优化内外资源缩短产品从研发
到投放的周期;利用供应商和客户的技术和知识资源等为公司自身能力加码,提
高公司在快速变化市场中的敏捷度和柔性。
       4、建设创新文化
       (1)建立创新激励机制
     为了激励研发人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公司建立了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有
效的创新激励机制。公司对研发人员采取项目奖励制度,根据每个研发项目的技
术难度和工作量确定项目奖金。研发项目完成并通过项目成果考核小组的审核
后,项目奖金由项目组成员按贡献分享。
       (2)提供创新资源保障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确保研发工作能够向系统化、规模化目标稳步迈进。
公司建立了多种人才引进渠道和有效的人才培训计划,同时对现有技术骨干进行
重点培养,提供进修深造的机会,为科研骨干和学术带头人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
活环境。研发部门的项目组人员保持动态结构,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研发人员的能
力。
       (3)强化研发团队建设
     公司通过外部引进、内部培训等多种手段,不断强化技术力量,培养精干、
高效的科研团队,以人才奠定技术创新的基础,促进公司科研开发能力提高。公
司还将持续引进高端技术人才、行业专家,进一步充实公司研发团队实力和创新
能力。
       (六)核心技术保护
     核心技术是公司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也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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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对核心技术的保护,为了防范核心技术失密,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1)对关键技术进行分解,分别由不同的核心技术人员掌握其关键点;
     (2)技术资料、成果和档案由专人保管,保证技术档案的完整、系统、准
确和安全,不得擅自复印、复制;
     (3)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技术研发团队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稳
定;
     (4)与技术研发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将其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明确约定
技术研发人员技术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九、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十、未来发展规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致力为中国“金卡工程”配套服务,坚持“创新引领、持续发展,以人
为本、善待员工,为用户创造价值,实现股东利益”的核心经营理念,保持在智
能卡基材领域的稳步发展;同时,以市场为导向,以新产品开发为核心,积极拓
宽功能性薄膜的应用领域,向战略新兴产业迈进,成为国内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
响力的功能性薄膜制造商。
       (二)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内将逐步提升产能,加大研发投入,拓宽产品市场,进一步提
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和行业知名度,继续保持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将立足于智能卡基材领域,抓住中国金卡工程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通
过发行上市迅速提高公司生产和研发能力,充分利用已经积累的技术优势、产品
优势、品牌优势,积极创新,推出更多优异性能的功能性薄膜产品,延伸产业链,
拓宽产品应用领域,满足我国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对新型材料的需求,继续保持公
司在智能卡基材行业领先地位,努力发展成为中国功能性薄膜行业领先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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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的实施计划
       1、产能扩张计划
     国家决定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为智能卡基材和功能性聚酯薄膜产
业提供了大好机遇,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公司产品准确定位以及持续的创新能力奠
定未来发展的基础。
     功能性塑料的市场外部环境不断变化,例如,近年来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就
对于智能卡基材领域具有重大影响。移动支付对于发行人未来业务的主要影响如
下:
     (1)移动支付对于银行卡基材领域的需求存在不利影响
     随着移动移动支付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消费者支付习惯的逐步改变,以移
动支付为代表的线上支付应用将会逐步提升,对线下刷卡消费行为造成冲击,客
观会降低银行卡持卡用户的用卡频率,长期而言可能降低银行卡的消费总量及生
产总量,从而对公司下游产业中的银行卡基材领域产生不利影响。
     (2)移动支付对银行卡基材领域的中期需求影响有限
     由于移动支付无法完全替代传统支付方式,结合当期移动支付的使用模式,
由于仍需绑定银行卡,因此,在可预见未来对银行卡发行量冲击有限。
     (3)发行人其他产品领域有效对冲了移动支付的负面影响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功能性膜片材料生产,产品应用范围广泛,社保卡、港澳
通行证等由于“证件变卡片”所不断增加的市场需求,将持续引发下游行业对发
行人产品的新增需求。
     公司将立足于智能卡基材领域,大力发展环保型、生物降解卡基,在巩固目
前市场地位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断开发新产品、改
进工艺、降低成本。
     公司生产线已得到合理利用,亟需扩大产能,公司在设计募投项目时,根据
企业发展目标,经过审慎论证,围绕主业发展,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建设“年产
8000 吨智能卡基材项目”和“年产 4000 吨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项目实施后,
公司将继续保持智能卡基材行业领先地位,并向功能性聚酯薄膜等其他新兴领域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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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新产品开发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科研技术投入,改进现有产品并不断开发新产品,增加产
品种类,扩大产品的用途,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未来三年,公司新产品开发
领域包括:
     (1)新型环保型卡基、生物降解卡基等智能卡基材领域
     在公司现有产品基础上,积极参与国家智能卡发行项目,全力做好卡基材料
配套开发,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智能卡生产解决方案和优质服务,这也是公司核心
竞争力之一,继续开发满足市场新需求的环保型卡基、生物降解卡基等新材料。
     (2)数码打印材料及产品应用领域延伸
     围绕客户个性化需求,继续开发智能卡数码打印材料、镭射材料、预涂膜等
产品。由于该产品具有优越的数码打印功能,还可以推广应用到干式数码打印医
用胶片、新型环保数码打印广告宣传材料等领域。
     (3)PETG 聚酯薄膜加工技术的推广
     公司是国内少数拥有 PETG 聚酯加工技术和产品研发能力的企业之一,该技
术应用取得巨大成功,已将产品广泛用于全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通行证、
居住证、警官证、环保型银行卡的制作等。公司继续发挥 PETG 薄膜研发优势,
通过不同聚酯原料选取和特殊加工技术手段,开发环保型 PETG 热收缩膜、涂布
膜、热封聚酯膜等产品,将 PETG 加工技术推广到功能性薄膜领域,既扩大了市
场份额,也提高了产品附加值。
     3、市场开拓计划
     (1)市场和区域纵深化战略
     公司产品不仅替代进口,还广泛出口乌克兰、俄罗斯、印尼、越南、土耳其、
印度、巴西、西班牙等 30 多个国家。未来随着公司设计生产能力和技术研发能
力的进一步增强,公司将在巩固现有国内市场客户的基础上,大力推介环保型卡
基、生物降解卡基和产品技术解决方案,继续扩大国内高端客户市场。同时,积
极参加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展览会,提高公司在国际市场知名度,充分利用与国
际跨国制卡公司的合作关系,努力扩大海外销售规模,获取更高的市场份额。
     (2)行业应用领域纵深化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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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是我国智能卡基材专业生产企业,产品类别丰富,涵盖所有卡基新材料,
并向数码打印材料、功能性聚酯薄膜的市场转移,扩大产品种类。募集资金投资
新项目建设,不仅可以解决目前产能不足的状况,公司还计划在现有产品技术的
基础上,加大功能性聚酯薄膜加工和应用研究,使公司产品和技术逐步向环保型
PETG 热收缩膜、PETG 热封聚酯膜、聚酯涂布膜等领域延伸,一方面能够有效扩
大下游市场范围,另一方面通过全面的技术研发,巩固公司在国内功能性工业薄
膜生产企业的市场地位。
     (3)品牌战略实施计划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产品系列最全、影响力最大的智能卡基材生产企业之
一,“华信”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在国际市场也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将会极大地提高本公司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提升公司
信用等级和公司实力。通过发行上市强化公司品牌优势,提高国际竞争力,是实
施公司“品牌战略”重要途径。
     4、技术创新计划
     技术创新是实现公司稳步增长的重要战略之一,也是公司鲜明的发展模式,
通过承担国家智能卡项目的卡基材料配套研发,占领国内智能卡基材行业高端市
场,成为行业的领跑者。在过去的几年,公司一直坚持产学研合作,与公安部第
一研究所、四川大学等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承担国家创新基金 1 项、国家火炬计
划 3 项、国家重点新产品 2 项、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1 项及其他各类科
研计划项目,这些项目成功实施,为企业奠定了很好技术基础,也赢得技术创新
能力强的声誉。
     本次募投项目将建设新的研发中心,提高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智
能卡卡基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的硬件基础和
软件设施的建设,为研发人员提供更好的平台,不断完善产品体系,实现产品结
构的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5、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
     公司将通过不断引进人才和持续的培训计划,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优化用人机制,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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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做好人才储备,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
     (1)人才引进计划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在现有人员基础上,按需引进各类人才,优化
人才结构,重点吸收高分子加工制造、法律、证券、资本运作、市场营销等方面
人才,积极探索建立各类人才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实现人才资源可持续发
展,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实现公司竞争实力不断增强。
     (2)人才培育与提升计划
     公司以产学研相结合方式培养企业适用人才,下一步将继续深化这一教育培
训方式,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硕士、博士学历进修计划,对
技术骨干进行技术提升教育,基本达到本科以上水平,持续提升员工整体素质。
     6、融资计划
     在完成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公司将集中精力完成好募投项目建设,以规范
的运作、精细化的管理创造持续增长的经营业绩。同时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
并购重组资金的需求通过融资、融债、增发等方式,有效利用资本市场再融资功
能,以保持公司稳健合理的资本结构,促进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
     7、并购及对外扩充计划
     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围绕自身核心业务,以增强公司中长期竞争能力为目
的,积极寻求在主导产业上的稳定扩张,在时机、条件和对象成熟的前提下,公
司通过以资金投入、技术入股、合作开发、战略联盟等多种形式的扩张,使公司
产生更大的规模效应,巩固公司在智能卡基材行业的领先地位,提升公司总体竞
争实力。
     (四)公司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公司所处的国内社会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3、国内智能卡市场及功能性聚酯薄膜市场保持稳定发展;
     4、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继续保持稳定;
     5、本次公司股票发行能顺利实现,募集资金正常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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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公司主营业务所依赖的技术未面临重大替代;
     7、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容量、行业竞争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公司经营活
动的重大变化。
     (五)实现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1、现有资金实力需与公司未来快速发展的需求相适应
     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公司实施下阶段发展战略和各项具体发展计划,需
要雄厚的资金支持,如果资金来源得不到充分保障,将影响到上述目标的实现。
     2、公司管理层管理水平、管理能力需与公司不断扩大的规模相适应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战略规划、组织管理、资源配置、企
业文化建设、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都将对公司管理水平提出更大的挑战。
公司管理层只有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管理能力才能适应公司未
来发展的需要,带领公司完成既定的发展目标。
     3、人才队伍建设需与公司未来发展相适应
     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将可能导致人力资源的短缺,特别是中高层次管理人
员、高素质的技术人员及财务、法律、金融等方面专业人员。若不能有效及时地
引入公司所需人才,亦可能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计划造成不利影响。
     (六)实现发展规划采用的方法或途径
     1、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
公司将继续推进制度建设,以岗位规范和业务流程标准化为重点,形成规范化、
标准化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明
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各尽职能、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公司经营层的管理作用,
提高管理效率。
     2、为了使产品不断更新和升级,保持产品和技术的领先水平,公司将加大
投入资金用于产品的开发和科研队伍的建设,为技术研发提供强有力的硬件和软
件的支持。同时,公司也将会科学的利用人力资源管理,在重视现有科研人员素
质提升的同时,加大高层次科研人员的引进力度,充实科研队伍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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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公司关于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情况的声明
     若公司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成功上市,将在上市后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规
划实施和目标实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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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的独立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建立并规范了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资产、人员、
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
具备完整的研发、供应、生产、销售体系及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公司由华信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报告期前,控股股东华智工贸已将与生产经
营相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资产注入公司,控股股东已不从事实际生产经
营业务。公司资产与控股股东等发起人资产产权已明确界定和划清。公司拥有独
立完整的资产,具备完整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
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
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二)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合法产生;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
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财务人员
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员工及薪酬、社会
保障等独立管理,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体系。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
算体系、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
公司自设立以来,在银行独立开立账户,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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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银行账户或混合纳税现象。
     (四)机构独立
     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完
备的治理结构,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完整的
经营管理机构。该等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独立行使自己的
职权。公司自设立以来,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完全独立,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经营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由华信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和独立的供应、生产
和销售系统,独立决策、开展业务、核算。控股股东已将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
注入公司,目前不从事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也没有控制其他企业。公司实际控制
人为李振斌,亦没有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
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上述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经营范围为智能卡基材、环保型新材料(土工膜、透气膜、装饰装潢片
膜)、新型包装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销
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其营业范围为机械设备及配件
研发、生产、销售;管理软件服务;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管理咨询服
务;办公设备维修、清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仓储服务。报告期内,除控制本
公司外,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无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从事实际生产经
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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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振斌,报告期内,无控制的其他企业。
     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从事
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振斌及股东徐州华诚出
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本人将尽职、勤勉地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
职责,不利用控制地位开展任何损害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活动。
     2、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本人未直接或间接从事
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相近或类似的业务或项目,未
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益的其他
竞争行为。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参与或从事与江苏
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相近或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不进行任
何损害或可能损害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益的其他竞争行
为。
     4、本公司/本人保证其控制、参股的其他关联企业将来不从事与江苏华信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5、不向其他业务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
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
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6、如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来扩展业务范围,导致与本公司/本人
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类似,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按
照如下方式解决:
     (1)停止生产或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或业务;
     (2)如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意受让,在同等条件下按法定程序
将相关业务优先转让给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如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无意受让,将相关业务转让给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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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第三方。
     7、实际控制人李振斌保证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
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
母等),同样遵守以上承诺。
     8、若因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受到损
失,则由本公司/本人或控制的其他企业负责全部赔偿。
     9、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生效,直至本公司/本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江苏
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时终止。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关联方、
关联关系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名称/姓名                               与公司关系
    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68%的股份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智工
                   李振斌                贸实业有限公司 57.84%的股份,并直接持有
                                                     公司 1.6%的股份
     (二)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名称                                   与公司关系
 苏州国发智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公司 12%的股份
                                        持有公司 8.4%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之子李明
 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澈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同创共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持有公司 5%的股份
                                        两家企业分别持有公司 3.077%和 1.923%的
 盐城市中科盐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5%的股份,其执行事务
 常熟市中科虞山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均为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名称                                  与公司关系
           江苏亚塑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亚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201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以 2014 年 7 月 31 日为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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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计基准日,吸收合并江苏亚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2014 年 11 月 17 日,江苏亚华新材
料有限公司注销。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华智工贸除持有发行人 68%的股份外,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
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李振斌除持有华智工贸 57.84%股权、持有发行人
1.6%股份外,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五)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键管理人员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键管理人员是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具
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华智工贸董事为李振斌、何培武、张道远、李军、束珺,监事
为范超,高级管理人员为戎艳飞。
     (六)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关键管理
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公司的关联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
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公司无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自然人股东。
     (七)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关键管理
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对外投资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
企业
     1、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关键管理人员
对外投资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名称                                     与公司关系
         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闫海峰曾担任其董事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闫海峰曾担任其董事
       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闫海峰曾担任其投资总监
                                        1-1-147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闫海峰曾担任其董事
    北京绿畅共享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闫海峰曾担任其董事、总经理
      苏州爱尚骑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闫海峰曾担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
    江苏曾凤飞服饰设计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蔡万旭担任其董事
          盐城国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蔡万旭担任其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董事蔡万旭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盐城国泰新兴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派代表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蔡万旭担任其董事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路国平担任其独立董事
          江苏蓝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路国平担任其独立董事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路国平担任其独立董事
    瑞益荣融(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马传刚担任其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马传刚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
    北京瑞益德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人委派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马传刚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
    北京瑞益旭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人委派代表
    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马传刚担任其董事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马传刚担任其独立董事
    北京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马传刚担任其独立董事
      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马传刚担任其独立董事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马传刚担任其独立董事
    注:2016 年 10 月 14 日,闫海峰因任期届满辞去董事职务,蔡万旭被选举为公司新任
董事。
     2、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关键管理人员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对外投资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名称/姓名                               与公司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董事长李振
   上海盛研工控设备有限公司新沂分公司
                                             斌的配偶之弟曾经担任总经理的企业
                                           公司董事、控股股东董事张道远之弟控制的
          邳州市正昌塑业有限公司
                                                             企业
     (八)其他关联企业
                    名称                                 与公司关系
                                           曾持有公司 10%的股份,2015 年 9 月将全部
    乾道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给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和李振斌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情况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1-148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金额及占当期同类交易的比例情况如下:
                                                                  交易金     占营业     占同类
                                                       定价
   年度             交易方            交易内容                    额(万      成本比     型交易
                                                       方式
                                                                    元)        例         比例
 2017 年
                      -                  -              -           -           -          -
 1-6 月
 2016 年               -                 -              -           -           -          -
 2015 年               -                 -              -           -           -          -
             上海盛研工控设备有
                                      备品备件     市场价         15.88       0.11%      3.25%
               限公司新沂分公司
               邳州市正昌塑业
 2014 年                               包装物      市场价         1.92        0.01%      0.97%
                   有限公司
                   戎振国            备品备件      市场价          0.78       0.01%      0.16%
                               合    计                           18.58       0.13%      4.38%
     报告期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少量的关联采购交易。这类交易占公司同
类交易净额比例很低,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2015 年、
2016 年、2017 年 1-6 月,公司未发生关联销售或关联采购。
     2、偶然性关联交易
     (1)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
                    担保金额                                                           是否已经
  年份     担保方                                      担保事项
                    (万元)                                                           履行完毕
2017 年
              -           -                                 -                             -
 1-6 月
                               李振斌与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签订《最
           李振斌    500.00                                                               是
                               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短期借款提供连带担保
                               李振斌中国银行新沂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
2016 年 李振斌       500.00                                                               是
                               同》,为公司短期借款提供连带担保
                               李振斌与交通银行新沂支行签订《保证合同》,
           李振斌    500.00                                                               是
                               为公司短期借款提供连带担保
                               李振斌与招商银行新沂支行签订《不可撤销担保
2015 年 李振斌      3,500.00                                                              否
                               书》,为公司长期借款提供连带担保
                               李振斌与中国银行新沂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
2014 年 李振斌      1,000.00                                                              是
                               同》,为公司短期借款提供连带担保
          李振
                               李振斌、戎艳飞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最高额保
2014 年 斌、戎      1,000.00                                                              是
                               证合同》,为公司短期借款提供连带担保
          艳飞
     (2)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向关联方拆入        拆借金额         拆入日              归还日                  拆借原因
                                                                         2014 年 2 月 17 日,归还
   华智工贸           224.00        2014-2-17          2014-2-25
                                                                         交通银行贷款 700 万元
                                             1-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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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电费(每月 25 日是
   华智工贸           103.00   2014-3-25        2014-3-26
                                                             电费付款日)
   华智工贸           500.00   2014-5-1         2014-12-31   资金周转有偿拆借(注)
                                                             2014 年 1 月 9 日,归还交
   邳州正昌           500.00   2014-1-9         2014-1-20
                                                             通银行贷款 500 万元
    合计          1,327.00
向关联方拆出      拆借金额      拆出日           归还日            拆借原因
  邳州正昌        1,700.00     2014-1-9         2014-1-10    短期资金往来
    合计          1,700.00
    注:2014 年 5 月,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了 500 万元
资金,年利率 6.60%,该笔资金拆借已于 2014 年 12 月偿还,2014 年度共支付利息 21.91
万元。
     报告期初,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行为。由于拆借期限较长,故发行
人对 2014 年 5 月发生的 500 万元资金拆借按照市场利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 6
个月到 1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计提利息,并将利息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其余资金拆借未计提利息,但由于期限较短,因而对于
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经核查,2015年以来公司未发生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2014年发行人与关联
方存在上述资金拆借除了关联方之间提供临时资金周转的原因外,还由于发行人
2014年1月取得贷款发放时未严格符合流动资金贷款受托支付的要求所致,但公
司相关贷款均已按期还本付息,未造成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的小额采购,占公司
同类交易净额比例很低,且逐年呈现递减趋势,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
成重大影响。
     偶然性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关联方担保及短期资金拆借,上述关联方为公司
借款提供担保,均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如果按市场担保费率,假设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时每年按照借款金额的
1.5%收取担保费用,经测算报告期内预计增加担保费用 25.00 万元、45.00 万
元、 67.50 万元和 29.38 万元。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测算了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应收取的担保
费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1-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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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经测算担保费用       利润总额       经测算担保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2017 年 1-6 月             29.38          2,727.79                             1.08%
   2016 年                 67.50          4,899.11                             1.38%
   2015 年                    45.00      4,915.99                              0.92%
   2014 年                    25.00      3,732.46                              0.67%
     注:根据咨询发行人开户行新沂市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得知,目前新沂市融资担保行
 业中,对企业的年担保费率一般不超过 1.5%,发行人按照担保费率 1.5%进行测算。
      经测算,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上半年担保费用占发行人当
 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67%、0.92%、1.38%和 1.08%,担保费用占当期利润
 总额的比率较低,因此,即使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应收取担保费用,也不会
 对发行人的报告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华智工贸、实际控制人李振斌及股东徐州华诚出具了《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内容如下:
      “一、本企业/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企业/本人以及本企业/本人实际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
 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
 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二、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
 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
 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三、本企业/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发
 行人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预防和杜绝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发生,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
 用或使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
 或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企业/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发行人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本企业/
 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
 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1-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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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依法赔偿相关各方的损失,并配合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本人包括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配偶及其父母及其兄弟姐妹、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对
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经 201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采购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均遵循了公司章程
的规定。发行人 2014 年曾发生的关联往来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但在事后已得
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追认。
     独立董事路国平、王立建、马传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
核,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关联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况;报告期
内的关联采购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4 年曾
发生的关联往来,虽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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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
生,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由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并可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续任期不得超过
六年。本公司现任董事简历如下:
     1、李振斌,男,196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江苏新沂人,无境外居留权,
高级经济师,本科学历。1985年毕业于南京化工学校化工机械专业,1995年毕业
于徐州师范大学中文专业。1985年至1998年曾就职于江苏省新沂市电化厂,历任
车间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厂长。1999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公
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江苏省工商联执行委员会委员。
     2、束珺,女,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江苏新沂人,无境外居留权,本
科学历,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2000年9月起历任公司办公室文
员、团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董
事会秘书,兼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
     3、张道远,男,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江苏新沂人,无境外居留权,
大专学历,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工业财会专业。1991年10月至1998年曾就职于江
苏省新沂市电化厂,担任财务副科长,1999年起历任公司财务科长、办公室主任、
规划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研发中心主任,兼任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
     4、何培武,男,196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江苏新沂人,无境外居留权,
高级会计师,大专学历,毕业于淮海工学院会计专业。1991年8月至1997年9月曾
就职于新沂市建材总公司,历任辅助会计、总账会计、财务科长、总会计师、副
总经理,1997年9月至2001年10月曾就职于江苏马仕西服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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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2001年10月起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人力资
源部总监,兼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
     5、蒋峰,男,197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江苏新沂人,无境外居留权,工
程师,本科学历,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1997年12月至2000
年12月曾就职于江苏新大纸业集团公司,担任技术员。2001年起历任公司技术保
障部副经理、项目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技术保障部经理、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
设备工程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设备工程部经理。
     6、蔡万旭,男,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江苏徐州人,无境外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复旦大学世界经济专业。2009年7月至2010年4月就职于天隼
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2010年4月至2011年5月就职于苏
州工业园区辰融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2011年6月至今就职于苏州国发
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任产业投资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任江苏曾凤
飞服饰设计有限公司董事、盐城国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盐城国
泰新兴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江苏苏利精细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路国平,男,196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江苏丹阳市人,无境外居留权,
本科学历,南京审计大学瑞华审计与会计学院副院长、会计学副教授,中国注册
会计师。1981年7月至2005年5月在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任会计学教师、会计学副
教授、教研室主任;2005年6月至今在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历任教师、会计系
副主任、案例工作室主任、审计与会计学院教务委员会副主任、瑞华审计与会计
学院副院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苏蓝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8、马传刚,男,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安徽萧县人,无境外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1995年7月至2001年12月曾就职于武汉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兼任武汉证券业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武汉仲裁委员
会仲裁联络员,2001年12月至2007年9月曾就职于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担任
上市公司监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公职律师,2007年9月至2009年12月曾
就职于浙江湖州金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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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兼任瑞益荣融(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北京瑞益德源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北京瑞益旭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西旭阳雷
迪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利
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
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杨鸣波,男,195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四川成都人,无境外居留权,
工学博士,毕业于成都科技大学。1982年1月至1994年4月,就职于成都科技大学,
历任高分子材料系助教、讲师、副教授。1994年4月至2001年3月就职于四川联合
大学,历任教务处副处长、塑料工程系教授。2001年3月至今,就职于四川大学,
曾任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现任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博士生导
师。目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第七届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塑料加工
工业协会副理事长,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程塑料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塑
料》、《工程塑料应用》杂志编委会委员。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监事。本公司现任监事简历如
下:
     1、高维松,男,196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江苏新沂人,无境外居留权,
工程师,本科学历,毕业于南京工业大学硅酸盐系。1989年8月至1998年曾就职
于新沂电化厂工作,历任技术科技术员、组织科组织员、电解车间副主任、技术
开发办主任、树脂车间主任、设备科科长,1999年起历任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
理助理、副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2、杨建成,男,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江苏新沂人,无境外居留权,
助理工程师,大专学历,毕业于江苏冶金职工大学计量专业。1987年7月至1988
年7月曾在新沂电化厂动力科工作,1988年7月至1991年7月在江苏冶金职工大学
学习,1991年7月至1998年曾历任新沂市电化厂技术员、任仪表班长,1999年起
历任公司工程项目控制组组长,技术部副经理、副厂长。现任公司监事、党支部
书记。
     3、苗华中,男,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江苏新沂人,无境外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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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学历,毕业于江苏徐州电大文秘专业。1999年起历任公司车间工段长、车间
副主任。现任公司监事、一厂厂长、三厂厂长。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6名。本公司现任高级
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李振斌,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核心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2、高光辉,男,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江苏新沂人,无境外居留权,
助理工程师,大专学历,毕业于华东师范学院行政管理专业。1993年8月至1999
年3月曾任新沂市电化厂技术员。1999年7月起历任公司车间工段长、车间副主任、
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3、李军,男,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江苏新沂人,无境外居留权,大
专学历,毕业于苏州大学经贸管理专业。1993年12月至1998年3月曾任新沂市电
化厂技术员,1999年起历任公司供应部经理、国际业务部经理、市场部经理、总
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
     4、王光战,男,197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江苏新沂人,无境外居留权,
工程师,大专学历,毕业于江苏石油化工学院化工设备与机械专业。1995年8月
至1998年曾就职于新沂市电化厂,历任技术员、车间工段长。1999年起历任公司
车间工段长、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5、李兰,女,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江苏新沂人,无境外居留权,
工程师,高级会计师,大专学历,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会计专业。1995年7月至
1998年曾任新沂市电化厂基建科技术员,1999年起历任公司会计员、财务部经理
助理、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6、束珺,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四)其他核心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有其他核心人员3名,具体情况如下:
     1、李振斌为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介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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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2、王光战为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介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三)高级管理人员成员”。
     3、周建石,男,1970年12月29日出生,中国国籍,山东省郯城县人,无境
外居留权,博士,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化工学院。2007年8月至2009
年8月在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改部从事聚氯乙烯产品研发技改工作,
2012年5月起在公司技术中心从事高分子材料的生产技术研发工作。现任公司副
总工程师。其研究成果及所获奖项如下:在国内外各级期刊上发表论文20余篇;
参与完成省级科技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973项目子课题等多
项科研项目;授权发明专利3项,受理发明专利3项,获得2014年徐州市优秀专利
奖一项;2013年获得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一项;2014年获得徐州市双创人
才引进计划资助一项。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选聘情况
     1、董事提名人及选聘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任职期间
   1     李振斌      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会     2016.10.14-2019.10.14
   2       束珺    董事、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     2016.10.14-2019.10.14
   3     张道远          董事            董事会     2016.10.14-2019.10.14
   4     何培武          董事            董事会     2016.10.14-2019.10.14
   5       蒋峰          董事            董事会     2016.10.14-2019.10.14
   6     蔡万旭          董事            董事会     2016.10.14-2019.10.14
   7     路国平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6.10.14-2019.10.14
   8     马传刚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6.10.14-2019.10.14
   9     杨鸣波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6.10.14-2019.10.14
     201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发起
人股东提名并一致同意选举李振斌、束珺、张道远、何培武、蒋峰、闫海峰、董
必荣、马传刚、王立建为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其中董必荣、马传刚、王立建为独
立董事,董事任期三年。同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振斌担任董
事长。
     2016年1月,因个人原因,董必荣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2016
年2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
议案》,提名路国平作为新任独立董事。2016年3月17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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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201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
议案》,同意提名李振斌、蔡万旭、张道远、何培武、束珺、蒋峰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马传刚、路国平、杨鸣波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
     2016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董事任期三年,
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振
斌担任董事长。
     2、监事提名人及选聘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任期
