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青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其中监事吴晨杰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1,400.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9.1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了《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6、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告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同意意见。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全体监事均是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参加对象,已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回避表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三、审议了《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规范运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实现公司、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

全体监事均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