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下午 4: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由齐元玉先生主持,会议采取表决票方式进行了表
决。会议应到监事 3 名,现场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同意选举齐元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
期从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齐元玉先生简历:
齐元玉,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3 月出生,中
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
1997 年 2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山东沂源高分子材料厂 ACR 车间副主任;2001
年 10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公司 ACR 车间主任;2009 年 3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公
司质检科科长;2009 年 12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公司企管部部长,2012 年 9 月至
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生产和安全主管。
截至目前,齐元玉先生持有公司 0.07%的股份。齐元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齐元玉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与会监事表决: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披
露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披露
的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2015 年
12 月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披露
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周仕斌、王功军、张琳等认购对象签署附条
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之二的议案》;
公司分别与周仕斌、王功军、张琳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
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之二,该等协议将于公司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通过并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生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12 月 1 日