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1、原《公司章程》第一条为: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现修改为:
第一条 为维护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2、原《公司章程》第四条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osheng Financial Holding Inc.
现修改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osheng Financial Holding Inc.
以上修改后的章程条款涉及企业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登记为准。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