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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物流:关于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调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4-029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约定,拟由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航物流”)实际控制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航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产投”)受让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部分员工持有的天津驰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嘉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泽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部分合伙份额。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一)员工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

直接员工持股平台名称:天津睿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睿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RJJ520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鄂尔多斯路599号东疆商务中心A3楼903(天津东疆商服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335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晖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6月6日

认缴出资额:41,002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营业期限:自2017年6月6日至2027年6月5日

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

天津睿远合伙人构成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序号合伙人名称简称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1上海晖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晖远2.000.005普通合伙人
2天津驰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驰远23,650.8457.68有限合伙人
3天津华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远5,692.4413.88有限合伙人
4天津嘉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嘉远3,474.818.47有限合伙人
5天津泽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泽远4,303.1410.49有限合伙人
6天津璟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璟远3,878.789.46有限合伙人
合计41,002.00100.00/

注:本表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涉及份额调整的员工情况

涉及份额调整的员工为间接员工持股平台天津泽远、天津嘉远、天津驰远的部分有限合伙人,合计33人。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MA1FW5107H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8幢一层1288室

注册资本:4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宇川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2日

营业期限:2016年11月22日至2066年11月21日

经营范围:产业投资,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投、融资业务研发与创新,委托与受托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服务。

股东: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东航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持股100%

二、份额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标的

本次拟调整标的为33人持有的间接员工持股平台天津驰远59.6%的合伙份额、天津嘉远35.1%的合伙份额、天津泽远14.1%的合伙份额,合计对应东航物流3.50%的股份。

(二)穿透至持股员工的调整情况

股东姓名间接持有东航物流股份比例拟调整份额对应东航物流股份比例拟调整份额对应东航物流股份数量(万股)
李九鹏0.70%0.58%923.77
范尔宁0.70%0.58%923.77
孙雪松0.35%0.27%425.09
王建民0.35%0.25%392.89
许进0.35%0.25%392.89
梁云0.35%0.25%392.89
王本康0.35%0.25%392.89
万巍0.35%0.26%408.99
其他25名人员2.45%0.82%1,297.63
合计5.94%3.50%5,550.79

注:本表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IPO承诺事项的承继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李九鹏、范尔宁、孙雪松、王建民、许进、万巍、梁云、王本康承诺事项中尚有未履行完毕的部分,具体如下:

1.本人在东航物流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东航物流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本人如在东航物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导班子成员岗位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东航物流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东航物流股份。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东航物流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东航物流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东航物流所有,同时本人

持有的剩余东航物流的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东航物流,则东航物流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如有)中与本人应上缴东航物流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或从当年及其后年度应付本人薪酬中扣留与本人应上缴东航物流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薪酬归东航物流所有。

3.如本人因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导致东航物流或公众投资人的利益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东航产投从上述人员处受让的份额承继相关承诺,并在相关减持额度上,与上述人员共同遵守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东航物流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四、份额调整对实控人持股情况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东航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40.5%。本次份额调整完成后,东航产投将通过天津睿远间接持有公司3.50%的股份。因本次调整前后天津睿远均受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晖远控制,东航产投受让天津驰远、天津嘉远、天津泽远相关合伙份额并不会导致其因此控制天津睿远,不会导致中国东航集团所能够支配的东航物流股份表决权数量增加。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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