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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东方: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6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028
           2018 年 04 月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蒯一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纪宏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何崇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60,375,676.00          30,787,342.25                         745.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8,049,214.29          -5,583,610.14                         960.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5,286,891.46          -6,472,892.91                         799.64%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636,006.80         -1,618,165.03                      -1,051.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04                        6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04                        6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9%               -1.40%                           3.29%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078,778,711.97      3,128,647,569.00                          -1.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567,756,729.69       2,519,707,515.40                          1.9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
                                                                                           2,951,203.64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758,998.8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1,337.16
减:所得税影响额                                                                            832,107.9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4,434.62
合计                                                                                       2,762,322.8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国民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专用设备技术研发及制造领域与我国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状况具有较强的相关性,下游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和政府用
于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情况。国内经济增速放缓、行业尚未走出低谷等宏观因素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未来若干年内国家将继续着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大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投资、推动供水管网更新
改造、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将对下游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起到促进作用,从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但如果未来
宏观经济形势不能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态势,政府削减基础设施投资规模,放缓投资进度,甚至再次出现金融危机,公司将
面临因经济周期而引发的业绩波动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道成套技术与制造设备产业化项目、垂直循环式立体停车库项目、新型复
合管道研发及实验基地建设项目。上述项目的实施将大大提高公司的产能水平以及研发设计能力,但由于项目投资规模较大,
项目实施和市场的发展具有不确定性,可能会对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建成后的利用情况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业绩。另
外,根据募投计划以及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政策,项目建成后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增加导致折旧和摊销
费用有所增加,可能对公司短期内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
    3、技术泄密或专利被侵权的风险
    截止报表日,公司在专用设备技术研发及制造领域拥有41项国家专利,其中10项国家发明专利,31项实用新型专利;在
医药健康领域拥有28项国家专利,其中27项国家发明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公司目前拥有的专利技术是公司生存和发展
的基础,也是公司保持优势竞争地位的重要因素。公司专利技术具有原创性,公司高度重视相关专利的保护。但如果公司拥
有的重要技术被泄露或专利被侵权,则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面临着技术泄密或专利被侵权的风险。
    4、重组整合风险
    公司并购亚洲制药的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以及通过子公司间接合计持有亚洲制药100%股份。尽管公司将保留亚洲制
药原有运行架构,但为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从公司经营和资源配置的角度出发,公司与亚洲制药仍需在企业文化、管
理团队、业务拓展、客户资源、产品研发设计、财务统筹等方面进一步融合,但双方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整合具有不确定性。
整合过程中若公司未能及时制定与亚洲制药相适应的组织模式、财务管理与内控、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研发管理、业务合作
等方面的具体整合措施或不适应亚洲制药运作的具体情况,可能会对亚洲制药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给公司及股东利益
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作为医药制造公司,拥有较多子公司的亚洲制药面临更为严格的行业、环保、产品质量等监管要求。
若公司对亚洲制药及其子公司的合法合规建设达不到预期效果,则公司受到主管部门环保或产品质量处罚的风险将增加。
    5、业务转型升级的风险
    公司原主营业务为钢增强塑料复合管道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为客户提供钢增强塑料复合管全套生产工艺、技术解决方案
及成套生产设备(生产线)。公司完成对亚洲制药的并购交易后,将持有亚洲制药100%股权,公司在原有主营业务基础上
增加非处方药、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新增业务所占公司主营业务的比例较大。考虑到公司新的主营业务在客
户、市场环境、技术背景等方面与公司原有业务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如果在业务转型过程中不能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公司未
来的业务发展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6、亚洲制药的业绩承诺风险
    根据公司与亚洲制药补偿义务人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补偿义务人承诺亚洲制药在业绩承诺期间截至各年度年末的
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为12,659.81万元、28,047.08万元、44,434.64万元。由于亚洲制药所属行业处于稳定增长阶段,且亚洲
制药在市场营销体系、品牌影响力、管理团队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报告期内盈利能力一直较强。根据补偿义务人的承诺,
业绩承诺期内亚洲制药经营业绩仍将维持稳定增长的趋势。2016年~2017年,亚洲制药的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4.36%。虽然
如此,考虑到业绩承诺期间内可能出现宏观经济环境不利变化、医疗改革政策变化、行业增长放缓、市场开拓不力等对标的
公司的盈利状况造成不利影响的因素,未来亚洲制药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7、亚洲制药的业绩补偿风险
    根据公司与亚洲制药补偿义务人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由补偿义务人楼金、迪耳投资、亚东南工贸、郑志勇、王瑜、
陈趋源、王志昊、马艳蓉、蔡泓薇、邓平承担对公司的利润补偿义务。如亚洲制药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对应的承诺净利润,
则补偿义务人应按约定的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进行补偿。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由于补偿义务人楼金、迪耳投资、亚东南工贸、郑志勇、王瑜、陈趋源、王志昊、马艳蓉、蔡泓薇、邓平合计持有亚洲
制药股权为48.55%,且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补偿协议》,补偿义务人以扣除实际缴纳税款
后取得的并购交易对价为补偿上限。经测算,以扣除实际缴纳税款后取得的并购交易对价为补偿上限的情况下,补偿义务人
本次承担补偿义务能够覆盖业绩补偿责任的约为41.27%。在特殊情况下,补偿义务人承担补偿义务金额可能不足以覆盖业
绩补偿责任。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约定在利润承诺期内触发利润补偿条款时,补偿义务人可选择以股份或者现金方式对公司进行补
偿。为保证并购交易业绩补偿的可执行性,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资产协议》中约定,楼金
及其控制的迪耳投资、亚东南工贸所持公司股权锁定期为重组完成后的36个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对股
份对价的锁定期约定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补偿义务人履行业绩补偿的能力。但由于现金补偿的可执行性较股份补偿低,在出
现补偿义务人股份处于锁定状态或其持有股份不足以履行补偿义务从而需要用等额现金进行补偿时,公司可能面临补偿义务
人的违约风险。
    虽然亚洲制药的经营业绩较好,且处于稳定增长发展的趋势,但是仍然不能排除出现未来实现经营业绩与承诺情况差距
较大从而导致补偿义务人不能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可能。
    8、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收购亚洲制药的交易中,交易作价较标的资产账面净资产增值较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合并对价超出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将确认为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
减值测试。如果亚洲制药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商誉减值将直接减少公司的当期利润,从而对当
期损益造成重大影响。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763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蒯一希                  境内自然人          16.63%     37,107,600      37,107,600   质押             13,400,000
陈绍江                  境内自然人           6.32%     14,096,400      14,096,400   质押             13,600,000
姬昱川                  境内自然人           6.32%     14,096,400      14,096,400   质押             13,600,000
王玉连                  境内自然人           4.85%     10,833,685      10,833,685
杨晓东                  境内自然人           4.55%     10,156,580      10,156,580
深圳市中金石创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
                                             4.15%      9,271,299       9,271,299   质押              9,271,299
资有限公司              人
谢世煌                  境内自然人           4.00%      8,929,327       8,929,327
傅海鹰                  境内自然人           3.71%      8,272,200       6,204,150
林强                    境内自然人           3.69%      8,241,600       6,181,200
楼金                    境内自然人           3.64%      8,132,404       8,132,404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傅海鹰                                                                   2,068,050   人民币普通股       2,068,050
林强                                                                     2,060,400   人民币普通股       2,060,400
赖星凤                                                                   1,320,900   人民币普通股       1,320,900
赵慧                                                                     1,102,3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2,300
程桂舫                                                                    596,800    人民币普通股        596,800
李永波                                                                    582,796    人民币普通股        582,796
黄斌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江渡                                                                       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56,800    人民币普通股        456,800
邬明英                                                                    446,000    人民币普通股        446,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未发现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1、赵慧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外,还通过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102,300 股;2、李永波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持有 0 股外,还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持有 582,796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2017 年公司完成了亚洲制药的收购,公司及成都金石合计持有亚洲制药 100%的股权,亚洲制药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从 2017 年 6 月开始将亚洲制药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即:公司 2017 年一季度的财务报表不包含亚洲制药的业绩。由于上
述原因,使 2018 年一季度的各项财务数据和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增幅。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7 年公司完成了亚洲制药的收购,公司及成都金石合计持有亚洲制药 100%的股权,亚洲制药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相比上年同期,公司增加了亚洲制药 2018 年 1~3 月的业绩贡献,使各项财务数据和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增幅。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过度依赖单一供应商的情况,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属于正常经营的情况,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过度依赖单一客户的情况,前五大客户的变化属于正常经营的情况,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严格执行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积极有序开展各项业务。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参见第二节、二、“重大风险提示”。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承诺来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内容
  源        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权激
励承诺
收购报
告书或
权益变
动报告
书中所
作承诺
                           1、承诺人同意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金石东方发行的股份,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自发行结束之日起第三十七个
                           月起,且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承诺
                           人无需向金石东方履行补偿义务或对金石东方的补偿义务(如
                           有)已经履行完毕的,承诺人因本次交易而获得并届时持有的金
                           石东方股份全部解除锁定;2、锁定期内,承诺人如因金石东方
          楼金、           实施送红股、转增股本、股份配售等原因而增持的金石东方股份,             自发
          亚东             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3、承诺人在标的股份锁定期届        2016    行结
                    股份                                                                                 正常
          南工             满后减持时,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 08   束之
