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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尚环境: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7
证券代码:300536证券简称:农尚环境公告编号:2018-073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公司上市后历次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1、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8年7月2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8月16日(星期四)下午2:30。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15日-2018年8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下午3:00至2018年8月16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归元寺路18号附8号二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亮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115,823,3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1098%。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人,代表股份136,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1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105,804,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1315%。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019,2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9783%。

4、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吴亮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5,708,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1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21,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8481%。吴亮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2 选举白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5,708,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1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21,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8481%。白刚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3 选举柯春红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5,708,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1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21,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8481%。柯春红女士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4 选举朱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5,708,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1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21,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8481%。朱伟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5 选举徐宁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5,708,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1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21,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8481%。徐宁宁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6 选举曾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2,308,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9655%。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21,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8481%。曾智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刘婕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5,708,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1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21,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8481%。刘婕女士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 选举陈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5,708,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1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21,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8481%。陈凌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3 选举刘杰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5,708,6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1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21,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8481%。刘杰成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朱恒足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5,708,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1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21,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8489%。朱恒足先生当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3.02 选举贾春琦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5,708,698,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1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21,6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8474%。贾春琦女士当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5,823,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3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5,823,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3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殊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关联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亮先生及其配偶刘莉女士为公司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故现场出席会议股东中关联股东为吴亮先生、吴世雄先生(吴亮先生之父亲)和赵晓敏女士(吴亮先生之母亲),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5,400万股、2,448万股和2,486.52万股,皆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2,478,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3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聘请的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和彭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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