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8 证券简称:三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4-079债券代码:123090 债券简称:三诺转债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蒋盛森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共2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唐松柏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共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钊女士,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共1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蒋盛森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钊女士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松柏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为:于2024年1月8日因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警示函。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本期审计费用149.6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9.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9.80万元,系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承担的工作量、所配备的审计工作人员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的最终审计收费。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24.87%,主要系本期增加了内控审计费用
29.80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与上一期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相关资料,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执业能力,认可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业务经验、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能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格、执业能力以及执业质量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
149.6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9.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29.80万元,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工作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协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在认真审核信永中和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文件、相关执业资质和诚信记录等资料,并结合其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的工作表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够按期完成公司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并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业务经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年度报告相关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