                    锁定                                                                                 履行
          贸、迪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其他       月 31   日三
                    承诺                                                                                 中
          耳投             相关规定。4、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承诺人将在金石东方        日      十六
资产重    资               股东大会会议、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个月
组时所                     具体原因,并向金石东方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承诺
作承诺                     人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股份转让收入归金石东方所有,承
                           诺人将在获得前述收入之日起 5 日内将该收入支付至金石东方指
                           定的银行账户。5、本承诺函为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承诺
                           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
                           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复星             1、承诺人同意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承诺人
                                                                                                  自发
          医药             认购的股份予以锁定,不得转让;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
                                                                                          2016    行结
          产业、 股份      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                      正常
                                                                                          年 08   束之
          中金      锁定   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履行
                                                                                          月 31   日十
          石投      承诺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承诺人不转让在                      中
                                                                                          日      二个
          资、天           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前述股份解锁时需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
                                                                                                  月
          堂硅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谷合            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前述锁定期的,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
众创            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2、锁定期内,承诺人
业、金          如因金石东方实施送红股、转增股本、股份配售等原因而增持的
华合            金石东方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3、承诺人在锁
成、袁          定期届满后减持时,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旭东、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黄国            的其他相关规定。4、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承诺人将在金
兴、楼          石东方股东大会会议、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晓峰、          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金石东方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陶致            歉;承诺人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股份转让收入归金石东方
德、王          所有,承诺人将在获得前述收入之日起 5 日内将该收入支付至金
善庆、          石东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本承诺函为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何天            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
立、李          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
婧、姜          应责任。
二晨、
贾江
坪、许
士炎、
姜晴、
孙静
芸、鲍
建跃、
施向
华、胡
秀茶、
韦天
宝、王
中平、
万军、
吕向
炯、王
玉平、
金鑫、
金圣
煊、郑
建民、
厉新
东、柴
国林、
赵青、
高春
儿
配套     股份   1、承诺人同意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的 36 个月内,对通过天堂      2016   自发   正常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融资     锁定   硅谷-金石定增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的股份予以锁定,不得上市交        年 07   行结   履行
认购     承诺   易。2、锁定期内,承诺人管理的天堂硅谷-金石定增资产管理计       月 19   束之   中
方之            划如因金石东方实施送红股、转增股本、股份配售等原因而增持       日      日三
天堂            的金石东方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3、承诺人管                十六
硅谷-           理的天堂硅谷-金石定增资产管理计划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                个月
金石            时,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定增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其他相关规定。
资产            4、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承诺人将在金石东方股东大会会
管理            议、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计划            并向金石东方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承诺人因未履行
                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股份交易收入归金石东方所有,承诺人将在获
                得前述收入之日起 5 日内将该收入支付至金石东方指定的银行账
                户。 5、本承诺函为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承诺人具有法律
                约束力。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
                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承诺人同意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的 36 个月内,对认购的股
                份予以锁定,不得上市交易。2、锁定期内,承诺人如因金石东
                方实施送红股、转增股本、股份配售等原因而增持的金石东方股
配套
                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3、承诺人在股份锁定期届
融资
                满后减持时,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自发
认购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其他       2016    行结
方之     股份                                                                                 正常
                相关规定。4、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承诺人将在金石东方        年 08   束之
杨晓     锁定                                                                                 履行
                股东大会会议、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月 31   日三
东、王   承诺                                                                                 中
                具体原因,并向金石东方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承诺       日      十六
玉连、
                人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股份交易收入归金石东方所有,承               个月
谢世
                诺人将在获得前述收入之日起 5 日内将该收入支付至金石东方指
煌
                定的银行账户。 5、本承诺函为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承诺
                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
                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将促使承诺人及其关联人(除金石东方及附属企业外,下
                同)与金石东方(包括其附属企业,本次交易完成后亦包括海南
                亚药及其子公司,下同)保持独立,以维护金石东方的独立性,
                维护金石东方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一)
         关于
                人员独立 1、保证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不聘用金
         保障
                石东方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2016
蒯一     上市                                                                                 正常
                人员,且不向其发放薪酬。2、保证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        年 08   长期
希、杨   公司                                                                                 履行
                经营主体不聘用金石东方的财务人员作为兼职人员,且不向其发       月 31   有效
晓东     独立                                                                                 中
                放报酬。3、保证金石东方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和承诺        日
         性的
                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之间完全独立。 二)资产独立 1、
         承诺
                保证金石东方合法拥有和运营的资产和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
                其他经营主体之间完全独立。2、保证承诺人及其关联人不以任
                何方式违法违规占有金石东方的资金、资产。3、保证金石东方
                不以其资产为承诺人及其关联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三)财务独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立 1、保证金石东方的财务部门和财务核算体系完全独立于承诺
                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2、保证金石东方的财务会计
                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完全独立于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
                主体。3、保证金石东方不与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
                体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承诺人及其关联人不通过违法、
                违规的方式干预金石东方的独立财务决策和资金使用调度。5、
                保证金石东方的税款缴纳独立于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
                营主体。(四)机构独立 1、保证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
                主体与金石东方之间不发生机构混同的情形,促使金石东方建
                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
                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和按照在金石东方所任职务(如有)行使相
                应职权外,保证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涉金石东方的股东大
                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独立行使其职权。(五)业务独立 1、保证金石东方开展
                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不与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
                营主体发生混同,促使金石东方不断提高其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
                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承诺人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和按照在金
                石东方所任职务(如有)行使相应职权之外,不对金石东方的业
                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
                经营主体与金石东方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承诺人并将严格遵守承诺
                人所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函》。(六)保证金石东方在其他方面与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
                他经营主体保持独立。承诺人亦将依法行使承诺人作为金石东方
                的股东的权利,并按照在金石东方所任职务(如有)行使相应职
                权,促使金石东方规范运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
                和其他方面独立运作。如因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赔偿由此给
                金石东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承诺人未能遵守赔偿损失的承诺,
                则金石东方有权相应扣减应付承诺人的现金分红及/或税后薪酬
                (如有),且在损失赔偿责任全部履行完成前,承诺人亦不得交
                易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所持的金石东方的股份,但为履行赔偿责
                任而进行交易的除外。
                承诺人及其关联人(除金石东方及附属企业外,本次交易完成后
                亦包括亚洲制药及其子公司,下同)与金石东方(包括其附属企
                业,下同)保持独立,以维护金石东方的独立性,维护金石东方
         关于
                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一)人员独立 1、
         保障
                保证承诺人及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不聘用金石东方       2016
陈绍     上市                                                                               正常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年 08   长期
江、姬   公司                                                                               履行
                且不向其发放薪酬。2、保证承诺人及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      月 31   有效
昱川     独立                                                                               中
                营主体不聘用金石东方的财务人员作为兼职人员,且不向其发放     日
         性的
                报酬。3、保证金石东方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和承诺人
         承诺
                及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之间完全独立。(二)资产独
                立 1、保证金石东方合法拥有和运营的资产和承诺人及其所拥有
                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之间完全独立。2、保证承诺人及其关联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人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有金石东方的资金、资产。3、保证
              金石东方不以其资产为承诺人及其关联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三)
