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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股份:关于放弃收购YANMA持有标的公司3.25%的股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21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0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收购YAN MA持有标的公司3.25%的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情况概述
      2018 年 4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出具了《关于核准云南创新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向 PAUL XIAOMING LEE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8]671 号),核准公司向 PAUL XIAOMING LEE 发行 20,289,212
股股份、向李晓华发行 20,098,895 股股份、向王毓华发行 12,740,826 股股份、向
昆明华辰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10,914,396 股股份、向 SHERRY LEE 发行 5,674,100
股股份、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 5,622,143 股股份、向珠海
恒捷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发行 4,468,782 股股份、向 YAN MA 发行
3,546,352 股股份、向黄蜀华发行 3,747,649 股股份、向张韬发行 2,864,272 股股
份、向高翔发行 2,100,648 股股份、向何宝华发行 2,288,425 股股份、向黄雨辰发
行 1,762,923 股股份、向胡甲东发行 1,372,486 股股份、向王驰宙发行 1,316,222
股股份、向蒋新民发行 1,092,509 股股份、向张方发行 607,709 股股份、向张梵
发行 607,709 股股份、向郑梅发行 380,791 股股份、向刘卫发行 210,401 股股份、
向杜军发行 112,214 股股份、向曹犇发行 84,160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018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发布了《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
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 号),鉴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实施完毕,向上述 22 名
股东发行股份数量由 101,902,824 股调整为 208,271,846 股,具体发行数量调整如
下:
 序                         出资比                    核准批复数     调价后股份
             股东名称                 总对价(元)
 号                           例                      量(股)       对价(股)
 1      PAUL XIAOMING LEE    18.58%   1,031,300,655     20,289,212     41,467,658
 2            李晓华         18.41%   1,021,626,841     20,098,895     41,078,682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0
 3            王毓华           11.67%    647,616,193     12,740,826    26,040,055
 4     昆明华辰投资有限公司   10.00%     554,778,799     10,914,396    22,307,149
 5         SHERRY LEE          5.20%     288,414,506      5,674,100    11,596,884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
 6                             5.15%     285,773,538      5,622,143    11,490,693
           (有限合伙)
       珠海恒捷企业管理事务
 7                             4.09%     227,148,218      4,468,782     9,133,422
           所(有限合伙)
 8           YAN MA            3.25%     180,261,107      3,546,352     7,248,134
 9            黄蜀华           3.43%     190,493,014      3,747,649     7,659,550
 10           张韬             2.62%     145,590,971      2,864,272     5,854,080
 11           高翔             1.92%     106,775,962      2,100,648     4,293,363
 12           何宝华           2.10%     116,320,669      2,288,425     4,677,147
 13           黄雨辰           1.61%      89,609,414      1,762,923     3,603,112
 14           胡甲东           1.26%      69,763,512      1,372,486     2,805,127
 15           王驰宙           1.21%      66,903,602      1,316,222     2,690,132
 16           蒋新民           1.00%      55,532,265      1,092,509     2,232,901
 17           张方             0.56%      30,889,867       607,709      1,242,053
 18           张梵             0.56%      30,889,867       607,709      1,242,053
 19           郑梅             0.35%      19,355,628       380,791       778,272
 20           刘卫             0.19%      10,694,718       210,401       430,024
 21           杜军             0.10%       5,703,849       112,214       229,346
 22           曹犇             0.08%       4,277,887        84,160       172,009
            合计              93.33%    5,179,721,081   101,902,824   208,271,846
      经创新股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外资司产业处(以下简称“商务部外资
司”)充分沟通后,商务部外资司为支持上市公司完成交割向云南省商务厅出具
了 《 关于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备案事宜的复函》(商资产 函
[2018]225 号,以下简称“复函”),同意创新股份暂不收购 YAN MA(马燕)所
持有的上海恩捷 3.25%的股权,并要求云南省商务厅为创新股份办理收购上海恩
捷 90.08%股权事宜的变更手续。
      按照上述复函,云南省商务厅授权云南省玉溪市商务局向公司出具了外商投
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备案完成。
      经与 YAN MA 友好协商,公司同意不收购 YAN MA 持有上海恩捷 3.25%的
股权,待本次交易交割日完成后的合理时间内,公司通过合法合规途径,一次或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0
分批次的以现金方式收对 YAN MA 持有上海恩捷的股权进行收购。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与 YAN MA 签订<终止协
议>的议案》,同意不收购 YAN MA 持有上海恩捷 3.25%的股权。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方案的调整不构成对原重组方案的重大调
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前后对比
   2018 年 4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PAUL XIAOMING LEE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671 号),核准公司向 PAUL XIAOMING LEE 发行 20,289,212 股股份、向
李晓华发行 20,098,895 股股份、向王毓华发行 12,740,826 股股份、向昆明华辰投
资有限公司发行 10,914,396 股股份、向 SHERRY LEE 发行 5,674,100 股股份、向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 5,622,143 股股份、向珠海恒捷企业管
理事务所(有限合伙)发行 4,468,782 股股份、向 YAN MA 发行 3,546,352 股股
份、向黄蜀华发行 3,747,649 股股份、向张韬发行 2,864,272 股股份、向高翔发行
2,100,648 股股份、向何宝华发行 2,288,425 股股份、向黄雨辰发行 1,762,923 股
股份、向胡甲东发行 1,372,486 股股份、向王驰宙发行 1,316,222 股股份、向蒋新
民发行 1,092,509 股股份、向张方发行 607,709 股股份、向张梵发行 607,709 股股
份、向郑梅发行 380,791 股股份、向刘卫发行 210,401 股股份、向杜军发行 112,214
股股份、向曹犇发行 84,160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现调整后的重组方案如下:
