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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关于提前赎回斯莱转债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2

证券代码:300382 证券简称:斯莱克 公告编号:2025-025债券代码:123067 债券简称:斯莱转债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斯莱转债”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赎回价格:101.267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2.5%,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2月27日

3、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年3月18日

4、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5年3月21日

5、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5年3月20日

6、可转债赎回日:2025年3月21日

7、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3月26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3月28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3月20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斯莱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斯莱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特提醒“斯莱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斯莱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斯莱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2、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3月20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斯莱转债”,将按照101.267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斯莱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斯莱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斯莱转债的议案》,自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27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斯莱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51元/股)的130%(即12.363元/股),已触发《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斯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斯莱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斯莱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56号”文批准,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8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800万元,期限6年。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38,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0月1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斯莱转债”,债券代码“123067”。公司本次发行的“斯莱转债”自2021年3月23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9月16日止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9.38元/股。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披露了《关于“斯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因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价格调整相关规定,斯莱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38元/股调整为9.36元/股,自2021年6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披露了《关于“斯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因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相关规定,“斯莱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9.36元/股调整为

9.3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3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斯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相关规定,“斯莱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9.31元/股调整为

9.9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8月25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了《关于“斯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因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相关规定,“斯莱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9.96元/股调整为

9.6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5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斯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相关规定,“斯莱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9.66元/股调整为

9.5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1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5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斯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因公司部分回购股份注销,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相关规定,“斯莱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9.56元/股调整为9.5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2月6日起生效。

二、斯莱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含3,000万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的情况

自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27日期间,股票价格已满足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斯莱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51元/股)的130%(即12.363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确认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斯莱转债”赎回价格为101.267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2.5%);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年9月17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3月21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185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2.5%×185/365=1.267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267=101.267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3月20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斯莱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斯莱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斯莱转债”自2025年3月18日起停止交易。

3、“斯莱转债”自2025年3月21日起停止转股。

4、2025年3月21日为“斯莱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3月20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斯莱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斯莱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年3月26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3月28日为赎回款到达“斯莱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斯莱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斯莱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莱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咨询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28号联系电话:0512-66590361联系邮箱:stock@slac.com.cn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斯莱转债”的情况经公司自查,在本次“斯莱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斯莱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斯莱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斯莱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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