   1     高维松      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         2016.10.14-2019.10.14
   2     杨建成          监事       监事会         2016.10.14-2019.10.14
   3     苗华中        职工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6.10.14-2019.10.14
     201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苗华中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
会职工代表监事。
     201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发起
人股东提名并一致同意选举高维松、余刚为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任
期三年。同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高维松担任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2015年8月22日,乾道投资因执行原投资计划等原因,拟出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权,因此在乾道投资担任监事的余刚辞去华信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第一
届第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监事变更的议案》,提名杨建成作为新任
股东代表监事。2015年9月7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东监事变更的议案》。
     201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暨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提名的议案》,同意提名高维松、杨建成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
     2016年10月8日,公司召开一届六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选举苗华中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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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16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
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选举高维松担任监事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
  1           李振斌         董事长、总经理           2016.10.14-2019.10.14
  2           高光辉             副总经理             2016.10.14-2019.10.14
  3             李军             副总经理             2016.10.14-2019.10.14
  4           王光战             副总经理             2016.10.14-2019.10.14
  5             李兰             财务总监             2016.10.14-2019.10.14
  6             束珺         董事、董事会秘书         2016.10.14-2019.10.14
     201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李振斌担任公司
总经理,高光辉、李军、王光战为公司副总经理,李兰为公司财务总监,束珺为
董事会秘书。
     2016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李振斌担任公司
总经理,高光辉、李军、王光战为公司副总经理,李兰为公司财务总监,束珺为
董事会秘书。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
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
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对外兼职情况                    兼职单位与
 姓名      任职                                                    发行人的关联关
                             任职公司或单位          所任职务
                                                                         系
       董事长、         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公司控股股东
李振斌
         总经理           江苏省工商联执行委员会      委员               无
张道远     董事
何培武     董事
                        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
  束珺     董事
  李军 副总经理
                                                    产业投资部总   公司股东的有限合
                     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蔡万旭     董事                                         经理             伙人
                       江苏曾凤飞服饰设计有限公司       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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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国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
                  盐城国泰新兴产业投资发展基金 执行事务合伙
                                                                  -
                          (有限合伙)             人委派代表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独立
路国平              江苏蓝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董事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瑞益荣融(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
                                                       经理       -
                                司
                                                 执行事务合伙
                北京瑞益德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人委派代表
                                                 执行事务合伙
                北京瑞益旭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人委派代表
马传刚 独立董事
                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江西旭阳雷迪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北京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副理事长,技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术委员会副主     -
                                                       任
杨鸣波 独立董事
                        中国工程塑料协会             副理事长     -
                    《中国塑料》、《工程塑料应用》
                                                     编委会委员   -
                                杂志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属于关系密
切家庭成员的亲属关系。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及其父母及其兄弟姐妹、父母、年满18周岁的
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法
定义务责任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股票发行上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已经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其作为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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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股份情况
       华智工贸持股发行人68%的股权,徐州华诚持股发行人8.4%的股权。截至本
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
亲属直接持有或通过华智工贸及徐州华诚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方式       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            1.60
  1         李振斌            董事长、总经理
                                                    间接持股           39.33
   2        李明澈             董事长之子           间接持股            2.00
   3        李振友             董事长之弟           间接持股            0.40
   4        戎爱国             董事长之妻弟         间接持股            0.10
   5        高维松             监事会主席           间接持股            5.54
   6        张道远                 董事             间接持股            3.38
   7        何培武                 董事             间接持股            3.00
   8          束珺           董事、董事会秘书       间接持股            1.06
   9          蒋峰                 董事             间接持股            0.96
  10          李军               副总经理           间接持股            1.06
  11          李兰               财务总监           间接持股            0.96
  12        杨建成                 监事             间接持股            0.33
  13        高光辉               副总经理           间接持股            0.73
  14        王光战               副总经理           间接持股            0.73
  15        苗华中               职工监事           间接持股            0.40
  16        周建石             副总工程师           间接持股            0.10
  17        蔡万旭                 董事                 -                -
  18        路国平               独立董事               -                -
  19        马传刚               独立董事               -                -
  20        杨鸣波               独立董事               -                -
                                   合计                                61.68
    注:其中,李振斌、杨建成通过华智工贸间接持股,李明澈、苗华中、周建石、李振友、
戎爱国通过徐州华诚间接持股,高维松、张道远、何培武、束珺、蒋峰、李军、李兰、高光
辉、王光战均分别通过华智工贸和徐州华诚间接持股。
       除上述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
心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
其近亲属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争议。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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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除通过华智工贸、徐州华诚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外(详见本节“二、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不存在其
他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的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主要由职工
工资、奖金、福利费等部分构成;其中职工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工作内容
与强度、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奖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独
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津
贴。
     2013年10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一条规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
方可实施。”
       (二)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比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薪酬总额                     76.49          208.27         209.95          196.02
       利润总额                  2,727.79        4,899.11       4,915.99        3,732.46
         占比                       2.80%            4.25%          4.27%          5.25%
       (三)最近一年领取薪酬的情况
     最近一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情
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2016 年薪酬(万元)
     1            李振斌              董事长、总经理                 26.48
     2            张道远                    董事                      16.46
     3            何培武                    董事                      15.44
     4             蒋峰                     董事                      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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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束珺              董事、董事会秘书     14.84
     6           闫海峰               董事(原)           -
     7           蔡万旭                  董事             -
     8           路国平                独立董事          2.33
     9           马传刚                独立董事          4.00
    10           王立建              独立董事(原)      4.00
    11           董必荣              独立董事(原)      1.70
    12           杨鸣波                独立董事            -
    13           高光辉                副总经理          15.47
    14            李军                 副总经理          15.33
    15           王光战                副总经理          15.39
    16            李兰                 财务总监          14.84
    17           高维松               监事会主席         15.48
    18           杨建成                   监事           7.90
    19           苗华中                职工监事          8.00
    20           周建石               副总工程师         14.92
                             合计                       208.27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4万元/年,其中独立董事董必荣于2016年1月底因
个人原因辞职,路国平从2016年3月17日起担任独立董事。因第一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闫海峰、王立建分别不再担任董事和独立董事,2016年10月14日,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蔡万旭、杨鸣波分别担任董事和独立董事,外部董事
蔡万旭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除上述收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在公司及公司关联方领取其他收入,或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
金计划。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签定的
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除独立董事以及外部董事蔡万旭外,公司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核心人员均分别签订了《劳动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
     公司与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签订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约定保密义务、违约责任和竞业禁止责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合同或协议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违约情形。
除上述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
与公司签署其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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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近两年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5 年 8 月 22 日,因乾道投资执行原投资计划等原因,拟出让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权,因此在乾道投资担任监事的余刚辞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第
一届第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监事变更的议案》,提名杨建成作为新
任股东代表监事。2015 年 9 月 7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股东监事变更的议案》。
     2016 年 1 月,因个人原因,董必荣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2016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
变更的议案》,提名路国平作为新任独立董事。2016 年 3 月 17 日,公司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因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闫海峰、王立建分别不再担任董
事和独立董事,201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
案》和《关于选举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新选举蔡万旭、杨鸣波分别担任董事和独立董事,其他董事和监事没有
变化。
     2016 年 10 月,因已从发行人股东苏州国发关联方离职及换届选举原因,闫
海峰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闫海峰系于 2016 年 5 月从苏州国发
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离职,目前任职情况为:苏州天宫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总经理。
     近两年内,除上述变动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
变化。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和变动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缺陷及改进情况
     2013年10月股份公司成立,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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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
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
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
互制衡的机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
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及董事会秘书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
制度保证。同时,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此外,为保证董事会决
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公司股东大会选聘了3名独立董事,并制定了《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
       股份公司成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能够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依法独立规范运作,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未
发生违法违规情况,公司治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股东大会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召集、提案和
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运行规范,历次会议
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先后召开了12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出席会议情况
   1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013.10.16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6 人出席
   2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1.2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6 人出席
   3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2014.5.30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6 人出席
   4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8.28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6 人出席
   5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1.23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6 人出席
   6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2015.5.28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6 人出席
   7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9.7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6 人出席
   8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016.3.17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7 人出席
   9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4.15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7 人出席
  10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10.14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7 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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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3.2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7 人出席
 12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2017.6.20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7 人出席
       (三)董事会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召开方式和条件、
表决方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现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
事。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议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
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历次
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董事会依法忠实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
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董事会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先后召开了20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出席会议情况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3.10.16           全体 9 名董事出席
   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3.12.16           全体 9 名董事出席
   3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4.3.26           全体 9 名董事出席
   4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4.5.10           全体 9 名董事出席
   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4.6.15           全体 9 名董事出席
   6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4.8.12           全体 9 名董事出席
   7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4.11.27           全体 9 名董事出席
   8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5.1.7           全体 9 名董事出席
   9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5.5.7           全体 9 名董事出席
  10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5.8.22           全体 9 名董事出席
                                                          8 名董事出席,独立董事董
 1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6.2.25
                                                            必荣于 2016 年 1 月辞职
 12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6.3.23           全体 9 名董事出席
 1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6.3.30           全体 9 名董事出席
 14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6.8.20           全体 9 名董事出席
 15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6.9.29           全体 9 名董事出席
 16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6.10.14           全体 9 名董事出席
 17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7.2.15           全体 9 名董事出席
 18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7.5.22           全体 9 名董事出席
 19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7.5.30           全体 9 名董事出席
 20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7.8.15           全体 9 名董事出席
       (四)监事会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监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程序和表
决程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本公司监事会现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
名。报告期内,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议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
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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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监事会依法忠实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
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监事会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先后召开了19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出席会议情况
   1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3.10.16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3.12.16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3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4.3.26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4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4.5.10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5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4.6.15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6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4.8.12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7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4.11.27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8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5.1.7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9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5.5.7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10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5.8.22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11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6.2.25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12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6.3.30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13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6.8.20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14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6.9.29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15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6.10.14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16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7.2.15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17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7.5.22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18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7.5.30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19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7.8.15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五)独立董事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提名、聘任、任职资格、更
换、发表独立意见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本公司现有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
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人数、任职资格和职权范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以来,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职权,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本公司的风险
管理、内部控制以及公司的发展提出了许多建议,并对审计报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对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
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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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任免及工作细则进行了规定。
       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有
关规定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事宜,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确保了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的依法召开,对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2013年10月16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
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决定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同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4个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并选举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2016年10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
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目前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专业委员会名称                           委员成员
  1         审计委员会               路国平(主任委员)、杨鸣波、张道远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马传刚(主任委员)、路国平、何培武
  3         提名委员会                 杨鸣波(主任委员)、马传刚、束珺
  4         战略委员会       李振斌(主任委员)、杨鸣波、蔡万旭、张道远、何培武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立以来,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专门
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勤勉地履行职责,运行情况良好。审计委员会共召开22
次会议,审议内容包括年度财务决算和预算、报告期财务报表、年度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等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内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薪酬等议案;战略委
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内容包括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意
见等议案;提名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内容包括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拟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进行审
查并提出建议等议案。
       八、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为:“本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在所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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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有
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估,出具了[瑞
华核字[2017] 01460025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
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
部控制”。
      九、发行人报告期内合法经营的情况
     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独立董事制
度和董事会秘书制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智工贸及关联方邳州正昌之间曾存在资金往
来,2015年以来,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资金往来,亦不存
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
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一、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
和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一)资金管理的制度安排及其执行情况
     1、决策权限及程序
     为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公司制定了《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包括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票据内部控制制度、应收账款内控制度、财务核算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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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其中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又包括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现金管理控制制度
和银行存款控制制度三部分,对于资金收支的申请、授权、审批等方面的日常运
作和经营的决策权限和工作流程进行了规定。
     2、执行情况
     公司已持续完善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票据
业务等相关业务流程已能够严格履行管理及审批程序。
     (二)对外投资的制度安排及其执行情况
     2013年10月16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2016年4月15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决策权限及程序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七条规定: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由股东大会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二)上述范围以下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批准,遵守《江苏华信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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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对外投资活动。
     (三)对外担保的制度安排及其执行情况
     2013年10月16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外担
保决策制度》。
     1、决策权限及程序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第八条规定: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
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1、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3)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4)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5)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
的任何担保;
     (6)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5)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
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 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
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3、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具体的担保行为。”
     2、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十二、发行人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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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充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权
利,本公司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2016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制度》。
     (二)完善股东投票机制
     2016 年 4 月 15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
程(草案)》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在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
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
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公司章程(草案)》第七十九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露”,“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
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限制。”
     《公司章程(草案)》第四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服务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
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三)其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1、保障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权利方面的措施
     《公司章程(草案)》第三十二条规定:“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
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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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披露公司应公开事项,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在未公开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
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
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
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2、保障投资者享有资产收益权利方面的措施
     《公司章程(草案)》第九十五条规定:“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公司章程(草案)》之“第八章财务、会计和审计”规定了公司的利润分
配政策,详细内容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发行上
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3、保障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权利方面的措施
     《公司章程(草案)》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七条,对公司股东享有的信息知情
权、参与权、质询权、表决权、监督权和诉讼权等权利和行使权利的方式,做了
明确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董事长应采取措施与股东保持有效沟通联
系,确保股东意见尤其是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见能在董事会上充分传
达,保障机构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提案权和知情权”,充分保障了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还制定了《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等内部规章制度,明确了对外
担保、关联交易、资金管理等事项的决策程序、审查内容和责任等内容,对公司
以及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必须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一步细化了股东参
与公司决策的具体方式和路径。
     4、关联股东和董事回避制度
     《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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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决策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均对于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审议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发生的提供商品、服务、资金或其他交易事项时,设置了关联股东或关
联董事不得对该事项直接或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或进行投票的条款,有利于保证
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性,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纠纷解决机制
     《公司章程(草案)》第十条规定:“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公司章程(草案)》第三十四条至三十六条规定了通过
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主体、行使起诉权的条件、诉讼对象、方式和时间。
     《公司章程(草案)》第三十二条还规定了“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
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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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
       务报告。投资者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财务信息进行更为详细的
       了解,敬请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0,757,879.97        56,362,796.38         46,391,167.84         25,436,373.82
应收票据                   6,359,345.14         5,236,010.51         11,824,591.79         11,340,645.76
应收账款                  96,758,249.45        87,306,992.01         79,801,967.69         76,794,557.54
预付款项                   2,354,813.82         1,073,673.38          1,538,657.88          1,768,268.99
其他应收款                   150,146.32            233,980.00         6,375,430.39          2,004,981.20
存货                      27,510,847.73        23,827,689.06         22,872,816.53         22,624,050.04
其他流动资产               1,274,516.52         1,075,558.31                       -                     -
流动资产合计            185,165,798.95        175,116,699.65        168,804,632.12        139,968,877.3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14,888.14         1,514,888.14          1,514,888.14                       -
固定资产                158,276,491.43        164,598,271.42        109,348,091.84        114,294,893.99
在建工程                   3,253,291.62                      -       18,253,036.44                       -
工程物资                               -                     -             9,157.93             17,309.75
无形资产                  27,424,170.64        27,737,782.18         21,513,857.71         22,005,241.87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74,101.22         2,106,600.30          1,773,788.55          1,259,701.3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2,642,943.05        195,957,542.04        152,412,820.61        137,577,146.97
资产总计                377,808,742.00        371,074,241.69        321,217,452.73        277,546,024.3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15,000,000.00                       -       35,000,000.00
应付账款                  38,279,622.56        36,207,175.20         22,036,489.01         18,762,706.90
预收款项                   2,622,699.89         2,550,892.34          1,897,233.83          3,056,952.70
应付职工薪酬               1,399,385.94         2,718,166.29          3,708,141.02          3,148,066.08
应交税费                   4,844,687.65         2,480,510.75          5,332,647.19          7,489,020.93
                                                 1-1-175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应付利息                      48,125.00            81,697.91         61,760.42        70,583.34
其他应付款                 2,880,205.01         2,835,202.02      2,007,074.21     3,214,779.3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30,000,000.00                    -                 -                 -
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80,074,726.05        61,873,644.51     35,043,345.68    70,742,109.2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35,000,000.00     35,000,000.00                 -
递延收益                  11,142,760.00        11,163,640.00     10,188,000.00     8,1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94,067.70           494,388.52        475,354.03       471,923.6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836,827.70        46,658,028.52     45,663,354.03     8,571,923.64
负债合计                 91,911,553.75        108,531,673.03    80,706,699.71    79,314,032.92
股东权益:
股本                      48,000,000.00        48,000,000.00     48,000,000.00    48,000,000.00
资本公积                  92,284,948.98        92,284,948.98     92,284,948.98    92,284,948.98
盈余公积                  13,053,371.04        13,053,371.04      8,821,406.17     4,606,073.74
未分配利润              132,558,868.23        109,204,248.64     91,404,397.87    53,340,968.68
归属于母公司股
                        285,897,188.25        262,542,568.66    240,510,753.02   198,231,991.40
东权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285,897,188.25        262,542,568.66    240,510,753.02   198,231,991.40
负债和股东权益
                        377,808,742.00        371,074,241.69    321,217,452.73   277,546,024.32
总计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营业总收入            130,277,499.38      227,823,367.15    239,538,700.95   214,292,071.13
其中:营业收入            130,277,499.38      227,823,367.15    239,538,700.95   214,292,071.13
二、营业总成本            108,215,770.37      181,882,274.36    190,759,458.48   177,794,444.85
其中:营业成本             90,460,014.71      148,609,954.23    151,084,519.52   141,536,399.29
税金及附加                  1,686,979.22        1,944,050.76      2,090,368.30     1,695,620.13
销售费用                    5,667,606.23       10,954,542.94     12,572,272.31    10,096,550.44
管理费用                    8,617,584.15       20,006,369.73     22,484,261.20    20,909,934.63
财务费用                    1,270,423.90         -760,464.09        286,185.46     2,631,935.88
资产减值损失                  513,162.16        1,127,820.79      2,241,851.69       924,004.48
加:投资收益                    36,000.00           42,000.00                -                 -
    其他收益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
                           22,097,729.01       45,983,092.79     48,779,242.47    36,497,626.28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5,180,180.00        3,058,041.25        440,700.00     3,111,305.33
减:营业外支出                      0.24            50,012.40        60,000.00     2,284,345.49
四、利润总额(亏损         27,277,908.77       48,991,121.64     49,159,942.47    37,324,586.12
                                                 1-1-176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总额以“-”号填
列)
减:所得税费用           3,923,289.18            6,799,306.00       6,881,180.85      5,645,973.25
五、净利润(净亏损
                        23,354,619.59           42,191,815.64      42,278,761.62     31,678,612.87
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3,354,619.59           42,191,815.64      42,278,761.62     31,678,612.87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3,354,619.59           42,191,815.64      42,278,761.62     31,678,612.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3,354,619.59           42,191,815.64      42,278,761.62     31,678,612.87
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                      -                 -                  -
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9                  0.88             0.88                  0.6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9                  0.88             0.88                  0.6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110,442,828.20        196,667,109.34    201,599,517.46    165,775,926.30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41,819.52         267,098.15       123,329.42        447,801.4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6,705,199.65      3,810,290.25      1,057,882.41      7,875,238.97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7,389,847.37        200,744,497.74    202,780,729.29    174,098,966.7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64,665,136.58        93,542,960.85     94,827,660.90     99,906,344.82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12,907,012.19        23,700,410.66     21,964,721.32     19,109,524.62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164,400.93        21,056,204.86     28,768,093.02     20,144,122.8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2,105,900.23      7,748,003.50      8,240,396.31     10,342,643.60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9,842,449.93       146,047,579.87    153,800,871.55    149,502,635.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7,547,397.44        54,696,917.87     48,979,857.74    24,596,330.84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1-1-177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6,000.00          42,000.00          48,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000.00           42,000.00          48,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10,475,337.19        43,769,685.91     28,525,566.58           16,987,567.1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75,337.19        43,769,685.91     28,525,566.58           16,987,567.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0,439,337.19        -43,727,685.91    -28,477,566.58          -16,987,567.10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     65,000,000.00           72,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1,000,000.00      2,088,000.00           38,370,000.00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000,000.00     67,088,000.00          110,37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                     -    65,000,000.00           74,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794,562.52      19,329,744.33      2,300,455.63            2,611,919.44