    “创新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 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王
毓华,昆明华辰投资有限公司,SHERRY LEE,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珠海恒捷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黄蜀华,张韬,高翔,何宝华,黄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0
雨辰,胡甲东,王驰宙,蒋新民,张方,张梵,郑梅,刘卫,杜军,曹犇合计持
有的上海恩捷 90.08%股权并募集不超过 8 亿元的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海恩捷将成为创新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创新股份拟向交易对方发行合计 201,023,712 股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                        转让标的股    出资比
          股东名称                               总对价(元)       股份对价(股)
号                        份(万股)      例
1     Paul Xiaoming Lee    7,232.3133   18.58%   1,031,300,655             41,467,658
2          李晓华          7,164.4727   18.41%   1,021,626,841             41,078,682
3          王毓华          4,541.6079   11.67%    647,616,193              26,040,055
     昆明华辰投资有限公
4                          3,890.5571   10.00%    554,778,799              22,307,149
             司
5        Sherry Lee        2,022.5955    5.20%    288,414,506              11,596,884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
6                          2,004.0749    5.15%    285,773,538              11,490,693
       金(有限合伙)
     珠海恒捷企业管理事
7                          1,592.9468    4.09%    227,148,218               9,133,422
     务所(有限合伙)
8          黄蜀华          1,335.8909    3.43%    190,493,014               7,659,550
9           张韬           1,021.0015    2.62%    145,590,971               5,854,080
10          高翔            748.7993     1.92%    106,775,962               4,293,363
11         何宝华           815.7345     2.10%    116,320,669               4,677,147
12         黄雨辰           628.4136     1.61%     89,609,414               3,603,112
13         胡甲东           489.2381     1.26%     69,763,512               2,805,127
14         王驰宙           469.1821     1.21%     66,903,602               2,690,132
15         蒋新民           389.4371     1.00%     55,532,265               2,232,901
16          张方            216.6247     0.56%     30,889,867               1,242,053
17          张梵            216.6247     0.56%     30,889,867               1,242,053
18          郑梅            135.7373     0.35%     19,355,628                778,272
19          刘卫             75.0000     0.19%     10,694,718                430,024
20          杜军             40.0000     0.10%      5,703,849                229,346
21          曹犇             30.0000     0.08%      4,277,887                172,009
          合计            35,060.2520   90.09%   4,999,459,975            201,023,712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部分与原方案相同。
     (二)YAN MA 持有的上海恩捷 3.25%股权的后续收购安排
     根据 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司与 YAN MA 签署的《终止协议》,公司本次不再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0
收购 YAN MA 持有上海恩捷 3.25%的股权,之前重组协议中约定的公司收购 YAN
MA 持有上海恩捷股权的义务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在本终止协
议中约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合理时间内,公司通过合法合规途径,采用发行
股份收购,或者一次性或分批次现金收购 YAN MA 持有上海恩捷 3.25%的股权。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重大资产
重组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二)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对重组方案进行调整,不收购 YAN MA 持有上海恩捷 3.25%的
股权。上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调整所涉及的具体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利益。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
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收购 YAN MA 持有标的公司 3.25%股权系减少交易对
象,对应减少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
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 20%,且减少该等股权的收购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
成实质性影响,因此本次调整不构成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无需
重新履行相关程序。
    (四)公司董事会对不收购 YAN MA 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调整事项,已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
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方案的调整,是在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调整,
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0
    四、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的核查意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
券”)及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律师”)就公司调整
方案发表了核查意见。招商证券及国浩律师认为:
    (一)创新股份本次交易不收购 YAN MA 持有上海恩捷的股权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创新股份已就本次不收购 YAN MA 持有上海恩捷股权事项取得了必
要的批准,相关批准程序合法、有效。
    (三) 创新股份已与 YAN MA 签订了终止协议,相关协议合法有效。
    (四)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
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创新股份不收购 YAN MA 持有上海恩捷的股权事
项不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也未导致本次交易发生实质性变
动,因此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重新报经准过证监会核准。
    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完成中国商务部门
的备案。公司将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已审议通过的调整事项,按
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相关
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放弃收购 YAN
MA 持有标的公司股权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0
   6、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不收购
YAN MA 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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