              财务独立 1、保证金石东方的财务部门和财务核算体系完全独立
              于承诺人及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2、保证金石东方
              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完全独立于承诺人及其所拥有控
              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3、保证金石东方不与承诺人及其所拥有
              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承诺人及其
              关联人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金石东方的独立财务决策和
              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金石东方的税款缴纳独立于承诺人及其
              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四)机构独立 1、保证承诺人及
              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与金石东方之间不发生机构混
              同的情形,促使金石东方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拥有
              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和按照在金石
              东方所任职务(如有)行使相应职权外,保证不通过违法、违规
              的方式干涉金石东方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
              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其职权。(五)
              业务独立 1、保证金石东方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不
              与承诺人及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发生混同,促使金石
              东方不断提高其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承
              诺人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和按照在金石东方所任职务(如有)行
              使相应职权之外,不对金石东方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
              尽量减少承诺人及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与金石东方
              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依法进行。(六)保证金石东方在其他方面与承诺人及其所
              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保持独立。承诺人亦将依法行使承诺
              人作为金石东方的股东的权利,并按照在金石东方所任职务(如
              有)行使相应职权,促使金石东方规范运作,在人员、资产、财
              务、机构、业务和其他方面独立运作。如因违反上述承诺,承诺
              人将赔偿由此给金石东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承诺人未能遵守赔
              偿损失的承诺,则金石东方有权相应扣减应付承诺人的现金分红
              及/或税后薪酬(如有),且在损失赔偿责任全部履行完成前,承
              诺人亦不得交易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所持的金石东方的股份,但
              为履行赔偿责任而进行交易的除外。
              承诺人及其关联人(除金石东方及附属企业外,本次交易完成后
              亦包括亚洲制药及其子公司,下同)与金石东方(包括其附属企
       关于   业,下同)保持独立,以维护金石东方的独立性,维护金石东方
楼金   保障   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一)人员独立 1、
及其   上市   保证承诺人及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不聘用金石东方                      正常
                                                                           年 08   长期
一致   公司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
                                                                           月 31   有效
行动   独立   且不向其发放薪酬。2、保证承诺人及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                     中
                                                                           日
人     性的   营主体不聘用金石东方的财务人员作为兼职人员,且不向其发放
       承诺   报酬。3、保证金石东方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和承诺人
              及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之间完全独立。(二)资产独
              立 1、保证金石东方合法拥有和运营的资产和承诺人及其所拥有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之间完全独立。2、保证承诺人及其关联
              人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有金石东方的资金、资产。3、保证
              金石东方不以其资产为承诺人及其关联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三)
              财务独立 1、保证金石东方的财务部门和财务核算体系完全独立
              于承诺人及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2、保证金石东方
              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完全独立于承诺人及其所拥有控
              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3、保证金石东方不与承诺人及其所拥有
              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承诺人及其
              关联人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金石东方的独立财务决策和
              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金石东方的税款缴纳独立于承诺人及其
              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四)机构独立 1、保证承诺人及
              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与金石东方之间不发生机构混
              同的情形,促使金石东方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拥有
              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和按照在金石
              东方所任职务(如有)行使相应职权外,保证不通过违法、违规
              的方式干涉金石东方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
              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其职权。(五)
              业务独立 1、保证金石东方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不
              与承诺人及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发生混同,促使金石
              东方不断提高其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承
              诺人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和按照在金石东方所任职务(如有)行
              使相应职权之外,不对金石东方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
              尽量减少承诺人及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与金石东方
              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依法进行。(六)保证金石东方在其他方面与承诺人及其所
              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保持独立。承诺人亦将依法行使承诺
              人作为金石东方的股东的权利,并按照在金石东方所任职务(如
              有)行使相应职权,促使金石东方规范运作,在人员、资产、财
              务、机构、业务和其他方面独立运作。如因违反上述承诺,承诺
              人将赔偿由此给金石东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承诺人未能遵守赔
              偿损失的承诺,则金石东方有权相应扣减应付承诺人的现金分红
              及/或税后薪酬(如有),且在损失赔偿责任全部履行完成前,承
              诺人亦不得交易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所持的金石东方的股份,但
              为履行赔偿责任而进行交易的除外。
              承诺人及其关联人(除金石东方及附属企业外,本次交易完成后
浙江          亦包括亚洲制药及其子公司,下同)与金石东方(包括其附属企
       关于
天堂          业,下同)保持独立,以维护金石东方的独立性,维护金石东方
       保障
硅谷          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一)人员独立 1、 2016
       上市                                                                               正常
资产          保证承诺人及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不聘用金石东方       年 08   长期
       公司                                                                               履行
管理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月 31   有效
       独立                                                                               中
集团          且不向其发放薪酬。2、保证承诺人及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      日
       性的
有限          营主体不聘用金石东方的财务人员作为兼职人员,且不向其发放
       承诺
公司          报酬。3、保证金石东方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和承诺人
              及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之间完全独立。(二)资产独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立 1、保证金石东方合法拥有和运营的资产和承诺人及其所拥有
                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之间完全独立。2、保证承诺人及其关联
                人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有金石东方的资金、资产。3、保证
                金石东方不以其资产为承诺人及其关联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三)
                财务独立 1、保证金石东方的财务部门和财务核算体系完全独立
                于承诺人及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2、保证金石东方
                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完全独立于承诺人及其所拥有控
                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3、保证金石东方不与承诺人及其所拥有
                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承诺人及其
                关联人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金石东方的独立财务决策和
                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金石东方的税款缴纳独立于承诺人及其
                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四)机构独立 1、保证承诺人及
                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与金石东方之间不发生机构混
                同的情形,促使金石东方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拥有
                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和按照在金石
                东方所任职务(如有)行使相应职权外,保证不通过违法、违规
                的方式干涉金石东方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
                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其职权。(五)
                业务独立 1、保证金石东方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不
                与承诺人及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发生混同,促使金石
                东方不断提高其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承
                诺人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和按照在金石东方所任职务(如有)行
                使相应职权之外,不对金石东方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
                尽量减少承诺人及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与金石东方
                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依法进行。(六)保证金石东方在其他方面与承诺人及其所
                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保持独立。承诺人亦将依法行使承诺
                人作为金石东方的股东的权利,并按照在金石东方所任职务(如
                有)行使相应职权,促使金石东方规范运作,在人员、资产、财
                务、机构、业务和其他方面独立运作。如因违反上述承诺,承诺
                人将赔偿由此给金石东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承诺人未能遵守赔
                偿损失的承诺,则金石东方有权相应扣减应付承诺人的现金分红
                及/或税后薪酬(如有),且在损失赔偿责任全部履行完成前,承
                诺人亦不得交易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所持的金石东方的股份,但
                为履行赔偿责任而进行交易的除外。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十六个月内,除相关
         关于
                股份锁定安排之外,如果需要,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将在符             本次    本次
         保持
                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协议     2016    交易    交易
蒯一     上市
                受让、参与定向增发等方式或延长锁定期等措施以维持本人对金     年 08   完成    完成
希、杨   公司
                石东方的实际控制地位,并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十六个月内,     月 31   后 36   后 36
晓东     控制
                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金石东方股份比例大于楼       日      个月    个月
         权的
                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金石东方的股份比例,且二者差距             内      内
         承诺
                不小于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完成时的股份比例差。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楼金、
迪耳                                                                                   本次
投资、 关于                                                                            重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36 个月内,①本人/本机构承诺不通过
亚东     不谋                                                                  2016    资产
                  任何方式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谋求金石东方实际控制权;②本人/                      正常
南工     求控                                                                  年 08   重组
                  本机构(包括本人/本机构控制的企业及本人近亲属)不增持金石                    履行
贸、陈   制权                                                                  月 31   完成
                  东方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在二级市场增持、协议受让、参与定                     中
趋源、 的承                                                                    日      后 36
                  向增发等)。
姜二     诺                                                                            个月
晨、姜                                                                                 内
晴
郑志                                                                                   本次
勇、王   关于                                                                          重大
