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5-029债券代码:123249 债券简称:英搏转债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1,277,2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15%)的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李红雨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5,221,004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李红雨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李红雨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21,00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现将其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李红雨 | 21,277,230 | 8.15 |
注:截至2025年5月16日,公司总股本为261,050,208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首发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四)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五)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为合计不超过5,221,0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变更的事项时,上述拟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六)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李红雨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1、自公司的股票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4、本人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进行。
5、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
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如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按照市场价格减持。
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
7、本人在减持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公司股份。
8、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9、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10、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11、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12、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红雨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李红雨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实施或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李红雨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李红雨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七条、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李红雨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