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博世科: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14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
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期限不超过3年,按实际融资需求分笔申请用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博世科”)拟对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额
度范围内的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业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最终授信额度、担保额度、期限以公司、湖南博世科与银行签订的
协议为准。
    二、审议程序
    2018年2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湖南博世科为公司提
供担保,并授权公司及湖南博世科的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授信及担保的相关手
续、签署相关协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04月13日
    企业住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科兴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宋海农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06.891900万元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制造及销售;环保设施运营(凭资质证经营);环保技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
术研究开发及服务;市政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承接环保工程、园林绿
化工程(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园林设施及设备的销售、安装;园林绿化技
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
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农林生态开发;水污染治理;农副产品、农
林作物的生产、种植、养殖、销售;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城乡生活垃
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管理服务(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
为准)。
     湖南博世科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湖南博世科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961,122,113.83元,净资
产 960,501,533.50 元 , 2016 年 全 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597,787,755.67 元 , 利 润 总 额
41,233,860.34元,净利润36,075,029.25元。以上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2,763,879,675.06元,净资产1,027,222,424.18
元,2017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62,225,163.33元,利润总额85,105,028.92元,
净利润72,103,781.5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内容
     本次湖南博世科为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及该额度范围内的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承兑汇票、开
立信用证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终授信额度、担保额度、期限以公司、湖
南博世科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
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
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经2016年年度股
东大会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
湖南博世科为公司提供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为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及该额度范围内的流动资
金贷款、开立保函、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目前
财务风险可控、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
良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已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湖南博世科为公司提
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实际发
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69,442.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14%,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22%。其中,人民币13,000万元系全资子公司湖
南博世科为广西博世科提供的担保;人民币14,327.01万元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
南博世科提供的担保;人民币4,400万元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林县博世科威林
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人民币14,000万元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澄江博世
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人民币15,285万元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泗洪博
世科水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人民币8,430万元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博世科(加
拿大)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八、 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若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公告,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