瑜、王   不谋                                                                  2016    资产
                                                                                               正常
志昊、 求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36 个月内,本人承诺不通过任何方式     年 08   重组
                                                                                               履行
马艳     制权     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谋求金石东方实际控制权。                     月 31   完成
                                                                                               中
蓉、蔡   的承                                                                  日      后 36
泓薇、 诺                                                                              个月
邓平                                                                                   内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未以直接或间
                  接方式从事对金石东方(包括其下属企业及本次收购的标的企业
                  “海南亚药”,下同)现有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
                  务;承诺人未在与金石东方现有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任何经营实体
                  中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未以其他任何方式协助任何第三
                  方经营与金石东方现有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承诺人保证,
                  在承诺人作为金石东方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承诺人不自营、直接或间接通过承诺人的关联企业从事任何对金
         关于
                  石东方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生产与经
         避免
                  营;不在与金石东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者
蒯一     同业
                  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协助任何第三方经营与
希、杨   竞争
                  金石东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会投资任何对金石东方主要                     正常
晓东、 及减                                                                    年 08   长期
                  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如承诺人及                     履行
陈绍     少、规                                                                月 31   有效
                  其关联企业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金石东方的业务构成竞争的                       中
江、姬   范关                                                                  日
                  经营活动,则承诺人将立即通知金石东方,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
昱川     联交
                  给予金石东方,避免与金石东方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
         易的
                  争,以确保金石东方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3、如果承诺人
         承诺
                  违反上述承诺,金石东方有权要求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停止相应
                  的经济活动或行为,并将已经形成的有关权益、可得利益或者合
                  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独立第三方或按公允价值转让给金石
                  东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诺人将按照或促使承诺人的关联企业
                  按照金石东方的要求实施相关行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金石
                  东方经济损失的,承诺人将与其关联企业以现金方式对金石东方
                  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承诺人未能履行上
                  述第三项承诺的,金石东方有权相应扣减应付承诺人的现金分红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及/或税后薪酬(如有);在相应的承诺完全履行前,承诺人不得转
                  让直接或间接所持的金石东方股份,但为履行上述第三项承诺而
                  进行转让的除外。5、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将尽量避免与金石东
                  方发生关联交易。6、如果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交易双方将严格
                  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交易价
                  格确定。无市场价格可供比较或定价受到限制的重大关联交易,
                  按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利润的标准予以确
                  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将依法与金石东方签订
                  关联交易协议,严格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
                  避表决等义务,遵守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金石东方及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7、本承诺函为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承诺人具有
                  法律约束力。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
                  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
                  他经营主体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从事与金石东方、海南亚药(包
                  括其附属企业,下同)现有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承诺人未在
                  与金石东方、海南亚药现有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
                  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未以其他任何方式协助任何第三方经
                  营与金石东方、海南亚药现有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若适
                  用本项承诺,承诺人保证,在承诺人作为金石东方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人不自营、直接或间接通过承诺
                  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经营与金石东方业务相同或相
         关于     似的业务;不在与金石东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
楼金     避免     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协助任何第三方
及其     同业     经营与金石东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如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拥
一致     竞争     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金石东方的业
行动     及规     务构成竞争的经营活动,则承诺人将立即通知金石东方,并优先                   正常
                                                                              年 08   长期
人、天   范、减   将该商业机会给予金石东方,避免与金石东方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履行
                                                                              月 31   有效
堂硅     少关     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金石东方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3、                  中
                                                                              日
谷资     联交     如果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金石东方有权要求承诺人及承诺人所
管集     易的     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停止相应的经济活动或行为,并将已
团       承诺     经形成的有关权益、可得利益或者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
         函       独立第三方或按公允价值转让给金石东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
                  诺人将按照或促使承诺人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经营主体按照金
                  石东方的要求实施相关行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金石东方经
                  济损失的,承诺人将与其他承诺人对金石东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
                  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承诺人未能履行上述第三项承诺的,
                  金石东方有权相应扣减应付承诺人的现金分红及/或税后薪酬(如
                  有);在相应的承诺完全履行前,承诺人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
                  的金石东方股份,但为履行上述第三项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5、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将尽量避免与金石东方、
                  海南亚药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6、如果关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联交易难以避免,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
                         格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可资比较或
                         定价受到限制的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
                         础上加合理利润的标准予以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的公
                         允性,将依法与金石东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严格按相关规定履
                         行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遵守批准关联交易
                         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7、本承诺函为承诺人的真实意思
                         表示,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
                         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
                  与募
                  集配
         金石     套资   除杨晓东女士系金石东方控股股东、董事长蒯一希先生之配偶之
         东方、 金认     外,金石东方及其关联方与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一致行动关                   正常
                                                                                     年 08   长期
         蒯一     购方   系或其他关联关系;金石东方及其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对承                   履行
                                                                                     月 31   有效
         希、杨   无关   诺人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中
                                                                                     日
         晓东     联关   的情况。
                  系的
                  承诺
                  函
         蒯一
         希;姬
         昱川;
         陈绍
                         对于 2009 年之前发行人未为全体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为有需
         江;傅
                         要的员工提供了免费职工宿舍)的问题,发行人全体股东作出如
         海鹰;
                         下承诺:\"如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需补缴住房公积
         林强;
                  住房   金,或公司因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    2015
         徐金                                                                                       正常
                  公积   方式提出有关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求,承诺人将无条件连带    年 04   长期
首次公   燕;赖                                                                                      履行
                  金承   全额承担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发行人补缴的      月 24   有效
开发行   星凤;                                                                                      中
                  诺     全部住房公积金、罚款或赔偿款项,全额承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    日
或再融   新疆
                         何方式要求的住房公积金或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
资时所   中泰
                         由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2009 年之后发
作承诺   富力
                         行人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股权
         投资
         有限
         公司
         蒯一     土地   对于发行人曾在商服用地上开展生产经营的问题,发行人全体股    2015
                                                                                                    正常
         希;姬    使用   东作出如下承诺:\"如发行人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上述   年 04   长期
                                                                                                    履行
         昱川;    权承   房地事项违法而受到处罚或强制拆迁,或因上述事宜被任何相关    月 24   有效
                                                                                                    中
         陈绍     诺     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的合法主张,承诺人将无条件连带全额承    日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江;傅          担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发行人缴付的罚款或
海鹰;          赔偿款项,全额承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的合法权利要
林强;          求或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发行人支付的或应由
徐金           发行人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
燕;赖
星凤;
新疆
中泰
富力
股权
投资
有限
公司
蒯一
希;姬
昱川;
陈绍
江;傅
海鹰;          对于发行人 2011 年起按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林强;          事项,发行人全体股东作出如下承诺:“如因政策调整等原因,
徐金    税收   有关政府部门认定公司需补缴税款,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                   正常
                                                                           年 04   长期
燕;赖   优惠   提出有关纳税事宜的合法权利要求,承诺人将无条件连带全额承                   履行
