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