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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利达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6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
    2017 年度,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
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就 2017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 3 名。2017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情况
如下:
    1、2017 年 3 月 14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
以下事项:《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2、2017 年 4 月 18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2017 年 4 月 25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以下
事项:《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预案》;《关于 2016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 2016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其摘要》;《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
股票的议案》。
    4、2017 年 4 月 27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
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2017 年 8 月 28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以下
事项:《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并注
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6、2017 年 10 月 26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
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要求规范运作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运作规范,会议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度的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年报。
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反映了的公司的经营状况。监事会对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年报进行了认
真审阅。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有
利于增进全体股东对公司的理解和认识。公司年报编制真实、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
查。报告期内,公司共发生 2 笔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2017 年 3 月 14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建
筑幕墙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
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 18 号
变更为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孔雀村五、十组。本次变更“建筑幕墙投资
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向的实质性变更。该项
目的变更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股东造成影
响,能够充分保证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放、使
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编制的《2017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六、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的行为。
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行为。
八、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8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与公司
董事会一起监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切实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过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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