                                                                           月 24   有效
星凤;   承诺   担经有关政府部门认定的需由发行人补缴的全部税款、罚款或赔                   中
                                                                           日
新疆           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公司支付
中泰           的所有相关费用,保证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害。”
富力
股权
投资
有限
公司
蒯一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蒯一希及其他股东姬昱川、陈绍
希;姬          江、傅海鹰、林强、徐金燕、中泰富力、赖星凤向发行人承诺如
昱川;          下:(1)除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获得分红等必要的关联交易事
陈绍           项之外,承诺人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
江;傅   避免   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
海鹰;   关联   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                   正常
                                                                           年 06   长期
林强;   交易   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2)承诺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                  履行
                                                                           月 06   有效
徐金    的承   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发                   中
                                                                           日
燕;赖   诺     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
星凤;          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3)承诺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
新疆           行人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
中泰           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发行人全体股东
富力           之权益而作出;承诺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股权          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
投资          各项承诺的有效性。以上承诺和保证在承诺人保持对发行人持股
有限          关系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在上述期间承诺人承担由于违反
公司          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
              外的费用支出。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
              称\"本次发行\"),本人蒯一希,系发行人的股东、董事长、总经理
              及实际控制人。本人就所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
              市后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事宜,承诺如下:\"自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发
              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
              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
       股份   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
       流通   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限制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参照的     2015    2018
                                                                                           正常
蒯一   及自   发行价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离职     年 04   年4
                                                                                           履行
希     愿锁   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等承诺。前述的股份锁定期满及减持价格符     月 24   月 24
                                                                                           中
       定的   合相关承诺后,本人在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日      日
       承诺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书     25%(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发行人股
              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将做相应变更),并且在离
              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任职发行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
              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向发行人
              及时申报所持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
              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
              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将在获
              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的账户;如因未
              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
              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承诺!
姬昱   股份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     2015    2018    正常
川     流通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   年 04   年4     履行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限制   称\"本次发行\"),本人姬昱川,系发行人的股东、董事、副总经理。 月 24     月 24   中
       及自   本人就所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股份的流         日      日
       愿锁   通限制及自愿锁定事宜,承诺如下:\"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定的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承诺   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
       书     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
              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
              锁定期。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
              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参照的发行价作除权除息
              处理)。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该等承诺。前述的股份锁定期满及减持价格符合相关承诺后,本
              人在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因发行人进行
              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
              可转让股份额度将做相应变更),并且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向发行人及时申报所持发行
              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发行人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
              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
              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将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
              作日内将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的账户;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
              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承诺!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
       股份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
       流通   称\"本次发行\"),本人陈绍江,系发行人的股东、董事、副总经理。
       限制   本人就所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股份的流         2015    2018
                                                                                             正常
陈绍   及自   通限制及自愿锁定事宜,承诺如下:\"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年 04   年4
                                                                                             履行
江     愿锁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月 24   月 24
                                                                                             中
       定的   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       日      日
       承诺   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
       书     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
              锁定期。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
              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参照的发行价作除权除息
              处理)。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该等承诺。前述的股份锁定期满及减持价格符合相关承诺后,本
              人在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因发行人进行
              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
              可转让股份额度将做相应变更),并且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向发行人及时申报所持发行
              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发行人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
              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
              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将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
              作日内将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的账户;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
              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承诺!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
              称\"本次发行\"),本人徐金燕,系发行人的股东、董事。本人就所
              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股份的流通限制及
              自愿锁定事宜,承诺如下:\"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股份   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流通   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
       限制   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     2015    2018
                                                                                           正常
徐金   及自   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     年 04   年4
                                                                                           履行
燕     愿锁   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    月 24   月 24
                                                                                           中
       定的   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     日      日
       承诺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
       书     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
              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
              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参照的发行价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等承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诺。前述的股份锁定期满及减持价格符合相关承诺后,本人在任
               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
               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
               股份额度将做相应变更),并且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向发行人及时申报所持发行人股份
               及其变动情况。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
               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
               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将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
               将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的账户;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
               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特此承诺!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
               称\"本次发行\"),本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本公司就所持有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事
               宜,承诺如下:\"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
    股份   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
新疆
    流通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中泰
    限制   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    2015    2018
富力                                                                                        正常
    及自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     年 04   年4
股权                                                                                        履行
    愿锁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发行    月 24   月 24
投资                                                                                        中
    定的   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如本    日      日
有限
    承诺   公司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
公司
    书     价格参照市场价格,但不得低于发行人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本
               公司将向发行人及时申报所持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如果本
               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将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收益支付至发行人
               指定的账户;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承诺!