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                     -      30,270,000.00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794,562.52        19,329,744.33     67,300,455.63          106,881,919.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794,562.52         -3,329,744.33       -212,455.63            3,488,080.56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523,439.74         937,166.51         664,958.49               30,025.19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4,209,942.01         8,576,654.14     20,954,794.02           11,126,869.49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54,967,821.98        46,391,167.84     25,436,373.82           14,309,504.33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50,757,879.97        54,967,821.98     46,391,167.84           25,436,373.82
物余额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2,262,068.62           49,934,441.11       43,704,990.73            25,406,838.03
应收票据                   6,359,345.14            5,236,010.51       11,824,591.79            11,340,645.76
应收账款                  96,758,249.45           87,306,992.01       79,801,967.69            76,794,557.54
预付款项                   2,333,463.82            1,073,673.38        1,525,149.38             1,743,158.99
其他应收款                   150,146.32             233,980.00         6,375,430.39             3,825,264.42
存货                      27,099,281.41           23,417,246.97       22,427,648.31            22,223,497.11
                                                   1-1-178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其他流动资产               1,274,516.52          1,075,558.31                  -                -
流动资产合计            176,237,071.28         168,277,902.29   165,659,778.29     141,333,961.8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14,888.14          1,514,888.14     1,514,888.14                  -
长期股权投资              24,430,646.06         24,430,646.06    24,430,646.06      24,430,646.06
固定资产                132,784,828.47         137,286,572.08    78,369,945.15      80,172,021.92
在建工程                   3,253,291.62                     -    18,253,036.44                  -
工程物资                               -                    -         9,157.93          17,309.75
无形资产                  24,757,629.94         25,037,344.78    18,745,626.91      19,169,217.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93,215.76          1,409,861.31     1,120,281.16         642,717.5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8,234,499.99         189,679,312.37   142,443,581.79     124,431,912.96
资产总计                364,471,571.27         357,957,214.66   308,103,360.08     265,765,874.8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15,000,000.00                  -    35,000,000.00
应付账款                  37,717,621.58         35,456,321.88    21,562,452.10      19,469,405.84
预收款项                   2,622,699.89          2,550,892.34     1,897,233.83       3,056,952.70
应付职工薪酬               1,119,364.94          2,399,261.29     3,285,118.29       2,749,254.35
应交税费                   4,571,706.92          2,317,151.33     5,212,590.28       7,328,548.96
应付利息                      48,125.00             81,697.91        61,760.42          70,583.34
其他应付款                 2,880,205.01          2,835,202.02     1,921,840.50       3,173,519.7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30,000,000.00                     -                  -                -
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78,959,723.34         60,640,526.77    33,940,995.42      70,848,264.9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35,000,000.00    35,000,000.00                  -
递延收益                  11,142,760.00         11,163,640.00    10,188,000.00       8,1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94,067.70            494,388.52       475,354.03         471,923.6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836,827.70         46,658,028.52    45,663,354.03       8,571,923.64
负债合计                 90,796,551.04         107,298,555.29   79,604,349.45      79,420,188.55
股东权益:
股本                      48,000,000.00         48,000,000.00    48,000,000.00      48,000,000.00
资本公积                  92,284,948.98         92,284,948.98    92,284,948.98      92,284,948.98
盈余公积                  13,053,371.04         13,053,371.04     8,821,406.17       4,606,073.74
未分配利润              120,336,700.21          97,320,339.35    79,392,655.48      41,454,663.54
股东权益合计            273,675,020.23         250,658,659.37   228,499,010.63     186,345,686.2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
                        364,471,571.27         357,957,214.66   308,103,360.08     265,765,874.81
计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1-179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营业收入                 130,277,499.38       227,823,367.15     239,538,411.44    214,292,071.13
减:营业成本                  91,651,210.67       149,938,702.58     153,004,837.07    144,232,015.94
税金及附加                        1,508,466.22       1,674,104.23      1,900,859.85      1,521,554.92
销售费用                          5,667,606.23      10,954,542.94     12,572,272.31     10,096,550.44
管理费用                          8,107,738.12      18,827,937.75     20,985,424.03     18,352,364.76
财务费用                          1,202,412.24        -591,216.27        429,274.00      2,634,617.96
资产减值损失                        576,576.31         954,894.37      2,095,757.33        915,385.46
投资收益(损失以“-”
                                     36,000.00          42,000.00                  -     2,382,916.80
号填列)
其他收益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21,599,489.59        46,106,401.55      48,549,986.85    38,922,498.45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5,180,180.00       3,036,821.87        424,500.00      3,111,305.33
减:营业外支出                            0.24          50,012.40         60,000.00      2,229,771.1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26,779,669.35        49,093,211.02      48,914,486.85    39,804,032.66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763,308.49       6,773,562.28      6,761,162.48      5,608,859.8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23,016,360.86        42,319,648.74      42,153,324.37    34,195,172.86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                 -
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23,016,360.86        42,319,648.74      42,153,324.37    34,195,172.86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112,280,115.23        200,823,129.41     207,434,301.59    158,052,285.35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41,819.52         267,098.15        123,329.42        447,801.4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6,696,698.02     18,776,169.36       1,030,541.72     16,553,068.14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9,218,632.77        219,866,396.92     208,588,172.73    175,053,154.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72,025,430.69       107,683,466.89     110,178,509.11    115,681,952.86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10,515,200.09        19,274,565.55      17,732,338.63     14,290,424.21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108,243.25     19,328,102.79      26,664,864.38     17,398,290.7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2,089,817.38     22,705,180.07       8,139,944.19     11,979,049.10
的现金
                                                  1-1-180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3,738,691.41      168,991,315.30    162,715,656.31   159,349,716.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5,479,941.36       50,875,081.62    45,872,516.42    15,703,438.00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6,000.00         42,000.00        48,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                -        41,783.01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000.00          42,000.00       48,000.00         41,783.0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10,475,337.19      43,690,027.82     28,074,866.58     7,995,721.16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75,337.19       43,690,027.82    28,074,866.58     7,995,721.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0,439,337.19      -43,648,027.82    -28,026,866.58   -7,953,938.15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     65,000,000.00    72,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1,000,000.00      2,088,000.00    38,370,000.00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000,000.00    67,088,000.00    110,37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                   -    65,000,000.00    74,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794,562.52    19,329,744.33      2,300,455.63     2,611,919.44
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                -    30,270,000.00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794,562.52       19,329,744.33    67,300,455.63    106,881,919.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794,562.52       -3,329,744.33      -212,455.63     3,488,080.56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523,439.74        937,166.51      664,958.49         30,025.19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6,277,398.09        4,834,475.98    18,298,152.70    11,267,605.60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48,539,466.71      43,704,990.73     25,406,838.03    14,139,232.43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42,262,068.62       48,539,466.71    43,704,990.73    25,406,838.03
物余额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瑞华审字[2017]0146031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1-18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 1-6 月、2016
年度、2015 年度、2014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影响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发行
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
财务指标分析
     (一)影响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
     1、影响公司收入的主要因素
     影响公司收入的因素包括产品价格和产品销量。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1-6 月,公司产品销量分别为 11,677.99
吨、13,018.71 吨、12,465.79 吨、7,041.58 吨,2014-2016 年产品销量呈现波
动。2015 年,公司产品销量同比增长 11.48%,主要是由于公司 PVC 产品受下游
客户银行卡、IC 卡等由磁条卡升级为芯片卡的影响,销量由 2014 年的 10,274.43
吨大幅增长至 2015 年的 11,882.32 吨,增幅 15.65%。2016 年,受更换芯片卡的
市场需求回落等因素影响,PVC 产品销量同比下降 6.25%,导致公司产品总销量
同比下降。
     公司定价遵循成本导向定价法和需求导向定价法结合的定价模式。报告期
内,公司在产品生产成本的基础上,综合参考同类产品的市场基本价格、客户订
单数量、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以及客户付款条件等因素,最终确定产品销售价
格,并维持较为稳定的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价格及销量变动原因详见本节“十一、盈利能力分析”
之“(一)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和“(五)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2、影响公司成本的主要因素
     公司成本主要由原材料、生产人员薪酬及制造费用构成。报告期内,原材料
成本占比为 73%左右,是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1-1-18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原材料主要分为主料、辅料和其他物料,主料是指 PVC 树脂(聚氯乙烯
和氯醋树脂)或经过粉碎的 PETG(即聚酯切片,呈现颗粒状)等,辅料为钛白
粉、稳定剂、润滑剂、冲击改性剂、紫外线吸收剂及填料等,其他物料指抗氧剂、
颜料等。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的几种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2014 年、2015 年市
场价格持续下降,2016 年部分原材料市场价格有所回升,但 2016 年 12 月以来
聚氯乙烯市场价格已回落,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但
是,未来如果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将提高公司的营业成本,从而对盈利能
力产生不利影响。
     3、影响公司费用的主要因素
     公司期间费用主要是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和管理
费用与营业收入和公司规模保持着正常匹配关系,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受运输费、职工薪酬等影响,管理费用主要受新产品研发
费用、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等影响。未来如果国内薪酬水平、运输成本大幅上
升,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影响公司利润的主要因素
     影响公司利润的主要因素为营业收入、毛利率、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报告
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相对稳定,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与公
司营业收入相匹配。
     (二)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
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毛利率是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的财务指标,营业
收入及毛利率的变动对公司业绩变动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0.94%、11.78%、
-4.89%,营业收入呈现波动,主要是由于公司 PVC 产品销量和平均售价出现波动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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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1-6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3.95%、
36.93%、34.77%、30.56%,相对稳定。
       四、发行人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
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二)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子公
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三)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
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
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
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
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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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
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
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
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
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
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
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
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
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
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
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
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
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
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部分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部分“(十)长期股权投
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
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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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
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
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
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
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
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
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
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
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
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
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
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
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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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
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
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
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
“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
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公司持
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
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外币业务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
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
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
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
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2)可供出售的外币
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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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
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
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七)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
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
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
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
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
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
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
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
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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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
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
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
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
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
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
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
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
入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
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
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
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
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3)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
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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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
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
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
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
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
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
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
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
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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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
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
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
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
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 个月,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应当考虑相关因素及从持有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投资的整个期间来进行综合判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
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
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
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
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
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
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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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
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
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
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
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
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
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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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
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
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八)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
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1)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2)
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3)债务人很可
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4)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计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
 计提方法
                                    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
                                    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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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
方法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
                             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
                             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
                             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
 信 用风 险特 征组 合的 确   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分析组合                  应收款项账龄
                                              关联方款项、备用金、应收出口退税、
                               无风险组合
                                                        土地指标保证金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
                             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
                             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
 根 据信 用风 险特 征组 合   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确 定的 坏账 准备 计提 方   计提方法:
 法                               项目                       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组合                  账龄分析法
                               无风险组合                   个别认定法
     ①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                      5%
 1-2 年                                                 20%                        20%
 2-3 年                                                 50%                        50%
 3 年以上                                              100%                      100%
     ②组合中,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财务报表主体之间的应收款项、公司职工备
用金、应收出口退税、土地指标保证金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
的,不再计提坏账准备。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
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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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
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
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九)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
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
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
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
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
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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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
       (十)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本部分“(七)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
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
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
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
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
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
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
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
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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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
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
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
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
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
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
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
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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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
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
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
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
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
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
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
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
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
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
的,按本部分“(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
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
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
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
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
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
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十一)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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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
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
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
提折旧。本公司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0.00 元的固定资产一次性全额计提
折旧,不再分年度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0           5.00         3.17-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15           5.00         6.33-9.5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8           5.00            11.88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
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发行人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512 号)第六十条规定的
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将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确定为
20-30 年,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普遍 30-40 年的折旧年限,是采用了较同
业公司更为谨慎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设备均与同行
业上市公司的折旧年限差异不大。
     各类别预计净残值 5%符合财务谨慎性原则。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各类别预
计净残值普遍为 3%-5%,公司各类别预计净残值确定为 5%亦符合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惯例。
     发行人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基本趋同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其中,运输设
备年折旧率略低于可比公司,但发行人的运输设备只占发行人全部固定资产的
0.38%,占比很小,对应折旧金额的影响不大。
     通过同行业比较,发行人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合理,固定资产折旧计提
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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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部分“(十五)长期资
产减值”。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
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
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
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十二)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部分“(十五)长期资
产减值”。
     (十三)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
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
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
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
                                 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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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
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
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
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
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
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
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部分“(十五)长期资
产减值”。
     (十四)借款费用
                                 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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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
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
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
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
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
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
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
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
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
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
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
新开始。
     (十五)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
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
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
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
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
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
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
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
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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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
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
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十六)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
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
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
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
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
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
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
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
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
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
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十七)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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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
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
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1)境内销售商品,本公司收入具体确认时点为将商品发运给买方并由买
方签署收货回执的当天;
     (2)对于境外销售商品,本公司收入具体确认时点为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当
天。
     发行人报告期内能够按照相关销售合同履行相关权利义务,合同执行情况良
好,报告期内不存在大额销售退回的情形,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
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
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
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
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
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
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十八)政府补助
                                 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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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
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
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
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
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
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
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
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
以下条件:
     (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
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
     (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
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
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
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
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
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
                                 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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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
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
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
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对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十九)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
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
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
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
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
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
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
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
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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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
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
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
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
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
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
益。
       (二十)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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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
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
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
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
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
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
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
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
要领域如下:
     1、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款项减值
是基于评估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款项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
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
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2、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
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
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
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
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
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
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
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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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
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
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
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
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
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
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
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
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
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
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
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5、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
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
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金额。
     6、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
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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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二十二)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一
     2014 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 号、7 号、8 号、10 号、11 号、14
号及 16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2014 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
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要求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
列报。
     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 2014 年开始执行
前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实
施。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经本公司董事
会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
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
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对实施日(2017 年 5 月 28 日)存在的终止经营
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前,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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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
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2017 年修订)》之后,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
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该项会计政策的执行对申报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无重大影响。
     (2)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二
     根据财会〔2016〕2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
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 “税
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
源税、 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
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二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于 2016 年开始执行前
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2016 年度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申报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
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影响金额                变更后           影响金额
       管理费用-房产税               -36.87       税金及附加-房产税           36.87
   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31.64      税金及附加-土地使用税        31.64
   管理费用-车船使用税                -0.36      税金及附加-车船使用税         0.36
       管理费用-印花税                -5.29       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5.29
             合计                    -74.16              合计                 74.16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申报期内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五、主要税项
       (一)主要税项
  税(费)种类       适用税率                          具体情况
                                应税收入按 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
增值税                   17%
                                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15%、25%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15%计缴;本公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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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公司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25%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7%计缴。
