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7 证券简称:新天地 公告编号:2025-005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80,056,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新天地 | 股票代码 | 30127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彦资 | 吴彦资 | ||
办公地址 | 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 | 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 | ||
传真 | 0374-6105968 | 0374-6105968 | ||
电话 | 0374-6103777 | 0374-6103777 | ||
电子信箱 | board@hnnewland.com | board@hnnewland.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的生产、研发和销售。
1、医药中间体业务:公司主要产品为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系列产品和对甲苯磺酸。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系列产品主要用于合成阿莫西林原料药。对甲苯磺酸的用途较为广泛,主要用于生产强力霉素(盐酸多西环素)原料药、丙烯酸树脂和固态高分子电容器等。
目前公司为全球主要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生产企业和国内主要对甲苯磺酸生产企业,牵头起草了D-对羟基苯甘氨酸的行业标准(HG/T5804-2021)、D-对羟基苯甘氨酸甲酯的行业标准(HG/T6250─2023),并参与编制了对甲苯磺酸的行
业标准(HG/T5623-2019)、乙醛酸的行业标准(HG/T6143-2023),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公司凭借自身在产品质量、成本控制、绿色生产及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优势,与内蒙联邦、华北制药、国药威奇达等大型原料药生产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2、原料药业务:公司依托自身在手性药物制备技术、绿色制备工艺等方面的优势,以紧缺型、处于产品导入期和快速放量期的原料药品种作为发展重点。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的盐酸利多卡因、盐酸萘甲唑啉、维格列汀、利多卡因、盐酸莫西沙星、艾司奥美拉唑镁、他达拉非、盐酸罗哌卡因、艾司奥美拉唑钠、依托咪酯、马来酸氯苯那敏11个原料药项目已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审评,获得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此外,公司目前在研原料药品种中已有7个品种提交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注册登记。
3、制剂业务:公司致力于完善“中间体+原料药+制剂”的一体化产业结构。为此,公司坚持自主研发与对外合作并行,与清华大学、中国药科大学、郑州大学等院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同时,分别在北京、郑州组建了研发平台,吸引高层次人才加盟。除此之外,公司还与国内知名医药研发公司昭衍生物合作,把更多具备产业化条件的科研成果加速落地,从而推动公司医药产业做大做强。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维格列汀片剂已在药品业务应用系统完成境内生产药品注册登记并完成发补研究,盐酸莫西沙星片剂、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及磷酸芦可替尼片均按计划有序推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 | 1,813,734,225.40 | 1,609,505,725.79 | 12.69% | 1,533,773,003.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42,189,226.64 | 1,448,017,461.58 | 6.50% | 1,355,941,510.33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726,437,005.88 | 651,436,758.68 | 11.51% | 627,364,047.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3,629,224.63 | 158,979,232.75 | 9.22% | 132,304,592.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0,586,969.82 | 144,156,557.73 | 11.40% | 129,704,780.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759,436.96 | 259,459,970.22 | -51.14% | 82,845,438.1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0.57 | 8.77% | 0.8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0.57 | 8.77% | 0.8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72% | 11.38% | 0.34% | 24.53%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84,582,736.49 | 212,180,099.37 | 140,479,627.89 | 189,194,542.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5,918,069.57 | 55,583,082.13 | 30,309,052.17 | 31,819,020.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2,269,113.77 | 52,624,729.54 | 27,124,654.37 | 28,568,472.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90,039.25 | 46,381,959.94 | 30,134,331.35 | 31,153,106.42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97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27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河南双洎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3.21% | 177,026,850.00 | 177,026,850.00 | 不适用 | 0.00 | ||||
长葛市中远商贸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02% | 30,873,150.00 | 30,873,150.00 | 不适用 | 0.00 | ||||
李金登 | 境内自然人 | 0.55% | 1,530,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陈培东 | 境内自然人 | 0.29% | 811,91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刘珍宝 | 境内自然人 | 0.29% | 810,24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王炳国 | 境内自然人 | 0.17% | 480,06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何伟民 | 境内自然人 | 0.14% | 393,7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财通基金-前海股交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合富定增量化精选3号单一资产管理 | 其他 | 0.14% | 384,56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计划 |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 境外法人 | 0.14% | 379,932.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境外法人 | 0.13% | 363,492.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报告期内,河南双洎实业有限公司和长葛市中远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如下: 潘会平系谢建中胞妹,桑洪涛系潘会平之丈夫、谢建中之妹夫,张晓琳系谢建中之外甥女。谢建中通过河南双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3.21%的股权,潘会平、桑洪涛及张晓琳通过长葛市中远商贸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4.62%、0.55%及0.83%股份。 杨金娥系韩香莲、韩红召之母亲;韩香莲系韩红召之胞姐。杨金娥、韩香莲、韩红召通过长葛市中远商贸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0.15%、0.11%、0.07%股份。 除此以外,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