蒯一    关于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     2015    2018    正常
希;姬   稳定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    年 04   年4     履行
昱川;   公司   业板上市(下称\"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月 24   月 24   中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陈绍    股价   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有关精神要求,为维护公      日   日
江;傅   的承   众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
海鹰;   诺     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提出如下对策及承诺:如果首次公开发行上
林强;          市后三年内发行人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启动稳
徐金           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公
燕;冯          司上市后 3 年内出现持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上一会计年
婷婷;          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
肖菲;          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
张玉           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
川;纪          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二、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
宏杰;          措施若公司股票上市后 3 年内出现持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
四川           于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在 5 个工作日内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
金石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商确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该方案包括
东方           但不限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回购股份及公司控股股东、
新材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等,如该等方案需要提
料设           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则控股股东应予以支持。1、发行
备股           人回购股票(1)发行人为稳定股价目的而实施的回购股份,应
份有           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
限公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司             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发行人全体
               董事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议案及发行人回购股票议案承诺投赞
               成票;(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发行人控股股东蒯一希承
               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4)发行人为稳定股
               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之外,还
               应符合下列各项:①发行人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②发行人单次用于回
               购股份的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2%。(5)发行人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
               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
               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
               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发行人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
               宜的决议,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2、控股
               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增持(1)发行人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蒯一
               希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5 号--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业务管理》等法律
               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在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对公司股
               票进行增持:①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 10 个
               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
               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
               股净资产值;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
               动条件再次被触发。(2)发行人控股股东蒯一希承诺单次增持总
               金额不低于自上一会计年度期初至审议通过本次稳定股价方案
               的股东大会日累计从发行人处取得的现金分红(如有)总额的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且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2%;(3)
发行人控股股东蒯一希通过增持获得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1)发行人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在下
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增持:①控股股东增持股
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份加
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
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②控股股东增
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2)
发行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每人单
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总金额不少于上年度从发行人处获得的
工资薪酬金额的 50%。4、自公司股票上市后每间隔 12 个月内,
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5、其他法律、法规
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发行人控股股东、
现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职务变更或离
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发行人上市后 36 个月内新
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须先行签署本承诺,
本承诺对发行人上市后 36 个月内新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同样的约束力。三、稳定股价的启动程序稳
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启动程序包括:1、发行人回购(1)发行人董
事会应在上述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
股份的决议;(2)发行人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
会的通知;(3)发行人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
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
毕;(4)发行人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
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1)
发行人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
触发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2)控股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
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毕。四、稳定股价方案
的保证措施若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稳定
股价的增持、回购承诺的,则自未履行承诺之日起,相关控股股
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得的公司现金红利、薪酬、津贴均由
发行人扣留,直至其各自履行其承诺。五、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
情形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
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
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发行人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审计
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
                 调整);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
                 上市条件。六、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有效期本议案经发行人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且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
                 起生效,有效期 36 个月。\"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下称\"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发行
                 人编制了包括《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内的公开募集及上市申
                 请文件。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发行
                 暨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如果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
    人控
                 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
    股股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有
    东暨
                 权部门出具的认定或处罚文件生效后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依       2015
    实际                                                                                   正常
蒯一             法回购本人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全部新股及已转让的原         年 04   长期
    控制                                                                                   履行
希               限售股份(若发行人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月 24   有效
    人关                                                                                   中
                 项的,回购数量应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以发行价格(若发行人       日
    于回
                 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购股
                 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加计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所对应的利
    份的
                 息确定,具体程序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应规定办
    承诺
                 理。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若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 2 个交易日内,本人应督促
                 发行人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
                 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蒯一    发行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拟申请
希;姬   人及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称
昱川;   发行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发行人编制了包括
陈绍    人控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江;傅   股股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内的公开募集及上市申请文件。为
海鹰;   东、实   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
林强;   际控     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本公司(或本       2015
                                                                                               正常
徐金    制人、 人)确认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及         年 04   长期
                                                                                               履行
燕;冯   发行     完整。如果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         月 24   有效
                                                                                               中
婷婷;   人全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日
纪宏    体董     失的,本公司(或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首次公开发
杰;赖   事监     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
星凤;   事高     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
李润    级管     文件后 2 个交易日内,相关主体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
秀;廖   理人     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
凯;肖   员关     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菲;张   于发
玉川    行人
    招股
    说明
    书真
    实、准
    确及
    完整
    的承
    诺
                 本人在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
                 发行\"或\"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股份超过股本总额的 5%,同
                 时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为表达发行人股票公开
                 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本人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
                 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
    发行     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
蒯一    前持     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股
希;姬   股 5%    份除外)。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
昱川;   以上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陈绍    股东     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                    正常
                                                                              年 04   长期
江;傅   的持     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根据本人                    履行
                                                                              月 24   有效
海鹰;   股意     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中
                                                                              日
林强;   向及     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
徐金    减持     除息,将相应调整所参照的发行价)。本人保证减持时遵守证监
燕      意向     会、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说明     但本人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低于 5%以下时除外。如果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其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
                 所有,其将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
                 的账户;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承诺!
    发行     本公司在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前持     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
新疆
    股 5%    开发行\"或\"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股份超过股本总额的 5%,
中泰
    以上     为发行人主要股东。为表达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     2015
富力                                                                                         正常
    股东     及减持意向,本公司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持有的公     年 04   长期
股权                                                                                         履行
    的持     司股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     月 24   有效
投资                                                                                         中
    股意     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     日
有限
    向及     的公司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股份除外)。如果在
公司
    减持     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
    意向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说明     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
                 期满后逐步减持。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根据本公司的需要,选择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减持价格为参照市场价格,但不得低于发行人股票每股净资产
                 值。本公司保证减持时遵守证监会、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但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
                 低于 5%以下时除外。如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其将在发行
                 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
                 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承诺事
                 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的账户;如因未履行承诺
                 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承诺!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拟申请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称
蒯一    发行
                 \"首次公开发行\"),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
希;姬   人、发
                 东暨实际控制人蒯一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
昱川;   行人
                 了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保证首次公开
陈绍    控股
                 发行全套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及
江;傅   股东、
                 在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海鹰;   发行
                 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林强;   人董
                 和规范关联交易等相关公开承诺。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发行人
徐金    事、监
                 违反上述公开承诺的,发行人将自违反承诺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正常
燕;冯   事、高                                                                年 04   长期
                 得申请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人控股股东违反上述公开承诺的,将                    履行
婷婷;   级管                                                                  月 24   有效
                 赔偿由于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发行人董事、监                    中
纪宏    理人                                                                  日
                 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
杰;赖   员关
                 行已作出的承诺,未经发行人许可,离职后二年内不从事与发行
星凤;   于未
                 人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工作。如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李润    能履
                 员未履行相关承诺,其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秀;廖   行承
