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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试试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19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3,3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1%;解
禁日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2,215,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9.73%。
    2、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试试验”)于 2015
年 1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3 号文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开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股份总计
15,700,000 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5】31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
的 15,7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自 2015 年 1 月 2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由 47,100,000 股变为 62,800,000 股。
    根据公司 2016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62,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2,560,000.00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的比例转增股本。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后,公司股份总数增
加至 125,600,000 股。2016 年 5 月 11 日,公司实施了上述分配方案。
    截 止 本 公 告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125,600,000 股 , 其 中 限 售 流 通 股 为
61,6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11%;无限售流通股为 63,92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50.8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苏州试验仪器总厂(以下简称“苏试总厂”)
1 位非国有法人股东和钟琼华、陈晨、武元桢、陈英 4 位自然人股东,共计 5 位
股东。
       (一)上述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苏试总厂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厂在本次发
行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厂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前述期间内公司股票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
应相应调整),本厂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锁定期满后 2 年内,本厂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比例不超过锁定期满时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20%。锁定期满后,本厂如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
在满足公司股价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且运营正常、减持对公司二级市场不
构成重大干扰的条件下,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采取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
式进行减持。
       本厂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 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自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至上述减持公
告之日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自锁定期满起 2 年后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本厂保证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公告中将明确减持的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
息。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厂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
上缴公司所有,且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收益
交给公司。
    2、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琼华、陈晨、武元桢、陈英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
行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前述期间内公司股票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
应相应调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前述锁定期满后,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如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
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在锁定期满起 2 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届时
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上述承诺均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保证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公告中将明确减持
的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如未履行上述承诺
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且保
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收益交给公司。
    (二)上述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
做出的承诺一致。
    (三)履行承诺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
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月24日(星期三)。
     (二)本次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13,32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61%;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2,21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9.73%。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5名,其中1名为法人股东,4名为自然
人股东。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实际可
                                                                      上市流通股
序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股东全称                                                       份数量占公
号                   总数(股)   股份数量(股)     通股份数(股)
                                                                      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
      苏州试验仪
 1                  60,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9.55%
      器总厂
 2    钟琼华            560,000      560,000           140,000           0.11%
 3    陈晨              280,000      280,000              0              0.00%
 4    武元桢            180,000      180,000              0              0.00%
 5    陈英              300,000      300,000            75,000           0.06%
      合计          61,320,000      13,320,000        12,215,000         9.73%
     注1:苏试总厂锁定期满后2年内,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比例不超过锁定期满时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20%。
     注2:钟琼华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英女士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锁定期满后,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故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分别为
140,000股、75,000股。
     注3:陈晨女士、武元桢先生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9月28日公司
完成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其离职后半年内(2017年9月28日至2018年3月27日)不
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故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0股。
     (五)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及现行相关规
定,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认为:苏试试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
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苏试试验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截至本
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苏试试验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苏试试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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