教育费附加              3%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3%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2%计缴。
                              按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每平方米的年税额
土地使用税               -    4 元计缴,2017 年 1 月 1 日以前为每平方米的年税额 3 元
                              计缴。
房产税                 1.2%   按房产余值的 1.2%计缴。
                              按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每平方米的年税额 25
耕地占用税               -
                              元计缴。
     (二)税收优惠
     1、税收优惠情况
     2008 年 10 月,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
准,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0832000582,期限为 2008 年
-2010 年。2011 年 9 月,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复审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编号:GF201132000977,期限为 2011 年-2013 年。2014 年 9 月,公司再次通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432000990。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税函[2009]203 号《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
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按照 15%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报告期内曾于 2014 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对照当时有效的《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规定,相关情况如下:
     (1)2011-2013 年,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方式共取得 10 项发明专利以及 3 项
实用新型专利,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
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2)公司主要生产 PVC、PETG、ABS、PHA 等智能卡基材,其产品属于《国
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一、新材料(三)高分子材料”,符合《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3)公司 2013 年末职工总数为 247 人。其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
技人员 114 人,占公司当年职工总数的 46.15%,比例在 30%以上;研究开发人员
48 人,占公司当年职工总数的 19.43%,比例在 10%以上,符合《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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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4)公司 2011-2013 年销售收入总额为 56,440 万元。其中 2013 年度销售
收入 21,692 万元,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0,000 万元以上。公司 2011-2013 年研
究开发费用总额为 2,433 万元,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4.31%,比例不低于 3%,符
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款的规定。
     (5)公司 2013 年度销售收入 21,692 万元,其中高新技术产品收入 16,875
万元,占公司当年总收入的 77.79%,比例在 60%以上,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
     (6)公司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
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指标符合相关要求,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
十条第六款的规定。
     2、税收优惠政策影响金额及占净利润的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的税收优惠金额及占净利润比例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减免企业所得税金额       净利润         比例
   2017 年 1-6 月                  270.07          2,335.46           11.56%
      2016 年                      469.61          4,219.18           11.13%
      2015 年                      482.35          4,227.88           11.41%
      2014 年                      335.88          3,167.86           10.60%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68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
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
业 2015 年 1 月 1 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
采取加速折旧方法。公司属于轻工行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对新购进的固定
资产(包括自行建造)纳税申报使用年限为会计估计使用年限的 60%。
     发行人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已获得有权部门批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享受税收优惠合法合规。
      六、非经常性损益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核验的公司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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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             -          -2.6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518.02      304.95         42.38             311.07
债务重组损益                                       -              -             -        -193.7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5         -4.31             -31.98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518.02      300.80         38.07              82.70
减:所得税影响额                               77.70      45.78           6.32             13.6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损益合计             440.32      255.02         31.75              69.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35.46     4,219.18      4,227.88         3,167.86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18.85%       6.04%         0.75%              2.18%
润的比例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1-6 月,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非经
   常性损益分别为 69.05 万元、31.75 万元、255.02 万元、440.32 万元,占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18%、0.75%、6.04%、18.85%。2014-2016
   年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很小,对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影响较小;2017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上升,主要是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增
   长。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经营业绩不存在严重依赖政府补助等非经常
   性损益的情形。
        (一)债务重组损益
    公司报告期外曾为新沂市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新沂化工有限公
   司前身新沂电化厂和华信塑业(发行人前身)系新沂市国有企业。2001 年 12 月
   和 2002 年 2 月,华信塑业为新沂电化厂向中国银行新沂市支行两笔合计 480 万
   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03 年华信塑业控股股东金卡基材厂实施国企改
   制,2004 年华信塑业由国有控股企业转变为私营企业,因此继承了其作为国有
   控股企业期间承担的上述对外担保事项。2014 年 8 月,公司就此执行事项与中
   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承诺函、执行和解协议,并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先行支付了 50 万元判决执行款。其后与新沂市化工有限公司之新增担
   保方新沂市嘉泰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务重组协议,由新沂市嘉泰化工有限公司
   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江苏省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 万股股权及该股
   权 2014 年分红收益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股权按每股净资产确定的公允
   价值为 156.29 万元),公司代新沂市化工有限公司继续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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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支付剩余 300 万元执行款。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支付执行款共计
350 万元,债务重组事项之损失 193.71 万元计入 2014 年营业外支出。
     由于江苏省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非上市公司,上述股权及分红
收益权公允价值确定的依据系比照 A 股上市银行平均市净率水平,并结合发行人
所持股权情况折合一定比例进行测算,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1、估值市净率的确定过程
                                                   2014 年上市银行市净率
    股票代码                 名称
                                    期末每股净资产(元)    期末市值(元)     市净率
      000001            平安银行           11.46                15.84           1.38
      002142            宁波银行           10.49                15.73           1.50
      600000            浦发银行           13.15                15.69           1.19
      600015            华夏银行           11.39                13.46           1.18
      600016            民生银行           7.03                 10.88           1.55
      600036            招商银行           12.47                16.59           1.33
      601009            南京银行           10.93                14.65           1.34
      601166            兴业银行           13.54                16.50           1.22
      601169            北京银行           9.08                 10.93           1.20
      601288            农业银行           3.05                 3.71            1.22
      601328            交通银行           6.34                 6.80            1.07
      601398            工商银行           4.33                 4.87            1.12
      601818            光大银行           3.83                 4.88            1.27
      601939            建设银行           4.97                 6.73            1.35
      601988            中国银行           3.70                 4.15            1.12
      601998            中信银行           5.55                 8.14            1.47
      平均值                                                                    1.28
最终取值(上市银
                                                                                1.03
    行的 80%)
     经查阅 A 股上市银行公告资料,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银行平均市净率 1.28。
在此基础上,结合江苏省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规模、盈利能力、
行业地位、服务范围等因素,确定其估值市净率为 A 股上市银行平均值的 80%,
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估值市净率最终取值为 1。
     2、发行人持股比例的确定
     通过取得的江苏省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财务报表显示,
                                       1-1-215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实收资本(股本)507,000,000 元,所有者权益
     1,320,640,474.45 元。
          发行人持有江苏省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 万股股权,持股比例
     为 0.118343196%。
          3、股权公允价值和入账价值的确定
          上述股权公允价值确定:股权比例乘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江苏省新沂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乘以估值市净率,即 1,320,640,474.45×
     0.118343196%×1=1,562,888.14 元。
          上述股权过户手续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完成,扣除已宣告未发放的分红款
     48,000 元,其账面价值为 1,514,888.14 元。
          (二)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1-6 月,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的金额分别为 311.07 万元、42.38 万元、304.95 万元、518.02 万元。报告期内
     公司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批准文件
                                                                                        新沂市人民政府“新政发
                                                                                      [2016]24 号”文、新沂市考核
    管理先进企业奖                352.31              -             -             -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考办
                                                                                           报[2017]1 号”文
                                                                                        新沂市人民政府“新政发
                                                                                      [2012]133 号”文、徐州市财
     上市融资奖励                 100.00              -             -             -
                                                                                      政局“徐经信函[2017]4 号”
                                                                                                  文
                                                                                        新沂市商务局“新商务报
    2016 年外贸奖励                 6.00              -             -             -
                                                                                            [2017]20 号”文
2017 年商务发展专项奖励-                                                                江苏省财政厅“苏财工贸
                                   24.42              -             -             -
进口补贴(新沂市财政局)                                                                    [2017]28 号”文
                                                                                      徐州市财政局、科技局、知识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1.00              -             -             - 产权局“徐财教[2015]155 号”
                                                                                                  文
新沂市科学技术局专利奖                                                                  新沂市人民政府“新政发
                                    4.15              -             -             -
       奖励资金                                                                             [2013]20 号”文
                                                 1-1-216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批准文件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新开管报[2015]57 号”文、
    土地出让金奖返                 2.09              -             -             - 新沂市财政局《关于开发区申
                                                                                     请返还土地出让金的复函》“新
                                                                                       财综函[2015]108 号”文
新沂市工业企业标杆管理                                                               新沂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28.05              -             -             -
       考核奖励                                                                      室“新考办报[2017]1 号”文
2014 年度徐州市“双创计                                                              徐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徐
                                      -       10.00                -             -
    划”第二批资金                                                                       人才[2015]1 号”文
                                                                                       新沂市人民政府“新政规
 2015 年度双创扶持资金                -        3.00                -             -
                                                                                           [2015]2 号”文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质量技
2016 年度质量强省专项经
                                      -        5.00                -             - 术监督局“苏财行[2016]48 号”
          费
                                                                                                 文
                                                                                       徐州市人民政府“徐政发
     上市融资奖励                     -       50.00                -             -
                                                                                          [2012]133 号”文
                                                                                       新沂市人民政府“新政规
2015 年度新沂市专利资助               -        2.90                -             -
                                                                                           [2015]2 号”文
2015 年外贸稳增长专项资                                                                新沂市商务局“新商务报
                                      -        8.00                -             -
          金                                                                               [2016]17 号”文
2015 年度绩效考核标杆管                                                              中共新沂市委、新沂市人民政
                                      -      116.14                -             -
    理奖励                                                                        府“新委发[2016]2 号”文
新沂市科学技术局专利奖                                                                新沂市科学技术局“新科函
                                      -        0.20                -             -
       奖励资金                                                                            [2016]2 号”文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新开管报[2015]57 号”文、
    土地出让金奖返                    -        2.44                -             - 新沂市财政局《关于开发区申
                                                                                     请返还土地出让金的复函》“新
                                                                                       财综函[2015]108 号”文
                                                                                       徐州市人民政府“徐政发
  徐州市科学技术奖励                  -        3.00                -             -
                                                                                           [2016]18 号”文
  财政局拨付国际市场                                                                  江苏省财政厅 “苏财工贸
                                      -        1.68                -             -
       开拓资金                                                                            [2016]33 号”文
                                                                                     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
  江苏省双创计划资助                  -       70.00                -             - 协调小组联合办公室“苏人才
                                                                                          办[2015]26 号”文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支持企业稳岗补贴                   -        8.60                -             - 局、徐州市财政局“新人社发
                                                                                            [2015]135”文
新沂市大众创业创新扶持                                                                新沂市科学技术局“新科报
                                      -       24.00                -             -
         资金                                                                              [2015]18 号”文
                                                1-1-217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批准文件
2014 年度专利资助奖励经                                                              新沂市科学技术局“新科函
                                       -             -       5.50                -
             费                                                                            [2015]3 号”文
2014 年第一批知识产权专                                                                 徐州市财政局“徐财教
                                       -             -       1.00                -
    项资金                                                                            [2015]23 号”文
                                                                                     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新组报
                                                                                     [2015]4 号”文、中共新沂市
 2014 年度工作考核奖金                 -             -      15.88                - 委“新委发[2015]5 号”文、
                                                                                      新沂市人民政府“新政发
                                                                                          [2013]20 号”文
2014 年度徐州市“双创计                                                              徐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徐
                                       -             -      15.00                -
划”第二批资助引进人才                                                                   人才[2015]1 号”文
2014 年度徐州市科学技术                                                               徐州市人民政府“徐政发
                                       -             -       5.00                -
         奖励                                                                             [2014]84 号”文
2013 年度专利资助奖励经                                                              新沂市科学技术局“新科函
                                       -             -             -       3.75
             费                                                                            [2014]3 号”文
                                                                                     徐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 年度徐州市技术进步
                                       -             -             -      30.00 徐州市财政局“徐经信科技
 和产学研联合专项资金
                                                                                          [2013]288 号”文
新沂市工业企业标杆管理                                                                新沂市人民政府“新政发
                                       -             -             -       0.50
       考核奖励                                                                           [2013]20 号”文
                                                                                      新沂市财政局“新财工贸
2013 年新沂市省级商务发
                                       -             -             -      15.00 [2014]1 号”文、新沂市商务
  展(切块)专项资金
                                                                                     局“新商务发[2014]7 号”文
2013 年上半年中小企业国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
                                       -             -             -       1.04
    际市场开拓资金                                                                   “苏财工贸[2013]200 号”文
                                                                                        新沂市财政局“新财预
     税收奖励返还                      -             -             -     242.28
                                                                                          [2014]23 号”文
第五届江苏省职工十大科                                                                  江苏省总工会“苏工办
                                       -             -             -       1.50
      技创新成果                                                                          [2013]62 号”文
                                                                                     新沂市科学技术局“新科发
 企业研发机构专项经费                  -             -             -       2.00
                                                                                          [2014]30 号”文
2014 年度徐州市“双创计                                                              徐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徐
                                       -             -             -      15.00
 划”首批资助引进人才                                                                    人才[2014]8 号”文
    合        计              518.02     304.95         42.38        311.07                  -
          发行人享受上述财政补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发行
     人享受相关政府补助合法、合规。
             七、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1-1-218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7 年 6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流动比率(倍)                                         2.31        2.83           4.82           1.98
速动比率(倍)                                         1.97        2.45           4.16           1.6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4.91%     29.98%         25.84%         29.8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5.96        5.47           5.01           4.13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               -              -              -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期)                                1.27        2.45           2.78           2.86
存货周转率(次/期)                                    3.21        6.36           6.64           6.5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581.64      6,158.35       6,227.47       5,077.8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335.46      4,219.18       4,227.88       3,167.8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1,895.15      3,964.16       4,196.13       3,098.81
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25.74       19.90          22.20          15.3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57        1.14           1.02           0.5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9        0.18           0.44           0.23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额/期末
   普通股份总数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净资产
        (二)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的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1-1-219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年度                      项目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52%               0.49             0.49
2017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1-6 月                                                 6.91%               0.39             0.39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12%               0.88             0.88
2016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16.08%               0.83             0.83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9.27%               0.88             0.88
2015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19.13%               0.87             0.87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37%               0.66             0.66
2014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16.99%               0.65             0.65
           股股东的净利润
          八、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九、分部报告
          公司报告期内无分部报告信息。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期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承诺事项
          1、资本承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30 日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
                                              -                 -     1,954.52                  -
  认的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1-1-220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计                               -             -      1,954.52               -
           2、其他承诺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报告期外曾为新沂市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01 至 2002 年,
     发行人前身华信塑业时为新沂市国有企业,曾为新沂化工有限公司前身新沂电化
     厂(同为新沂市国有企业)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4 年 8 月,公司就
     此执行事项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承诺函、执行和解协议,并向中
     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先行支付了 50 万元判决执行款。其后与新沂市化工有
     限公司之新增担保方新沂市嘉泰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务重组协议,由新沂市嘉
     泰化工有限公司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江苏省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
     万股股权及该股权 2014 年分红收益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股权按每股净
     资产确定的公允价值为 156.29 万元),公司代新沂市化工有限公司继续向中国信
     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剩余 300 万元执行款。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
     支付执行款共计 350 万元,债务重组事项之损失 193.71 万元计入 2014 年营业外
     支出。
           十一、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1、营业收入整体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
           13,027.75     100.00%      22,780.84    99.99%    23,934.29    99.92%    21,429.04   100.00%
  收入
其他业务
                     -            -        1.50      0.01%       19.58      0.08%        0.17        0.00%
  收入
营业收入   13,027.75     100.00%      22,782.34   100.00%    23,953.87   100.00%    21,429.21   100.00%
                                                  1-1-22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为 PVC、PETG、ABS
和 PHA 产品的销售收入。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21,429.04 万 元 、 23,934.29 万 元 、 22,780.84 万 元 和
13,027.7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0.00%、99.92%、99.99%和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收入来源稳定。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类型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PVC       8,969.17             -    16,927.73     -13.95%        19,673.03      19.47%       16,466.44
PETG       3,994.09            -      5,600.90      48.65%         3,767.74    -11.83%         4,273.21
 ABS          43.21            -        159.50     -62.92%           430.15    -35.18%           663.66
 PHA          21.28            -         92.70      46.27%            63.38    146.34%            25.73
合计      13,027.75            -     22,780.84      -4.82%        23,934.29      11.69%       21,429.04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由 PVC、PETG、ABS 和 PHA 四种产品的销售收
入组成,公司的主营业务突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受产品销量和产品价格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销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吨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类型
              销量         增长率       销量        增长率          销量       增长率           销量
   PVC      6,168.61             -   11,140.25      -6.25%        11,882.32      15.65%       10,274.43
  PETG        836.89            -     1,191.43      49.77%           795.51    -11.32%           897.08
   ABS         32.47            -       121.88     -63.60%           334.84    -33.50%           503.49
   PHA             3.61         -        12.23     102.16%             6.05    101.98%             2.99
  合计      7,041.58            -    12,465.79      -4.25%        13,018.71      11.48%       11,677.99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平均售价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产品类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型       平均售价       变动率      平均售价      变动率         平均售价       变动率       平均售价
 PVC           1.45         -4.31%        1.52           -8.43%        1.66           3.75%        1.60
 PETG          4.77          1.52%        4.70           -0.84%        4.74          -0.42%        4.76
 ABS           1.33          1.70%        1.31            2.34%        1.28          -3.03%        1.32
 PHA           5.89        -22.32%        7.58          -27.67%       10.48          22.00%        8.59
                                               1-1-22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计          1.85          1.24%        1.83      -0.54%         1.84       0.55%         1.83
       (1)PVC 产品销售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 PVC 产品销售收入呈现波动。2015 年,PVC 产品受下游客户
  银行卡、IC 卡等由磁条卡升级为芯片卡的影响,销量大幅上升,同比增长 15.65%,
  且平均售价受带芯片卡等银行卡基材、胶膜类产品销售占比提高销售占比上升等
  因素影响而有所上升,同比增长 3.75%,导致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长。2016 年,
  受更换芯片卡的市场需求回落等因素影响,PVC 产品销量同比下降 6.25%;同时,
  受芯片卡等银行卡基材销售占比下降、带胶膜类产品销售占比下降等因素影响,
  PVC 产品平均售价同比下降幅度 8.43%,导致 PVC 产品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13.95%。
       ①带胶膜类 PVC 产品销售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带胶膜类 PVC 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带胶膜类 PVC 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万元/吨)                    3.32       3.32           3.37       3.48
                  毛利率                                 18.28%      21.88%      25.69%       16.32%
    带胶膜类 PVC 产品收入规模(万元)                   1,283.25    2,303.20   2,898.77      1,655.19
带胶膜类 PVC 产品收入占 PVC 产品总收入比例               14.31%      13.61%      14.73%       10.05%
       发行人 PVC 产品主要分为经过涂布工艺的带胶膜类产品和非带胶膜类产品。
  带胶膜类 PVC 产品单价相对较高,主要原因如下:带胶膜类 PVC 产品是非带胶膜
  PVC 产品经涂布后获得的新产品,属于材料深加工,因而相对于工序较少的非带
  胶膜 PVC 产品,带胶膜类 PVC 产品价格较高;另外,用于生产带胶膜的基膜品质
  要求较高,单位成本一般高于非带胶膜 PVC 产品。
       ②2015 年 PVC 平均售价上升的原因分析
       2015 年 PVC 平均售价较 2014 年有所上升,升幅为 3.75%,主要原因是 PVC
  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带胶膜类销售比例显著提高、芯片卡等银行卡基材销售占比
  上升。按产品分析,平均售价较高的带胶膜类 PVC 产品 2015 年平均售价较 2014
  年有所下降,降幅为 3.16%,但销售占比从 2014 年的 10.05%上升至 2015 年的
  14.73%;同时平均售价较低的非带胶膜类 PVC 产品 2015 年平均售价较 2014 年有
  所上升,升幅为 0.66%,且销售占比从 2014 年的 89.95%下降至 2015 年的 85.27%;
  因此导致 PVC 产品整体售价上升,具体情况见下表:
       PVC                        2015 年                                   2014 年
                                              1-1-223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平均售                                   平均售
                         销售数量    销售收入                   销售数量      销售收入
                                                   价(万                                    价(万元
                           (吨)    (万元)                     (吨)      (万元)
                                                   元/吨)                                     /吨)
     带胶膜                 859.08    2,898.77        3.37         475.95      1,655.19        3.48
     非带胶膜            11,023.24   16,774.26        1.52       9,798.48     14,811.25        1.51
     总计                11,882.32   19,673.03        1.66      10,274.43     16,466.44        1.60
            2015 年非带胶膜类 PVC 产品销售单价较 2014 年有所上升,升幅为 0.66%,
     主要原因为:非带胶膜类 PVC 产品中,单位售价较高的芯片卡等银行卡基材销售
     占比提高,同时部分主要客户平均售价有所提高,因此拉高了 2015 年非带胶膜
     类 PVC 产品平均售价,导致较 2014 年平均售价有所提高。
            (2)PETG 产品销售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 PETG 产品销售收入呈现波动。公司 PETG 产品平均售价稳中
     有降,2015 年受主要客户公安部第一研究所需求下降影响销量有所下降,导致
     产品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11.83%。2016 年,受主要客户公安部第一研究所需求大
     幅增长及其他客户需求增长影响,PETG 产品销量同比上升 49.77%,导致 PETG
     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48.65%。
            报告期 PETG 带胶膜和非带胶膜收入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PETG 分类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销售收入            3,652.16          5,363.25      3,520.51       4,127.91
      非带胶膜
                         占比                    91.44%         95.76%        93.44%         96.60%
                        销售收入                 341.93         237.65        247.23         145.30
       带胶膜
                         占比                     8.56%          4.24%         6.56%          3.40%
                 合计                       3,994.09          5,600.90      3,767.74       4,273.21
            报告期内,发行人 PETG 产品前十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      期后回款
序                                   销售收入    销售数                                             注
                客户名称                                       采购用途        期末余额        金额
号                                   (万元)    量(吨)
                                                                               (万元)      (万元)
                                           2017 年 1-6 月
     中国机动车辆安全鉴定检测                                港澳通行证、居
                                       894.01     202.65                        1,041.06        564.55
     中心下属子公司                                            民身份证
     其中:北京中安特科技有限
1                                      507.82     118.12      居民身份证          714.69        564.55
     公司
     北京金辰西维科安全印务有
                                       386.20      84.52      港澳通行证          326.37               -
     限公司
2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840.84     175.01      居民身份证          616.46        189.52
                                                 1-1-224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    北京中融安全印务公司           407.32     85.10    居民身份证        140.47            -
4    北京邮票厂                     339.59     70.95    居民身份证        537.51     140.19
     NUCO INTERNATIONAL LTD(英
5                                   244.69     35.72    PETG 银行卡            -            -
     格兰)
     上海东方磁卡信息股份有限
6                                   114.23     23.47    欧洲交通卡        116.41      42.67
     公司
7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106.73     22.69    居民身份证        384.40      10.00
     绿安盛得(北京)安全防伪
8                                    94.02     20.00    临时身份证             -            -
     技术有限公司
9    上海中卡智能卡有限公司          92.77     21.03    居民身份证         79.45        2.87
     PT.TRISAKTIMUSTIKAGRAPHI
10                                   90.07     18.70    印尼身份证             -            -
     KA(印尼)
         前十大客户合计           3,224.26    675.31         -          2,915.76     949.80
                                             2016 年
     中国机动车辆安全鉴定检测                          港澳通行证、居
                                  1,447.19    322.86                      933.71     933.71
     中心下属子公司                                      民身份证
1    其中:北京金辰西维科安全
                                    763.71    164.26    港澳通行证        436.76     436.76
     印务有限公司
     北京中安特科技有限公司         683.47    158.60    居民身份证        496.95     496.95
2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917.40    191.50    居民身份证         64.23      64.23
3    北京邮票厂                     566.84    118.43    居民身份证        742.34     742.34
4    北京中融安全印务公司           538.82    112.57    居民身份证        161.47     161.47
     绿安盛得(北京)安全防伪
5                                   282.05     60.00    临时身份证        110.00     110.00
     技术有限公司
6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3.65     48.38    居民身份证        980.04     980.04
     海南太平洋智能技术有限公
7                                   120.77     25.69    居民身份证         31.30      31.30
     司
8    山东华冠智能卡有限公司         103.49     24.22    居民身份证        101.11     101.11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104.23     22.17    居民身份证         19.73      19.73
     分公司
     其中: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
9                                   103.15     21.94    居民身份证         19.73      19.73
     司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涿州
                                      1.08      0.23    居民身份证             -            -
     分公司
     PT.JASUINDOTIGAPERKASA,T
10                                   97.56     16.63    印尼身份证         11.01      11.01
     BK(印尼)
         前十大客户合计           4,392.00    942.45         -          3,154.94   3,154.94
                                             2015 年
     中国机动车辆安全鉴定检测                          港澳通行证、居
                                  1,104.85    241.76                      250.88     250.88
     中心下属子公司                                      民身份证
1
     其中:北京金辰西维科安全
                                    604.25    126.08    港澳通行证         61.26      61.26
     印务有限公司
                                             1-1-225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北京中安特科技有限公司         500.59    115.68    居民身份证        189.62      189.62
2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412.94     85.61    居民身份证        103.28      103.28
3    北京邮票厂                     391.90     81.88    居民身份证        218.38      139.25
4    北京中融安全印务公司           377.50     78.87    居民身份证        148.72      148.72
     绿安盛得(北京)安全防伪
5                                   188.03     40.37    临时身份证             -             -
     科技有限公司
6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8.96     34.55    居民身份证      1,085.96    1,085.96
7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114.80     24.42    居民身份证        237.73      237.73
     海南太平洋智能技术有限公
8                                    92.41     19.66    居民身份证             -             -
     司
9    北京三友恒瑞科技有限公司        89.65     19.76     国外证卡          41.54        31.00
10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85.93     18.28    居民身份证         19.89        19.89
         前十大客户合计           3,016.97    645.15         -          2,106.38    2,016.71
                                             2014 年
     中国机动车辆安全鉴定检测                          港澳通行证、居
                                    940.97    209.60                      107.33      107.33
     中心下属子公司                                      民身份证
1    其中:北京中安特科技有限
                                    559.52    129.32    居民身份证        107.33      107.33
     公司
     北京金辰西维科安全印务有
                                    381.45     80.28    港澳通行证             -             -
     限公司
2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828.34    172.40    居民身份证        460.76      460.76
