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18年10月17日,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2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