                 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
凯;肖   诺的
                 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
菲;张   约束
                 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收益支付至行人
玉川    措施
                 指定的账户;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蒯一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希;姬            以及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
昱川;   避免     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对任何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
陈绍    同业     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2)在本人保持对发行人持股关系期间,                   正常
                                                                              年 04   长期
江;傅   竞争     本人将采取有效措施,不再对任何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                    履行
                                                                              月 24   有效
海鹰;   的承     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3)本人将持续促使本人的配                   中
                                                                              日
林强;   诺       偶、父母、子女以及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实体在
徐金             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同业
燕;赖            竞争的任何活动;(4)本人将不利用对发行人的投资关系进行损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星凤          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本人确认本承诺函
              旨在保障发行人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
              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
              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以上承诺和保证在本
              人保持对发行人持股关系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在上述期间
              本人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
              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
              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坚
              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的
              可供分配利润的 20%。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
              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
              累积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累
四川
              积未分配利润超过公司股本总数 120%时,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
金石
              方式予以分配。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原则上公司每年分红。
东方   关于
              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时,     2015    2018
新材   利润                                                                                正常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4、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审议      年 04   年4
料设   分配                                                                                履行
              程序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至       月 24   月 24
备股   的承                                                                                中
              少每三年制定一次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     日      日
份有   诺
              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
限公
              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股东回报计划,并确
司
              保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
              会制定的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及独立董
              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改或公司
              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
              规划和计划,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的调整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
              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拟申请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称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发行人编制了包括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四川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内的公开募集及上市申请文件。为
金石   发行
              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承诺如下:如果发行人首次公开
东方   人关
              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2015
新材   于回                                                                                正常
              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年 04   长期
料设   购股                                                                                履行
              影响的,发行人将在有权部门出具的认定或处罚文件生效后及时     月 24   有效
备股   份的                                                                                中
              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依法     日
份有   承诺
              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
限公   函
              积转增等除权除息事宜,回购数量应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以发
司
              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加计同期存款基
              准利率所对应的利息确定,具体程序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应规定办理。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相关法律法规、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发行人将在有权部门出具的认定或处罚文件生效后冻
                            结与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等额的自有资金,为发行人需根据法
                            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若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
                            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
                            文件后 2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
                            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方
                            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关于
                            如果亚洲制药及其子公司因其现有的部分房产、土地未取得权属
                   亚洲
                            证书或其他现有资产存在的瑕疵事项(包括按照浙江亚克药业有
                   制药
                            限公司承诺的期限完成办理位于杭州市滨江区钱江一桥南江南
                   及子
                            大道北侧的土地[杭滨出国用(2006)字第 000048 号]上的房屋所      年 08    长期      正常
         楼金      公司
                            有权证书)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对亚洲制药及其子公        月 31    有效      履行
                   瑕疵
                            司造成任何不利后果的,本人将无偿代亚洲制药及其子公司承担        日
                   事项
                            相关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相关不利后果,亚洲制药及其
                   的承
                            子公司无需承担前述任何费用。。
                   诺
其他对
公司中
小股东
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740.57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5.8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740.5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393.4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0.00%
                                                                            项目            截止               项目
                    是否                                截至
                                       调整                      截至期     达到            报告               可行
                    已变     募集资           本报      期末                                         是否
                                       后投                      末投资     预定   本报告   期末               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      更项     金承诺           告期      累计                                         达到
                                       资总                       进度      可使   期实现   累计               否发
 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投资总           投入      投入                                         预计
                                        额                        (3)=     用状   的效益   实现               生重
                    部分       额             金额      金额                                         效益
                                        (1)                       (2)/(1)   态日            的效               大变
                    变更)                                (2)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钢带增强聚乙烯
螺旋波纹管道成                         7,00            6,494.              年 06                     不适
                   是         7,000           177.45              93.00%                0      0               否
套技术与制造设                           0                62               月 30                     用
备产业化项目                                                               日
垂直循环式立体                         3,00            2,204.              年 06                     不适
                   是         3,000           338.37              73.00%                0      0               否
停车库项目                               0                95               月 30                     用
                                                                           日
新型复合管道研
                             4,740.5   4,74            3,693.              年 06                     不适
发及实验基地建     是                             0               78.00%                0      0               否
                                  7    0.57               85               月 30                     用
设项目
                                                                           日
                                       14,7
承诺投资项目小               14,740.                   12,39
                        --             40.5   515.82                --          --      0      0          --        --
计                               57                     3.42
                                                 超募资金投向
无
                                       14,7
                             14,740.                   12,39
合计                    --             40.5   515.82                --          --      0      0          --        --
                                 57                     3.42
                   1、钢带项目是用于扩大产能的募投项目之一。为了便于运输、有效降低运营成本,2015 年 6 月
                   公司将钢带项目的实施地由眉山市仁寿县变更到成都市双流县。由于隶属于项目所在地工业园区的
                   市政道路未能按期修建,致使钢带项目的建设进度受到较大影响。2017 年 3 月项目已基本完成,钢
                   带项目的建筑工程进入收尾阶段。                                                  2、因经济形势、
                   复合管道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公司钢丝缠绕生产线的订单减少较多,因而公司暂停了用于
未达到计划进度     扩大产能的钢丝项目的实施,并积极寻找新的项目进行替代。2016 年 5 月,公司根据近几年产品
或预计收益的情     的销售情况、并结合对市场预期的判断,经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将钢丝项目
况和原因(分具体   变更为停车库项目。目前,停车库项目正按照进度进行中,预计 2018 年 6 月份实施完毕。
项目)                                                          3、研发基地项目是由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四川鼎润为
                   实施主体。因研发基地项目所在地的视高经济开发区政府部门变更市政道路规划,研发基地项目中
                   的部分用地因公共利益被占用用于市政道路,致使研发基地项目无法如期按照规划实施。公司已与
                   视高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协商在开发区园区内另行安排项目用地,目前该事项正在落实过程中。由于
                   上述原因的影响,研发基地项目预计 2018 年 6 月份实施完毕。
                   钢丝项目是公司基于上市前的市场情况和公司产能情况的背景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情况
                   和公司产能情况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近年来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的影响,虽然钢丝网骨架增
                   强塑料复合管道领域市场需求依然巨大,但受下游管道制造企业回款困难,扩产计划放缓,导致公
项目可行性发生
                   司产品销量有所下降,订单有所减少;也出现部分客户与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却无法按期付款提货
重大变化的情况
                   的情况,因此延缓了公司部分订单的执行,致使公司的产能利用率下滑、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降。
说明
                   继续扩充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复合管道生产线设备的产能已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为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公司将“钢丝网骨
                   架增强塑料复合管道成套技术与制造设备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垂直循环式立体停车库项目”,该募投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项目实施主体由成都金石变更为四川金石。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     不适用
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1、将募投项目中《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道成套技术与制造设备产业化项目》和《钢丝网骨
                   架增强塑料复合管道成套技术与制造设备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四川鼎润新材料
募集资金投资项     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成都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仁寿县视高
目实施地点变更     经济开发区变更为成都市双流县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六期内。截至 2016 年末,钢
情况               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道成套技术与制造设备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变更仅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及
                   实施地点变更,不涉及募投项目具体内容及募投金额变更。2、将钢丝项目变更为停车库项目,实
                   施主体由成都金石变更为四川金石;3、将“新型复合管道研发及实验基地建设项目”中的研发办公
                   楼建设部分的实施方式由自建变更为自购,实施地点由仁寿县视高经济开发区变更为成都市。本次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仅涉及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具体投向,因此不涉及募
                   集资金投资新项目。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以前年度发生
目实施方式调整     将“新型复合管道研发及实验基地建设项目”中的研发办公楼建设部分的实施方式由自建变更为自
情况               购,实施地点由仁寿县视高经济开发区变更为成都市。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仅涉及实施方式和实
                   施地点的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具体投向,因此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2015 年 9 月,利安达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
                   审核,并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15】第 2010 号《关于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目先期投入及置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换情况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2,639.11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募集资金置换已于 2015 年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
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六、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7年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223,191,04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10元(含税),合计派
送24,551,014.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预案尚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
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2017年公司完成了亚洲制药的收购,公司及成都金石合计持有亚洲制药100%的股权,亚洲制药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从2017年6月开始将亚洲制药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即:公司2017年1~5月的财务报表不包含亚洲制药的业绩。
     由于上述原因,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的合并范围与上年同期有所不同。预测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的业绩相比上年同期
将会有所增加。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1,174,780.96    192,783,072.4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56,465,485.59    298,987,022.85
   应收账款                                                                  43,936,433.33     40,486,735.48
