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2025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195.1029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207.1629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6,195.1029万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6,207.1629万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除上述变动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本次章程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