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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思软件:关于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1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7.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6)。

截至2022年5月1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

2022年4月2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922,250股。

回购期间,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日、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并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上述回购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4月29日、5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公司实际回购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10日。截至2022年5月1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043,394股,占当日公司总股本的1.26%,最高成交价为18.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1,013,068.41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回购实施期限等相关内容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可有效兼顾股东、公司、核心团队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如下:

公司副总经理张奇先生因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于回购期间行权新增股份合计82,850股,视同买入公司股票,新增股份占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公司总股本的0.02%。

除上述股票期权行权外,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

施结果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4月26日)前5个交易日(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6,681,104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170,276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5,043,394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假设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回购前变动情况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回购股份 (股)期权行权 (股)股份数量 (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78,656,72619.63%5,043,39462,13783,762,25720.8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1,996,40880.37%-5,043,394450,247317,403,26179.12%
三、总股本400,653,134100.00%0512,384401,165,518100.00%

注:

1、回购期间,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导致总股本增加512,384股;

2、公司副总经理张奇先生回购期间行权的股份按75%限售,故增加限售股62,137股。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该计划,届时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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