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达嘉维康: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14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3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山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嘉医药”)提供总额度人民币10,750万元的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9,266.86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1,266.86万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6月1日

注册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30号

注册资本:33,020.0005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毅清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药品批发;食品销售;保税物流中心经营;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批发;专用设备修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山支行

3、保证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壹亿零柒佰伍拾万元整

6、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7、保证期间:(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1.70%;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31,266.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13%。

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达嘉医药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85%;公司对达嘉医药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93,640.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59%。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山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