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有效地开展董事会的各项工作,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持续强化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良性发展,推动战略落地和经营目标达成,保障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6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4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8.1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42亿元。
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公司及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文件进行修订,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一)2024年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召集和召开,按规定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充分的会议材料。全体董事均出席了董事会会议,无缺席的情况。各位董事在审议过程中,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积极建言献策,就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参考。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1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3月23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8、《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9、《关于董事2023年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1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2、《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3.01提名谢建中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3.02提名刘宏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3.03提名张芦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3.04提名刘万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3.05提名张丙刚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3.06提名刘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4.01提名王京宝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4.02提名可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4.03提名贾发亮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5、《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1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2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23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3、《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4.01《关于聘任张芦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4.02《关于聘任刘超先生、王利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4.03《关于聘任王庆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4.04《关于聘任吴彦资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3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10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5、《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4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19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产品品种、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3、《关于修订<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4、《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4.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4.04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4.05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4.06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4.07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4.08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4.09关于修订《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的议案;4.10关于新增《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5、《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5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1月30日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度,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应规定,深入了解公司发展及经营情况,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序号
序号 |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1 | 审计委员会 | 贾发亮、谢建中、王京宝 | 2024年3月22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
2024年4月23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3、《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
2024年8月9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 |||
2024年10月18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贾发亮、谢建中、可钰 | 2024年3月22日 | 审议通过: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2、《关于董事2023年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
3 | 提名委员会 | 可钰、谢建中、王京宝 | 2024年3月22日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01提名谢建中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2提名刘宏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3提名张芦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4提名刘万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5提名张丙刚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6提名刘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1提名王京宝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提名贾发亮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3提名可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24年4月23日 | 审议通过: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1.01《关于聘任张芦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1.02《关于聘任刘超先生、王利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1.03《关于聘任王庆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1.04《关于聘任吴彦资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
4 | 战略委员会 | 谢建中、可钰、张芦苇 | 2024年10月18日 |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产品品种、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
次股东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均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为广大投资者参与股东会提供了便利,切实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会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1 | 2023年年度股东会 | 2024年4月23日 | 审议通过: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7、《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9、《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1.01选举谢建中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1.02选举刘宏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1.03选举张芦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1.04选举刘万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1.05选举张丙刚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1.06选举刘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2.01选举王京宝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1.02选举可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2.03选举贾发亮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13.01选举胥和平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13.02选举刘长春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2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4年8月29日 | 审议通过: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
3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4年11月7日 | 审议通过: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产品品种、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2、《关于修订<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3.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0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秉承勤勉和尽职的态度,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所有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均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深入讨论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发展战略等方面提出积极建议,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召开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1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 | 2024年08月09日 | 审议通过: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
2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第二次专门会议 | 2024年10月18日 |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产品品种、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
3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第三次专门会议 | 2024年11月29日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审慎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同时,独立董事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听取和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完善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四)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完成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修订及完善,以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持续提升信息披露工作质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完成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增进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积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报告期内,公司组织了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认真接待投资者来访、来电。此外,公司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日常沟通和交流,及时解答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公司治理、
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问题,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有效传递公司价值,提升公司的资本市场品牌形象。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平衡股东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关系,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016,000元,与全体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2025年,依据战略规划,公司将紧抓国家宏观经济及生物医药行业政策调整的重大机遇,聚焦现有品种,深耕技术创新,探索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平台创新、产品创新,实现公司基础管理全面升级,为公司高质量、快速度、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努力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一)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同时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努力推动实施公司的战略规划,牢记“做救人药、做平价药、做良心药、做放心药”使命,确保公司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和沟通,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三)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