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母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有效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不晚于2022年6月30日。在有效期内,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具体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在上述经股东大会审批的融资额度范围内,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经全资子公司无锡市蠡湖铸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为公司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4年4月11日
3、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天竹路2号
4、法定代表人:王洪其
5、注册资本:21531.6977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叶轮、涡轮、精密铸件、涡轮增压器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屋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1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727,305,595.35 | 1,816,795,727.95 |
负债总额 | 355,491,707.11 | 439,175,143.28 |
净资产 | 1,371,813,888.24 | 1,377,620,584.67 |
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1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665,017,290.60 | 595,285,381.29 |
利润总额 | 81,905,609.31 | 26,994,137.92 |
净利润 | 71,792,630.77 | 23,242,541.13 |
8、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保证人:无锡市蠡湖铸业有限公司
?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
(一)主合同
本合同(即《最高额保证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与债务人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自2021年8月30日起至2026年8月30日止签署的借款、贸
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统称“单笔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二)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2021年8月30日起至2026年8月30日。
(三)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币 种: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大写) 壹亿元整
(小写) 100000000.00
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干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四)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下列第 1 项:(备注:据实填写,此选项为单一、必选项)
1、连带责任保证。
2、一般保证。
(五)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征。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32,364.62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59%。
其中:(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5,335.91万元;
(2)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7,028.71万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无锡市蠡湖铸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3、《授信额度协议》。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