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京宝)本人作为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王京宝先生,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一级律师。1983年
月至1985年
月任许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1985年1月至1986年9月任许昌地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1986年9月至1997年1月任河南省经济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1997年至今任河南大正律师事务所主任,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本人具有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影响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同时,本人在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之初即签署
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规范,从未泄露在公司获得的任何内幕信息;亦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其他利益,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5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积极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情况,针对董事会决策事项,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补充了解信息等,同时积极深入公司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运作情况、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 ||||||
召开董事会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 召开股东会次数 | 列席股东会次数 |
5 | 5 | 5 | 0 | 0 | 否 | 3 | 3 |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阅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内容,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会议届
次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情况 | 意见类型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3月23日 |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董事2023年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23日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2024年度,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 | 2024年3月22日 |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23日 | 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3、《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 | 2024年8月9日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 | 2024年10月18日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2024年度,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 | 2024年3月22日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01提名谢建中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2提名刘宏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3提名张芦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4提名刘万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5提名张丙刚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6提名刘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1提名王京宝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提名贾发亮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3提名可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 | 2024年4月23日 |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1.01《关于聘任张芦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1.02《关于聘任刘超先生、王利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 |
次会议
次会议 | 案》;1.03《关于聘任王庆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1.04《关于聘任吴彦资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2024年度,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 | 2024年8月9日 | 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第二次专门会议 | 2024年10月18日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产品品种、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第三次专门会议 | 2024年11月29日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注重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安排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安排、可能重点关注的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等相关情况。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等机会多次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同时制作工作记录,记录履行职责的情况。通过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充分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对公司的良性、规范运作提出了自己的合理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七)现场办公情况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地有关监管要求,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条件。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在日常工作期间,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定期向我提供公司日常相关材料和信息;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期间,公司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如实汇报公司运营情况,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我没有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任何影响,确保了履行职责的独立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对应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提名谢建中先生、刘宏民先生、刘万民先生、张芦苇先生、刘超先生、张丙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贾发亮先生、可钰女士、王京宝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张芦苇先生为总经理,聘任刘超先生、王利英女士副总经理,聘任王庆奎先生为财务负责人,聘任吴彦资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人认为上述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均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在公司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专业意见,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利用自身专业促进董事会高质量决策及公司高效稳健发展,坚决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王京宝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