3    北京中融安全印务公司           563.96    117.83    居民身份证        189.51      189.51
4    北京邮票厂                     543.68    113.59    居民身份证        366.25      366.25
     绿安盛得(北京)安全防伪
5                                   188.03     40.33    临时身份证        110.00      110.00
     科技有限公司
6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5.64     35.68    居民身份证        789.98      789.98
7    广东省特种证件制作中心         139.03     29.90   广东省暂住证        20.16        20.16
8    ColorplastSystemsPvt.Ltd       115.41     21.51    印度驾驶证             -             -
9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73.77     15.69    居民身份证        267.64      267.64
     上海东方磁卡信息股份有限
10                                   62.07     12.49    欧洲交通卡         67.63        67.63
     公司
         前十大客户合计           3,620.90    769.02         -          2,379.26    2,379.26
         注:2016 年、2017 年 1-6 月期后回款金额为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回款金额;2014 年
     2015 年期后回款金额为期后 12 个月的回款金额。
          2016 年公司 PETG 产品销售收入为 5,600.90 万元,较上年增加 1,833.16 万
     元,增长率 48.65%。2016 年 PETG 产品销售收入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如下:
                                             1-1-226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①居民身份证换发需求增幅较大
     2016 年为“十年有效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集中到期的第二年,显著刺激
了换发新证的市场需求。
     2005 年为我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集中换发的第一年,但是当年上半年发卡
量显著低于下半年,导致 2005 年实际发卡量显著低于 2006 年。“十年期有效期”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期后,身份证芯片中的数据无法和数据库匹配,不能被读卡
器识别,被视为无效证件,导致 2016 年身份证换发新证的刚性需求集中释放。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北京中安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邮票厂、北京中融安全
印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居民身份证生产,2016 年该 4 家公司主要受第二代身份
证集中到期换发的影响,PETG 基材采购额较上年增加 1,023.60 万元,合计
2,706.53 万元。
     ②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替代效应显现
     2014 年 9 月,出入境管理部门启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旧版贴纸式往来
港澳签注也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安全性、便利性、防伪性,
逐渐被接受。2016 年,使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比例越来越大。
     北京金辰西维科安全印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港澳通行证生产,2016 年该公
司 PETG 基材采购额合计 763.71 万元,较上年增加 159.46 万元。
     ③印尼身份证采购量大幅增加
     由于印尼身份证补充换发等因素,PT. JASUINDO TIGA PERKASA ,TBK(印尼)
及 PT.TRISAKTI MUSTIKA GRAPHIKA(印尼)作为印尼身份证的制作厂家,身份
证基材采购需求大幅增加,2016 年两家公司 PETG 基材采购额合计人民币 194.52
万元,较上年增加 174.42 万元。
     (3)ABS 产品销售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受 ABS 产品主要客户深圳欧贝特产品需求调整的影响,公司 ABS
产品销售收入逐年大幅下降。ABS 材料主要用于手机 SIM 卡的生产,其特点是耐
高温,可保证 SIM 卡芯片温度上升后不至于导致卡体变软发生形变。近年来,随
着手机及 SIM 卡的质量提升,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升温程度有限,普通 PVC 材料的
维卡温度就可以满足要求。由于普通 PVC 材料价格较 ABS 材料价格低,PVC 材料
逐渐取代 ABS 材料,导致发行人 ABS 产品销售收入逐年下滑。
                                  1-1-227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PHA 产品销售收入变动分析
    PHA 产品是公司大力研发的高性能全降解环保膜片材料,在环保要求不断强
  化的政策背景下,PHA 产品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2014-2016 年,产销量呈上升
  趋势。
    2015 年公司 PHA 产品平均售价上升主要是产品销售结构变动所致。报告期
  内,公司销售的 PHA 产品主要是 PH02 和带胶膜类 PH03,且带胶膜类 PH03 产品
  平均售价为 PH02 产品平均售价的 2.5 倍以上。2015 年,公司销售的带胶膜类 PH03
  产品占比较上年大幅提高,因此导致 PHA 产品平均售价呈现较大幅度上升。
    3、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南    3,715.94    28.52% 8,030.99 35.25% 8,815.63 36.83% 7,009.02 32.71%
华北    3,441.36    26.42% 5,730.48 25.15% 5,059.54 21.14% 5,885.51 27.47%
华东    2,163.10    16.60% 3,957.45 17.37% 4,284.99 17.90% 3,166.39 14.78%
华中    1,354.76    10.40% 2,343.05 10.29% 3,079.49 12.87% 2,983.37 13.92%
西南      204.51     1.57%    382.17   1.68%    364.32   1.52%    300.30   1.40%
东北       19.28     0.15%     45.94   0.20%     38.17   0.16%     40.37   0.19%
西北        1.87     0.01%      2.52   0.01%      8.58   0.04%      9.44   0.04%
境外    2,126.93    16.33% 2,288.23 10.04% 2,283.58      9.54%  2,034.63   9.49%
合计   13,027.75   100.00% 22,780.84 100.00% 23,934.29 100.00% 21,429.0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国内,但是境外地区仍然是公司较
  为重要的销售区域,2014-2016 年,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 10%
  左右;2017 年 1-6 月,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 16.33%。国内
  方面,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华南、华北、华东和华中地区,2014-2016
  年上述地区合计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平均比重在 85%以上,2017 年 1-6
  月占比为 81.94%,这是因为公司的下游智能卡制造行业企业主要为上市公司、
  跨国制卡集团子公司及政府证件制作单位,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华
  南、华北、华东和华中地区。
    4、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变化情况
                                            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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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生产的功能性塑料薄膜和片材属于智能卡卡基材料,主要用于支撑、保
   护智能卡内部微芯片。公司产品出货量会伴随下游智能卡制造行业客户的需求存
   在一定的波动,下半年产品销量相对上半年有所增加,因此通常下半年的销售收
   入略高于上半年。但整体而言,公司收入的季节性变化不明显。
          (二)营业成本变动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按产品类别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类型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PVC          6,980.24            -   11,699.82      -7.40%   12,634.68          12.11%   11,269.50
    PETG         2,013.84            -    2,957.35      42.79%    2,071.15      -11.00%       2,327.09
    ABS             35.23            -      124.06   -63.13%        336.47      -37.53%         538.59
    PHA             16.69            -       78.95      24.73%       63.29      245.41%          18.32
主营业务成本    9,046.00             -   14,860.17      -1.62%   15,105.60          6.73%    14,153.51
其他业务成本             -           -        0.82   -71.18%          2.85    2,012.43%           0.13
营业成本合计    9,046.00             -   14,861.00      -1.64%   15,108.45          6.75%    14,153.6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呈现波动,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基本保
   持一致。
          (1)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及单位成本变化分析
          ①报告期内聚氯乙烯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比较分析
          公司聚氯乙烯主要采购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以下简称
   “齐鲁石化”)及其贸易商,除此之外,公司还向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德州实华”)、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树脂分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金
   牛”)、泰州市正大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正大”)、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大沽”)、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山
   三友”)等石化企业及其贸易商采购聚氯乙烯。
          I.2017 年 1-6 月聚氯乙烯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比较分析
          2017 年 1-6 月公司向齐鲁石化及其贸易商采购聚氯乙烯占比 19.50%,向德
   州实华贸易商无锡顶太采购聚氯乙烯占比 51.59%,向唐山三友和天津大沽贸易
   商大连申德贸易有限公司采购聚氯乙烯合计占比 21.82%(其中唐山三友占比
                                              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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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4%、天津大沽占比 7.29%),其余采购于天津大沽及其贸易商淄博润源塑业
有限公司、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贸易商浙江泓纬有限公司。
     A.齐鲁石化及其贸易商采购价格与齐鲁石化市场价格比较
                                                                             单位:元/吨
                                                                          注
公司向齐鲁石化及其贸易商采购价格        齐鲁石化聚氯乙烯公开报价(不含税)      差异比
                             5,715.28                               5,738.20       -0.40%
    注:数据来源于中塑资讯,为 2017 年 1-6 月齐鲁石化聚氯乙烯市场价格(不含税)。
     2017 年 1-6 月,公司向齐鲁石化及其贸易商采购聚氯乙烯占全年采购金额
的 19.50%。为了核查齐鲁石化及其贸易商向发行人供应聚氯乙烯的价格公允性,
保荐机构通过中塑资讯公开查询齐鲁石化相关产品公开报价,据上表所示,可以
看出公司向齐鲁石化及其贸易商的采购价格与齐鲁石化公开报价基本一致。
     公司 2017 年上半年聚氯乙烯主要采购自无锡顶太,主要原因是无锡顶太是
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的贸易商,后者采用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而该种方式所
生产的聚氯乙烯较之于齐鲁石化乙烯法生产的聚氯乙烯价格较低。
                                                                             单位:元/吨
                       德州实华聚氯乙烯公     齐鲁石化聚氯乙烯公
    月份                            注                     注        差异比
                       开报价(不含税)       开报价(不含税)
    2017 年 1 月                   5,667.74              5,844.02                 -3.02%
    2017 年 2 月                   5,814.34              5,942.55                 -2.16%
    2017 年 3 月                   5,642.88              5,819.40                 -3.03%
    2017 年 4 月                   5,236.17              5,470.09                 -4.28%
    2017 年 5 月                   5,144.49              5,470.09                 -5.95%
                注
    2017 年 6 月                   5,200.08                     -                      -
    注:数据来源于中塑资讯,分别为 2017 年 1-6 月德州实华、齐鲁石化聚氯乙烯市场价
格(不含税);齐鲁石化 2017 年 6 月生产设备停工检修,未查询到相关价格数据。
     B.德州实华的贸易商无锡顶太采购价格与德州实华市场价格比较
                                                                             单位:元/吨
    公司向德州实华贸易商                  德州实华聚氯乙烯
                                                           注             差异比
      无锡顶太采购价格                  公开报价(不含税)
                       5,469.20                          5,437.40                   0.58%
    注:数据来源于中塑资讯,为 2017 年 1-6 月德州实华聚氯乙烯市场价格(不含税)。
     2017 年 1-6 月,公司向德州实华贸易商无锡顶太采购聚氯乙烯占比 51.59%。
为了核查德州实华贸易商无锡顶太向发行人供应聚氯乙烯的价格公允性,保荐机
                                          1-1-230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构通过中塑资讯公开查询德州实华相关产品公开报价,据上表所示,可以看出公
司向德州实华贸易商无锡顶太的采购价格与德州实华公开报价基本一致。
     C.唐山三友的贸易商大连申德采购价格与唐山三友市场价格比较
                                                                             单位:元/吨
公司向唐山三友的贸易商大连                唐山三友聚氯乙烯
                                                           注             差异比
      申德采购价格                      公开报价(不含税)
                       5,633.39                          5,317.51                   5.94%
    注:数据来源于中塑资讯,为 2017 年 1-6 月唐山三友聚氯乙烯市场价格(不含税)。
     2017 年 1-6 月,公司向唐山三友贸易商大连申德采购聚氯乙烯占比 14.54%。
为了核查唐山三友贸易商大连申德向发行人供应聚氯乙烯的价格公允性,保荐机
构通过中塑资讯公开查询唐山三友相关产品公开报价,据上表所示,可以看出公
司向唐山三友贸易商大连申德的采购价格高于唐山三友公开报价。
     D.天津大沽的贸易商大连申德采购价格与天津大沽市场价格比较
                                                                             单位:元/吨
公司向天津大沽的贸易商大连                天津大沽聚氯乙烯
                                                           注             差异比
      申德采购价格                      公开报价(不含税)
                       5,601.03                          5,304.98                   5.58%
    注:数据来源于中塑资讯,天津大沽未公布 2017 年 1-4 月聚氯乙烯价格信息,该数为
2017 年 5 月和 6 月天津大沽聚氯乙烯平均市场价格(不含税)。
     2017 年 1-6 月,公司向天津大沽贸易商大连申德采购聚氯乙烯占比 7.29%。
为了核查天津大沽贸易商大连申德向发行人供应聚氯乙烯的价格公允性,保荐机
构通过中塑资讯公开查询天津大沽相关产品公开报价,据上表所示,可以看出公
司向天津大沽贸易商大连申德的采购价格高于天津大沽公开报价。
     II.2016 年聚氯乙烯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比较分析
     2016 年,公司向齐鲁石化及其贸易商采购聚氯乙烯占比 54.09%,向德州实
华贸易商无锡顶太采购聚氯乙烯占比 38.18%,其余采购于天津大沽及其贸易商、
唐山三友贸易商大连申德。
     A.齐鲁石化及其贸易商采购价格与齐鲁石化市场价格比较
                                                                             单位:元/吨
                                                                          注
公司向齐鲁石化及其贸易商采购价格        齐鲁石化聚氯乙烯公开报价(不含税)      差异比
                             5,073.92                               5,308.74       -4.42%
                                          1-1-23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数据来源于中塑资讯,为 2016 年齐鲁石化聚氯乙烯市场价格(不含税)。
     2016 年公司向齐鲁石化及其贸易商采购聚氯乙烯总数量为 4,390 吨,其中
2016 年上半年 3,290 吨,采购数量占比 74.94%;公司 2016 年下半年聚氯乙烯主
要采购自无锡顶太,主要原因是无锡顶太是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的贸易商,后
者采用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而该种方式所生产的聚氯乙烯较之于齐鲁石化乙烯
法生产的聚氯乙烯价格较低。
                                                                     单位:元/吨
                       德州实华聚氯乙烯公    齐鲁石化聚氯乙烯公
           月份                         注                    注    差异比
                       开报价(不含税)      开报价(不含税)
    2016 年 1 月                  4,327.78             4,641.03              -6.75%
    2016 年 2 月                  4,388.35             4,641.03              -5.44%
    2016 年 3 月                  4,619.10             4,720.92              -2.16%
    2016 年 4 月                  4,726.50             4,770.94              -0.93%
    2016 年 5 月                  4,725.27             4,786.32              -1.28%
    2016 年 6 月                  4,645.91             4,786.32              -2.93%
    2016 年 7 月                  4,800.00             4,829.06              -0.60%
    2016 年 8 月                  5,149.57             5,191.38              -0.81%
    2016 年 9 月                  5,539.28             5,677.35              -2.43%
    2016 年 10 月                 6,032.76             6,220.32              -3.02%
    2016 年 11 月                 6,707.46             6,814.30              -1.57%
    2016 年 12 月                 6,188.81             6,625.87              -6.60%
    注:数据来源于中塑资讯,分别为 2016 年德州实华、齐鲁石化聚氯乙烯市场价格(不
含税)。
     2016 年上半年,公司向齐鲁石化及其贸易商采购聚氯乙烯数量远高于下半
年。由于 2016 年 7 月聚氯乙烯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公司向齐鲁石化及其贸
易商 2016 年平均采购价格 0.51 万元/吨低于齐鲁石化聚氯乙烯平均公开报价
0.53 万元/吨。
     B.德州实华的贸易商无锡顶太采购价格与德州实华市场价格比较
                                                                     单位:元/吨
    公司向德州实华贸易商                德州实华聚氯乙烯
                                                         注         差异比
      无锡顶太采购价格                公开报价(不含税)
                       5,676.02                        5,171.77               9.75%
    注:数据来源于中塑资讯,为 2016 年德州实华聚氯乙烯市场价格(不含税)。
     公司 2016 年下半年聚氯乙烯的采购主要来自德州实华的贸易商无锡顶太,
                                       1-1-23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为了核查无锡顶太向发行人供应聚氯乙烯的价格公允性,保荐机构通过中塑资讯
公开查询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相关产品公开报价,根据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向
无锡顶太的采购价格高于德州实华公开报价,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6 年 6 月开始
向无锡顶太采购聚氯乙烯,并且下半年聚氯乙烯的采购主要集中于无锡顶太,而
聚氯乙烯市场价格在 2016 年下半年持续上涨,无锡顶太最终供应商德州实华的
报价也大幅上升,因此公司向无锡顶太的采购价格主要反映的是德州实华下半年
报价信息,高于德州实华全年公开平均报价。
     III.2015 年聚氯乙烯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比较分析
     2015 年,公司向齐鲁石化及其贸易商采购聚氯乙烯占比 89.37%,向天津大
沽及其分公司采购聚氯乙烯占比 10.09%,其余采购自泰州正大贸易商江阴市益
民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益民”)。
     A.齐鲁石化及其贸易商采购价格与齐鲁石化市场价格比较
                                                                              单位:元/吨
                                                                          注
公司向齐鲁石化及其贸易商采购价格         齐鲁石化聚氯乙烯公开报价(不含税)         差异比
                             4,928.52                              4,796.78           2.75%
    注:数据来源于中塑资讯,为 2015 年齐鲁石化聚氯乙烯市场价格(不含税)。
     2015 年,公司向齐鲁石化及其贸易商采购聚氯乙烯占全年采购金额的
89.37%。为了核查齐鲁石化及其贸易商向发行人供应聚氯乙烯的价格公允性,保
荐机构通过中塑资讯公开查询齐鲁石化相关产品公开报价,根据上表所示,可以
看出公司向齐鲁石化及其贸易商的采购价格略高于齐鲁石化公开报价。
     B.天津大沽及其分公司的采购价格与天津大沽市场价格比较
                                                                              单位:元/吨
                                                                               注
公司向天津大沽及其分公司的采购价格        天津大沽聚氯乙烯公开报价(不含税)        差异比
                              4,615.23                               4,807.74        -4.00%
    注:数据来源于中塑资讯,为 2015 年天津大沽聚氯乙烯平均市场价格(不含税)。
     2015 年,公司向天津大沽及其分公司采购聚氯乙烯占全年采购金额的
10.09%。为了核查天津大沽及其分公司向发行人供应聚氯乙烯的价格公允性,保
荐机构通过中塑资讯公开查询天津大沽相关产品公开报价,根据上表所示,可以
看出公司向天津大沽及其分公司的采购价格低于天津大沽公开报价。另外,通过
比较公司向天津大沽及其分公司采购当月的价格与天津大沽该月公开报价,前者
                                           1-1-233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低于后者,主要原因是公司各月向天津大沽及其分公司不均匀采购聚氯乙烯,而
天津大沽聚氯乙烯公开报价为该月平均价格,从而导致二者价格的差异。
                                                                             单位:元/吨
                       公司向天津大沽及其      天津大沽聚氯乙烯公
    月份                                                    注        差异比
                         分公司的采购价格      开报价(不含税)
    2015 年 1 月                   4,757.83              4,754.58                   0.07%
    2015 年 2 月                   4,452.16              4,472.10                  -0.45%
    2015 年 3 月                           -             4,776.61                       -
    2015 年 4 月                   5,065.23              5,231.99                  -3.19%
    2015 年 5 月                           -             5,262.82                       -
    2015 年 6 月                           -             5,185.19                       -
    2015 年 7 月                   4,786.32              4,894.09                  -2.20%
    2015 年 8 月                           -             4,786.32                       -
    2015 年 9 月                   4,649.63              4,743.59                  -1.98%
    2015 年 10 月                          -             4,632.00                       -
    2015 年 11 月                          -             4,499.39                       -
    2015 年 12 月                          -             4,417.32                       -
    注:数据来源于中塑资讯,为 2015 年天津大沽聚氯乙烯按月平均市场价格(不含税)。
     IV.2014 年聚氯乙烯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比较分析
     2014 年,公司向齐鲁石化及其贸易商采购聚氯乙烯占比 60.45%,向河北金
牛采购聚氯乙烯占比 23.13%,其余采购自天津大沽及其贸易商无锡顶太、泰州
正大贸易商江阴益民、德州实华。
     A.齐鲁石化及其贸易商采购价格与齐鲁石化市场价格比较
                                                                             单位:元/吨
                                                                           注
公司向齐鲁石化及其贸易商采购价格        齐鲁石化聚氯乙烯公开报价(不含税)       差异比
                             5,646.68                                5,628.39       0.32%
    注:数据来源于中塑资讯,为 2014 年齐鲁石化聚氯乙烯市场价格(不含税)。
     2014 年,公司向齐鲁石化及其贸易商采购聚氯乙烯占全年采购金额的
60.45%。为了核查齐鲁石化及其贸易商向发行人供应聚氯乙烯的价格公允性,保
荐机构通过中塑资讯公开查询齐鲁石化相关产品公开报价,根据上表所示,可以
看出公司向齐鲁石化及其贸易商的采购价格与齐鲁石化公开报价基本保持一致。
     B.河北金牛采购价格与河北金牛市场价格比较
                                                                             单位:元/吨
                                                                     注
 公司向河北金牛采购价格        河北金牛聚氯乙烯公开报价(不含税)            差异比
                                          1-1-234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484.98                             5,740.57               -4.45%
      注:数据来源于中塑资讯,为 2014 年河北金牛聚氯乙烯市场价格(不含税)。
       2014 年,公司向河北金牛采购聚氯乙烯占全年采购金额的 23.13%。为了核
  查河北金牛向发行人供应聚氯乙烯的价格公允性,保荐机构通过中塑资讯公开查
  询河北金牛相关产品公开报价,根据上表所示,可以看出公司向河北金牛的采购
  价格低于其市场公开报价。另外,通过比较公司向河北金牛采购当月的价格与其
  该月公开报价,前者低于后者,主要原因是河北金牛为公司聚氯乙烯主要供应商
  之一,公司向河北金牛采购价格系向其询价的结果,公司相对于河北金牛来说有
  较强的议价能力;河北金牛因自身生产经营原因已于 2014 年 9 月起停产。
                                                                                  单位:元/吨
                             公司向河北金牛采购   河北金牛聚氯乙烯公
           月份                                                    注        差异比
                                     价格         开报价(不含税)
      2014 年 1 月                     5,760.23             5,976.80                  -3.62%
      2014 年 2 月                            -             5,937.66                        -
      2014 年 3 月                     5,598.29             5,720.39                  -2.13%
      2014 年 4 月                     5,504.27             5,730.57                  -3.95%
      2014 年 5 月                     5,498.19             5,720.39                  -3.88%
      2014 年 6 月                     5,445.04             5,651.71                  -3.66%
      2014 年 7 月                     5,462.39             5,717.21                  -4.46%
      2014 年 8 月                     5,502.03             5,726.50                  -3.92%
      2014 年 9 月                            -                    -                        -
      2014 年 10 月                           -                    -                        -
      2014 年 11 月                           -                    -                        -
      2014 年 12 月                           -                    -                        -
      注:数据来源于中塑资讯,为 2014 年河北金牛聚氯乙烯按月平均市场价格(不含税)。
       ②报告期内聚酯切片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比较分析
       PETG 是 PET 经过改性的产品,公司主要通过进口聚酯切片作为原材料,与
  目前市场上聚酯切片在质量及价格方面差异较大,公司进口聚酯切片的最终供应
  商主要为韩国 SK 集团和美国伊士曼。
       I.报告期内公司聚酯切片采购价格
                                                                             单位:万元/吨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原料名称
            单位价格         变动率    单位价格   变动率    单位价格    变动率       单位价格
聚酯切片           1.56       -7.26%       1.68   -11.43%       1.89    -10.14%             2.11
                                             1-1-235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II.报告期内进口聚酯切片市场价格
       根据 Wind 行情数据,2014-2016 年度、2017 年 1-6 月进口聚酯切片平均价
  格(不含税)及变动率如下:
                                                                          单位:万元/吨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原料名称
           市场价格      变动率    市场价格   变动率      市场价格   变动率     市场价格
聚酯切片        0.91       7.06%       0.85       4.17%       0.82   -14.29%           0.96
       III.变动趋势分析
       公司所采购的聚酯切片属于 PETG 中高规格高质量的原料,因此成本价格远
  高于市场均价。2014-2015 年公司聚酯切片采购价格与聚酯切片市场走势基本保
  持一致。
       2016 年末,公司聚酯切片采购均价出现下降,主要是因为 2016 年发行人从
  韩国 SK 集团境内贸易商苏州聚合共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比例上升
  19.13%,同时从美国伊士曼下属企业伊士曼(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比例
  相应下降,而前者采购单价低于后者。
       2017 年 1-6 月,公司聚酯切片采购均价出现下降,主要是因为发行人从伊
  士曼(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比例下降,相应从韩国 SK 集团境内贸易商
  苏州聚合共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红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比例上升。
       ③报告期内钛白粉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比较分析
       发行人钛白粉主要采购于华东地区相应厂商,型号为金红石型(R2)。
  2014-2016 年、2017 年 1-6 月,发行人钛白粉采购额占各年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 6.96%、6.55%、6.44%、8.86%。通过查询 Wind 行情数据,可以获取
                                         1-1-236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4-2016 年度、2017 年 1-6 月华东地区金红石型(R2)钛白粉平均价格(不含
  税)。正如下表所示,发行人采购钛白粉价格高于华东地区金红石型(R2)钛白
  粉公开报价。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对采购的钛白粉质量要求较高,其中包含部分进
  口钛白粉,因此采购价格会高于市场价格。
                                                                                               单位:万元/吨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原料名
           单位   市场               单位    市场                单位   市场                单位   市场
  称                      差异比                       差异比                     差异比                      差异比
           价格   价格               价格    价格                价格   价格                价格   价格
钛白粉     1.60   1.34     19.40%    1.24    1.12      10.71%    1.12   1.06       5.66%    1.26     1.13      11.50%
          ④报告期内稳定剂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比较分析
          I.报告期内公司稳定剂采购价格
                                                                                               单位:万元/吨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原料名称          单位       变动      单位                      单位                  单位
                                                          变动率                   变动率                 变动率
                         价格       率        价格                      价格                  价格
         稳定剂           4.46      8.09%       4.13       15.20%        3.58      -5.86%       3.81        -5.35%
          II.报告期内锡公开市场价格
          发行人采用甲基锡作为稳定剂,目前无法从公开市场信息直接查询到甲基锡
  的价格数据。但从材料成分来看,制成甲基锡最主要的原材料为锡,根据长江有
  色金属现货交易市场锡价行情数据,2014-2016 年度、2017 年 1-6 月锡平均市场
  价格(不含税)及变动率如下:
                                                                                               单位:万元/吨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原料名称          单位                  单位        变动         单位                   单位
                                    变动率                                         变动率                 变动率
                         价格                  价格          率         价格                   价格
          锡             12.36      20.35%     10.27       9.14%         9.41     -21.06%     11.92         -5.55%
          III.变动趋势分析
                                                       1-1-237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根据上表,可知发行人报告期内稳定剂采购价格与推算出的甲基锡市场走势
基本保持一致。2016 年 12 月发行人稳定剂采购均价同比下降,与市场走势不同,
主要原因是公司稳定剂分国产与进口两种,国产稳定剂价格较进口稳定剂价格更
低,因生产需要发行人 2016 年 1-11 月均有采购进口稳定剂,而同年 12 月没有
采购进口稳定剂,因此 2016 年 12 月稳定剂平均采购价格较前月有下降。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稳定剂采购价格呈现波动,与锡现货市场均价走势
基本一致,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稳定剂另一重要原材料巯基酯 2017 年部分月
份货源供应不足,导致该原材料对应月份采购价格上升,从而使得稳定剂采购价
格升高。
     ⑤报告期内其他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比较分析
     除了聚氯乙烯、聚酯切片、钛白粉和稳定剂,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还
包括氯醋树脂、碳酸钙,但目前无法从公开市场信息直接查询到这些原材料的价
格数据。其中,发行人使用的氯醋树脂为二元氯醋树脂,由于具有明显的针对性
(特定的涂料、油墨性能),用途相对固定,因而国内生产厂家较少且产量较少,
不属于大宗商品,国内相关生产厂家没有发布公开报价,因此无法取得可比市场
价格。
     综上所述,发行人原材料采购单价及变动情况与原材料市场价格基本一致,
部分原材料平均单价低于市场报价具有合理性。
     ⑥单位成本变化分析
     I.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1-1-238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吨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单位价格        变动率      单位价格   变动率        单位价格   变动率        单位价格
 聚氯乙烯         0.55        4.35%          0.53        8.02%        0.49   -13.07%            0.56
 氯醋树脂         0.78        2.43%          0.76    -1.40%           0.78    -1.33%            0.79
 聚酯切片         1.56       -7.26%          1.68   -11.43%           1.89   -10.14%            2.11
  钛白粉          1.60       29.07%          1.24    10.70%           1.12   -11.62%            1.26
  稳定剂          4.46        8.09%          4.13    15.20%           3.58    -5.86%            3.81
  碳酸钙          0.17       -1.23%          0.17    -1.99%           0.17       1.02%          0.17
 ABS 树脂               -            -       2.11    -1.16%           2.14    -1.47%            2.17
   合计           0.81       10.85%          0.73        5.20%        0.69   -14.33%            0.81
    II.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吨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类型
            单位成本        变动率       单位成本    变动率       单位成本       变动率      单位成本
  PVC            1.13         7.75%          1.05        -0.94%       1.06        -3.64%          1.10
  PETG           2.41       -3.06%           2.48        -4.62%       2.60         0.39%          2.59
  ABS            1.09         6.62%          1.02         2.00%       1.00        -6.54%          1.07
  PHA            4.62       -28.47%          6.46    -38.30%         10.47        71.08%          6.12
  合计           1.28         7.77%          1.19        2.59%        1.16        -4.13%          1.21
    A.PVC 产品单位成本变化分析
    2015 年受石油价格下降的影响,聚氯乙烯和氯醋树脂的采购价格降低,使
 得公司 PVC 产品单位成本同比下降 3.64%。2016 年,聚氯乙烯采购单价上涨
 8.02%,同时氯醋树脂采购单价下降 1.40%,但聚氯乙烯和氯醋树脂二者合计的
 平均采购价格较上年增长 4.26%;但由于 2016 年公司带胶膜类 PVC 产品销量和
 收入占比同比下降,导致单位成本整体降幅 0.94%。2017 年 1-6 月,受聚氯乙烯
 和氯醋树脂平均采购单价较上年上涨、制造费用中的折旧费增加、带胶膜类 PVC
 产品占比提高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单位成本整体增长 7.75%。
    B.PETG 产品单位成本变化分析
    2015 年,公司聚酯切片采购价格下降 10.14%,但是由于带胶膜类 PETG 销售
 占比大幅提升,最终导致单位成本上涨 0.39%。2016 年,公司聚酯切片采购价格
 下降 11.43%,使得单位成本下降 4.62%。2017 年 1-6 月,公司聚酯切片采购价
 格下降 7.26%,使得单位成本下降 3.06%。
    C.ABS 产品单位成本变化分析
                                               1-1-239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5 年,公司 ABS 树脂采购价格下降 1.47%,导致单位成本下降 6.54%。2016
年,公司 ABS 树脂采购价格下降 1.16%,但由于受主要客户深圳欧贝特产品需求
调整的影响,ABS 产品中高单价产品销售占比显著增长,导致单位成本上升
2.00%。2017 年 1-6 月,受产销量下降等因素影响,单位成本上升。
     D.PHA 产品单位成本变化分析
     2015 年,公司 PHA 采购价格下降 5.61%,但由于根据客户需求,该年公司主
要销售带胶膜类 PH03 产品,该类产品成本相对较高,从而导致 PHA 单位成本上
升 71.08%。2016 年,公司 PHA 采购价格下降 4.22%,同时由于公司销售的带胶
膜类 PH03 产品占比同比大幅下降,从而导致 PHA 单位成本下降 38.30%。2017
年 1-6 月,由于公司销售的带胶膜类 PHA 产品占比降幅超过 50 个百分点,从而
导致 PHA 单位成本大幅下降。
     (2)报告期内单位成本变化及营业成本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单位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吨
   产品名称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PVC                    1.13              1.05                   1.06            1.10
     PETG                    2.41              2.48                   2.60            2.59
      ABS                    1.09              1.02                   1.00            1.07
      PHA                    4.62              6.46                  10.47            6.12
     合计                    1.28              1.19                  1.16             1.21
     报告期内,产品单位成本变动、销量变动、主营业务成本变动如下:
     产品类型            单位成本变动率             销量变动率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
                                     2017 年 1-6 月
    PVC                          7.75%                       -                       -
    PETG                        -3.06%                       -                       -
    ABS                          6.62%                       -                       -
    PHA                         -28.47%                      -                       -
    合计                         7.77%                       -                       -
                                        2016 年
    PVC                         -0.94%                -6.25%                   -7.40%
    PETG                        -4.62%                49.77%                   42.79%
    ABS                          2.00%               -63.60%                  -63.13%
    PHA                         -38.30%              102.16%                   24.73%
    合计                         2.59%                -4.25%                   -1.62%
                                        2015 年
    PVC                         -3.64%                15.65%                   12.11%
                                          1-1-240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PETG                    0.39%        -11.32%            -11.00%
    ABS                    -6.54%        -33.50%            -37.53%
    PHA                    71.08%        101.98%            245.41%
    合计                   -4.13%         11.48%               6.73%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呈现波动,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基本保
持一致。公司营业成本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为 PVC、PETG、
ABS 和 PHA 产品的销售成本。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变化受产品销量变动和单位成本
变动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 PVC 产品销售成本呈现波动。2015 年,PVC 产品受下游客户
银行卡、IC 卡等由磁条卡升级为芯片卡的影响,销量大幅上升,同比增长 15.65%;
受到国际原油价格下降导致公司 PVC 产品的主要基础化工原料聚氯乙烯、氯醋树
脂的采购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PVC 产品单位成本下降 3.64%,导致产品销售成
本同比增长 12.11%。2016 年,受更换芯片卡的市场需求回落等因素影响,PVC
产品销量同比下降 6.25%;同时,受芯片卡等银行卡基材、带胶膜类产品销售占
比下降等因素影响,单位成本稳中有降,导致产品销售成本同比下降 7.40%。
     报告期内,公司 PETG 产品销售成本呈现波动。公司 PETG 产品单位成本变动
幅度相对较小,产品销售成本变动主要来自于产品销量变动的影响。2015 年受
主要客户公安部第一研究所需求下降影响,产品销量同比下降 11.32%,导致 2015
年公司 PETG 产品销售成本同比下降 11.00%。2016 年,受主要客户公安部第一研
究所需求大幅增长及其他客户需求增长影响,PETG 产品销量同比上升 49.77%,
导致 2016 年公司 PETG 产品销售成本同比增长 42.79%。
     报告期内,受 ABS 产品主要客户深圳欧贝特产品需求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公
司 ABS 产品销量逐年下降,导致销售成本逐年下降。
     PHA 产品是公司大力研发的高性能全降解环保膜片材料,在环保要求不断强
化的政策背景下,PHA 产品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2014-2016 年,产销量呈上升
趋势,产品销售成本逐年增长。
     2、生产成本构成及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成本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1-1-24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生产成本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6,282.79    73.59%   10,582.63    72.95%    10,953.96    72.72%    10,521.54    74.02%
直接人工      623.01     7.30%    1,158.41      7.99%    1,121.66      7.45%      986.33      6.94%
制造费用    1,631.25    19.11%    2,765.76    19.07%     2,986.63    19.83%     2,707.17    19.04%
  合计      8,537.05   100.00%   14,506.80   100.00%    15,062.25   100.00%    14,215.0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成本构成较为稳定,其中直接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在
    73%左右,占比最高。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公司产品生产成本比例基本稳定;
    直接人工占生产成本比例较小且基本稳定;制造费用占比基本稳定。报告期内,
    生产成本中直接材料和制造费用占比出现小幅波动,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受国
    际原油价格变动等因素影响,2015 年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同比下降,2016 年部
    分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回升;另一方面,生产人员薪酬逐年提高。
           (1)成本核算流程和方法
           发行人生产方式为订单式生产,相应的成本核算方法采用品种法核算。成本
    核算通过“基本生产成本”归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成本核算按照
    生产工艺流程区分,分别为产成品、在产品成本核算和委托加工产品成本核算。
    具体业务流程及核算方法如下:
           ①产成品、在产品业务流程及核算方法介绍
           I.外购物资入库:外购物资到达后,仓库管理员要根据采购计划表、发票
    或发票清单中的数量、规格型号和一些特殊要求进行验收(对于需要技术检验的
    要及时出具《请验单》,通知相关部门出具《物资检验报告单》,收到《物资检验
    报告单》方可给供货单位或业务办理人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在金蝶 K3 系统录入
    外购入库单;物资采购部在收到经审计部门审核和总经理审批过的采购发票后在
    金蝶 K3 系统录入发票并与外购入库单进行勾稽;财务部门根据采购发票原件与
    金蝶 K3 系统中的采购记录进行核对,核对一致生成采购凭证。仓库管理员对货
    已到发票未到物资月末进行暂估入库,财务部门生成采购凭证。
           II.物资出库:使用部门根据需要在金蝶 K3 系统中录入领料申请单,仓库
    管理员根据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的领料申请单,发放物资,领料后
    仓库管理员在金蝶 K3 系统录入生产领料单。月末财务成本会计根据生产领料单
    在金蝶 K3 系统进行单据审核并生成领料凭证,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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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I.成本费用归集:月末财务成本会计进行折旧计提、资产摊销、工资及
五险一金的计提及电费分配等费用归集。对于直接材料根据生产消耗单归集并与
生产领料凭证归集的金额进行核对;对于人工成本是根据金蝶 K3 系统中人力资
源模块自动分配归集;对于制造费用根据生产中发生的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
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租赁费、保险费、排污费、存货盘亏费(减
盘盈)及其他制造费用归集。
     IV.编制产品成本计算表:直接材料根据生产消耗单直接进入各种产品;人
工成本和制造费用根据产品直接材料的金额进行分配。
     V.产成品、在产品入库由分检工段跟仓库办理交接手续,并且须有质检部
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仓库管理员收到“产品质量合格证”后才能开具
《产成品入库单》。并在金蝶 K3 系统录入“产品入库单”。月末根据“产品成本
计算表”录入产品入库单中的金额,财务成本会计根据原始产品入库单在金蝶
K3 系统进行单据审核并生成产成品入库凭证。
     VI.产成品出库:仓库管理员根据销售人员产品销售通知单开具调拨单,把
产成品由成品库调入赊销库。财务人员根据销售人员开具产品销售通知单开具销
售发票,销售内勤人员根据销售发票在金蝶 K3 系统录入并下推成产品销售成本
单,财务人员根据原始销售发票和产品销售成本单审核并生成销售凭证和产品成
本出库凭证。
     ②委托加工产品业务流程及核算方法介绍
     I.委托物料出库:仓库管理员根据实际委托发出的物料开具委托加工出库
单并录入金蝶 K3 系统,财务成本会计根据原始委托加工出库单进行审核,审核
后生成委托加工发出凭证。
     II.编制委托加工产品成本计算表:根据受托方开具的加工费发票及清单中
的每种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及相对应的委托加工物资等信息把委托加工物资
分配到相应的产品中,加工费根据生产量进行分配。
     III.委托加工产品入库:仓库管理员根据委托加工发票中列明的产品信息
与实物数量进行核对,且收到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开具委托
产品入库单并在金蝶 K3 系统中录入。月末根据委托加工产品成本计算表录入委
托加工产品入库单中的金额,财务成本会计根据原始委托加工产品入库单在金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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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3 系统进行单据审核并生成委托加工产品入库凭证。会计核算为:借“产成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或“应付账款”。
     IV.委托加工产成品出库:仓库管理员根据销售人员产品销售通知单开具调
拨单,把产成品由成品库调入赊销库。财务人员根据销售人员开具产品销售通知
单开具销售发票,销售内勤人员根据销售发票在金蝶 K3 系统录入并下推成产品
销售成本单,财务人员根据原始销售发票和产品销售成本单审核并生成销售凭证
和产品成本出库凭证。
     (2)直接材料、人工费用、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方法
      ①产成品成本费用归集和分配方法
     成本费用的归集要素,包括生产领用原材料、工人工资薪金及福利费、制造
费用。费用分配方法是以当月直接材料的消耗金额为基数进行分配。
     I.直接材料归集和分配方法
     归集:各车间组织生产时,编制生产消耗单,并与生产领料凭证进行核对;
按月编制材料消耗明细表、材料消耗汇总表,归集各车间、各类产品的直接材料
消耗。
     分配方法:直接材料根据生产消耗单,将直接材料归集的费用按照定额消耗
直接进入各种产品,并按照实际消耗与领料单的差异率作为分配率,对直接材料
的消耗分配进行调整。会计核算为: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贷“原材料”。
     II.直接人工
     归集:人力资源部根据各月考勤编制人工薪酬计算表,并录入金蝶 K3 人力资
源模块完成直接人工费用的归集,包括工资薪金、五险一金及福利费等。
     分配方法:直接人工根据产品的直接材料的金额进行分摊,计算公式为分配
率=直接人工/直接材料。
     III.制造费用
     归集:制造费用包括人工费用、水电费、修理费、折旧及资产摊销及其他费
用等。
     分配方法:制造费用根据产品的直接材料的金额进行分摊,计算公式为分配
率=制造费用/直接材料。
     ②委托加工产品成本费用归集和分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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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加工产品成本费用的归集要素,包括直接材料和加工费。
          I.直接材料归集及分配
          根据受托方开具的加工费发票及清单中的每种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及相
  对应的委托加工物资等信息把委托加工物资分配到相应的产品中。
          II.加工费归集及分配
          加工费用按照委托加工合同,计算加工费。加工费根据生产量进行分配,分
  配率=加工费总额/委托加工产品产量。
          (3)产品结转方法
          仓库管理员根据每天生产的产品数量开具产品入库单(数量),并录入金蝶
  K3 系统,月末根据产品成本计算表录入产品入库单中的金额;财务成本会计根
  据原始产品入库单,在金蝶 K3 系统进行单据审核并生成产品入库凭证。会计处
  理为:借“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贷“生产成本”。产成品销售完成时,
  将产品成本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会计处理为: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
  商品-产成品”。
          (4)报告期内,发行人制造费用的主要构成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水电费       554.20    33.97%   1,004.02    36.30%     1,027.89    34.42%       966.75    35.71%
 折旧费       633.85    38.86%     898.84    32.50%        909.3    30.45%       908.89    33.57%
 包装费       217.30    13.32%     413.80    14.96%       418.36    14.01%       325.17    12.01%
 修理费        89.70     5.50%     217.27       7.86%     248.42       8.32%     153.14       5.66%
职工薪酬       56.29     3.45%      79.75       2.88%      72.25       2.42%      70.84       2.62%
 运输费        34.43     2.11%      73.15       2.64%      86.41       2.89%     107.78       3.98%
 小计       1,585.77   97.21%    2,686.83    97.15%     2,762.63   92.50%      2,532.57    93.55%
制造费用    1,631.25   100.00%   2,765.76   100.00%     2,986.63   100.00%     2,707.1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相对稳定,主要由水电费、折旧费、包装费、修理
  费等构成,其中水电费和折旧费占比最高,二者合计约占 65%。2016 年,受产量
  下降影响,公司水电费同比下降 2.32%;修理费同比下降 12.54%,主要是因为
  2015 年公司集中更换了一些设备的配件等,导致 2016 年修理费相应减少。2017
  年 1-6 月,制造费用中的折旧费显著增长,主要是因为 2016 年末公司年产 8000
  吨智能卡基材项目 1 条生产线已建成并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相关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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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91.52 万元转入固定资产,导致公司折旧费显著增长。
     (5)产品单位电耗及变化原因
     由于 PHA 卡基、PETG 卡基、PVC 卡基材料的生产工艺均采用五辊压延工艺,
因此实际生产中可根据市场需求等情况调整 PHA、PETG 及 PVC 卡基材料的生产规
模。
             年份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总产量(吨)                7,063.53         12,456.76     13,239.30    11,807.91
   非带胶膜产量(吨)              6,610.17         11,703.80     12,305.10    11,300.32
    带胶膜产量(吨)                 453.36            752.96        934.20       507.59
   车间总电耗(千度)              9,034.86         16,427.02     16,684.01    15,237.39
 非涂胶工艺电耗(千度)            8,188.92         14,865.39     14,416.78    13,771.57
  涂胶工艺电耗(千度)               845.94          1,561.63      2,267.23     1,465.82
   单位电耗(千度/吨)                  1.28             1.32          1.26          1.29
非带胶膜单位电耗(千度/吨)             1.16             1.19          1.09          1.17
