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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大感光: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9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董事蔡启上先生、牛国春先生、监事魏志均先生及财务总监曾大庆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董事蔡启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7,8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898%),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6,9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75%);公司董事牛国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59,49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314%),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89,8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829%);公司监事魏志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70,67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853%),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058%);公司财务总监曾大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4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70%),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2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54%)。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蔡启上先生、牛国春先生、监事魏志均先生及财务总监曾大庆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上述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蔡启上先生、牛国春先生、魏志均先生及曾大庆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蔡启上先生、监事魏志均先生及财务总监曾大庆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牛国春先生通过竞价方式减持公司部分股份,

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牛国春竞价方式2024年6月11日41.691,000,0000.34

注:股份来源系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获得的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蔡启上合计持有股份467,8010.19561,3610.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6,9500.05140,3400.05
有限售条件股份350,8510.14421,0210.14
牛国春合计持有股份4,759,4911.934,711,3891.5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89,8730.48427,8480.14
有限售条件股份3,569,6181.454,283,5411.45
魏志均合计持有股份6,370,6772.597,644,8132.5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92,6690.651,911,2030.65
有限售条件股份4,778,0081.945,733,6101.94
曾大庆合计持有股份66,4510.0379,7410.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6130.0119,936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49,8380.0259,8050.02

注:(1)2024年5月16日, 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以2024年5月15日为股权登记日,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公司总股本由246,423,916股变更为295,708,699股。上述表格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是转增前的数据,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是转增后的数据。

(2)上述表格中相关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情况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减持股数,并严格遵守其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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