   预付款项                                                                  35,554,989.15     14,887,904.8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1,054,663.40
   其他应收款                                                                 9,924,500.27      8,618,393.9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22,811,985.49    117,060,029.17
   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79,305,873.82    103,395,794.78
                            流动资产合计                                    740,228,712.01    776,218,953.5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698,418,635.03     703,282,134.05
   固定资产                                                               509,859,840.25     519,170,414.82
   在建工程                                                                15,273,019.30      12,937,090.77
   工程物资                                                                  6,088,567.09       6,043,917.53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93,916,722.66     298,207,745.86
   开发支出
   商誉                                                                   787,466,285.98     787,466,285.98
   长期待摊费用                                                            10,098,869.51      10,389,643.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9,855,675.02       5,834,518.95
   其他非流动资产                                                            7,572,385.12       9,096,864.35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38,549,999.96   2,352,428,615.49
                             资产总计                                    3,078,778,711.97   3,128,647,569.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53,000,000.00      53,000,000.00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67,095,459.58      70,703,919.32
   预收款项                                                                87,551,489.18     153,335,917.5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2,560,421.14      53,844,719.38
   应交税费                                                                35,731,606.19      72,632,509.98
   应付利息                                                                    45,188.57          45,188.57
   应付股利                                                                  2,408,637.68       1,353,974.28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其他应付款                                                         82,784,814.76      52,731,908.82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000,000.00       5,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66,177,617.10     462,648,137.9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5,000,000.00      15,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509,582.51         509,582.51
   递延收益                                                            2,992,540.97       3,086,606.36
   递延所得税负债                                                     92,352,409.19      93,707,925.2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0,854,532.67     112,304,114.10
                               负债合计                              477,032,149.77     574,952,252.0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23,191,040.00     223,191,04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994,147,118.06   1,994,147,118.0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2,760,625.31      22,760,625.31
   一般风险准备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未分配利润                                                               327,657,946.32     279,608,732.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567,756,729.69   2,519,707,515.40
    少数股东权益                                                              33,989,832.51      33,987,801.5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01,746,562.20   2,553,695,316.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078,778,711.97   3,128,647,569.00
法定代表人:蒯一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纪宏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崇惠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1,377,603.65      28,747,939.9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261,557.96       5,998,583.77
    应收账款                                                                  15,263,253.96      17,197,789.43
    预付款项                                                                  21,045,620.11      10,299,338.14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83,070,125.02      72,588,553.15
    存货                                                                      45,851,738.18      51,503,757.88
    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71,096,001.61      90,410,482.25
                              流动资产合计                                   282,965,900.49     276,746,444.5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180,490,784.62   2,180,490,784.62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6,509,260.41      16,557,890.62
    在建工程                                                                    5,391,625.69       4,809,592.7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8,058,914.82      18,101,348.8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39,916.14        895,162.08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97,736.55       4,521,410.78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24,588,238.23   2,225,376,189.70
                               资产总计                                  2,507,554,138.72   2,502,122,634.2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5,000,000.00      45,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9,967,716.18     18,819,109.40
   预收款项                                                                44,081,567.19      31,472,793.80
   应付职工薪酬                                                               166,374.38          51,021.50
   应交税费                                                                  1,748,117.21         78,050.91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5,898,850.57       5,456,239.58
   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06,862,625.53     100,877,215.1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预计负债                                                                 509,582.51         509,582.51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09,582.51         509,582.51
                                负债合计                                107,372,208.04     101,386,797.7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23,191,040.00     223,191,04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994,138,543.39   1,994,138,543.3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2,760,625.31      22,760,625.31
   未分配利润                                                           160,091,721.98     160,645,627.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00,181,930.68   2,400,735,836.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507,554,138.72   2,502,122,634.29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60,375,676.00      30,787,342.25
   其中:营业收入                                                       260,375,676.00      30,787,342.2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06,845,784.53      38,966,419.60
   其中:营业成本                                                        80,073,033.97      22,323,721.1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6,201,544.24       496,278.54
           销售费用                                                         80,466,829.15      1,652,603.76
           管理费用                                                         37,871,503.01     13,846,871.63
           财务费用                                                          1,183,425.55        -78,747.87
           资产减值损失                                                      1,049,448.61       725,692.4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59,003.88       868,017.0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94,065.3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4,382,960.74     -7,311,060.30
    加:营业外收入                                                           2,894,774.08       188,130.00
    减:营业外支出                                                             105,094.84          1,777.6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7,172,639.98     -7,124,707.92
    减:所得税费用                                                           9,121,394.75     -1,299,446.9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8,051,245.23     -5,825,260.9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8,051,245.23     -5,825,260.9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8,049,214.29     -5,583,610.14
    少数股东损益                                                                 2,030.94       -241,650.8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48,051,245.23     -5,825,260.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8,049,214.29     -5,583,610.1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030.94       -241,650.8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2             -0.0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2             -0.0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蒯一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纪宏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崇惠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8,480,524.66     35,213,461.01
    减:营业成本                                                                 20,805,000.69     27,648,135.94
    税金及附加                                                                  166,384.25       458,029.96
    销售费用                                                                  2,966,609.38      1,489,657.15
    管理费用                                                                  4,775,437.29     12,232,821.79
    财务费用                                                                    884,097.59        -65,535.88
    资产减值损失                                                                345,082.52       720,635.7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51,896.09       822,152.5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10,190.97     -6,448,131.17
    加:营业外收入                                                                  111,531.00       188,130.00
    减:营业外支出                                                                                      1,777.6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98,659.97     -6,261,778.79
    减:所得税费用                                                                 -144,754.06     -1,060,958.9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53,905.91     -5,200,819.86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53,905.91     -5,200,819.86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553,905.91     -5,200,819.8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4,885,466.63     33,801,142.9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945,519.44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340,296.99       339,259.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8,171,283.06     34,140,402.4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3,251,476.46     24,106,556.6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6,239,541.76      8,540,340.69
   支付的各项税费                                                            88,512,159.10      2,516,251.9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8,804,112.54       595,418.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6,807,289.86     35,758,567.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636,006.80    -1,618,165.0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50,000.00     3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914,264.92       917,346.2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964,264.92     35,917,346.2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225,591.36      8,860,783.84
   投资支付的现金                                                            75,510,000.00     21,2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735,591.36     30,060,783.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28,673.56      5,856,562.3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47,187.5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7,187.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7,187.5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53,770.7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08,291.53     4,238,397.3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2,783,072.49     64,347,153.9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1,174,780.96     68,585,551.29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9,036,837.59     32,589,142.93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76,532.3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51,831.43       579,170.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465,201.38     33,168,313.3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373,847.04     22,989,827.1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105,942.39      7,128,963.77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6,652.73      2,461,718.0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204,244.25     12,168,674.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020,686.41     44,749,183.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55,485.03   -11,580,870.4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0,050,000.00     3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71,481.6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91,009.8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0,741,009.86     35,871,481.6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256,866.54       -716,327.12
   投资支付的现金                                                            70,510,000.00     21,200,000.00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766,866.54     20,483,672.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74,143.32     15,387,808.7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38,312.5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8,312.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8,312.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50,682.1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629,663.68      3,806,938.3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747,939.97     46,643,162.3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1,377,603.65     50,450,100.69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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