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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莆股份:关于参与投资的合伙企业清算分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9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的合伙企业清算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参与投资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厦门火炬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创投”)、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集团”)、厦门铜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鱼创投”)共同发起设立了厦门炬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炬同投资”),炬同投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9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实际支付投资款人民币1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厦门炬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二、炬同投资清算及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于近日收到的厦门中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厦门炬同投资合作企业(有限合伙)清算报告》,炬同投资未投资项目,不存在亏损,清算后的所有者权益为9,046,990.66元,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进行分配,故公司分配到清算后剩余财产1,007,802.23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资产清算等事宜已经办结,公司已收到对应清算款项。

三、炬同投资清算及分配的原因

炬同投资原计划专项用于投资厦门火炬润信科技创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名,下称“火炬润信基金”),由于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市场环境的影响,火炬润信基金迟迟未设立完成,公司基于提升资金使用及运营效率考虑,并经炬同投资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决定对炬同投资进行清算并分配。

四、本次清算及分配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清算及分配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炬同投资清算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炬同投资合伙份额,本次清算及分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后续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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