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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实精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7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陆毅持股5%以上股东7,798,1008.0642%上市前取得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 原因
陆毅不高于800,000不高于0.8273%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北交所上市前取得个人资金需求

(一) 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如本人计划减持,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具体方式如下:

① 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等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②减持价格: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将结合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等确定;③减持期限:本人将根据届时证券市场情况、本人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减持计划,择机进行减持;④减持信息披露:本人如减持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交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报告、预先披露及信息披露义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①发行人或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②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因违反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和全国股转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发行人股份,不适用前款承诺。本人承诺将按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规则的要求进行减持,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股东陆毅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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