带胶膜单位电耗(千度/吨)               3.03             3.27          3.52          4.05
    注:1、报告期各年度涂胶工艺消耗原材料占总产量的比例均不足 2%,且涂胶过程中耗
材大量挥发,为简化计算,在计算非带胶膜单位电耗时,假定不考虑涂胶工艺情况下的产量
约当等于完成涂胶工艺后的总产量。
    2、非带胶膜单位电耗=非涂胶工艺电耗/总产量
    3、带胶膜单位电耗=非带胶膜单位电耗+涂胶工艺电耗/带胶膜产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能源耗用为电力。基于公司不同类别的产品均可以使
用相同的生产线进行生产的特点,公司车间电耗未能按照产品类别划分,仅可以
划分非涂胶工艺和涂胶工艺电耗。报告期内,产品单位电耗相对稳定,产品单位
电耗在 1.26 千度/吨-1.32 千度/吨之间,其中非带胶膜单位电耗在 1.09 千度/
吨-1.19 千度/吨之间,带胶膜单位电耗在 3.03 千度/吨-4.05 千度/吨之间;产
品单位电耗的变动与产量、生产频率、产品类别、同类别产品结构、带胶膜占比
等因素相关。
     (6)委托加工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            产品类别    数量(吨)      出库成本        委外加工费     总成本
                      PETG              4.38            29.12         14.33        43.45
   2015 年            PVC               1.23             5.46          4.11         9.57
                      合计              5.61            34.58        18.43         53.01
                      PETG              3.03            19.57         10.23        29.79
   2014 年
                      PVC               2.15             9.57          7.07        1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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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5.18             29.14              17.29           46.43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厂商为天津博苑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为公司部
    分 PETG 和 PVC 产品进行涂胶, 2014 年、2015 年发生业务金额分别为 17.29 万
    元和 18.43 万元;由于公司涂胶工艺逐渐趋于成熟,2016 年起公司涂胶工艺全
    部由公司自主完成,因此没有外协厂商。鉴于业务金额较小,委托加工对发行人
    盈利能力影响较小。
           (三)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占收入                 占收入                  占收入                       占收入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营业收入    13,027.75 100.00%      22,782.34 100.00%       23,953.87 100.00%            21,429.21 100.00%
销售费用       566.76     4.35%     1,095.45       4.81%     1,257.23          5.25%     1,009.66        4.71%
管理费用       861.76     6.61%     2,000.64       8.78%     2,248.43          9.39%     2,090.99        9.76%
财务费用       127.04     0.98%       -76.05    -0.33%          28.62          0.12%       263.19        1.23%
费用合计     1,555.56   11.94%      3,020.04    13.26%       3,534.27     14.75%        3,363.84    15.70%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的期间费用分别为 3,363.84
    万元、3,534.27 万元、3,020.04 万元和 1,555.5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15.70%、14.75%、13.26%和 11.94%,占比保持相对稳定。报告期内,公司销
    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014 年度,由于利息支出导致财务费用较大等因素,期间费用率较高;2015
    年度,北京、江苏两地推介会广告费对于当年销售费用率影响较大;2016 年度,
    受汇兑损益及当年经营业绩下滑所导致的绩效考核等因素综合影响,期间费用率
    下降;2017 年 1-6 月,由于发行人年终计提年度奖金及业务招待费下降等因素,
    导致期间费用率下降。
           1、销售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运输费                 436.45            832.88               841.42                78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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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宣传费                  53.05        57.62        194.05           36.39
   职工薪酬                   41.06        93.06         78.81           85.22
  业务招待费                  11.90        38.47         58.76           43.23
    差旅费                    15.96        41.35         50.43           41.28
    办公费                     0.78        24.19         27.89           11.43
     佣金                      7.16         5.91          5.87            6.58
    会务费                        -             -            -            0.06
低值易耗品摊销                    -         1.69             -               -
     其他                      0.42         0.29             -               -
     合计                    566.76     1,095.45      1,257.23        1,009.66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率明显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
是:①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现有销售规模相对较小,规模效应无法体现;
②公司销售货物运输费用以自行承担为主,导致公司运输成本处于较高水平。
     (1)报告期内运输费变动原因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销量分别为 11,677.99
吨、13,018.72 吨、12,465.79 吨和 7,041.58 吨,运输费用分别为 785.47 万元、
841.42 万元、832.88 万元和 436.45 万元,运输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3.67%、3.52%、3.66%和 3.35%。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各期单位运输费用分别为 672.61
元/吨、646.32 元/吨、668.13 元/吨和 619.82 元/吨,报告期内单位运输费用总
体稳定。
     (2)运输商选择相关政策
     发行人产品为经过物理压延工艺和涂布工艺而成的塑料制品,不属于特种货
物,因而发行人区域内具有相关承运资质的运输商数量较多,可替代性强,故发
行人的运输商选择政策执行较为严格。
     发行人运输商主要为熟悉公司产品具体运输线路的本地公路普通货物个人
运输商。发行人对运输供应商的选择政策主要包括:是否具备承运资质;上路车
辆是否证照及保险齐全;驾驶员资质已经审核并处于有效期。发行人在与所选定
的运输商确立合作关系后,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签订合同。
     (3)报告期前五大运输商
     发行人报告期运输商主要为自然人,系发行人在当地个人运输商范围内遴选
后签约确定合作关系,业务合作关系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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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运输商名称               交易金额           占当期运输费用比例
                                     2017 年 1-6 月
  1                 王善富                        121.78                     27.90%
  2                 何书梅                        110.47                     25.31%
  3                 马明法                            83.59                  19.15%
  4                 王江宁                            77.10                  17.67%
  5       上海力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3.66                    0.84%
                 合计                             396.60                     90.87%
                                        2016 年
  1                 王善富                        265.21                     31.84%
  2                 马明法                        171.98                     20.65%
  3                 王江宁                        147.28                     17.68%
  4                 何书梅                        129.69                     15.57%
  5                 毛飞跃                            58.80                    7.06%
                 合计                             772.96                     92.81%
                                        2015 年
  1                 王善富                        249.87                     29.70%
  2                  王威                         178.80                     21.25%
  3                 马明法                        173.65                     20.64%
  4                 胡恒刚                        101.80                     12.10%
  5                 高贵柱                            89.44                  10.63%
                 合计                             793.56                     94.31%
                                        2014 年
  1                 毛飞跃                        208.32                     26.52%
  2                 郑向洋                        169.27                     21.55%
  3                 董爱萍                        166.25                     21.17%
  4                 葛艳梅                            63.04                    8.03%
  5                 陆东海                            54.93                    6.99%
                 合计                             661.81                     84.26%
      发行人与运输商的定价模式为:根据运输市场行情及油价等情况制定《长短
途运输费用标准》和《重量运输标准》,并由公司向所选定供应商告知。在实际
运输业务发生时,公司与运输商执行前述标准结算,准确计算运输费用。由于运
输费计算标准明确且统一,因此,公司与各运输商的交易价格公允。
      (4)运输商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有无其他交易、资金
往来
      发行人运输商均为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的个人,发行人运输商及其关联方与发
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除前述运输业务合作以外,无其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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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资金往来。
     (5)2015 年 PHA 产品宣传费用大幅增加的原因
     2015 年发行人与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等单位合作研发生产的生物降解 PHA 智
能卡基材,经中国石油和化工联合会鉴定“工艺技术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填补了国内空白。PHA 材料属于技术含量较高的新产品,举办“PHA 新产品推介
暨华信品牌宣传”活动,一方面是为了展现公司新产品开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提
升和树立品牌影响力,另一方面新产品需要加大宣传力度,为上游 PHA 原料实现
产业化、规模化后抢得市场先机,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6)广告商基本情况及广告宣传形式
     2015 年 7 月,发行人委托北京鼎鑫天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北京现场
举办“PHA 新产品推介暨华信品牌宣传”活动,交易金额 100 万元。
     2015 年 9 月,发行人委托新沂市港头镇凡云广告经营部在发行人厂区举办
新产品推介会,广告商负责全程宣传策划,并委托平面设计、电子宣传片制作、
广告宣传条幅、书面宣传资料、接送车辆安排行程编排等业务,全面负责本次项
目的宣传策划工作,交易金额 41.47 万元。
     2、管理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新产品研发费                421.44       886.11       947.48       992.44
   职工薪酬                  233.02       518.97       565.82       536.41
  折旧及摊销                 121.53       249.41       227.20       140.49
     税金                         -        27.27        97.09        79.99
  业务招待费                  20.56        81.80        84.61        65.62
    修理费                     9.62        29.38        65.42        22.95
    咨询费                     5.44        12.22        59.27        29.15
    办公费                    18.49        43.50        56.55        43.60
 中介机构费用                  6.27        35.80        34.27        21.86
    差旅费                     7.67        35.77        32.74        31.48
    绿化费                        -        30.60        25.06        31.44
低值易耗品摊销                 1.54         6.13         2.98        44.29
     其他                     16.17        43.69        49.96        51.26
     合计                    861.76     2,000.64     2,248.43     2,09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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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新产品研发费、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等。为了增强
   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研发投入较高,报告期内公司新产品研发费基本稳定。随
   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以及对规范管理要求的日益提高,公司强化严格的绩效考核
   薪酬管理制度,导致报告期内管理人员职工薪酬有所波动,其中 2016 年管理人
   员职工薪酬较上年下降 46.85 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 2016 年收入及利润完
   成情况低于年初指定的生产经营目标,导致管理人员奖金总额少于上年。公
   司折旧及摊销的增加主要系新增固定资产引起折旧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的具体构成、项目投入、费用归集情况如下:
         (1)2017年1-6月研发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PHA智能     PETG 挤出      CMYK 色卡涂膜    低温可热封
              项目                                                                             合计
                                 卡基材        膜           研发及应用        聚酯基材
内部研究开发投入额               207.22            58.17            95.55           60.50      421.44
其中:人员人工                    104.40             7.95            62.64           17.25      192.24
直接投入                          47.49            47.90            27.29           38.90      161.58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5.65                -               -               -        15.65
测试化验加工费                     4.61                -               -               -         4.61
燃料及动力费                      10.59                -               -               -        10.59
差旅费                             6.34             0.11             1.79            0.28        8.52
出版/文献/信息/知识产权            4.84                -               -               -         4.84
专家咨询费                         0.10                -               -               -         0.10
绩效支出                          13.20                -               -               -        13.20
其他费用                              -             2.21             3.83            4.07       10.11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投入额                -                -               -               -              -
研究开发投入额小计               207.22            58.17            95.55           60.50      421.44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研发费用为 421.44 万元,研发费总额处于正常水平。
         (2)2016 年研发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CMYK 色卡涂
                                   PHA智能卡
                 项目                                PETG 挤出膜    膜研发及应          合计
                                      基材
                                                                         用
   内部研究开发投入额                     563.08           304.69           18.33           886.11
   其中:人员人工                          187.95            60.62           17.96           266.53
   直接投入                               134.55           223.26              -            357.82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6.92            10.32              -             97.24
   测试化验加工费                           0.70               -               -              0.70
                                           1-1-25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燃料及动力费                       14.54                -               -            14.54
差旅费                             25.05                -            0.37            25.42
出版/文献/信息/知识产权             0.54                -               -             0.54
专家咨询费                          0.29                -               -             0.29
绩效支出                          112.54                -               -          112.54
其他费用                                    -       10.48               -            10.48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投入额                      -           -               -                  -
研究开发投入额小计                563.08           304.69           18.33          886.11
     2016 年发行人研发费用较上年下降 61.37 万元,主要原因如下:PHA 智能卡
基材项目产品基本定型,处于产业化应用研究,试验频率低,PHA 智能卡基材研
发投入较上年下降;CMYK 色卡涂膜研发及应用项目处于项目初始阶段,主要为
信息搜集、样品测试,配方设计等研发初始阶段,研发投入较低。
     (3)2015 年研发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激光刻蚀           PHA智能卡
             项目                                               PETG挤出膜          合计
                             基材项目              基材
内部研究开发投入额               294.57             629.70            23.20        947.48
其中:人员人工                    38.82             246.82            20.49        306.13
直接投入                         233.85             188.60             2.53        424.98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摊
                                  16.79              29.66                   -       46.45
销
测试化验加工费                          -             0.36                   -        0.36
燃料及动力费                            -            30.21                   -       30.21
差旅费                                  -            11.12                   -       11.12
出版/文献/信息/知识产权                 -            16.37                   -       16.37
绩效支出                                -            86.35                   -       86.35
会议费                                  -             0.22                   -        0.22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10.00                   -       10.00
劳务费                                  -            10.00                   -       10.00
其他费用                           5.11                     -          0.18           5.29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投入额                  -                   -                -             -
研究开发投入额小计               294.57             629.70            23.20        947.48
     2015 年发行人研发费用较高,主要是由于 PHA 智能卡基材项目于 2014 年开
始研制,2015 年正处于项目中试阶段,中试物料消耗大、试验频率高,试验时
间长,导致当年研发费用较高。
     (4)2014 年研发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1-1-25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个性化数码
                年产2000
                             热封型PETG功        打印片专用      激光刻蚀基    PHA智能
    项目        吨数字打                                                                  合计
                               能聚酯薄膜            PVC           材项目       卡基材
                  印基片
                                                   基材
内部研究开发
                     1.77           104.58              378.62       203.42     304.05   992.44
投入额
其中:人员人
                     1.12             37.36              83.44        91.25      94.72   307.90
工
直接投入                -             59.12             219.98        32.39     163.29   474.79
折旧费用与长
期待摊费用摊         0.51              7.05              69.69        76.78       8.18   162.21
销
测试化验加工
                        -                -                  -              -      0.21       0.21
费
燃料及动力费            -                -                  -              -      5.17       5.17
差旅费                  -                -                  -              -      3.27       3.27
国际合作与交
                        -                -                  -              -     12.25    12.25
流费
出版/文献/信
                        -                -                  -              -      2.07       2.07
息/知识产权
专家咨询费              -                -                  -              -     12.55    12.55
其他费用             0.14              1.05               5.50         2.99       2.34    12.02
委托外部研究
                        -                -                  -              -         -           -
开发投入额
研究开发投入
                     1.77           104.58              378.62       203.42     304.05   992.44
额小计
     2014 年发行人在研项目较多,是造成当年研发投入较高的主要原因。
     3、财务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利息支出                   71.29                56.54             125.41              261.04
 减:利息收入                  2.83                 4.59               4.19                1.94
   汇兑损益                   53.20              -135.72             -97.14               -6.93
     其他                      5.38                 7.73               4.55               11.03
     合计                    127.04               -76.05              28.62              263.19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263.19
万元、28.62 万元、-76.05 万元和 127.04 万元,呈现下降趋势。其中,公司利
                                              1-1-253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息支出受银行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变动影响,从 2014 年的 261.04 万元下降到
2016 年的 56.54 万元;汇兑损益受汇率变动影响而呈现较大幅度的变动。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汇兑损益分别为-6.93
万元、-97.14 万元、-135.72 万元和 53.20 万元,汇兑损益受汇率变动影响而呈
现较大幅度的变动。
     2014 年-2016 年,发行人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 10%左右,2017
年 1-6 月,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 16.33%,外销收入主要为
美元收入和欧元收入。发行人汇兑损益主要来自外销收入的汇兑损益和美元、欧
元银行存款的汇兑损益。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和外币主要为美元,欧元的
金额和占比较小。随着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不断升高,发行人汇兑损益
呈现较大幅度的变动。
     (四)利润情况
     1、利润的主要来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13,027.75      22,782.34    23,953.87        21,429.21
营业利润                 2,209.77       4,598.31      4,877.92        3,649.76
加:营业外收入               518.02       305.80         44.07          311.13
减:营业外支出                   -          5.00             6.00       228.43
利润总额                 2,727.79       4,899.11      4,915.99        3,732.46
净利润                   2,335.46       4,219.18      4,227.88        3,167.86
     公司净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营业利润主要受营业收入及毛利率的影
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变动原因详见本节“十一、盈利能力分析”
之“(一)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和“(五)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2014 年-2016 年,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在 93%以上;2017 年 1-6
月,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81.01%。公司利润主要来自于营业利润,
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金额较小,不存在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
确定性客户的重大依赖。
     2、营业外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明细如下:
                                      1-1-254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政府补助                    518.02                 304.95               42.38           311.07
           其他                             -                  0.85                1.69               0.06
           合计                     518.02                   305.80               44.07           311.13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详见
    本节“六、非经常性损益”。
           (五)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公司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按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PVC           1,988.93       49.95%     5,227.92      66.00%      7,038.34      79.57%   5,196.94    71.43%
    PETG          1,980.25       49.73%     2,643.56      33.37%      1,696.59      19.18%   1,946.12    26.75%
    ABS                7.98       0.20%          35.44       0.45%       93.68       1.06%     125.06        1.72%
    PHA                4.59       0.12%          13.76       0.17%        0.08       0.00%       7.40        0.10%
主营业务毛利      3,981.75      100.00%     7,920.67      99.99%      8,828.69      99.81%   7,275.53   100.00%
其他业务毛利                -           -         0.67       0.01%       16.73       0.19%       0.04        0.00%
    合计          3,981.75      100.00%     7,921.34     100.00%      8,845.42    100.00%    7,275.5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主要来自于 PVC、PETG 产品等,上述两类产品合计贡献
    毛利超过公司毛利的 98%。
           2、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公司定价遵循成本导向定价法和需求导向定价法结合的定价模式。报告期
    内,公司在产品生产成本的基础上,综合参考同类产品的市场基本价格、客户订
    单数量、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以及客户付款条件等因素,最终确定产品销售价
    格,并维持较为稳定的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PVC                       22.18%                 30.88%              35.78%           31.56%
           PETG                       49.58%                 47.20%              45.03%           45.54%
            ABS                       18.46%                 22.22%              21.78%           18.84%
            PHA                       21.58%                 14.84%               0.13%           28.78%
    主营业务毛利率                  30.56%                 34.77%                36.89%           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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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毛利率                  30.56%              34.77%          36.93%              33.95%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综合毛利率主要受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报告期内,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3.95%、36.89%、34.77%和 30.56%,呈现小幅波动,
2015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高的原因是:PVC 产品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上
升且毛利率保持增长,拉动主营业务毛利率增长。2016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
下降的原因是:PVC 产品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下降 7.89%且毛利率下降
4.90%;PETG 产品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上升 8.85%且毛利率增长 2.17%;PVC
产品对拉动主营业务毛利率的负面作用大于 PETG 产品对拉动主营业务毛利率的
正面作用,因此 2016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2017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
务毛利率下降的原因是:PVC 产品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下降 16.05 个百分点,
且毛利率下降 8.70 个百分点;PETG 产品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上升 16.36 百
分点,且毛利率增长 2.38 个百分点;PVC 产品对拉动主营业务毛利率的负面作
用大于 PETG 产品对拉动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正面作用,因此 2017 年 1-6 月公司主
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报告期内,各类产品单位售价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类型
             单位售价        变动率    单位售价     变动率    单位售价     变动率   单位售价
   PVC            1.45        -4.31%       1.52      -8.43%       1.66      3.75%        1.60
   PETG           4.77         1.52%       4.70      -0.84%       4.74     -0.42%        4.76
   ABS            1.33         1.70%       1.31       2.34%       1.28     -3.03%        1.32
   PHA            5.89       -22.32%       7.58     -27.67%      10.48     22.00%        8.59
   合计           1.85         1.24%       1.83      -0.54%       1.84      0.55%        1.83
     报告期内,各类产品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类型
             单位成本        变动率    单位成本     变动率    单位成本   变动率     单位成本
   PVC            1.13         7.75%       1.05      -0.94%       1.06   -3.64%          1.10
   PETG           2.41        -3.06%       2.48      -4.62%       2.60      0.39%        2.59
   ABS            1.09         6.62%       1.02       2.00%       1.00   -6.54%          1.07
   PHA            4.62       -28.47%       6.46     -38.30%      10.47   71.08%          6.12
   合计           1.28         7.77%       1.19       2.59%       1.16   -4.13%          1.21
     除按上述 PVC、PETG、ABS、PHA 进行分类以外,发行人产品还可分为带胶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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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属于非带胶膜产品。发行人带胶膜产品属于非带胶膜产品的深加工产品,该
工艺可实现基膜与证卡打印片基或印刷层具有良好的覆合效果,市场应用前景较
好。报告期内发行人带胶膜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由于带胶膜产品属于新兴
的产品类型,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带胶膜产品生产过程中产品合格率低于非带胶膜
产品,且单位时间产量低于非带胶膜产品。
     (1)PVC 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 PVC 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31.56%、35.78%、30.88%、22.18%,
呈现波动。2015 年公司 PVC 产品的毛利率有较大幅度的上升,较 2014 年上升 4.22
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①2015 年公司 PVC 产品平均售价由 1.60 万元/吨上升
为 1.66 万元/吨,同比增长 3.75%,主要是受带胶膜类产品销售收入占比由 10.05%
上升为 14.73%、芯片卡等银行卡基材销售占比提高等因素的影响;②受石油价
格下降的影响,公司 PVC 产品的主要基础化工原料聚氯乙烯、氯醋树脂的采购价
格下降,2015 年,聚氯乙烯的采购单价同比下降 13.07%,氯醋树脂的采购单价
同比下降 1.33%。
     2016 年公司 PVC 产品的毛利率下降,较 2015 年下降 4.90 个百分点,主要
是因为:受芯片卡等银行卡基材销售占比下降、带胶膜类产品销售收入占比由
14.73%下降为 13.61%等因素影响,2016 年公司 PVC 产品单位平均售价由 1.66
万元/吨下降为 1.52 万元/吨,同比下降 8.43%,其中非带胶膜类 PVC 产品平均
售价由 1.52 万元/吨下降为 1.40 万元/吨,同比下降 8.06%。
     2017 年 1-6 月公司 PVC 产品的毛利率下降,较 2016 年下降 8.70 个百分点,
主要是因为:受芯片卡等银行卡基材与普通卡基材销售占比变化及部分产品单价
下降等因素的影响,2017 年 1-6 月公司 PVC 产品平均售价降幅 4.31%;由于 2016
年上半年 PVC 原料价格低位运行,因此,2017 年公司 PVC 产品的主要基础化工
原料聚氯乙烯、氯醋树脂的平均采购价格较上年平均采购价格呈现上涨,聚氯乙
烯的采购单价较上年增长 4.35%,氯醋树脂的采购单价较上年增长 2.43%,另外,
制造费用中的折旧费增加,导致单位成本增幅 7.75%。
     (2)PETG 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
     公司 PETG 产品主要应用于身份证的制作,主要客户和产品结构相对稳定,
产品售价和毛利率相对较高。公司 PETG 产品与发行人其他主要产品相比,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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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基本相同,但由于产品应用于高端卡证制作,客户对于使用寿命、环保
性及耐候性等性能要求显著高于 PVC 产品,因而生产难度较大,市场竞争程度低,
产品毛利率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 PETG 产品的毛利率相对稳定,主要是因为:成本方面, PETG
单位成本相对稳定,2015 年、2016 年 PETG 产品单位成本变动幅度分别为 0.39%、
-4.62%;售价方面,PETG 产品价格相对稳定,2015 年、2016 年 PETG 产品平均
售价降幅分别为 0.42%、0.84%。2016 年公司 PETG 产品的毛利率同比提高 2.17
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2016 年 PETG 基础化工原料聚酯切片从韩国 SK 集团境
内贸易商苏州聚合共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比例上升 19.13%,同时从伊士
曼(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比例相应下降,而公司从前者采购的单价低于
后者,导致 PETG 产品单位成本由 2.60 万元/吨下降为 2.48 万元/吨,同比下降
1.89%;PETG 产品平均售价由 4.74 万元/吨下降为 4.70 万元/吨,同比下降 1.04%;
PETG 产品单位售价降幅小于单位成本降幅,因此拉动毛利率提高。
     2017 年 1-6 月 PETG 产品毛利率较上年提高 2.38 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
2017 年 1-6 月,PETG 基础化工原料聚酯切片从伊士曼(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采购比例下降,相应从韩国 SK 集团境内贸易商苏州聚合共生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和上海红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比例上升,导致 PETG 产品单位成本下降
3.06%;2017 年 1-6 月,PETG 产品平均售价上升 1.52%,因此拉动毛利率提高。
     (3)ABS 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 ABS 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18.84%、21.78%
和 22.22%。由于公司 ABS 产品产销量很小,因而毛利率波动性大,2014-2016
年,受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毛利率呈现逐年升高。2015 年,公司 ABS 产品
毛利率提高的主要原因是受其主要基础化工原料单位采购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
单位成本降幅高于 ABS 产品单位售价降幅;2016 年,公司 ABS 产品毛利率提高
的主要原因是:受主要客户深圳欧贝特产品需求调整的影响,ABS 产品中高单价
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显著增长,导致 ABS 产品平均售价同比增长 2.34%,产品平均
售价增长幅度超过单位成本增长幅度,拉动 ABS 产品毛利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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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1-6 月,公司 ABS 产品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3.76 个百分点,主要是因
为:受产销量下降等因素影响,单位成本上升 6.62%;产品平均售价增长 1.70%,
单位成本增长幅度大于单位售价增长幅度,导致 ABS 产品毛利率下降。
     (4)PHA 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 PHA 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8.78%、0.13%和
14.84%,毛利率呈现波动。报告期内,公司 PHA 产品毛利率变动主要由内部不同
规格型号产品销售收入占比的变化引起。根据客户需求,2015 年,公司主要销
售带胶膜类 PH03 产品,但是该产品出现亏损,导致 2015 年 PHA 产品毛利率仅为
0.13%;2016 年,公司销售的带胶膜类 PH03 产品占比同比大幅下降,且实现盈
利,导致 2016 年 PHA 产品毛利率显著回升。
     2017 年 1-6 月,公司 PHA 产品毛利率为 21.58%,较上年上升 6.74 个百分点,
主要是因为: 2017 年 1-6 月,由于公司销售的带胶膜类 PHA 产品占比降幅超过
50 个百分点,导致 PHA 单位成本下降 28.47%,PHA 单位售价下降 22.32%,单位
成本降幅超过单位售价降幅,PHA 产品毛利率增长。
     3、境内外销售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内、境外销售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销售区域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境内         10,900.82         7,460.12          31.56%   20,492.61 13,270.85       35.24%
  境外          2,126.93         1,585.88          25.44%   2,288.23   1,589.32       30.54%
  合计         13,027.75         9,046.00          30.56% 22,780.84 14,860.17         34.77%
                                2015 年                                2014 年
销售区域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境内         21,650.71        13,424.00          38.00%   19,394.41 12,442.00       35.85%
  境外          2,283.58         1,681.60          26.36%   2,034.63   1,711.51       15.88%
  合计         23,934.29        15,105.60          36.89% 21,429.04 14,153.51         33.95%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内销售毛利率高于境外销售毛利率,主要原因是:发行
人公司海外品牌影响力及市场开发程度均不及国内,目前尚无法获取规模效应及
较高利润水平;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的 PETG 境外收入占比低于 PETG 产品境内收
入占比;境外销售当期不得免抵税额增加当期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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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内外分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1)PVC 产品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销售区域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境内          7,424.02         5,708.04          23.11%   15,102.40 10,351.20           31.46%
  境外          1,545.15         1,272.21          17.66%    1,825.33   1,348.62          26.12%
  合计          8,969.17         6,980.24          22.18% 16,927.73 11,699.82             30.88%
                                2015 年                                 2014 年
销售区域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境内         17,600.83        11,074.02          37.08%   14,672.86   9,700.42          33.89%
  境外          2,072.20         1,560.66          24.69%    1,793.58   1,569.08          12.52%
  合计         19,673.03        12,634.68          35.78% 16,466.44 11,269.50             31.56%
  (2)PETG 产品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销售区域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境内          3,413.10         1,700.86          50.17%    5,147.77   2,719.93          47.16%
  境外             580.99           312.98         46.13%     453.13      237.42          47.60%
  合计          3,994.09         2,013.84          49.58%   5,600.90    2,957.35          47.20%
                                2015 年                                 2014 年
销售区域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境内          3,556.36         1,950.21          45.16%    4,032.31   2,184.76          45.82%
  境外             211.38           120.94         42.78%     240.90      142.33          40.92%
  合计          3,767.74         2,071.15          45.03%   4,273.21    2,327.09          45.54%
     (3)ABS 产品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销售区域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境内              43.21            35.23         18.46%     159.50      124.06          22.22%
  境外                   -                -             -           -             -                -
  合计              43.21            35.23         18.46%     159.50      124.06          22.22%
销售区域                        2015 年                                 2014 年
                                              1-1-260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境内              430.15           336.47             21.78%         663.51          538.49         18.84%
     境外                    -                    -              -            0.15          0.10         36.12%
     合计              430.15           336.47             21.78%         663.66          538.59         18.85%
        (4)PHA 产品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销售区域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境内               20.49            15.99             21.96%            82.92         75.67          8.74%
     境外                 0.79              0.69           11.76%             9.78          3.28         66.49%
     合计               21.28            16.69             21.58%            92.70         78.95         14.83%
                                    2015 年                                          2014 年
   销售区域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境内               63.38            63.29              0.14%            25.73         18.32         28.80%
     境外                    -                    -              -               -               -                -
     合计               63.38            63.29              0.14%            25.73         18.32         28.80%
    4、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规定,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C)”大类下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首先
   根据 Wind 系统中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查询得到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全部上市公
   司共计 68 家;再根据公司产品种类及业务特点,分别剔除实际主营业务类型与
   公司差异较大、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较为异常的上市公司,最终选取结果如下:
                                                                2017 年
公司名称        所处行业               主营产品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6 月
  裕兴股份    橡胶和塑料制
                                  中厚型特种聚酯薄膜             16.21%         23.04%          25.32%      19.30%
(300305)        品业
  双星新材    橡胶和塑料制 聚酯薄膜、镀铝膜、PVC
                                                                 14.62%         12.75%          10.27%         9.01%
(002585)        品业             功能膜
  浙江众成    橡胶和塑料制 POF 普通型膜、POF 交联
                                                                 34.64%         39.14%          33.00%      25.88%
(002522)        品业       膜、POF 高性能膜
  大东南      橡胶和塑料制 BOPP 薄膜、BOPET 薄膜、
                                                                     8.10%      10.76%           4.67%      -0.55%
(002263)        品业            CPP 薄膜
  国风塑业    橡胶和塑料制 塑料薄膜、工程塑料、
                                                                 10.42%         10.39%           8.82%         8.89%
(000859)        品业     碳酸钙、新型木塑建材
 平均值            -                          -                  16.80%         19.22%          16.42%      12.51%
                                                      1-1-26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橡胶和塑料制       PVC、PETG、PHA、ABS
公司                                                30.56%   34.77%   36.93%    33.95%
              品业                 膜片材料
       报告期内,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各年毛利率平均值在 12%-20%之间,公司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1-6 月毛利率分别为 33.95%、36.93%、34.77%
和 30.56%,公司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差异,是因为虽然公司所处
行业属于“制造业(C)”大类下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但具体细分行
业为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制造行业,而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虽然也从事膜片材料
生产,但产品涉及聚酯薄膜、镀铝膜、POF 薄膜、BOPP 薄膜、BOPET 薄膜、CPP
薄膜等多种类型,因而发行人细分行业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完全相同,且公司产
品属于小批量定制化的产品,因此产品售价和毛利率相对较高。
       5、发行人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分析
       (1)塑料加工行业近年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近年来,我国塑料加工行业规模不断扩大,产品产量逐年增加,全行业不断
发展壮大,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5 年
至 2016 年我国塑料制品产量由 2,198.50 万吨增长至 7,717.20 万吨。随着科技
进步和工艺提升、新材料的不断开发应用,高技术附加值的功能性塑料制
造行业市场前景更为广阔。
       (2)发行人在行业中高端领域地位突出
       发行人主要生产 PVC、PETG、ABS、PHA 等四大系列智能卡基材产品,主
要提供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中的中高端产品,发行人在技术创新、生产工
艺、原料配方等方面要具有突出竞争优势,行业地位突出,已发展为国内
中高档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生产规模最大、产品档次最高、品种系列最全
的专业卡基膜片材料供应商之一,突出的行业地位为发行人取得并长期维
持较高毛利率奠定坚实的基础。
       按照产品用途及材料功能划分,公司产品中属于中高端产品的 有身份证
卡基、港澳通行证卡基、暂住证卡基、社保卡卡基、银行卡卡基、ETC 卡卡
基等。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1-6 月中高端产品销售收入占
比分别为 73.87%、82.86%、80.59%、80.00%。
       (3)细分行业中高端市场竞争较为和缓
                                          1-1-26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目前发行人所处行业处于有序市场竞争。发行人产品市场定位为中高端
卡基产品,兼顾一些低端卡基市场。发行人所处中高档材料市场对技术实
力及企业规模有较高要求,市场准入门槛较高,参与企业较少,从而导致
竞争较为和缓,产品毛利水平较高,并且仍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而
低端材料市场准入门槛较低,竞争相对激烈。
       (4)下游行业景气度及盈利能力良好
       发行人所处的功能性塑料膜片应用广泛,下游客户主要为智能卡生产企
业,细分领域包括证件卡、银行卡、社保卡、公交一卡通等,当前智能卡
领域由于产业升级及技术进步等因素而呈现稳步发展态势,因此,下游行
业内主要企业良好的盈利能力为发行人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前景。
       发行人主要客户中的国内 A 股上市公司近年来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毛利率
                                     2017 年 1-6 月
 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17)            57,867.19    2,337.91       27.67%
 2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002104)                    65,880.39    9,218.01       32.96%
 3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00205)    106,036.52       2,957.97       24.00%
                                        2016 年
 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17)        149,676.79       8,720.83       26.35%
 2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002104)                135,335.26      15,276.02       34.80%
