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3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域生物”)于2025年04月1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55.5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7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6日。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2年4月18日披露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5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5、2022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于2022年6月9日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
6、2023年4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3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于2023年4月18日完成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
8、2023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4年10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10、2025年4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首次授予第三个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考核要求为:2022年、2023年、2024年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4.5亿元;或2022年、2023年、2024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38亿元;。根据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年度报告,首次授予第三个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考核目标,因此首次授予的69名激励对象计划行权的240.00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预留授予的15名激励对象计划行权的
115.50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综上所述,本次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应注销股票期权355.50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认为: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行权条件未成就以及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所涉相关手续。特此公告。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