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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拓开源: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4

证券代码:834415 证券简称:恒拓开源 公告编号:2022-078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7月8日,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名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的议案》等议案。

2、2021年7月9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等公告。

3、2021年7月9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就提名核心员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包括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1年7

月9日至2021年7月19日。截至公示期满,全体员工未对提名核心员工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4、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名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5、2021年7月20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等公告。

6、2021年7月21日,公司时任主办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7、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名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的议案》等议案。

8、2021年9月6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共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6,365,000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恒拓JLC1,期权代码:850021。

9、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武洲、刘德永、刘军军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拟授予数量为合计160万份;并在公司网站、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10天。

10、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一)调整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

根据公司《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在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且完成期权登记的68名激励对象中,有7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264,000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8人调整为61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6,365,000份调整为6,101,000份。

序号姓名职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份)
1张新亮核心员工70,000
2邵新明核心员工42,000
3陈岩核心员工35,000
4曾利军核心员工35,000
5李余生核心员工35,000
6刘毅核心员工35,000
7赵思亮核心员工12,000
合计264,000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264,000份,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激励计划(草案)》等中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注销已获授股票期权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恒拓开源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人数、授予数量、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人数、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预留授予事项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律师事务所意见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人数、授予数量、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预留部分授予涉及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预留部分授予的条件已经满足,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注销登记、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核查意见》;

(五)《北京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六)《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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