 3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00205)    162,732.69        452.33        28.62%
                                        2015 年
 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17)        143,934.80       7,016.99       25.18%
 2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002104)                182,066.18      37,417.12       36.03%
 3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00205)    148,329.60        611.11        30.53%
                                        2014 年
 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17)        128,702.06       5,868.74       24.17%
 2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002104)                155,076.71      29,219.08       33.27%
 3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00205)    135,468.65       5,962.10       35.67%
       发行人主要客户除了上述国内 A 股上市公司以外,还包括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等政府证件制作单位以及捷德集团等知名跨国制卡集团,整体盈利能力良好,发
行人充分受益于下游行业主要企业稳定趋好的景气状况,长期以来维持较高的毛
利率水平具有合理性。
       6、发行人分产品毛利率比较
                                        1-1-263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PVC 产品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类上市公司中,无从事 PVC 卡基材料生产的上
  市公司。部分上市公司也从事特种 PVC 产品生产,因而相对于其他的通用 PVC
  产品毛利率较高,其中,部分 PVC 产品个别年度的毛利率接近发行人 PVC 产品毛
  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2017 年
公司名称            主营产品          可比 PVC 产品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6 月
           高分子聚合物、塑料化
  佛塑科技                      PVC 制品(以 PVC
           工新材料、塑料制品、                        22.67%    28.08%    21.86%   15.38%
(000973)                      压延膜为主)
           包装及印刷复合制品
  双星新材 聚酯薄膜、镀铝膜、PVC
                                 PVC 功能膜            20.55%    21.00%    22.42%   27.13%
(002585) 功能膜
  德威新材                           PVC 特殊料-汽
           线缆用高分子材料                            29.72%    30.80%   28.61%    27.59%
(300325)                           车线束料
  蓝帆医疗                           PVC 健康防护手
           PVC 健康防护手套                            30.92%    27.29%    26.31%   16.76%
(002382)                           套
  伟星新材
           塑料管道                  PVC 管材管件      23.56%    24.57%    27.41%   24.85%
(002372)
  平均值                -                    -        25.48%    26.35%     25.32%   22.34%
             PVC 、 PETG 、 PHA 、 ABS
   公司                                PVC 卡基材料   22.18%    30.88%     35.78%   31.56%
             膜片材料
       发行人 PVC 产品与上述公司 PVC 产品仍存在差异的原因如下:
       ①上述公司均没有从事 PVC 卡基材料生产,发行人 PVC 产品不具有完全可比
  性;
       ②较之于上述公司 PVC 产品,发行人 PVC 产品更侧重应用于中高端银行卡等
  生活领域,市场有效供给相对有限,有利于细分行业领先企业获取较高毛利率;
       ③较之于上述公司 PVC 产品,发行人 PVC 卡基材料的使用寿命、环保性及耐
  候性等要求更高,因而工艺流程复杂性、配方复杂性更高,因此产品毛利率较高。
       (2)PETG 产品
       截至目前,尚无从事 PETG 卡基材料生产的上市公司。发行人作为中国公安
  部指定的全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全套材料供应商,公司在高档卡基材 PETG 市场
  占据明显的优势。公司 PETG 产品主要应用于高端卡证制作,由于使用寿命、环
  保性及耐候性等性能要求较高,因而生产难度更大,市场竞争程度更低,产品毛
  利率较高。
                                           1-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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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及主要原材料对公司利润的敏感性分析
     (1)PVC 和 PETG 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公司管理层以 2016 年财务数据为依据,对公司 PVC 和 PETG 产品销售价格波
动对公司利润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2016 年
                     具体内容
                                                 PVC                    PETG
                   价格波动(%)                         -1.00%              -1.00%
               占营业收入比例(%)                       74.30%              24.58%
                营业收入波动(%)                        -0.74%              -0.25%
              营业收入波动(万元)                 -169.28                 -56.01
              毛利率波动(百分点)                      -0.49                  -0.16
    营业税金及附加影响金额(万元)                  -3.45                  -1.14
           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万元)                -165.82                 -54.87
              利润总额影响比例(%)                      -3.38%              -1.12%
     以 2016 年财务数据为依据,假定产品成本及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PVC
产品销售价格下降 1.00%时,使得公司利润总额下降 3.38%;PETG 产品销售价格
下降 1.00%时,使得公司利润总额下降 1.12%。
     公司管理层以 2017 年 1-6 月财务数据为依据,对公司 PVC 和 PETG 产品销售
价格波动对公司利润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2017 年 1-6 月
                     具体内容
                                                 PVC                    PETG
                   价格波动(%)                         -1.00%              -1.00%
               占营业收入比例(%)                       68.85%              30.66%
                营业收入波动(%)                        -0.69%              -0.31%
              营业收入波动(万元)                     -89.69              -39.94
              毛利率波动(百分点)                      -0.48                  -0.21
    营业税金及附加影响金额(万元)                  -1.83                  -0.81
           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万元)                    -87.86              -39.13
              利润总额影响比例(%)                      -3.22%              -1.43%
     以 2017 年 1-6 月财务数据为依据,假定产品成本及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
PVC 产品销售价格下降 1.00%时,使得公司利润总额下降 3.22%;PETG 产品销售
价格下降 1.00%时,使得公司利润总额下降 1.43%。
     (2)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公司管理层以 2016 年财务数据为依据,对聚氯乙烯、氯醋树脂和聚酯切片
的采购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1-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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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原材料
                                     聚氯乙烯         氯醋树脂       聚酯切片
价格波动(%)                                 1.00%           1.00%         1.00%
占材料消耗比例(%)                          35.59%          11.53%        16.27%
原材料成本波动(%)                           0.36%           0.12%         0.16%
原材料占产品成本比例(%)                    73.92%          73.92%        73.92%
产品成本波动(%)                             0.26%           0.09%         0.12%
营业成本波动(万元)                        39.10           12.66         17.87
毛利率波动(百分点)                        -0.17           -0.06         -0.08
营业税金及附加影响金额(万元)              -0.80           -0.26         -0.36
利润总额影响额(万元)                     -38.30          -12.41        -17.51
利润总额影响比例(%)                        -0.78%          -0.25%        -0.36%
     以 2016 年财务数据为依据,假定产品销售价格及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
聚氯乙烯价格提高 1.00%时,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 0.17 个百分点,公司利润总
额下降 0.78%;氯醋树脂价格提高 1.00%时,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 0.06 个百分点,
公司利润总额下降 0.25%;聚酯切片价格提高 1.00%时,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 0.08
个百分点,公司利润总额下降 0.36%。
     公司管理层以 2017 年 1-6 月财务数据为依据,对聚氯乙烯、氯醋树脂和聚
酯切片的采购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2017 年 1-6 月
                 原材料
                                     聚氯乙烯         氯醋树脂       聚酯切片
价格波动(%)                                 1.00%           1.00%         1.00%
占材料消耗比例(%)                          36.72%          10.28%        18.19%
原材料成本波动(%)                           0.37%           0.10%         0.18%
原材料占产品成本比例(%)                    73.59%          73.59%        73.59%
产品成本波动(%)                             0.27%           0.08%         0.13%
营业成本波动(万元)                        24.45            6.84         12.11
毛利率波动(百分点)                        -0.19           -0.05         -0.09
营业税金及附加影响金额(万元)              -0.50           -0.14         -0.25
利润总额影响额(万元)                     -23.95           -6.70        -11.86
利润总额影响比例(%)                        -0.88%          -0.25%        -0.43%
     以 2017 年 1-6 月财务数据为依据,假定产品销售价格及其他因素不变的情
况下,聚氯乙烯价格提高 1.00%时,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 0.19 个百分点,公司
利润总额下降 0.88%;氯醋树脂价格提高 1.00%时,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 0.05
个百分点,公司利润总额下降 0.25%;聚酯切片价格提高 1.00%时,导致公司毛
利率下降 0.09 个百分点,公司利润总额下降 0.43%。
                                 1-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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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投资收益及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2014 年、2015 年,公司未有合并范围外的投资收益;2016 年公司投资收益
为 4.20 万元、2017 年 1-6 月公司投资收益为 3.60 万元,系公司持有的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分析见本节“六、非经常性损益”。
     (七)主要税项分析
     1、主要税种纳税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企业所得税                  337.74          718.21            695.24             562.87
增值税                       541.81      1,135.24          1,855.73            1,173.60
     合计                    879.55      1,853.45          2,550.97           1,736.47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纳税税种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等。公司税金支出以增值税、企
业所得税为主,其他附加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等支出比例较低,税负结
构符合生产型企业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已交增值税呈现较大波动,主要是因
为 2015 年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税种的计算与核算有专人执行及复核,相关会计科目
设置合理,纳税申报及时准确,信息披露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销项税来源主要是公司主营业务的内销收入,公司进项税来
源主要是采购原材料、电力、运输费和资本性支出。报告期内,公司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等增值税项目的核算准确,与相关存货采购、销售确认等项目相匹配,
进项税额抵扣及时、合规。
     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会计利润总额                               2,727.79    4,899.11   4,915.99     3,732.46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409.17     734.87     737.40       559.87
                                       1-1-267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6.40     1.03     4.71        0.50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0.04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23.24      -55.97   -53.99        4.19
所得税费用                               392.33      679.93   688.12     564.60
    其中:当期所得税费用                 379.11      711.31   739.18     505.44
           递延所得税费用                    13.22   -31.38   -51.07       59.16
     报告期内,公司大额纳税调增项目主要为业务招待费、坏账准备、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土地出让金缴纳税费等。纳税调增的政策依据如下:
   (1)业务招待费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
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2)坏账准备
     税法规定,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税前扣除。
   (3)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土地出让金缴纳税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
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应于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负债表上
形成一项负债。但是税法规定,在收到相关政府补助时确认为收入,缴纳企业所
得税,因此形成纳税调增项。
     (八)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关于公
司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1、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下游智能卡制造行业景
气度下降的风险、产能扩张导致产品价格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原材料价格上升
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冲击的风险、技术泄露导致核心竞争力下降的风险、功能性
塑料膜片材料其他领域的产品开发风险、环保型产品的研发风险、规模扩大导致
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固定资产及研发支出大量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管理模式不能适应公司规模扩张导致效率下降的风险、核心人才流失的风险、人
工成本上涨风险、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国际贸易摩擦及境外诉讼风险、移
动支付导致的下游产业替代风险、业绩下滑以及季节性波动的风险等。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和披露。
                                   1-1-268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为国内外智能卡生产企业提供定制化
    的智能卡基材,目前已拥有PVC、PETG、ABS和PHA四种主导产品。经过多年的发
    展,公司已成为我国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行业中的领先企业,行业地位稳定。经
    过对影响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各项因素进行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虽然公司在
    发展过程中面临一些不确定性因素,但上述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未来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十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18,516.58     49.01%      17,511.67     47.19%   16,880.46    52.55% 13,996.89      50.43%
非流动资产     19,264.29     50.99%      19,595.75     52.81%   15,241.28    47.45% 13,757.71      49.57%
 资产总计      37,780.87     100.00%    37,107.42     100.00%   32,121.75 100.00% 27,754.6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随主营业务及经营规模的扩大稳步增长,公司资产
    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 2017 年 6 月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由 52.55%
    下降至 49.01%,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由 47.45%增长至 50.99%,主要是固
    定资产占比上升所致。
           2、流动资产构成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5,075.79      27.41%     5,636.28     32.19% 4,639.12     27.48% 2,543.64       18.17%
应收票据            635.93       3.43%       523.60      2.99% 1,182.46      7.00% 1,134.06        8.10%
应收账款          9,675.82      52.25%     8,730.70     49.86% 7,980.20     47.27% 7,679.46       54.87%
                                                   1-1-269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预付款项              235.48        1.27%      107.37     0.61%      153.87     0.91%           176.83     1.26%
其他应收款             15.01        0.08%       23.40     0.13%      637.54     3.78%           200.50     1.43%
存货                2,751.08     14.86%     2,382.77    13.61% 2,287.28        13.55% 2,262.41           16.16%
其他流动资产          127.45        0.69%      107.56     0.61%            -            -            -            -
       合计        18,516.58    100.00% 17,511.67 100.00% 16,880.46 100.00% 13,996.89 100.00%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的流动资产总额
       分别为 13,996.89 万元、16,880.46 万元、17,511.67 万元和 18,516.58 万元,
       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0.43%、52.55%、47.19%和 49.01%。公司流动资产主要
       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三项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89.20%、88.30%、95.65%和 94.52%。
              (1)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9.10                  8.70                 18.24                      9.30
 银行存款                      5,066.69              5,488.08              4,620.88                  2,534.34
 其他货币资金                          -                139.50                     -                          -
    合计                   5,075.79              5,636.28              4,639.12                  2,543.64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的货币资金分别
       为 2,543.64 万元、4,639.12 万元、5,636.28 万元和 5,075.79 万元,占流动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18.17%、27.48%、32.19%和 27.41%,货币资金在流动资产中占
       比逐年升高。
              2015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 2014 年末增加 2,095.48 万元,增幅为 82.38%,
       主要原因是:①当期产品销售收款情况良好,当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 4,897.99
       万元;②当期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 2,847.76 万元。
              2016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 2015 年末增加 997.16 万元,增幅为 21.49%,
       主要原因是:①当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 5,469.69 万元,较上年增加 571.71
       万元,主要是由当年支付各项税费较上年减少 771.19 万元所致;②当期投资活
       动现金净流出 4,372.77 万元。2016 年末增加的 139.50 万元其他货币资金为使
       用受限的信用证保证金。
              2017 年 6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较 2016 年末减少 560.49 万元,降幅为 9.94%,
       主要原因是:①当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 2,556.02 万元;②当期投资活动现金
       净流出 845.22 万元,当期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 2,079.46 万元。当期筹资活动现
                                                   1-1-270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金净流出主要是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持有的主要外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原币        本位币       原币       本位币        原币       本位币       原币        本位币
  美元         360.45      2,441.86     326.99    2,268.32      266.86      1,732.91       0.35        2.15
  欧元            3.75        29.07      50.50      368.98        17.28       122.58       0.22        1.65
    合计              -   2,470.93           -    2,637.30              -   1,855.49            -      3.80
           报告期内,发行人持有的外币主要为美元,欧元的金额和占比较小。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持有的外币余额显著提高。
            (2)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635.93                 523.60                 1,182.46                 1,134.06
    合计                      635.93                  523.60                 1,182.46                 1,134.06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的应收票据余额
    分别为 1,134.06 万元、1,182.46 万元、523.60 万元和 635.93 万元,占流动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8.10%、7.00%、2.99%和 3.43%,主要为收到的客户用于结算货
    款的银行承兑汇票。
           2016 年,公司以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现金股利 430.21 万元,导
    致 2016 年末应收票据余额与报告期其他年度末相比明显偏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持有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安全性较高。
           (3)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10,727.52               9,731.39                  8,871.08                8,340.44
 坏账准备                  1,051.70               1,000.69                    890.89                  660.98
 账面价值                 9,675.82                8,730.70                  7,980.20                7,679.46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新增金额         本期回款金额           期末账面余额
 2017 年 1-6 月               9,731.39              14,884.81               13,888.68               10,727.52
 2016 年                      8,871.08              26,107.42               25,247.11                9,731.39
                                                   1-1-27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5 年                    8,340.44               27,356.67               26,826.02                8,871.08
2014 年                    6,645.95               24,366.18               22,671.69                8,340.44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应收账款       9,675.82              -      8,730.70        9.40%    7,980.20         3.92%       7,679.46
 营业收入      13,027.75              -     22,782.34       -4.89%   23,953.87      11.78%        21,429.21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
   价值分别为 7,679.46 万元、7,980.20 万元、8,730.70 万元和 9,675.82 万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5.84%、33.31%、38.32%和 74.27%。
          2015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 2014 年末变动不大,应收账款增幅小
   于营业收入增幅。
          受产品销量和产品价格的影响,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5 年略有下滑。
   2016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有所上升,主要是受到部分下游客户回款较
   慢的影响。
          与 2016 年末相比,2017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增长 945.12 万元,但较 2016
   年同期略有回落。应收账款增长主要是受到部分下游客户回款较慢的影响。
          ①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2017 年 6 月 30 日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533.86        4.98%        443.86    83.14%           90.00
    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10,185.62      94.94%        599.79     5.89%        9,585.82
    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8.05       0.08%          8.05    100.00%              -
    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合计                  10,727.52         100.00%      1,051.70     9.80%        9,675.82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540.20        5.55%        450.20    83.34%           90.00
    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9,183.15      94.37%        542.45     5.91%        8,640.70
                                                  1-1-27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8.05          0.08%           8.05        100.00%                -
     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合计                 9,731.39       100.00%        1,000.69          10.28%      8,730.7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552.90            6.23%       432.90          78.30%           120.00
     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8,310.13        93.68%          449.94           5.41%      7,860.20
     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8.05          0.09%           8.05        100.00%                -
     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合计                 8,871.08       100.00%          890.89          10.04%      7,980.20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238.64            2.86%       238.64          100.00%                -
     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8,093.75        97.04%          414.30           5.12%      7,679.46
     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8.05          0.10%           8.05        100.00%                -
     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合计                 8,340.44       100.00%          660.98           7.93%      7,679.46
           ②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9,888.82     97.09%    8,930.28       97.25%         8,150.91       98.08%      8,029.70         99.21%
1-2 年         153.90       1.51%     156.75        1.71%          124.07         1.49%          64.05            0.79%
2-3 年         136.65       1.34%      63.07        0.69%           35.15         0.42%             0.00          0.00%
3 年以上         6.25       0.06%      33.05        0.36%                 -             -              -             -
  合计      10,185.62    100.00%    9,183.15    100.00%           8,310.13 100.00%           8,093.75 100.00%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账龄在 1 年以内
    的应收账款占比较大,应收账款质量较高。
           ③报告期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期末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余额的比例   期末余额
                                        2017 年 6 月 30 日
                                                                                                     1 年以内、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93.64                  11.13%            65.88
                                                                                                       1-2 年
 北京中安特科技有限公司                             714.69                    6.66%         48.07 1 年以内、
                                               1-1-273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占应收账款期末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余额的比例   期末余额
                                                                                       1-2 年
捷德(中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           670.74           6.25%      33.54    1 年以内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616.46           5.75%      30.82    1 年以内
                                                                                     1 年以内、
珠海市斯玛特科技有限公司                         599.91           5.59%      89.92
                                                                                       1-2 年
                    合计                       3,795.43          35.38%     268.23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80.04          10.07%      49.00    1 年以内
                                                                                     1 年以内、
北京邮票厂                                       742.34           7.63%      48.99
                                                                                       1-2 年
捷德(中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           710.92           7.31%      35.55    1 年以内
珠海市斯玛特科技有限公司                         532.21           5.47%      26.61    1 年以内
北京中安特科技有限公司                           496.95           5.11%      24.85    1 年以内
                    合计                       3,462.46          35.59%     184.99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邦达有限公司                                 1,103.49          12.44%      55.17    1 年以内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85.96          12.24%      54.30    1 年以内
珠海市斯玛特科技有限公司                         589.92           6.65%      29.50    1 年以内
黄石捷德万达金卡有限公司                         561.12           6.33%      28.06    1 年以内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323.82           3.65%      16.19    1 年以内
                    合计                       3,664.30          41.31%     183.22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89.98           9.47%      39.50    1 年以内
金邦达有限公司                                   649.15           7.78%      32.46    1 年以内
武汉天喻信通制卡有限公司                         596.69           7.15%      29.83    1 年以内
珠海市斯玛特科技有限公司                         477.82           5.73%      23.89    1 年以内
北京华盛盈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64.86           5.57%      23.24    1 年以内
                    合计                       2,978.50          35.71%     148.92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6个月内回款情况、回款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期后 6 个月内回款金
                                                   期后 6 个月内回款金
    年份                   期末账面余额                               额占期末应收账款余
                                                            额
                                                                                额的比例
     2017 年 6 月                    10,727.52                 2,688.56                  25.06%
       2016 年                        9,731.39                 7,978.10                  81.98%
       2015 年                        8,871.08                 7,018.19                  79.11%
       2014 年                        8,340.44                 6,634.16                  79.54%
       注:2017 年 6 月末期后回款金额为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回款金额。
                                              1-1-274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的应收账款期后 6
    个月内回款金额(2017 年 6 月末公司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为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金额)分别为 6,634.16 万元、7,018.19 万元、7,978.10 万元和 2,688.56
    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79.54%、79.11%、81.98%和 25.06%,
    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2017 年 6 月末期后回款金额及比例为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的回款情况,因此低于其他各期。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十大客户的信用政策如下:
                                                                                  单位:万元
                                                         占营业                            是否
序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收入的   信用期限及信用政策       新增
号
                                                           比例                            客户
                                        2017 年 1-6 月
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84.86      7.56%          90 天              否
                                                                  验收合格后支付 90%,
2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840.84      6.45%   首付日一个月内支付        否
                                                                        剩余 10%
       捷德(中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                                             830.64      6.38%          90 天              否
       黄石分公司
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609.18      4.68%          60 天              否
5      金邦达有限公司                         551.48      4.23%          90 天              否
6      北京中安特科技有限公司                 540.57      4.15%          30 天              否
7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520.34      3.99%       90 个工作日           否
8      北京中融安全印务公司                   407.32      3.13%          30 天              否
       北京金辰西维科安全印务有限公
9                                             388.88      2.98%          30 天              否
       司
10     深圳市曼仕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51.45      2.70%          90 天              否
                 合计                      6,025.56      46.25%
                                           2016 年
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76.41       9.99%          90 天              否
       捷德(中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黄
2                                          1,451.32       6.37%          105 天             否
       石分公司
3      金邦达有限公司                      1,231.89       5.41%          90 天              否
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1,056.94       4.64%          60 天              否
                                                                  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支
5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917.40      4.03%   付 90%,次月支付剩余      否
                                                                          10%
6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904.35      3.97%          90 天              否
       北京金辰西维科安全印务有限公
7                                             844.37      3.71%          30 天              否
       司
                                           1-1-275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8       北京中安特科技有限公司                  822.13    3.61%           30 天             否
9       北京邮票厂                              566.84    2.49%        90-120 天            否
10      北京中融安全印务公司                    538.82    2.37%           30 天             否
                    合计                 10,610.47       46.59%
                                          2015 年
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17.35      10.09%           90 天             否
    珠海市金邦达保密卡有限公司
2                                          1,800.89       7.52%           90 天             否
        (注)
3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478.21       6.17%       90 个工作日           否
4       黄石捷德万达金卡有限公司           1,415.78       5.91%          105 天             否
5       中钞信用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826.29    3.45%           60 天             否
6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809.76    3.38%           60 天             否
7       珠海市斯玛特科技有限公司                726.53    3.03%           90 天             否
8       丹阳市杰杰电子商贸有限公司              714.04    2.98%           60 天             是
9       北京中安特科技有限公司                  685.44    2.86%           30 天             否
10      广东楚天龙智能卡有限公司                639.72    2.67%           90 天             否
                    合计                 11,514.01       48.06%
                                          2014 年
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68.48       8.25%           90 天             否
2       武汉天喻信通制卡有限公司           1,689.67       7.88%         60-90 天            否
                                                                  次批货物验收合格后支
                                                                  付上批货物货款;如合
3       黄石捷德万达金卡有限公司           1,292.55       6.03%    格后一个月内未有订       否
                                                                  货,30 天内付清最后一
                                                                       批货物货款
4       珠海市金邦达保密卡有限公司         1,041.29       4.86%           90 天             否
5       丹阳市运豪化工商贸有限公司              940.11    4.39%           60 天             是
                                                                  货到验收合格后 30 天
6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830.91    3.88%                             否
                                                                  内付 90%,次月付 10%
7       北京中安特科技有限公司                  715.37    3.34%           30 天             否
8       珠海市斯玛特科技有限公司                669.33    3.12%           90 天             是
9       深圳欧贝特卡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662.71    3.09%           60 天             否
10      中钞信用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656.86    3.07%           60 天             否
                    合计                 10,267.28       47.91%
      注:珠海市金邦达保密卡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金邦达有限公司。
         报告期各期末超出信用期限的应收账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超出信用期      超出信用期
                     期末账面余                   期末账面价
    年份                       坏账准备                       限的应收账      限的应收账
                         额                           值
                                                                    款余额          款占比
     2017 年 6 月     10,727.52      1,051.70        9,675.82       3,648.65           34.01%
                                          1-1-276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6 年        9,731.39        1,000.69           8,730.70    4,245.96        43.63%
       2015 年        8,871.08          890.89           7,980.20    2,314.14        26.09%
       2014 年        8,340.44          660.98           7,679.46    2,382.93        28.57%
         发行人客户稳定且主要为制卡类上市公司、大型企业或政府证件制作单位,
 因此存在部分合同实际付款时点晚于合同约定付款节点的情形。2016 年超出信
 用期限的应收账款金额及比例高于其他年度,主要原因是由于 2016 年发行人
 PETG 收入大幅上升,北京邮票厂、中国机动车辆安全鉴定检测中心下属企业(北
 京中安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辰西维科安全印务有限公司)等证件卡制作单位
 2016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大幅上升,由于前述单位回款进度较慢导致超出信用期
 限的应收账款占比大幅上升。前述 3 家客户 2016 年末超出信用期限的应收账款
 余额为 1,184.14 万元,占 2016 年末超出信用期限应收账款的 27.89%,前述 3
 家客户回款状况良好。2017 年 6 月末超出信用期限的应收账款占比较 2016 年末
 出现回落。
         发行人对于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对于超出信用期限的应收账款但双方仍存在往来的客户按照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按账龄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各年按账龄计提坏账准
 备比例在同行业中属于平均或较高水平,超出信用期限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准
 备计提均已充分计提。
         发行人报告期内针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较为稳定;针对新增客户的信用政
 策较老客户相对谨慎,上述信用政策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发行人不存在放宽
 信用政策的情形;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收状况良好,超出信用期限的应收账款余
 额及坏账准备计提均已充分计提。
         ④报告期内销售收入结算回款来自于非签订合同的销售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销售收入结算回款来自于非签订合同的销售客户
 相关账户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境内客户第三方回款金额                     -               3.60           7.42                 -
境外客户第三方回款金额               242.80              480.02         231.59        120.20
合计                                 242.80              483.62        239.01         120.20
占当年营业收入比                      1.86%               2.12%          1.00%          0.56%
                                               1-1-277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与客户的销售回款真实,发行人客户存在少量第三方代为付款的情
   形,报告期第三方代为付款金额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较低。
         存在第三方代为付款的情形主要是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集团内部企业代为
   支付。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因捷德集团为集团内部企
   业代付货款的金额分别为 102.58 万元、134.28 万元、398.47 万元和 4.40 万元;
   2015 年,Plastic Card Enterprise Ltd 公司由其履约保证人 Plastic Card
   Enterprise (Hong Kong) Limited 代为支付货款 97.31 万元。2017 年 1-6 月,
   Nuco International Ltd 公司由子公司 Nu Agencies Limited 代为支付货款 98.91
   万元。2017 年 1-6 月,NOVACARD JSC 公司由子公司 NOVOCARD LTD 代为支付货款
   62.01 万元。
         发行人与客户的支付结算情况正常,存在少量第三方代为付款主要由于同一
   控制下企业集团内部企业代为支付所致,发行人应收款项和收入情况真实可靠。
         ⑤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主要外币应收账款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原币       本位币        原币       本位币       原币       本位币      原币       本位币
美元        82.85      561.28        74.55      517.15       53.79      349.26      57.25      350.31
欧元        23.00      178.24         1.12        8.15       27.16      192.70      19.28      143.71
合计              -    739.51              -    525.30             -    541.96            -    494.0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主要外币应收账款为美元、欧元,金额和占比相对较
   小,且各期末主要外币应收账款余额相对稳定。
         (4)预付款项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的预付款项分别
   为 176.83 万元、153.87 万元、107.37 万元和 235.4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分别为 1.26%、0.91%、0.61%和 1.27%。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主要为根据合
   同预付的原材料价款、设备采购款、预付的工程款以及预付的电费,各报告期末
   预付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较小。
         (5)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25.70                   34.94                646.11                214.79
                                                1-1-278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坏账准备                   10.68                  11.55                     8.57                     14.29
账面价值                   15.01                  23.40                   637.54                    200.50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
   价值分别为 200.50 万元、637.54 万元、23.40 万元和 15.01 万元,占流动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 1.43%、3.78%、0.13%和 0.08%。报告期内各期末,其他应收款账
   面价值较小,主要为保证金、代支付诉讼款项、备用金等。其中 2015 年末,其
   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637.54 万元,主要是公司当年向新沂市财政局支付的
   565.80 万元土地预缴款,该款项已于 2016 年转入土地使用权。
     (6)存货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的存货余额分别
   为 2,262.41 万元、2,287.28 万元、2,382.77 万元和 2,751.08 万元,占流动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16.16%、13.55%、13.61%和 14.86%。公司报告期内的存货分类
   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1,767.49     64.22%      1,432.89    60.14%     1,215.66      53.15%     1,377.81        60.90%
库存商品       895.10    32.52%        899.93    37.77%     1,042.79      45.59%       862.41        38.12%
委托加工
                11.69      0.42%        11.69     0.49%        11.69       0.51%        14.81         0.65%
物资
半成品          21.39      0.78%        16.67     0.70%        17.14       0.75%         7.38         0.33%
发出商品        56.59      2.06%        21.58     0.91%             -            -            -              -
账面余额    2,752.26    100.00%      2,382.77   100.00%     2,287.28     100.00%     2,262.41      100.00%
账面价值    2,751.08     99.96%      2,382.77   100.00%     2,287.28     100.00%     2,262.41      100.00%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二者合计占存货余额
   比例均在 96%以上。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逐年略有上升,属生产经营的正常
   情况。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17 万元。
         ①原材料
         公司报告期内原材料的金额、数量如下: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万元)            1,767.49               1,432.89                1,215.66                  1,377.81
 数量(吨)              1,392.99               1,146.25                 883.50                    979.42
         注:原材料数量仅包含主要材料、原辅材料的重量,未包含备品备件和包装材料数量
                                                1-1-279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的原材料余额分
     别为 1,377.81 万元、1,215.66 万元、1,432.89 万元和 1,767.49 万元,占存货
     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60.90%、53.15%、60.14%和 64.22%,余额与占比在报告期内
     各期末有小幅波动。公司根据在手订单的状况及对下游客户的分析,预测下游客
     户对产品的需求状况,并结合公司现有备货量、产品产能利用情况,提前准备需
     要的原材料。
           公司报告期内原材料(不含备品备件、包装物)的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535.33         96.79%      1,213.03       96.08%        980.49      95.11%    1,152.95      96.49%
1-2 年            50.81       3.20%           49.50      3.92%         26.58       2.58%       27.54       2.30%
2-3 年             0.14       0.01%               -            -       14.86       1.44%        9.27       0.78%
3 年以上                -            -            -            -        8.96       0.87%        5.17       0.43%
  合计      1,586.29        100.00%      1,262.53     100.00%      1,030.89     100.00%     1,194.93     100.00%
           原材料的库龄,未包括备品备件和包装材料的库龄,主要是因为备品备件和
     包装材料金额及占比较小,种类、数量繁多,报告期内,不存在库存积压等情况,
     未发生存货减值。
           ②库存商品
           公司报告期内库存商品的金额、数量如下: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万元)                       895.10               899.93               1,042.79                862.41
  数量(吨)                         709.37               712.08                  737.38               557.38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的库存商品余额
     分别为 862.41 万元、1,042.79 万元、899.93 万元和 895.10 万元,占存货的比
     例分别为 38.12%、45.59%、37.77%和 32.52%,库存商品的余额及其占比总体稳
     定,在报告期内各期末有小幅波动,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以销定产的原则,在各
     年末结合下年初的大客户订单情况,适当安排生产并保持一定数量的产成品存
     量,以便保证交货的及时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期末库存商品主要存放在公司自有仓库,仓库归公司所
     有;此外,公司存在少量产成品存放在异地仓库以便于满足大客户短时间内供货
     的要求及委托加工产品和半成品存放在委外加工商的仓库,仓库所有权分别归物
                                                       1-1-280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流公司和委外加工商所有,不属于公司。保荐机构与对公司 2015 年末、2016 年
    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存货进行了监盘工作,公司期末存货账面价值真实准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对应销售合同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商品金额                        895.10               899.93               1,042.79                  862.41
 其中:有销售合同                    508.30               341.12                 505.28                  256.49
         占比                        56.79%               37.90%                 48.45%                  29.74%
           发行人各期末存在一定比例的库存商品无对应销售合同,但对应数量及金额
    非常有限,占各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极低,符合发行人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发行人以销定产模式下各期末仍存在部分无对应销售合同的产成品,主要原因如
    下:
           Ⅰ.发行人报告期内客户稳定,尤其是与捷德(中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黄
    石分公司、黄石捷德万达金卡有限公司、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邦达有
    限公司等主要客户形成了稳定的供销关系,因此发行人根据主要客户各年末的短
    期需求进行少量备货,有利于发行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Ⅱ.发行人生产虽具有小批量定制化的特点,但特定规格型号的产品具有同
    质化特点,发行人对于部分产品进行备货,可以提高单位时间生产效率进而降低
    生产成本,且未来因无法销售而形成损失的风险较低。
           公司报告期内库存商品的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881.09       98.43%       866.01        96.23%        987.18      94.67%     789.38       91.53%
1-2 年            14.00       1.56%           27.97      3.11%         21.68       2.08%      42.16        4.89%
2-3 年                  -           -          1.17      0.13%         15.56       1.49%      30.87        3.58%
3 年以上                -           -          4.79      0.53%         18.37       1.76%             -            -
  合计          895.10      100.00%       899.94       100.00%   1,042.79       100.00%      862.4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3 年以上长账龄库存商品金额及占比较小,且不属于滞销
    情况。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不存在库存商
    品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而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形,因此,公司未对库
    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1-28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③半成品
       公司报告期内半成品的金额、数量如下: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万元)                   21.39                  16.67                 17.14                  7.38
数量(吨)                     18.15                  16.27                 15.98                  7.58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的半成品余额分
  别为 7.38 万元、17.14 万元、16.67 万元和 21.39 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均不超过
  1%,金额及占比很小。
       ④关于库存商品单位成本与当期结转营业成本部分产品单位成本的差异
       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单位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吨
   产品类型        2017 年 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PVC                       1.19                   1.12                  1.21                 1.18
     PETG                      2.37                   2.34                  2.50                 2.54
     ABS                       1.12                   1.17                  1.05                 1.11
     PHA                       3.08                   4.10                  2.94              10.17
     合计                      1.26                   1.26                  1.41                 1.55
       报告期各期结转营业成本部分产品单位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吨
   产品类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PVC                      1.10                   1.03                  1.04                 1.07
     PETG                      2.38                   2.47                  2.59                 2.58
      ABS                      1.09                   1.02                  1.00                 1.07
      PHA                      4.61                   6.42               10.46                   6.13
     合计                      1.26                   1.17                  1.14                 1.19
      注:结转营业成本部分产品单位成本为剔除外销当期不得免抵税额所增加当期主营业务
  成本的金额。
       报告期各期期末库存及当期结转营业成本的 PVC 产品中带胶膜金额占比情
  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期末库存 PVC 带胶膜占比
 带胶膜类 PVC               144.27                124.56                 162.55                  99.67
      PVC                   770.16                698.82                 716.46               454.77
 带胶膜类占比               18.73%                17.82%                 22.69%               21.92%
                                               1-1-28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当期结转营业成本的 PVC 带胶膜占比
带胶膜类 PVC           1,048.70             1,884.53          2,228.77      1,429.24
    PVC                6,980.24            11,699.82         12,634.68     11,269.50
带胶膜类占比             15.02%               16.11%            17.64%         12.68%
     报告期各期期末库存及当期结转营业成本的 PVC 产品中带胶膜数量占比情
况:
                                                                            单位:吨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期末库存 PVC 带胶膜占比
带胶膜类 PVC                  54.18             46.92            63.46          41.00
    PVC                      648.51            622.51           591.57         386.25
带胶膜类占比                  8.35%             7.54%           10.73%         10.61%
                                      当期结转营业成本的 PVC 带胶膜占比
带胶膜类 PVC                 386.42            694.53           859.08         475.95
    PVC                 6,168.61            11,140.25        11,882.32     10,274.43
带胶膜类占比                  6.26%             6.23%            7.23%          4.63%
     经核查,发行人部分产品类别存在期末库存商品单位成本高于当期结转营业
成本部分产品单位成本的情况。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库存商品中 PVC 类产品单位成
本高于结转营业成本部分 PVC 产品单位成本,主要原因是:(1)各期末库存商品
中带胶膜类 PVC 产品占比高于当期结转营业成本的 PVC 产品中带胶膜类比例;2)
公司成本结转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因此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会影响不同时
点的 PVC 类产品单位成本,造成期末库存商品中 PVC 类产品单位成本与结转营业
成本的 PVC 产品单位成本存在一定差异。
     2016 年,期末库存商品中 PVC 产品单位成本 1.12 万元/吨,当年结转营业
成本的 PVC 产品单位成本 1.03 万元/吨,前者的单位成本较后者高出 8.74%,主
要原因是:(1)2016 年,PVC 产品主要原材料聚氯乙烯采购均价同比增长 8.02%;
(2)期末库存 PVC 带胶膜占比略高于当期结转营业成本的 PVC 带胶膜占比。
     2017 年上半年,期末库存商品中 PVC 产品单位成本高于当期结转营业成本
的 PVC 产品单位成本,主要是由于期末带胶膜类 PVC 产品占比相较当期结转营业
成本的 PVC 产品中带胶膜类比例高出 3.71%,以及期末 PVC 产品结构与当期结转
营业成本的产品结构存在差异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
     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107.56 万元和 127.45
                                           1-1-283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61%和 0.69%。其他流动资产为公司申请公开
     发行股票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3、非流动资产构成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可供出售
               151.49      0.79%         151.49      0.77%        151.49     0.99%            -           -
金融资产
固定资产    15,827.65     82.16%      16,459.83     84.00%     10,934.81    71.74%   11,429.49     83.08%
在建工程       325.33      1.69%               -           -    1,825.30    11.98%            -           -
工程物资             -            -            -           -        0.92     0.01%        1.73        0.01%
无形资产     2,742.42     14.24%       2,773.78     14.15%      2,151.39    14.12%    2,200.52     15.99%
递延所得
               217.41      1.13%         210.66      1.08%        177.38     1.16%      125.97        0.92%
税资产
非流动资
            19,264.29    100.00%      19,595.75    100.00%     15,241.28   100.00%   13,757.71    100.00%
产合计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构成, 2016
     年末在建工程已全部转入固定资产,2017 年 6 月末在建工程为年产 8000 吨智能
     卡基材项目二期工程。
            (1)固定资产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固定资产净值分
     别为 11,429.49 万元、10,934.81 万元、16,459.83 万元和 15,827.65 万元,占
     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3.08%、71.74%、84.00%和 82.16%。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2014 年,公司
     新建综合大楼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使得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成新率相对较
     高。
           2016 年,公司年产 8000 吨智能卡基材项目 1 条生产线已建成并达到预定使
     用状态,该部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金额为 6,591.52 万元,导致 2016 年末
     固定资产金额及占比提高。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1-284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折旧年限(年)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0               7,913.24          1,350.76            6,562.48           82.93%
机器设备                10-15              19,252.22         10,192.23            9,059.99           47.06%
运输工具                 8                    104.06             42.34              61.72            59.31%
其他                     5                    437.67            294.21             143.45            32.78%
                 合计                      27,707.19         11,879.54       15,827.65               57.1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非正常闲置或未使用现象,
  无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无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未发生固定资产减值
  和重大固定资产报废、变卖等情形。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固定资产折旧计提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房屋及建筑物                 135.34                 192.65               188.62                 124.99
    机器设备                584.67                 877.27                884.6                 863.81
    运输工具                    5.82                11.59                10.19                      6.82
    其他设备                 25.36                  64.13                53.52                   36.75
 当期计提折旧合计               751.20               1,145.64             1,136.93               1,032.36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符合发行人计提折旧的政策,与
  固定资产的规模匹配。
          (2)在建工程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
  0.00 万元、1,825.30 万元、0.00 万元和 325.33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 0.00%、11.98%、0.00%和 1.69%。2014 年末,公司新建综合楼由在建工程
  转入固定资产,故在建工程余额为零。2015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大幅增加,
  主要为公司投入建设的年产 8000 吨智能卡基材项目。2016 年末,公司年产 8000
  吨智能卡基材项目 1 条生产线已建成并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相关在建工程转入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余额为零。2017 年 6 月末在建工程为年产 8000 吨智能卡基材
  项目二期工程。
          报告期各期构建固定资产专门借款产生的资本化利息支出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资本化利息支出                  37.46                 192.43               101.71                          -
          ①发行人在建工程各年的具体明细及借款资本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1-1-285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本年转入
            在建工程                  本年增加                其他减少                 借款资本
 年份                    年初数                  固定资产                年末数
              项目                      数                      数                     化金额
                                                   数
           年产 8000
2017 年    吨智能卡               -     410.99        85.67          -     325.33          37.46
1-6 月     基材项目
              合计                -     410.99        85.67          -    325.33           37.46
           年产 8000
           吨智能卡     1,825.30      4,788.54   6,591.52        22.33            -      192.43
2016 年    基材项目
             花砖路               -       3.93         3.93          -            -            -
              合计      1,825.30      4,792.47   6,595.45        22.33            -      192.43
           年产 8000
           吨智能卡               -   1,825.30            -          -   1,825.30        101.71
2015 年
           基材项目
              合计                -   1,825.30            -          -   1,825.30        101.71
             综合楼       163.27      1,540.72   1,703.99            -            -
             南护坡               -      12.38        12.38          -            -
2014 年                                                                                        -
            自行车棚              -       8.05         8.05          -            -
              合计        163.27      1,561.16   1,724.43            -            -
     注:2017 年 1-6 月转入固定资产数为公司根据竣工决算报告调整年产 8000 吨智能卡基
 材项目成本 85.67 万元。
    发行人在建工程归集及借款资本化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不存在将当
 期费用资本化以及利用在建工程套取资金的情形。
        ②在建工程的造价公允性
    发行人在建工程相关采购价格与同地区同类厂房造价具有可比性,机器设备
 等系发行人采取询价方式并结合性价比等综合因素选定,与市场相同或相似机器
 设备价格具有可比性,发行人不存在利用在建工程套取资金的情形,在建工程造
 价公允。
        (3)无形资产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无形资产分别为
 2,200.52 万元、2,151.39 万元、2,773.78 万元和 2,742.42 万元,占非流动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15.99%、14.12%、14.15%和 14.24%。2016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余
 额较大,系前期预付 565.80 万元土地预缴款转入土地使用权所致。
    公司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拥有 13 宗土地使用
                                            1-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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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详细情况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与发行人业务相关
    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分别为 0.00 万元、151.49 万元、151.49 万元和 151.49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 0.00%、0.99%、0.77%和 0.79%。2015 年末,新增的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为公司持有的江苏省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公司在被投资
    公司持股比例为 0.1183%。
         (5)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
    分别为 125.97 万元、177.38 万元、210.66 万元和 217.41 万元,公司递延所得
    税资产占公司非流动资产比例较低,主要来自于公司坏账准备和购买土地投资项
    目的政府补助而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4、主要资产减值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坏账损失                         50.14            112.78            224.19               92.40
   存货跌价损失                      1.17                 -                    -                -
         合      计                 51.32            112.78            224.19               92.40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波动较大。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由坏账损失
    和存货跌价损失组成。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坏账损失别为 92.40
    万元、224.19 万元、112.78 万元和 50.14 万元。坏账损失由应收账款和其他应
    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组成,其中应收账款产生的坏账准备分类披露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较上年                 较上年                  较上年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变动                     变动                    变动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       443.86    -6.34       450.20       17.30    432.90      194.26      238.64
                                              1-1-287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599.79    57.34        542.45      92.51     449.94     35.64      414.30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             8.05        -          8.05          -       8.05         -           8.05
项
      合     计             1,051.70     51.00      1,000.69    109.81      890.89    229.90      660.98
           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增加,导致按信用风险特
    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逐年增加;2015 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显著上升,主要是
    因为公司与北京华盛盈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结合实际情况,
    考虑到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高,因此对该公司 299.65 万元的应收账款计
    提了 179.65 万元坏账准备。相关诉讼或仲裁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诉讼或仲裁情况”之“(一)公司诉讼或仲裁情况”。
           (二)负债状况分析
           1、负债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8,007.47        87.12%     6,187.36      57.01%    3,504.33    43.42%   7,074.21    89.19%
非流动负债    1,183.68        12.88%     4,665.80      42.99%    4,566.34    56.58%     857.19    10.81%
 负债合计     9,191.16      100.00%     10,853.17     100.00%    8,070.67 100.00%     7,931.40 100.00%
           从负债规模看,较 2014 年末,2015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减少 3,500.00 万元,
    长期借款增加 3,500.00 万元,负债总额变化不大。2016 年末负债总额较 2015
    年末增加 2,782.50 万元,主要是由于:2016 年公司短期借款增加 1,500.00 万
    元;2016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增加 1,417.07 万元。2017 年 6 月末负债总额较 2016
    年末减少 1,662.01 万元,主要是由于 2017 年 1-6 月公司短期借款减少 1,500.00
    万元。
           从负债结构看,2014 年末,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2015 年末公司非流
    动负债占负债比例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短期借款减少 3,500.00 万元、长
    期借款增加 3,500.00 万元所致。2016 年末短期借款增加 1,500.00 万元,应付
    账款增加 1,417.07 万元,流动负债比例有所增加。2017 年 6 月末公司长期借款
                                                 1-1-288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减少 3,500.00 万元,其中提前还款 500.00 万元剩余部分转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导致流动负债比例有所增加。
           2、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             -     1,500.00 24.24%                     -           - 3,500.00          49.48%
应付账款        3,827.96      47.80%         3,620.72 58.52% 2,203.65                62.88% 1,876.27             26.52%
预收款项          262.27        3.28%          255.09     4.12%           189.72      5.41%        305.70         4.32%
应付职工薪酬      139.94        1.75%          271.82     4.39%           370.81     10.58%        314.81         4.45%
应交税费          484.47        6.05%          248.05     4.01%           533.26     15.22%        748.90        10.59%
应付利息            4.81        0.06%            8.17     0.13%             6.18      0.18%           7.06        0.10%
其他应付款        288.02        3.60%          283.52     4.58%           200.71      5.73%        321.48         4.54%
一年内到期的
                3,000.00      37.47%                  -            -             -           -            -              -
非流动负债
    合计        8,007.47     100.00%         6,187.36 100.00% 3,504.33 100.00% 7,074.2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
   工薪酬和应交税费等。2017 年 6 月末公司增加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000.00
   万元。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借款                           -                 1,500.00                           -                     1,000.00
信用借款                           -                           -                        -                     2,500.00
    合计                           -                 1,500.00                           -                     3,500.00
           报告期内,除生产经营积累所得,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满足营运资金需求。
   2014 年末、2016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3,500 万元、1,500 万元,占
   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9.48%、24.24%。公司报告期内能够按期偿还借款,不
   存在逾期借款的情形。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 1,500.00 万元全部偿
   还。
           (2)应付账款
                                                     1-1-289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317.57        86.67%      3,577.49      98.81%     2,186.21      99.21%     1,874.21     99.89%
 1-2 年       482.36        12.60%         43.23       1.19%        17.40       0.79%         0.15      0.01%
 2-3 年        28.03         0.73%               -           -            -           -       1.66      0.09%
3 年以上               -            -            -           -       0.04       0.00%         0.25      0.01%
  合计      3,827.96       100.00%      3,620.72     100.00%     2,203.65     100.00%     1,876.27    100.00%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应付账款分别为 1,876.27
  万元、2,203.65 万元、3,620.72 万元和 3,827.96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
  为 26.52%、62.88%、58.52%和 47.80%,应付账款随着公司经营和业务规模扩大
  而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材料款、工程款、设备款等。2016
  年末,应付账款大幅增加,主要为应付工程款、设备款及材料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主要外币应付账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原币           本位币         原币        本位币       原币        本位币      原币       本位币
美元               -                -        0.30        2.05             -           -           -            -
欧元          9.02           69.92          30.38      222.00             -           -           -            -
 合计              -         69.92               -     224.05             -           -           -            -
          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主要外币应付账款为欧元,主要是应付新建生产
  线的设备采购尾款。
          (3)预收款项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
  别为 305.70 万元、189.72 万元、255.09 万元和 262.27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
  例分别为 4.32%、5.41%、4.12%和 3.28%,金额及占比相对较小。公司预收款项
  主要为预收客户的货款。
          (4)应付职工薪酬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
  别为 314.81 万元、370.81 万元、271.82 万元和 139.94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
  例分别为 4.45%、10.58%、4.39%和 1.75%。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和经营业绩提升,员工平均薪酬逐年提高,
                                                     1-1-290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导致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波动。2016 年末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末减少 99.00
          万元,是因为 2015 年为公司销售收入历史上最高年度,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计提
          金额较大。2017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低的原因是由于公司通常在年末
          计提年终奖金,因此年中余额较低。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发放员工薪酬,不存在拖
          欠员工薪酬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人工成本主要包括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福利费、社会保
          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报告期公司人工成本明细及分配至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的
          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占人工成                  占人工成                占人工成                占人工成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本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直接人工          623.01      53.76%      1,158.41       51.04%   1,121.66       50.01%     986.33       49.35%
 制造费用           56.29       4.86%         79.75        3.51%      72.25        3.22%      70.84        3.54%
 在建工程                -             -      28.38        1.25%           -          -            -           -
 销售费用           41.06       3.54%         93.06        4.10%      78.81        3.51%      85.22        4.26%
管理费用—
                   233.02      20.11%        518.97       22.87%     565.82       25.23%     536.41       26.84%
  职工薪酬
管理费用—
其他(独董津             -             -      11.76        0.52%      12.00        0.53%      12.00        0.60%
    贴)
 研发支出          205.44      17.73%        379.07       16.70%     392.48       17.50%     307.90       15.41%
   合计         1,158.82      100.00%      2,269.40     100.00%    2,243.02    100.00%     1,998.70      100.00%
               生产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组成,报告期内,公司直接人工
          与制造费用的人工成本之和占人工成本总额的50%以上,且直接人工呈现逐年上
          升趋势。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和研发支出的人工成本占人工成本总额的比例相对
          稳定。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中人工成本呈现波动,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
          扩大以及对规范管理要求的日益提高,公司强化严格的绩效考核薪酬管理制度,
          导致报告期内管理人员薪酬有所波动。2016年,公司计入在建工程的人工成本金
          额为28.38万元,主要是当年建设PHA生产线产生的人工成本。
               报告期内,发行人人工成本总额逐年增长,人工成本在相关资产、成本和费
          用项目之间的分配符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岗位人员数量及平均薪酬,如下表:
                                                                                           单位:万元
                                                      1-1-29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期末员工人数       薪酬总额        加权平均员
    员工结构       薪酬总额          (不含独立董     (不含独立        工人数(不含         人均薪酬
                                         事)             董事)        独立董事)
                                           2017 年 1-6 月
    管理人员                233.02               63         233.02                   63             7.40
    销售人员                 41.06               14          41.06                   13             6.32
    研发人员                205.44               56         205.44                   54             7.61
    生产人员                679.30            227           679.30                   228            5.96
    在建工程                     -                -                 -                  -                -
         合计          1,158.82               360       1,158.82                     358            6.47
                                              2016 年
    管理人员                530.73               65         518.97                   69             7.52
    销售人员                 93.06               11          93.06                   13             7.16
    研发人员                379.07               55         379.07                   50             7.58
    生产人员           1,238.16               224       1,238.16                     229            5.41
    在建工程                 28.38                -                 -                  -                -
         合计          2,269.40               355       2,257.40                     361            6.25
                                              2015 年
    管理人员                577.82               68         565.82                   66             8.57
    销售人员                 78.81               15          78.81                   13             6.06
    研发人员                392.48               52         392.48                   51             7.70
    生产人员           1,193.91               233       1,193.91                     225            5.31
         合计          2,243.02               368       2,231.02                     355            6.28
                                              2014 年
    管理人员                548.41               67         536.41                   68             7.89
    销售人员                 85.22               11          85.22                   12             7.10
    研发人员                307.90               55         307.90                   53             5.81
    生产人员           1,057.17               221       1,057.17                     221            4.78
         合计          1,998.70               354       1,986.70                     354            5.61
         经分析,报告期内,按照加权平均员工人数变化情况,及报告期内人工成本
  的计算,如下表: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员工结构
                人数          变动率      人数         变动率            人数          变动率         人数
管理人员               63      -8.70%            69         4.55%               66         -2.94%
销售人员               13       0.00%            13         0.00%               13          8.33%
研发人员               54       8.00%            50        -1.96%               51         -3.77%
生产人员           228         -0.44%         229           1.78%            225            1.81%
  合计             358         -0.83%         361          1.69%            355            0.28%
  (续表)                                                                                 单位:万元/年
                                              1-1-292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员工结构
             人均薪酬      变动率       人均薪酬       变动率        人均薪酬         变动率       人均薪酬
管理人员           7.40     -1.63%           7.52       -12.25%             8.57        8.62%             7.89
销售人员           6.32    -11.78%           7.16         18.15%            6.06      -14.65%             7.10
研发人员           7.61         0.38%        7.58         -1.56%            7.70       32.53%             5.81
生产人员           5.96     10.14%           5.41           1.88%           5.31       11.09%             4.78
  合计             6.47         3.58%        6.25        -0.48%             6.28       11.94%             5.61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人员人数逐年增加,生产人员薪酬逐年提高;研发人
   员人数相对稳定,研发人员薪酬呈现波动;管理人员人数变动幅度较小,管理人
   员薪酬呈现波动,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以及对规范管理要求的日益提
   高,公司强化严格的绩效考核薪酬管理制度所致。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发行人员工人数逐年增加,人员薪酬逐
   年增长,生产人员和研发人员薪酬提高,符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高新技术企业
   发展的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计提与支付情况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895.08      1,727.11        1,741.84         1,564.24
             职工福利费                             52.77           87.97           79.68           67.71
             社会保险费                            167.35         352.46           330.32          287.02
             住房公积金                             38.01           77.19           55.29           39.75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62            24.67           35.89           39.98
                合计                          1,158.82         2,269.40        2,243.02         1,998.70
            实际支付金额                      1,290.70         2,370.04        2,196.47         1,910.95
         报告期内,发行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逐年增加,与员工人数增长
   趋势相同。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归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                      41.06               93.06                78.81             85.22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233.02              518.97               565.82            536.41
管理费用—其他(独董津贴)                     -               11.76                12.00             12.00
    研发支出-职工薪酬                     205.44              379.07               392.48            307.90
    生产成本-职工薪酬                     679.30            1,238.16          1,193.91             1,057.17
    在建工程-职工薪酬                          -               28.38                    -                   -
资产、成本、费用中薪酬总额              1,158.82            2,269.40          2,243.02             1,998.70
                                              1-1-293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薪酬总额逐年增长,发行人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与薪酬总额变动趋势相同,变动具有合理性。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194.56                    31.32                    278.79                516.88
城建税                     16.23                     3.27                     21.43                 36.35
企业所得税                229.59                   188.22                    195.12                151.18
土地使用税                 15.34                    10.61                     10.33                 10.33
房产税                     17.16                    12.29                     12.29                  8.20
教育费附加                 11.59                     2.34                     15.31                 25.96
   合计                   484.47                   248.05                    533.26                748.90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748.90 万元、533.26 万元、248.05 万元和 484.47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
   别为 10.59%、15.22%、4.01%和 6.05%。公司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应交税费下
   降的主要原因是应交增值税下降。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运输费                      288.02                  283.52                   132.15               298.32
工程款                             -                         -                31.99                15.91
咨询费                             -                         -                10.00                 2.00
佣金                               -                         -                 3.25                      -
其他                               -                         -                23.31                 5.24
       合计                 288.02                  283.52                   200.71               321.48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
   为 321.48 万元、200.71 万元、283.52 万元和 288.02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
   分别为 4.54%、5.73%、4.58%和 3.60%。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运输费,报
   告期各期末,应付运输费分别为 298.32 万元、132.15 万元、283.52 万元和 288.02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运输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1-294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运输费                              436.45               832.88                841.42                    785.47
         报告期内公司运输费总体呈增长的趋势,应付运输费余额受当期运输费、账
  期及付款时间等因素综合影响。2015 年末应付运输费较低是由于当年 12 月份给
  运输商付款较多,因此,当年末应付运输费余额低于其他各年末。
         2015 年末其他应付款较 2014 年末下降 120.77 万元,主要是由于 2015 年末
  应付运输费的大幅降低所致,虽然应付工程款、应付咨询费等有所增长但增幅很
  小。
         2016 年末其他应付款较 2015 年末增加 82.81 万元,是由于应付运输费的增
  长所致,当年末由于发行人年产 8000 吨智能卡基材一条生产线已完工投运,因
  而应付工程款、应付咨询费等均已付清。
         2017 年 6 月末其他应付款与 2016 年末基本持平。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主要外币其他应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原币        本位币         原币         本位币       原币       本位币         原币         本位币
 美元                  -          -               -             -           -            -       0.07         0.40
  合计                 -          -               -             -           -            -       0.07         0.4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主要外币其他应付款金额和占比较小。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增加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000.00 万元,是由
  公司长期借款减少 3,500.00 万元,其中提前还款 500.00 万元,剩余 3,000.00
  万元部分转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           -   3,500.00       75.01%     3,500.00     76.65%               -             -
递延收益        1,114.28       94.14%      1,116.36       23.93%     1,018.80     22.31%       810.00        94.49%
递延所得
                  69.41         5.86%           49.44      1.06%        47.54         1.04%     47.19         5.51%
税负债
                                                        1-1-295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计        1,183.68   100.00%   4,665.80    100.00%      4,566.34   100.00%       857.1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递延收益等。
         (1)长期借款
         2016 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为 3,500.00 万元,系公司于 2015 年向招商银行
   新沂支行借入的三年期贷款。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为 0,
   其中提前还款 500.00 万元,剩余部分转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递延收益
         公司递延收益是未计入当期损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入,主要包括收
   到的“PHA 智能卡基材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智能卡卡基材研发重点实验室建设
   项目”和“购买土地投资项目补助”政府补助款项。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 810.00 万元、1,018.80 万元、
   1,116.36 万元和 1,114.28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4.49%、22.31%、
   23.93%和 94.14%。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者权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                        4,800.00             4,800.00               4,800.00               4,800.00
资本公积                    9,228.49             9,228.49               9,228.49               9,228.49
盈余公积                    1,305.34             1,305.34                 882.14                 460.61
未分配利润                 13,255.89           10,920.42                9,140.44               5,334.10
归属于母公司股
                          28,589.72            26,254.26               24,051.08              19,823.20
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股东权益合计              28,589.72            26,254.26               24,051.08              19,823.20
         公司报告期内盈余公积变动为按照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所致,未分配利润
   变动为公司利润累积和利润分配所致。
         1、股本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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